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5

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5
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5

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015年版)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下列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含有下列场所的物业单位,应界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人员密集场所

(一)三星级(或者相当于三星级)及以上的宾(旅)馆、饭店或者总床位数超过100张(含本数,下同)普通的旅馆;

(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场;

(三)占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或者室内摊位数超过200个的批发市场;

(四)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五)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对公众开放的体育场馆、会堂;

(六)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

(七)乘客座位总数超过3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50个的餐饮趸船;

(八)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放映厅(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九)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卡拉OK厅、量贩式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十)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网吧、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棋牌室、桌球房、酒吧和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洗浴(含桑拿浴、足浴)、美容美发等游艺、游乐场所和营业性健身、美容、休闲场所;

(十一)二级及以上的医院;

(十二)高等学校和总床位数超过50张的寄宿制学校(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十三)总床位数超过50张的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

(十四)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

(十五)生产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在同一建筑物(或防火分区)内从事生产、管理人员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器、电子、食品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六)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国家机关

(一)市级和区(县)级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场所;

(二)市级和区(县)级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一)市级和区(县)级的广播台、电视台;

(二)市级和区(县)级的邮政、通信枢纽。

四、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一)市级和区(县)级的防灾调度指挥楼、档案楼;

(二)国家和市级文物保护建筑。

五、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一)发电厂;

(二)承担市、区两级电力调度功能的供电单位;

(三)电压等级超过500千伏和220千伏(地下)有班组值守的变电站。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一)单座容积超过5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2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储罐;

(二)单座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5000立方米的液化烃(含液化石油气)储罐;

(三)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类厂房,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

(四)总建筑面积超过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甲、乙类仓库;

(五)工艺装置占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石化单位。

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5)的高层公共建筑

八、城市地下铁道、地下隧道等地下建筑

(一)地下轨道交通2条线及以上的换乘枢纽站点、基地和控制中心;

(二)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类城市交通隧道。

九、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

(一)总储存能力超过10000吨的粮油仓库;

(二)单层占地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或者多层占地面积超过9600平方米的大型物流仓库。

十、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一)央行及各商业银行在沪的分行级及以上分支机构;

(二)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数据处理中心;

(三)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用)总价值超过5亿元的汽车、钢铁、修(造)船、烟草、航天、纺织、造纸等工业企业;

(四)经性能化消防设计的建筑。

机场、铁路、水上、长航、上海港等公安机关,可以参照此标准,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工作。

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将2014年标准第一段中的“含有下列场所的经营、管理或者物业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修改为“下列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含有下列场所的物业单位,应界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对2014年界定标准中的第一类“人员密集场所”第四、九、十二、十五项进行了修改。

1、将第四项“民用机场和候车室、候船厅建筑面积超过15000平方米的公路客运车站、船舶客运码头”,修改为“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

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2、将第九项“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歌舞娱乐场所”,修改为“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卡拉OK厅、量贩式KTV 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3、在第十二项中增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将第十五项“生产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超过25000平方米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器、电子、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修改为“生产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在同一建筑物(或防火分区)内从事生产、管理人员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器、电子、食品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三、对2014年界定标准第六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中的第三、四项进行了修改。

1、将第三项中的“和总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乙类厂房”修改为“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

2、将第四项中的“和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修改为“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甲、

乙类仓库”。

四、对2014年界定标准第七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改为“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5)的高层公共建筑”。

五、增加最后一段“机场、铁路、水上、长航、上海港等公安机关,可以参照此标准,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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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沪消[2008]73号)明确了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具体如下: 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08修订版)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会展中心)等公众聚集场所 (一)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的商场(商店、市场); (二)床位数超过200张或者客房数超过80间、以及设置于地下空间且床位数超过50张或者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 (三)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会展中心); (四)座位数超过200个的影剧院、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五)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舞厅、卡拉OK厅、录像厅、夜总会、音乐茶座、网吧、酒吧、棋牌室、电子游艺厅、桌球房等公共娱乐场所; (六)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保龄球馆、健身房、洗浴(含足浴)、美容美发等营业性健身、美容、休闲场所; (七)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一)住院床位数超过50张的医院; (二)老人住宿床位数超过50张的养老院; (三)学生住宿床位数超过100张的学校; (四)幼儿住宿床位数超过50张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一)县级及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场所; (二)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四、县级及以上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和越江交通隧道 (一)候车(船)厅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码头; (二)城市轨道交通; (三)越江交通隧道。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一)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 (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书_合同范本.doc

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目标考核 镇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和干部考评内容。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镇人民政府:责任人: 单 位: 责任人: 二0XX年 三月三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二)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

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每年一次。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科。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强弱电井道。

【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五篇

【关键字】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书五篇 为了切实做好××××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科室要自觉接受××××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部门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各科室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2、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带病作业; 3、办公室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等;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5、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 四、严格本科室辖区的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如等。 3、本辖区内的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和科室领导签字后分别保留一份。 ×××: 科室领导: 二〇 年 月 日 为贯彻《中华人公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省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和规范公司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顾客、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与我商场各部门签订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部门主管,为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该部门涉及消防工作的事项负全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对嘉华购物广场总经理负责。各营运部、各科室要全力做好以下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一、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每月 9 日、 10 日两天定为我商场的消防安全活动日,各部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演练。并坚持每天早晨利用点名后 5 — 10 分钟时间,由安防部长或营运部长主持对员工进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安 全知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人人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及人人会背四懂四会、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要求各营运部、各科室保障本楼层所管辖区域严禁吸烟明火及电气焊作业,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配合安防部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清除在通道范围的商品及物品。 三、各部组、科室要积极配合安防部组织每月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和每半年的大型消防演练等项工作,排查隐患,增强企业对火险隐患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四、各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则进行操作合理使用电器,闭店后或不在工作岗位时,做到人走电断,不留隐患。违者罚款责任人 100 元。 七、安全责任要求逐级落实到位,强化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对号入座,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唐山市丰润区嘉华购物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人: 部组:责任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007年修订版)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属于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一)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二)客房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旅馆); (三)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一)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二)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三)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四)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一)区(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三)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四)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 (二)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交通枢纽、客运车站: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交通枢纽和客运码头。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二)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存储、供应、销售单位: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二)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三)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四)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五)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甲类物品存放总量达200公斤以上或甲、乙类物品存放总量达500公斤以上的化工商店。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为贯彻XX集团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商场、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室)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莆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大楼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及相关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就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需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经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督察工作,把火灾隐患杜绝在发生之前,保证大楼和企业的消防安全。 二、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乙方企业内部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对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四、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科研、办公需要改动线路的企业应报甲方物业管理部同意后方能执行。 五、因科研、办公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管理部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和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限期拆除。装修材料应按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采用。 六、禁止在消防栓和配电箱周围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碍消防通道。 七、乙方企业内部应根据生产产品性质和场地面积大小,配备足够不同类别的灭火器,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八、乙方企业如安装防盗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包括人员疏散和保证并配合救援的顺利进行。 九、乙方年终应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奖惩分明,找出差距,增添措施,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资料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存档。 十、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

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经营户) 为了加强经营户及本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1、甲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甲方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本市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本市场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经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 2、甲方必须对本市场包括消防器材在内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有效。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甲方应加强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足量、有效消防器材,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4、乙方从业人员应具有消防安全知识和初期灭火能力,并自行开展安全自查自检,乙方对租赁经营、仓储等区域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乙方引起的火灾、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5、乙方承诺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1)严禁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2)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占用、遮挡、堵塞防火栓;(3)严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4)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5)禁止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6)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严禁事宜大功率电器;(7)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8)从事电业、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前,应提前向市场方出示相关的审批文件;(9)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10)自行做好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维护,按规定定期检修;(11)禁止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禁止在市场内存在“三合一”等住宿行为。 6、甲方工作人员可组织、协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经营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开具的消防问题处理意见的,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市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向上级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名之日起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如果你想要了解关于消防责任书,那么以下文章能够帮助到你哦!下面讲解得是关于消防内容,那么首先一起来看看消防安全责任书吧! 一、工作目标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同时,依法督促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小旅馆、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质的中小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抓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安监所对消防

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办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工作; 乡村办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 的消防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饭店的消防工作;卫生部门负责 各类医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广电、电力、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监督各行政 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村域内消防工作。 三、整治排查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室内外消火栓数量、压力不足,室内消火栓配件不全,灭火器数量、型号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书

201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消防条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全面实现今年安全管理目标,由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与各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防火制度的建立 1、职民工驻地、施工现场建立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二、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含职民工驻地),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破坏,挪用,按其价格的120﹪予以罚款

处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空瓶应及时更换。 2、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消防沙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配备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配有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不准在油库、氧气库、乙炔库、液化气库、化工物品库、档案室、配电房内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使用不合格、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源线路器材,不准用其它金属替代保险丝。 7、不准使用带病机具设备或超负荷试验设备。 8、不准乱接电源或用其他物品替代绝缘胶布,不准乱丢未熄灭的烟头或乱倒带火星的垃圾,不准乱倒废油。 9、不准占用防火间距或圈占堵塞消防通道。

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一)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二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同时,依法督促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小旅馆、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质的中小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抓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安监所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办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工作;乡村办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饭店的消防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广电、电力、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监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村域内消防工作。 三、整治排查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样本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书样本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出租方场所名称)的消防安全,明确消防工作中的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达到以局部促整体,以整体保局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局面,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规定,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1目标 1.1甲方保障整个(出租方场所名称)区域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 1.2乙方保障本部门区域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 2双方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负责认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甲方的消防安全工作。 2.1.2甲方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比较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具有对甲方管理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普遍性指导和约束作用,凡制度对口事项均应得到甲、乙双方严格贯彻执行。 2.1.3甲方建筑物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建筑物亦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甲方移交建筑物的同时应移交消防设施器材,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的消防设施、器材的范围为:①规定由甲方使用及管理的区域。②甲、乙双方或更多方使用的公共部分区域(注:消防设施、器材是指用于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指示标志,火警探测器、火警按钮、火警电话、消火栓、喷淋、灭火器、消防控制中心等设施器材)。 2.1.4甲方保卫部门为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保卫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①督促、指导乙方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按制度落实防火工作措施。②适时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器材短缺损坏、疏散通道堵塞、违章动火用电等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除现场制止纠正外,应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通知乙方加以整改。③对消防设施中技术含量较高的设施,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维护。④甲方负责消防设备的年度检测工作。 2.1.5当消防控制设备显示乙方区域报警时,甲方负责报警确认工作。当乙方一旦发生火灾时,甲方迅速启动火灾应急预案,义务消防队迅速赶至现场,协助乙方扑灭火灾。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乙方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2.2乙方应根据甲方消防安全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得与甲方制度相抵触。 2.2.3组织员工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和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培训面达到98%以上。

《东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设标准》

《东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设标准》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评定标准 (一)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电(焊)工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等,岗位责任要求做到定岗、定人、定位。 (二)消防安全制度。单位应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会议、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建立档案,记录完好。 二、消防审批、法律文书的评定标准 (一)各类场所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包括单位内建筑物的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复印件,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三)公安消防机构历年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处罚意见书等),要求按年份顺序依次归档。 (四)上述法律文书应统一装订,集中放臵在消防控制中心。 三、建筑结构的消防安全评定标准 (一)各类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臵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二)各类场所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组合布臵及贴邻布臵;除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外,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组合布臵;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不宜布臵在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上部。 (三)各类场所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消防安全评定标准 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符合要求;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公共区域的外窗、通道不得设臵影响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障碍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臵符合要求,完整好用;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或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2021年防火安全责任书范文

防火安全责任书范文 第号 营运部门: ___门:责任人: 责任人:职务:职务: 为贯彻xx超市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消防条例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防火。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二、各营运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三、各营运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五、营业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工作是否有遗留、是否有可燃物,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六、安全用电,超市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

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九、认真参加消防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级火灾。十、各营运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小组处理的 ___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十二、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 ___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由 ___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十三、本“”一式二份,一份交营运部门,一份交 ___备查。 营运单位:安全单位: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年月日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消防安全责任书完整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科室要自觉接受××××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部门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各科室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2、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带病作业; 3、办公室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等;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5、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 四、严格本科室辖区的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箱、消火栓、箱、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志)等。 3、本辖区内的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

市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市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责任书,欢迎阅读! 责任制建立。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与辖区内单位以及所属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各村(居)制定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单位各留存一份,交镇安办一份。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市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消防条例》、《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市场所辖范围内的经营者(包括单位法人和个体经营户)为本承租摊位或店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或店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要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以管理站或经营户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市场安全。 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要保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不经销、堆入易燃、可燃、易爆物品; 2、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 商户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员工树立防火意识,参加商场组织的消防知识,消防设施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考试。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商户组织的消防宣传和消防活动。 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3、不设置明火炉灶煮饭、炒菜、取暖; 乙方应根据实际商用、办公使用面积及房间数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随时保证所管辖区域消防、配电、发电、等设施设备完好、人员在岗可用(温感、烟感、消火栓、防火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最新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公安部公通字[2001]97号 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扣伍肆贰零贰叁壹叁叁培训全网最高。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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