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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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日期:2012-12-26] 来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作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阅读:664次[字体:大中小]

内容提要: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铁建设〔2012〕216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同时废止,其他涉及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是指批准设计文件内的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设备。

第四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建设单位采购和承包方采购两类,以下简称甲供、自购物资设备。

第五条铁路建设采用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铁道部行政许可目录、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必须选用通过许可认证的物资设备。

第二章物资设备管理

第六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可组织建设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采购,对现场物资设备管理进行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建设项目物资设备进行管理,组织对各种物资设备质量进行检查,采购或在工管中心组织下采购甲供物资设备。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设计主体,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物资设备的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以及物资设备费用等经济指标,对设计文件载明的数量、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负责。

第九条承包单位作为自购物资设备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采购物资设备,对采购的物资设备负责;对用于工程的甲供物资设备质量承担责任。

第十条监理单位是物资设备进场、使用的监理主体,按规定承担监理检测责任。

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

第十一条甲供物资设备包括工程物资设备和运输生产设备,分建设单位招标采购和工管中心组织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两类(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附后)。

第十二条甲供物资设备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在工管中心组织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组织供应、检查和资金结算等。

甲供物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核合格后组织编制甲供物资设备招标清单,包括采购数量、技术标准以及供应时间、地点等。

建设单位应将甲供物资设备中的工程物资设备的品名、数量、供应时间地点,以及保管要求等纳入工程招标文件,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甲供物资设备费用一般为施工图预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运费等费用。甲供物资设备中工程物资设备在供应地点移交承包单位,移交后的搬运保管费用纳入工程承包合同。

第十五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节余费纳入建设项目招标结余费。

甲供物资设备拟中标价超出施工图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组织分析原因;确属物价上涨等原因的,在不因此突破批准初步设计总概算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确定进入公示定标程序或重新招标;属于围标串标等人为原因的,依据规定重新招标;合同价超出施工图预算价格的,价差按铁道部规定办理。突破批准初步设计总概算的,按规定程序报铁道部批准。

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进场甲供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物资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甲供物资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运输生产设备由建设单位商运营单位招标采购。建设项目建成后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建设单位应会同委托协议相关方共同对采购的运输生产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9〕83号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 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 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 配件、设备。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 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 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 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 专用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 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 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 易机构进行。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 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第十条甲供物资设备由铁道部或建 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甲供物资设备必须依法实施招 标采购,物资设备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甲供 物资设备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费 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和工程 承包单位共同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对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 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 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由采购单 位负责处理。第十三条甲供物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承包单位保管,保管费用纳入 概算。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赔偿。第十四条建设单位 应保证甲供物资设备满足建设需要,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等及时调整物资设备供应。第四章甲控物资设备管理第十五条甲控物资设备种类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 况确定,纳入工程总 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以及物资设备供 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第十七条甲控物资设备费用纳入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承包单位包干使用,并承担价格风险。第十八条甲控物资设备在建设单位的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各部门在工程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物资为公司自购工程物资, 为三类: (一)专项工程使用的工程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由供货单位运抵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并同时移交施工单位安装使用,不存在余料收回情况。 (二)购入设备自带的工器具、备品和备件。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行购入的工器具、设备及材料等。 第三条公司对工程物资实行零库存管理,物资的验收领用同时办理,工程部负责实物管理,建立并登记工程物资实物管理出入库台帐,财务部负责价值管理。财务部每季末对工程部所管理实物进行盘点,并不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工程物资验收管理 第四条工程物资验收管理,是指对从接货开始到物资入 库为止所经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及施工进

度,在接到供货厂家发送的接货通知、发货清单等通知后进行适当审核,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及入库工作,同时及时完成各级入库手续。 第五条物资验收管理工作流程分为:合同移交、接货准备、到货接收、验货送检、验收入库五个环节,各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一)合同移交 在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部第一时间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移交给财务部。并将领导签发或合同规定的抽验要求通知到验收人员。 (二)接货准备 设备完工,工程部及时联系供货厂家,确定发货时间。在接到供货厂家的“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或“工程物资发货清单”后,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三)清点接货 供货厂商应按建设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及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由工程部指定的接货人接货并保留相关原始单据。 在货物达到后,由工程部和供货商(或供货商委托的货运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物资进行清点、接货签收。清点接收主要检查:数量、箱号、标识、箱的完整性等与“工程物资发货清单”是否一致。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促使工程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化、程序化,保证“创建一流物资管理,树服务示窗口”,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特制定本办法。2.职责 2.1 项目物资分公司职责 2. 1.1负责本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1.2 负责审核汇总本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并收集相关物资采购信息, 包括物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品牌要求、供货周期等。批量及贵重物资报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采购。 2. 1.3负责零星、急需物资的采购。 2.1. 4 负责现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结算以及相关物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 2. 1.5负责编制本工程各类物资报表,包括物资收发结存表、资金动态、模成本报表、收入结算表、各类物资消耗及管理费用分析表等。 2. 1.6工程完工后,配合本项目工程的结算工作,汇总相关资料并移交。 3. 甲供物资管理 3.1 接货与卸车

3.1.1项目物资分公司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到货预报后,当即向热机公司发出到货预报,便于热机公司进行卸货前的准备工作。 3.1.2 货到现场后,于半小时向热机公司递交“到货通知单”,并对所到货场进行跟踪,查验随实物所附的技术、质量文件及发货清单,同时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验的主要项目有: ——核对实物与货单上的名称、数量及设备铭牌是否相符。 ——核对铭牌。 ——检查设备外部有无损伤、损坏、擦伤、锈蚀、变形等各种缺陷。——充气或充油保护的设备,检查表计的完整和压力的保持,充油充气部分有无渗漏。 ——检查设备防锈、防腐和油漆质量,外表不应有腐蚀、锈蚀等化学损伤。 ——焊接件的表面质量不应有裂缝、气孔、夹渣、漏焊等缺陷。 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卸货。相关文件移交甲方人员收存,并办理交接手续。如发现有车损或到货实物与业务文件(送货单等)容不符时,做好记录并取得运输人员签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卸货,否则拒绝卸货。 3.1.3卸货时,物资保管员予以监督,严禁野蛮卸货、胡堆乱放、损坏设备,大件设备卸货时通知项目部相关领导及安保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再实施卸车。 3.1.4卸货完毕,保管员对所到货物做进一步清点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注明清点验收的实际情况,未作详细清点的货物不得随意签字。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总7页)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总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条原则: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三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为规范代维修专用线的管理,确保专用线的运输使用安全,成立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章线路维修、养护管理制度第六条:总则根据中国铁路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七条: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八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九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十条:项目部应立即编制月、季、年度维修计划,并下达个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做好了日、月、季、年度维修记录,维修点人

《铁路应急物资管理办法》(2019)29

铁路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总一则 第一条一为加强铁路应急物资管理?满足应急情况下对物资的需求?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铁路运输企业? 第三条一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铁路突发事件所必需的保障性物资?主要包括库存物资二抢险救援常用的小型工机具及设备二铁路战备储备物资? 第四条一应急物资管理是铁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物资管理包括应急储备管理和应急供应管理?第五条一铁路应急物资管理遵循快速响应二保障有力二科学分布二资源共享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二分级负责?建立协调统一二快速高效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 第二章一管理职责 第六条一总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 2

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办法?监督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实施?协调所属铁路运输企业间的应急物资调拨?统筹应急物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应急物资信息管理?总公司各专业部门指导所属铁路运输企业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第七条一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应急物资管理的实施与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动态掌握应急储备物资信息?组织应急物资采购供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整理分析应急物资消耗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第三章一应急储备管理 第八条一应急储备管理包括应急储备物资目录及数量制定二采购实施二仓储管理?协议储备物资的协议书签订和信息收集?应急物资供应预案编制和修订二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第九条一应急储备可采用实物储备二协议储备和信息储备等方式?各单位应合理选择储备方式?做到统筹兼顾二保障供应二避免积压? 第十条一实物储备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事先采购物资并进行实物保管的储备方式?实物储备包含阶段性储备和长期性储备?阶段性储备适用于应对防洪抢险二冰雪凝冻等阶段性自然灾害的物资储备?长期性储备适用于应对难以把握规律的应急事件且能够与运输生产经营通用的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一协议储备是指由使用单位与供应企业协商?委托 3

项目材料物资及设备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物资管理,根据前海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做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及损失,本办法特从物资计划、物资采购、验收、保管及现场管理、出库四个方面对物资管理进行规范,请项目部各部门及人员参照执行。 一、物资采购 1、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大型设备或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必须要有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项目部负责人必须进行询价,并提供三个以上供应商备选,所有合同在签订之前必须经过技术部门评审。如果上述材料采购没有遵循以上要求,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验收,财务部门不得支付材料款项。 2、零星材料的采购原则上采用固定地点方式,通过比较后在几个固定的供应商那里处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内容应包含材料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价格,特别是不同厂家同类产品质量及价格的对比分析,要做质优价廉,通过接触建立信誉后应采用按月或固定金额结算方式,财务部门应直接将材料款支付到定点供应商,尽量做到材料采购人员少接触钱款。 3、材料采购之前必须有采购计划。各工区或材料需求部门提前2到3天将计划报到物资部门,物资部门汇总后报物资主管审核签字,然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材料采购人员拿到物资采购计划

后进行市场采购,如发现市场与先前调查价格有出入的,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待项目经理确认后才能予以采购。尽量减少没有事先进行市场调查的材料采购情况发生,如确属急需或临时材料,也应在项目责任人确认的情况下进行。坚决禁止无组织、无计划、无市场调查的擅自采购行为。 4、建设方提供材料。材料计划汇总后直接由建设方项目经 理签字,再报我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最后我方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由材料员验收入场,质量不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进场,数量不符的要做出书面收据,材料员与送货司机双方签字并要求建设方下次补上货物。 二、验收 1、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应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合同内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的数量、质量、标识及技术证明文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对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无采购计划的物资设备拒绝验收;对于物资设备已到但对帐单未到的应予以预验收。验收时应会同现场施工人员及保管(保卫人员)一同,验收后并要求他们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现场收料员负责物资入库前的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物资数量内容应包含:核对帐单与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计重物资按标准计量方法复核无差异、计件物资按件清查有无差异、其他物资按规定计量方法进行数量复核),物资外观质量验收内容应包

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实施细则 铁科技〔2008〕1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根据《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以下简称“铁专量具”)是指与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计量器具及具有计量特征的检测设备。所称铁专量具新产品是指未经过技术认证的铁专量具(包括原有产品结构、性能、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的计量器具)。已通过技术认证的产品是指已通过新产品技术认证,并在铁路批量使用的铁专量具。 第三条铁专量具新产品技术认证(以下简称“技术认证”)适用范围为列入《铁路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测量装置、设备、仪器和量具。 凡用于铁路计量和检测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须取得技术认证证书。 第四条技术认证工作由铁道部统一管理。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负责受理技术认证的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审查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技术认证申请 第五条申请技术认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根据设计、生产和经销不同类型计量器具对各种资源的基本需求,对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分成三类:普通量具不少于50万元,数字量具不少于100万元,测量系统不少于200万元。 (2)具有生产所必需的产品标准、图纸、工艺和检定规程(校准方法)。 申请企业应有针对并适用被认证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要制定企业标准的,其技术要求不应低于相关铁道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以及与被认证对象的具体使用环境条件相对应的环境试验标准、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检验方法应包含在产品技术标准中,必要时还应另外制订有关计量校准技术规范。企业标准应按规定备案。 (3)具有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生产工装设备。 (4)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申请企业相关技术人员数占企业相关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相关技术人员中工程师及以上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20%,计量工程技术人员(含检定员)不少于2人。 (5)具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计量管理制度。 (6)产品应经铁路用户试用。 (7)应有可供试验的样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006年)铁道部83号文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2006年)铁道部83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2006〕83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5-19发布有效)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 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 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易机构进行。 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 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实施计划方案

1.采购管理 1.1采购原则和策略 1.1.1概述 项目采办部全面负责合同围的工程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服务以及相关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向业主提供所需管理文件,包括:采办部组织机构规划、岗位职责、采购进度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及实施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HSE 管理体系、采办合同管理程序和措施、驻厂监造和出厂验收管理案、催交催运管理办法、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程序、现场仓库和露天堆放场地的管理办法等。 1.1.2采办分包商的工作原则 采办分包商将本着竭诚为业主服务的思想,以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格控制采购工程所需产品的质量,保证满足业主的技术要求;确保在采购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业主的要求;积极支持和协助业主的免税和退税工作,为业主节约资金,最大限度的维护和保证业主的利益。 1.1.3采办分包商的工作策略 根据中俄原油管道漠河-段工程和物资采办供应管理工作的需要,采办分包商按照精干高效,职责明确的原则设置,并在工程PC项目部的领导下,根据项目部的总体部署和施工计划,对工程所需物资(包括业主提供物资)的采办、催交、检验、运输、清关、储存、调拨、结算、核销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物资供需计划的编制和供应进度计划的编制; (2)负责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及资金控制管理;

(3)采办分包商设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负责大宗、关键物资供货厂商询价、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售、招标会议组织、技术和商务谈判、合同签订以及物资采办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工程建设物资的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工作; (5)负责PC非招标物资的竞争性询价、采购工作; (6)负责工程物资抵达中转站后的物资保管工作及物资现场管理和办理物资供应的收发交接手续等工作;业主应为免税和退税工作提供各种相应的文件支持; (7)负责物资供应有关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8)负责组织供货厂商的售后服务和现场调试工作; (9)负责物资核销和剩余物资的回收工作; (10)负责物资采购竣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归档工作; (11)负责编写物资采购完工报告。 1.2. 组织机构 1.2.1采办分包商的组织机构 1.2.2关键岗位职责 (1)采办经理

[1995]107号铁运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运(1995)107号 发布日期:1995年09月01日 生效日期:1995年10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物资手册京沪高速铁路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物资分类及其范围 第一条本项目物资分为三类: (一)甲方供应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 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其中铁道部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物资,称部管物资(其中包括:钢筋、钢绞线、水泥、桥梁支座、隧道防水板、贯通底线铜缆、轨道材料)。 建设单位(即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供应的物资,称建管物资(其中包括:止水带、混凝土外加剂等)。 (二)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 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是指对 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甲控物资包括钢梁用油漆及高强度螺栓、粉煤灰、土工材料、桥梁伸缩缝。 (三)自购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 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简称自购物资。指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物资。 第二条物资采购分类随铁道部政策性调整而调整,集团公司可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市场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三条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分类管理的权限进行物资采购,确需越权采购的,必须报公司核准后进行,否则不予计价,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 确保进场物资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承包单位职责: 一)设立专门物资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物资管理办法 和质量控制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的甲控、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和质量管理工作。 三)按时编报部管物资和建管物资的需求计划(包括技术要求)

以及甲控物资的招标计划。 四)做好甲供物资进场后的验收、保管工作。 五)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 第三章采购与供应 第五条物资采购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主要物资生产(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动态管理。甲供物资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名录执行铁道部规定,其他主要物资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名录由集团公司审定发布。 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在铁道部和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生产(供应)商中进行。 主要物资包括:甲供物资、甲控物资,砂、石、矿渣粉以及公司认定的其他物资。 第七条采购 一)甲供物资: 1.工程承包单位按集团公司要求及时编报部管物资和建管物资需 求计划,经指挥部审核后报公司。公司物资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后,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部管物资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报送部物资管理办。 2.公司按照铁道部关于部管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采购招标,签订采购合同。 3.公司按照铁道部关于建管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二)甲控物资 1.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化整为零或以其他形 式规避招标。 2.工程承包单位按公司要求及时编报招标计划,经指挥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3. 在公司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按铁道部关于招标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监理单位、指挥部、公司物资部备案。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1、设备使用 1.1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大型设备机长(主司机)必须 随机调动。 1.2设备操作必须按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各时段的维护保 养。 1.3设备严禁带病(是指危害设备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的缺陷)作业和超 负荷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证事故范围不再扩大,确信不会导致人身安全和影响设备寿命,并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大中型施工设备和关键生产设备必须经项目部(机械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运行。 1.4遇情特殊况设备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校 核,确认没有导致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的缺陷和隐患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短时间作业。 1.5设备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规定的燃料、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 等,使用替代产品必须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认可,并经试验符合要求。 1.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生产指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安 全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设备物资管理部门。 1.7设备多班作业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1.8设备操作人员每班作业必须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必须 清楚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 1.9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设备的大、中、小修,参加设备技术 检验,并在设备修理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1.10出现设备事故,及时向单位领导、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 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1.11施工设备必须挂牌,名牌上应明确该机责任人,设备名称、型号规 格。

2、设备保养 2.1施工设备保养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2.2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机长(操作人 员)、维修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备例性行(日 常、定期)保养、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设备转移前保养。 日常保养:机械设备在每班运行前、当班运行结束后,为及时发现隐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为主的检查和预防的保养措施。此项工作由操作者完成。 定期保养(强制保养):指机械设备在运行一定周期后,为消除不正常状态,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一种预防性的维修和保 养。定期保养属于修理性质项目。对大中型设备和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性维护保养制度。 走合保养:指新机械或大修后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初期所进行的一种磨合性保养,由操作者来完成。 换季保养:指机械在季节温度变换时所进行的一种适应性保养。其主要作业内容是换用适应季节温度的润滑油和工作油料,采取防 寒、降温及防雷措施。主要内容由设备所属作业队(车间)完成。 2.3当生产任务紧张时,机械设备不能按规定时间(里程)进行定期检 查和保养时,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主管工程师批准,可延期进 行,但定期维护保养时间(里程)不得超过同级保养周期10%。2.4设备修理需更换主要零件,总成需经过机电物资科或主管工程师验 证,确认无法修复,再造计划购买。需加工的零件由承担修理工作的车间提供图纸,经设备主管部门认可后安排加工。 2.5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6机长(操作人员)负责设备日常保养,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 滑等要求或设备使用要求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的设备状态。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工程物资管理。 1.2 实行科学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订货、采购、运输、收发、贮存工作,防止物资积压,降低物资损耗,节省流通费用,加速物资和资金周转。 1.3 监督施工生产单位合理使用物资、能源。加强定额管理,严格验收、发放、回收和核销制度。开展节能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措施,节能降耗,降低企业成本。 2 物资管理机构职责 2.1 工程管理部职责 2.1.1 指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章、标准和制度。 2.1.2 参加编制公司物质和节能管理办法,并参加实施、监督和检查。 2.1.3 负责对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的物资采购、供应、验收、贮存、使用等物资管理、成本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组织TQC攻关活动,负责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公司物资供应和物资现代化管理工作。 2.1.4 负责全公司物资方面贯标工作和管理,负责分管程序《物资机械采购控制程序》的编制、修订和检查指导实施工作,履行其它程序中的相应职责。 2.1.5 掌握全公司周转材料的数量、动态,依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台帐;负责公司周转料租赁费的验工计价工作。 2.1.6 负责全公司周转材料的购置、评估、处理工作,负责公司资产清查和内部预算中有关物资方面的工作。 2.1.7 组织开展全公司物资执法大监察活动,并负责监察材料的总结、上报工作。 2.1.8 负责全公司各种物资统计报表的收集、保管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物资大清查,并统计上报。 2.1.9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物资管理的检查和评比活动。 2.1.10 负责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参与物资集中和招标采购,指导基层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2.1.11 协助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物资人员进行培训。 2.2 生产单位工程管理科材料室职责 2.2.1 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物资管理标准、制度、办法,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实现物资计划采购、检验、发放的有效控制,确保使用的物资符合标准。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

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专业资料word .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日期:2012-12-26] 来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作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阅读:664次[字体:大中小] 内容提要: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铁建设〔2012〕216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同时废止,其他涉及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是指批准设计文件内的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设备。 第四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建设单位采购和承包方采购两类,以下简称甲供、自购物资设备。 第五条铁路建设采用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铁道部行政许可目录、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必须选用通过许可认证的物资设备。 第二章物资设备管理 第六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可组织建设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采购,对现场物资设备管理进行检查。

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 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外工程物资的管理,规范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流程,提高国外工程物资管理的质量,实现物资从采购进场到使用进行连续、系统、有效的控制, 适应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更好的经营、管理、服务于海外工程,根据公司《内部模拟市场经营管理大纲(2007 版)》和《国外工程内部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结合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外工程项目的特点,国外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大致分为: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供应和国外施工现场物资管理两个部分。 第三条国外工程物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计划管理的原则:国外项目工程所需物资,国外项目部(分公司)应提前编制报送物资采购申请计划(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供应。 2、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承接的所有国外项目工程,供应物资的订货、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供应、集港等,统一归口委托物资公司(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办理。物资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应坚持比质比价、比交货期、比售后服务、择优采购。 3、国内采购供应为主的原则:根据国内、外物资材料质量价格对比,公司承接的各类国外工程项目,工程所需物资材料,原则上一律以委托国内采购供应为主。项目急需的材料或比价低于国内的少量物资,可以在国外现场采购供应。 第二章职责分工及管理流程 第四条物资公司职责 1、负责接受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委托(签订合同形式),组织国外项目需求各类物资国内采购供应活动。根据国外项目部需求计划为该工程提供品质合格、数量充足、价格合理、到货及时、管理规范的物资采购供应服务。严格按照公司有关

规定及国外工程项目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组织实物招标、采购及验收工作 2、按照国外项目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的物资送达指定国内口岸,组织 办理商检、报关、装运等手续。负责国内物资离港前的一切服务工作,以固定服务费率方式承包工程物资送达国内口岸为止的采购管理服务费。 3、根据国外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选派专业物资管理人员外借给国外工程项目部,组成现场物资部门进行现场物资管理。 4、以湖北省电建二公司物资职能部门的形式,参与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物资管理,并应给予指导和监管。在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存在物资专业方面的困难及问题时,物资公司有义务给予支持并协助解决。 5、负责制定编制国外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6、加强信息收集、市场调查和与国外项目部的沟通,了解工程所在国及国内物 资资源与市场行情、运输及政策法规,做好物资国内外物资采购比价工作。 第五条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职责 1、负责与物资公司协商外借专业物资人员组建国外工程现场物资管理部门,全 权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管理(包含物资仓储、保管、验收、发放等)工作。 2、以内部合同(协议)的形式委托物资公司办理本项目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负责承担国内采购物资的物资材料费用、采购服务费、国内运输费、商检费、唛头制作费、港杂费、仓储费、制单费、包装费、报关费等各类费用。 3、负责准确划分国内、外物资采购范围。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及时向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提出准确的材料预算、物资需求计划和相应物资采购范围(技术要求、图纸、检验标准等)、供货包装要求,物资通关条件等 4、负责国外现场急需物资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选派人员参与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大宗物资的国内采购,必须有项目部派员(或委托人员)参与招(议)标。 6、负责在国外接受国内采购发送工程物资的清关、国外运输、装卸及现场开箱验收、保管工作;货物到达工程现场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点与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国内物资公司。 7、负责设置工程现场物资必须的标准仓储管理场所与设施、并实施维护。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的安全与保卫。 8、负责各类物资资质证明、资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负责建立各类物资的消耗台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条原则: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三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为规范代维修专用线的管理,确保专用线的运输使用安 全,成立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章线路维修、养护管理制度

第六条:总则根据中国铁路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七条: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八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九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 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十条:项目部应立即编制月、季、年度维修计划,并下达个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做好了日、月、季、年度维修记录,维修点人员曲线要求一月检查一次,在线路一月检查一次每月20号至28号检查完毕,道岔一月检查一次,检查时间每月中旬检查。 第十一条:铁路专用线养护和维修内容 1、根据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拨道、改道、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2、清筛不洁道床,清楚线路、路肩、水沟杂草,补充道砟; 3、整修路肩,整治路基病害,修理排水设备;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TB/T 2631—1995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与布局、仓库安全、物资入库、保管、出库以及物资仓储信息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各局、厂、院、校、公司物资仓库。 2 引用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准 GB 10001 公用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术语说明 3.1物资在社会用语中,是物质资料的简称,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在我国经济管理中,一般是指工业品生产资料。它包括机电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燃料、备件以及低值易耗品。 3.2仓储设施是指仓库建筑物和各种仓库设备的总称。 3.2.1物资仓库是指专门集中储存各种物资的建筑物或场所。它为物资保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空间。库房、货棚、露天货场通称为仓库。 3.2.2仓库设备包括库房、货棚、货场、物资检验设备、保管设备、装卸搬运设备、堆码包装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安全消防设备、信息处理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专用线、站台等。 3.3 仓库技术管理是指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方法,对物资仓库的整个技术作业过程和有关经济活动加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力求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铁路仓库技术管理包括物资入库,物资验收,物资保管,物资出库,物资技术档案管理,单据、帐卡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仓库安全管理等。 批准 1995—09—01实施

3.4物资入库是指物资进入仓库时进行卸货、查点、验收、上架、堆码以及帐卡、单据、凭证处理传递手续的总称。 3.5物资验收是根据物资入库通知单及有关资料,按照一定程序和手续,对到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数量验收是核对到库物资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件数、长度、重量)等与入库通知单、运单、发货明细表、技术证件、装箱清单等资料是否相符。质量验收其对产品和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测定,以验证其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3.6物资保管是指对物资进行合理地保存和经济地管理。合理地保存,是将物资存放在适宜的场所和位置;经济地管理,包括对物资实体和物资仓储信息两方面的科学管理。对物资实体的管理主要是技术管理,是对物资进行科学的保养和维护,为物资提供良好的保管条件和环境,对物资仓储信息的管理,主要是对与库存物资有关的各种技术证件、单据、凭证、帐卡的管理。 3.7四号定位是仓库货位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即用四个号码确定一个货位。这四个号码是:库号(库房或货区代号);架号(货架或货垛代号);层号(货架或货垛层次代号);位号(层内货位代号)。 3.8固定货位是指某一货位严格规定只能存放某一品种规格的物资,而不能存放其它物资。适用于收发量较稳定的物资。 3.9 自由货位是指每个货位均可以存放任何一种物资(相互有不良影响者除外)只要货位空闲,入库各种物资均可存入。适用于收发频繁、存量变化较大、无固定货位的物资。 3.10 五五堆码是指库存物资堆码时,以“五”为基本计算单位的物资堆码法。根据物资的不同特点,在摆放时每行每层数量力求以“五”、“十”或其倍数堆码。 3.11四对口是指库存物资的实物数量与帐面数量应相符,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3.12十防制度是指仓库应具有防锈、防腐、防毒、防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防机械损伤、防治虫鼠害的措施。 3.13物资出库是指库存物资发出时所进行的验证、配料、检查、复核、包装、点交、单据凭证填制及传递处理等活动的总称。 3.14四懂三会十过硬是指仓库管理人员应达到的基本业务要求。“四懂”,即懂物资名称、规格、性能、用途,懂保管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三会”,即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的标记符号;“十过硬”,即收发、识料、写算、报表、保管保养、“四对口”、“五五堆码”、“四号定位”、使用度量衡、执行制度过硬。3.15物资储备定额是根据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消费以及需要等条件确定的保证生产或供应所需物资储备的数量标准。 4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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