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钻井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钻井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钻井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1影响钻井工程投资成本的因素

1.1钻井的深度

钻井的深度越深,所需要花费的成本越高,其原因如下:①随着钻井深度的增加,钻井所采取的技术将会越先进,使用的各种设备也会越先进,使用的各种工具(管道等)也会增多,这也就意味着投资成本的增多;②钻井深度越深,其地质将会越复杂,进行钻探时的速度将会随着深度的增加而不断减缓,也就是说,钻进深度越深,钻井工程花费的时间越长,而且时间的增长要远远高于深度的增加,也就意味着更多的投资成本。③钻井深度越深,产生的污染物、废物等越多,处理这些污染物和废物也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

1.2钻井类型

钻进类型不同,其花费的成本也是不一样的。现阶段主要的钻井类型有:水平井、直井和定向井。不同的类型需要使用的不同的钻井工具,聘请不同的钻井专家,使用不同的钻井技术,聘请不同数量的施工人员等等。因此,不同的钻井类型对钻井工程的投资成本有一定的影响。

1.3井下地质情况

有的地方地质适合钻井,对钻井工程使用的工具要求不高,在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全部工作;但是有的地方地质复杂,钻井工作进度缓慢,延长施工时间,增加钻井周期,势必会影响钻井工程投资成本。

1.4钻井工程相关设备以及材料的价格

钻井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的相关设备以及材料的价格对钻井工程投资成本的影响显而易见。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国家的设备和材料的价格不同。

1.5钻井工程的种类

不同种类的钻井工程也会对钻井工程投资成本造成相应的影响。比如海上钻井工程的投资成本要远远大于陆地钻井工程,两者钻井工程种类不同,其成本构成也不相同。

1.6石油销售价格

石油销售价格的波动会对钻井工程投资成本产生影响。石油价格很低时,石油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将会研发钻井新技术,从而降低钻井工程投资成本;而当石油价格很高时,很多企业将会纷纷加大对石油产业的投入,水涨船高,钻井工程投资成本也会相应增加。

2控制钻井工程投资成本的有效方法与措施

控制钻井工程投资成本受到钻井深度、钻井类型、地质条件、钻井设备与材料等方面影响,如何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制定有效的方针、措施,以减少投资成本至关重要。下面进行具体方法与措施的阐述。

2.1科学合理的进行钻井工程设计

要想对钻井工程投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需要从源头——钻井工程设计开始研究。科学合理的钻井工程设计有利于减少钻井工程投资成本。如何实现科学合理的钻井工程设计,其具体的做法如下:①组织钻井工程各个方面的专家进行审议,科学合理的对整个工程的花费进行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编审程序,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根据建设 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算以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 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成本合约部进行结算汇总。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条件 (一)工程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书; (二)具备完整有效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以及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工程结算编审程序 逐级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复核)→外部审计单位(如有)(初审)→分公司项目组(复核/初审)→集团成本部(二审)→集团管理中心(复核)→集团 审计部(终审)→总裁(复核)→董事长(最终确认) (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 有关资料按第七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 (二)监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组在监理招标文件或监理合同中约 定相应时间)对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送项目组; (三)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复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期限进行详细、全面审查,完成复审。(如有)(四)对造价咨询单位复审后的工程结算,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各主管 的专业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成本部和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工程结算按上述程序审核完后,由项目组造价工程师送审计部审定,最后由 总裁/董事长签字确定。 第五条结算资料应按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整理;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他); (二)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三)竣工图纸;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及附表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劳务班组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九条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

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结算原则 (1) 三、结算依据 (1) 四、现场收方时间 (2)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2) 六、结算规则 (3) 七、结算台帐 (6) 八、合同终止协议书 (6) 九、其他 (6) 十、附表 (7)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1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2.1准确、及时结算; 2.2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2.3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3.1合同文件;

3.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3.3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3.4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3.5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3.6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3.7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5.1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5.2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5.3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5.4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 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3. 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调试等)项 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 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5. 管理原则

(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6. 管理要求 6.1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规范 (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 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 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 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用金制;所有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越各自月工资金额(工程部总负责人不能高于3000元,项目经理不能高于2000元,项目人员不能高于1000元);财务部每月报销项目部人员的费用并按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项目部人 员没有报销不予再借款或增加备用金额度,如果一年中途没有岗位性质变化备用金在年底核销。 (3)合同成本实行专用账户拨付制或备用现金制和现场记录制度 凡是要求必须开设专用项目资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实施专用账户拨付制,其余施工作

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准确、及时结算; 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合同文件; 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具体金额; 每月27日前,协作单位提交当期的增值税发票,并签字确认结算审核结果;结算人员把结算资料录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通知相关人员网上审批; 每月30日前,完成项目会签,根据会签结果登记结算台帐;完成相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工程施工结算管理制度

--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二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港航局第三工程分公司 大连凌水湾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项目部建安工程结算工作。 第三条其他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按合同或按财务收款,由项目部自行结算。 第二章结算管理体制与机构 第四条结算管理体制:由项目部领导、项目各部室两级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计财部。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计财部(经营)职责 1、计财部(经营)负责督促、检查、审核项目部各部室工程结算工作,编制年度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计算文件。 2、计财部(经营)根据经业主审定的年度工程结算单和竣工工程结算单,编制公司报局的年度结算文件,工程审计后,将产值变动情况年度汇总,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计财部(经营)报公司的年度结算文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表格附后): a、计提含量工资的产值完成情况与结算意见表

b、()年度结算及产值审核表 c、()年项目完成产值及“百含”产值一览表 d、关于()年建安及辅助生产产值的说明 e、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月、年度结算单 4、计财部(经营)建立工程结算台账,并负责工程结算文件的原件收集归档。 第七条工程部职责 1、工程部辅助编制工程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2、工程部负责向计财部提供建安产值以外的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 第八条计财部(财务)职责 计财部为项目部价款结算的主管部门,依据结算单办理工程款的收取事项,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九条设备物资部职责 设备物资部负责提供项目的物资及设备的使用数量和台班及单价,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十条管理细则 1、项目部是工程结算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办理工程月、年度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等工作。 2、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结算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工程结算的全过程管理。 3、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为结算文件工程量的提供人。施工技术人员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3.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调试等)项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5.管理原则 (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6.管理要求 6.1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规范

(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 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用金制;所有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越各自月工资金额(工程部总负责人不能高于3000元,项目经理不能高于2000元,项目人员不能高于1000元);财务部每月报销项目部人员的费用并按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项目部人员没有报销不予再借款或增加备用金额度,如果一年中途没有岗位性质变化备用金在年底核销。 (3)合同成本实行专用账户拨付制或备用现金制和现场记录制度 凡是要求必须开设专用项目资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实施专用账户拨付制,其余施工作业计划工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备用金制,备用金或专用账户额度根据施工作业的目标成本、工期和材料款的支付计划案比例确定额度;计划工期在一月内的工程项目根据作业预算实施计划额度借款报销制。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实行严格的现场记录制度。 (4)与业主方保证金的清算和项目内部结算 与业主方的项目保证金清算由财务部与工程部负责,其他费用的清算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保证金付款期限到期之前,工程部负责人主动与业主方联系,及时收回保证金。 所有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在竣工结算完成的10天内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到财务部进行项目财务报销结算。 6.1工程项目费用报销凭证提供与程序要求 6.1.1工程部费用报销 公司工程部人员在每月报销各项目发生的市场营销费用时,必须按照项目销售费用内容要求分别归集,提供合法票据。先经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分项目计核销售费用,再按照财务审

建筑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司属各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结算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创效”的目标,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以及局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工程结算管理。 3.定义 3.1 工程竣工结算(简称工程结算):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将竣工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价款结算,作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最终工程款的依据。 3.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3目标结算额:是结算领导小组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收益情况研究确定的,力争达到的工程结算值。 3.4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字证明。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3.5工程索赔(简称索赔):是指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施工中给承包商带来的,不属于承包商承担的费用损失。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 4.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4.1组织机构 4.1.1公司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结算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副总经济师任副组长,组员为: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相应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4.1.2主管工程结算业务的部门:经营部 4.1.3大型以上项目推行项目商务经理制度,商务经理配合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收入、成本管理和商务工作。商务经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丰富经营预算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4.1.4项目结算人员:项目内业成本员为项目结算人员,须持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编审资格证。无证人员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必须由持证人员审核、签字,并对该结算书负责。 4.2主管领导的职责 4.2.1公司、分公司主管经营副经理为本单位工程结算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结算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并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2)督促、指导经营部制定公司、分公司工程结算工作计划和结算工作目标,敦促经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贯彻实施。 3)及时准确掌握工程结算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 相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业主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 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 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计划经营部是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2 工程部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3 物资管理部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第三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七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八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第四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九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工程结算管理规定(第四版,2016)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第三版)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明威集团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成本管理部 成本管理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责部门,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1、负责竣工工程的收方收量。 2、负责本部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提交。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 4、审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审核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等罚款; 5、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结算手续。 6、负责签订工程竣工结算协议。 7、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款及质量保证金支付进行审核。 8、负责本办法执行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及信息提报,对最终结果负责。 (二)稽查审计部 稽查审计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核查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参与竣工工程的收方收量。 2、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3、负责与成本管理部核对工程竣工结算。 4、必要时,会同成本管理部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竣工结算。 5、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款支付进行审核。

(三)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办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组织竣工工程的收方收量工作。 2、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提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3、审核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未施工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予以扣除。 4、负责审核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中竣工图(含电子版)、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5、负责详细描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等是否有罚款扣款情况、工期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当结算需要时,及时向成本管理部、稽查审计部提供施工日志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7、当结算需要时,负责向成本管理部、稽查审计部解释现场施工有关情况。 8、负责对维修、返工的工程审核。 9、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款支付进行审核,并办理支付手续。 10、审核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四)研发技术部 研发技术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办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复核竣工图(含电子版)。 2、负责复核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中设计变更提交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招采合约部 招采合约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配合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核对甲供材设账款情况,向成本管理部提交甲供材料设备清单数量明细及扣款资料。 2、负责对有歧义的合同条款作出书面解释。 3、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外增加项目的价格。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根据竣工图纸、工程合同和经济签证单等有关文件编制工程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工程结算报告是成本核算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 3.职责 3.1项目部负责竣工结算所需手续完备的审核,并对结算中涉及施工的疑问进行解释。 3.2项目部负责对结算中涉及的技术疑问和图纸问题进行解释。 3.3成本管理部是工程结算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结算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审价单位、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支持。 3.4销售部负责对结算中涉及的销售疑问进行解释。 3.5财务部负责结算中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审价工作会议。 4.工作程序 4.1成本管理部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编制结算工作计划,委托工程审价单位,收集及整理分项工程的材料设备限价价格表、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图纸部分未施工项目的记录、付款及待垫款、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清单、施工单位的结算报价等结算依据。 4.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项目部负责审核竣工结算所需的必要手续,签署意见并移交成本管理部。竣工结算需完备的手续包括: 通过由政府主管部门参加的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工程竣工图纸的质量和数量按要求完成,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并移交档案馆; 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完毕,或处理方案已经通过; 施工现场清理完毕,施工单位撤出现场; 已签署《工程保修合同》。 4.3根据结算工作计划,成本管理部在合适的时间召开由审价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结算编制会议,明确结算依据、统一结算口径,统一结算资料编制格式。 4.4施工单位申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必须包括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书、结算承诺书。结算书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包括钢筋抽样计算表)。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内容: a.在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单、价格凭证等; b.在送审结算书中,若项目的遗漏,施工单位均作让利给发包人,不作增加调整;

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第五章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竣工结算行为,建立规范性、统一性结算流程,明确竣工结算中各自的 职责、权限,确保竣工结算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对已竣工程或已供应完成的材料、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供应)单位已 履行完成合同内且经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竣工结算的,适用于本办法。 1.3、承包(供应)单位必须按照我司《竣工结算资料目录》及其他要求进行结算资 料申报。监理公司、我司工程部、总工办、成本部分别对提报结算资料全面审核,并签署《工程(施工类)竣工资料审核意见书》。经我司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1.4、工程结算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 1.5、逾期上报的甲方不再接受申报,以甲方出具报告为最后结算结果。 1.6、本办法适用于大连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建设的项目。 2、结算分类、审查: 2.1、竣工结算分类以项目成本预算科目相对应原则,分为前期工程(办理工程开工 前的手续费用)、单体建筑安装工程、外网配套工程、景观工程、公共配套工程所涉及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设备及绿化工程等,每份结算书按要求分类编号,以便归类统计与管理。其中前期手续费用、配套施工费用由综合管理部汇总,甲供材料、设备由采购部负责汇总,最后由成本管理部进行综合整理。 2.2、竣工结算应遵循结算内容与合同承包范围、内容相一致原则,在合同承包范围 外且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增项内容已经签订补充协议或《工程量签证单》的,可列入或归集到同一合同结算内。 2.3、对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计价计量方式因市场变化等原因进行合同变更或调整的, 须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或签订《工程量签证单》,变更后补充协议或《工程量签证确认单》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部门或单位一律不接受事后补签或其它形式的解释、说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对竣工结算中提供的工程量签证单/确认单的准确性 负责。 3.2、总工办对《设计变更单》、《技术联系单》、《施工图纸》等作为结算依据的过程

工程款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款结算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部工程款结算程序,降低经营风险,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保证工程款按时保质进行发放。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建立管理小组 组长:边军生 副组长:赵同进、赵建福、李冠勋、董麦 组员:赵振村、刘建辉、杨科佑、杨宝兴、丁建、张玉强、杨金亮、王月星、石磊 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对工程款结算的整体工作。 副组长:负责对工程量、零工、机械台班的核实工作;组织小组成员对所结工程款内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组员: 领工员(赵振村、刘建辉、杨科佑):负责对工程量、零工、机械台班的复核工作。 工程部: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进度安排,负责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确认工作。 物资部:负责对施工队伍使用的机械台班的确认工作。 安质部:负责对所结工程款内的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经营部:负责对工程结算单的统计编制工作;负责对结算单的上报工作。

财务部:负责对施工队伍的处罚扣除工作;负责对工程款的发放工作。 二、工程款结算流程: 1、每月20日之前,施工队伍根据完成的工程量、零工使用情况、机械台班情况,分别上报工程部、领工员、物资部。工程部、领工员、物资部对上报的内容进行确认。 2、确认完毕后,由工程部、领工员、物资部将完成情况上报经营部。经营部根据合同分包单价做出工程结算单。工程部、领工员、物资部对工程结算单内数量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 3、现场副经理、总经根据工程结算单内确认的工程量,组织安质部、领工员对现场完成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工程结算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4、项目经理对签认完成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复核确认,签认后,由经营部负责对结算单上报公司经营部,公司批复后由项目经理、总经根据项目部资金状况分批付款。 5、财务部在工程款支付前,将安质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通知单》的罚款数量进行扣除,对队伍负责人拒绝签认的,进行双倍扣除。 三、其它要求: 1、工程部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内容及工程进度要求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可拒绝对工程量进行确认或对工程量进行部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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