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完整版)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完整版)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

1.总则

1.1任务的由来

1.2必要性和意义

1.3规划编制的依据

2.现状分析与评价

2.1自然地理状况

2.2经济、社会状况

2.3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2.3.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成就

2.3.2生态环境退化状况及其原因分析

植被退化状况:草地、森林的退化状况。

土地退化状况:水土流失、沙漠化、盐渍化等。

水生态失衡状况:江河断流、洪涝、湖泊萎缩、地下水位下降等。

污染状况: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

生物多样性破坏状况:物种减少、退化等。

2.3.3生态环境退化的影响

对社会的影响

对经济的影响

对环境的影响

2.4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分析

2.4.1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

土地资源的可开发利用量及其对人口和经济的承载力的分析,如在保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下,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可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

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及其对人口和经济的支持能力的分析。

草场载畜量分析,为限牧措施提供依据。

森林资源的可采伐利用量、可再生能力的分析,为森林利用方式与利用量的确定提供依据。

2.4.2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限制因素分析

自然因素

经济因素

社会因素

政策因素

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1规划的指导思想

遵循《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各项原则,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为中心,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加强法制,严格监管,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2规划的基本原则

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是通过分析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和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以及二者相互作用的规律,依据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要采取的措施。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3.2.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是为了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退化地区实施抢救性保护。因此,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这些地区的生态保护,防止生态环境继续退化。同时,采取适当的生物和工程措施,尽快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功能。

3.2.2生态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调整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产业结构,最大限度地减轻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达到保护生态功能的目的。

3.2.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规划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地区的重点生态问题,实现重点突破。同时,应当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分步实施。

3.2.4因地制宜,坚持自然规律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相结合的原则。

规划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在经济、技术上可行。

3.3规划的技术路线

规划工作应在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总体目标、主要建设领域和主要建设任务,并做好规划的论证、批准工作。

4.规划目标的制定

规划目标的制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是规划的关键环节。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遏制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制定规划目标时要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目标相一致,要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相结合,并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经济、技术上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在时间上应分为近期(2005年)、中期(2010年)和远期(2015年)三个阶段目标。

4.1经济发展目标

确保区内人民群众的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逐步得到提高;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生态经济。

4.2社会发展目标

区内人口密度合理,文化素质得到提高,生态环境意识明显增强。

4.3生态环境目标

退化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与重建,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5.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

5.1主要任务

5.1.1建立管理机构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

5.1.2划定生态功能区

按照自然特点、环境现状、社会发展需要和保护与恢复生态功能的要求,在

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划定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制定各分区的生态保护目标和措施。

5.1.3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

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利用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利用项月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开展资源开发利用的执法检查。

5.1.4调整产业结构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寻求替代产业,改变区内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生态经济。

5.1.5开展生态恢复与重建

对区内退化的生态功能,采取虱适当的生物和工程措施,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功能。

5.1.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与监测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生态保护技术和生态破坏恢复治理技术的研究,开展生态监测,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

5.2分区措施

5.2.1江河源头区

采取退耕退牧还草(林)、草地封育、发展生态牧业、适当移民等措施,解决超载过牧,粗放耕作等引起的草地退化与沙化,提高江河源头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功能。

5.2.2江河洪水调蓄区

采取退耕还湖还沼还草、移民、调整农林牧渔产业结构等措施,解决人水争地、湖泊萎缩、湿地破坏、洪水调蓄功能下降等问题,尽快遏制湿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5.2.3重要水源涵养区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封山封滩育林育草等措施,加强水源涵养区林草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5.2.4防风固沙区

采取退耕还林还草、围栏封育、发展可替代能源等措施,解决风沙区燃料、饲料短缺问题,恢复林草植被,遏制沙化土地的扩展,减轻沙尘暴危害。

6.效益分析及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评估

6.1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项目及资金安排

6.2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分析

6.3经济‘技术可行性评估

包括对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环境容量进行分析、预测。

7.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7.1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2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

7.3管理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环境管理政策、资源利用政策、产业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管理制度等。

7.4资金筹措

7.5监测与科学研究计划

7.6宣传教育及培训计划

8.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批准

地方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由生态功能保护区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论证,经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由生态功能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论证,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同意后,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附:

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写提纲

1.总则

1.1任务的由来

1.2必要性和意义

1.3规划编制的依据

2.现状分析与评价

2.1自然地理状况

2.2经济、社会状况

2.3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2.3.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就

2.3.2生态环境退化状况及其原因分析

2.3.3生态环境退化的影响

2.4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分析

2.4.1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

2.4.2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限制因素分析

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1规划的指导思想

3.2规划的基本原则

3.3规划的技术路线

4.规划目标的确定

4.1经济发展目标

4.2社会发展目标

4.3生态环境目标

5.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5.1主要任务

5.1.1建立管理机构

5.1.2划定生态功能区

5.1.3加强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

5.1.4调整产业结构

5.1.5开展生态恢复与重建

5.1.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与监测

5.2分区措施

5.2.1江河源头区

5.2.2江河洪水调蓄区

5.2.3重要水源涵养区

5.2.4防风固沙区

6.效益分析及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评估

6.1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项目及资金安排

6.2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分析6.3经济、技术可行性评估

7.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7.1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2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

7.3管理措施

7.4资金筹措

7.5监测与科学研究计划

7.6宣传教育及培训计划

8.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批准

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0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基本要求 (4) 4、规划原则 (4) 5、规划期限 (5) 第二章村庄布点规划 (6) 1、村庄布点规划的制定 (6) 2、规划范围 (6) 3、规划内容 (6) 4、成果要求 (7) 第三章村庄规划内容 (7) 1、村域规划 (7) 2、居住点及集中居住点规划 (8) 3、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 (9) 第四章村庄规划技术规定 (10) 1、村庄建设用地 (10) 2、村域用地布局 (11) 3、集中居住点的选址 (11) 4、住宅建筑 (12) 5、公共服务设施 (12) 6、产业用地布局 (13) 7、绿化景观及村容村貌规划 (13) 8、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4) 9、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4) 10、河道水系规划 (15) 11、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5) 12、防灾减灾规划 (16)

第五章村庄规划的成果要求 (17) 1、说明的内容 (17) 2、图纸的内容 (20) 3、附件的内容 (21) 第六章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规划 (22) 1、规划要求 (22) 2、主要成果 (22) 第七章村庄规划的制定 (24) 1、编制单位 (24) 2、报批(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 (24) 3、公示(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 (24) 附件一:村庄类型与面积统计表(示例) (25) 附件二:村庄现状及规划用地汇总表 (26) 附件三:集中居住点规划用地平衡表 (27) 附件四: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规划项目和估算一览表(示例) (28) 附件五:村庄规划村民调查问卷(示例) (30)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

前言 本导则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本导则在制定过程中,总结省内开发区发展特点和建设经验,参考上海、重庆、广州、合肥等城市的相关技术规定,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后确定。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开发区选址要求、开发区规划的构成、编制的内容及不同类型开发区内容侧重、编制深度与技术要求。本导则共有7章,包括总则、开发区选址、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附则。

目录 1 总则 (4) 2 开发区选址 (5) 3 总体规划 (6) 4 控制性详细规划 (14) 5 修建性详细规划 (26) 6 专业规划 (29) 7 附则 (29) 附录A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30) 附录B本导则用词说明 (32)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安徽省各类开发区规划编制,引导开发区和城市融合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1.2.1本导则适用于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含筹建)的各类开发园区的规划编制,集中示范园区、现代产业园区等参照本导则执行。 1.2.2本导则所称开发区规划是指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1.3开发区分类 开发区按照其位置和功能关系,分为产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功能型开发区和独立新区型开发区三种类型。 1.3.1产业主导型开发区主要是与城市或镇其他建设用地紧密联系、以产业用地为主的开发区,是城市二产发展主要区域。 1.3.2综合功能型开发区是城市或镇布局结构中相对独立的组团,其界线较为清晰,功能以产业为主并兼具其他功能。 1.3.3独立新区型开发区是与城市或镇距离较远,独立于中心城区或镇区以外的新区,可分为因产业发展、环保要求等设立的

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XX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1.1 编制目的 (2) 1.2 适用范围 (2) 1.3 指导思想 (2)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2) 2.1 村庄规划类型 (2) 2.2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3) 2.3 规划原则 (3) 2.4 规划依据 (3) 2.5 规划期限 (4) 2.6 公众参与 (4) 第三章村庄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4) 3.1 分类指导 (4) 3.2 主要规划内容 (5) 第四章技术要点 (7) 4.1 村庄用地分类 (7) 4.2 空间管制规划 (8) 4.3 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8) 4.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 4.5 基础设施规划 (9) 4.6 综合整治规划 (10) 4.7 村民建房规划 (11) 4.8 近期建设规划 (11) 第五章成果要求 (11) 5.1 成果要求 (11) 5.2 保护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1) 5.3 改善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2) 5.4 简易类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12) 5.5 建房说明书成果要求 (12) 5.6 图纸要求 (12) 第六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指导我省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城市、县城、镇、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规划编制。 1.3指导思想 本导则遵循“分类指导、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达到提升村庄规划实效性的目的。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2.1村庄规划类型 根据村庄对规划的需求,将村庄规划分为保护类村庄规划、改善类村庄规划、简易类村庄规划、建房说明书。 2.1.1 保护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国和省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2.1.2 改善类村庄规划:主要指中心村和国家、省相关试点示范村编制的村庄规划。规划包括村庄产业发展、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村民建房等内容。其中,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等对规划有空间要求的试点示范村,还应按要求增加相关规划内容。 2.1.3 建房说明书:主要指村庄建设活动量较少的村,只需编制引导和规范村民建房的简要说明。 2.1.4 简易类村庄规划: 主要指上述3种情况以外的村,根据规划需要编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住建部,2010.2; 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住建部,2010.5; 3、CJJ152-2010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住建部,2011.3; 4、GB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住建部,2012.1; 5、GB50925-2013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6; 6、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 7、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住建部, 2013.12; 8、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 2014.7; 9、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导则(征求意见稿),住建部,2014.4; 10、CJJ/T141-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住建部, 2010.9; 11、建标128-2010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住建 部,2010.7; 12、CJJ/T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住建部,2012.6; 13、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5; 14、GB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2.5; 15、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住建

部,2014; 16、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总则、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作业区、限制速度、铁路平交口、非机动 车和行人控制、学校区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2009.7; 17、CJJ193-201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住建部,2013.3; 18、CJJ129-2009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住建部,2009.10; 19、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9; 20、CJJ136-2010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0.9; 21、GB/T50546-2009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住建 部,2010.4; 22、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规范(送审稿),住建部,2014.4; 23、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785-201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 指标体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8;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00-2010 城市道 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公安部,2011.1;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486-2004 城市道 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公安部,2011.1; 26、GB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 1995.9。

重庆市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导则(2009版)

重庆市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 二○○九年八月

前言 2007年6月,重庆市被批准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9月,国务院又批准了《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009年1月,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进一步为重庆发展指明了方向,重庆的城乡规划也随之研究确立了新的编制体系。主城区分区规划是总体规划目标原则得以空间落实的一种形式,是上承总体规划,下启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规划层次,在《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中,也明确了其应有的法律效力。 为进一步加强对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的指导,重庆市规划局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重庆市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明确了深度要求,规范了成果形式,在此重点强调重庆市分区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分区规划是覆盖全部行政辖区、统筹城乡的全域规划。需要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在城区部分规划需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关于分区规划的深度要求;二是分区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村规划的重要依据。需要进一步对总体规划及密度分区规划等提出的片区-街区职能定位、规模分解、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城市形态分区等内容进行调校;三是分区规划在空间上按照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范围、备选控制用地范围统筹布局,在时间上按近期(2012年)、远期(2020年)、远景(x年)分期规划,既加强规划的刚性,也加强规划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四是按照《重庆市统筹城乡规划综合改革试验方案(纲要)》及其相关部委回函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实事求是地分析解决因地形条件等因素制约造成影响重点地区发展的问题;五是分区规划要在城乡空间统筹、一体化布局上,以及实施动态调控机制上进行探索。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在城镇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流转等政策创新方面做好空间准备。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3. 区域城乡空间规划;4. 城区规划;5. 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6.名词解释;7.附则。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规划需用黑体字注明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法规名称】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颁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发文字号】冀建村[2006]425号【颁布时间】2006-09-11【实施时间】2006-09-11【效力属性】有效【法规编号】282055 什么是编号?【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 为指导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 第五条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

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 1.1 保护区概况 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位于北纬32°34′—34°28′,东经119°48′—120°56′之间,属暖温带与北亚热带过渡地带,地处盐城市管辖的射阳、大丰、滨海、东台、响水5个县(市)的沿海滩涂,保护区总面积4553.3km2(包括潮上带1673km2,潮间带

1613.3km2,东沙等辐射状沙洲1367km2),其中滩涂面积3000多km2,约占江苏省滩涂总面积的63%。建于1983年的盐城自然保护区,是中国第一个也是最大的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区,1992年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同年10月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批准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在这里越冬、中转、繁殖、栖息的丹顶鹤、黑嘴鸥、河麂等珍禽稀兽以及沿海滩涂湿地生态系统。 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一直面临着保护和开发的矛盾。由于人口剧增和土地资源不足,人口与耕地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随着内陆可供开发的土地接近枯竭,人们的目光便转移到沿海滩涂,目前保护区潮间带一半以上的滩涂已被围垦开发。因此,尽管目前滩涂在不断淤长,由于大规模的滩涂开发,适宜丹顶鹤等珍禽栖息的湿地面积仍在迅速减少,并使有效生境破碎化。据统计,1990年丹顶鹤栖息地面积为430km2,到1998年减少至180km2,8年间栖息地丧失近60%。 本次规划以位于保护区中部的核心区及周边地区为对象,包括射阳盐场、射阳林场、方强农场以及斗龙乡的一部分。规划重点区域为南北分别以斗龙港和新洋港出海河为界,西界为老海堤向西约2km,总面积约200km2。海堤西边除北段1.7km长,300m宽的土地属保护区管辖外,其它土地已被开发成农田和虾塘、鱼池,离海堤50m处有一复堆河;海堤向东为宽阔的湿地滩涂,坡降为1.8‰左右。目前滩涂仍以每年50~200m的速度向海扩张,保护区内年成陆面积达900hm2。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导 则 规划所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

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 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 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 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内建规…2013?565号 各盟市规划局,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城市规划处联系。 2013年10月15日

抄送: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在自治区境内的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特定地区是指国家或者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包括开发区、边境口岸、独立工矿区、农林牧场区等。开发区是指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 第三条特定地区总体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要求、资源环境及基础设施支撑条件等因素,并遵循如下原则:(一)符合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二)符合经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相衔接。 (三)满足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第四条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边境口岸、独立工矿区、农林牧场区的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 (二)开发区总体规划按照本导则编制,编制的重点应包括与城乡规划的关系及开发区的支撑条件(土地、资源、交通、水、电、环境容量、生活配套服务等)。 第五条开发区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第二章开发区总体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规划编制总则 第六条规划目的是为了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务院或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开发区的批复,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 第七条规划编制应当以下列内容为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城市(镇)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 (三)国务院或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开发区的批复。 (四)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开发区的请示。 第八条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第九条规划范围应当包括开发区的具体位置,用地规模(国务院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开发区的用地规模)。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VILLAGE PLANNING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05

目次 1 总则 (1) 1.1 关于本导则 (1) 1.2 关于村庄规划 (1) 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3) 2.1 主要任务 (3) 2.2 现状调查要求 (3) 2.3 规划内容 (4) 2.4 成果要求 (5) 3 村庄规划 (7) 3.1 主要任务 (7) 3.2 现状调查要求 (7) 3.3 用地分类 (8) 3.4 规划内容 (10) 3.5 成果要求 (16) 附表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8) 附录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19) 附录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21) 本导则用词说明 (23)

1 总则 1.1 关于本导则 1.1.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 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1.1.4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2 关于村庄规划 1.2.1 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进行编制,可作为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编制。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重点镇等宜单独编制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重点对镇(乡)域内的村庄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并统筹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生态旅游规划

生态旅游规划

生态旅游规划设计 一:生态旅游的产生和发展 生态旅游诞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第一次世界环境运动的大环境中,并在七八十年代初具雏形。20世纪80年代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特别顾问,墨西哥专家谢贝罗斯.拉斯卡瑞首次提出“生态旅游”的概念。生态旅游的产生和发展归因于全球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和对大众旅游的不满,人们回归自然需求的日益增加。生态旅游的发展改变了国际旅游客源的构成和流向,使原有涌向工商业发达城市为主的客流变为由发达城市流向大自然。简言之,生态旅游就是以大自然为场所,把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结合在一起的一种特色旅游。 生态旅游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更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即保护性的旅游。不破坏生态、认识生态、保护生态、达到永久的和谐,是一种层次性的渐进行为。生态旅游以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促进旅游,准确点说就是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了解环境的文化和自然历史,它不会破坏自然,还会使当地从保护自然资源中得到经济收益。 生态旅游是绿色旅游,以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的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它强调以一颗平常心尊崇自然的异质性,把自然作为有个性的独立生命来看待。参加生态旅游的人们在欣赏自然美色的同时,学会静观默察、敬天惜物,认真听取周围的天籁之声,并通过摄影、写生、观鸟、自然探究等活动,充分感悟自然。 综合的来说,可以对生态旅游做一个定义:(1)生态旅游是一种满足高品位游客需要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产品较普通的旅游产品而言,更追求那种回归大自然的自然情调、追求原汁原味的文化享受、追求在生态旅游的过程中体验“人地合一”的快感。这种高品位的旅游活动适应了具有较高生态意识水平,并且具备较高层次教育背景和文化涵养的生态旅游者的参与。与此同时,这些旅游者还可以充当传播生态意识和思想的使者,通过一次丰富的旅游经历,可以使他们自发地呼吁和影响周围的人群,来共同珍惜我们的生活环境,共同来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2)生态旅游是一种借助与外部旅游资源的旅游活动。要申明一点,这里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第一章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概述 1.如何理解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内涵。(P3)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是应用生态学原理,从整体上研究人类与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人类各项建设活动,从而使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三者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达到最佳状态的过程。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是运用生态系统整体优化的观点,对规划区域内的自然生态因子,和人工生态因子的动态变化过程及相互作用特征予以相应的重视,研究区域内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等生态过程及其相互关系,提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规划对策,以促进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持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关系持续共生,协调发展,实现社会的文明,经济的高效和生态的和谐。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与传统的规划思维相比,具有一下几方面的不同。 ①以人为本。 ②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 ③规划标准从量到序。 ④规划目标从优到适。 2.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与环境规划的异同。(P5) 环境规划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应用各种科学技术信息,在预测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及环境质量变化的基础上,为达到预期的环境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做出的带有指令性的最佳方案。其目的是在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不同于环境规划,环境规划侧重于环境,特别是自然资源的监测,评价,控制,治理,管理等,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强调系统内部各种生态关系和谐与生态质量的提高。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不仅关注区域城市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利用与消耗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影响,也关注系统结构,过程,功能等的变化和发展对生态的影响。同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还考虑社会经济因子的作用。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山东省建设厅 二○○六年六月

前言 本导则主要为指导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而制定。 根据建设部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由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完成本导则。 本导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贯彻国家有关村庄建设规划的政策,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对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本导则由山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给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

目录 1、总则 (1) 1.1 规划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规划依据 (1) 1.4 规划原则 (1) 1.5 规划任务 (2) 1.6 规划编制与审批 (2) 1.7 规划期限 (2) 2、村庄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2.1 村庄用地分类 (3) 2.2 宅基地标准 (3) 2.3 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2.4、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3) 3、村庄分类 (3) 3.1 村庄规划分类 (4) 3.2 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 (4) 3.3 新建型村庄规划 (5) 3.4 村庄撤并 (5) 4、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5) 4.1 村庄建设用地选择 (5) 4.2 规划布局原则 (6) 4.3 规划布局类型 (6) 5、住宅 (6) 5.1 住宅建设标准 (6) 5.2 住宅设计原则 (7) 5.3 住宅平面设计 (7) 5.4 住宅立面设计 (7) 6、公共设施 (7) 6.1 公共设施分类 (7) 6.2 公共设施的配置原则 (8) 6.3 公共设施的布局 (8) 6.4 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 (8) 7、生产建筑 (9) 7.1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9)

浅谈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开发(DOC)

目录 目录 (Ⅰ) 摘要 (Ⅱ) 前言 (Ⅲ) 1 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概念及发展现状 (1) 1.1 生态旅游的定义 (1) 1.2 我国生态旅游的现状 (1) 2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意义 (2) 2.1 自然保护区选择生态旅游可减轻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威胁 (2) 2.2 生态旅游是自然保护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 (2) 2.3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体现为人类服务的存在价值 (3) 2.4 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 (3) 2.5 加强民众保护意识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国民素质 (3) 3 我国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措施 (4) 3.1 全面规划,有序发展 (4) 3.2 坚持以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方针 (4) 3.3 加强生态旅游的宣传教育 (4) 3.4 加强生态旅游的科学研究和生态监测 (4) 3.5 严格控制规模,避免城市化 (5) 3.6科学解决能源问题 (5) 参考文献 (6) 致谢 (7)

浅谈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开发 摘要: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的专项旅游形式发展非常迅速,在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对生态旅游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环境 Abstract: Eco-tourism as a new special forms of tourism developing very rapidly, and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how to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protection of ecological tourism development is a great significative. Key words: nature reserves ecotourism environment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区拟定范围及深度要求 1、拟定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范围确定为五指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区范围。按照《五指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保护区生态旅游区分为三大部分,即西侧实验区北部的水满雨林观光探险考察区、西南部的德满古寨生态养生区和东侧实验区的仕阶老村雨林文化体验区,面积共2929.5hm2,占实验区面积的64.4%,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1.8%。其中建设用地规模约150 hm2。 重点是对保护区西侧水满、德满旅游区内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的详细规划。 2、规划深度要求 (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 (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二、详细规划依据及遵循基本原则 1、规划依据 本详细规划主要依据《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2010—2015年)(待批复)》、《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待批复)》、《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五指山风景区前期经济策划和规划设计》(2008年7月)以及公司提供的其他基础文件和资料。 2、基本原则 (1)与相关法规、规划相衔接的原则。本规划是《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2010—2015年)(待批复)》的具体落实与细化,必须在遵循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按照《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2010—2015年)(待批复)》、《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待批复)》提出的框架和要求进行编制。 (2)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尽量减少人为干扰的原则。任何生态旅游开发及旅游活动均应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尽量避免对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的人为干扰。 (3)突出自然景观特色、民俗风情的原则。规划区独特的热带雨林景观、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以及浓郁的民俗风情,是进行生态旅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 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4)遵循可持 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 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 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 划分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并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017年生态环境检测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2017年生态环境检测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一、公司发展规划与目标 (2) 1、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2) 2、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2) (1)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检测营销网络建设 (3) (2)增进自主创新能力 (3) ①加强对关键技术的研发 (3) ②积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技术研究 (3) (3)加强团队建设 (4) ①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4) ②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 (4) ③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5)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5) ①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和提高经营效率 (5) ②建立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共享机制 (6) ③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加强集中管理和控制 (6) (5)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经营 (6) 二、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7) 三、拟定发展规划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及确保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7) 1、拟定发展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7) 2、实施发展规划和目标所面临的困难 (8) (1)公司资金实力相对较弱 (8) (2)检测能力不足 (8) (3)公司目前缺少其他检测行业专业人才 (9) 3、确保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9)

一、公司发展规划与目标 1、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市场基础的生态环境检测公司。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积累的公信力和检测技术,继续加强自主研发,依托在生态环境检测领域多年来形成的专业研究人才队伍及关键技术平台,加强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依靠深圳市环境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广东省中小企业环境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巩固原有生态环境检测业务的基础上,加大生态环境检测技术和检测信息化技术应用研究和开发力度,如检测标准、区域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环境质量及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估、流域与大气有毒污染物(包括POPs 等)源汇及迁移转化规律等,力争将公司打造成知名的生态环境检测企业,为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2、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围绕上述总体发展战略,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检测的服务能力,在扩大检测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营一体化业务、生态环境检测分析评价业务,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生态环境检测领域的市场地位。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录 1总则- 1 - 1.1地位作用- 1 - 1.2适用范围- 1 - 1.3制定依据- 1 - 1.4规划原则- 3 - 1.5规划期限- 4 - 1.6编制单元- 4 - 1.7工作底图- 4 - 2工作流程- 4 - 2.1现状调查- 4 - 2.2规划编制- 5 - 2.3批前公示- 6 - - -

2.4审查报批- 6 - 2.5批后公告- 6 - 2.6成果备案- 6 - 3规划内容- 6 - 3.1分类指导- 6 - 3.1.1村庄类型- 7 - 3.1.2内容要求- 8 - 3.2发展分析与定位- 8 - 3.3生态保护与修复- 9 - 3.4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 9 - 3.5产业发展与布局- 10 - 3.6道路交通- 11 - 3.7基础设施- 12 - 3.8公共服务设施- 13 - 3.9农房建设- 16 - 3.10绿化景观- 18 - 3.11历史文化保护- 19 - 3.12防灾减灾- 19 - 4规划成果- 20 - - -

4.1文本- 20 - 4.2图件- 21 - 4.3数据库- 21 - 5规划实施- 22 - 附录1:规划控制指标表- 22 - 附录2: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23 - 附录3:近期建设项目表- 24 - 附录4: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样式- 25 - - -

1总则 1.1地位作用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编制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山东省行政区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内,在市县中心城区、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参照本导则执行。 1.3制定依据 1.3.1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

生态旅游区项目总体规划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态旅游区项目总体规划Overall planning of ecotourism area

生态旅游区项目总体规划 青龙湾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 项目负责人: .9 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论 一、规划区地理位置及范围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依据 四、规划期限 第二章风景旅游资源及评价 一、区域概况 二、风景旅游资源类型分析

三、风景旅游资源特点 四、旅游开发条件分析 五、总体评价 第三章区域形象设计与旅游项目策划 一、景区性质 二、主题形象设计 三、旅游项目总体构思 四、旅游业发展目标定位 第四章功能分区与分区规划要点 一、功能分区 二、规划结构 三、分区规划要点 第五章旅游区容量与服务设施规划 一、旅游区容量计算 二、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第六章旅游资源与生态保护规划

一、环境影响评估 二、保护措施 第七章配套规划 一、旅游交通规划 二、建筑风貌规划 三、给排水、供电与电讯规划第八章旅游市场开发策略规划 一、市场机会分析 二、客源市场定位 三、市场开发策略 第九章规划实施建议 一、分期建设计划 二、旅游人才及教育计划 三、开发体制与政策建议 附件一:规划图纸 1.区位交通图

2.综合现状图 3.规划总图 4.功能分区图 5.旅游交通与服务设施规划图 6.保护区规划图 附件二:旅游度假区管理政策参考资料汇编 第一章规划总论 一、规划区地理位置及范围 青龙湾生态旅游区位于安徽省宁国市西部,处东经118°36-119°00,北纬30°20-30°40,规划主入口距宁国市区约20公里。 根据区域的自然地貌、风景旅游资源分布及景观空间的连续性和管理上的便利性,规划将本旅游区边界确定为:东起竹峰镇杨村,沿镇界过太子尖、金斗山、人山尖至甲路镇边界枫树岭,再沿宜黄公路东侧山脊连线至胡乐镇鸿门,折向西沿鸿旌线(809省道)南侧山脊连线过古堂山至滑渡,然后沿宁国市界向北过罗汉肚、一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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