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二OO五年八月

本示范文本说明

2000年1月,我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建管[2000]74号),该合同示范文体对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587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等新的法规文件出台,以及近几年的工程建设监理发展,对监理单位的职责定位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发生了一定变化,现行合同示范文本不能有效适应当前及今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因此我部决定修订《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由我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2000年颁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为“列入中央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经研究,新颁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调整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必须实行建设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1)凡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由政府担保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由政府担保使用国内外银行贷款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了(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的投标文件,委托监理人提供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总投资(万元):_ _____________

5、工期:

二、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

1、监理范围:

⑴工程内容:

⑵工程主要特性参数:

⑶工程投资:

2、监理服务目标及内容:由合同附件约定。

3、监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监理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三、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合同附件:监理服务目标及内容。

四、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服务”是指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三、“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目标、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四、“附加服务”指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提供在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目标、内容和期限内增加监理工作量的服务。

五、“额外服务”指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提供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范围、目标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六、“服务酬金”指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额外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报酬。

七、“发包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

八、“监理人”指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受发包人委托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

九、“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保修的企业法人。

十、“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发包人应授权一名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发包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未经监理机构下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指示不作为承包人实施的依据。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七条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第八条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第九条审查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第十条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方可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一条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二条当监理人资质不再符合本合同要求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合同赋予监理人如下工作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二、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三、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各类文件;

四、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金额内的设计变更等施工现场独立处置权;

五、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通过发包人向设计人提出建议意见;

六、发布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但应事先征得

发包人同意;

七、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其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上岗资格。

八、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就施工安全责令承包人整改、停工,直至安全隐患消除;

九、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十、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十一、对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违约及索赔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的建议意见;

十二、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以及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责令承包人改正不文明施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程施工环境;

十三、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监督检查工程保修情况,签发保修责任终止书;

十四、主持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争议;

十五、发包人赋予监理人的其它权利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十四条收取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监理酬金。获得由于发包人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的合理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拒绝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派出监理人员、分割提成监理服务酬金等要求。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八条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九条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二十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无偿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

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应给予监理人补偿,补偿的费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一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二十二条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支付监理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检验、试验费用,检验试验项目和支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和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第二十四条如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服务酬金的要求,并就延长服务期和增加监理服务酬金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发包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同时,将监理规划和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简历、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授权范围提交发包人,并通知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应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人提供优质服务;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实施监理。

第二十九条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条监理人员应当作好工程施工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十一条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志》,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

施工合同,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式验收,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内,如因监理人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正常服务监理酬金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附加服务或额外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

第三十七条在监理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引起监理服务酬金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三十八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酬金支付申请书中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的增加或服务期限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或额外服务,监理人应得到附加或额外服务的监理酬金并相应延长服务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不可抗力、不良地质条件等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目标和内容以外的服务或延长服务期限;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一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设计文件、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目标、内容和服务形式必须变化时,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

对包括监理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因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正常的监理服务,监理人应当在28天内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发包人。

第四十三条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全部或部分暂停而需要终止合同时,经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并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

第四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约定支付监理酬金。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当发包人违约时,监理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监理人可以暂停工作;监理工作暂停28天后发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监理人可以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因此增加费用和停工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第三十条、第三

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未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五十一条当监理人违约时,发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发出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发包人可以暂停支付监理酬金;暂停支付监理酬金28天后监理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发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解除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和责任由监理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或非监理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其他

第五十三条发包人、监理人不得修改设计文件。监理人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发包人报告。确需修改设计文件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需做重大修改的,由发包人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监理人应发包人要求出外考察,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五条发包人应对监理机构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未经监理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所有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工程建设之中。

第五十七条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出版涉及发包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它需保密的资料。

第五十八条在监理合同生效后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副本。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六十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监理人的权利

第十三条四、设计变更等施工现场独立处置金额为:___________。

十六、发包人赋予监理人的其它权利: 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七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为:

第十八条发包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二十条发包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是:。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和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的检验、试验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二、试验、检验费用元。

三、支付方式。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简历、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授权范围。

第二十九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双方同意按如以下方法支付正常监理服务酬金:

一、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

二、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

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 ____。

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因国家相关政策和物价变动,监理服务酬金调整的办法为:。

违约

第四十七条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二、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因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的计算办法:。

第五十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二、赔偿金:赔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监理酬金(扣除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后)/所监工程投资

其他

第五十五条发包人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第五十八条监理人应办理的保险种类。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

第三部分合同附件

一、监理服务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2、安全控制目标

3、投资控制目标

4、进度控制目标

二、监理服务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考,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文件及图纸方面

1、及时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发现问题通过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技术交底会议,编制会议纪要。

3、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以及主要工序进行跟踪和旁站监督;按照规定的频数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检和平行检验;调查和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并对重大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上报发包人及有关部门。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依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中期支付凭证;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签发最终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协调合同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控制。检查施工安全和劳动防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式验收,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在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发包人。

13、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保修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专题报告;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4、其他相关工作。

(四)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提供的报告

1、监理月报;

2、监理专题报告;

3、监理工作报告;

4、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淮阳县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建 设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编制单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工程总体布置 二、监理规划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本单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职责 监理工作制度 三、监理过程 进度控制 审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质量控制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四、监理效果 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 工程投资 五、对监理工程项目的评价 进度控制评价 质量控制评价 投资控制评价 六、经验总结 七、附件 工程大事记

一、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解决大连乡的龚桥、鲁台镇的王庄,王店乡的棠李、黄集乡的马庄等4个乡镇4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万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4个供水区均为集中式供水,全部为管网延伸供水,供水水源均采用深层地下水,本工程预计土方开挖万m3,土方回填万m3,管网铺设万m(含入户)。本期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万元,临时工程投资万元,独立费用万元。 二、监理规划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由我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的实施责任组织。现场监理部设驻地总监代表1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1名。 现场监理部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律与现行行政法规,国家部门制定办法的施工技术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范围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在监理过程中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和“勤奋、高效、独立、自立”的原则,依照业主单位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建各方密切协作。认真检查、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向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本单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2)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设计文件、工 程施工图纸;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协议书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协议 书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软件开发(委托)合同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 XXXX年XX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XXXXXXXX系统。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XXXXXXXX,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XXXXXXXX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XXXX元)。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XXXX元)。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计人民币(¥:XXXX元)。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正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 总则…………………………………………………………… 2术语…………………………………………………………… 3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3.1监理单位…………………………………………………… 3.2监理机构…………………………………………………… 3.3监理人员…………………………………………………… 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4.1基本工作程序……………………………………………… 4.2主要工作方法……………………………………………… 4.3主要工作制度……………………………………………… 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4) 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2工程质量控制……………………………………………… 6.3工程进度控制……………………………………………… 6.4工程投资控制……………………………………………… 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6.6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7信息管理………………………………………………… 6.8工程验收与移交…………………………………………… 7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7.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 7.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附录A监理规划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附录C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 附录D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附录E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 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 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 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 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 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刻: 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托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特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投资:静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五)建设监理酬劳为(大写) 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 时刻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托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 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 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托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 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 会谈记录以及 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各执 _______ 份。 发包人: ____ ___ (盖章) 监理人: ____ ___(盖 法定代表人: __ 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 _ ___(签章) 托付代理人: __ ___ (签章) 托付代理人: _ ___(签章) 邮编: ______ 邮编: _______ 电话: ______ 电话: _______ 传真: ______ 传真: _______ 开户银行: __ 开户银行: ___ 账号: ______ 账号: 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 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 ______ 份,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

软件产品委托开发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发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供应商管理系统,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供应商管理系统,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软件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供应商管理系统。 2、总体设计原则:B/S结构,具有良好扩展性。 3、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确认的《功能说明书》为准。该方案由双方联系人签字后补充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工作进度 乙方应按如下进度计划完成开发任务。 确认流程及数据结构: 应用及服务端: 测试、调整、培训: 总计: 四、费用支付 1、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 2、付款期限: 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表完成工作进度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 将按如下日期向乙方支付: (1)签订合同后日内首付合同总额的 %,金额元; (2)完成项目验收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金额元; 3、上述费用包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承担税款。 4、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日内向甲方交付合同总额的正规发票。 五、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资料,报表及文档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软件开发费用。 3、甲方有权免费实施开发成果,包括甲方可以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与第三方合作实施开发成果。 4、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终身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协议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 2、免费为乙方提供培训,培训内容为该软件的安装与操作方法,帮助甲方员工掌握该开发成果,并达到能够解决简单故障的水平。 3、依协议收取软件开发费用。 4、乙方在软件交付运行后应当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服务。一旦甲方的系统发生软件故障,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后12小时内解决该故障。如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该故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该故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考试题库(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知识和相关法规(1) 3 一.单项选择题(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照相关合同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的( A )活动。 A.专业化服务 B.技术服务 C.技术监督 D.技术指导 2.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前提是( B )。 A.工程建设文件 B.获得项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权 C.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D.工程监理企业的专业化 3.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过失,导致承包单位经济损失,承包单位应直接向( D )提出索赔要求。 A.监理单位 B.监理机构 C.监理工程师 D.项目法人 4.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B )。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总监理工程师 D.监理工程师 5.建设监理的被监理的行为主体是( C )。 A.项目经理 B.监理单位 C.与项目法人签订了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 D.项目法人 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有:○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2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4监理合同书;○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7.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其解释顺序为( A )。 A.○4—○1—○7—○3—○2—○5—○6 B.○1—○3—○2—○4—○5—○6—○7 C.○4—○1—○7—○2—○3—○5—○6 D.○4—○1—○2—○3—○7—○5—○6 7.监理单位是施工承包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意味着工程建设监理具有( B )。 A.强制性 B.独立性 C.服务性 D.科学性 8.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是( B )关系。 A.合同 B.监理与被监理 C.监督与被监督 D.委托与授权9.组织是目标控制的基本( C )。 A.前提和依据 B.依据和保障 C.前提和保障 D.前提和根据10.( B )控制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 A.事后 B.主动 C.被动 D.反馈

(完整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人: 监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部分地区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监理范围一般要与工程项目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或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2、在写明“监理内容”时,要详细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可按照《建设监理规定》中所列的监理内容进一步细化。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一般是包括:检测试验设备、测量设备、通信设备、交通设备、气象设备、照相录像设备、电算设备、打字复印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 4、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合同14.1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原则上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如不需填写该项条款,填入“无”或“/”。

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 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2010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11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本文在介绍新版示范文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修订后施工合同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让项目参与各方能够深入理解新版合同的适用条件,全面掌握新版合同的应用技巧。 二、2013版施工合同的文本结构 新版《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并包括了11个附件。 1、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继续教育试卷(a)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继续教育试题(A卷) 资格证书编号:姓名:单位: 一. 客观题: 1.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X ) 2. 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个别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监理招标时,该代理机构也可以参加或代理该项目监理的投标。() 4.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可以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X ) 5. 总监理工程师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X ) 6. 参加验收的专家在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验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责任。() 7. 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计量。() 8. 监理人可以随时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9.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监理人员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1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1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没有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权力。() 1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后,变更监理岗位的,由水利部注销其注册证书,收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3.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14.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15. 抵押是合同当事人用自己一定的财产来向对方保证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形式。() 1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7. 项目监理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体现根据监理服务质量选择中标人的原则。() 18. 监理单位可以与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或者设备质量。()

软件项目开发协议书

软件项目委托开发协议 买受人(简称甲方):某某单位 出卖人(简称乙方):某某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监管管理网合作开发和网络雷达代理定制项目(以下简称系统)的软件开发,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要求 1.总体设计原则: 1.对海关总署监管管理网进行合作定制开发 2. 对海关总署监管管理网页面进行美工设计 3. 对网络雷达代理定制进行系统定制修改 2.技术培训:乙方对甲方的使用者进行现场的日常操作与维护培训,使其能够独立地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开发程序进行审定。 2.甲方有权对项目开发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行软件开发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系统管理的必要说明。 5.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甲方其他开发单位的关系,保障乙方正常的开发条件。 6.乙方保证所开发的软件功能与开发需求一致,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 7.乙方承诺按时完成项目开发进度。

8.乙方承诺为甲方的介入人员的交流、培训、监督和检查提供完全便利的条件。 9.乙方承诺亲自完成由甲方委托开发模块的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 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三、产品评审和验收 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交如下产品: (1 )完成甲方功能要求的可执行软件; (2 )软件的开发计划文档; (3 )软件的设计文档; (4 )软件的源代码; (5 )软件的使用说明书; (6 )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文档。 在开发过程中,乙方需要提交给甲方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最终产品的验收标准详全部验收合格才视为交付完成。 四、工期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项目推进计划,推进并完成项目。 2.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开发费用作为违约金,扣除款项的总金额的1%。 3.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某阶段任务,乙方不承担责任,因工期顺延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775-86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 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篇一】 发包方:______ 监理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完整版)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二年八月

目录 前言 (2) 目录 (3) 1 总则 (5) 2 名词术语 (5) 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6) 3.1监理单位 (6) 3.2监理机构 (7) 3.3监理人员 (9)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1) 4.1 施工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1) 4.2 主要监理工作方法 (12) 4.3 主要监理工作制度 (12) 5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3) 5.1监理机构自身准备工作 (13) 5.2施工准备监理工作 (14) 6 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 (16) 6.1 工程开工 (17) 6.2工程质量控制 (17) 6.3工程进度控制 (19) 6.4工程投资控制 (21) 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25) 6.6合同的其他管理工作 (26) 6.7信息管理 (37) 6.8 工程协调 (40) 6.9工程验收与移交 (40) 7 保修期阶段监理工作 (41) 7.1工程保修 (41) 8 其他 (41)

8.1奖励 (41) 8.2赔偿 (41) 附录 (42) 附录1《监理规划》内容及编写要点 (42) 附录2《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及编写要点44 附录3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 (47) 附表……………………………………… 附表 A 施工企业提交的申请表………… 附表 B 监理机构审核表………………… 附表 C 监理机构汇报表………………… 附表 D 监理机构内部用表………………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行为,明确监理单位和各级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权限和义务,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监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实行建设监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监理程序、方法和具体工作内容上可适当简化。 1.0.3 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需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等级证书,按照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1.0.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1.0.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招标或委托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0.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强调合同管理,发挥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等目标控制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作用,并注重加强计算机辅助监理工作。 1.0.7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 1 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 3 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 4 项目法人和有关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监理合同等合同文件。 1.0.8 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在项目法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公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等目标的监督和管理承担合同责任。 1.0.9 监理单位为实施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检查、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2 名词术语 2.0.1监理单位是指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 2.0.2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直接承担监理合同实施责任的组织机构。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2.0.3监理人员是指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资

软件开发类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 XXX软件开发项目 合同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xxxxx软件开发项目 签订地点:广州市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甲方: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 乙方: 根据xxx招投标中心招标编号为xxx的项目招标结果、乙方报价文件及该项目中标通知书,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平原则各自履行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XXX招投标中心招标编号:XXX招标文件;。 2)XXX项目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签署的变更文件; 4)本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验收方案》。 3.双方同意在出现合同理解上的歧义时,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变更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项目实施计划》、《项目验收方案》、《投标文件》的顺序解释。 4.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项目应用开发软件。 5.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办理乙方到期应付合同款的支付手续。 6.本项目建设采用第三方监理机制,卖方必须接受买方依法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督,遵守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合同标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1.本合同标的为XXX项目应用软件。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研发设计、安装实施、培训、测试、调试、验收、质保期保障等全部内容。 2.本项目技术内容为……。 3.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共同组成XXX系统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协调的最终决定机构,指定专门接口人员负责双方的协调事宜,并负责除合同本身之外的本项目其他确认事宜。 4.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框架充分调查并与甲方协商后于本合同生效后 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需求规格说明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实施,《需求规格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5.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同样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同样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6.乙方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展以及界面美观、大方的特点。 7.系统设计要做到:代码标准化、模块标准化、文档标准化、测试标准化以及信息标准化。 8.提交的成果:乙方按照《XXXX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XXX-XXXX)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求调研、系统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验收、质保期保障等工作,并以光盘形式向甲方提供XXXX项目应用软件全套软件,即系统的可执行程序。 三、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大写XXX元,小写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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