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

山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

附件一:

山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20

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220

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0.4770 0.4670 0.4670 0.4670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0.6963 0.6763 0.6703 0.6613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5869 0.5669 0.5609 0.5519

三、大工业用电0.5292 0.5212 0.5092 0.4992 0.4942 36 24

其中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0.5162 0.5082 0.4962 0.4862 0.4812 36 24 电石生产用电0.5062 0.4982 0.4862 0.4762 0.4712 36 24 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5162 0.5082 0.4962 0.4862 0.4812 36 24

四、农业生产用电0.5002 0.4852 0.4792 0.4702

其中非贫困县深井及高扬程农业排灌用电0.4402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3492 0.3392 0.3352 0.3292 提黄灌溉用电(特定泵站)0.07

五、趸售用电0.3404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趸售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趸售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分钱,一般工商业用电0.8分钱(中、小化肥生

产用电0.7分钱),大工业用电0.5分钱(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生产用电0.4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32分钱。

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6、污水处理生产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上表所列大工业用电分类电价标准。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第一类分类电价 一、大工业电价 (一)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1、适用范围:直供客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依据《75年电、热价格》): (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工业生产用电; (2)电气化铁路的牵引用电; (3)自来水、工业实验、污水处理等生产用电; (4)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从事生产及加工修理业务的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 (1)各类矿藏资源的开采用电: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开采; (2)各类加工制造用电: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体用品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 (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用电,包括自来水、电厂的取水、送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特殊情况的界定: 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下列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1)大工业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全部用电(包括各种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 (2)公用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的电力,但不收取基本电

20120628 南网营销部 - 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研究报告

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研究报告 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 李保平 摘要: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鼓励居民高峰时段节约用电,缓解供需矛盾,国家鼓励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部分省区政府部门也有类似考虑。但由于目前国家政策环境,决定了电价政策降多升少,用户自由选择进出,最终电网公司电费必然欠收,同时电网公司必须承担电表投资。通过对浙江省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分析,经研究,初步结论是目前暂不宜全网推广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即使要推行,也应先在广州、深圳等城市试行。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利的电价政策,避免对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 2011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明确了全国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原则和要求,同时,鼓励各地区可同时试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为研究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市场部组织赴浙江省了调研交流,并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浙江省居民峰谷电价实施基本情况 2001年,应省领导要求,浙江省逐步开始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试点,2007全省城乡居民经申请均可执行居民峰谷电价。截至2011年底,全省执行居民户数280万户,约占全省居民户数1900万户的15%。 目前浙江省居民峰谷电价电价政策是:高峰14小时,低谷10小时。高峰加3分,峰谷电价比1:0.5,加上附加,目前居

民电价是高峰0.568元/千瓦时,低谷为0.288元/千瓦时)。 2010年,浙江全省居民用电341亿千瓦时,约占全省总用电量16%。全省居民用电平均电价水平为0.558元/千瓦时,其中:执行峰谷的居民用户平均电价为0.503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的居民用户平均电价水平0.576元/千瓦时。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平均电价低约0.07元/千瓦时。据此测算,估计全年电网公司减收3.5亿元。 在试点初期,浙江省电表改造由电网出资300元,用户出资100元。07年后取消用户出资,全部由电网公司承担。预计电网公司总投入8.4亿元。 据了解,浙江电网公司没有单独对居民峰谷电价移峰填谷效果进行测算分析,估计约80万千瓦(每户移峰20%左右),有一定效果,但作用有限。 二、南方电网居民用电基本情况 南方电网年居民生活用电约11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7%。高峰负荷约占总负荷的25%。直供居民用户数3500万户。 海南、广西、广东居民用电比例较高,广东居民用电占总售电量18%,广西占19%,海南占26%。云南、贵州较低,云南占14%,贵州占14%。 广州居民用电比例22%,“一户一表”居民332万户。深圳居民用电比例17%,“一户一表”居民184万户。 目前全网居民电表无论是电子表,还是机械表,暂不具备峰谷分时计量条件。 三、实施居民峰谷电价利弊分析

山东电网峰谷平时段的划分

一、实行范围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8:00—ll:00 18: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三、峰谷分时电价的确定 1.电量范围:包括指令性电量和指导性电量。 2.峰谷分时电价的计价,以国家新颁布的目录电价和新机还本付息为基础电价,实行浮动。在电价之上加收的电力建设基金、电力附加费、城建费、综合加价等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基本电费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3.计价方法。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原则: 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 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 平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 四、计量装置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装设分时计量装置,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用电量。 五、峰谷分时电费计算公式 峰段电费=高峰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上浮比 例%) 谷段电费=低谷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下浮比 例%) 平段电费=平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 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基本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六、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 七、其他规定 1.高压供电低压计量的用户,其变压器和线路损失电量按平段电量计算。 2.对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在峰谷分时总电费的基础上,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计算增收或减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经供电部门同意,通过用户转供并在供电部门立户收费的符合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被转供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用电量从转供户相应时段电量中扣除。 4.供电部门应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按批准的办法签订有关协议。 5.趸售转供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对转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八、实行峰谷电价,原计划用电管理办法不变。

山东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一)

附件1 山东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一) (重点发电机组) 单位:万千瓦、元/千瓦时(含税) 发电企业名称 编号 容量 调整后上网电价 脱硫 脱硝 除尘 超低 1、4 2×33.5 0.3952 是 是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2、3、5、6 2×33.5+60+63.5 0.3972 是 是 是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7、8 2×100 0.3729 是 是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5-7 14+2×33 0.3972 是 是 是 – 1、2、3 3×30 0.3887 是 是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4 30 0.3907 是 是 是 – 3、4 2×14.5 0.3885 是 是 是 –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5、6 2×33 0.3729 是 是 是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1-4 30+32+2×30 0.4243 是 是 是 – 1、2、4 2×33+67 0.3879 是 是 是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3 67 0.3859 是 是 – – 1、2、4 2×14.5+30 0.3779 是 是 是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3 33.5 0.3879 是 是 是 是 1、3、4 15+2×31.5 0.3779 是 是 是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2 15 0.3759 是 是 – –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3-6 4×22 0.4234 是 是 是 – 华电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1、2 2×105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1-6 33+32+33+32+2×70 0.3987 是 是 是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电厂 1、2、5、6 2×35+2×13.5 0.3773 是 是 是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5、6 2×30 0.3796 是 是 是 – 4、5 2×14.5 0.3859 是 是 – – 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 6、7 2×30 0.3979 是 是 是 是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6 2×32+2×68 0.3935 是 是 是 –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1、2 2×35 0.4385 是 是 是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 3、4 2×68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 1、2 2×33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1、2 2×22.5 0.3729 是 是 是 – 4、5 2×33 0.3709 是 是 – –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6 100 0.3459 – – – – 7、8、10 2×33+35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 9 35 0.3829 是 是 是 是 4-6 11+2×16 0.4054 是 是 是 – 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 7 16 0.3934 是 – – – 1-4、6 4×14.5+33 0.3845 是 是 是 – 华能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5 33 0.3825 是 是 – –

东北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一: 东北电网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装机容量上网电价序号企业名称 万千瓦元/千瓦时一辽宁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1400.4142 2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1200.4142 3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400.4142 4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400.4142 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700.4142二吉林 1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600.3857 2大唐长山热电厂9号机组200.3727 3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400.3827 4国电吉林龙华公司吉林热电厂10、11号机组440.3827 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5、6号机组41.50.4057三黑龙江 1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总厂1200.3521 2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5-7号机组620.3887 3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830.3478

附件二: 单位:元/千瓦时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 0.50000.49000.49000.49000.88960.87960.87760.86960.65560.64560.64360.63560.56060.55760.54760.53460.52463322电石、电解烧碱、合成 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 0.55060.54760.53760.52460.5146332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43360.43060.42060.407622150.49460.48460.48260.47461、辽宁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一、居民生活用电 三、大工业用电 四、农业生产用电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农业排灌、抗灾救灾、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各类用电0.8分钱。 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1分钱,大工业用电0.7分钱。 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不得征收。 6.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其中1千伏以下1-10千伏 2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用电分类

广西电价目录表

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桂价格【2009】436号、桂价格【2010】154号、桂价格【2010】155号 单位:元/千瓦时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5分钱(其中一般大工业用电含农网还贷资金1.5分钱)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外、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1分钱,其余用电0.2分钱。 5、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6、区直煤矿煤炭生产用电按铁合金用电减低6分钱执行。 7、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自2010年6月1日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格【2010】154号执行。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格【2010】155号规定,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

山西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附件二: 山西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不满1千伏1-10千伏2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平峰谷 一般工商业电价一般0.7888 1.1519 0.4512 0.7688 1.1219 0.4405 0.7628 1.1129 0.4373 0.7538 1.0994 0.4324 中、小化肥(免征农网还贷)0.5278 0.7709 0.3018 0.5078 0.7409 0.2911 0.5018 0.7319 0.2879 0.4928 0.7184 0.2830 部分限制类高耗能行业0.8888 1.2519 0. 5512 0.8688 1.2219 0.5405 0.8628 1.2129 0.5373 0.8538 1.1994 0.5324 部分淘汰类高耗能行业 1.0888 1.4519 0.7512 1.0688 1.4219 0.7405 1.0628 1.4129 0.7373 1.0538 1.3994 0.7324 大工业电价一般大工业0.5292 0.7695 0.3058 0.5212 0.7575 0.3015 0.5092 0.7395 0.2951 0.4992 0.7245 0.2897 0.4942 0.7170 0.2870 其 它 电解铝及80.7.1以前电 解烧碱、合成氨、电炉 0.5162 0.7505 0.2983 0.5082 0.7385 0.2941 0.4962 0.7205 0.2876 0.4862 0.7055 0.2823 0.4812 0.6980 0.2796 离子隔膜法氯碱生产0.5042 0.7320 0.2924 0.4962 0.7200 0.2881 0.4842 0.7020 0.2817 0.4742 0.6870 0.2763 0.4692 0.6795 0.2737 80.7.1以前商品电石0.5062 0.7355 0.2930 0.4982 0.7235 0.2887 0.4862 0.7055 0.2823 0.4762 0.6905 0.2769 0.4712 0.6830 0.2743 中、小化肥(免征农网 还贷) 0.3962 0.5800 0.2253 0.3882 0.5680 0.2210 0.3762 0.5500 0.2146 0.3662 0.5350 0.2093 0.3612 0.5275 0.2066 部分限制类高耗能行 业 0.6292 0.8695 0.4058 0.6212 0.8575 0.4015 0.6092 0.8395 0.3951 0.5992 0.8245 0.3897 0.5942 0.8170 0.3870 部分淘汰类高耗能行 业 0.8292 1.0695 0.6058 0.8212 1.0575 0.6015 0.8092 1.0395 0.5951 0.7992 1.0245 0.5897 0.7942 1.0170 0.5870 注:1、80年7月1日以后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石以及不论80年7月1日前后的非商品电石均执行一般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相应电价。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60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鲁价一发〔2014〕87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价一发〔2015〕29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39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44号)、《山东省物价局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76号)规定,现行销售电价如下: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备注: 1.上表所列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2.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3.按照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客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尖峰电价仅在电力供需紧张的6-8月实施,按7-9月抄见电量执行)。 高峰时段:8:30- 11:30,16:00-21:00(10:30-11:30,19:00-21:00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4.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要求,“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可以自愿选择峰谷电价。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每千瓦时0.5769元、谷段电价每千瓦时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0.30元。峰时段:08:00-22:00 谷时段:22:00-次日08:00。 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每千瓦时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0元,峰时段调整为:08:00-20:00 谷时段调整为:20:00-次日08:00。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采暖期,按照电网企业12月至次年4月抄表电量执行。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doc

附件三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 2 分 :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 [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

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山东电网销售电价表 山东物价局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备注: 1、在《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131号)公布的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基础上,2017年4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1.32分钱,其中菏泽降低1分钱,其它16市降低1.34分钱。6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再降低0.05分钱。7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再降低0.09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再降低1.23分钱,其中菏泽降低0.09分钱,其它16市降低1.29分钱。调整后电价标准详见上表。 2、上表所列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农业排灌、抗灾救灾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4、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时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 用电 一户 一表 第一档 0.5469 第二档 0.5969 第三档 0.8469 合表 不满1千伏 0.5550 1千伏及以上 0.5010 二、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0.5600 1-10千伏 0.5450 35千伏及以上 0.5300 三、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不满1千伏 0.7525 1-10千伏 0.7375 35千伏及以上 0.7225 四、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 0.6206 38 28 35-110千伏以下 0.6056 38 28 110-220千伏以下 0.5906 38 28 220千伏及以上 0.5756 38 28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县公司执行大工业电价操作方案资料

趸售区大工业电价执行操作方案 一、电价执行的文件依据: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973号《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文件鲁价格发[2013]113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电价执行的主要内容 鉴于趸售县供电企业上划省级管理,为提高用电设备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用电的合理化,县级供电区域内符合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等大工业用电条件的工业用户,应该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三、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具体操作要求 (一)客户基本信息核实 为保证电价执行范围和电费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各单位需对区域内全部工业用户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1.核对范围:10kV及以上高压供电客户。 2.时间安排:2013年11月1日—11月15日。 3.核对内容 (1)用电容量:现场变压器、高压电机的台数、容量和运行状态是否与营销业务系统相符。

(2)行业分类:现场电力用途、行业分类是否与营销系统对应一致,是否与执行电价相符。 (3)用电类别:现场用电类别是否与营销系统对应一致,与行业类别、电力用途、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4)功率因数:功率因数执行是否正确。 (5)分时执行:分时电价执行是否正确。 (6)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是否正确,是否与营销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号码一致。 4.核对流程 (1)现场信息采集:现场核对人员到客户用电现场采集客户正确的计费信息,将采集的信息填写到核对档案卡(格式见附件1),并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传递给营销系统核对人员。 (2)营销系统核对:系统核对人员对照现场核对档案卡,逐户与营销系统进行比对,并在档案卡上记录营销系统计费信息和发现的问题。 (3)核对资料建档:所有核对完成的档案卡,分供电所、分线路整理,并将相关内容整理汇总,由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存档,并用于后期的分析和处理工作。 (4)对核对中发现的私自增容、擅自变更用电类别等违约用电行为形成书面工单,转专业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1:高压客户计费信息核对档案卡

最新最全全国现行销售电价大盘点

最新最全全国现行销售电价大盘点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为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两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第一批4月1 日起执行,第二批四项措施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两批降价措施实施后,可实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目标。 汇总各省、市、区发改委调整电价的通知后,我们发现: 到目前为止,除西藏外,我国第二轮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基本实现全覆盖。 除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重庆、西藏外,其余23个省市(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的降低幅度已达到10%以上,完成了国家确定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再降10%的目标任务。 下面,对我国各地区2019年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下调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各省、市现行电价进行盘点。 一、销售电价下调情况 今年我国两轮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进行汇总(见下表),并按累计下调幅度进行排序制图(见下图),发现:青海(14.12分/千瓦时)降幅最高,云南(13.3分/千瓦时)次之;黑龙江(3.34分/千瓦时)降幅最低;西藏电价暂未调整。

注:1. 北京以郊区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广东以广州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

2.本次统计的数据均为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直接降价梯度,未考虑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等间接降价措施; 3.各等级电压下电价降幅相同的省份,取实际降幅制图;各等级电压降幅不同、而官方公布平均降低幅度的省份,取平均降幅制图;各等级电压降幅不同、官方未公布平均降低幅度的省份,取不满1千伏等级下的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制图; 4. 数据资料来源于各地发改委等。 二、全国各省、市电网现行销售电价盘点(执行时间为2019年07月01日): 1、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下,全国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平均销售电价约为0.6188元/千瓦时。其中,北京最高为0.7405元/千瓦时,新疆最低为0.4157元/千瓦时。

20省市电价调整情况汇总

20省市电价调整情况汇总 继之前17个省市调整电价结构后,又传出有3个省市调整了电价,分别是福建省、海南省和上海市,至此,全国已有20个省市下发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 福建 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适当降低销售电价,进一步推进全省工商业用电同价,简化销售电价分类。2017年7月1日起,全省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95分钱。调整后福建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32元(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进一步明确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省峰谷时段划分。 海南 海南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海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下调1.97分钱/千瓦时。海南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提高1.0分钱/千瓦时(含税,下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从0.4198元/千瓦时调整为0.4298元/千瓦时。 上海 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

的通知》,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 河南 7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度,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同标准提高。电力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调整后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在统一提高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同时,河南省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分别降低1分/度;电网企业按照1分/度的标准,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南阳回龙抽水蓄能用电量电价不调整。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85分/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62分/度。据估算,通过上述措施,河南省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度。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格发〔201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 鲁价格发〔2011〕97号 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补偿电煤价格上涨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1、山东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1),新投产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219元。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未获得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件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 2、宁东送我省电量落地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4137元。 二、调整销售电价 1、山东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29分钱,扣除居民生活用电等不提价电量后,大工业、中小化肥生产、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07分钱,调整后各类用户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2。 2、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3、山东电网与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结算电价,按照以鲁价格发[2009]219号文件为基础同步调整、维持现有利益、促进县级供电发展、简化结算方式的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测算,报我局核定备案后执行。 三、执行时间 1、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2010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0.18分钱,自2011年4月10日起每千瓦时提高2.27分钱。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企业自备机组自用有余上网电价按上述标准的80%同步调整。宁东送我省电量落地价格调整自2011年4月10日起执行。 2、销售电价调整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各级物价部门和电力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电价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电力充足、稳定供应。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6〕223号文附表2006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电价类别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 1千伏以 下 1-10千伏 35-110千 伏 110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 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居民生活0.5283 0.5183 非居民照明0.890 0.875 0.860 非普工业0.763 0.748 0.733 其中:中小化肥0.370 0.355 0.340 大工业0.562 0.547 0.532 0.517 33 23 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合成 氨、电炉黄磷 0.552 0.537 0.522 0.507 33 23 2.氯碱及电解铝0.544 0.529 0.514 0.499 33 23 3.中小化肥0.232 0.217 0.202 30 21 4.限制类高耗能行业0.582 0.567 0.552 0.537 33 23 5.淘汰类高耗能行业0.612 0.597 0.582 0.567 33 23 农业生产0.440 0.430 0.415 贫困县农业排灌0.294 0.292 0.288 电价说明: 一、上表中的“居民生活”电价类别,其执行范围是直接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的用电。凡是居民用户用于照明、取暖、烹饪、家用电器等方面,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热水器及一些应用于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等电器的用电,均按城镇居民生活电价计收电费。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苏电用〔1999〕455号文精神,对地方政府所办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人提供休养场所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的规定,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农村的医院、敬老院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和苏价办发[2004]9号文的规定,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不含校办企业)一律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类别:为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江苏省物价局从2006年1月

《广西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试行)》

附件 广西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试行) 一、居民生活电价 居民生活电价,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场所、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 (一)适用范围 1、城乡居民住宅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 2、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供水二次加压、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 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 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不含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如驾校、烹饪、美容美发、语言、电脑培训等。 4、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用电。 5、宗教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不含经营性和非生活设施用电。 6、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的用电。 7、监狱监房生活用电。 8、部队营房内的生活用电。 (二)其他规定 1、凡利用上述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不得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而应按用电性质分表计量,不能分表计量的,可根据设备容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各类用电比例,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 2、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及社会福利企业,仍按其

山东省电力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2019年6月版(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版

目录 第一类分类电价................................................ 4... 一、大工业电价............................................. 4... 二、一般工商业电价......................................... 9.. 三、居民电价.............................................. 1..4. (一)居民生活电价.................................... 1..4(二)学校电价......................................... 2..1.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 2. 3 四、农业电价.............................................. 2..3. 五、高耗能电价............................................ 2..6. (一)差别电价......................................... 2..7. (二)惩罚性电价 ......................................................... 2.. 7 (三)高耗能电价执行企业................................ 2..9 六、其他特殊电价........................................... 3.1. (一)电能替代价格

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附件 2 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销售用电分为六大类,具体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非 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现将分类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指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楼道灯、住宅楼电梯、水泵、 小区及村庄内路灯、物业管理、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电;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所有中等教育(指小学毕业到大学专科教育以前阶段的教育学校、为残疾人 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教育用电;高等教育学校的学生公寓、宿舍、食堂、浴室 用电;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电。 以上用电均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 二、大工业用电 1、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生产用电,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的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中小化肥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具有生产许可证、单系列合成氨年生产 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以及磷肥、钾肥、复合肥料 企业的用电,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生产中小化肥以外的用电。 电解铝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国家产业政 策允许和鼓励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电解铝的用电。 氯碱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即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氯碱的用电。

2、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或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计 费容量按受电装置上直接连接的变压器容量和不通过该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 和核定。计费方式,在不影响电网和受电变压器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由用户提前一个月申请,经供用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在12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 凡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最大需量由用户申请,供电企业确认。用户 未申请的,需量按该用户上一月申请的需量进行计算,直至用户申请变更为止。实际 计收需量中,在超过确认数15%和低于确认数10%幅度之间的,按实际抄见千瓦数计 收基本电费;超过确认数15%以上的,超过部分加倍计收基本电费;低于确认数10%以上的,按确认数的90%计收基本电费。用户申请最大需量,不得低于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 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计收基本电费。为简化手续,最大需量可按月申请、 确认,也可将当年每个月不同的最大需量一次申请、确认。 三、普通工业用电 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315千伏安以下或低压 受电的工业生产用电,均执行普通 工业电价。 中小化肥用电:指符合上述规定的,执行范围同大工业用电中的中小化肥用电。 四、非工业用电 非工业用电主要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研究机构、宗教场所等用电。 2、铁道、邮政、电讯、管道输送、航运、电车、电视、广播、仓库(仓储、码头、车站、停车场、飞机场、下水道、路灯、广告(牌、箱、体育场(馆、市政公共设施、公路收费站、农贸市场等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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