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规范

地质规范
地质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T50266-99《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L5013-92《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SL251-2000《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范》DB50/139-200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DZ×××-200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

(GB50021-200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12-8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J25-9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JGJ6-99)《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87-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

(JGJ89-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GB50086-200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50011-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JT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JTJ064-9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63-200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环境地质相关规范

GB12329—90《岩溶地质术语》

GB/T14157—93《水文地质术语》

GB/T14498—93《工程地质术语》

GB500027—2001《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50324—2001《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DZ/0017—91《工程地质钻探规程》

DZ/T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0190—1997《区域环境地质勘查遥感技术规程》比例尺1∶50000

DZ/T0061—93《冻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比例尺1∶10万~1∶20万)

ZB/D14002—89《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10万~1∶20万)SL190—9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TB10055—98《铁路工程地质黄土地区勘测规则》

地质勘探规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一)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地质工作高度流动、分散的野外作业要求,规定了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覆盖了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考虑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地质勘探作业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起草。 .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GB 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 4 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

2015最新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一、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6.《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E40-2007)+ 7.《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8.《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 B02-01-2008)+ 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11.《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12.《公路勘测细则》(JTG/T C10-2007)+ 1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14.《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 15.《水运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2013)+ 1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17.《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J124-2007)20.《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

2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2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4.《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 2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2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2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 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3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3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3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 50869 - 2013)3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2009年局部修订) 3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3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7.《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3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3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4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41.《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

地质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要求

地质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要求

附件一: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 为规范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等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制订了《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并提出有关要求: 一、适用范围 按《矿井地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每隔8~10年,对原地质报告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涉及开采煤层、矿界变更和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井,应及时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二、技术要求 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是以原井田精查或详终勘探地质报告或上一次《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为基础,通过对以往全部地质资料的系统整理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而成的。报告由文字、附图、附表、附件四部分组成。 2、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保持一致。 3、报告应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地质工作成果,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4、报告中的所有分析测试项目指标,应统一使用(换算到)现行法定计量单位。 5、第一次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编制性质,再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修编性质。 三、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文字部分编写具体要求 (一)封面

(1)报告名称统一为:四川省+煤田名称+矿山名称+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其中矿山名称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矿山名称相一致。不是第一次提交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需在名称后面加注提交年份。 (2)报告提交单位:报告提交单位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采矿权人相一致。 (二)封二 按报告名称、编制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报告编写人,提交单位名称、负责人、总工程师、参与报告编写人、提交报告日期的次序编排。 正式报告的封二必须加盖编制单位和提交单位的印章;编制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提交单位的总工程师、双方参编人员应在打印的名字后亲自签名(盖章),不得只打印或复印代之。 (三)正文目录 第一章绪论………………………………………………………………页码第一节目的、任务及依据……………………………………………页码第二节井田位置、范围及交通条件…………………………………页码第三节自然地理………………………………………………………页码第四节矿权设置及生产建设情况……………………………………页码第五节周边矿井开采情况…………………………………………页码第二章矿井地质工作………………………………………………页码第一节以往地质勘探工作…………………………………………页码第二节矿井地质与水文地质工作……………………………………页码第三节对原矿井地质报告的评价……………………………………页码第三章矿井地质…………………………………………………………页码第一节地层……………………………………………………………页码第二节含煤地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设计编写要求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设计编写要求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设计书的编写要特别强调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目的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人为中心”,即以人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调查研究和保护为中心,为科学规范地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服务,为实施地质灾害预警工程和地方政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服务,为地区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提供系统的理论依据和防治对策。 二、工作任务 (一)一般进行1:50000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综合调查,对居民点、重要经济工程区,特别是集镇,查明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规模、稳定状态、危害程度及其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 (二)查明和预测人类社会活动的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调查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类型、强度、范围、历史、已造成的危害和未来趋势; (三)调查与地质灾害相关的水土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提出民居建设的生态地质对策; (四)评价工作区地质环境和各种地质灾害体的稳定状态,预测评价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斜坡稳定性等地质灾害,预测其发展趋势; (五)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六)建立地质灾害GIS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综合分析系统; (七)对重点问题提出进一步研究建议. 三、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地质灾害诸灾种的实地调查、综合分析研究 (一)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是综合性的,以各种地质灾害为主,同时兼顾相关的地质环境、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的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灾种的地质环境、成灾历史、目前动态和可能的危害等: 1、崩塌; 2、滑坡; 3、泥石流; 4、岩溶地面塌陷; 5、地裂缝; 6、斜坡稳定性; 7、胀缩土; 8、地表水地下水污染; 9、固体废弃物;10、采矿、采石和边坡开挖诱发的地质灾害;11、矿坑排水引起的地表水地下水污染;12、特殊地质环境因素;13、地方病;14、水土流失。 (二)评价内容 分以下三个层次建立研究区的概念模型和量化模型,开展区域地质灾害的时空规律预测。 1地质灾害发育度——区域地质灾害发育的现状评价指标/方法筛选; 2地质灾害风险度——风险评估/单因子分析、多因子分析 分析因子包括:地形地貌、岩组、地质结构、降雨、地表水、地下水、气候变化、人为因素、区域地质环境等的空间相关/时间相关分析; 3地质灾害危害度——危害强度+易损性分析。 四、综合研究的技术要求与技术路线 (一)工作标准 执行的技术标准: 1、地质灾害调查技术标准(1:2.5万—1:5万),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1999; 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规划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1999;

港口工程规范一览表

?港口、水运工程设计规范一览表??ID 编号名称? 1 JTJ200-95 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2 JTJ/T204-96 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3 JTJ206-96 港口工程制图标准? 4 JTJ211-99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5 JTJ213-98 海港水文规范? 6 JTJ214-98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7 JTJ220-98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8 JTJ221-98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9 JTJ332-98 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0 JTJ225-98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11 JTJ226-97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12 JTJ231-94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3 JTJ202-87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14 JTJ237-99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15 JTJ232-98 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16 JTJ233-98 海崖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17 JTJ301-88 波浪模型试验规程(试行)?18 JTJ286-90 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19 JTJ/T239-98 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20 JTJ240-97 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21 JTJ241-98 渠化工程地质勘察规范?22 JTJ203-94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23 JTJ250-98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24 JTJ254-98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25 JTJ/T256-96 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26 JTJ/T257-96 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7 JTJ/T258-98 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28 JTJ/T260-97 港口工程粉煤灰填筑技术规程?29 JTJ/T261-97 港口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30 JTJ267-98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工作勘查研究程度、勘察类型及其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可行性评价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铜、铅、锌、银、镍、钼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也适用于验收和审批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矿业权评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对铜、铅、锌、银、镍、钼矿有成矿远景的地区,通过综合地质研究、初步野外观察、极少量工程验证,初步预测可能的资源量,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 普查 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或地段通过地质、物探、化探等有效的技术工作、数量有限的工程验证和取样测试,进行可行性概略评价,相应估算矿产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3详查 采用各种勘察方法、手段及系统取样工程,对详查区内的矿体加以控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 3.4 勘探 对勘探区内的矿体,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及采用其他技术方法手段,探求矿产资源/储量,同时为可行性评价和矿业权转让、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须的地质资料并提交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 3.5 勘查工作顺序 勘查工作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等顺序进行。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程度 4.1.1 预查阶段 收集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选定找矿远景区进行预查。 4.1.2 普查阶段 在预查阶段收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成矿远景。 4.1.3 详查阶段 根据该区域相关地质、矿产及物探、化探资料,大致了解区域成矿地质背景。 4.1.4 勘探阶段 4.1.4.1 区域地质:应根据该区地质、矿产和物探、化探资料,简要反映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主要成矿因素,了解区域成矿远景。 4.1.4.2 矿区地址:通过(1:5000)~(1:1000)甚至(1:5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工作查明地层层序,详细划分与成矿有关的地层,研究岩性和组合特征及其与成矿的时空关系。4.1.4.3 矿床地质:用加密的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勘探范围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顶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D)代替 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4.2 地质勘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勘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其编写的基础是:地质勘查工作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有关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已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并经过了综合研究。 4.3 地质勘查工作与项目可行性评价应紧密结合,地质勘查报告中应包括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可行性评价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评价程度为概略研究的,由勘查单位直接编入报告;评价程度为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勘查报告中引述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4.4 地质勘查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资源/储量的估算应采用计算机技术,提倡针对勘查工作的实际和适用条件,采用成熟的并经审定的新估算方法。提倡采用计算机技术编写报告。 4.5 地质勘查工作应按照有关地质勘查规范对各勘查阶段的要求(或勘查合同的约定)部署工作,并取得相应阶段的各项勘查数据资料。本标准所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适用于勘探阶段,在勘查程度达不到勘探阶段的情况下使用该编写提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增减、取舍,但所取得的勘查数据资料及有关文件必须全部进入报告,不应遗漏。 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5.1 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勘查设计的要求,由勘查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作区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性资料的质量进行野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责成勘查单位在报告编写前解决。未经野外验收,不应进行报告编写。 5.2 在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工作区实际情况以及勘查投资人的具体要求(供矿山建设设计的报告还应听取矿山设计单位意见),以本标准附录A为基础进行增减、

矿山设计规范要求

矿山设计规范要求 基本要求 一、设计原则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国家工业建设方针和政策,以及有关标准、规定和规范。 二、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诶和审批程序进行设计,恪守客观规律。设计所需条件必须具备,设计文件必须符事相应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深度。 三、设计前必须对现场做认真调查,认真分析建设条件,充分掌握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四、设计的工艺流程和指标应该即具有先进性,又具有实现的可靠性,对矿产资源尽量做到综合利用,选择产品方案时应该合理地确定精矿品位与回收率,既要确保优质又要有更大的经济效益。 五、尽量选用与选矿厂规模相适应的大型、先进、高效、能耗低的工艺设备,使选矿厂具有较高的机械化水平。选矿厂生产检测、过程控制与自动化水平要考虑我国具体情况和发展的需要,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区别对待。 六、厂房设备配置必须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并考虑一定的灵活性,要合理紧凑,确保操作维护、检测有足够的工作面积和空间,上下工序物料转运、输送畅通,防止物料外溅与堵塞,尽量实现自流输送。非生产车间容积和面积力求节省和适当。 七、配备必要的检修场地和设备以及维修设施,保证设备能够正常持续地进行运转。 八、应具有必要的技术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对粉尘、废水、废气、废渣、放射性有害物质等需要排放到大气、水体中的污染因子必须采取有效净化措施,对噪音必须采取消声措施以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和规定。 九、选矿工程建设必须节约用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避免与农业争水,不妨碍农田水利建设。对建厂破坏的土地应遵照国家“土地复恳规定”的要求进行复恳。 十、设备和建筑构件应考虑通用化和标准化,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省建设

地质勘查规范

地质规范目录 国家标准 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 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 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行业标准 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 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 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 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7 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 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 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 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 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 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 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

地质资料工作有关标准、规范目录.doc

地质矿产调查部分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规范GB/T16819—97 地质矿产勘查测绘术语GB/T17228—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98 区域重力调查规范DZ/T0082—9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133—94 航空磁测技术规范DZ/T0142—94 卫星遥感图像产品质量控制规范DZ/T0143—94 地面磁勘查技术规程DZ/T0144—94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0145—94 侵入岩地质数据文件格式DZ/T0146—94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94 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1∶50000)DZ/T0151—95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T0153—95 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Z/T0154—95

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95 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细则(1∶50000)DZ/T0158—95 1∶500000、1∶1000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9—95 1∶20万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95 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1∶20万) DZ/T0167—95 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70—97 大比例尺重力勘查规范DZ/T0171—97 垂直地震剖面法勘探技术标准DZ/T0172—97 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97 石油、天然气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80—97 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T0181—97 石油天然气地球化学勘查技术规范DZ/T0185—97 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交换格式DZ/T0188—97 同位素地质年龄数据文件格式DZ/T0189—97 区域环境地质勘查遥感技术规程(1∶50000)DZ/T0190—97 1∶2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91—97 物探化探遥感勘查技术规程规范编写规定DZ/T0195—97 测井仪通用技术条件DZ/T0196.1~9—97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DZ/T0033-2002D) 代替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01458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工作船码头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xxxx工作船码头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详勘) 编写单位:xxxx 分院总工: 分院长: 项目负责: 报告编写: 校对: 审核: 总工程师: 院长: 资质证书: 提交报告单位: 提交报告时间:二O一O年十二月

§1概述 受xxxx的委托,我院对其拟建的xxxx工作船码头工程进行了岩土工程勘察,勘察阶段为详细。 §1.1工程概况 拟建工作船码头工程位于xx市xx龙门,金港船业厂区以西,龙门沙滩浴场东约100m 处;为一座高桩梁板式固定码头,码头平台长60m,宽12m;拟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栈桥长50m,宽6m,高桩盖梁加预应力空心大板结构,拟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1.2目的、任务与依据的技术标准 本次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拟建工程施工设计提供必要的工程地质依据,根据委托要求,本次勘察的主要任务为: 1、查明拟建场地中风化基岩以浅地基土层的构成、分布规律及其工程特性; 2、提供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及地基承载力、桩基础承载力等参数; 3、有关拟建场地不良地质作用及地震效应的评价; 4、对勘探深度以浅地基土层进行评价并建议地基基础方案; 5、成桩可能性分析及相关施工注意事项; 执行规范为: a、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b、行业标准《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2010); c、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54-98); d、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 §1.3工作过程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 按委托要求,本次勘察布置钻探孔9个,均位于海域;按场地条件,孔深进入中风化基岩3.0m左右。我院于2010年11月28日进场施工,于2010年12月11日结束野外工作。水域钻探平台由一条钢质运输船改装而成作为钻探船,另有一条小吨位铁质运输船作为交通船,用作抛锚定位及人员接送。开动XY-100型工程钻机一台,采用双套岩芯管全孔取芯钻进,泥浆护壁,孔口下套管,用作导向等作用。钻孔原状土样以静压法采取,及时封样,能满足设计及试验要求。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及标准贯入试验,锤重63.5kg,落距76cm。对砾石土及砂性土取扰动土样,用作颗粒级配分析。完成实物工作量见插表1。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地质报告电子汇交排版要求 地质, 电子, 排版 纸张为A4(大小不得超过210×297毫米)70—80克得复印纸或胶版纸,附表、插表、插照、图版等按实际尺寸制作。 所有插图、插照、插表、图版应直接插入文字中得相应位置,不得覆盖其她信息, 也不得采用超链接得方式链接其它软件制作得文件。 所有图片、照片、表格、图版等在电子文件中得显示方向应向上。 需装订成册得资料必须用绳线装订整齐,不得用锈蚀得金属物装订。按规定应该着色得图件必须着色,色泽要协调、均匀、鲜艳、分色界限要准确,不允许用彩色铅色、圆珠色等着色划线,不允许有光栅出得黑白图用手工着色。其插图、插表、插照粘贴时不得压盖文字。汇交得资料袋正面写清报告名称、正文、审批、附图、附表、附件得数量与汇交单位全称,其厚度不得超过10厘米。 1.地质报告文字得排序 汇交得成果地质报告,其文字组成排序内容为:正文封面、题名页(内封面)、正文目录、审批文件目录、附图目录、附表目录、附件目录与报告正文。 ⑴正文封面内容:文字报告得封面应反映地质工作项目得全称(包括所在省、县、乡(镇)、矿区或地区名称,矿种或类别,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名称(不得缩减)、报告提交时间。封面采用大于80克以上得得封皮纸或胶版纸(但不得过硬影响翻折),不得用塑料皮装订。 ⑵题名页(内封面)内容:文字报告得扉页应反映地质工作项目全称。除具备正文封面内容与相同格式外,还包括下列各项:野外工作起止日期、编写单位、主要编写人、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单位负责人、合作单位、提交报告单位与提交日期,并盖有报告编写单位或汇交单位得印盖。开本尺寸与规格要求与正文相同。 ⑶正文目录页:主要标注报告正文目录得级次,有篇、章、节、条、款等,以及排序编号、标题名称与页号。一般在正文目录中确定为三级,即:章、节、条,如遇特殊情况

勘察、绘图设计规范

勘察、绘图设计规范 勘察: 旧址新建、扩容、换型(机房、天面两大部分): 机房部分: 1、对照图纸,核对机房设备和尺寸 问题描述:经常出现少测、漏测等现象;导致绘图环节效率降低,严重则需重新勘察; 解决方法:针对非我院图纸或我院较老图纸勘察站型,现场勘察务必核对图纸的所有尺寸,包括所有设备、墙体、门窗、馈孔、阳台等。 2、记录无线设备类型、规模、CDU类型 问题描述:1、无线设备类型未明确24V/48V,主要出现在新版RBS2206类型;2、规模记录不明确,主要出现在多小区采用复合机架类型;3、CDU—C、C+、D三者混乱不明; 3、确定设备安装位置或载波安装的机架 4、对于需加天馈线的,必须记录机架顶的馈线数量和馈孔剩余、功分器情况 问题描述:1、针对RBS2202机架顶馈线数采集常出现不明;2、馈线孔剩余可用个数记录经常性遗漏; 5、电源设备:记录AC型号、外电线径、开关大小及使用情况、DC型号及数量、模块数量及容量、空开大小及使用情况、记录读数、电池型号及数量、电源共用情况 问题描述:1、DC整流模块容量及数量有误,容量主要出错在24V珠江30A、40A整流器架,数量主要出错在未仔细勘察模块是否正常运行,比如模块指示灯亮OR灭OR模块处于抽出状态等特殊现象;2、AC、DC、DC/DC端子的记录不仔细,照片模糊,画图及审图人无法从照片上判断端子的使用情况,勘察人又记不清楚,有时导致需复勘,地排的剩余端子也一样; 6、记录走线架 问题描述:现场走线架路由基本都采集完成,但几乎都遗漏了走线架离地高度,出错主要在需要新增机架类型未考虑走线架高度信息记录; 7、记录TD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48V电源情况 8、新增/更换电池的摆放位置 9、新利用的机房需加装空调/照明/线孔 按甲方对机房温度控制的最新要求,目前对原有机房勘察时需注意原有机房的温度情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完整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 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 GB6722 —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18871 —2002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MH/T1010 —2000 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 GB6067 —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 —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0194 —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6424 —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exploration 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 研究的活动。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只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3 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4 总则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

海上勘查

岱山仙草潭修造船基地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前言 ㈠工程概况 我单位受舟山金海湾船业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拟建“岱山仙草潭修造船基地”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拟建场地位于浙江省岱山县长涂镇小长涂山西岸,岱山水道东侧,岸线呈南北走向。我单位于2005年11月对该工程拟建场地进行了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并提交了相应的勘察报告,本次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充分利用原有资料的基础上,我单位对3~5#船坞及南侧码头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㈡勘察目的、任务和设计要求 根据设计要求本次施工图设计阶段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为: 查明拟建场区勘探深度内土层分布规律及工程地质特征;查明有无不良地质作用;对场地的岩土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为本工程施工图和方案设计提供依据和参数;并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提出论证和建议。 根据设计要求,本次勘察成果应包括: (1)提供预应力混凝土桩和钻孔灌注桩极限侧摩阻力及桩端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估算单桩承载力,提供600×600mm方桩4500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建议桩基持力层和桩长; (2)查明岩土层性质、分布规律、形成时代、成因类型、基岩的风化程度、埋藏条件及露头情况,综合地基土特征,确定地基承载力,并为地基加固方案提供建议和依据; (3)查明不良地质现象分布范围、发育程度和形成原因 (4)查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构造和地震情况,判别场地类别,判别地表下20.0米深度范围内的饱和砂质粉土、砂土地震时液化的可能性及液化等级。 (5)提供各土层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包括含水量、重度、比重、孔隙比、液限、塑限、液性指数、塑性指数、直剪固快、快剪、压缩系数、压缩模量、无侧限抗压强度、固结系数、渗透系数、室内三轴不固结不排水剪和固结不排水剪指标等); (6)提供拟建场地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性质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地下水类型、含水层性质,调查水位变化幅度、补给与排泄条件; (7)提供中等风化基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 ㈢勘察工作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1.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要求、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2.本次勘察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⑴、国家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0—97) ⑵、国家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⑶、国家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54—98) ⑷、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⑸、国家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225—98) ⑹、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337号 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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