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名单

山东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名单
山东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名单

山东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名单甲级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乙级

华电国际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市招标中心

预备级

山东懋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滨洲市泰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德州市正道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滨洲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医药企业名录

山东医药企业名录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GMP) 济南力诺药业集团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司普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卫生材料厂(GMP) 中美合资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柏阳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省胜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GMP) 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原医科大学实验药厂)(GMP) 山东济南民康制药厂 山东鲁信药业有限公司(原中医药大学制药厂)(GMP) 山东福瑞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正大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泉港药业有限公司(原泉城生物技术研究所)(GMP) 山东格兰百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全力制药有限公司(GMP) 济南东风制药厂有限公司(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润华济人堂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东方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MP) 山东泉城制药厂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海慕法姆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爱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GMP) 济南步长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锦绣川制药厂(GMP) 山东省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GMP) 山东省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济南生物化学制药厂)(GMP)

齐鲁兴华制药厂(原济南制药厂)(GMP) 山东三株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力诺科峰制药有限公司(原医药工业研究所制药厂)(GMP) 山东济南中联博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GMP) 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MP) 山东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原金泰制药厂) 山东省济南高华制药厂(GMP) 山东齐鲁安替比奥制药有限公司(GMP) 济南三株福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金泰第二制药厂)(GMP) 山东润华药业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市为民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长清制药厂 山东济南三九益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GMP) 山东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GMP) 山东大正药业有限公司(菏泽灵芝制药厂)(GMP) 澳诺(青岛)制药有限公司(原济南长城制药厂) 济南市明鑫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省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GMP) 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GMP) 山东济南市明水制药厂 山东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GMP) 沈阳裕腾集团济南制药有限公司(原济南鲁平制药厂)(GMP) 山东福胶集团有限公司(平阴县阿胶厂)(GMP) 山东福股集团东阿镇阿胶有限公司(GMP)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GMP)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原智灵药业有限公司)(GMP)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资质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有效期: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1外还应当: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1和乙级中的(三)、 (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 【修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废止《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等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02 【实施日期】2012.04.02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3号) 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质量,防止腐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质量,防止腐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 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的中央投资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招标事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招标代理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招标代理公司年度工作总结》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了一下发到百度。 篇一:某招标代理年终总结年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此对公司各位领导及各位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公司给我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与学习,在专业技能上、思想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用心做事,立足本职(工作回顾)在这一年里,我对招标代理工作也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介绍下一年来的工作:(一)项目数量和项目规模较去年有重大突破。 全年共开展招标项目**个,中标总金额约***亿元,从总体上说,项目数量和规模比去年有显著提高,在数字上已经体现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的工作量,在完成这些项目的同时,业务能力、服务水平、认知能力、把握项目全过程的能力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招标项目质量逐步提高。 我们的服务能够让业主真正感到满意是招标代理工作的服务宗旨,同时也是我们工作中追求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平时加强学习尤其是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运用,提高业务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通过再学习、再认识、

再实践这样一个过程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三)对招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阶段性的总结,思想汇报专题不断完善工作。 通过一年的招标代理工作,认识到了一些重要的日常礼节,与业主、评委和投标人沟通时的态度等细节问题。 (四)对招标资料的整理更加细致。 每一份经手的材料记录以及电子文档、中标文件等资料都进行了归档整理、登记、统计,并用时进行交接,虽然工作比较琐碎,但可以锻炼自己的耐性及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态度。 同时也认识到:评标是学习的过程。 各位专家博学多识,经验丰富,因此把每一次评标都当作是课堂,认真记录,把好的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新工作中。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定科学的编排计划、认真去实施,以饱满的热情迎接项目,做好新项目。 二、齐心协力,共创辉煌(工作体会)(一)点亮热情,锻造自我。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锻造自我是每个人必经的路,通过反思问题,我深刻意识到一个人最难战胜的其实就是自己,我们的行动有时就在闪念之间,向左向右就在于心态,选择积极上进还是选择散漫停滞都在于自己。 选择前者,必将朝气蓬勃、意气风发;选择后者,势必死气沉沉、意志薄弱。

招标代理招投标方案说明

招标代理方案 一、招标代理工作目标 公司在开展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按照ISO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内部管理(实现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业务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现了代理工作的规范化)。从而实现项目招标能以在计划时间内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确保招标工作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实现委托人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与业主接洽,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让业主提供招标工程的项目计划批文、规划许可证及对本工程的招标要求等资料,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业主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 2、填写招标申请表,报业主盖章。 3、根据业主要求,编制招标公告,并报业主审查。 4、准备招标申请表、代理合同书到招标办备案,招标公告报招标办审查,待招标办签字、盖章后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查后由交易中心发至招投标网。 5、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内编制招标文件,并报业主审查,业主审查修改后,报招标办审查,待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名情况汇总并报业主。 6、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报告。 7、招标文件招标办审查后,到交易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 8、发放招标文件。 9、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现场勘察、答疑及书面补遗。

10、待业主及设计单位解答完毕后,整理招标答疑纪要,报业主审阅后,将答疑盖章,并发放至各投标单位。 11、开标前一天,与业主碰面,交待一下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如开标会业主谁参加)等事项。 12、开标前准备:在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委。 13、开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书,按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14、开标后,在招标办等部门的监督下,在交易中心评标室,组织评委评审投标书,填写评标记分汇总表,编制评标报告,最后由评委等有关人员签字。 15、办理中标候选人的网上公示; 16、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通知义务; 17、填写中标通知书,由业主盖章,招标办审查后,及时通知业主及中标单位办理有关中标手续。 18、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协助中标单位和业主签订合同; 19、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20、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21、待资料整理完后,给业主存档。 三、招标代理工作程序 1、招投标项目备案程序 1)业主需准备的资料 ①项目立项资料(若无,则提交立项审批部门同意该项目先行招标的批示文件) ②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若无,则提交规划审批部门同意该项目先行招标的批示文件)等 2)备案程序及需提交的资料公开招标项目发布和备案资料目录 ①公开招标项目发布和备案资料目录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年04月12日阅读次数:950 】【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自2015年11月13日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六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实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 (试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 2015年11月13日 1 总则 1.1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本行业标准规范。 1.2 本行业标准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代理工作,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服务。 1.3招标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须明确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1.4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开展代理工作,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5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履行本行业标准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其资格审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和招标档案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2 术语 2.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的过程。 2.3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招标组织形式。 2.4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投标人

发改委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是指中央投资项目从决策到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所有招标代理业务,包括项目业主招标、代建制单位招标等。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 省级地方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地区范围内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初审、使用和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依据《政府采购法》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不适用于本办法。 获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章资格申请 第七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预备级。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六)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没有建立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应设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 资格以上处罚。 (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万元人民币。1500(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70%。

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办法

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通过质量管理办法的制定,加强对各部门招标业务质量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以促进全体员工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公司招标工作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有序进行。 第二条范围 2.1规定了本公司招标工作流程、文件的审批权限及对职能部门进行考核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本公司招标前期阶段、准备阶段、开标阶段、评定标阶段、直至收尾阶段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职责 3.1业务部 3.1.1招标业务部门负责按质量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按程序运作,同时做好质量问题的调查、收集、分析、处理及重大质量问题的上报。并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起草、考核及质量管理系统的建立、运行。 3.1.2综合办负责协助业务部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及质量管理文件的归档。 3.2各类人员质量职责 3.2.1总经理主持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质量目标和实现质量目标的措施。批准各部门的质量职能及各

类人员的质量职责。 3.2.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各分管部门的质量职能及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督促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3.2.3部长及副部长参与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审核招标文件,受理投标人质疑并组织做好投诉的及时回复和处理工作。招标业务部门部长、副部长负责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完成和招标文件的审核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2.4招标部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招标文件校队工作。各业务部门人员开标、唱标、记录、文件整理汇编、归档的职责要求按《招标业务部管理办法》和《招标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质量管理目标 4.1 合法合规率; 4.2 有效质疑(异议)率、有效投诉率; 4.3 招标人满意率; 4.4 归档率。 第五条质量管理内容 招标业务工作主要涉及招标工作流程、招标文件的编、审、批及招标资料的归档。招标质量管理就是要保证招标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和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实施。 各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从业管理 第五条在本市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日内自行更新。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应与本机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且熟练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依法签订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代理活动。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代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代收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应责任。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招标人。招标人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保存档案资料的,应当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档案管理的范围、期限和费用。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第六章 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六章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招标(含政府采购,以下同)代理行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激励机制,促进各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单位的选用行为,有力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进行管理,负责按规定程序选用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纪检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活动和选用行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备选库的建立 (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应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建立。征集或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应在网络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发布。 (二)初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可由**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已进入备选库内的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组织。 (三)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

质或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优先入选。 (四)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公司相关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时,**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拟订竞选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后实施。竞选方案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办法、工作人员名单、评审人员名单和监督人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六)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应发放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比选工作应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结果报**公司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承诺接受**公司有关招标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承诺接受政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招标代理报酬的审计意见。 三、备选库的管理 (一)**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的管理工作由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配合。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组织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鉴。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所进行的工作评鉴是对备选库内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奖惩的依据,也是向招标代理单位授予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招标代理工作评鉴由专门成立的评鉴小组负责。评鉴小组的组成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商务企管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商务企管部招标工作人员。 (四)工作评鉴原则上针对的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行。当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间隔过大时,可以分段进行工作评鉴;评鉴以招标代理人完成项目开标结束且提交完整的招标备案资料为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doc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1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是指中央投资项目从决策到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所有招标代理业务,包括项目业主招标、代建制单位招标等。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

省级地方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地区范围内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初审、使用和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依据《政府采购法》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不适用于本办法。 获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章资格申请 第七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预备级。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第一章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第一节总体服务方案说明 一、公司简介 某某公司是一家专业化大型招标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某某X万元人民币。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涉及货物、服务、工程、造价四大领域,具有较强专业化运营能力。 公司拥有 3个招标代理资质和 1个造价资质,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2、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格证书》; 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雄厚的实力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到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及工程、航天、有色金属、能源、交通、市政、烟草等各行业领域。 经过十年的发展,公司的专家库已经汇集了5000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评审专家,涉及80多个行业、200多个专业,全面而强大的专家队伍为保障招标项目的质量和评标过程中的公正性提供了权威的技术支撑。

公司具有先进的网络办公系统,其中招标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流程审批系统,为各分支机构的远程移动办公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拥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总部办公面积近3000多平方米,设有6个专用的开评标会议室。 某某公司某某分公司于2012年正式挂牌成立,分公司办公地点设在某某路号楼。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总公司的指导及支持,发展自有技术人员及力量,开拓某某地区招标代理业务,为某某省各地区建设工程服务。 某某公司积极倡导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经过近十年稳健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与肯定,作为综合性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已经实现了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并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追求卓越是某某公司稳健发展的源泉,不求最大只求最强是德汇人的愿景目标。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将充分整合公司优势和资源,以招标事业为基础,发展多元化业务,不断强化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为中国招标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二、招标代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 招标代理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的开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毅青政府采购信息报2007-1-16 15:23:01 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这是有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的历史原因的。初涉此行业的公司对各项资质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但要细细厘清,也不是非常困难。 大致归类,目前我国对招标代理资质的管理有四个文件。了解哪些项目由什么样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得不细看这四个文件。 一是建设部[2000年]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二是商务部[2005年]第6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三是财政部[2005年]第31号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于这个四文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处于糊涂状态。 什么样的资质可代理什么样的项目,首先应了解这四个文件对我国招标代理资质的划分、管理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共分4个部分。 一是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暂定资质。建设部第79号令中规定的代理范围是: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

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二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预乙级资质。商务部第6号令中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指依法成立、经商务部审定并赋予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三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财政部第31号令规定,“政府采购中介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包括受招标人委托,从事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中央投资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对于技术改造设备招标代理,据笔者所知,目前已经取消。其实除国际设备采购外,所有设备都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154号)

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精品完整版

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精品 完整版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第一章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第一节总体服务方案说明 一、公司简介 XXX公司是一家专业化的大型招标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XXXX 万元人民币。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涉及货物、服务、工程、造价四大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化运营能力。 公司拥有 3个招标代理资质和 1个造价资质,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2、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格证书》; 公司已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雄厚的实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全方

位专业化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到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及工程、航天、有色金属、能源、交通、市政、烟草等各行业领域。 经过十年的发展,公司的专家库已经汇集了5000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评审专家,涉及80多个行业、200多个专业,全面而强大的专家队伍为保障招标项目的质量和评标过程中的公正性提供了权威的技术支撑。 公司具有先进的网络办公系统,其中招标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流程审批系统,为各分支机构的远程移动办公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拥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总部办公面积近3000多平方米,设有6个专用的开评标会议室。 XXX公司云南分公司于正式挂牌成立,分公司办公地点设在XXX路号楼。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总公司的指导及支持,发展自有技术人员及力量,开拓云南地区招标代理业务,为云南省各地区建设工程服务。 XXX公司积极倡导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经过近十年稳健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与肯定,作为综合性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已经实现了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并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追求卓越是XXX公司稳健发展的源泉,不求最大只求最强是德汇人的愿景目标。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将充分整合公司优势和

招标代理机构 选定办法 福建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程的实施方案和通知》(闽委办[2009]93号)要求,结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闽建筑[2007]36号)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下列依法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一)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批准概算12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 (三)单项工程批准概算1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招标项目; (四)单项批准概算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五)虽在限额以下,但业主自愿采用本办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比选,是指由省或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优选一批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名录库,招标人从名录库中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事宜。 同一个项目,招标人可一次性选定招标代理单位。 第四条名录库分省和设区市二级。各县(市、区)不得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省级名录库在全省使用,设区市级名录库在本设区市内使用。 第五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定一次。省级名录库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通过对申请进入名录库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择20名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名录库(第20名出现得分并列时同时进入名录库)。在名录库排名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规定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 格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中央投资项目 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2012年第1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质量,防止腐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的中央投资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招标事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活动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依据《政府采购法》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适用本办法。 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须同时具备相应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资格。 第二章资格认定 第七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预备级。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六)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第九条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60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5年(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60亿第十条乙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30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3年(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30亿第十一条预备级中央投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15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格申报的通知、要求和申请材予以公布,以便于申请人准备第十三条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公司章程; (四)企业机构设置情况;(五)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六)招标代理业绩证明;(七)评标专家库人员情况;(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九)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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