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财办建[2004]124号

一条为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设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专项)。为了保证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指符合国家和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以产品开发为目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由省财政按年度预算统一筹集,按规定用途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四条创新项目由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创新项目办公室)管理。

五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1、高新技术、能源化工、商贸物流、生态农业、旅游等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中的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转目)。

2、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即将进入产业化阶段的技术开发项目。

3、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4、已获得国家立项支持,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六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式

1、无偿拨款。主要采取财政补助、资本金投入方式。单个项目的补助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贷款贴息。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七条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科技创新项目范围。

2、符合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公布的年度重点支持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

3、申请项目如医药、农药等国家明确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必须获得相应的批准许可。

4、申报单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

5、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银行贷款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并提供项目的贷款合同或付息单。

6、未通过创新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7、项目申请单位三年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八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填报《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省级企事业单位申请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同时抄报省财政厅。

各设区市企事业单位申请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由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同报省财政厅。

项目受理时间为每年3-9月份。

九条创新项目评审和管理

1、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会同省财政厅对拟支持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评估,由组提出具体的评审意见。省创新项目办公室、省财政厅在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后,对项目进行综合排队,对符合要求的,纳入项目库管理。

2、创新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库由省创新项目办公室管理,项目库与省财政厅联网运行;项目库实行滚动式管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目,或因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必备的主要条件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退出项目库。已入库项目因各种原因连续两年未列入项目计划的,退出项目库。

3、省创新项目办公室根据全省经济、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当年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对提出项支持方式和金额,编制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由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共同。

十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省财政厅根据《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下达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资金预算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目专项资金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合同书》,省、市财政部门按签定的合同书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省属企事业单位的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各设区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项目资金,由各设区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十一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财务处理

1、财政贴息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如果项目已经交付使用,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如果项目尚未交付使用,冲减在建成本。

2、财政补助项目。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单位在收到资金后,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按企业会计核算的,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增加补贴收入

3、资本金投入的项目。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单位在收到资金后,相应增加固定基金;属于国有企业,单位在收到资金后,相应增加国家资;属于非国有企业,由省财政厅或省国资委委托国有投资公司投资,相应增加该公司国家资本金。

十二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终止或变更

因政策、技术、市场等因素变化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省创新项目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调查核实后经省创新领导小组批准,做出变更或终止实施的决定。对故意隐瞒不报的,取消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继续申报省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资格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工作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书》,省创新项目办公室组织验组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颁发《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形成的新技术、新成果需要进行技术成果鉴定的,按照科技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检查监督

1、建立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和科技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厅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办法》(陕财办监[2001]82号)的有关规定,不定期对项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周密安排项目的实施工作,合理使用资金,积极开发市场,按时报送《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技术、资金、产品开发、完税凭证等原始资料的保存和积累工作。

2、建立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制度。

省创新项目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对年度预算安排的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考核制度。通过项目单位自我评价、管理部门调研评价以及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的适当性、效率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核表》,形成奖优罚劣机制。

对项目实施成效明显的单位,在下年度安排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对项目成效不明显,造成资金浪费或存在问题的单位通报,包括收回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3、建立创新项目资金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单位,除追回截留挪用的资金外,还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条项目专家评审评估等工作经费在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创新项目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件: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0**年职代会精神,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为“十二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流程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对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包括: (一)安全费、维简费、折旧费、大修费、科技开发费、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等; (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资源勘探、节能减排等国债

补贴或贷款等资金; (三)纳入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的自筹资金。 基本建设及改扩建项目等资金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足额提取,全额上交;分类管理,统一安排;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质量;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立足当前,考虑长远;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保障安全,完善系统;兼顾非煤,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及发展的关系,集中有限的资金,实现重点突破,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主管,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专项资金来源 第五条各单位提取的各类专项资金,实行集中分类管理。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公司下属单位提取的专项资金交*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集团公司其它各直管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统一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集团公司财务代付; 资源整合矿井在完成基建、技改工作后,自批复生产之日起,按成本产量在成本中提取维简费用与安全费用,同时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财务报表已与集团公司合并的整合矿井将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无偿拨款合同修订版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无偿拨款合同修订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4024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无偿拨款合同 修订版 项目编号:_____ 第一条签约各方: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创新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顺利完成乙方承担的《_____省_____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专项资金无偿拨款项目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本项目执行期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 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_元。 本项目完成时,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承担单位资产规模达到_____元;新增就业人数__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元,累计净利润_____元,累计交税_____元,累计创汇_____美元。 3.技术指标: 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_____。 4.质量标准: 实施单位通过的质量认证体_____。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 第四条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是: 1.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2.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3.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威海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 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以及校企合作资金。 第三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总体规划~分年实施,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的管理原则~实行“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统一核算、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中央财政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允许和规定的项目~不得改变用途。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权限 第四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专项资金进行总体规划和分配。 第五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部门是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把下月用款计划报给专项资金管理组~用款计划必须要经过对应建设组审核。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经费限额~对各项目建设的资金运用、效益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并定期向项目建设办公室汇报资金使用状况~确保实现预期效益目标。

第六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组~在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方案”编制 项目建设年度资金预算。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对项目支出设置明细帐分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报告。 ,三,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向实行全过程财务监督~并对项目资金安全负责。 ,四,按时编制项目执行情况表和年终决算~定期向项目建设办公室提交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五,接受各级审计和监督部门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与检查。接受项目监控办公室的监控检查。 第七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部门是项目建设监控办公室~负责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督导总体项目的执行。 第三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按照中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安排~编制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年度预算。 第九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是学院总预算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学院总体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由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管理。项目年度预算一经审定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予调整。 第四章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高水平、有特色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科技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布、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工作,主任由科技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选聘,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第三条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流程。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学术研究类论文、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艺术设计等。

2.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各教学单位建立若干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小组成员要形成梯队,由3-5名不同年级学生组成,原则上由高年级同学任组长。每名小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科技创新小组。 4.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队伍。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选聘指导教师,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向领导小组申请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并担任指导教师。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产生。科技创新项目要围绕学生所学专业或我校师生经常参加的赛事来确定,一是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确定,二是由领导小组在全校师生中公开征集。项目确定后由领导小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各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与资助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适合本小组研究的科技创新项目。由组长负责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经小组所在单位审核,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大学生科技创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

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无偿拨款合同详细版

编号:YB-HT-011695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无偿 拨款合同详细版 The contrac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无偿拨款合同详细 版 项目编号:_________ 第一条签约各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创新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顺利完成乙方承担的《_________省_________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专项资金无偿拨款项目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第三条本项目执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_____元。 本项目完成时,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____;承担单位资产规模达到_________元;新增就业人数______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____元,累计净利润_________元,累计交税_________元,累计创汇_________美元。 3.技术指标: 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实施单位通过的质量认证体_________。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 第四条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是: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选范文

XX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新机遇,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新引擎。为全面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切实增强我省人工智能创新活力,创建和引进人工智能研究团队和创新型企业,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原则,2019年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大数据、信息安全、专用设备、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应用等六个研究方向,支持重点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研发,攻克一批制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变,形成我省创新新优势。 (一)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以数据、算法、模型、智能识别为核心,以提升感知识别、认知推理、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研究跨媒体计算核心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构建自主适应环境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及支撑环境;研究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研究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推进人类与机器的有

效沟通和自由交互,实现多风格多语言多领域的自然语言智能理解和自动生成。 (二)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 加强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的结合,加速数据融合应用,构造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产品体系。研究海量网络数据获取方法和技术,为智能感知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源;研究数据的认知方法和分析模型,研究结构清晰、易于评估的知识表示方法,构建面向典型领域的知识图谱;基于深度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知识推理和模式识别等理论和方法;运用大数据可视化技术,辅助知识表示,直观展示数据的分析模型、表示方法。 (三)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需求,研究有效保障大数据安全的算法与机制,利用安全多方计算与同态加密等理论与技术完成对大数据的安全分析与协同计算,研发可靠的数据存储核心安全产品;构建可管可控可溯的区块链安全管控及溯源机制,研发区块链安全管控平台;研究可对物联网芯片、物联网设备固件、物联网设备密码算法等进行漏洞挖掘的方法和技术,研发系列相关的工具;研究工业互联网领域安全核心技术,研发相关产品。 (四)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及终端研发 针对安全、交通、教育、医疗等不同应用领域,研发集成多任务的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建立相应的开发平台和算法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 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 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 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 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 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 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2013新版终稿)

神东煤炭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矿区现代化建设,坚持集成创新、自主创新,着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高效生产、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增长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在科研项目、技术革新、技术引进、“五小”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二章科技创新管理体系 第三条科技领导组织机构: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基层矿(处)级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基层矿(处)级单位设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科委领导组织机构如下: 主任: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主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1-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专业委员会成员 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是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由外聘院士、专家及公司科委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是由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及其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设有技术、机电、信息、工程、安全、综合等专业委员会分会;办公室设在煤炭技术研究院,主任由煤炭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负责科委日常工作。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是基层矿(处)级单位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一把手(矿、处长)担任。 第四条机构职责: (一)神东煤炭集团科委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行业技术政策以及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科技管理制度。 2.负责与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神华科技发展部进行科技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协作。 3.负责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技发展纲要的指导和审查。 4.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技术方案审查、科技合同审查、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结题验收、经济效益审核、组织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和申报奖项。 -2-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第九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第十条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公司科技创新活动方案 科技创新活动方案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通知》,结合公司将2014年确定为“管理提升和科技创新年”的契机。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全面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科技创新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

建设“国内一 流、国际先进”大型煤电一体化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以“管理提升和科技创新年”活动为载体,以解决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和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以体系完善和机制创新为保障,注重培养科技人才,积极营造科技创新氛围,强化科技创新实践,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总体思路:围绕“一个主题”,即全面提升企业盈利 能力, 努力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树立“四个理念”,即解放思想、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科技创新无止境的理念;增强“两个意识”,即增强创新意识和效益意识;实现“五个提升”,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机组安全健

康稳定经济运行水平、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科技创新降本增效能力、提升公司技术装备水平。 主要目标: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 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使公司科技管理体系更加科学,科技支撑力量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组能耗不断下降,环保减排能力显著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做强做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科技创新活动领导组 组长: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能投集团“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企业科技开发主体,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能投集团科技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科技兴企”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法规。

(二)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管理。 (三)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申报上级科技和创新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五)申请上级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申报上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六)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八)有计划地组织对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九)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四条项目的产生 (一)项目的来源: 1.公司决策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 2.基层单位提出的课题。 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于每年8月底之前报生产技术部科技管理办公室。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公司所属单位的课题统一报送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核筛选后报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 (二)项目确立程序: 公司领导审核筛选-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定批准。 每年年底前下达下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计划》。 (三)项目选项条件: 1.公司生产、安全、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攻关; 2.具有高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可形成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装备与工艺技术研究开发; 3.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节支降耗的工艺、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 4.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引进、消化与应用。 第五条项目管理: 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划分为“集团公司项目”和“煤业公司项目”,由公司科技工作负责人统一

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规范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指面向集团公司主业核心技术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具有显著意义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以集团公司主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设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与施工工艺技术、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在生产中能为集团公司带来明显降低成本、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的实用技术等为研发内容的项目。 (二)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即依托自身技术成果或引进外部技术成果,开展创新技术的工程示范项目。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引进是指通过一定方式从国内外的企

业、研究单位、高校等外部机构获得先进、适用、原始创新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单纯的设备购置、技术服务采购等行为。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遵照以下原则与要求进行: (一)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各二级子公司根据主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需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集团公司统筹决策。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由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立项建议,集团公司决策。 (二)明确目标,强调应用。以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支撑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为重大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技术成果的工程验证与示范应用。 (三)分类管理,全面支持。实行项目分类、分阶段管理,在技术研发阶段、工程示范阶段,根据责任主体性质分别给予资金与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后评价管理,突出对重大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成果积淀及应用状况的考察与评价。 (五)集聚人才,建设平台。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投入为引导,以各子公司投入为主体,以国家和地方财政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3〕11号)、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成都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4〕7号)和成都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成办发〔2014〕5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五条凡注册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中小企业及单位所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产业规划要求,符合我市当年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方向和重点,同时,项目的主体企业及单位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信息和生产运行信息的,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审核拨付,会同市经信委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组织绩效考评和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经信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组织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会同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第七条项目所在地区(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 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达产达效等负责。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某某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某某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申请书

目录 一、总论 (10) 1.申请项目概述 (10) 1.1技术领域 (10) 1.2主要内容 (10) 1.3创新点 (10) 1.4技术水平 (11) 1.5项目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 (11) 1.6项目的社会经济意义 (11) 1.7目前的进展情况 (12) 1.8申请创新专项资金的必要性 (12) 1.9本单位实施项目的优势和风险 (12) 2.计划目标 (14) 2.1总体目标 (14)

2.2.1累计实现的工业增加值 (16) 2.2.2销售收入 (16) 2.2.3缴税总额 (16) 2.2.4净利润 (16) 2.2.5创汇额 (16) 2.3技术、质量目标 (16) 2.3.1技术性能指标 (17) 2.3.2执行质量标准 (17) 2.3.3相关行业的认证及企业质量认证 (18) 2.4阶段目标 (18) 2.4.1进度指标 (19) 2.4.2技术开发指标 (19) 2.4.3资金落实 (19) 2.4.4生产建设 (19)

二、申请单位情况 (19) 1.基本情况 (20) 1.1单位名称 (20) 1.2单位地址 (20) 1.3注册时间 (20) 1.4注册资金 (20) 1.5注册类型 (20) 1.6主管单位 (20) 2.人员开发能力 (20) 2.1高层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1) 2.2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22) 2.3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22) 2.4技术创新能力 (22) 3.上年度单位财务状况 (22)

4.管理情况 (23) 4.1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3) 4.2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25) 4.3单位已获国家、行业认证 (58) 三、技术可行性和成熟性分析 (59) 1.技术创新性 (59) 1.1项目基本原理、关键技术、工艺路线 (59) 1.2项目创新点 (66) 1.3技术创新 (66) 1.4结构创新 (67) 1.5工艺创新 (67) 1.6产品性能及使用效果 (67) 1.7项目的技术来源 (67) 1.8合作单位情况 (67) 1.9项目产权归属 (68)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

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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