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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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廉政建设机构设置、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一、总监代表处廉政领导小组 (1)

二、监理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1)

三、监理人员“十不准” (1)

第二章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制度 (3)

第三章廉政举报制度 (4)

为了加强对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按期、优质完成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避免各种损失、浪费和腐败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廉政建设机构设置、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一、总监代表处廉政领导小组

成立总监代表处廉政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谭明伦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监理工程师刘玲玲任副组长,组员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二、监理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热爱交通监理工作,献身交通工程事业。

刻苦钻研技术业务,精通监理程序规范。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一丝不苟从严把关。

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纪律严明。

廉洁勤政反腐拒贿,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团结友爱精诚合作。

维护监理崇高权威,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三、监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2、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3、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4、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5、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6、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7、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8、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9、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10、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同时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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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制度

总监代表处全体监理人员必须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总监代表处的各项管理制度作为准则,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的行为,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一、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推荐施工队伍,推销材料等。

二、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如工作需要在工地就餐,应在工地食堂与职工同标准就餐,不得私下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单独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如出现上述现象经总监处发现将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三、监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不得收取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总监处将设立廉政举报箱,公开接受监督,如经发现收礼行为,总监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法律的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四、监理人员应按图纸和有关规范认真做好检测工作,不准在监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懒散怠慢,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刁难行为,总监处将对其本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六、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允许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及声誉的任何事情,已造成严重后果的,总监处将予以开除。

第三章廉政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对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按期、优质完成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避免各种损失、浪费和腐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有权利、义务按本制度规定举报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在监理过程各环节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下列部门和个人有违规行为的均可以被举报:负责和参与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下设部门以及所有总监代表处的监理、后勤人员。

三、举报的范围和线索是:

1、违反监理程序,造成或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建设资金损失。

2、监理人员故意刁难、拖延承包人,玩忽职守,造成或可能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质量降低或资金损失、浪费。

3、监理、咨询等服务质量有较大问题,损害工程质量,造成重大隐患,形成豆腐渣工程或工期拖延、资金损失浪费。

4、监理人员违反规定或超越合同向承包人乱收费。

5、监理人员无视承包人的不规范施工,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施工质量下降或产生安全隐患或严重污染事件。

6、监理人员在计量收方时弄虚作假,虚增工程量,失职或谋取利益,造成业主建设资金损失。

7、监理在施工方无充足理由而同意变更,造成业主建设资金损

失和浪费。

8、监理人员无充足理由改变计量单价或在新增单价中不实行公示制度,提高计量单价,造成业主建设资金损失。

9、合同条款违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业主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建设资金损失。

10、监理人员以权谋私,收受(或亲属收受)被其管理的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的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11、承包人贿赂直接管理的监理人员。

12、滥用职权或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建设造成较大资金损失。

13、举报人认为有必要举报的问题。

四、举报受理单位为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具体工作由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承担。举报人也可以直接向监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五、举报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方便群众,保护群众;坚持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秉公办事,调查实事求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六、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取正式文件、信函、传真、面谈、电话、电子信箱及其他方式,向举报受理单位举报。

七、举报内容应当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职务、所属单位和该单位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及直接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的正确名称。

2、清楚叙述基本事实、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

3、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尽可能定量描述。

4、书面举报字迹要清楚。

八、不能借举报之名,诬告、诽谤他人或进行人身攻击。

九、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

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住址的举报人,应尊重其意愿。

十、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设置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总监处设立廉政举报信箱,廉政举报信箱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管理,开启廉政举报箱时至少两名负责举报的工作人员在场。

十一、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拆阅、登记,不得丢失、泄密或搁置拖延,并在24小时内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二、面谈举报或举报人来访,至少两名负责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待。要认真倾听、询问,做好记录。记录要向举报人宣读或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可以请举报人签字。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或询问。

十三、各种举报均应受理,并于15天内答复举报人(匿名举报案件由领导小组另作决定)。受理举报后,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请示领导研究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正式调查、核实,写出稽

察报告,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举报违规内容属实的,10天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问题经领导审定后及时上报。

十四、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和报复举报人,违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五、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六、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纪律;

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

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

4、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

十七、设立举报奖励金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

十八、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经核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九、对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

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举报联系地址:青岛市高新区红岛镇红岛嘉园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工程总监代表处。

举报电话:(0532)87837480

举报电子邮箱:sjglzjb@https://www.360docs.net/doc/b67003704.html,

二○一○年四月

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监理廉政工作,为业主提供更好的监理服务,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良好形象,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公司多年的廉政建设实践,在本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我公司将从“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建立沟通渠道、严惩违纪行为”四方面入手,使监理工作达到“严格、热情、廉洁、高效”的目标。 1、健全廉政制度,建立约束机制 进场之初,监理单位将与业主签定《廉政合同》,监理单位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每位监理人员签定《廉政责任状》,层层落实廉政措施,以交通部、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廉政出现问题。 2、严格遵守监理工作守则 廉政建设始终是我公司的监理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多年来常抓不懈。因此公司的监理人员无论在哪个项目都能做到工作上客观公正,一丝不苟;为人清清白白,廉洁正派。为了做好本次监理工作,在投标阶段,我公司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进场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查,拟投入的人员具有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品质,除此之外,对我公司派出的监理人员在廉洁奉公方面严格遵守《员工廉洁从业公约》,如下: 第一条为了贯彻IS09001: 2000质量标准,确保本公司承担的所有监理项目得到客户满意,维护本公司声誉和权益,特制订《员工廉洁从业公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从事监理活动必须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遵纪守法,诚信敬业,使每个从业人员树立起高尚的个人形象。 第三条监理工作必须以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要充分认识到:玩忽职守,导致工程质量出问题就是不廉洁勤政。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doc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二章廉政警示制度 一、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团结、拼搏。 二、学校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的工作人员签定廉洁承诺书。 三、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洁活动,学习廉洁规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长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规章制度

附件2: 十项配套制度 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容。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 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 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页脚

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三、党委及时召开重大突发应急会议 学院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突发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时,与启动应急机制同步,党委要及时研究处置对策、采取果断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一案双查”,减少和避免负面影响,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权。 第三项落实主体责任“三负责”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1.对所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制定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对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3.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 4.每年对所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每年年底查阅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页脚

项目廉政制度

成武机电廉政制度汇编 为进一步规范我项目部工程建设项目和相关施工人员的廉洁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正确、方案科学、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 一、建立工程建设廉政建设责任制 1 、凡参与我部工程建设的施工队和个人都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党纪政纪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明确自身的廉政要求,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做好工程建设廉政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2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和市的文件精神,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 二、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实施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相关工作,不准擅自简化、改变建设程序,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违反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立项上马。严禁套取国家建设资金或指使串通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在前期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2、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准对

招投标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或者徇私舞弊,泄露标底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准利用评标工作的权力接受投标人的贿赂、宴请、送礼、娱乐等获取非法利益,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3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签订的合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不准随意修改设计,改变标准或调整工程量,严禁与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不准利用质量等级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批、工程遗留处理等环节谋取私利。 4、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目标,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 5、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发现工程中的一切问题,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6、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有效使用。不准弄虚作假列支成本费用,铺张浪费,超标接待;不准以资金支付为手段谋取私利,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不按设计、标准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准侵占、贪污、截留、出借建设资金。 7、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人事手续,实行计量支付工程款,对工程决算必须经有关审计部门审核。 三、工程管理人员廉政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惩制腐败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诚实做事,诚信做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深入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 有关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方或供货方,重要商务谈判至少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产品销售定价和材料采购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在商务活动中,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等,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或对方按规定提供的公关费、劳务费等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接受,回公司后及时、如数交回公司,公司按收入总额10-50%的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对私自接受礼金、礼品等隐瞒不报者,已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对当事人处以50至2000元罚款。 第九条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由行政部登记备案逐项调查落实。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人保密。员工可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按落实金额的5%至10%的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事项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重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违反公司会议决议,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每次普通员工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罚款50元。 2.在会议决议未公开前泄漏会议决定、定价信息、会议成员对事件的表述意见等,对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消除事件影响,向有关当事人陪礼道歉。 3.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透漏企业重要信息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每次给予200至2000元罚款。 4.擅自接受客户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并向客户退赔消费费用。

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廉政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行为,保护国家、集体、社会公众利益和项目建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资金的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梧白功能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抓好建设项目的廉政建设 1、管委会各科室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党纪政纪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自身的廉政职责、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2、所有工程项目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与权利,并在工程现场设立告示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同时列入检查,同时考核。 3、违反建设项目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必须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 二、抓好建设项目编报的廉政建设

1、在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阶段,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根据自身的职责,严格按规定做好方案“预可、工可”,实事求是地报送上级决策部门。做到不简化、改变建设程序,不超越权限“化整为零”,不骗取工程立项上马,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2、招标文件严格按规定程序编制,确定专人负责,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要领导签发。 3、集体讨论审查招标文件,根据工程实际讨论确定邀请投标单位。 4、按照规定开标,确定施工单位。 四、抓好工程的中间另时支付的廉政建设 1、工程开工前,必须落实派驻工地监理及现场管理人员。 2、工程中间另时支付原则上每月月底结报一次,工程监理人员或现场工地管理旁站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编报的完成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定确认签字后交管委会相关科室。 3、管委会相关科室人员对现场签认的完成合格工程量按照合同进行核查并签认 4、未履行上述手续,财务有权拒绝支付。 五、抓好工程验收结算的廉政建设 1、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交完工报告,现场监理核查签认报管委会审查确认。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守则

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廉政商业道德建设制度 一、目的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总经理兼组长,组员由副总级及以上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楼。 2、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听取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有计划地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考核;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向上级汇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3)根据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提出初步意见,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4)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箱信息,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5)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管理方针:着力源头预防,德治法治并举。 2、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社会、公司和他人利益。 3、廉政预防及管理 3.1廉政预防从源头抓起,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3.2公司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和自觉接受,不得缺席。 3.3不定期和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 3.4对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3.5廉政监管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予以处罚: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当费用等;(5)利用工作为家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等重要环节进行利益输送; (7)要求、暗示和接受所辖属员工烟酒、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物品、礼品或收取好处费、信息费、保护费、关照费等不正当费用; (8)在规章制度监管处罚上徇私情,存好恶恩怨,有失公平; (9)私自处理任何废旧物资。 5、处罚 (1)调离岗位; (2)索贿受贿或非法牟利,责令退回违规所得; (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罚款及行政 处分; (4)情节特别严重者,退回违规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罚款后除名;同时劝退公司内工作的直系亲属,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6、公司倡导相互监督,鼓励举报。为方便举报,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投递意见箱举报,也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直接送公司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公司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事件或线索一经查实,公司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奖励。相关人员主动报告自己确有违规行为的,酌情处理。 五、未尽条款,按《员工手册》及《职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规定守则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规定守 则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廉政商业道德建设制度 一、目的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总经理兼组长,组员由副总级及以上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楼。 2、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听取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有计划地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考核;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向上级汇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3)根据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提出初步意见,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4)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箱信息,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5)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管理方针:着力源头预防,德治法治并举。 2、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社会、公司和他人利益。 3、廉政预防及管理 3.1廉政预防从源头抓起,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独立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告,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1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报上。 第四条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第五条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工作进行

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后,在1个月内向检查考核单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条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 第七条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究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党组对全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所长负总责。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所长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对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1 -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七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八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 2 -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我校廉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特成立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荣辉 副组长:李斌曹建局余宗琴 成员:成员:张明鹏谭小龙刘勇唐宏陈凤鸣谭俊莲陆晓燕李胜文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支部 办公室主任:李胜文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布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分析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向县局党委报告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建立校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呈副组长、组长批准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经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的规定,带头执行各项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二、定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规定,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分工负责制,与各支部下签订责任书。 三、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与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凡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具体分管领导抓好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以权谋私,管好自己,管好部下,管好子女和亲属。 六、班子成员要带头拒礼、拒贿、拒请吃,不请客送礼。 七、班子成员要带头端正作风,经常深入科室,倾听医护人员和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医院举报电话:8522232 廉洁自律规定 1、不准索取管理对象、当事人及其亲友钱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当事人赠送的信用卡、支付凭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的学习、培训费用; 7、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8、不准用公款或利用职务之便参加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10、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违反工作程序,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11、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12、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第二职业; 13、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4、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15、不准对检举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 16、不准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 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会议决定的事项,理事长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2011? 84号 党风廉政建设相相关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在新形势下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与组织稽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责任范围 一、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二、党政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委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检查、监督其廉洁从政情况,并对党委成员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分解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

项目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巴中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 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会议要求,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巴中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的决议。结合巴中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与巴中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勤政为民、一心为公、清正廉洁的意识,培养一批政治清廉、业务过硬、工作踏实、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队伍,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把巴中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成为成为合格工程。 第二章廉政建设规定 第三条凡参与巴中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全体施工及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相关会议要求和决议的规定,切实把西华山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勤政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在工程建设中坚决贯彻执行交通部、省纪委及监察厅、建设厅联发《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制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签订工程承包及其它大宗采购等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政合同。 第五条凡参与巴中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纪委、四川省纪委、巴中市纪委的廉政规定与纪律要求,规范在建工程项目的招标行为和施工管理行为。 第六条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奢侈浪费,大手大脚讲排场等歪风,切实贯彻执行业务招待标准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和《廉政准则》。 第七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不准以私人名义承揽工程建设、设计等项目,从中谋取私利;不准家属、子女和其他亲属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分包项目活动、承揽工程及劳务承包。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惩制腐败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诚实做事,诚信做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深入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 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方或供货方,重要商务谈判至少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产品销售定价和材料采购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在商务活动中,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等,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或对方按规定提供的公关费、劳务费等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接受,回公司后及时、

如数交回公司,公司按收入总额10-50%的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对私自接受礼金、礼品等隐瞒不报者,已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对当事人处以50至2000元罚款。 第九条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由行政部登记备案逐项调查落实。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人保密。员工可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按落实金额的5%至10%的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事项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重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违反公司会议决议,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每次普通员工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罚款50元。 2.在会议决议未公开前泄漏会议决定、定价信息、会议成员对事件的表述意见等,对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消除事件影响,向有关当事人陪礼道歉。 3.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透漏企业重要信息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每次给予200至2000元罚款。 4.擅自接受客户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并向客户退赔消费费用。 5.向客户索要或接受回扣、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当行为,公司没收不当得利,按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利用工作职权为家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

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办法

荣昌县黄桷滩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和落实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明确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重要议事和管理日程,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责任制的落实。要做到:组织责任落实;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检查考核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1.公司党组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针对公司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针对公司系统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党内规章、法律法规的教育;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公司党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 全面落实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向公司党组织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针对存在的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详细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项目建设及从业人员的廉洁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XXXX市关于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实施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相关工作。不准擅自简化、改变程序,不准超越权限,不准化整为零,不准违反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弄虚作假。严禁套取建设资金或指使、串通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在前期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2、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准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或者徇私舞弊、泄露标底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准利用评标工作的权力接受投标人的贿赂、宴请、送礼、娱乐等获取非法利益,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 3、严格遵XX市城管局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管理办法》(见附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的同时,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见附2)。 4、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签订的合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不准随意修改设计,改变标准或调整工程量。严禁与工程勘察、设计、监

理、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不准利用质量等级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批、工程遗留处理等环节谋取私利。 5、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目标,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 6、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的职业道德,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发现工程中的一切问题,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7、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有效使用。不准弄虚作假列支成本费用,铺张浪费,超标接待;不准以资金支付为手段谋取私利或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准不按设计、标准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准侵占、贪污、截留、出借建设资金。 8、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手续,实行计量支付工程款,对工程决算必须经有关审计部门审核。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廉政制度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2、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 3、不准接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 4、不准向有关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要挟,刁难业务单位,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中兼职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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