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同违约案例范例

合同违约案例范例

篇一:违约合同案例

施工合同违约案例评析案例一:

1996年4月28日,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项建造办公楼、传达室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工程期限从1996年4月28日开工至1996年7月28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确保合格,力争优良;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补充协议办理。补充协议规定:传达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工程款;办公楼主体完成一层时预付工程款30%,屋面工程完成时,预付工程款30%,竣工验收结算后,留尾款40%在半年内付清。该工程于当年5月开工,同年10月底竣工,所耗资金全部向银行贷款,但建材有限公司却未按补充协议规定支付工程款。

1996年12月1日,建材有限公司在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再要求下,派出公司管理人员与建筑工程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并立下工程结账单。次年,该建筑工程公司向建材有限公司提出工程变更补充决算报告,经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确认,工程变更增加费用5896元,合计应付工程款为88.9万元。之后,建筑工程公司多次向建材公司催讨,但后者仍未付款。建造完工的办公楼、传达室一直由建筑工程公司使用。建筑公司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的违约金,并要求对原告建造的价值88.9万元的办公楼、传达室及水泥路面享有留置权,在拍卖后优先支付原告的工程款。

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签订的建

筑安装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属于有效合同。原告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但被告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属违约行为。现原告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合法合理,法院予以采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6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88.9万元,支付逾

期付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对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法院判决生效后,建材有限公司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工程款及违约金。当年8月13日,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建材有限公

司进行财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清建材有限公司早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偿还债务。被执行人建材有限公司已于1998年11月2日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其法人代表人下落不明。该公司的两幢厂房及约400平方米的招待所、餐厅,已被省高级法院判给某土木建筑工程公司所有。其他办公楼、简易仓库、土地使用权、传达室等财产,由市中院执行裁定移交给权利人市农村信用社所有。建材公司已根本无财产可执行。

分析:

建筑公司虽然胜诉,但是工程款已无法追回,造成这种情况是

由于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未做好前期工作,对建设方的社会信誉与经济实力缺乏了解,为承包工程埋下极大的隐患,最后造成恶果。该案例带有普遍性。新“合同法”规定不能采用工程留置权。因此,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工程款拖欠,应设

定具有偿还能力的“保证人”或设定有效的“抵押”手段等。其次,签订合同条款时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加以设防。首先,认真考察对方,了解对方的情况;另一方面设想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尽量在合同中加以设定,使合同尽量完备和严密。一旦发生纠纷引起诉讼,设定协议管辖条款,由原告方的法院受理,为今后胜诉打下基础。

案例二:

xx年1月31日,江苏某建筑公司(原告)与天津某科技建材有限公司(被告)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将南京某机电研究中心的环氧树脂自流地坪工程交由被告施工,合同价款247028.65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3日内付30%,施工完工3日内付30%,验收合格3日内付35%,质保期届满后3日内付5%,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的两年。违约责任:逾期完工或逾期付款,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一方擅

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40%的违约金。

合同订立后,双方又与同年3月12日订立补充协议,增加施工面积,将合同价款调整为401942.05元,其余条款按原合同履行。原告于同年3月7日、27日分别向被告支付预付款90000元、30582.62元。同年4月,被告对承揽工程进行施工。同年5月7日,该工程监理单位向被告发出通知单,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原告在监理单上回复被告,要求被告进行整改,且告知其在xx 年5月15日完成施工,但被告未见行动。5月9日,被告完成样板

间后,因施工颜色与提供业主选色的色长颜色不一致,经建设方重新选择颜色后,原告致函要求被告迅速组织材料施工。因双方对重新选色后的施工问题产生争议,双方未能协商一致。6月4日,被告撤出施工现场。后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施工合同,逾期,被告并未继续施工。6月27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施工协议及补充协议,交付在建工程,返还工程款及支付违

篇二:合同违约案例

擅自签订合同不能履行,导致承担违约责任

一案情介绍

某油品厂于1999年1月至7月从某分公司购买润滑油,截止99年底油品厂欠分公司货款35万元。

为使油品厂及让油品厂归还欠款,总厂(分公司改制时的存续公司)润滑油管理办公室业务人员于99年12月与油品厂签订了一份润滑油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向油品厂约定供润滑油4000吨,价格为“出厂价”,合同标的额大约为850万元。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合同有效期限为“2000年6月30日”,双方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当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合同加盖总厂润滑油管理办公室印章。

合同签订后,油品厂按合同约定首次汇款75万元,总厂发货255吨,货款及运杂费61万元元,尚余款货款14万元。油品厂再次向总厂汇款82万元,由于当时总厂润滑油系统停工,润滑油没有库存,不能给油品厂发货,业务人员也未向油品厂发出通知,两个月后

油品厂未收到润滑油,要求总厂退款,总厂扣除油品厂前期欠分公司货款35万元后,向油品厂退还货款61万元。总厂同时将扣回的货款转到分公司。

2000年5月,油品厂以总厂违约为由,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一是请求总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二是请求退还货款35万元,三是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法院将分公司一同追加为共同被告,承担上述责任。法院开庭审理时油品厂又追加诉讼请求,要求总厂和分公司承担合同总标的额10%违约金约85万元。

对于油品厂的诉讼请求,总厂和分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管辖异议申请,理由是油品厂在四月份与总厂、分公司财务处销售科对账时,已约定了管辖,以致总厂分公司当地法院失去管辖权。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中,总厂和分公司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主要原因就在于: 1、擅自签订合同,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合同签订时留下纠纷隐患。

从合同签订形式看,按合同管理规定,签订合同首先是要经过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信誉,相应的履约能力,特别是特种行业资质证明文件等;其次是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特别是经过法律审查、避免在合同中留下法律漏洞,导致已方在本起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不利境地。三是合同签订人员还需经过总厂法定代表人授权。而本案中,标的额达到800多万元的合同,

在总厂、分公司属于重大合同,有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这一标的额的合同只有副厂级领导才能签订。然而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上述合同签订、审查审批程序,擅自签订买卖合同。从合同的内容看,该份合同对产品规格、合同履行时间,付款或履行方式、交货地点约定是不明确的。原本为收回欠款而签订的合同,但在合同中对欠分公司货款事宜只字未提,也未说明本合同与原合同存在什么关系,更没有约定原合同所欠货款如何偿还。本案如果在签约前经过相关部门和法律审查,根据总厂生产计划和履行能力,明确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确定双方违约责任的合理性、合法性,明确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则不会在合同中留下漏洞,不会引发本起诉讼,即使发生诉讼也能使已方处于一个有利地位。

2、合同出现不能履行情况,未能及时通知对方,导致自己处处被动。根据合同的约定:“款到发货”,然而,油品厂的贷款汇到总厂财务后,由于这份合同是业务部门擅自签订,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生产部门也没有该合同的生产计划,总厂当时停工无货,业务人员无法进行调剂,安排向油品厂发货,在无法发货的情况下,业务人员也未向油品厂发出通知说明不如期发货的理由。两个月后,润滑油价格上调,在这种情况下,油品厂提出了退款。

“款到发货”应视为对发货的约定,但这种约定是不明确

的,对约定不明确的条款,我国法律对此作为补救性规定,《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

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总厂未能按期发货,是否构成违约,双方存在分歧,油品厂认为合同已约定款到发货,既然厂方将款打到了总厂的账上,总厂也确认收到了这笔货款,按交易习惯就应当按前次发货的规格、牌号发货,不需另行通知,总厂在无货情况下可以考虑延期交货。但应当通知油品厂说明情况,以便其对生产进行调整。而款到两个月不发货,也不通知,使厂方生产受到影响,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显然构成违约。油品厂同时依据《合同法》第68条关于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规定认为,自己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总厂在合同履行上缺乏诚实信用、已丧失商业信誉,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还请求法院根据《合同法》第113条损失赔偿额的确定、第114条违约金的规定,判决违约方赔偿对方可得利益或增加违约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总厂销售部门认为:合同约定款到发货,没有明确发货时间,同时油品厂汇款之后,两个月内也未通知总厂按什么规格和牌号发多少货,也未通知将货发到什么地点。符合交易习惯,没有发货不能认为违约。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种法律体现。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的重要环节,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中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告知义务,是主合同给付义务的附随义务。本案中,不能按期发货,总厂应当及时将不能发货的原因及有关事实及时告知油品厂,而总厂不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已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随意扣款,又不作出说明。因合同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油品厂要求全额退还货款,单从合同考虑总厂应当无条件的全额退还货款,虽然,油品厂欠分公司35万元的货款,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总厂和

分公司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总厂以油品厂欠分公司货款的名义扣留其货款,其行为侵害了油品厂权益。分公司欠款与合同退款是两个没有联系的法律关系,退款是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法律行为,欠款是油品厂与分公司前一合同履行法律行为而形成的一种债务关系,而且需待债务方的认可或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并到期。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简单的相互抵销。总厂代分公

模型定作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模型定作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平等、白愿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项目模型定作事 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 定作内容及时间 1.1甲方向乙方定作房地产项目模型,由乙方根据甲方 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承担该模型深化设计和制作等工作。 1.2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 1.2.1 模型设计、制作; 1.2.2 模型制作; 1.2.3 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按甲方要求卸货和安装摆放; 1.2.4 安装、调试合格,并承担售后服务; 1.2.5 其他:所有制作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1.3 设计、制作要求: 1.3.1 制作范围:1.3.2 模型比例 1.3.3 材质要求

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视为交付。 2.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金额为¥元整即人民币整)。 2.2 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包括材料、人工、税费、利润以及乙方 必须的加班费、专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3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乍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B)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 第一期: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整,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支付至合同金额的_90_ %,即人民币元整,于 模型全部制作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完毕交付甲方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质量保证金:余款的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2.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付款至90 % 时提供

合同违约通知书

合同违约通知书 ; 合同违约会有违约通知书,那么格式是怎样的?下面带来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供大家参考! 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 客户XXX,你好!你于20xx年6月3日在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住宅楼订购的甲幢6-5室商品房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在《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认购书》第一条第2款中约定的付款期限。在和我公司领导协商,同意你以SSSS职工VV优惠价格购买甲幢6-5室商品房后,至今仍未履行合约,对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现依据《民法》、《合同法》相关规定及我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A认购书》合同的约定,现正式发函通知你,我公司将按照认购书相关条款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依照《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认购书》第二条第6、7款的规定,我公司将没收你所缴纳的认购金壹万元整,并将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A 住宅楼甲幢6-5室商品房另行出售。 特此函告。 公司营销部 年6月22日

合同违约通知书格式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XX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合同纠纷案例清单

一、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 【案号】(2014)深中法商终字第2222号裁判日期:2015-06-16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请求】上诉人美拜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垦鑫达公司向美拜公司支付货款计618079.03元;2、判令垦鑫达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一、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初二字第403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初二字第403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2474.4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12月13日起计至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 二、好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好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案号】(2014)深中法商终字第2030号裁判日期:2015-10-12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请求】好威公司请求二审法院:1、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好威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判令美拜公司承担因自行更改产品设计,造成证书更改并由好威公司垫付的证书更改费用1500元,赔偿因美拜公司违约造成双方无法合作,证书无法使用,产品认证证书取得费用23000元。 美拜公司一审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好威公司向美拜公司支付拖欠货款计265720.16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支付迟延支付货款利息。好威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一、美拜公司向好威公司支付由于延迟支付产品认证证书增加的海空联运费用39384.29美元(折合246151.81元)、码头堆存费、吊柜费等6150元;二、美拜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过程中因好威公司证据公证产生的费用(具体以公证后提交的票据金额为准)。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好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美拜公司货款265720.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12月1日起计至判决支付之日止)。 三、深圳市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违约合同范本

违约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XX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XX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网站策划,网站制作服务。 2、网站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若网站的信息发布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的内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即关闭此网站乙方发布的信息。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根据双方达成共识的网站建设方案,负责乙方的网站策划,网站制作。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看性及合法性。 3、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开始制作乙方的网站并保证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工。 4、甲方有为乙方网站进行一次维护的义务和权利。 5、网站完工验收后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所有款项予甲方,甲方有权

买卖合同典型案例与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合集

买卖合同典型案例与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合集 买卖合同典型案例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 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 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 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 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

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 案情介绍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17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 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 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

合同违约告知书范文

合同违约告知书范文 合同、协议书(以下统称合同)是日常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件,合同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在讨价还价、各方互相让步的情况下达成的,当然了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是“违约条款”,基本上都有约定:某种违约行为会导致守约方行驶解除权!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经济下行的压力,导致一些合同的履行磕磕绊绊,有的合同甚至履行不下去;当然了有的合同产生纠纷或许各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合同一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合同另一方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如何处理呢?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什么呢? 一、置之不理是最愚蠢的做法 或许你认为对方委托律师发给你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胡说八道!明明对方违约,竟然颠倒黑白、倒打一耙,说你违约!气的把《解除合同通知书》一撕,置之不理,等对方找上门的时候再好好理论理论!

这种置之不理的做法,只能表明你没有任何警觉性、敏感性。对方都摆出这样的一种姿态了,最起码你要开始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就算对方打官司,你最起码有所准备吧。 二、不愿意解除合同,回函对方进行辩解 你如果认为导致合同履行不下去,是对方的原因,认为对方律师发来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不符合事实,会把对方违约的地方一一指出,并告诉对方:不愿意解除合同! 对方律师又来函告诉你:是你的错、你的违约行为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然后,你又回函…好吧,这样一来二去就掉到对方律师的陷阱里面了。 三、不愿意解除合同,立即向法院起诉! 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解除通知到你的手里的时候合同就解除了!你费口舌争辩有意义吗?

不锈钢制作合同范本 印刷制作的合同范本

不锈钢制作合同范本印刷制作的合同范本【--个人简历制作】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 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制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印刷品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单价: 合计总金额:

上述价格包括材料费、印刷费、印刷胶片输出费、包装费、运输费。 由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选用原材料,并经甲方检验确认。 (一)设计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负责印刷品的印刷制作。 (二)乙方在承印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各种数据、图片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其内容泄露或扩散。乙方在完成制作工作后,应将各种资料完整返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留存原件和复制品等。 (一)乙方送货,交货地点为 (二)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为,运费由乙方承担。 (一)质量要求: 颜色:

纸张: 工艺: 后加工: 装钉方法: (二)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自之日起算): (三)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__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__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__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___元的改稿费用。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物为:,由乙方供应,货物交予甲方后不再回收。 (一)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设计方案、包装标准和双方共同认可封装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二)验收时间: (三)验收手段:由甲方随机抽检 (四)验收单位: (一)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印刷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个工作日内向乙 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二)如甲方未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提出书面处理意见,视为乙方交付的印刷品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时,应立即做出书面答复,并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四)如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就本合同项下标地物产生异议或纠纷,双方同意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检验,费用由过错方负担。

合同法,经典案例

合同法,经典案例 篇一: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好版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一 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介绍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评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 案情介绍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XX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

合同违约函范文

合同违约函范文 函 上海(亚尔丹服饰)沈世杰: 你好: 兹因贵方与我司于xx年12月9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贵方承租我司位于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永华街65(临)号东四楼一房,租赁期限满xx年12月31日止,因贵方未按合同如约履行部分相关责任且提前搬迁,为我司造成经济损失,今致函贵方协商解决请予以重视。 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在租赁期间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乙方需承担相应费用超过半个月的,甲方除有权收回房屋外,并且享有对乙方在房屋内所有设施物品留置及处置权:第十四条约定: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如其中任一方违约,则需支付违约金为租期内六个月租金。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综上,我司要求贵方补足1月租金计人民币元,水费1521电费元。另外为恢复由房屋内设施被损坏造成影响后期出租事宜,需赔偿我司经济损失,具体如下:重装中双门(共八扇,其中单门5,双门3) 计人民币元电路恢复元,隔板恶意拆除需修补嵌条所花费用元, 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如贵方同意赔偿,我司可不追究金额为租期内六个月租金违约金的,否则我司将依法保留诉讼权利 谨此函电,请贵方在接到本函10日内函复。 顺祝! 浙江今力仓储有限公司年月日 违约函最主要的部分是违约方和违约的原因,以及怎样处理合约 的后续问题:

违约分为,对方违约和己方违约,违约原因又分为不可抗拒因素违约和其他原因违约,不可抗拒因素违约一般是制因为天灾和人祸引起的违约,一般这种情况下的违约,可以不负违约责任,合约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和约还是继续履行和约;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的违约,一般都要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在签订合约时应该有专门的条款约定。 违约函的一般书写格式如下: 1,合约对方的全称以及合约对方的签约人 2,合约的主要内容,违约原因。 3,解决问题的意见。 4,己方的全称以及发函人(最好是签约人) 5,发函日期(一般国内的需要加盖公章) 违约告知函_合同违约函。 客户XXX,你好!

终止合同后索赔违约金和预期利润的案例(二).docx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终止合同后索赔违约金和预期利润的案例(二) (二)被申请人制衣公司的答辩陈述和理由 1、关于合同履行 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便积极准备货物,安排运输,以保证合同顺 1利履行。然而,该合同项下的货物热轧铁板(经修改后的货物品名)的 北朝鲜供货商迟迟不能供货,被申请人面临上述难以预料的无法避免的 客观困难,向申请人提出延期至 7 月 20 日―7月 25 日交货,然而申请人宣 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因此,被申请人不能按期交货,并非出于故 意。况且,本案合同第五条规定装运期为6 月底7 月初,根据国际贸易惯 例,月初应解释为每月 1 日至 10 日,因此,可将最后的装运期限理解为 7 月10 日,这是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事实。在合同第十一条还规定,若 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 15 天的优惠期,即在正常的情况下,即使 在7 月 25 日前交货也应视为合同规定的优惠期内交货,因此,被申请人 在7 月 25 日前未能交货并不违反合同规定。被申请人一直履行着合同规 定的义务,并不存在违约客观情况。 并且,被申请人曾于优惠期内(7 月13 日)要求申请人修改信用证, 而申请人拒不修改,这是申请人首先违约。 2、关于延期交货的违约金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申请人无权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77,500 美元。 根据合同第 14 条,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买方可有两种补 救方法:一是买方可解除合同;二是卖方经买方同意,延期交付货物,对 于延期交付部分支付违约金。本案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 请人未就延期交货达成一致,实际上申请人选择了第一种补救方法,即解 除合同。因经,申请人应承担宣布解除合同的相应责任,无权再要求被申 请人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 2 3、关于撤销合同发生的费用。 申请人撤销合同对双方都有前期已发生费用的问题,并非只有申请 人发生费用,如此产生的费用理应由双方各自承担。 4、关于新增加的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在开庭审理本案以前,从来不知道申请人曾与其他公司签 订过销售本案货物的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中华 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都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在与另一方订 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方的损失不负责任。因此,在本案中,被申请人 不应赔偿申请人未履行下家销售合同而遭受的利润损失。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案例二) 2000年10月13日,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67762696.html,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 任何合同,都会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是合同内容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直接事关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的,因此,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要同合同部分其他内容一样重要,那么,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呢?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文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XX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XX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现住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 XX年11月6日晚上,甲、乙双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饭因甲主动劝酒过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违约案例

劳动合同违约案例 【篇一:因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案例分析】 因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签署不仅保护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保护员工自己个人的利益。所以员工几个人要妥善保护好劳动合同。 案例: 2010年1月,李某入职某餐饮公司,任人事经理,负责公司全体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保管等人事管理工作。同年11月底,出于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李某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离职后,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2010年2月至当年11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0万元。但公司则称,公司在李某入职一个月内就与他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离职前,李某将公司和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销毁。但对于这一主张,公司没能提出有效证据。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和解,公司向李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 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以看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获得两倍工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时间限制,第二个是单位存在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没有依法签订。 本案中,李某一方面是劳动者,另一方面又是该单位的人事经理。在审理涉及高管的劳动争议案件时,非常有必要综合考虑高管的职权、岗位职责以及接受管理的程度等工作因素来认定由谁承担法律后果。 这一原则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有体现。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二)》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的,如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可不予支持。有证据证明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予以拒绝的除外。” 因此,在地方有相应规定的前提下,如果发生类似案例,即使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劳动合同是人事经理销毁,只要举证证明签订劳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分析: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条款的约定应该经双方协商一致,包括合同签订了以后的变更,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才可以变更,否则,单方面的变更就是违约行为。按法律规定合同应有的内容是: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包装方式、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有几个合同必备条款的约定和履行中存在问题: 一、质量条款,虽然有质量条款,但是实际并没有具体就产品的质量要求作约定。尤其是在惠州公司要变更为双重搪瓷,双方并没有就双重搪瓷的质量要求作约定。 二、验收;没有约定验货的时间,也没有约定验货后的质量异议期,另外对验货人的约定,货物卖给惠州公司却约定由国外客户验收,对己方不利。 三、包装;产品的包装的约定是笼统的 四、违约责任:出货后,如客户因质量问题提出索赔全部由卖方负责,货物是卖给惠州公司,番禺厂本应对惠州公司负责,但违约责任中确约定对惠州公司的国外客户负责,明显对己不利。 首先讲一下质量条款。 1、明确的质量标准:有详细说明要求《合同法》第153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因此,关于质量的要求更多的是卖方的责任,而对于买方而言,对质量的约定和索要质量说明是保护本身权益的必要手段。《合同法》第154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62条第1项的规定。”(即依照合同和法律规定都不能确定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时,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的,则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2、在案例中原来合同约定并未要求双重搪瓷,由于双重搪瓷本身就容易发生爆瓷现象,卖方应根据自己的技术能力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如果要变更也可约定相关的技术指标和爆瓷比率。也可以要求延长交货期,给卖方有时间试验或改

史上最全最规范影视制作合同(协议)范本

影视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CXY-SH-20171013** 甲方: 乙方(承揽方)名称: ********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方)代码: 9144190068441****L 甲方业务承办人:陈** 签订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 的影视项目(VCR)制作,于甲方所在地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设计制作影片项目(多个影片需分别罗列): 影片(VCR) 一: 影片名称: **************专题片 影片格式: MP4/MOV 制作规格:导演团队专业级 制作长度(秒):5分钟 项目语种:√中文□英文□其他 交片形式:√网络传输√光盘□其他 背景音乐:□甲方提供√乙方自选曲□第三方 制作要求遵照附件及制作脚本。 二、影片制作期限: 1.预计制作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乙方开始制作,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 2.如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影片制作相关资料或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如 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令制作时间顺延,双方友好解决。 三、影片制作资料的提供及影片制作要求: 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将影片制作资料所需的全部资料、图片交付给乙方,乙方 须签字或邮件确认。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的制作脚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 合同的附件。制作脚本中应包括甲方的广告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 3.甲方在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甲方相关产品、企业专业文字及影片画面所需的企 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 4.在甲方足额付清所有摄制费用之前,目标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乙方,甲方对目标作品不享有 任何权利。甲方承诺,在甲方付清全部摄制费用之前不得擅自复制、使用、传播、改编、抄袭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犯目标作品及其相关剧本所涉及的著作权,不得公开或向任何无关第三人透露目标作品及其相关剧本的情节、画面或者内容等。否则,甲方需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足额付清摄制费用后,目标作品的发布权、著作权及原版带素材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不得侵犯乙方对目标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权。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影片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

终止合同通知函范文

终止合同通知函范文 终止合同时,需要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函,以便告知相关人员,下面给大家带来终止合同通知函范文,供大家参考! 终止合同通知函范文一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终止合同通知函范文二 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将发给(不发给)你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元,并将提前预支你________月份的工资______元。请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办理完毕。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终止合同通知函范文三

编号:______ 职工姓名: 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月工资元人民币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终止合同通知函范文四 致成都xx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初,你公司与我口头约定,以"内部承包"的形式将"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金发展")开发的金堂县"怡静湖"二期1#、2#、7#号楼工程施工转包给我,并在签订书面"内部承包合同"前诱导我缴纳了2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工程自4月开工以来,你公司一直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在20xx年8月将"成金发展"支付给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挪着他用,造成工程停工20余天,逼迫我向劳务公司赔偿了约40万元停工损失的情况下,该工程方得以复工,后来,你公司又逼迫我签定了所谓的"借款协议",将"成金发展"召开专题会议确定退还的、由我实际缴纳的2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月息2分的高利贷将该保证金"借"给我(实际给付170万元),造成"怡静湖" 二期1#、2#、7#楼工程施工一

合同履行案例

国际贸易合同违约金条款案例 Case: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了1亿条沙包袋出口合同,交货期限为合同成立后的3个月内,价格条款为1美元CIF新加坡,违约金条款为:如合同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3.5%的违约金。中方公司急于扩大出口,赚取外汇,只看到合同利润优惠,未实际估计自己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便与外商签订了合同。而实际上中方公司并无在3个月内加工1亿条该类沙包袋的能力。合同期满,能够向港方交付的沙包袋数量距1亿条相差很远。中方无奈,只有将己有的沙包袋向外方交付并与之交涉合同延期,外方态度强硬,以数量不符合同规定拒收,并以中方公司违约而要求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未果,最后中方某进出口公司只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多万美元,损失巨大。这是一起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利用合同违约金条款欺诈的较为典型的案例。 案例评点:在与外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正确认识自己的生产能力、交货时间,不打无把握之仗,尤其是但涉及到违约金问题时,更要慎重再慎重。此外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国法院对违约金性质的不同认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就会因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而有所不同。 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发生违约时,该条款是保证索赔顺利进行的有效手段,也是对违约方承担责任的一个限制。利用违约金条款进行欺诈的方式一般比较巧妙,表面看起来欺诈方毫无不法行为,一切都只是按合同规定行事。而实际上,欺诈方总在订约时充分了解了对方的实际履行能力,然后利用对方急于成交的心理,与之订立超出对方实际履行能力的大宗贸易合同,合同价值巨大,履约期限又短得足以让对方无论如何也无法履约义务,同时又订有可观的违约金额。这样一来一旦对方无法履约,设套的人便可理直气壮地适用违约金条款而凭空取得好处。 [案例1] 申请人中国A公司与被申请人荷兰B公司于某年3月23日签订了花生仁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支付方式为由买方在装船期前15日内开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信用证,装运

展览制作合同范本

展览制作合同范本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次设计施工等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位的搭建工程。 2、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施工地点: 4、验收时间:年月日 5、撤展时间: 年月日二、施工前期工作图纸设计定稿三、施工期间工作 1、施工内容: 2、施工形式:四、质量验收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图纸及材料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验,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 乙方施工质量应结构牢固,保证正常的使用安全。五、工程款付款及尾款 1、工程款数:按双方最后确认的图纸为准,总计工程款人民币:¥( 元整 )。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后即日甲方向以乙方支付工程款定金;现金( 元整 ),布展之前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乙方工程款付现金( 元整 )。 3、清场押金由甲方负责。 4、展会结束后1至2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款。 5、特展手续费及施工用电、展期用电由甲方负责。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设计方案的确认; 2、甲方负责工程进行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3、甲方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与搭建及甲方确认后的具体实施; 2、乙方为甲方负责展台搭建、展会期间的维护。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违约:因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工程费的100%。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为合同仲裁。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理人签名盖章即时生效。 2、乙方收到全部工程款额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一、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单位合同章:单位合同章: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以上是为代价啊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1.预期违约案例,违约金与定金案例 案情:1999年11月,南华商场与灵通电器集团订立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由灵通电器集团于2000年5月底交付立式空调500台给南华商场,每台价格4000元,南华商场向灵通电器集团交付20万元定金,如果逾期交货,则按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2000年3月,气象部门预测当年夏天将持续高温,灵通电器集团的立式空调排产量被商家订购一空,且定价达每台4800元。2000年3月底,灵通电器集团给南华商场发了信函,声称无法履约,要求取消合同。南华商场为了防止灵通电器集团向另外的商家交付已与自己约定的货物,于2000年4月8日将灵通电器集团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如不实际履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灵通电器集团辩称,合同未到履行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经法院查明, 问:(1)灵通电器集团是何种违约行为?为什么? (2)经法院查明,灵通电器集团有货可供,南华商场是否可以要求灵通电器集团继续履行? (3)南华商场是否可以要求灵通电器集团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2.违约损害赔偿案例 案情:1996年秋,某镇政府的代表人与某农技站的负责人,共同到某蔬菜种子站购买了国标三级章丘大葱种子2475公斤。次日,农技站将该种子转卖给了镇政府2463.5公斤,镇政府卖给了本镇5448户农户。农户发现葱苗分葱现象严重,诉诸法院,要求镇政府、农技站赔偿其经济损失127万元,其中种子价款损失29万,按当年的大葱市场价和大葱平均产量计算,种植大葱的预期利润损失98万元。法院受理后,委托检测机构对封存的葱种样本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本品种7%,异品种93%,送检样本不是章丘大葱。 问题:(1)本案谁应对农户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2)本案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3.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能否交叉适用案例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甲公司依法向乙公司要求多少才能最大保护自己利益并得到法律支持? 争议: 观点一:甲公司应要求2万元。理由是:《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同时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通过这二条可以看出,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而违约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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