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出诊管理制度

为规范门诊部医师及专家的管理,减少门诊部及科室双重管理中的交叉和脱节现象,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医院制度的现象,进一步做好“无假日”医院工作,提高门诊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 、医院各科室门诊每天必须由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科室负责人每月底将下个月每天的门诊排班表(包括专家出诊)发给门诊部主任,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行政人员按照排班表不定期查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次罚200元,第二次旷工,扣除当月奖金。

2、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专家坐诊时间要求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4:00-17:00(冬季),未按时出诊视为迟到,未出诊者视为脱岗。

3、出门诊医师或者专家要按时出诊,因故不能按时应诊者,必须于前一天下午下班前告知门诊部主任,以便及时提前公示、告知,便于导医人员分诊;在出诊当日无特殊情况不得停诊,更不得擅自离开门诊,一经发现按照脱岗给予处罚。如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患者就诊的情况下,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相应职称医师代为出诊,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视为脱岗。

4、门诊医师在出诊过程中要求着装规范,仪表端正,佩戴胸牌,遵

守门诊的言行规范,不得做跟工作无关的事项,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询问病情、检查和解答相关问题,不得跟患者发生口角,如果接到患者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院务会。

门诊部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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