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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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零星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暂行方案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小零散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设备、包干分项等(以下统一简称“材料”)价格的确认,其他项目的价格确认可参考执行。

一、材料价格分类及统计

1、A类材料:

(1)地材及常用材料类。

如钢材、木材、水泥、商混、砖石、砂子、石灰、铝合金、玻璃、钢管及管件、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吊运、垃圾外运、拆除等。

(2)价格相对透明类。

主要指规格型号相对统一、市场价格波动较小、区域专属经营等材料。

(3)其他单项总价20000元以内且一般市场价格差异较小的材料。

2、B类材料:

(1)非常用材料类。

如塑胶地板、厨具、电动门及其配件、自控感应器具、家具器具维修、PVC防水材料、碘钨灯具、特殊检验等。

(2)品质和价格差异较大类。

如部分装修材料、墙面石材、瓷砖、卫浴、PVC材料、电线电缆、插座插排、阀门、开关、油漆等。

(3)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价格确认事项。

3、常用材料价:

编制《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表》,限期参照使用。

该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组织施工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采用集中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4、近期结算价:

编制《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供结算时参照使用。

该结算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通过统计一定期限的材料结算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二、价格确认方式和程序

1、主管部门自主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A类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主管部门自主审核确认价格,在报审结算资料中辅具必要的询价记录,并签报《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或签署“材料价格已经审核确认”后报审,审计处在结算审核中进行复核。

2、主管部门报审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不超过20000元的B类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在实施前(或预算报批时),该类材料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填制《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报审计处复核确认。

3、集中考察询价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的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由主管部门在实施前或结算报审时,根据需要组织审计处、财务处、整顿办、使用管理部门、相关施工单位等共同完成市场考察询价确定,签署确认记录或填签《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结算审核时执行询价确认结果。

4、审计复核

(1)复核方式:审计复核主要在结算阶段实施。主要是根据价格事项具体情况,对应和依据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结算材料价格表、必要的市场询价及参照定额站发布信息,确认符合实际的价格或价格范围。

(2)复核结果处理方式:复核差异在10%以内的,可不调整,不附加询价记录,只签署价格符合性意见;复核差异超过10%的,应作必要调整,签署复核意见,并附询价记录。

(3)复核要求及其他情况:价格确认不全的,需视情况重新报审或重新确认。若因特殊原因主管部门未完成价格确认或确认不全的,可在结算审核中确认,一般仅限于单项总价2000元以内的价格确认事项。

三、价格信息和确认依据

1、价格信息来源的主要方式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

(2)结算材料价格表

(3)市场询价

(4)定额站发布信息

2、价格信息基本使用办法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使用办法:制定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并及时更新,在一定期限内可直接参照使用。

(2)结算材料价格表使用办法:制定结算材料价格表并定期更新,在一定期限内可直接参照使用。

(3)市场询价方式:一般采用网上询价、电话询价、邀请报价、组织市场考察询价、按市场价组价等方式。询价后应保存询价记录,市场考察询价的应形成书面签署确认记录。有效记录应保存在项目资料中。

(4)定额站发布信息价使用办法:结合以上三种方式参照并作符合性调整后使用。

(5)以上价格信息中有固定或单一价格的,可直接使用;有价格范围的,可在价格范围内合理取值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调整幅度不应超过10%,超过时应按照报审或考察询价方式执行。

四、价格确认要求及说明

1、零星维修项目的材料价格确认可采取便捷方式分类别签署审核确认意见。有特殊情况的事项,可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适合确认方式。

2、材料价格一般采用价费分离模式。价费分离模式,即不论采购量多少,相同品种材料单价应基本一致。因采购量小或其他原因大量增加的损耗及采购费用,主管部门可采用另行核签相应费用的方式处理。

3、价格确认需考虑的因素:

(1)一般采购渠道价格差异

(2)采保费及远程运输费

(3)适当的利润、管理费

(4)因采购量小而相对增加的损耗及采购费用

(5)单项材料造价对项目总价的影响大小程度

(6)应急及其他必要因素

附件:记录参考表格

1、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

2、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表

3、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

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制定时间:年月日计划使用期限:年月—年月

(名称或种类:)

信息价使用说明:一般在一年内使用有效,超过一年继续使用的需备注说明。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

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五)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但在施工期间,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差价超出包干风险费用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费用后,按本办法执行。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可按本办法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七)人工费调整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五、严格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制定及投标报价的评审须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

工程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细则

工程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实施细则,明确在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作业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由合约管理(采购部)部组织实施的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操作作业,由合约管理部组织实施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操作作业不适用此规定,按照《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3.1认质认价材料:是由供方提供供货单位名单,甲方确定供货单位及材料价格,由供方进行采购的材料。 4.职责 4.1.合约管理部(或采购部) 4.1.1.负责编制需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明细表; 4.1.2.组织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1.3.询价招标; 4.1.4.确定材料品牌及结算价格; 4.1. 5.向供方下达确认单,并抄送预算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部。 4.2.工程管理部 4.2.1参加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2.2负责业务范围内技术条件的确认; 4.2.3负责业务范围内招标文件的会签; 4.2.4参加业务范围内的评标会议。 4.3.项目管理部 4.3.1.督促供方按合同报送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资料; 4.3.2.初审供方提供的资料; 4.3.3.参加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4.预算管理部(或成本部) 4.4.1.提供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数量; 4.4.2.参加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4.3.负责业务范围内询价招标报价的分析; 4.4.4.参加业务范围内的评标会议。 4.4. 5.参加与供方的洽谈工作。 5.工作流程 5.1.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选择: 5.1.1预算管理部提供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数量; 5.1.2合约管理部编制需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明细表,并将明细表发往项目管理部。 5.1.3项目管理部督促供方报送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进场计划,督促供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报送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资料,并对供方报送的资料(供货单位、材料样板等)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将资料转交合约管理部。 5.1.4合约管理部对供方提出并经项目管理部初审合格的供货单位进行复审,对未列入公司合

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7.7

零星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暂行方案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小零散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设备、包干分项等(以下统一简称“材料”)价格的确认,其他项目的价格确认可参考执行。 一、材料价格分类及统计 1、A类材料: (1)地材及常用材料类。 如钢材、木材、水泥、商混、砖石、砂子、石灰、铝合金、玻璃、钢管及管件、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吊运、垃圾外运、拆除等。 (2)价格相对透明类。 主要指规格型号相对统一、市场价格波动较小、区域专属经营等材料。 (3)其他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且一般市场价格差异较小的材料。 2、B类材料: (1)非常用材料类。 如塑胶地板、厨具、电动门及其配件、自控感应器具、家具器具维修、PVC防水材料、碘钨灯具、特殊检验等。 (2)品质和价格差异较大类。 如部分装修材料、墙面石材、瓷砖、卫浴、PVC材料、电线电缆、插座插排、阀门、开关、油漆等。 (3)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价格确认事项。 3、常用材料价: 编制《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表》,限期参照使用。 该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组织施工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采用集中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4、近期结算价: 编制《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供结算时参照使用。 该结算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通过统计一定期限的材料结算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二、价格确认方式和程序 1、主管部门自主确认方式

(1)确认围:一般适用于A类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主管部门自主审核确认价格,在报审结算资料中辅具必要的询价记录,并签报《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或签署“材料价格已经审核确认”后报审,审计处在结算审核中进行复核。 2、主管部门报审确认方式 (1)确认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不超过20000元的B类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在实施前(或预算报批时),该类材料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填制《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报审计处复核确认。 3、集中考察询价确认方式 (1)确认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的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由主管部门在实施前或结算报审时,根据需要组织审计处、财务处、整顿办、使用管理部门、相关施工单位等共同完成市场考察询价确定,签署确认记录或填签《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结算审核时执行询价确认结果。 4、审计复核 (1)复核方式:审计复核主要在结算阶段实施。主要是根据价格事项具体情况,对应和依据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结算材料价格表、必要的市场询价及参照定额站发布信息,确认符合实际的价格或价格围。 (2)复核结果处理方式:复核差异在10%以的,可不调整,不附加询价记录,只签署价格符合性意见;复核差异超过10%的,应作必要调整,签署复核意见,并附询价记录。 (3)复核要求及其他情况:价格确认不全的,需视情况重新报审或重新确认。若因特殊原因主管部门未完成价格确认或确认不全的,可在结算审核中确认,一般仅限于单项总价2000元以的价格确认事项。 三、价格信息和确认依据 1、价格信息来源的主要方式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 (2)结算材料价格表 (3)市场询价

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

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零星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暂行方案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小零散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设备、包干分项等(以下统一简称“材料”)价格的确认,其他项目的价格确认可参考执行。 一、材料价格分类及统计 1、A类材料: (1)地材及常用材料类。 如钢材、木材、水泥、商混、砖石、砂子、石灰、铝合金、玻璃、钢管及管件、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吊运、垃圾外运、拆除等。 (2)价格相对透明类。 主要指规格型号相对统一、市场价格波动较小、区域专属经营等材料。 (3)其他单项总价20000元以内且一般市场价格差异较小的材料。 2、B类材料: (1)非常用材料类。 如塑胶地板、厨具、电动门及其配件、自控感应器具、家具器具维修、PVC防水材料、碘钨灯具、特殊检验等。 (2)品质和价格差异较大类。 如部分装修材料、墙面石材、瓷砖、卫浴、PVC材料、电线电缆、插座插排、阀门、开关、油漆等。 (3)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价格确认事项。 3、常用材料价: 编制《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表》,限期参照使用。 该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组织施工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采用集中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4、近期结算价: 编制《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供结算时参照使用。 该结算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通过统计一定期限的材料结算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二、价格确认方式和程序 1、主管部门自主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A类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主管部门自主审核确认价格,在报审结算资料中辅具必要的询价记录,并签报《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或签署“材料价格已经审核确认”后报审,审计处在结算审核中进行复核。 2、主管部门报审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不超过20000元的B类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在实施前(或预算报批时),该类材料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填制《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报审计处复核确认。 3、集中考察询价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的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由主管部门在实施前或结算报审时,根据需要组织审计处、财务处、整顿办、使用管理部门、相关施工单位等共同完成市场考察询价确定,签署确认记录或填签《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结算审核时执行询价确认结果。 4、审计复核 (1)复核方式:审计复核主要在结算阶段实施。主要是根据价格事项具体情况,对应和依据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结算材料价格表、必要的市场询价及参照定额站发布信息,确认符合实际的价格或价格范围。 (2)复核结果处理方式:复核差异在10%以内的,可不调整,不附加询价记录,只签署价格符合性意见;复核差异超过10%的,应作必要调整,签署复核意见,并附询价记录。 (3)复核要求及其他情况:价格确认不全的,需视情况重新报审或重新确认。若因特殊原因主管部门未完成价格确认或确认不全的,可在结算审核中确认,一般仅限于单项总价2000元以内的价格确认事项。 三、价格信息和确认依据 1、价格信息来源的主要方式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 (2)结算材料价格表 (3)市场询价

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法

精心整理 零星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暂行方案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小零散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设备、包干分项等(以下统一简称“材料”)价格的确认,其他项目的价格确认可参考执行。 一、材料价格分类及统计 1、A 类材料: (((2(防((34、近期结算价: 编制《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供结算时参照使用。 该结算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通过统计一定期限的材料结算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二、价格确认方式和程序 1、主管部门自主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A类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主管部门自主审核确认价格,在报审结算资料中辅具必要的询价记录,并签报《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或签署“材料价格已经审核确认”后报审,审计处在结算审核中进行复核。 2、主管部门报审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不超过20000元的B类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在实施前(或预算报批时),该类材料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确 3 ( ( 4 ( ( ( 1、价格信息来源的主要方式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 (2)结算材料价格表 (3)市场询价 (4)定额站发布信息 2、价格信息基本使用办法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使用办法:制定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并及时更新,在

一定期限内可直接参照使用。 (2)结算材料价格表使用办法:制定结算材料价格表并定期更新,在一定期限内可直接参照使用。 (3)市场询价方式:一般采用网上询价、电话询价、邀请报价、组织市场考察询价、按市场价组价等方式。询价后应保存询价记录,市场考察询价的应形成书面签署确认记录。有效记录应保存在项目资料中。 (4)定额站发布信息价使用办法:结合以上三种方式参照并作符合性调整后使用。 ( 1 2 3 ( ( ( ( ( ( 附件:记录参考表格 1、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 2、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表 3、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

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

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零星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暂行方案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小零散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设备、包干分项等(以下统一简称“材料”)价格的确认,其他项目的价格确认可参考执行。 一、材料价格分类及统计 1、A类材料: (1)地材及常用材料类。 如钢材、木材、水泥、商混、砖石、砂子、石灰、铝合金、玻璃、钢管及管件、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吊运、垃圾外运、拆除等。 (2)价格相对透明类。 主要指规格型号相对统一、市场价格波动较小、区域专属经营等材料。 (3)其他单项总价20000元以内且一般市场价格差异较小的材料。 2、B类材料: (1)非常用材料类。 如塑胶地板、厨具、电动门及其配件、自控感应器具、家具器具维修、PVC防水材料、碘钨灯具、特殊检验等。 (2)品质和价格差异较大类。 如部分装修材料、墙面石材、瓷砖、卫浴、PVC材料、电线电缆、插座插排、阀门、开关、油漆等。 (3)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价格确认事项。 3、常用材料价: 编制《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表》,限期参照使用。 该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组织施工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采用集中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4、近期结算价: 编制《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供结算时参照使用。 该结算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通过统计一定期限的材料结算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二、价格确认方式和程序 1、主管部门自主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A类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主管部门自主审核确认价格,在报审结算资料中辅具必要的询价记录,并签报《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或签署“材料价格已经审核确认”后报审,审计处在结算审核中进行复核。 2、主管部门报审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不超过20000元的B类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在实施前(或预算报批时),该类材料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填制《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报审计处复核确认。 3、集中考察询价确认方式 (1)确认范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的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由主管部门在实施前或结算报审时,根据需要组织审计处、财务处、整顿办、使用管理部门、相关施工单位等共同完成市场考察询价确定,签署确认记录或填签《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结算审核时执行询价确认结果。 4、审计复核 (1)复核方式:审计复核主要在结算阶段实施。主要是根据价格事项具体情况,对应和依据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结算材料价格表、必要的市场询价及参照定额站发布信息,确认符合实际的价格或价格范围。 (2)复核结果处理方式:复核差异在10%以内的,可不调整,不附加询价记录,只签署价格符合性意见;复核差异超过10%的,应作必要调整,签署复核意见,并附询价记录。 (3)复核要求及其他情况:价格确认不全的,需视情况重新报审或重新确认。若因特殊原因主管部门未完成价格确认或确认不全的,可在结算审核中确认,一般仅限于单项总价2000元以内的价格确认事项。 三、价格信息和确认依据 1、价格信息来源的主要方式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 (2)结算材料价格表 (3)市场询价

工程量签证单及材料单价确认单.docx

. 工程量签证单及材料单价确认单 工程名称:新建贺兰人民医院净化层流手术室二次装修工程编号:致:贺兰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建设单位) 达华建设监理(监理单位) 根据甲方要求,现增加如下工程量: 1.病人家属和换车间甲方定为外挂式平移自动门; 规格为 1500mm*2100mm总1樘单价为49200元 2.洁净走道甲方定为双平开自动门;规格1500mm*2100mm总2樘 单价为: 49000 元每樘 *2=98000 元。 3.税金:(49200+98000 )*0.03144=4627.968 元 4.利润:(49200+98000 )*0.1=14720 元 总计: 49200+98000+4627.968+14720=166547.968元 大写:拾陆万陆仟伍佰肆拾柒元玖角 请甲方、监理方确认,以方便我方及早订货施工。! 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 日期:日期:日期:

. 附表一(第 1 页总 1 页) 材料清单及人工费用表 工程名称:新建贺兰人民医院净化层流手术室二次装修工程 材料清单及费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槽钢10#70m654550 2角钢∟50*582.3m51.24213.76 3角钢∟40*4210m5010500 4电焊条 3.22件195390 5防锈漆铁红40kg6240 6天那水10kg990 材料费用小计:19983.76 元 人工费用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人工人工单价合计(元) (元) 1基座制作4000*15501个52201100及安装 2基座制作3800*12501个52201100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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