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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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1、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

(1) 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即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2)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的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

(3)首诊医师在接诊非本专业病员后,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4)对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2、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接诊的科室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相关科室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3、对于患多科疾病或边缘病的危重病人,参与抢救中最高年资的医师即任的急救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现场救治。

4、重危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 进行救治。特别紧急无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救护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院前)

5、在急救室、ICU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设备使用及抢救常规及抢救程序。切实做到急病人所急

6、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危重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部直至院长。

7、重危病人的转送必须由主管医护人员或主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医师亲自陪同。急救梯随叫随到。

8、保持各种抢救、治疗设备及医疗基本设施的完好,要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证急救设备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急救药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分的急救药品。各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9、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接到抢救指令10分钟须奔赴抢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特救”意见,先抢救后付费。但此权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次后应及时催费。

10、抢救记录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

11、保证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2、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手术前讨论制度

1、中等以上的择期手术、重大手术、疑难危重手术、毁损性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常规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2、术前讨论重点:术前诊断是否合理,手术适应症是否明确,合理选择手术方式,麻醉方式,输血及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准备情况评估,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对策等。防止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提高医疗安全性。

3、科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上报医务部或医疗副院长组织院内、外有关科室进行会诊讨论决定。

4、讨论时由经治一线医师报告病案,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选择手术的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二线、三线医师补充。

5、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

6、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7、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一周内完成。

4、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临床医务工作者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书写病历。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3.病历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病历首页应当按卫生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完整。护理记录应按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标准书写。

4.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条理清楚,无错别字、自造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各项记录结束后,要签署可辨认的全名。

5.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不能使用方言、土语。病人叙述的诊断名和药名,应加引号。

6.病历中每张记录用纸的楣栏(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及页码均应填写。病程记录中每页的首行应标明标题(居中)。时间记录按年、月、日、时、分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7.病历书写和审阅修改应严格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者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病历一律用红墨水笔,签名用蓝笔,修改日期记录在本人签名的下方。

8.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时,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9.凡药物过敏者应予特别标明,用红色墨水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贴在病历牌封面的背后。

二病历书写的人员资格要求

1.门(急)诊病历由门(急)诊接诊医师书写。

2.完整入院记录一般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教学医院可以由实习医生书写。入院记录、再(多)次入院记录由经过医院认定能够熟练书写完整入院记录的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或主治医师书写。

3.急症、危重病历由当班医师书写并立即完成。

4.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由术者审阅签名。

三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1.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4.日常病程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6.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

7.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抢救记录的抢救时间应当记录到分钟。

9.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10.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11.阶段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12.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15.因抢救急危患者下达口头医嘱,在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16.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5、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行政查房、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科主任每周进行大查房,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每周查房时间固定,查房应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对于新入院的一般病员须在2小时内查看病员。

3、上级医师首次查房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完成,病危病人24小时内查看,急、危抢救病例随到随看,手术病人,术者必须于术前一天和术后三天内查看过病人。日常查房要求:病危患者每天查、病重患者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疑难危重病员,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看病员。

4、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目前的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查房后应将上级医师的分析和指示记录在病历上。

5、各级医师查房内容:

(1)科主任和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疗、教学、科研、护理等工作质量及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协助解决病房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临床指导下级医师提高业务水平,介绍国内外医学进展情况等。

(2)主治医师查房

①主治医师对所管病员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②对本组重危疑难病人、新入院病人、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重点检查,决定治疗方案及出院问题,每天下午听取住院医师汇报或亲自查看本组病人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③对重危病人要协同住院医师一道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作出诊疗计划,处理有困难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并向科主任请示汇报,

④在查房中要注意检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的工作和病历书写质量,并修改病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督促。

⑤对疑难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必要时请科主任参加,根据情况可以随时请会诊,死亡病历应在一周内组织讨论。

⑥有计划有重点地向下级医师进行指导和讲解医疗知识。

(3)住院医师查房内容

①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查看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②住院医师每天至少查房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通过查房全面了解病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向上级医师汇报。

③上级医师查房时,要提前做好准备,并向上级医师报告病历。

④查房中要注意了解新入院病人的病史、查体、病历完成情况以及诊疗计划完成情况,并抓紧时间完成有关检查。

⑤带好实习生的查房,辅导检查基本操作,重点的内容向实习医师提问,认真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签字以示负责。

6、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的三级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住院总医师担任第一线的具体工作,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副主任以上医师任三线,全面负责指导一、二线医师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值班医师应在下班前接受各经治医师交办的各项医疗工作,交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重点病员要与主管医师床前交接。

3、各经治医师在下班前将重点病员的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入病程记录。值班医师应认真阅读病情记录、认真检查病人,全面了解病情。

4、值班医师负责病房和急诊的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处理后要及时记录病程。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不能胜任的手术,应及时依次向主治、主任值班医师请示、汇报,并将上级医师的诊治意见及时记入病程记录。

6、遇有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以求得帮助。

7、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离院。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护士或其他工作人员召请时必须立即前往诊治,严禁不看病人下口头医嘱。

8、值班医师应书写交班报告,次日晨在科主任主持的病区全体医师参加的交班会上,将24小时值班期间新入院、急诊、危重病员夜间病情变化及处理等情况,向主管医师交接清楚,必要时应床前交班。

9、实习医师不得单独值班,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临床研究生须由科室考核批准,方可参加一线值班。

10、交班记录本应整洁、完好、书写工整,记录时间要连续,签名要清晰。交班记录本使用完毕后,科室应妥善保管。

11、科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值班人员补休,但不得影响查房、手术、会诊等正常医疗工作。节假日值班实行补休制。

12、科主任应经常检查掌握值班人员及其工作情况,医务部负责监督全员值班制度的落实。

13、药剂、检验、输血科、B超室、影像中心等科室均须安排值班,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7、会诊制度

疑难危重病人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时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会诊时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治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会诊时必须做到共同讨论,会诊者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会诊讨论。

1、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同意,召集本病区或本科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2、科间会诊:

住院病人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同意后填送会诊单,会诊单上应写明病情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盖章后送应邀科室。应邀科要在三天内派医师

前往会诊,申请会诊科应有医师接待会诊医师,以便共同讨论。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会诊单上。

住院病人需作急诊会诊者,经第二值班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用电话联系。应邀科室应由值班医师(有二值班医师科室由二值班医师)随即前去会诊。急诊室病人急会诊时,凡无单独急诊值班医师的科室,可用电话联系邀请病房值班医师。应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

门诊病人需他科会诊者,门诊医师可直接将会诊要求、目的写在门诊病历上,由病人直接前往所请科室门诊会诊,会诊医师应将详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上,以便申请医师参考。

3、全院会诊:

由科室主任提出和组织,同时要向医务部汇报。申请科室填写会诊单,写明病情、会诊目的和要求,并在会诊单右角上写明“全院会诊”字样,应邀科室应由主任或高年主治医师参加,必要时可请院领导或医务处派人参加。会诊由申请科科主任主持,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时主持人应进行总结。

8、9、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死亡病例)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应及时进行病例讨论。讨论可在本病区或本科室内进行,也可与有关科室联合举行。

1、讨论会应由科主任主持,先由住院医师报告病史,介绍病情和各种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讨论目的和要求。主持人应动员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结束时主持人应作总结性发言。

2、病例讨论会应指定专人记录,将发言人讲话内容及主持人总结意见详细记录,整理清楚,经记录者及主持人签名后附在病史中归病案室保存。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记录簿上,由病区妥善保管备查。

3、病人家属或病人单位领导不得参加病例讨论会,若家属或委托人要求了解讨论结果,应由病区或科内指定专人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应记录在病史内(包括家属或委托人姓名),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私自回答。

4、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一般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并做好记录备查。重大疑难病例可通过院内外大会诊形式进行,讨论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床位负责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如病史、各种化验单、检查单、X光片、病理报告等)加以整理,提出讨论目的、要求和初步诊断、治疗意见,事前应先公布或印发病情摘要,提供参加讨论人员准备。

5、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病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讨论会,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讨论,总结经验,必要时,请医务部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史,对有纠纷的死亡病例,必须及时向医务部报告。

6、临床病理讨论会:对疑难或临床诊断与病例诊断不符的病例可进行临床病理讨论会,讨论前预先做好准备,整理好临床资料,事先印发给有关人员。讨论会由科主任﹑医务部或院领导主持,有关临床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讨论记录由所在科会同病理科记录整理,并由所在科保存。

10、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要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3、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血库

1、配血及其它检查必须对患者的标本(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供血者姓名、编号)进行严格查对,不清楚或错误时,请申请者改正。本科人员不得涂改。

2、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应执行患者及供血者的血型做正反定性的鉴定制度、配血发血双对双签制度。单人值班时配血必须重复一次。

3、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所采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与科室联系重新留取。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看是否有漏项,对特殊结果,及时复查或与临床联系。

5、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内窥镜、骨髓室、肺功能室以及各实验室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1、新医疗、新技术立项制度(技术准入制度)

1、由项目负责人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新医疗、新技术立项申请表”。

2、科室组织本科室副教授以上人员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符合新医疗、新技术基本条件者,经科主任签字盖章后上报医务部。

1、医务部组织院内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2、结果报请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实施。

12、手术分级制度

为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加强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手术分级管理规范。

1、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1)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2)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3)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4)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2、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执业资格、注册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内者。

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或博士后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

3、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以进行丁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施行丙类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施行乙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施行甲类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施行甲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施行甲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甲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甲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各科手术分级标准的制定,以及相应的手术医师级别的界定由科主任确认。

4、手术审批制度

(1)正常手术

正常手术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签署术前知情谈话记录。

(2) 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①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②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③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④有重大医疗事故争议的。

⑤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⑥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⑦大器官移植。

⑧重大疑难手术。

⑨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部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署术前知情谈话记录。执业医师,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藉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其中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需经卫生厅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有关手术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医务部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5、管理要求

(1)各级医师要严格执行“手术范围”,各科室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手术具体分级标准,并确定各级手术人员,经医务科组织专家讨论审批后执行。

(2)超范围(医院、医师)手术的审批程序: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务部,医务部组织医院专家讨论同意后,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3)医院原则上应按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的规定开展手术,但由于医学的发展日新月异,若个别医师在接受培训后能胜任上一级别的手术要求,科主任有权根据个人的受培训情况做出调整,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下级医师可越级进行部分手术。

13、分级护理制度

1、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2次(8am,4pm)连测3天;体温异常者(37.5℃<T<38.4℃)每日测4次至正常;体温在38.5℃以上及危重患者,每隔4小时测1次至正常;住院患者每天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1次,并询问大小便次数。新入院患者测血压及体重1次(七岁以下患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标记(一览表、床头卡)。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规定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明确重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形式下达。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病危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可不标记)。

3、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如监护室的患者。

(2)各种复杂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

(3)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

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并做好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

(3)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4、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弱。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等患者,以及早产婴。

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解决生活上的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及周密细致和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视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1次。按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以及做好各项护理并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医院内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

5、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打石膏卧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坐起。

(2)注意观察病情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患者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等。(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6、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患者、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或即将出院的患者。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

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1次,掌握患者的病情、思想情况。

(2)监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患者饮食,每日巡视2次。

(3)对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4)进行健康教育活动。

十三项护理核心制度全

13项护理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两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区在科主任领导下,护士长负责管理,病区工作人员协助管理。 2、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区工作。 5、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牌上岗。 7、患者必须着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9、病区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住院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如需离开病区,必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区。 10、患者被服、用具等按基数配给患者保管,收取一定的押金,出院结清手续后清点回收,如数退回押金。 三、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特殊病人或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有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3、抢救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 度 1 2020年6月23日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 2 2020年6月23日

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 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四) 、对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 院。 (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3 2020年6月23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 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二)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或主治医师查房, 应有住院医师 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查房每周2次;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实行早晚查房。 ( 三) 、对急危重患者, 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 、对新入院患者, 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 主 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 五)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如病历、 X光片、各项 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 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 提出诊治意见, 并做出明确 的指示。 4 2020年6月23日

2019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

姓名:科室: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B) A、住院医师 B、主治医师 C、副主任医师 D、主任医师 2、病人出院前,哪级医师必须查房?(D) A、住院医师 B、经治医师 C、主治医师 D、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 3、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C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4、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B)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5、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A)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6、关于抢救中执行口头医嘱,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D) A、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B、保留安瓶以备事后查对 C、护理记录单要及时记录 D、来不及记录护理记录单的,可于抢救后12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7、一般处方不得超过(B)天用药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天用药量。 A、3天,1天 B、7天,3天 C、7天,5天 D、7天,1天 8、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B)时,《输血申请单》需要科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科批准。 A、1000ml B、2000ml C、3000ml D、5000ml 9、关于分级护理的描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D) A.特级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5-30min巡视病人一次。 B.一级护理: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C.二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的病人。 D.三级护理: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10、二级护理要求每(B)小时巡视患者一次。 A、1小时 B、2-3小时 C、4小时 D、8小时 11、住院医师应在病人出院前(C)小时内完成出院小结。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12、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B)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13、主治医师应对所管病人每(A)天查房一次。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14、一般情况下,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前谈话及签字应在什么时间进行?(A) A、必须在手术前一日完成。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1、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 (1) 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与医师即为首诊科室与首诊医师。 (2)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的患者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 (3)首诊医师在接诊非本专业病员后,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4)对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与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2、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与接诊的科室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与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相关科室与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3、对于患多科疾病或边缘病的危重病人,参与抢救中最高年资的医师即任的急救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现场救治。 4、重危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与ICU 进行救治。特别紧急无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救护车与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院前) 5、在急救室、ICU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设备使用及抢救常规及抢救程序。切实做到急病人所急

6、在医院内发生意外与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危重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部直至院长。 7、重危病人的转送必须由主管医护人员或主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医师亲自陪同。急救梯随叫随到。 8、保持各种抢救、治疗设备及医疗基本设施的完好,要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证急救设备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急救药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分的急救药品。各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与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9、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接到抢救指令10分钟须奔赴抢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特救”意见,先抢救后付费。但此权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次后应及时催费。 10、抢救记录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 11、保证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2、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手术前讨论制度 1、中等以上的择期手术、重大手术、疑难危重手术、毁损性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常规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2、术前讨论重点:术前诊断就是否合理,手术适应症就是否明确,合理选择手术方式,麻醉方式,输血及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准备情况评估,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对策等。防止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提高医疗安全性。 3、科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上报医务部或医疗副院长组织院内、外有关科室进行会诊讨论决定。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增强版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增强版 1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 医院管理年: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 转科等工作负责。 2

(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 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四) 、对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 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 或 3

护理十三项核心规章制度

护理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护理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 过的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各班必须为下一班备好各项用物。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 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生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在交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后交代清楚。 附: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没有完成不交接; 2、办公室、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材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二、护理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 ①转抄医嘱后,应做到第二人查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②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③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④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补开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⑤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⑥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2、服药、注射、各项操作查对 ①服药、注射、操作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服药、注射、操作前查;服药、注射、操作中查;服药、注射、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②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

乡镇卫生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十三项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

护理十三项核心制度.doc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

临床十三项核心制度

临床十三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会诊制度 查对制度 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病历书写与质量控制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为了使门诊、急诊、住院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连续、有效的诊疗,避免科室间相互推诿病人,保障医疗安全,门诊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是指首先接触病人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先接触病人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触病人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2、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者对病人首先负责接诊、处理,保证病人始终处于有人管理、不间断诊疗的状态,首诊者对病人负责到底。 3、门诊医师对非本科室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4、一般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进行积极救治。 5、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基本抢救,并马上

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6、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多科室协同诊疗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诊疗和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当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7、因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导致不良后果的,由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的科室承担完全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应实行三级医师查房。 2、三级医师及二级医师查房,应有一级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三级医师查房每周1-2次,二级医师查房每日1次,一般在上午。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3、对危重病人,各级医师应随时查房。 4、上级医师查房前,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械。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治疗效果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及二级医师应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指示。 5、查房容: (1)三级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 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二级医师查房,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病人、诊 治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重点检查、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审查病历,了解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 (3)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病人、新入院待诊、术后病人,同时 巡视一般病人;分析检查结果,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检查病人饮食二便。 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医院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2医师交接班制度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一、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二、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三、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四、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故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十三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

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

最新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最新-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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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 (二)、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四)、手术查对制度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六)、饮食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2、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⑴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4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⑵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⑶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6—9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13项核心制度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基本规X与管理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12、技术准入制度 13、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医生交接班制度 11、新技术准入制度 12、病历管理制度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护理十五项核心制度 1、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2、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3、查对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抢救工作制度 6、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7、值班交接班制度 8、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9、医嘱执行制度 10、护理查房制度 11、护理会诊制度 12、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13、消毒来菌隔离制度 14、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15、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二)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五)护士注册管理: 1、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 (1)临床试用期护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护理本科生。 (2)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3)工作≥1年,工作表现好,年度考核合格者。 2、护士再注册每两年一次: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格格者。

(六)护理部或科护士长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排班表,有无非注册护士独立执业和书写护理记录。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对全院护理质量行使指导、检查、考核、监督和协调职责。(二)制定护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三)制定年度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以及信息反馈、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列为护士长考核重点,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四)每年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教育。 (五)检查护理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并有记录: 1、实施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基础护理合格率≥90%。 2、实施专科护理质量标准,落实专科护理常规,对危重、大手术和疑难病人作为重点管理,专科护理到位。 3、危重病人有护理计划,措施具体,记录完整规范,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 4、护理单元备急救车、急救器材、药品、急救物品齐备完好率100%。 5、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每年有定期的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评价,合格率≥90%。 6、坚持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培训及考核,人人达标,有考核记录。 7、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8、完善专项护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各类导管脱落、病人跌伤、压疮等。 (六)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有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措施,如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血液净化室、手术室、供应室等。 (七)建立与规范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包括差错事故管理与报告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 (八)建立和完善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和护理查房制度。 (九)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信息反包馈、整改措施、效果评价。每年定期与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并体现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 三、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应班查对并签全名。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它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 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我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

十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目录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十六、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十七、压疮的预防制度 十八、压疮预报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1-2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 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2020年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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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成绩 温馨提示:同学们,经过培训学习,你一定积累了很多知识,现在请认真、仔细地完成这张试题吧。加油!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住院医师应在病人出院前( C )小时内完成出院小结。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2、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 B )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3、主治医师应对所管病人每(A )天查房一次。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4、一般情况下,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前谈话及签字应在什么时间进行?(A) A、必须在手术前一日完成。 B、必须在手术前二日完成。 C、必须在手术前三日完成。 D、必须在手术前四日完成 5、医嘱必须每日总查对多少次?( A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6、院区内急会诊要求会诊医师在多长时间内到位?( B )

A、5分钟, B、10分钟, C、15分钟, D、20分钟 7、病人入院10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 C )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8、主治医师应在( C )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完成检诊,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A、6小时(节假日8小时) B、12小时(节假日24小时) C、24小时(节假日48小时) D、72小时 9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与权限的抗菌药物多长时间的用量?( A )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10、每张门诊处方不得超过多少钟药品?( C ) A、3种, B、4种, C、5种, D、7种 11、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B ) A、住院医师 B、主治医师 C、副主任医师 D、主任医师 12、病人出院前,哪级医师必须查房?(D ) A、住院医师 B、经治医师 C、主治医师 D、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 13、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C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14、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B )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15、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A )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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