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流程图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地质矿产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 理
地质矿产科查验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审 查
地质矿产科根据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2日内完成)
局领导审批(1日内完成)
制作并发放《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
不属于本职权范围
的,不予受理,退
回材料,出具不予
受理决定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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