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农转非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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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政策解读

2010-08-09 10:11:32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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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按: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渝办发〔2010〕204号,以下简称《办法》)。2.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市公安局

按: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渝办发〔2010〕20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经重庆市政府网站约稿,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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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放宽了本市级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门槛,分主城区、远郊区县城、其他乡镇三级城镇设置了更加宽松的准入条件。

一、关于我市户籍人口现状

目前,我市人口直辖以来,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31%提高到51.6%,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从19.5%提高到29%,二者差距从11.5个百分点扩大到22.6个百分点。这种状况,充分反映出我市“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的特点,表明城乡二元构架并未实现本质转变,现行户籍制度已成为贯彻落实“314”战略部署和推进城市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改革和破解二元化户籍制度迫在眉睫。

二、关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历程

“九五”以来,我市户籍管理制度进行过多次调整。以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户口准入制”取代了“农转非”

指标控制,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城镇化进程。“九五”期间(1996年―2000年),保持了计划经济特征,以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施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十五”期间(2001年―2005年),进一步推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下放了全部户口审批权。“十一五”以来(2006年至今),主要针对农村居民和农民工进城问题进行改革,放宽了本市籍农村居民和农民工迁移进城的准入条件。尽管如此,我市人口二元化结构仍然突出,离城乡一体化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所以有必要开展进一步的户籍制度改革。

三、关于《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主要适用对象

适用于本市籍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对于其余户口迁移、登记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关于农村居民转户总体思路

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引导农村居民有序向城镇转移。

五、农村居民转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主城9区。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1.购买商品住房;

2.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远郊31区县城。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1.购买商品住房;

2.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其他乡镇。本乡镇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四)其他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1.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2.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3.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4.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5.农村籍五保对象;

6.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

六、关于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应提交的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其他证明材料。

1.务工经商证明;

2.住房证明;

3.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员户口簿;

5.纳税额度证明;

6.就学证明;

7.优秀农民工证明;

8.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证明;

9.农村退役士兵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关于《办法》与原转户政策的区别

(一)农村居民转户政策的创新点。一是允许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农民工转户,为多年在城镇务工经商而没有能力购房的农民工转户进城创造了条件。二是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完全打开了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通道。三是允许农村成年子女投靠到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处落城镇居民户。四是允许农村五保户自愿转为城镇居民,转户后可按城镇“三无”对象予以生活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五是允许新增退役农村士兵自愿转为城镇居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义务兵的安置政策。

(二)关于农村居民转户放宽的准入条件。一是放宽购房入户条件,取消了文化程度和购房面积的限制;二是降低投资兴办实业入户条件,将纳税额度降低了50%。三是放宽三投靠人员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条件,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取消了结婚时间和年龄限制,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八、关于合法稳定住所

原来户口准入条件一直设定的是合法固定住所,主要指拥有自己合法产权的房屋,这一政策限制了很多多年在城镇务工经商但没有能力购房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因此,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我们把合法固定住所调整为合法稳定住所,将拥有产权的房屋、公租房、租赁私房、单位集体宿舍、亲属住所等都视为合法稳定住所,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区县城3

年以上的农民工可向合法稳定住所地派出所提出转户申请。

九、关于农村居民转户流程

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向入户地派出所农转城窗口提出书面转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通知农村居民到入户地派出所农转城窗口办理转户手续。

十、关于咨询方式

农村居民可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索取户籍制度改革转城镇居民一次清服务袋(袋内装有《办法》、转户流程图、办理指南、转户申请表及案例),也可以向当地公安分、县局的户政部门咨询,还可以通过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76571828.html,进行咨询。【重庆市政府网】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创业政策重庆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5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从区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全市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推新 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深入开展,2014年“泛海扬帆——重 庆大学生创业行动”将于近期开启。 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优先支持 据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的申报主体为2014年 重庆市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五年内在渝普通高校毕业生, 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创业项目均可参加申报,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配套项目、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 色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信息技术产业等创业 项目。 需注意的是,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 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项目投资 额应在15万元左右。 该负责人称,此次创业行动将推出八项扶持政策,受资助创 业项目将纳入重庆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发布推荐。对每个 受资助创业项目无偿资助2万—5 万元,作为创业项目的经营性 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凡是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参加创业培训 的大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者可申请入住创业孵化基地 此外,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 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经市人社部门 认定后,市财政按6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大学生创业者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级人力社保部 门将积极指导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大学生提供场地经营、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根据其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 期限的场租减免等等。 项目申请人可在专项活动网站(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b76571828.html,) 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以网站公告为准。项目申请人网上报名成 功后,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统筹安排 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申请人应制作《创业计划书》,作为项目 评审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姓名张彩华 拟定职务(职称)讲师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 填表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考核确定: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呈报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兹保证张彩华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呈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符合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重庆市九龙坡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1999〕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渝府令〔1999〕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 征地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体系。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被征地农村居民的户籍资料,做好户籍审核、审批、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户籍登记。 农业部门负责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经费的划转、拨付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和征地资金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统建安置住房、定向销售住房的选址、施工、质量等管理工作。 信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稳定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协助区征地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管理和稳定工作。 第二章补偿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重庆市近两年先后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本地和外地生源平等开放就业资源及就业市场等措施,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 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实施更有效的重庆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要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就业不好的专业经过考察该淘汰的就应被淘汰,这样才能保证培养的 人才是社会所需要的。”学校应通过抓学风、抓就业和抓奖助,推 动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需求、更具竞争力。 “另外,大学要注重学生全方位的发展,不是简单地教了知识就够了。”刘吉臻说,“大学应成为大学生成长的地方,四年过去后,他应该被培养成一个可以应对挑战的人。” 鼓励创业才是双赢 “我认为国家应把用在就业问题上的钱拿来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做好了,即鼓励了创业,又解决了就业,这才是双赢。”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市工商联合会主席马世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时这样表示。 谈到大学生创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表示当前最重要的是要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我们的创业率不高,且高素质生源创业意愿不强。”吴江说,“2009年、2010年、2011 年三届大学毕业生创业率分别只有1.2%、1.5%、1.6%,而欧美这一 比例在20%至30%左右。”吴江委员还向本报记者介绍了大学生创业 扶持政策知晓率和受益率不高、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的问题。 创新必须从学校抓起 檀润华委员是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他认为要解决就业问题,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很多企业邀请我们为他们培养掌 握创新方法的创新工程师,可以说现在我们的企业缺乏创新能力,

关键是缺乏创新人才。”檀润华委员对本报记者这样说,他认为高 校应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与企业和社会需求 积极对接。 既然企业有需要,为何学校不能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大学生?檀润华认为,“我建议高校将学科设置、毕业设计等环节加入实践 因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 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4、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 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 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另外,重庆转为直辖市以来,进入各类高校的重庆学生越来越多,全市各高校在校生人数也较直辖初增加了约一倍。为适应大中专生 就业形势的变化,重庆市近两年先后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本地和外地生源平等开放就业资源及就业市场等措施,为大 中专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全市近两年毕业的大 学生中,有4.2%选择了自主创业。

2020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政策

2020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政策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 流程: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布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结业后享受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费补助。 要求:培训人员应持本人的下岗证、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享受过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 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一).小额担保贷款 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二).“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 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明年应届毕业生达20.4万 曾平表示,针对农民工,可通过解决住房问题、子女入学问题、提高工资待遇等措施,吸引农民工留在市内,就近就业。同时,政 府可加大免费培训力度,搭建多层次人才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7措施助2.3万大学生创业 六成农民工或留市内打工 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有54%的农民工留在市内打工,预计到2015年,这一比重将提升至60%以上。为帮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我市将开展农民工和重点产业企业的需求调查,继续借助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等方式,为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并加强农民工子女定 点学校推广,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 今后,我市还将加大平台标准化建设,通过开放公益性岗位,让专兼职招工人员走进社区、行政村,直接倾听农民工需求,建立劳 动力数据信息库、企业用工信息库。 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优先支持 需注意的是,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项目投资额应在 15万元左右。 创业者可申请入住创业孵化基地 大学生创业者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积极指导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大学生提供场地经营、证照代办、创 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对入驻 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根据其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场 租减免等等。

重庆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规定

重庆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规定 新增15家见习单位提供854个见习岗位 据悉,本次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包括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捷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等15家单位,总共提供了854个见习岗位。 每年共有1万个见习岗位优秀者可留用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每年可提供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希望通过见习方式,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同时也支持各类 企业单位,特别是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 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贫困在校生求职补贴800元离校生求职补贴500元 同时,市人社局表示,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在校求职补贴,每人一次性补 贴800元。 离开学校,但还找到工作,并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 人残疾的应届毕业生,则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离校未就业求 职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一、政策依据 二、见习基地优势 (一)降低用工成本。享受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 1000~1200元的财政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1-6个月; (二)降低用工风险。通过见习期,了解见习人员综合素质,挑选与招聘岗位更为匹配的人才;

(三)扩充人才储备。通过招用见习生,扩大择才选才渠道,充实见习基地人力资源储备。 三、见习补贴流程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流程 不害怕招聘无经验大学生 去年帮助17199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从市人才中心了解到,他们一直在通过报纸、电台等多种形式,不断宣传定向就业培训这项政策,鼓励和动员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参与到其中。现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去年全市参加定向就业培训的单位有1153家,共帮助17199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他们还表示,希望今年能有更多的像鹏博士这样的企业,以及像刘翼飞这样的毕业生参加定向就业培训。 想报名的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看过来 单位报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招聘1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具备岗前培训能力的单位可自行开展定向就业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或联合培训机构来开展培训。 看了“重庆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的人还看了:

农转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庆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2008年05月06日14:26:02 来源: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5月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动员部署。 我市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明确规定,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征地中,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新政策规定,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被征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若统筹的土地补偿费80%部分及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仍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将由征地单位予以全额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将不再实行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 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的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的土地补偿费分类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养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或其监护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新政策还调整了住房补偿和安置标准。对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补偿标准上提高了25%,并新增了钢混结构类住房的补偿标准;同时,提高了住房安置标准,全市住房安置标准统一提高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鼓励推行住房货币化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标准由各区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与被征土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制定。政策还鼓

“大学生村官”项目简介及政策待遇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大学生村官”项目简介及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项目的内容简介 2008年4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计划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而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省市地区已经开展了“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如北京在2006年3月,就开展了“村村有大学生”工程,明确提出要“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 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对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对于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报名条件 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报名应聘,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名应聘。 选聘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宏观指导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中农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共同组织开展。各地的选聘工作由省(区、市)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各地在开展选聘工作时,将把选聘条件、选聘办法、选聘程序、选聘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是否组织统一考试,由各地根据报名应聘情况和到村任职的需要自行确定。 激励和保障政策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任职,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8项激励和保障政策:一: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二: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四: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五: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六: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重庆市大学生就业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市大学生就业情况统计分析 摘要:从1999年开始,随着高校扩招的毕业生陆续进入职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下文针对大学生就业情况进行了统计研究,首先搜集了历届大学生初次就业率数据,并依据2003年—2008年大学生就业调查统计对就业形势进行了分析,并从多个角度找出了就业难的原因。其次作出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最后进行了就业状况相关与回归分析,结合供需分析对大学生初次就业率、就业人数和失业情况进行了预测,应用相关分析对如何增加就业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相关与回归分析预测对策 Abstract:Since 1999,university graduate’s employment situation is very stern when the university increased enrollment’s graduate entered the work place one after employment status. At first it collected the data of all previous years university student primary employment rate, and has carried on the analysis based on 2003-2008 year university student employment survey questionnaire to the employment situation, and discovered the reasons for the difficult employment from many aspects. Then it has made the descriptive statistical analysis, finally used university graduate’s employment correlation and regression, by the union supply and demand analyzed the university student primary employment rate, the employment population and the inactive status carries on the predict that how the application correlation analysis to increase the employment to put forward the related proposal and the countermeasure. Keywords: University student, Employment, Correlation and regression, Forecast, Countermeasure 引言 对于2009年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持续多年的“就业寒流”丝毫没有回暖的迹象,《2009 年市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显示,市200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约为89.3%,较2007届(92.6%)有所下降。就业的市2008届本科毕业生中,有34%是在毕业后半年完成就业的。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的大学毕业生比2007年增长13%左右,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5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面向大学生的就业机会也超过了上届,但供求不匹配仍然是毕业生求职的最大障碍。 一、市历届大学生就业情况 (一)初次就业率 初次就业率是指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当年的6月底之前)已落实就业单位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客观全面反映情况,就业率按学校、分专业分别公布。计算方法是:(毕业生总人数-未就业人数)/毕业生总人数。 据了解,市2009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3.2%,下降2.7%;而初次就业率为只有65%左右。由此看来,大学生就业的难度不言而喻。 (二)2009大学生就业报告及其分析

2020年最新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20年最新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 流程: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布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结业后享受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费补助。 要求:培训人员应持本人的下岗证、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享受过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 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一).小额担保贷款 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二).“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 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 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 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 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 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 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76571828.html,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计划、劳动、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补偿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上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大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大学生村官工作职责

坝陵办事处国河村 大学生村官工作职责 大学生村官要始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村的各项决定,并自觉履行下列职责: 1、注重理论学习宣传,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农村建设有关法规、规范,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村的规章制度。 2、按时完成镇、工作片和村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处理突发事件、消除安全隐患,熟悉掌握村情民意,积极献言建策,为镇、工作片和村决策提供参考。 3、协助村组织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计划,配合村里落实好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本村引进投资项目、农村适用技术项目和新产品项目,提供市场、技术、信息服务,主动参加村内各项活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农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经常入户走访群众、每年走访每个农户一遍以上,“三老”人员、党员、村民代表等要多走访,摸清村里的基本情况和本村经济发展的优势、潜力、困难,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户户清楚、人人熟悉;挂钩联系示范户、困难户、重点户,每月进行1次以上的走访,给予力所能及时的帮助。 5、实行工作记实制度,每位大学生村官都要以写实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将每天所做的工作记录在《干部工作业绩记实考核手册》上,重点记录为实现个人承诺的工作目标所做的各项工作。党委每年进行

考核评价,工作片带培人每季度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村带培人每月进行核实。 6、实行定期思想工作汇报制度,采取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方式,每名大学生村官每季度至少向工作片和村带培人汇报一次,每年向镇党委书记汇报一次。主要是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和效果、工作中的创新思路以及自己的工作感受等情况。 7、实行创业承诺制度,每年年初,根据全村年度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大学生村官自身工作分工,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共同进行承诺。 8、“划片包干”服务远教工作制度。负责抓好自己包片远教站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收集和整理适合当地实际和群众迫切需要的有关节目内容和课件技术资料,相互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帮助村党支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教学辅导活动。 9、实行公开联系监督制度,将大学生村官的姓名、照片、分工、联系方式等,与其他村干部一起在村部适当位置进行张贴、公布,便于村民联系监督。 10、大学生村官要结合本村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大学生村官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并报镇党委。 11、要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分工及具体职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2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我们制定了《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习”、“就业见习”均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政府根据高校毕业生自身意愿,组织推荐其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就业见习基地,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

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双向选择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社保局统筹管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就业见习相关政策,指导开展就业见习活动; (二)建立就业见习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就业见习信息化建设,推行就业见习基地银行专户发放管理工作模式; (三)协调安排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审核监督资金申报情况。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就业见习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就业见习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 (二)受理就业见习基地备案申请,协助就业见习基地开设银行专户,开展就业见习基地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三)审查就业见习人员资格及见习情况,核查就业见习基地银行专户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及数据情况,受理和核查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报; (四)维护和运行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加强就业见习信息化建设,实行就业见习全过程网上申报、跟踪审核、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辖区内就业见习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就业见习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辖区内就业见习活动; (三)监督管理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渝府令[1999]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99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蒲海清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计划、劳动、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补偿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 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重庆市大学生消费情况调研报告

重庆师范大学2011级《形势与政策》 调研报告 重庆市大学城片区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 专业:电子信息与技术职教师资 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 2012年5月28日

重庆市大学生消费情况调研报告 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年级专业:2011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职教师资 组长:韦延玲 成员:崔照杰、李露路、杨小玙、何维雪、代鱼、廖鹏、杨小刚、王世昊、蔡绍均 调查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大学生旺盛的消费需求与超前的消费观念已成为了社会广为关注的事情。我们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于我们正确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着深刻的影响,也对以后我们更好的适应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了解大学生特殊的消费观念形成的原因,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理财能力,是我们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了解大学生的生活节奏、生活状态和消费状况,我们查阅了部分资料,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各界人士对于大学生消费问题的看法,并在重庆市大学城各高校进行了实地调查。为了让调查结果更全面,我们还在网上对重庆市其他各地的大学生代表采用了网上发放问卷抽样调查的方法收集结果。力求在调查问题的过程中也让我们的每个组员能够锻炼到自己。 对于大学生的消费观众说纷纭。“理财能力差”,“盲目攀比”,“追求时尚、名牌”,“月光”等等,已经成了大学生消费观的代名词。面对这些与大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我们选择了这次实地调查。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力求这次调查的具有普遍性。通过这次切实的调查,我们觉得对于我们更深的了解大学生的消费观提供了最有力的数据,也反应了当代大学生对消费问题的实际看法。在最后,我们组的成员根据调查问卷中以及网络上的各类资料,总结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以及我们的一点建议,这些收获使我这次的调研活动充满了意义。 调查目的:通过对重庆市大学城片区大学生消费问题的调查,收集各个学校大学生消费的数据,为引导大学生合理消费,健康消费,提高大学生的理财能力提供了依据。我们对重庆大学生消费情况的调查,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大学生合理消费。 调查流程: 1、调查时间:2012年5月17日—5月27日 2、调查原因:近年来,大学生的消费状况已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了体现当代大学生对自身消费问题的关注和关心以及为了让自己更加的了解实情。 3、调查方法: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网上问卷调查、访谈。 4、调查对象:大学城片区大学生。 5、调查人员分配及调查地点: 地点:大学城片区各大学 人员分配情况: 第一组:何维雪、王世昊——重庆大学、重庆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重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

重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 近日,市教委发布《重庆市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就2018年重庆市高校毕业生的生源情况、就业情况等进行了统计。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报告中各项数据的统计时间节点为2018年8月31日。参照我国三大经济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就业区域流向统计时,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西部其他省区、港澳台和国外。 我市有65所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女生比男生多2万余人。 报告中提到,2018年,我市有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的高等院校共计65所,其中本科院校25所(含独立学院6所),高职高专院校38所,科研机构1所,军队院校1所。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21.49万人,增幅约为3.57%,比2018届增加了约0.74万人。在此届毕业生中,男生约为9.69万人,女生约为11.80万人。其中,有83.29%西部地区(重庆市、四川省和西部其他省区),我市本地生源比例为63.59%。 统计显示,在专业选择上,工学毕业人数占研究生数的比例最大,达到30.95%;此外,法学、管理学和医学毕业人数占比均在10%以上。本科毕业生中,工学和管理学的毕业人数占比在20%以上;文学和艺术学占比能达到10%以上。我市专科毕业生专业占比较为平均,涵盖了除公安大类外的其他18个专业大类,其中财经、土建、电子信息和制造大类的毕业人数占比均在10%以上。

专科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2.64%,英语、会记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和土木工程是本科毕业生选择较多的5个专业。 据了解,该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9.65%,与2018届同比上升0.56%。从总体来看,男生就业率略高于女生0.31%,而女生的就业绝对人数比男生多出1.86余万人。在各类企业就业的毕业生高达73.83%,其中64.27%选择在非国有企业就业。从行业分布来看,建筑、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教育、制造和批发(零售)业是热门选择。 显而易见,选择在西部地区(重庆市、四川省和西部其他省区)就业的人数是大头,占到毕业生总数的79.81%,其中有64.90%在重庆。 具体来看,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为82.91%,本科毕业生为88.03%,而专科毕业生高达92.64%。 与2018届相比,三者就业率均有上升。 研究生的男生就业率高于女生8.27%,但女生的就业绝对人数比男生多274人。其中,管理学和工学就业情况位居前茅,就业率分别为94.86%和93.75%。 此外,在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中,“各类企业”占比最高,分别为51.18%和68.72%。本科毕业生主要在教育、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制造和建筑业等行业就业。

重庆市农转非补偿标准

重庆市农转非补偿标准 潼南县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 潼南政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76571828.html,2010年10月29日发布单位:县户藉改革办公室 一、农村居民申请转为城镇居民的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转为城镇居民:(一)凡购买有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转为城镇居民;(二)务工经商三年以上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转为城镇居民;(三)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转为城镇居民;(四)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成年子女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可转为城镇居民;(五)重庆市范围内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六)农村籍五保对象,可转为城镇居民;(七)已退役的农村籍义务兵可以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农村籍现役士兵在退役时可以转为城镇居民;(八)县城区以外的其他乡镇(街)农村居民可自愿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二、农村居民转户为城镇居民的待遇 按照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和充分考虑城镇承受能力的原则,针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社保、教育、住房、就业、医疗“五件衣服”,为农民转户进城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概括起来就是“335”,即:3年过渡、3项保留和5项纳入,确保转户居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一)关于3年过渡 对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处置,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在3年过渡期内,转户居民享有自由选择权,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即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过渡期结束后,可继续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总之,转户不以退地为前提。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地的,分两个部分补偿。 1、退出承包地的补偿 承包地退出补偿标准:田500元/年亩、土400元/年亩,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剩余年限进行一次性补偿。地类和面积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后,按新确认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进行找补。 2、退出宅基地的补偿 一是房屋补偿:钢砼结构270-3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210-270元/平方米,土墙结构105-15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15-90元/平方米。 二是(构)筑物补偿:(构)筑物补偿费按照本次退出房屋补偿费总额的10%包干补偿。 三是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县城规划区为14000元/亩(20.99元/平方米),乡镇规划区为13000元/亩(19.49元/平方米),其他区域12000元/亩(17.99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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