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政治: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八年级政治: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八年级政治: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初中政治新课程标准教材

政治教案( 2019 — 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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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案 / 初中政治 / 八年级政治教案

编订:XX文讯教育机构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教材简介:本教材主要用途为通过指导思想,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了解社会,树立正确得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本教学设计资料适用于初中八年级政治科目, 学习后学生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本内容是按照教材的内容进行的编写,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进行教学使用。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教案示例(人教版)

作者:刘海

导入新课

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具体说就是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得每个劳动者都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都处在了主人翁的地位。在我国,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标签,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内容,它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是通过现实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体现出来的。下面我们就来学习本课第二节的内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讲授新课

第二节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板书)

一、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板书)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板书)

(1)什么是劳动者的权利(板书)

劳动者的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教师在帮助学生认识和掌握劳动者的权利这一概念时注意以下三点。)第一,劳动者行使的权利和享受的利益是由我国劳动法规定的。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本框题第1自然段的内容,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我国的劳动法是哪一年颁布的?它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着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我国的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是一部全面规定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保障各行各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长期缺乏基本法的落后状态从此结束,并开始逐步走向完整的劳动法体系的新局面。第三,劳动者的权利包括劳动者依照劳动法行使的权力和依照劳动法享受的利益这两个方面。这里的“行使的权力”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支配的力量,也就是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获得的各种有利因素。第三“权利”两字,一方面是指劳动者依法“行使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是指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利益”,它是与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相对应的。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本框题的第2自然段的内容,思考并回答:在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主要权利?什么权利是公民享有的各英权利的基础?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的权利(板书)

这是劳动者依照劳动法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就业即劳动就业,是指一个人能够得到职业和参加工作。职业是一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由于人们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和所学专业知识的不同,因而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人以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保证公民享有的劳动权利能够得以实现,宪法又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国家还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以提高他们的劳动就业能力。目前,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出现了大量下岗人员。为了重新安排下岗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再冰业,国家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实施再就业工程,以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真正得以实现。自1996年以来,全国共组织500多万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工程,其中有300多万人接受了就业指导,74万人参加了转业培训,339万人享受失业救济,并且使245万人实现了再就业。目前,各级政府正在积极探索解决再就业的新措施,以保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尽快就业。

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板书)

请同学们回忆并简述高一政治课第二课所讲的关于我国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的具体内容,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在我国,

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在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它是通过一定的劳动报酬的形式来实现的。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中普遍实行工资制,另外还有奖金和津贴等。在农村普遍实行的分配形式是联产计酬,即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在完成上缴国家和集体的任务后,剩下的(大部分)全归自己。除以上按劳分配外,还存在其他分配方式,如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按资金分配(私营企业的收入、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经营风险收入、按资本和劳动力价值分配。现阶段,这些分配方式是合法的,是由我国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这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形式,充分说明了我国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加班应取得的劳动报酬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处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体的,支村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这同样说明我国劳动者有取得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板书)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女工在生育期间

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为了使以上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能得以充分实现,国家还提供了种种物质保证。如增设疗养院、休养所、公共文化设施、游乐场所、旅游景点等。

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板书)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声音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法还规定: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军事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还法规定。对经期、孕期的女工,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组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人公上劳动法的各项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确实赋予每个劳动者,“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为了使这项权利在劳动的过程中真正得以实现,还必须注意两点:其一,作为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劳动纪律(如我们在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矿山井下等劳动现场经常看到的“生产操作规程”、“安全顺知”等);其二,作为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不能声音指挥和冒险作用,还要落实对未成年工和经期、孕期女工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劳动者享爱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板书)

职业技能是指劳动者能够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这种能力是经过专业学习、职业培训,并在实践中努力锻炼而获得的。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全面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素质,劳动法明确规定: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这就为职业技能培指明了方向,也为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开通了发展成才的道路。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有27个省、22个部季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设的有鉴定所、站已达到了2000多个。每年鉴定的劳动者人数达100万以上。这充分说明劳动者享有的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得到了实现。

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板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如宪法、劳动法)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社会福利是指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全休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公共福利,如城市中的道路、公园、交通等福利设施和服务活动。二是对国家职工的福利,如各种福利补贴。三是对孤、老、残、幼等社会困难成员的特殊福利。以上劳动者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权利是有法律保障的。我国劳动法第九章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有专门的论述和规定。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在年老、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

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人的生活。

第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板书)

我国劳动法第十章的内容是“劳动争议”。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都被纳入了法制管理和保护体系中,使劳动者在尽职尽责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其各项权益都得到了切实的维护。此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犯,就要理直气壮,据理力争,依法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把损失找回来。在这里,劳动者行使的就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八、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板书)

如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代表有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劳动者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在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以上,我们从八个方面分析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在这些权利中什么权利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呢?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劳动权,即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并按照工作质量和数量取得报酬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因为,如果公民的劳动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任何意义。

下面,再请同学们思考一个问题: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各英基本权利的意义是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题,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智慧,使他们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

二、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主要义务(板书)

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请同学们看教材本框题第3自然段,思考并回答:什么是劳动者的义务?它包括哪几个方面?(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什么是劳动者的义务(板书)

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第一,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第二,劳动者必须提高职业技能。第三,劳动者必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第四,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第五,劳动者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劳动者的这些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是受法律制约的。当劳动者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时,必须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主要义务(板书)

以上我们讲了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五个方面,其中提高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

是劳动者应该履行的重要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本框题的第6自然段和本框题的第7、第8自然段,思考并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什么是职业技能?劳动者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对于国家和劳动者个人有什么重要意义?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所谓职业技能是指劳动者能够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一个人经过专业学习、职业培训和实践锻炼而获得的。劳动者努力提高职业技能的意义是什么呢?首先,从国家的角度讲,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水平。

因为:1)劳动者整体素质中的主要构成部分是技术素质,即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劳动者职业技能越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也越高。

2)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是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的手段,这种职业技能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产品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着社会劳动生产水平。因此,在某种情程度上我们可以这样说,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能够代表着这个国家的技术实力甚至是生产水平。正因为如此,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如美国投入巨资用于职工的技术培训;原联邦德国反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作为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日本则把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喻

为“技术立国”的基石。其次,从劳动者个人角度讲,劳动者职业技能的提高,是劳动者迎接21世纪挑战的需要。因为,21世纪的职业主体是技术性工作,每个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其技术含量都是很高的。这就要求劳动者要努力成为受教育程度更高、适应新技术能力更强、具有计算机应用和跨国语言沟通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才。现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已集中反映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上,而我国由于劳动力总体素质不高,在竞争中已处于劣势,导致了很多劳动者由于本人能力低和素质差,而不能人合相应的职业,从而最终影响着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为此,我们每人个劳动者都应该意识到提高职业技能的重要性,都应具有提高职业技能的紧迫感,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和技术素质,为我国的经济腾飞做必要的知识储备。

遵守职业道德也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本框题第10至第12自然段和第14至第15自然段,思考并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什么是职业道德?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企业经营者要具有职业道德,从事任何职业的劳动者也都要遵守职业道德那么,什么是职业道德呢?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劳动中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特定的职业不但要求人们必须具有特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必须具朋特定的品质。如做安的要有“官德”,党政干部职业道德的基本行为准则应该是:恪尽职守、

公正廉洁、忠实积极、不谋私利、为人民服务;行医的要有“医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行为准则应该是:不分对象、服务病人、精心医治、救死扶伤;经商的要有“商德”,商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行为准则应该是“服务热情、百问不厌、买卖公平、货真价实;执教的要有“师德”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和为准则应该是依法办事、刚正不阿、清正谦明、勇于献身。总之,在现实社会中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失都在从事一定的职业,所以都要遵守与本行业和本网位的社会地位、功能、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这就是职业道德。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由于从业人员的范围广、层次多,所以职业道德具有相当的广泛性。在长期的职业活动的实践中,每一行业都逐步形成了关于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并以此来约束和规范本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以树立良好地职业形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可见,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的特点。那么,全社会所有的行业都应当遵守的公共性的职业道德准则是什么呢?请同学们看书回答这一问题。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这五句话是全社会所有行业都应当遵守的公共性的职业道德准则。

爱岗敬业是要求人们树立职业责任感。我国素有“敬业”、“乐业”之说,敬业就是职守,乐就是热爱职业。敬业是弘扬职业道德的前提和核心,只有敬业才能爱岗,才能中心于

职守,乐于奉献。有这样一个例子:我国古时候的老中医,在递子满师时,要送两件礼物──一把雨伞和一盏灯笼给弟子,意在教育弟子看病要风雨无阴,昼夜不分。这是我国古代职业人员爱岗敬业的一个典型事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各行各业也都有爱岗敬业的标兵,如上海的水暖工徐虎;北京公共汽车售票员李素丽等。

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是各行各业都应做到的基本要求。因为每一种职业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都掌握着一定的社会权利,都有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需要强调诚实守信。只有做到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才能更好地发挥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岗位的社会功能。

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也就是指为人民服务。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灵魂,应当成为每一个从业者的座右铭。奉献社会,是职业首要的最高要求,也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所以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奉献精神。

同学们,以上我们分别讲述了什么是职业道德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请大家把这两部分的主要内容填入下面的表格中。

定义行业特点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特定劳动中在行为规范和准则

(示范)官德党政干部各级各类

国家机关恪尽职守、公正廉洁、忠实积极、不谋私利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

下面再请同学们思考一个问题:提倡遵守职业道德对劳动者个人和国家有什么重要意义?可以结合教材内容来回答。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首先,提倡遵守职业道德,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需要。人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等。在人的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起着主导作用和支配作用。它好比人的灵魂,是人一切活动的证实,决定着人们行动的目的和方向。如果一个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就业后他的这种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就会迁移到职业活动中来,从成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就会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从而对社会做出贡献。总之,提倡遵守道德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讲,其重要意义就在于:

1)促进劳动者形成对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激励劳动者钻研本职工作的业务和技术;

3)约束劳动者服从本职工作的领导和秩序;

4)鼓舞劳动者群体团结协作和争取集体荣誉。(讲此问题时,教师可结合本省市和本地区的先进人物及劳动模范的事迹来分析。)其次,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讲,遵守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

为什么这么说呢?请同学们结合高一经济常识的第二课第二节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来回答。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发展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有得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它必然会反映到职业道德上来。比如,商业中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现象经常发生;文化生活中的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东西屡禁不止;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等。这些问题势必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同学们,今天这节谭我们花较多时间讲述了两个大问题,即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履行的义务。那么,权利和义务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请同学们结合教材本框题第3段和本框题最后一个自然段来回答。(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板书)

(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板书)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表现在: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两者是统一的。

作为权利,宪法规定“画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充分享有就业机会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作为义务,宪法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要求每一个劳动者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倡导义务劳动,表彰开支模范。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统一呢?关键就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也就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者是主人翁这一关键点上得到了统一。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即应该享有权利和应履行义务。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板书)

以上我们所讲的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这里所说的“保障”不能完全等同于保护。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即劳动者的权利要受法律保护,同时,劳动者的义务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法律既有保护的作用,也有制约的作用。只有从这两层含义上来理解,其包含的意义才是完整的,也就是说,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受到某种损害时,劳动者可以据理力争,将损失补回来,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义务没有履行时,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制裁。

巩固新课

(教师对本节课所讲的内容进行归纳小结,并请学生思考和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什么是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为什么中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才得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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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总结归纳

最新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册 知识要点归纳汇总 第一课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范围及地位(P4) 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注意,不属于人民的但属于中国公民有: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分裂国家的人③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地位: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都平等的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3.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权利有保障,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4.人民和公民区别?(P6) ①含义不同: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 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中国公民:★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②范围不同(联系):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 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5.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获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高中政治必修2优质教案23:1.2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教学设计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重难点“精讲”』 一、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二、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表现: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知识拓展:正确理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这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而非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领导人,也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 B.法律资格:年满十八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②政治自由: 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知识拓展:全面理解公民的政治自由: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地位: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如何行使: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政治权利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③监督权: A.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B.含义: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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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八年级初二政治教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 治《公民权利》知识点梳理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民权利》知识点梳理 第三课公民权利 (一)公民基本权利 1.依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政治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含义: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重要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3.政治自由 (1)包括: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重要性: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4.监督权 (1)含义/内容:①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 (1)重要形式: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2)重要方式/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最主要途径: 依法有序地参与选举。 6.人身自由 (1)含义: 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地位: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3)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①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4)人格尊严权包括: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5)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6)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实习学校民大附中年/班级高一(10 )实习科目政治 教学内容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课时安排 1 教学目标 1、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2、理解参与政治生活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1、公民享有的权利 2、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3、参与政治生活,遵循的基本准则 教学难点1、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2、参与政治生活,遵循的基本准则 3、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4、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课型实习课 教具/学具多媒体课件 教学方法讲授法、课件演示法 教学过程/ 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及师生活动 5分钟一、导入新课 生活中我们同学们时刻都在享受权利也同时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我们同学现在在教室里学习这是我们享受的权利,而我们在课间擦黑板,保持班级干净整洁就是我们履行的义务。那么,在社会上我们也会看到一些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另一些人再履行自己的义务。下面同学们就一同和老师走进今天“政治权利与义务”的学习中,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够让大家对自己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有一个更为清晰系统的把握。

30分钟二、讲授新课 (一)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老师:观察我们身边的人与事,看看他们在行使什么权利,履行什么义务学生:选举权,监督权,集会游行权 老师:从几张简单的照片中我们就能轻而易举的看出我们行使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我们,如果想当一个合格的主人,就必须清楚的知道自己到底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所以我们一起来进入政治权利与义务的学习,了解一下我们享有的权利以及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我们全部的政治生活都是以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3 、内容: 公民的政治权利 ⑴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含义: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意义: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判断:下面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有 (1)杰克(美国人)的选举 (2)16周岁的小王的选举 (3)镇长的选举 (4)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5)班干部、三好学生的选举 在我国即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重要标志的是() A 生存权与劳动权 B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C 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 D 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2)政治自由 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民的基本权利》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集体备课

一、导入新课 师生互动: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刘斐,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大家想不想和她做朋友?别急,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小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她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中毕业的暑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1000元收入。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 问题:请说说刘斐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提示: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获得劳动收入权、选举权。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针对刘斐趁假期回乡参加选举一事。 1.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监督权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及图片)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归纳总结: 政治权利和自由条件意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年满十八周岁是公民的一项基本

部编版八年级下道德与法治3.1《公民的基本权利》知识点梳理

人教版八下道德与法治第三课公民权利 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知识点梳理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政治自由的内容: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7、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意义: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8、监督权的意义: 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网上评议政府的意义: (1)网上评议政府,有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2)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10、网上评议政府的内容: (1)工作业绩 (2)工作效率

(3)执行力建设 11、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12、人身自由的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3、人身自由的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4、人身自由的地位、作用: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5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1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依据:

2019春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和义务测试卷6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和义务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1.下列关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都享有这项权利 B.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C.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才享有这项权利 D.信仰宗教的人不享有这一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个人信息禁止非法买卖”“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它保障了公民的( ) A.隐私权财产权 B.隐私权物质帮助权 C.姓名权物质帮助权 D.姓名权财产权 3.对右面漫画中商场保安和顾客的说法,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保安的说法是正确的,他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B.保安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样做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C.顾客的说法是错误的,她没有依法维护自己的荣誉权 D.顾客的说法是正确的,这样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的是( ) A.科学研究 B.言论自由 C.文学艺术创作 D.从事其他文化活动 5.2017年3月1日,盐城大丰区一男子在家中使用电脑、手机编造“大丰出现诺如病毒”的信息,并大肆传播,引起社会和学生家长的恐慌。经证实,此信息为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传唤,他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材料启示我们青少年( ) A.行使权利时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B.应珍惜和正确行使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C.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D.要远离网络,克服好奇心 6.未核实信息的真实性,王某便通过网络转发“市民抵制安装煤改气设备”的言论,对煤改气推进工作造成很大影响。该地公安分局通过官微发布信息:市民王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这一案例说明,公民在行使权利时( )

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2公民的政治生活教学设计

高中政治《公民的政治生活》教案1 新人教版必修2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2)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义务的内容。 2、能力目标: (1)引导学生掌握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的内容,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 (2)引导学生处理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的权利观、义务观,能够运用理论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难点 (1)重点: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2)难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教学工具:传统教学工具(黑板、粉笔) 3、教法:复习导入法、事例讲述、设问法以及讲授法。 三、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复习导入: 在前边《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节中,我们重点学习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国家的含义、性质、根本属性以及我国的国家性质与本质。 第二,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第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内涵 现在我们着重来回忆一下第二个方面的相关内容,至于第一个方面的内容和第三个方面的内容大家课后去复习,现在老师来提问个问题: 我国的人民民主是如何表现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的? 教师总结: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等。其二,民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通过以上问题的复习呢,我们对我国的人民民主有了更深的记忆

2019春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与义务检测题

2019春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二单元理 解权利与义务检测题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与义务 [时间:60分钟分值: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1.我国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权利,涉及经济、政治、化等各个领域。下面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有( ) ①政治权利和自由 ②依法服兵役 ③社会经济权利 ④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A.②③④B.①③④.①②③D.①②④ 2.下列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的有( ) ①游行、集会权②隐私权③公平交易权④受教育权⑤肖像权⑥言论自由 ⑦选举权⑧人格尊严权⑨批评建议权⑩人身自由 A.③⑥⑧⑩B.③⑤⑦⑩ .①⑥⑦⑨D.②④⑧⑨ 3.在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

利是( ) A.人身自由权 B.批评建议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公平交易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规定,“个人信息禁 止非法买卖”“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它保障了公民的( ) A.隐私权私有财产权 B.隐私权劳动权 .姓名权劳动权 D.姓名权私有财产权 5.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报道,某山村在选 举大会上,村民赵某承诺,如果自己当选村委会主任,则按 人头向村民每人发放现金1800元。选举结束,赵某如愿当选。当日,赵某共向村民发放现金190余万元。经群众举报, 赵某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赵某的行为( ) A.是正当竞争 B.是公民行使合法权利的表现 .损害了国家、社会、集体、他人的利益,应受到法律 的制裁 D.是在行使选举的权利中开展的政党的竞选活动 6.近年,广场舞被越越多的大爷大妈们所喜爱。在阳

光明媚的日子里,小区广场上随处可见大爷大妈们在“高音炮”震耳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也给小区的一些住户带了烦恼。之所以称为“高音炮”,是告诫我们( ) ①公民可以随心所欲在广场跳舞,他人无权干涉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③公民在行使权利时想怎样就怎样 ④公民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A.①②B.②③.②④D.①③ 7.新修订的《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应引导、帮助经营者建立方便快捷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其余消费者采用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争议。因为协商这种维护权益的方式( ) ①快速、简便 ②在当事人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进行 ③当事人直接对话 ④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 A.①②④B.①③④.①②③D.②③④ 8.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是说,公民在依法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恪守法律义务。下列属于法律义务的有( ) ①宗教信仰自由

1.2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1.2政治权利与义务教案 一、教学内容和解析 内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原则,法律与自由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解析:高考以主观题的形式出题 二、教学目标和解析 1、目标:识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原则。理解: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明确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初步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2、解析:教学重点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的关系 三、教学问题诊断分析 本节内容在学习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3、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的关系时可能有问题 四、教学支持条件多媒体 五、教学过程设计 (一)教学基本流程 复习上一节课的知识 (二)教学过程 问题导入: 问题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其特点是什么?我国的民主有什么特点? 问题2 仔细阅读8页的图片和文字说明,他们反映了我国的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履行哪些政治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①通过学生论坛,讨论:①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资格;②选举权与选举班长之间的区别 ②通过学生简单的讨论,由教师得出结论,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就是选举权; 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就是被选举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③引导学生讨论“假如你有选举权,你会选举出什么样的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来代表你行使国家权利?为什么?”(学生讨论) 教师总结,由此可见,如果你没有认真行使选举权,就意味着你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保障,国家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如果你认真行使了选举权,就意味着你的权利和国家的利益都得

1.2政治权利和义务教案

1.2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识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运用实例说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二)能力目标 从具体材料入手,逐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现象到本质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教学重点 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涉及的概念、原理较多,知识容量较大,学生理解起来有比较大的难度,建议用2课时时间学习。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展示一系列图片,指导学生分析哪些是权利哪些是义务?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

八年级政治权利与义务

课题:《权利与义务》 ----三门峡市卢氏县徐家湾乡初级中学史康 美 一、课标要求: 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二、知识归纳: 三、考点透视: 1、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 自己的义务。

(1)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依法行使权利、依法享有权利、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4)自觉履行义务必须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2、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要依法维护。 (3)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八年级政治教案-八年级政治下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导学案

八年级政治下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导学案二课时 一、教学目标: 知识和能力: 1、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如何才能依法享有权利,如何才能依法行使权利,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3、能够以具体的行动维护权利、担负责任、履行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感受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懂得珍惜、享受、捍卫自身权利,体会公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对他人的权利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在别人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提供帮助的意愿。 2、增强履行法定义务是自觉性,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有依法维权的强烈愿望和勇气,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之以恒的耐性。 3、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增强“做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愿望和信心。 二、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难点: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三、教学方法: 情境研讨与讲授结合 四、课时安排:二课时五、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导入: 某校女生徐某、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词拒绝。工作人员将她们非法扣留达一个多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 运用法律知识回答: (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名誉权 (2)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人民法院会不会受理,并简述理由? (1)你从这一案例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启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 2、活动:情境认知――权利义务找一找

部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1 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公民权利 第1课时公民基本权利 1教学分析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化名)。刘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她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中毕业的暑假她参加勤工俭学,获得1000元收入。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 问题:请说说材料中体现了刘斐享有的哪些权利。 提示: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劳动权、选举权。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活动一:小云家的一天 设计意图:通过描述小云一家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一天的生活情境,引导学生思考其中体现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初步认知这些权利,体会这些权利对于一家人幸福生活的意义,帮助学生从具体生活中了解权利的广泛性,感受公民基本权利的价值。 1.指导学生在阅读材料基础上对人物具体行为所体现的权利进行自主思考,加深对公民权利的理解。 2.学生在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将自己的答案在全班分享,提出认知疑惑,展示思维过程,开展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对话与交流。 3.教师适时对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提炼,特别是要注意引导学生从具体行为中加以提升,准确概括和表述基本权利名称,了解其具体内容。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二: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提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监督权 活动三: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认知公民监督权,知晓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和方式,理解监督权的积极意义,学会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同时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1.阅读教材“探究与分享”栏目。 2.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行使监督权。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权力的使用,公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采用哪些方式进行监督?这些监督有什么积极意义? 归纳总结: 活动四:维护英烈尊严,让法律挺身而出 2016年8月15日,“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迎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洪某受到应有的惩戒。同年9月20日,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某、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胜诉,二被告被判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新整理八年级初二政治权利与义务.docx

最新整理八年级初二政治教案权利与义务课题:《权利与义务》 一、课标要求: 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二、知识归纳: 权利义务 三、考点透视: 1、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1)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依法行使权利、依法享有权利、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4)自觉履行义务必须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2、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

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要依法维护。 (3)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我国义务教育具有三个基本性质: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4)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生命权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对于中学生来说,重在预防,免受伤害;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一旦受到伤害,要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4、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教学设计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教学设计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明确我国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深刻理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根据现实生活中政治权利的享有情况和履行情况,举例说明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全面把握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2.过程与方法 在权利与义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关系的分析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通过收集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亲身参与政治生活的事例,培养学生关心社会事务和国家大事的意识,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激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自身参与政治生活的素养、自觉投身于政治生活之中。教学重点:公民依法行使的政治权利和依法履行的政治义务的内容 教学难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法律和自由的关系 学情分析:公民的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准的,本框内容在全书中具有重要意义。学生学好这部分内容可为以后内容的学习奠定知识基础。但本框内容多,理解上有一定难度,虽然高中学生自主意识增强,但平时课业负担重,主动关注这类问题较少,需要提前布置学生课前预习并注意结合生活热点及自身实际理解课文内容。 教学手段:课件

教学流程:分为课前、课中和课后三大阶段 课前阶段: 一、预习(独立完成) (一)完成《高考调研》知识梳理 (二)完成本节知识的知识结构图 二、搜集资料(小组合作,全班分为7个小组) 1、1---3小组搜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材料,典型案例。(正面和反面的皆可以) 2、4----7小组搜集公民的政治义务的材料,典型案例。(正面和反面的皆可以) 三、知识判断(自我检测学习成果) 1、权利和义务是可以放弃的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其主体使全体公民 3、选举权就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 4、享受权利才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 5、公民应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 6、国家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工具 7、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人民民主具有全民性 8、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9、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10、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坚持对敌人实行专政 1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是国家的主人 12、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全民性

高中政治必修2优质教案25:1.2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教学设计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目标』 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说明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难点』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方法』 情景讨论法、小组探究法、分析讲授法、活动启发法。 『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讲授新课: 一、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二、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 (2)在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内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法律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公民符合哪些条件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含义: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公民依法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C、在政治权利和自由中的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提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包括这样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

举人民代表;第二,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第三,公民可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和标志,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②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对公民来说有什么意义?(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③监督权 A、监督权的主体和对象分别是谁?(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权利。) 材料:某医生在报名参加北京地区医师资格考试时,认为由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封网过早导致错过报名贻误了考试,遂向卫生部申请行政复议却被驳回。为此,该医生将卫生部告上了法庭。 这位医生行使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的哪些方面?(向卫生部申请行政复议行使了申诉权;将卫生部告上了法庭行使了控告权。) B、监督方式: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 2、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1)公民的义务是法定的、庄严的、不容推卸的。公民的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 (2)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019-2020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提纲新人教版

2019-2020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提纲新 人教版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我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政治自由 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5.监督权 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6.公民的举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公民在行使监督权力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①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 ②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必要时出示相关证据, ③不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④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 7.人身自由 ①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②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③地位/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的生活 8.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9.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10.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教学设计 第二节政治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二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内容,是第一框人民民主专政的延伸,是人民拥有民主真实性的重要体现,此外,也是同学们以后参与政治生活须知的基础性知识,因而显得非常重要 二、学情分析 我们的学生在全市属于中下水平,学生的学习习惯不太好,注意力不集中,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所以学习时需要从学生身边案例入手,举例要生动具体贴切,要多开展一些活动,引导学生分析事例,培养他们勤思考、深分析的好习惯。 三、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 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理解法律而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把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能力目标:联合实际,结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其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联系实际,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说明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培养学生的权利观、义务观,能够运用理论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如“特权”、“拖权”等。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引导学生处理好公民的 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促进学生进一步了解身边的政治生活,做到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难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五、教学工具:传统教学工具和多媒体课件。 六、教学方法:复习导入法、情景设置、设问法、讲授法等 七、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提问:什么是国家? 讲授新课 (学生活动)思考:结合图片和文字说明,生活中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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