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员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

协管员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
协管员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联络员

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基层政府、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是指: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任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通过考核,取得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简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聘任证”的管理人员。

本暂行办法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是指:在特种设备数量集中区域的社区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同)任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或在特种设备数量集中的使用单位任职,负责特种设备管理,通过考核,取得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聘任证”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条件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任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同意,并经市级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聘任证”。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社区组织任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或在企业任职、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3、经所在社区组织或所在企业推荐同意,并经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证书”。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职责:

1、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当地政府部署或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3、按照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报告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第六条社区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职责:

1、在社区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或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负责对管理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2、按照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报告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第七条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职责:

1、在所在企业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特种设

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

3、按照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报告本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第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应当享有下列权利:

1、对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2、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停止作业和建议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严格保守企业、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3、发现特种设备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四章培训考核

第十条培训

1、安全监察协管员培训工作由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进行,也可委托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监察联络员培训工作由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同实施。

2、培训内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察联络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教学大纲》进行(见附件1)。

3、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不得收费。

4、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组织师资,培训教学中应聘请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讲授。

第十一条考核审批发证

1、推荐:经本人同意,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社区组织、企业填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申报登记表”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统一向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荐。

2、审查:申报登记表经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审查并进行考核。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如仍不合格,则应重新参加培训、考核。

4、发证:经审查、考核合格者,由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聘任证”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聘任证”(样式见附件3)。

第五章管理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由所在社区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聘任证”在持证者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聘任证”,在持证者所任职的社区组织管辖范围或所任职的企业内有效。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聘任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聘任证”有效期4年,有效期满后,发证机

关应进行复审考核,重点考核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知识和任职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成绩,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变动工作,到新单位仍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应在到任30天内,持原发证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档案卡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档案卡(见附件4)到调入地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证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聘任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聘任证”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取销其聘任证或宣布聘任证作废: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超越权限乱作为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违法乱纪。

第十八条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的新知识再培训讲座,再培训的内容是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包括:

1、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特种设备安全的新技术、新知识;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

4、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九条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协管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管理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的人员报酬由其所任职单位负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适当的补贴。

第二十一条各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附件: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察联络员培训教学大纲。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申报登记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申报登记表。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证(样式)。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档案卡。

精品最新-最新年城管协管员笔试题目和答案

2017-2018年城管协管员笔试题目和答案 回答面试题目对于城管求职者的面试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最新的城管面试题目与参考答案,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最新的城管面试题目与参考答案(一)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尊敬的各位考官:下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参加这次面试。 母校是211重点大学,我对法律很感兴趣,在老师的辛勤指导和同学们的热心帮助下,大学四年的综合测评和学业平均成绩名列第一,2014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为了活学法律我去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实践过,大学毕业后主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我学到了法律经验,提高了与人交往

的能力。这些都有利于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在大学时二次参加“体验城管工作,做一名协管员”活动,亲身体会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对城市管理工作产生了浓厚兴趣,激起了我进城管局工作的欲望。我希望能做一名优秀的城管局执法队员,为城市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 最新的城管面试题目与参考答案(二)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不是很好,你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首先,由于我国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尤其对于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因此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就难免有不严格执法执人情法的可能从而影响到城管部门的公正形象。因此需要相关立法部门对城管执法的执法过程监督和提供执法的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细化立法。 其次,不排除部分执法者自身素质低下执法时对百姓态度恶劣行为粗暴从而影响到城管执法者在百姓心中的地位。 解决方法:第一,城管执法部门对自身严格管理,加强道德业务方面的培训教育,第2,适当引进更高素质的城管执法人员,比如适量招进大学生来充实执法队伍,同时尽量减少由社会人员组成的协管队伍,加强对协管队伍的管理。 再次,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大量失地农民下岗工人等低技能劳动人口的涌入,使他们的生存压力加大生存机会减少创业成本加大因此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等现象这就需要城市管理者发挥自己的智慧在适当时间适当地点允许这

协管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管理制度 一、协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对发生在值勤区域内的弄事安件、治安案件和各种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3、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4、熟悉并定期检查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及水、电的情况,按公司规定做好开、关照明灯的工作。 5、监督整改火险隐患,杜绝违章作业,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6、负责来往人员进出车辆的检查及停放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及上级领导汇报。 7、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其它职责。 二、协管员员工作纪律 1、讲文明礼貌、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被抓获的任何罪犯或犯罪嫌疑

2、当班协管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制定的制服、佩带工作证,并保持整齐、 干净。 3、当班保安严禁喝酒、吃零食、抽烟、打瞌睡、看书看报、串岗脱岗、 闲聊、嬉戏和干与工作无关等玩忽职守的事。 4、当班保安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如有事情无法上班,应提前向 领导提出请假申请。 5、未经班长同意不得私自调班、换岗。 6、必须做好交接班的登记手续,因交接不清楚而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 人责任,凡需要交给下一班的通信设备、值班物品、监控设备等,交接班时务必检查清楚是否良好。 7、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动用。 8、服人领导、听从指挥、严禁暴行犯上。 9、严禁参与社会不良活动和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及声誉的行为。 10、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业主办公区域或动用物品。 11、严禁弄虚作假,搬弄是非的行为。 12、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依法按章办事,保守公司机密。 13、公司安排之紧急调派工作任务,所有协管员均需无条件服从,不得拖 延与违抗。 14、严将协管员制服、工作证、值班物品借给他人使用,协管值班物品为 协管员专门配备,只允许责任人在值班时使用,严禁在非值班时使用,违者(扣当月全部工资并开除,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协管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友爱、树立高尚品德,同心协力做好保卫工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

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县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350元。 (二)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每周轮休一天。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第十一条县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聘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

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

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提要:行车道畅通,无停留车辆。指挥车辆在车辆停放线内有序停放,及时清除场外乱摆的摊贩。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污染物的车辆进入我物业经营范围。 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 门岗的任务:(发现处理问题按附件中的各种工作程序处理) 礼仪服务(向公司领导及租户、顾客行举手礼或注目礼); 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 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询问登记; 制止身份不明人员和衣冠不整者进入公司及商场; 严禁有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或商场; 遇有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公司或商场,即与公司核实,并作登记; 为商户、顾客提供便利性服务。 巡逻岗的任务:(发现处理问题按附件中的各种工作程序处理) 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对警戒区域内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安全检查防范; 协调商户与顾客之间的矛盾,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领导; 对市场内装修户的安全检查,发现违规要及时处理上报; 防范和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检查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发现有遗失、损坏、报废或被挪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 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商场管理制度行为。 协管员的各项工作要求: 形象: (1)、执勤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制服,做到鞋帽服装整齐干净(执勤时只能穿黑色皮鞋,夜班可穿运动鞋,不得穿拖鞋)。服装下摆要塞进裤子,袖子、裤腿不得挽起,帽子、领带、肩章要端正。内外衣口袋不得放过多的东西,影响美观。不得便装制服混穿着值班。 (2)、不戴眼镜,不得戴项链、戒指或耳钉之类的饰品。皮肤外露部分不得有文身或刺青。不留长胡须。不得留长发,头发不超过耳朵。不留长指甲,其长度不超过2毫米。 (3)、执勤时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坐要腰板挺直,双手放在腿上或桌子上,不得趴靠,不翘二郎腿;站要按立

城管员考核工作方案

城管员考核工作方案 篇一: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管理,加快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城管协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和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根据绵阳市城市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城市管理协管员为重点考核对象,机关干部和联合执法中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考核原则 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绵阳市城市管理局和本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以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上岗出勤情况、城市管理工作以及市容市貌和投诉处理情况为重点,以强化执行能力、构建“和谐城管”为目标,全方位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地进行督查。每周检查不少于3次,每月检查不少于12

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每月按扣分情况核算各中队绩效奖;每季度对各中队计算分数排名。 四、考核罚则 根据督查考核对象违纪违规情况,按照考核办法以及扣分细则扣除相应分值,并实施以下处罚: 1.警告。当队员首次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时,态度诚恳,能主动配合督查工作,可当场予以纠正,实施口头警告,视情况处罚; 2.诫勉谈话。当队员再次发生违纪行为,当月扣折合分值超过5分的,由办公室(局)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中队单月扣折合分值超过15分,对中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者须先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再作进一步处理; 3.待岗学习。当队员不听从训诫教育,多次被诫勉谈话,发生违纪情节较重或单人每月扣折合分值超过10分的,将对其进行为期3天的待岗学习。一年内待岗学习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督查考核程序 1.按照办公室(局)工作安排,制定督查考核计划; 2.根据工作重点,合理安排督查考核时间、内容、方式,灵活机动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3.在督查过程中,被督查对象应主动配合;

城市协管员管理办法

城市协管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城市协管员由白塔、清溪、龙门、小龙、青莲、都京、青松街道办事处等工作所在的部门进行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二条高坪区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城市协管员职责: (一)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团结同志,遵守纪律。 (三)文明执勤、依法管理,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纠正。 (五)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城管执法活动(不得单独行使行政执法权)。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协管员必须持证上岗。城市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高坪区城市管理局统一制作发放。城市协管员离岗或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须交回工作证及其工作服装、标志等,聘用单位及时将其工作证件、服装、标志等收回。 第五条城市协管员实施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及考核细则,对城市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除劳动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聘用单位应建立城市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劳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装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城市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如有违反进行扣分考核。 (一)拒绝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违反一次扣20分。 (二)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男性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性化浓妆,戴耳环、项链;在室外着制式服装时不戴制式帽子,将制服与便装混穿;违反一项一次扣2分。 (三)穿高于5cm的高跟鞋上班,穿拖鞋上班,穿背心、

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加强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类“三违”作业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协管员是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助手,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各项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助管理的职责。 二、根据现场的实际,服从、配合现场的安全工作需要,每天上班时必须戴好协管员“安全协管”红袖章,不定期地开展作业现场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处置各类事故安全隐患。 三、安全协管员在安全巡查中,发现诸如:吸烟、不戴安全帽、违章冒险作业、临边洞口和登高作业无防护措施等,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制止或采取处置措施,自己不能立即独立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员处理。 四、安全协管员必须每天根据巡查的情况,向项目安全员口头

汇报各类现场巡查情况,重要信息务必及时交流反馈,以便及时处置。 五、在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置,在上报后紧急救助处理前,协管员要在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恶化。 六、及时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布置及灭火器的有效性情况,发现失效的灭火器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上报更换;火灾隐患比较大的作业场所要按规定布置充足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七、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工作。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 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待遇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350元。 (二)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每周轮休一天。 第四章考核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车辆进出管理,维护大厦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保护大厦设施及辖区内用户的财产安全。 一、协管员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治”的原则,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大厦范围内治安秩序。 2、严守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巡逻登记、消防监控、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3、严守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大厦内及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对大厦各用户治安、消防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6、抓好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 二、各岗位职责 (一)协管班长(管理处主任兼)岗位职责 1、对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治安保卫工作,对大厦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大厦内业主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协管员的领导工作,调解大厦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物业主任,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大厦的四防安全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大厦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8、做好大厦内业主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10、协管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11、在管理处主任(店长)的指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12、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13、检查本班各岗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14、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二)大门协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维持大门秩序,保证大门出入口畅通。 2、密切注视大门出入人员,劝离衣冠不整者及闲杂人员。 3、负责查验大件物品放行手续。 4、负责非大厦人员出入的登记工作。 5、负责邮件、报刊等的收取记录工作。

城管协管员面试1

城管协管员面试 面试要求: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你准备充分点就行了,不要紧张。一般会问你对城管的看法,你是如何看待社会上对城管的负面看法的,你打算如何做好这份工作。千万别答太虚的东西,否则会立即被刷下来。 3、法律知识肯定需要的,如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等。 4、然后公文写作,这个可以上网找一些资料。 你对城管工作的认识: 答: 1、就是管理城市市容市貌,规范商贩经营,并配合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具体职责就是协助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确确保城市的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持和维护工作 2、城市的发展最来越快,城市也慢慢提升着地位,与城市的市容市貌离不开,我也希望为我们的城市的美好变化奉献出我的力量。城管就是这城市美好变化的主力军。 城管协管是干什么的? 答:1、协助城管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城市的文明协调。

为什么要参加城管协管员工作? 答: 因为自己作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应该为自己所处的城市美化和建设出一份力,尽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改变市民对城管看法,体验生活。 如何做好城管协管员 答: 首先要做好自已的本份,不要和小贩发生冲突,就算别人不对都不要用野蛮手段。协管员由于没有执法权,目前主要承担日常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注意,是管理,在中队安排下,可以协助执法人员处理一些事务。可以说,协管员主要负责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而执法行为,例如罚款、暂扣物品等强制手段,应由执法人员实施,协管员无权实施执法行为。 突发性事件的解决: 城管协管员面试大概的问题不外乎是突发性事件的解决。 要记住,协管员是没有执法权的,所以千万不要回答不服从管理的就直接暂扣,那是不行的。 举例: 1、你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不服从管理的,你该怎么办? 答:先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劝其服从管理,不听从的,再联系当地街道执法部门联合解决。 2、突发事件,例,小贩袭击你怎么办?

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市民交通法规意识,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协管员管理,确保交通协管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协管员协助交通民警进行交通秩序管理的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协管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我市经济建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交通环境。 二、考核方式 对协管员的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与考核。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副支队长邓幼苗任组长,秩序科科长谭鲁任副组长,考核办设秩序科。用人单位也应设管理考核小组,每月的考核情况于第二个月的3日前报考核办审核,5日前由考核办提供给劳务公司,作为协管员工资发放的依据,劳务公司也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跟踪考核。互相协调,共同管理。 三、工作职责

在执勤民警指导下,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围仅限于路口(路段)协助交通民警指挥疏导交通、制止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科室民警工作,不得从事执法或未经允许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区域指挥、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交通违法,疏导交通路障,维护交通秩序。 (二)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协助交通警察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三)制止路口车辆、行人闯红灯和车辆越线停车; (四)制止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禁行车辆走禁区; (五)制止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划有中心黄实线的路段横穿马路; (六)制止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 (七)及时疏导交通,保障道路畅通; (八)制止路口或路段有效路面(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内违章摊担和违章停放的车辆; (九)按规收取临时占道停车场的机动车停车费; (十)协助完成大队、中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文章标题: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管执法协管员,是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在本辖区内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城管执法协管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编入本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接受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督察管理。第三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全市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对各聘用单位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核准聘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监制着装标识和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自聘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辖区内街道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统一组织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第四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单位是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劳动用工政策聘用、管理城管执

法协管员;(二)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三)参照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协管员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四)对群众投诉的城管执法协管员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回复有关部门和信访人。(五)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经费。第五条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坚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按照辖区面积和人口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城管执法协管员的聘用数量。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有明确的经费渠道,并列入聘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不得通过罚款解决协管员经费,不得利用协管员进行收费创收。第六条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先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申报计划,列明聘用名额、资金渠道、管理方式等具体内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申报计划内容,将聘用计划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核准,并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规定条件统一招考,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首次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城管执法协管员的续聘,由聘用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逐年签订聘用合同。第七条城管执法协管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三)初次聘用年龄一般应在四十五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市城镇户

城管协管员工作管理细则

赤岗街城管辅助队管理细则 一、思想部分 1、思想上时刻要与街道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 2、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街道领导、执法队领导、执法队干部、辅助队干部); 3、对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有一定的了解。 4、时刻提高认识,随时了解街道工作动态,保持头脑清醒。 二、纪律作风部分 1、上班执勤时间严禁嬉笑打闹,保持良好的形象。 2、上班时间严禁进行任何赌博、棋牌及其他娱乐活动。 3、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如发生互相殴斗等违纪事件,经 调查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与行政相对人应遵 循回避原则。 5、非工作需要严禁穿着制服出入任何餐饮、娱乐、商业等场所。 6、严禁私自处理暂扣物品。如因私自处理暂扣物品对单位造成不良 影响,必须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工作标准部分 1、守点人员经巡查发现,离开执勤岗位超过30分钟以上(已包含大小便等任何理由),作旷工1天计算,如此类推。 任何岗位人员严禁在执勤时长时间操作移动电话(如玩游戏、看电影、

看小说等)。 2、如守点人员的岗位范围内发现有六乱现象(如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商铺占道等),并未处理好又没有上报,但已经处于休息状态的,视为不作为。若长期未能处理问题,多次盲目地向上级汇报的,将重新考察其工作能力。 3、岗位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任何人员必须随时服从安排。如不能适应岗位安排的,建议自行离职。原则上不接受任何私人理由。 4、机动巡逻组人员,在接到投诉或守点人员的求助时,必须在7分钟内往现场出发。如在无任何任务时,将执法车停靠在无六乱的地段上,超过1小时的,视为不作为。 5、任何领取司机补贴的人员,必须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如检查燃油量使用情况、公务车行驶卡是否插好、车辆内外的卫生等)。如有失职,停发当月司机补贴。 四、考勤部分 1、全体人员必须用考勤记录仪进行考勤登记。特殊情况未能登记的,由机动组班长、副班长检查考情情况。 2、调休的,原则上禁止跨工种(如司机只能与司机调休、班长不能与队员调休、试用期队员不得调休)。 3、班长、副班长严格控制人员的请(休)假,确保每天正常在岗的人数比例。 4、其他病假(需要市级医院开具病假单)、事假、婚假、丧假(仅限直系亲属)等,统一按照《赤岗街人事管理规定》执行。(无正当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为创造醉美遵义马路的规范,特修订此制度: 一、协管人员工作职权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交通执法人员带领下履行职责。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 3、协助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纠正违反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管人员纪律 1、拥护醉美遵义公路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2、严格执行《五个规范》内容。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遵守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做损害有不利于《交通局的法律

法规》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 5、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加赌博。 6、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通执法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通局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管各种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交通执法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 1、协管人员工作时按照规定着协勤装,严格协勤人员着交通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交通执法标志,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2、协管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向管理公司上缴配发的服装、装备后,方可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责任追究 协管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8月14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其他公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其他公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活动开展,充分调动我局协管员队伍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高效和谐服务型城管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单位定职责、职责定标准、标准定奖惩的考核机制,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二是坚持日常考核与突击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数字城管、垃圾场及行政服务大厅协管员、合同制、公益岗人员。 四、考核奖惩办法 1、绩效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数字化城管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3、垃圾场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月。 4、行政服务大厅人员每上班一天增加15元(行政服务大厅人员可来机关上班)。 5、机关值班每次每人增加10元;城管大队早市(6:30前)值班每人每次增加10元(晚上增加5元)。 6、遇节假日加班每天每人增加15元。 7、稽查大队、绿化办公室、环卫办公室加班每次10元。 8、工作日迟到一次扣5元。 9、请假1-5天内每天扣10元、6-10天每天扣15元、请假超过十天扣除当月200元绩效;旷工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5天以上扣除当月200元绩效。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组长: 副组长: 成员:王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文斌担任。负责具体考核评定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要把绩效考核工作放到突出位置,确保以考核促进工作成效、以考核促进队伍建设、以考核促进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各科室负责人要根据考核办法认真抓好本科室人员考勤登记工作。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1日执行。 2019年8月1日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 篇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加强交通协管员的管理使用,提高交通协管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辅助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平稳畅通,有力推进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规定,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厅《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交通协管员必须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参与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 第二条交通协管员职责: 1、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报告; 3、在交通民警的指挥下,协助拦截检查车辆,教育违法行为人; 4、发现或制止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及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

5、积极救助交通事故遇险、受伤或其他处于危难情形的人民群众;积极稳妥地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现场; 6、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通行; 7、执行上级机关或领导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命令。 第四条交通协管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名交通协管员都要明确具体负责的民警,并且对该民警实行“捆绑制”考核,交通协管员的表现和民警的业务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 第五条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负责交通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交通协管员,用人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由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交通协管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各用(: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人单位,参加本单位的组织生活。 第七条出现以下行为被查实的,给予警告处分;被处于两次警告处分的,予以辞退: 1、工作时间没有佩戴“交通协管员证”的; 2、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指挥规范的;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市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劳务人员,编入城管队伍,接受统一管理。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四)完成市局、城管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市编办核批。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六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大队是城管协管员日常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城管协管员的合同签订、学习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第七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两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两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市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八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 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市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待遇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600元+绩效工资200元。试用期月工资为500元。 (二)加班工资。除参加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应急抢险、公益性活动外,城管协管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的,由所在执法大队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8小时以外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计算以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为基数。协管员实际加班工资由所在执法大队核定发放。 (三)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市局和城管协管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比例共同承担。 (四)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市局统一配发。 (五)假期。城管协管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周星期六、星期天轮休一天。 第四章考核 第十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15%。第十二条市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劳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管执法协管员,是指由街道办事处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在本辖区内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 城管执法协管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编入本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接受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督察管理。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全市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对各聘用单位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核准聘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监制着装标识和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自聘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辖区内街道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统一组织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

用单位是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劳动用工政策聘用、管理城管执法协管员; 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参照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协管员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 对群众投诉的城管执法协管员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回复有关部门和信访人。 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经费。 第五条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坚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按照辖区面积和人口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城管执法协管员的聘用数量。 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有明确的经费渠道,并列入聘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不得通过罚款解决协管员经费,不得利用协管员进行收费创收。 第六条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先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申报计划,列明聘用名额、资金渠道、管理方式等具体内容。 街道办事处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申报计划内容,将聘用计划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核准,并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规定条件统一招考,再由街道办事处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职责一: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或调查取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清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中队,由中队向办公室提出,安排人员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或执法监督科报告,由执法监督科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