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区域划分。

一、适用范围

本区域划分适用于本文中涉及的区域,未列在本文内的区域如有管理需要,可由当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划定,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区域划分的引用而形成的条文。当下列文件修订

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二)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1994)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

《关于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环发[2002]169号)

《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三、区域划分原则

(一)、从天津市目前噪声现状出发,结合城市近期规划进行功能片区划分

和调整。

(二)、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以区、县环保部门确定为主,市环境保护

局协调为辅。

(三)、全市范围内由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安静小区”,其声环境质量与

噪声污染事故的处理统一按1类功能片区标准执行。 (四)、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庄等区域如出

现噪声污染事件时,所在区域统一按2类功能片区执行。 (五)、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不进行4类功能片区具体划分,仅由

各区、县相关部门确定本区域交通干线。交通干线与相邻区域的距

2离划分按GB1519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天津站地区(0.29km)套

划为4类功能片区。

(六)、铁路既有线及铁路管辖范围区域以铁路部门确定为准。其与相邻功

能片区距离划分按GB1519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机场周围飞机噪声影响区域按照《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及预测结果进行划分。 (八)、如出现相邻不同类型功能片区之间噪声污染事件,按高级别类型功

能区标准执行。

(九)、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按批准日期开始,有效期为5年。

在此期间如果有区域(包括交通干线)扩大、增加的管理需求,由

区、县环保部门上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执行。原则上本文涉及的

区域划分类型不得更改。

四、监督与管理

(一)、各行政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二)、各行政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

标和任务;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四)、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机场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

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各级文化、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

求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

2

执照。

五、附加说明

(一)、本区域划分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定的《天津市<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2004版废止。

(二)、本区域划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六、区域划分调整结果

(一)2009年全市噪声区域划分概况

2 本次区域划分总面积为1417.4 Km(包括天津站及机场面积),占全市总面

22积的12%。相比2004年区域划分面积的773.69 Km,增加643.91 Km。区域划分状况见表1,各行政区噪声区域划分详见附表

表1 2009年全市噪声区划状况统计

1类标准适用区 2类标准适用区 3类标准适用区总计各类城区 2222数量(个) 面积(Km) 数量(个) 面积(Km) 数量(个) 面积(Km) 数量(个) 面积(Km)

350.73 3715 141.64 16 183.45 6 25.64 中心城区

280.03 2711 80.63 7 114.44 9 84.96 环城四区

477.71 427 71.45 14 89.48 21 316.78 滨海新区

400.71 489 140.71 29 178.24 10 81.76 近郊地区

154 1509.18 42 434.43 66 565.61 46 509.14 合计

41 418.31 63 476.64 45 497.96 149 1392.91 实际合计

1注:中心城区与环城四区在北辰、东丽有部分重复,总数量与面积以实际合计为准; 222注:未计算天津站地区(0.29 Km)、滨海机场(24.2 Km)、及其他区县定性划分的区域面积; 3注:面积中均包含4类功能区面积,据估算4类面积约占总面积10—15%。

(二)2009年全市交通干线的确定

按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交通干线的定义,以各区、县相关部门的确定为准,在全市范围内共确定总长为2600Km, 1165条交通干线。填补了过去功能片区划分未对交通干线认定工作的空白。详见附表

附表1—各行政区噪声区域划分

和平区噪声区划

3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一类标准适南京路-成都道-贵州路五大道片 1.31 用区 -西康路-马场道

南门外大街-南京路-徐州道-台

南京路以北片 5.97 儿庄路-张自忠路-荣吉大街 -兴安

路-南马路二类标准适

用区

卫津路-河沿路- 西康路- 贵州南京路以南片 2.70 路-成都道-南京路

河东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富民路及中津滨大道南侧-月牙河南端-海河沿8.27 山门片线-东兴路

卫国道,月牙河,成林路-沙柳路以一类标准适用区东新区片 2.12 西边界

鲁山道街区3.60,代管月牙河-博山道-卫国道片(含代管) 2.90,

京山铁路,真理道南侧,北塘排污河东中心区23.87 河-月牙河 -津滨大道-东兴路,海片河沿线局部二类标准适用区

月牙河-京山铁路-张贵庄-京塘公路二号桥片 5.39 南-第五造纸厂-变电所路华碧道-新广路南-华兴道西-铁路北四类标准适用区天津站区片 0.15 侧-李公楼立交桥-海河沿线

南开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4

卫津路—卫津南路—陈塘支线—津涞公路—外南部片环线—迎水道—陈塘支线—复康路—盈江路—,华苑新城、阳21.48 保山道—红旗路—鞍山西道—白堤路—西湖道光100, —玉泉路—双峰道

一类标准适用区北马路—西关大街—青年路—黄河道—红旗路

—汾水道—向阳路—芥园西道—密云路—黄河

道—红旗路—长江道—密云路—雅安道—资阳北部片 8.04 路—西湖道—苏堤路—怀安环路—灵隐道—白

堤路—长江道—南丰路—南开五马路—南马路

—兴安路—荣吉大街—张自忠路—北马路

青年路—南运河—密云路—南开区西边界—黄

河道—密云路—芥园西道—向阳路—汾水道—三元混合区片 1.61

红旗路—黄河道—青年路

二类标准适用区

南门外大街—南马路—南开五马路—长江道—

白堤路—灵隐道—怀安环路—苏堤路—西湖道东北混合区片 4.03 —红旗路—鞍山西道—白堤路—西湖到—玉泉

路—红勘大道—双峰道

西湖道—资阳路—雅安道—宜宾道—红旗路—天拖南长江道黄河道—芥园西道—污水河直线—陈塘支线—三类标准适用区 6.55 片复康路—盈江路—保山道—红旗路

河西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5

徐州道-马场道-津河-卫津南路-河西西

南边界-解放南路-复兴河-铁路南站西边中心及梅江片 23.82 界-黑牛城道-解放南路-大沽南路-南北

一类标准适用区大街-古海道-台儿庄路-徐州道

海河-清湾路-微山路-东江道-长泰河路-海地片 7.22 洞庭路-河西南边界-河

西东边界-海河

古海道-南北大街-大沽南路-解放南路-

黑牛城道-铁路南站西边界-复兴河-解放尖山及复兴门二类标准适用区 4.48

南路-河西南边界-陈塘庄街西边界及延片长线-黑牛城道-洞庭路-复兴河-清湾路- 海河-古海道

黑牛城道-陈塘庄街西边界及延长线-河

三类标准适用区陈塘庄片 3.47 西南边界-洞庭路-长泰河路-东江道-微

山路-复兴河-洞庭路-黑牛城道

河北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外环线---天磁公司界外规划路---

红梅道---群芳路---月牙河---新开

一类标准适用区王串场片 10.48 河---京山线---中山北路---育红路

---金钟河大街---丰恒路---与东丽

交界---金钟河大街---外环线

北辰边界---津浦铁路---南口路---

榆关道---雁门路--古北路---南口

路---红桥区界---南开区界---河东二类标准适用区中心区片 14.81 区界-- 金钟河大街---育红路---

中山路---京山线---新开河-- 北辰

边界

南口路---榆关道---雁门路---古北白庙片 1.72 道---南口路---北辰区界---津浦铁

路---南口路三类标准适用区新开河---月牙河---红梅道---群芳北站外片1.63 路---天磁公司界外规划路---外环

线---新开河

海河东路---河东界---兴隆街---三四类标准适用区东站片 0.14 经路---海河东路

6

红桥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光荣道—洪湖东路—复兴路延长线—

湘潭道—海源道—西横堤—子牙河南中嘉花园片 2.93 路—咸阳北路—光荣道—向东路—纪

念馆路—勤俭道

一类标准适用区北运河—红桥北大街—丁字沽一号路邢家台片 1.39 —勤俭道

西青道—红旗北路—南运河,向东至

南运河南片 3.48 大丰桥,—大丰路—西马路—西关大

街—青年路—南运河

北运河—勤俭道—丁字沽一号路—红

桥北大街—子牙河—海河—通北路—

北马路、大丰路—南运河—红旗北路

二类标准适用区三河片 12.42 —西青道—西横堤—海源道—湘潭道

—复兴路延长线—洪湖东路—光荣道

—勤俭道—纪念馆路—萍乡道—光荣

道—千里堤

三类标准适用区津霸南片 1.09 光荣道—咸阳北路—子牙河—千里堤

北辰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北运河,千里堤,子牙河,外环运河西片 16.12 线,北运河一类标准适用区京津快速路,龙顺南道,北运河双街新城居住区 1.33 ,柴楼规划区路,京津快速路外环线,北运河,普济河道,京

山铁路,沿区界至宜美道,均富

路,志成道快速路,外环线,普二类标准适用区北辰中心区 37.19 济河东道,万科花园东路,汾河

南道,汀江路,淮河道,铁东北

路,外环线

外环线,普济河东道,万科花园

三类标准适用区北辰工业区 11.18 东路,汾河南道,汀江路,淮河

道,铁东北路,外环线

7

东丽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蓟汕联络线—北环铁路—京津塘高

东丽湖 16.38

速公路—永定新河

一类标准适用区

北环铁路—蓟汕联络线—津汉公路华明示范小城镇 9.80

—华明工业园

东丽区边界—东北部调整线—外环

金钟街 16.41

东路

东丽区边界—外环线东路—外环线

二类标准适用区中心城区 35.37

—京山铁路—驯海路军粮城街海河中蓟汕联络线—东丽区边界—津滨快

15.46

游速路—军粮城工业区

西至北环铁路—南至北环铁路—东金钟工业园 7.05

至外环线调整线—北至金钟公路

北至北环铁路—东至华明家园—南华明工业园 7.33

至津汉公路—西至机场路

东至袁家河—西至军粮城电厂—北军粮城工业园 2.00

至津塘公路—南至津塘二线

三类标准适用区

东至东金路—北至京津塘高速路—临空产业配套区 18.25

西至机场路—南至京山铁路

汉港快速路—东丽区边界—津滨快

冶金区 18.41

速路

东至东河—北至津塘公路—南至海东丽开发区 8.00

河—西至驯海路

8

西青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南运河-外环线-雷庄子村-溪秀苑、水

宇花城居住区以南中北镇中心区 1.14

104国道-张家窝村西-薛庄子村东-张家窝镇中心区 2.84 人祥南北里以南外环线-马家寺以东-津涞公路-大学大学城 4.30 城以南

一类标准适用区

杨柳青镇鑫茂工业园区以北-京浦铁路以东-西14.48 中心区青道以南-104国道以西

外环西路—芥园西道—陈塘庄支线—西青区侯台片 7.52 复康路

外环南路—李港铁路—陈塘庄支线—西青区大寺梅江片 9.21 紫金山路—西青环内边界杨柳青镇西青道以北-京浦铁路以东-子牙河以2.10 北区南-104国道以西

外环西路—子牙河—密云路—芥园西二类标准适用区西营门街片 10.11 道浅水湾小区西北界—陈塘庄支线—李李七庄片 7.12 港铁路—外环南路—外环西路

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搅

杨柳青镇拌机厂以南-天津市东咀化工厂以东-三类标准适用区 6.57 南区天津佳利福工业有限公司以西-鑫茂

工业园南

津南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南环路津歧路交口—南环路—西

咸水沽北区 10.59 环路—北环路—东环路—津沽路

—津歧路—南环路津歧路交口

津歧路马厂减河桥—津歧路—盛

塘南路—后营路—乾徽道—北马一类标准适用区小站镇 3.65 路—东环路—马厂减河—津歧路

马厂减河桥

双港环内片 14.65 津南区环内区域

咸水沽西大桥—津沽路—东环路

二类标准适用区咸水沽南区 4.49 —南环路—紫江路—头道沟规划

路—津歧路—咸水沽西大桥

华苑产业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复康路—菊苑路—迎水道—外环内混合区 1.99

环线二类标准适用

环外混合区海泰南北大街,海泰内环北路

3.42 ,海泰华科大街,海泰大道,海泰

他新大街

海泰北道,海泰西路,海泰

南道,京沪高速公路,海泰东西

三类标准适用环外产业区 6.17 大街,海泰南北大街,海泰创新

大街,海泰大道,海泰华科大街

海泰内环二路,海泰内环北路,

10

海泰南北大街

塘沽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新北公路-京津塘高速-津塘公一类标准适用区杭州道区 4.70 路-河北路庐山道-塘汉公路-京津塘高速海洋高新区 4.25 -威海路

北塘街 1.50 北塘渡口-新北支路-蓟运河

河北路-宝山道-东江路-泰达向阳街 1.31 大街-洞庭路-建材路-津塘公路

二类标准适用区新村街-解放津塘公路-新港四号路-海东路路街-三槐路街--新港二号路-临港路机厂街-海河41.6

新港街-渤海石油防潮闸-南疆路-南疆铁路-通化道-街凯威路津沽一线-海河-外环线-马厂新城镇 1.92 碱河

北环铁路-杨北公路-唐津高速海洋高新区 11.00 -庐山道-塘汉公路-宝山道-东江路

港务局 26.5 临港路机厂街以东新港街

南疆港区 25.00 海河防潮闸以东南疆港区三类标准适用区

海滨大道-物流南路-西环线-散货物流中心 12.00 南疆铁路临港工业区

80.00 临港工业区

大港区噪声区划分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西环路—板港路—学府三路—大港新城 17.86 海景路

津岐公路—南春路—光明大道一类标准适用区大港油田生活区 17.41 —防洪大堤—港西大道

官港地区 14.62 官港生活区及官港湖周边

世纪大道—建安街—四化路—南

三类标准适用区石化工业区 15.71 环路—西环路—炼油厂以西铁路—北

围堤—津港公路南延—津岐公路

11

大港经济开发区万象路—港飞街—板厂南路—1.84 ,东区, 津岐公路

炼油厂东路—津岐公路—滨海油田石化工业区 5.36 南路—光明大道—南春路汉沽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蓟运河西岸,京山铁路南,至津汉

一类标准适用区公路城区西边界至茶汉公路至文化河西 2.86

宫南边界,蓟运河西,

蓟运河东岸至城区北边界至城区东二类标准

边界至天津化工厂北厂界至新开南河东 7.30 适用区路至华新北厂界

蓟运河南岸至华新北厂界至新开南三类标准

路至天津化工厂北厂界至化工路至营城工业区 6.00 适用区城区南边界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洞庭路—泰达大街—东海路—四号东区生活区 12.00 公路

一类标准适用区

黄海路以西—十二大街以北—开发东区生活区 2.00 区西北边界

南海路—第五大街—东海路—泰达二类标准适用区东区混合区 2.00 大街泰达大街—南海路—第五大街—东东区工业区 17.00 海路—京山线以东

杨北公路一东金路一津滨快速一唐西区 48.00 津高速三类标准适用区

津港公路—芦北路—微八路—毕升微电子 2.34 路

翠微道—亨达路—雍阳西道—京福逸仙园 3.41 支线

12

大丰路—汉北路—津汉快速—滨河现代产业区 8.00 路

天津港保税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海滨九路-天保大道-海滨八路-新天津港保税区金0.12 港大道-海滨九路融贸易区

天津港保税区商海滨十五路-八三三北厂界-海滨大0.28 贸服务区道-保税区北地界-海滨十五路天津空港物流加环河北路-中环西路-西三道-保税工区一期商务、住9.14 辅路-西六道-中环西路-西七道-东宅、学校、可研设七道-环河东路-环河北路二类标准适用区计区

天津空港物流加纬一路-经一路-纬三路-经二路-纬工区二期商务、住3.87 四路-经四路-纬三路-经五路-纬一宅、学校、可研设路计区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业区内规划建设的职工公寓及其工区职工公寓、商0.47 配套商务区务用地区

天津港保税区高天津港保税区除金融贸易区和商贸3.35 新工业、仓储物流服务区之外的用地范围区

中环西路-西三道-保税辅路-西六三类标准适用区

天津空港物流加道-中环西路-西七道-东七道-环河工区一期工业、仓10.97 东路-东十四道-西十五道-西十四储、研发制造区道-环河西路-中环西路,其中不含职工公寓及其配套商务设施用地。

13

纬三路-经一路-纬十路-经五路-纬天津空港物流加三路-经四路-纬四路-经二路-纬三工区二期工业、仓8.70 路,其中不含0.24平方公里职工公储、研发制造区寓用地。

天津滨海新区综规划路一、规划路二、规划路七以1.95 合保税区及空客

A320用地范围

东疆港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新疆路,新港九号路,亚洲路,北

京道-环海道-亚洲路-观海道-东疆二类标准适用区综合配套服务区 11.60 港区东部与渤海湾边界-东疆港区

北边界-以及人工沙滩附近娱乐休

闲区

新疆路,新港九号路--非洲路,北三类标准适用区物流加工仓储区 9.00 京道,美洲路,新港八号路

新港八号路-美洲路-北京道,环海三类标准适用区码头作业区 11.3 道-亚洲路,观海道-东疆港区码头

边界

滨海科技园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14

起步区规划路次干路一—规划路

十—规划路二—规划路十一

—规划路一高压走廊—规划

环路—次干路二十—次干路

二十八—中心庄路—规划路居住及商业金融

二类标准适用区 4.12 四—规划路十—起步区规划区次干路二—规划次干路十三—

规划环路—规划路五—规划

次干路五—规划次干路十六—

生态绿廊—规划次干路十二—

起步区规划次干路一

规划用地范围,红线,内除了上述2三类标准适用区研发产业区 9.55

类噪声区域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东外环路东500m-津塘公路-环外快

机场跑道南端一类速环路-京山铁路-环东干道五-京22.2 区域津塘高速公路-环外快速环路-津滨

高速公路-机场大道-京山铁路

机场跑道北端一类津汉公路-杨北公路-北环铁路-外17.4 区域环线东北部调整线《机场周围飞机东外环路东500m -京山铁路-机场噪声环境标准》适机场跑道南端二类大道-津滨高速公路-环外快速环路10.8 用区区域 -京津塘高速公路-机场规划用地南

边界,机场东干道二-津北公路,

机场跑道西侧二类外环线-津北公路-机场规划用地西2.6 区域边界,外环线东500m,-津汉公路

机场规划用地二类外环路东500m-津北公路-机场东干24.2 区域道二-京津塘高速公路-津汉公路《声环境质量标机场规划用地3类功外环路东500m-津北公路-机场东干24.2 准》适用区能区道二-京津塘高速公路-津汉公路

15

武清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京津公路-光明道,至泉发路交口,

一类标准适用区 ,四支渠,京福支线-杨北公路-前京津公路西 14.40

进道-京津公路

京津塘高速一线,京津公路-前进京津公路东 19.93 道,杨北公路-京津塘高速一线高村乡政府所在高村村界—高村工业小区—中干渠1.00 地—高村北环道北运河堤—北京排污河—十支渠—大孟庄镇镇区 3.08 十一支渠

东马圈市场与落垡交界—京山铁路

与落垡交界—东马圈村与东常路交东马圈镇镇区 2.40

界—龙北新河利民桥

导流明渠—北小良、碱土庄—南阎大良镇镇区 3.58 庄—侯家庄

津蓟铁路—廊良公路延长线—规划崔黄口镇镇区 5.53 廊大公路—津蓟铁路南北以梅丰公路至主轴~向两侧沿上马台镇镇区 2.00 长500米,东至东薛庄村东口西至

北宝路口

京津塘高速路一线—城王路—西韩城关镇镇区 5.00 二类标准适用区庄村南—城关工业区

104国道—南排站—石各庄界—十陈咀镇镇区 8.00 四歪排

二分干—石梅渠西400米—镇砖厂梅厂镇镇区 5.45 北100米—杨北路

北运河西堤—二干渠—砖厂村——南蔡村镇镇区 8.00 定福庄村南至

大王古庄村耕地—聂营村南—丁陈大王古庄镇镇区 8.00 路—大王古庄村耕地运河—索庄村耕地—东、西陈庄、河西务镇镇区 5.12 宝庄耕地—包楼村耕地腾达养殖场—一支排渠—黄官屯排大碱厂镇镇区 2.60 渠—大东路

良官屯村东乡村路—北田辛庄、高下伍旗镇镇区 3.20 辛庄村西—下伍旗村南排水渠—青

龙湾右堤路

汊沽港镇外环—汊沽港镇外环—高汊沽港镇镇区 4.12 王路—津永公路

16

白古屯乡政府所大魏庄村—和平庄村—白古屯村—2.00 在地—屈刘庄村

高王路—津同路—王庆坨五街市场王庆坨镇镇区 6.80 ——王庆坨七街工业区农贸市场—柳河—镇中学南墙—河河北屯镇镇区 1.40 北屯村后

泗村店村—京津塘高速—中敖畜牧泗村店镇镇区 4.00 业有限公司,车厂,—二支渠

外环线—二号路—政府路及四街边黄花店镇镇区 2.80 界—五街村边界

京沪高速出口—高场村地—京福公豆张庄乡政府所2.10 路—豆张庄乡地界在地

京津公路-光明道,至泉发路交口,

,四支渠,京福支线-龙凤新河-京开发区 19.50

津塘高速一线-京津公路

六支渠—石各庄西外环—石各庄北三类标准适用区石各庄镇镇区 5.39 外环—石各庄南外环、陈石路

曹子里小学—火车站—朱家码头—曹子里乡政府所3.00 二干渠在地

宝坻区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北环路---林海路---南城路,现通学府街 1.30 唐公路,---环城东路

一类标准适用区

次干路一—第十大街—津蓟高速公津京新城 20.00 路—潮白新河

北环路---东城北路---北城路---

宝黄路---建设路---宝平路---潮

阳大道---拟建1号路---南三路---二类标准适用区中心城区?类片 17.60 津围公路,改线后,---建设路---

林海路---南城路,现在通唐公路,

---环城东路

17

宁河县噪声区划

区域面积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地理边界范围 2 ,km,

芦台镇生活蓟运河以南~新华道以西~二4.31 居住片区纬路以北~规划宝芦公路以东。一类标准适用

区桥北新城片西至宝芦公路~东南北为蓟运7.41 区河包围区域。二类标准适用二纬路以北~新华道以东~津中心城区 4.35 区榆公路以南~芦汉公路以西。

芦汉公路工芦汉公路以东~津榆公路以南~2.54 业仓储区京山铁路以西。

三类标准适用

区经济开发区八纬路以北~规划宝芦公路以5.78 工业仓储区东~二纬路以南~芦汉公路以西。

静海县噪声区划

2区域类型区域名称区域面积,km, 地理边界范围

西城噪声一类区南运河以东、胜利大街以西、北纬2.88 ,静海县城片, 五路以南、南宁路以北区域

北至独流减河、东至大寨渠、南至团泊新城片 10.00 规划干路五、西至团泊水库东大堤一类标准适用区

子牙环保产业园南至规划干路十~北至规划干路五~6.30 居住综合区东至规划干路六~西至规划干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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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噪声二类区胜利大街以东、北纬五路以南、南2.22 ,静海县城片, 宁路以北、联盟大街以西区域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08-19发布2008-10-01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 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 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对天津中小学教育分布情况的简单调查

对天津中小学教育分布情况的简单调查 随着经济与科技的日益发达,我文化作为第三产业和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所起作用也不容小觑。 根据《2012年天津市人口发展状况报告》,截至12年年底,6岁及以上受教育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62年;统计显示,2012年本市6岁及以上受教育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较上年提高0.15年;外来常住人口6岁及以上受教育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3年,比11年提高0.48年。16岁及以上外来就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91年,比11年提高0.81年。以上数据表明:近年来,本市人口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外来常住人口受教育水平也有提高。本市教育部门不仅注重本市学生的受教育情况,也不忽略外地血神的入学计划。进一步说明本事教育布局、结构更加人性化,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学校的设备配置、校舍建设,生源管理等方面都有所改善。 首先,从我市适龄人口受教育比例情况看: 依据天津市统计年鉴以及当前我国的学制特点,我们将适龄人口分为6 ~14 岁人口,15 ~17 岁人口;18 ~21 岁人口。6~14岁人口从2001年开始逐渐减少,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10.48%降至2006年的6.77%。尽管天津市总人口绝对数量在不断增长,但6~14岁人口不论从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上都呈现减少趋势;15~17岁人口数量先升后降,2006年比2001年减少了2.62万,占总人口比重下降了0.52%,慢于6~14岁人口的下降速度。 其次,从天津市中小学教育状况及分布方面看: 1.小学教育状况。从2001—2005年,天津市小学校数在不断减少,由2001年的1 307所减少至2005年的1 062所,平均每年以61.25所递减,四年减少245所,到2005年与2001年相比减少了18.7%;小学班数也是逐年下降,由2001年的19 367减少至16 036,平均每年以83 2.75个班递减,四年减少3 331个班,与2001年相比减少

乌鲁木齐学校及片区划分

1、三十五小学(民汉语) 汉语系 片区一:北京南路以东;长春路以西;河南东路以南;苏州路以北(不包含科学一街、科学二街)。 民语系 片区一:阿勒泰路以东;鲤鱼山路以西;河南路以南;苏州路以北。 片区二:太原路以东;天津路以西;河北路以南;河南路以北。 片区三:阿勒泰路1173(原225号)号至西外环路东南 所属地区(包括1173号)。 2、三十六小学(民汉语) 汉语系 片区一:北京南路以东;鲤鱼山、医科大以西;苏州路以南;新医路以北(除新医路8号)。 片区二:北京南路以西;阿勒泰路以东;青城巷以南;新医路以北『包括新医路720号、756号(原1号)』。 片区三:阿勒泰路841号(原46号)至1173号(除1173号)。 民语系 片区一:阿勒泰路以东;鲤鱼山、医科大以西;苏州路以南;新医路以北『包括新医路720号、756号(原1号)』。 片区二:阿勒泰路841号(原46号)至1173号(除1173号)。 3、六十二小学 片区一:北京中路以东;天津路以西;河北东路以南;河南东路以北。(包括天津路3号) 片区二:二工乡三队。 4、六十三小学 二工乡三工村农民子女。

5、六十六小学(六十五小学)(民汉语) 地窝堡乡小地窝堡村、宣仁墩村所属范围 6、七十九小学 片区一:太原路以东;北京中路以西;卫星路以南;河南西路以北。 片区二:太原路以东;北京中路以西;河北西路以南;卫星路以北之间地区即北纬三路87号(铁九街)、北纬三路119号(68中)、北纬三路163号(铁路党校)、北纬三路233号(铁运校)。 7、八十小学 太原路以东;北京南路以西;河南西路以南;青城巷以北。 8、八十二小学(民汉语) 汉语系 片区一:乌昌路以东;迎宾路以西;迎宾路544号(新号)以南(不含544号);迎宾路以北。 片区二:迎宾路以东;安宁渠路以西;轻铁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片区三:乌昌路以东;阿勒泰路辅道以西;迎宾路以南;河南西路以北。 片区四:轻铁路所有单双号。 民语系: 片区一:乌昌路以东;阿勒泰路辅道以西;迎宾路以南;河南西路以北。 片区二:八三五处以南;华南市场以北;乌昌路以西(石油新村、北站部分地区)。 片区三:乌昌路以东;迎宾路以西;民航局以南;迎宾路以北。 片区四:迎宾路以东;安宁渠路以西;轻铁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片区五:轻铁路所有单双号。 9、八十四小学 片区一:阿勒泰路以东;太原路以西;河南西路以南;苏州路以北。 片区二:阿勒泰路1173(原225号)号起所有阿勒泰路单双号(包括1173

重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2015年12月 精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统一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规划与科技标准处组织制订。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细则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下称规范),为统一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法的内容和深度,加强重庆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由重庆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乡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具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 1.3 本细则是和规范配套的具体规定,声功能区划分方法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区划原则 2.1 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主城区)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为指导,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其他区县在《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的总体要求下,以各地方的城市规划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2.2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 km2,实际划分中可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应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公司部门划分及职责

株洲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划分(初稿) 一、部门岗位图 由全体股东组成得股东会(股份有限企业称“股东大会”),就是企业得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法》行使如下职权: (1)对企业得经营策略与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与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得报酬事宜。 (3)选举与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得监事,决定有关监事得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得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得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得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与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得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得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得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得人转让出资得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与清算等事项得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1。2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召集股东会,并将工作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得决议。 (3)对企业得经营策略与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4)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得方案、 (6)制定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 (7)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及设立子企业等方案。 (8)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得设置。 (9)聘用与解聘企业经理、根据经理得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 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企业得基本管理制度。 1。4 行政管理部职责 一、部门概述 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得部门。 二、部门机构设置 人事行政部受行政总监领导,直接向行政总监报告工作,下设人事科、行政管理科等。 三、部门职责 人事科?1。科室概述 作为企业人力资源得管理部门,负责选拔、配置、开发、考核与培养企业所需得各类人才,制定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并对企业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2。部门机构设置 人事科受人事主管得领导,直接向行政总监汇报工作。下设人事助理等岗位。 3.部门职责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附监测图

目录 1、项目总体情况 (1) 2、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3) 3、验收执行标准 (4) 4、工程概况 (5) 5、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9) 6、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11) 7、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13) 8、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附监测图) (15) 9、环境管理状况 (16) 10、调查结论与建议 (17) 附图及附件: 附图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件1 关于天津港南疆港区配套服务区用地回填造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2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天津港南疆港区配套服务区用地回填造陆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锐钢联系人王欣 通讯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401 联系电话25706758 传真/ 邮政编码300461 建设地点天津港南疆港区 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E(4722)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 称 天津港南疆港区配套服务区用地回填造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初步设计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管委会环境保护和市 容市政管理局 文 号 津滨塘环容审 〔2011〕73号 时 间 2011.5.18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投资总概算(万元)3377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3% 实际总投资(万元)2238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92% 设计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1.6 实际生产能力——投产试运营日期2011.12 调查经费(万元)—— 项目建设工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 营) 天津港南疆港区现有港区东西长约8km,南北宽约700~1200m,已经形成的港区陆面积为7.9km2,拥有南1#~15#共15个生产性泊位,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将要迁移至南港工业区,为适应南疆港区的发展需要,在此背景下,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377万元建设天津港南疆港区配套服务区用地回填造陆工程。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于2011年5月18日得到滨海新区塘

天津市学区划片概览

天津小升初划片一览表—和平区 和平区依据中小学地域相对就近、初中招生规模与各小学毕业生人数相当、学区片之间中小学均衡度相当的原则,采取多所初中对应多所小学的多校划片办法,优质初中全部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将区内12所公办初中学校划分为三个学区片,每个学区片内由优质的公办初中学校牵头,学区片内4所中学对应5—7所小学。 入学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平区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对于有意向选择民办初中的学生,可以申请填报一所志愿校,经招生学校资格审定后面谈录取。 对于未被民办初中录取和有意向选择公办初中的学生,可以在学区片内自愿选择两所公办初中填报志愿。采取志愿优先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录取学生。

天津小升初划片一览表—河西区 3月19日,天津市教委召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河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政策。 第一阶段公办初中志愿录取和随机派位招生。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所在学片内的公办初中,在小学内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各学片内,依据公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首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当招生校第一志愿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二、第三阶段招生。 第二阶段民办初中自主招生。自立、培杰两所民办初中面向全区招生。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初中在小学报名,招生校依据小学六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确定面谈人数及内容,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两所民办初中在同一时间组织面谈,并同期完成招生。已被此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招生。

398号文-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区域划分。 一、适用范围本区域划分适用于本文中涉及的区域,未列在本文内的区域如有管理需要,可由当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划定,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区域划分的引用而形成的条文。当下列文件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二)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1994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关于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环发[2002]169 号)《2008-2010 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三、区域划分原则 (一)、从天津市目前噪声现状出发,结合城市近期规划进行功能片区划分 和调整。 (二)、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以区、县环保部门确定为主,市环境保护 局协调为辅。 (三)、全市范围内由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安静小区” ,其声环境质量与噪声污染事故的处理统一按 1 类功能片区标准执行。 四)、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庄等区域如出 现噪声污染事件时,所在区域统一按 2 类功能片区执行。 (五)、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不进行 4 类功能片区具体划分,仅由各区、县相关部门确定本区域交通干线。交通干线与相邻区域的距离划分按GB15190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目录 1 概述: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文件 4 术语定义 5 分类 6 噪声限值 7 监测要求 ?测量仪器 ?测点选择 ?气象条件 ?类型方法 ?测量记录 8 划分要求 ?城市声 ?乡村声 9 实施要求 10 附录A 11 附录B 12 附录C 概述:编辑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noise ( GB3096-2008 代替GB 3096-93,GB/T 14623-93 2008-10-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本标准是对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GB/T 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T 14623-93废止。 适用范围编辑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引用文件编辑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 T 15173 声校准器 GB / 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 / 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GB / T 50280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术语定义编辑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A 表示,单位dB(A)。 3.2 等效连续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 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限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3 昼间等效声级day?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夜间等效声级night?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 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d 表示,单位dB(A)。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 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Ln 表示,单位dB(A)。 3.4 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 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5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的测量时间段内或对某一独立噪声事件,测得的A 声级最大值,用Lmax表示,单位dB(A)。 3.6 累积百分声级percentile sound level用于评价测量时间段内噪声强度时间统计分布特征的指标,指占测量时间段一定比例的累积时间内A 声级的最小值,用LN表示,单位为dB (A)。最常用的是L10、L50和L90,其含义如下: L10———在测量时间内有10%的时间A 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峰值; L50———在测量时间内有50%的时间A 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中值; L90———在测量时间内有90%的时间A 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本底值。 如果数据采集是按等间隔时间进行的,则LN也表示有N%的数据超过的噪声级。 3.7城市city、城市规划区urban planning area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 由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为 城市规划区。 3.8乡村rural area 乡村是指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天津小学学区房房屋划分资料

天津小学片区的房屋划分 实验小学德巨里义庆里尚友里华荫东里益寿里世升花园武昌路10号襄阳道双号忠厚里 岳阳道小学福林里永定里延德里育文坊睦南里桂林里合作里友好里文化里 郑业里进德里襄阳道单号柳安新村武昌路12-14号铭通里(可能是昆明路小学)团结里安乐村福泰温泉公寓 永勤里云峰里云南路5号岳都园安庆里华荫南里成都道151号五大道(成都道以北马场道以南,桂林路以西云南路以东(属于育文坊)) 岳阳道(武昌路和云南路之间) 昆明路小学友谊里金泉里设计里新建村河沿里药研里规划里四达里起发里更生里 团圆里睦南道102云成里五大道(云南路以西贵州路以东,成都道以北马场道以南) 新中小学西宁里光华巷兆丰路25号忠贤里如意里益世里宝祥里

鞍山道小学鞍山道静园里林西路新疆路林定里 万全道小学四箴北里南京路协昌里宁夏里宁夏路庆成里继德里义德里 新华路小学 招生范围:义生里居委会,新华南路居委会,三益里居委会,同乐里居委会,三盛里居委会 南开 五马路小学:凯兴公寓,格调春天,格调故里,天江格调,风荷新园,格调空间,颂宇西里,广林园,台北花园,广泰园, 按照今年的政策在天江格调,凯兴公寓买房落户可以上五马路,明年划片不变应该还可以 吉安里五马路小学:格调的都是,风荷新园,广泰园,广云花园,广林园,吉安里,朝园里,凯兴公寓,公园北里,台北花园,颂禹里,颂禹东里,颂禹西里,纯善里,凤玉里,广泽名轩,开明西里

中营小学:不按片.学费(走读)1600元左右,重点小学. 王顶堤天拖南澄江路小学(淦江西里1-10#、淦江东里1-19#、保山南里1-8#、保山北里1-5#、晋宁北里1-22#、昌宁北里1-14#、昌宁南里1-18#、金宇里1-8#、保盈里1-5#、江川里1-5#、江川北里1-6#、金环里1-20#、美丽心殿1-17#、百度风景(金云里)1-7#、隆鹏园1-3#、盈江东里、金厦里1-25#、堤北里3-23#、堤南里1-6#、堤中里1-6#、金冠里3-14#、金杰里(复康花园)1-18# 南开区华苑 安华里,居华里,天华里,莹华里,碧华里划片属于南开实验小学!!!!!! 河西: 上海道小学片 文静里、三合里、亚中花园、四化里-双号(由网友bass0827cn

声环境质量标准图文稿

声环境质量标准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G 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15173?声校准器 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GB/T50280?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A声级?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A表示,单位dB(A)。 3.2 等效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等效连续A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 GB3096-2008 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限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3 昼间等效声级?day-timeequivalentsoundlevel、夜间等效声级?night-timeequivalentsoundlevel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d表示,单位dB(A)。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Ln表示,单位dB(A)。

公司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公司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批准:秦立新 审核:黄献华 编制:孟令军 2009年04月 一、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各部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各类设备事故以及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进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时在控,使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生产区域、设备系统、部门、班组达到各个层面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局面,依据公司相关标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管理规定。 二、职责内容: 1. 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所属区域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联系处理。 2. 检查所属区域现场在设备系统、土建、文明生产等方面,是否有长期存在的隐患或技术难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方案,提交部门周生产例会进行讨论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3. 各部门在检查区域设立检查本,检查所属区域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情况、劳动纪律及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检查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包括各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是否正常及缺陷处理情况,检查文明生产情况。检查各设备区域落实各项工作是否执行和操作到位,查看定置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日志、记录本是否记录规范等。检查作业现场有无违章,安全工机具是否合格,外单位施工人员身份是

否符合要求。检查后,将检查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缺陷、发现问题等)在设备区域就地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签名。 4. 对长期停运、备用的或较偏远的设备系统,相关区域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安排、天气情况、停运时间长短及其所处环境状况,有针对性地定期检查其防寒防冻、防风、防水淹、防腐蚀、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是否执行到位进行及时检查上报。 5. 重要设备缺陷和待机缺陷,相关区域管理人员须清楚该缺陷及针对该缺陷制定的防范措施,并对执行情况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 遇有特殊天气情况(大风、大雾、雨天、寒流、融雪、高温等)或特殊运行方式,所属区域管理人员应针对现场的薄弱环节进行预防性指导、安排和监督、检查。 7. 安全责任区人员还应对检查区域设备定期工作加强督促,帮助现场工作人员协调遇到的困难。 三、责任考核 1. 管理人员未按职责内容规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管理人员到现场后,只是走形式签名,未按照检查路线对现场进行检查,一次考核50元。 2. 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域值班员不清楚,按照有关标准考核值班员及班长50元。若部门主任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按照规定考核相关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3. 重要设备缺陷或待机缺陷及遇有事故处理、重大操作、其它特殊情况,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考核100元,若造成后果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条款进行考核。 4. 对长期停运、备用的或较偏远的设备系统,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工作安排、停运时间长短及其所处环境状况,未定期检查其防寒防冻、防风、防腐蚀、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是否执行到位等情况,按照公司相关标准进行考核。 5. 因责任不到位构成严重后果者,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免费下载 - 已解密,可打印

ICS 13.140 Z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12523-90,GB12524-90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 noise for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标准正在出版过程中,本电子文本为发布稿,内容供参考,标准内容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2011-12-05发布 2012-07-01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

目次 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 5 测量方法 (3) 6 测量结果评价 (4) 7 标准的监督实施 (4)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524-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及测量时间; ——补充了测量条件、测点位置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评价和标准实施的内容; ——删除了测量记录表。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11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津环保办[2010]7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0.04.22 【实施日期】2010.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津环保办〔2010〕74号) 各区县环保局,机关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4月13日,国家环保部召开了2010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视频会议,市环保局根据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环境信访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 为深化我市环境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处置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环保部2010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环境信访形势。近年来,我市环境信访工作总体呈平稳态势,但还存在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随着我市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的侵权及纠纷事件将呈上升趋势,带来的环境信访压力越来越大,具体表现为:重复的集体联名的投诉不断增多;群众为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对噪声、异味、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投诉增多;以环境污染问题投诉谋求其他利益的信访事项增多,这些给当前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声环境质量标准》完整板式

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 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4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 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82292898.html,)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93)废止。 特此公告。 2008年8月19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 ——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3096—93和GB/T 14623—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声环境质量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7181 积分评价声级计 GB/T 50280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348-2008 代替GB 12348-90,GB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at bounda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8-19 发布 2008-10-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0 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7 月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天津重点小学片区划分(精)

天津北方网讯:5月22、23日两天是全市各区小学新生报名的日子,按照市教委《2010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今年,公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各小学应在招生前一周,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并明确具体招生要求,以保证各小学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那么,今年市内六区各小学学区片有无变化呢? 学区片划分 略有微调 虽然昨天不是小学新生报名的日子,但一大早儿,各小学门前仍聚集了不少冒雨前来咨询入学信息的家长。本报记者兵分多路走访了市内六区的几十所小学,发现绝大部分学校门口都张贴了2010年小学新生入学招生简章,上面均明确了各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等有关要求。 通过对比去年各学校公示的学区片范围,发现今年各小学学区片划分变化不大,少数学校略有微调。 本市儿童 报名须“三证”齐全 今年本市小学招生工作将于5月22日至5月23日在全市各区县统一进行。届时,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入学。根据要求,2010年小学招收新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据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调配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统筹就近安排进公办校

今年,公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小学招生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人数控制在6个班、180人以内。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入学,须持有暂住证、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定居国外华侨适龄子女来津入学,按照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教委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就近免试入学 严禁考试或设重点班 在小学招生时,学校对报名适龄儿童实行登记入学,不再收取报考费。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在招生过程中,各区县教育局将加强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招生、乱收费现象。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市区公办小学以举办寄宿等方式,招收外片、外区学生;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形式招生;禁止学校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市区十一所热门小学学区片一览 1市实验小学 报名地点:市实验小学(柳州路 学区范围:按原学区片、原居委会。益寿里居委会、尚友里居委会、华荫东里居委会2岳阳道小学 报名地点:岳阳道小学 学区范围:按原学区片、原居委会。福林里社区、文化里社区、华荫南里社区、育文坊里社区、合作里社区、安乐村社区中原安乐村居委会、友谊里社区中原团结里居委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4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4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防治扬 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2]9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2.12.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4部门拟定的 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02]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容委、市公安交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控制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拆迁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装卸、运输、堆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灰土、工程土、生活废弃物、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对堆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物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活废弃物和渣土的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装载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灰土、工程土、生活废弃物、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物质机动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现有裸露地面,应当依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统一标准和时限,按照下列分工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一)市政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由市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管理分工组织完成; (二)单位驻地的裸露地面,由单位负责完成;

噪声常规监测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

3.2.5环境噪声监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一、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 型及2 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注:现场普查达到Ⅲ型仪器要求,一般现场测量达到Ⅱ型仪器要求)。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 /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快慢档要求视周围主要声源而定)。 二、测点选择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a)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开窗情况下测量。 三、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 m/s 以下时进行。 四、监测类型与方法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 A.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 A.1 监测目的

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的声环境质量,了解功能区环境噪声时空分布特征。 A.2 定点监测法 A.2.1 监测要求 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的位置、高度应保持不变。对于0、1、2、3类声环境功能区,该监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其位置应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噪声源;4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第一排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一昼夜24小时的连续监测,得出每小时及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Leq、Ld、Ln和最大声级Lmax。用于噪声分析目的,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如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等。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A.2.2 监测结果评价 各监测点位测量结果独立评价,以昼间等效声级Ld和夜间等效声级Ln作为评价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基本依据。一个功能区设有多个测点的,应按点次分别统计昼间、夜间的达标率。 A.2.3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定点监测) 全国重点环保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宜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进行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的连续自动监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主要由自动监测子站和中心站及通信系统组成,其中自动监测子站由全天候户外传声器、智能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数据传输设备等构成。 A.3 普查监测法 A.3.1 0-3类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 A.3.1.1 监测要求 将要普查监测的某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盖住被普查的区域,且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 个。测点应设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测点条件为一般户外条件。监测分别在昼间工作时间和夜间22:00-24:00(时间不足可顺延)进行。在前述测量时间,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 的等效声级Leq,同时记录噪声主要来源。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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