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说明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说明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说明

附件1-1

中国银行股份

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说明

一、一般统计模型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一般统计模型评级指标与评分标准,在模型开发阶段确定。模型使用的定量指标主要是客户的财务指标,例如:现金比率、债务覆盖率、存货周转率、税前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周转率等。定性指标全部是客观定性指标。模型指标与具体的评分标准有可能根据模型返回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二、打分卡模型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一)打分卡模型的信用评分与信用等级对应关系:

90-100分,AAA级;

85-89分,AA级;

80-84分,A级;

70-79分,BBB级;

65-69分,BB级;

60-64分,B级;

50-59分,CCC级;

45-49分,CC级;

40-44分,C级;

40分以下,D级。

(二)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其他类事业法人以及新组建企业,四类打分卡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2。

(三)特殊指标说明

1. 医疗机构评级指标体系

(1)年就诊人数

计算标准:每年门诊、急诊治疗人数。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文字说明。

(2)医疗人员水平

计算方法:医疗人员水平=中高级以上职称人数/全部医疗人员数×100%

指标参考来源: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构情况表。

(3)实际开放病床床位

计算标准:医疗机构期末实际开放的病床床位数量。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的文字说明。

(4)病床使用率

计算方法: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病床日数/实际开放病床日数×100%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文字说明。

(5)医疗研究水平和专用医疗设备水平

判断依据:医疗专科水平、承担国家医疗科研项目情况、先进医疗设备水平。

(6)收入增长比率

计算方法:收入增长比率=当年收入总额/前一年收入总额×100%-1

指标参考来源:收支表。

(7)药品收入比例

计算方法:药品收入比例=药品收入/总收入×100%

指标参考来源:收入明细表。

2. 教育机构评级指标体系

(1)在校生人数

计算标准:指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的文字说明或《学生学员统计表》。

(2)师资比率

计算方法:师资比率=中高级以上职称人数/全部教师人数×100% 指标参考来源:《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构情况表》。

(3)招生计划完成率

计算方法:招生计划完成率=实际招生人数/计划招生人数×100%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的文字说明或《招生计划统计表》和《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4)招生人数增长率

计算方法:招生人数增长率=(当年招生人数-前一年招生人数)/前一年招生人数×100%

指标参考来源:《学生学员统计表》。

(5)毕业生一次就业/升学率

计算方法:毕业生一次就业(升学)率=当年一次就业(升学)人数/当年毕业生人数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的文字说明。

(6)补助收入增加比例

计算方法:补助收入增加比例=(当年财政补助收入+当年上级补助收入)/(上年财政补助收入+上年上级补助收入)×100% 指标参考来源:收支明细表。

(7)支出预算完成率

计算方法:支出预算完成率=本年实际支出数/本年预算支出数×100%

指标参考来源:收支表、上年度预算表。

3. 其它类事业法人评级指标体系

(1)从业人员素质

定性判断指标,主要依据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

(2)管理水平

定性判断指标,主要依据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企业文化、财务管理、质量、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

(3)收入增长比率

计算方法:收入增长比率=当年收入总额/前一年收入总额×100%-1

指标参考来源:收支表。

4. 新组建企业评级指标体系

(1)"期末已完成项目投资额"指标,只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制造业、公共设施业、投资型企业和项目公司,应根据实际投资额填写,并提供证明依据。如无此项数据,可用"期末固定资产合计"指标代替。其他类型客户此项指标为0。

(2)“现金流量预期”指标,评级时点采用的现金流量表显示其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正值时为满分,负值及无法提供现金流量表此项不得分。

(3)“政府支持度”指标,选择“重点支持”必须提供当地政府对该企业税收或土地使用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列入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重点支持依据按“一般支持”计分。

(4)主要股东背景评分标准,股东是世界500强企业该项计分满分;如股东非世界500强企业,但属大型绩优企业,其资产规模、盈利水平或综合竞争力行业排名居全国前10名,得6分;否则计分最高只能为4分。

三、债务承受额核定方法

(一)计算公式

债务承受额=调整后所有者权益×信用系数×授信份额系数

(二)各要素说明如下:

1. 调整后所有权益=所有者权益报表数-无效资产

其中,无效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容:

(1)审计报告附注显示的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作为无效资产扣除;

(2)待摊费用作无效资产扣除;

(3)长期待摊费用审计报告附注说明摊销年份的,只把当期的摊销作无效资产扣除;附注未说明摊销年份的长期待摊费用全部作无效资产扣除;

(4)递延资产、递延税款作为无效资产扣除;

(5)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作为无效资产剔除;

(6)涉损金额作为无效资产扣除,具体包括涉诉案件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投资损失、存货损失、无形资产贬值损失、重大赔偿等。

2. 信用系数按下表确定:

3. “授信份额系数”按“中行目标授信份额”与“授信份额系数限定”孰低原则确定。

(1)中行目标授信份额=本年度中行目标授信余额/本年度全部金融机构目标授信余额(本年度客户计划融资总额)×100%(2)授信份额系数限定按下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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