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法律制度汇编及分析

第二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旅游合同概述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根据法律上是否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特定名称的合同,比如《合同法》分则确定了买卖、借款、租赁、运输等15 种合同就是有名合同。旅游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但是旅游合同并没有专章规定在《合同法》分则当中,即旅游合同不是有名合同,《合同法》第124 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实践中解决旅游纠纷等问题,主要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如《旅行社条例》等。因此旅游合同仍然受《合同法》调整,具有一般合同应具有的特征。

和旅游相关的合同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本书所指的旅游合同从狭义上理解,仅指的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旅游合同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是平等主体,旅游经营者在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需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是旅游合同。

(二)旅游合同的特征旅游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类型,除了具有合同的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旅游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旅游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签订旅游合同的一方是旅游经营者,另一方当事人是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之外的其他主体间的合同,不能认定为旅游合同。

2.旅游合同内容的单一性

旅游合同是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旅游合同的内容不能脱离旅游及为旅游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等,脱离以上内容的合同不是旅游合同。

3.旅游合同为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旅游合同中,旅游经营者负有依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义务,旅游者负有向旅游经营者支付合同约定费用的义务。同时,旅游经营者享有索要旅游价款的权利,旅游者也享有接受旅游服务的权利。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因此旅游合同是双务合同。

4.旅游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旅游者要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支付相应的对价,旅游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旅游合同的作用旅游合同在保护旅游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保护旅游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旅游合同明确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时,要依照旅游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旅游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有利于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旅游业涉及多个环节,是一项综合性产业。旅游合同的订立使得旅游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购物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常运作。目前,虽然我国已逐渐加强和重视对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如何更好地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许多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出游的人越来越多,每年旅游投诉的案件也有增无减。旅游投诉最主要的依据就是旅游合同,通过旅游合同,不仅能够明晰责任,解决纠纷,也能在某种程度上抑制、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对于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有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旅游经济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旅游合同为旅游交易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为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旅游合同通过最大限度地排除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带动了旅游市场的活跃,也有利于旅游业早日进入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旅游合同的基本原则旅游合同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旅游合同的根本准则,是旅游合同当事人在旅游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应当遵循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游合同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六项: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旅游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法》第3 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在旅游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应当充分表达真实意思,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第4 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由选择和决定合同事项,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订立旅游合同要协商一致,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虚伪的意思或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况下作出的意思是无效或可撤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自愿原则贯彻于旅游合同的始终,是否缔结合同、和谁缔结合同、如何缔结合同、合同的内容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都依照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正义的观念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各方当事人都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而实现自己的利益,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合同法》第5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包括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形式公平要求为合同当事人提供平等机会,而实质公平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履行的过程中,合理分配权利、义务、责任,以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的全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合同,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或者逃避合同规定的义务。《合同法》第6 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的基本原则,也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贯穿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过程。例如,旅游经营者在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时,不得利用旅游者对旅游知识的缺乏或者对旅游地情况的不熟悉欺诈隐瞒旅游者,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再如,甲旅行社为了争取更多的游客,故意将报价降低,而在旅游途中多安排购物点,并强制购物。在该案例中,甲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违背旅客旅游的初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五)守法及公序良俗原则守法及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合同法》第7 条:“当事人订立、

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旅游合同主要涉及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国家一般不予干涉,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因此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愿的结果,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即合同自由、自愿原则。但自由、自愿原则也有一定的限制,就是合同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只有合法,合乎社会公序良俗,才能具有法律约束力。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是合同有效的前提。

(六)法律约束力原则法律约束力原则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旅游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离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法》第8 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即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反之,如果不是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四、旅游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旅游合同的内容旅游合同的内容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旅游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表现形式,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化,是旅游当事人履行合同、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合同的内容通过合同条款表现出来,合同条款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2 条第1 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法律的规定,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旅游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名称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正式登记的称谓;姓名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出现的公民个人在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上的正式称谓。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是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是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地域管辖的重要依据,是旅游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当事人必须核对清楚并真实、准确、完整地书写在旅游合同的相关位置上。

2.旅游标的旅游标的是旅游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旅游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合同标的,合同关系就不复存在。旅游合同的标的

主要有二种:物和行为,例如根据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旅游项目、旅游活动和符合合同要求的餐饮和住宿,这些都是合同的标的。

3.旅游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标的的具体化,是用一定的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和确定权利义务的大小。旅游合同的标的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要明确、具体、统一。例如,旅行社合同中要明确、具体地规定旅行的天数,游览的时间,游览景点的名称、数目,乘坐的交通工具的种类、型号,住宿饭店的星级、房型,就餐的等级、标准以及购物的地点和次数等等。

在旅游活动实践过程中,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往往采用格式条款的形式,如果在合同中旅游经营者未明确规定或者模糊规定合同标的的数量与质量,在履行中由于双方理解不同发生纠纷,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合同法》第41 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从保护消费者,帮助弱者的角度出发,对条款的制定人作出不利的解释。《旅行社条例》第29 条也同样规定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

4.价款和酬金价款和酬金一般统称为价金,是一方当事人履行旅游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对价。当旅游合同的标的为物时,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对价为价款;当合同标的是行为或一定智力成果时,支付的对价是酬金。旅游合同不仅应当明确价款或报酬的金额,而且要明确规定价款或酬金的计算标准、币种(人民币或某种外币)、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或票据结算)和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等等。根据《合同法》第62 条的规定,当旅游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5.履行的期限、地点与方式履行期限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履行旅游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包括负有交付标的义务的当事人交付标的的起止时间和负有支付价款或酬金义务的当事人支付价款或酬金的起止时间。旅游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旅游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实现权利,违反履行期限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4 条规定:“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二天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的10%的违约金。”对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62 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地点是指旅游合同标的交付与接受的地方,即当事人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例如交接团的地点、搭乘交通工具的地点、参观游览的景点、住宿餐饮地点、购物地点等等

都是履行地点。履行地点关系到旅游合同的履行费用与履行时间,也是旅游合同发生争议时,受害方选择旅游投诉机关的法律依据,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履行方式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方法。采取何种方法、途径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然,旅游合同的标的不同,履行合同的方式也不同。例如,旅游接待合同、旅游购销合同、旅游交通运输合同、旅游保险合同等各有不同的厦行方式。对于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62 条的规定,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期限、地点与方式是检验旅游合同是否全面、适当履行的重要依据。

6.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在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时,依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确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责任是旅游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表现,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7.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出现合同纠纷时解决争议的方式。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难免发生争议,对于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事先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四种:一是诉讼解决,即通过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纠纷。二是协商解决,即由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三是调解解决,即由独立的第三人介入调解解决纠纷;四是仲裁解决,即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也可以选择多种,例如先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第三人调解,不能协商或不能调解的,仲裁解决或者向法院起诉。

旅行社是直接从事旅游活动的经营实体,为此《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合同内容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包含14 项条款。在本书第四章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有详细论述。

(二)旅游合同的形式

旅游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汇编 1

**********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制度 导言 公司经营管理必须有严密、合理的组织和科学的管理体制,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明确的职权划分,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权威性的等级服从特征,从而使其成为一种系统的经营管理技术体系。 本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是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法 制化、系统化的原则制定的。由公司”组织系统””垂直指挥系 统””文化系统” ”经营系统””人才选用和招聘系统””培训系统””绩效考核 系统””激励系统””工资福利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和”保 密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文具用品管理””公务车 辆使用管理””文印报刊水电管理”共十六部分组成。 本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经过公司员工充分讨论后,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实施。 公司实施的<经营管理制度>,是规范公司与员工经营行为的法则。是全体员工必备手册和必修之课。要求员工认真学习,熟记内容;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公司组织系统 2

一、公司组织机构图 二、公司各部门职能 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在其作用下,使公司经营得以正常运转。 (一)董事会职能 1、执行公司决议 2、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审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4、审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5、审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6、拟定公司清算方案。 7、聘任或解聘各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8、审定公司管理制度。 9、负责对公司运营的监督管理。 3

(二)办公室职能 任务分工: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1、编写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统筹人力资源开发及聘用 离职交接工作。 2、实施公司行政、人事管理运作。 3、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培训及考核工作。 4、负责统计整理,上报公司对外的报表工作。 5、负责公司所有证件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6、负责整理建立公司档案,统一公司的公文格式。 7、对外协调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8、负责公司印章管理,文印工作。 9、负责日常的接待工作。 10、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三)财务部职能 任务分工: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执行。 1、遵守财务务纪律,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抓好各项应收款项的核算工作,督促经办部门限期清理。 3、负责对各项经济合同及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审议、审定。 4、按有关合同要求,做好各类工程款项的拨付、结清工作。 5、执行审批制度,按规定的开发范围和标准核报一切费用,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奖金。 4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案例1: 2001年7月,某市旅游质监所接到游客张某等15人的投诉,称他们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海南岛环岛观光8日游。在旅游过程中,该旅行社安排的服务项目,有的标准与原合同的约定明显不相符合,如原定的三星级宾馆改为二星级,在岛上游览时原定的豪华空调中巴变成了普通中巴,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的标准。经旅游质监所核查,不仅游客们反映的情况属实,而且还发现该旅行社并未获得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的批准,也未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而是由某家公司的几名业务员拼凑的,属于无证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据此,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旅行社”停止非法经营,并没收了全部非法所得,处以1万罚款。 思考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旅行社”与张某等15名游客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假定该“旅行社”是合法旅行社,那么该“旅行社”在履行合同种,违反了《合同法》的什么原则? 案例2 2009年3月21日吴某通过S出境游组团社在莆田的M代办旅行社与S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双方约定成行时间为3月23日至27日,吴某的外公、外婆等3人参加该社组团的港澳游。吴某当

即支付全部团费5640元及押金6000元,并购买了3月22日厦门至深圳的机票3张。22日上午M代办旅行社通知吴某,由于同团的南平18名游客的港澳通行证无法出证,推迟到3月29日成行。经与吴某协商后,吴某同意延期出行,将厦门至深圳的机票改签为3月28日。3月25日M代办旅行社接到S旅行社的通知,称由于南平客人3月29日参加单位会议,无法按期出行,要改期4月2日发团。吴某对此十分不满,要求退团,3月26日退掉机票。S旅行社答应吴某的要求,通过M代办旅行社退还吴某的全部团款并赔偿机票退票费520元。 事后,吴某向省旅游质监所投诉,认为S旅行社两次违反合同约定推迟出游时间,原定3月23日成行,3月22日告知客人不能成行,根据出境旅游合同中“乙方(旅行社)在约定出发时间3日内(含第3日)告知甲方(旅游者)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80%违约金”规定,S旅行社应赔偿客人团款5640元80%的违约金即4520元。S旅行社辩称,由于潜在不可抗力原因而非该社直接原因导致游客无法顺利成行,客观上给客人造成不便;对此该社已向客人表示歉意,并退还吴某的全部团款并赔偿机票退票费520元。 思考题: 按照吴某的主张,S旅行社应按照第一次提出改期的时间承担团款80%的违约金,吴某的这项请求能否站得住脚呢?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文件

CIS系统手册 何为CIS? CI是英文Corporate Identity的缩写,直译为:“企业自我同一化”,我们称之为企业识不。 所谓“企业识不”确实是指围绕着企业的多层关系者,透过商标等视觉要素对大伙儿所产生的态度及所造成的效果的总和。所谓“关系者”包括消费者、股东、投资者、职员、金融机构、有关联的企业、新闻记者、政府、公共团体等。值得注意的是知识水准不同的人对同一家企业的印象常会不同,各关系者也可能因为不了解企业,而产生特不离谱印象,如何矫正关系者对企业分歧印象或离谱印象,便是公司信息传递的目的。 CI设计是五十年代欧美开以出来的经营技法,是一种藉着改变企业形象,注入新奇感,使企业更能引起外界注意进而提升业绩的经营技巧。一个企业正如一个人一样,在社会上与人交往过程中,必定给人们留下一个印象,或英俊,或潇洒,或幽默,或剽悍,或秀气,或粗鲁,那个印象是由容貌、服饰、言谈、性格、阅历、行为等多方面构成的。企业的存在和行动,既然为一般人所认识,因此也会对它产生某种印象,即使企业方而弃置不顾,其形象依旧存在。假如企业方面采取主动,使一般人对企

业产生良好的印象,这确实是“企业形象战略”。为了在社会上建立良好的形象,采到意图性、打算性,战略性的有关行动,塑造一个既迎合顾客和社会大众,又切合企业实体的形象,就会发挥极大的经营效力。 企业的一切活动必定直接或间接地牵涉到信息传递。企业向外界发送情报、信息,传送企业理念,然后就能够回收其成果,维持公司的业务,然而,企业在从事这种活动时,需耗大量资金,假如传达出来的信息未能统一,企业标志所代表的涵意无法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或者传达的涵意和公司的经营观念、服务、商品相去太远;或者标志、标准字以不同形状、大小或色彩出现在印刷物、招牌或广告上时,容易使大众觉得困惑,甚至发生互相抵触的情况,不仅白费了宣传经费,更可能引起大众的反感,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反之,假如经由组织化、统一性的方法,传达企业经营的讯息,便能够塑造独特的形象,并增强情报、信息的可信度。 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使社会大众轻易地感受企业个性的震撼力,是提高社会知名度的一大助力,使全体职员产生信心和荣誉感。CI是企业对内、对外塑造形象的工具,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企业内外所接触的人愈来愈多,假如得不到这些人

民法重点合同法案例及分析

一、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1.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 1.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2.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3.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4.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5.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制度 公司架构及职能范围 各部门岗位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 人员管理和招聘 公司保密条款

第一章公司部门职能范围公司架构 财务部会计出纳 营销部 国内业务 国际业务 行政部 人力资源 采购 总经理 董事会

电子商务售后服务物流仓库 市场部行政管理

第二章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行政部 行政部作为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营销中心办公事务管理;目前兼负责物流,仓储。 行政管理: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文档管理、考勤纪律、办公支持和公关接待等事宜。 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绩效考评、薪酬计核、职位管理、人事调整、员工档案管理、员工招聘、培训和员工关怀等事宜。 公司办公事务管理:负责公司的办公事务管理,如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各种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1、拟定或协助拟定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2、起草或协助起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的各种文件; 3、负责行政公文的签收、登记、流转、归档及业务文件的整理、归档; 4、协调解决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5、组织安排行政及其他会务,协调接待工作;

6、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及联系工作,管理公司网站; 7、负责公司文件、信函的发送、接收工作; 8、负责公司行政公章的保管、使用及各类文件的缮印; 10、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宣传品、名片的定制、保管、发放。 11、拟定公司人事、劳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12、拟定公司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 13、负责公司员工的定岗定编工作; 14、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工作; 15、拟定员工薪酬、福利等分配激励制度体系,并组织具体实施; 16、负责人力资源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7、管理员工休假和考勤。 二、营销部: 1、营销部负责制定并推进实施全面的销售战略、销售方案,公司产品推广,业务渠道拓展,客 户开发,并对相关行业、市场进行前景分析及研究,制定市场营销方案,有效地管理客户。 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总经理建立全面的销售战略;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完整的销售方案; 3、与客户、同行业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引导和控制市场销售工作的方向和进度; 5、组织部门开发多种销售手段,完成销售计划及回款任务; 6、管理销售人员,帮助建立、补充、发展、培养销售队伍;

旅游合同管理办法(新修订)

旅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本规定所称旅游合同是指经营旅游业务中与游客签订的国内旅游合同、出境旅游合同、台湾旅游合同、单项代定服务合同或自驾游等公民旅游所用的格式合同。 本办法适用于旅游百事通所属门市部。 一、旅游合同的制定 1、旅游百事通门市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发并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专用旅游合同,不得私自印制合同、私自刻制合同章及使用其它非公司统一印发的旅游合同。 2、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由公司确定并经工商部门备案,加盖合同专用章和有效时限印记后发放给门市部使用。 3、旅游合同中的协议条款由各旅游百事通门市部与游客协商后按《旅游合同签订规范》填写。 4、旅游合同应按《旅游合同签订规范》加入《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境外旅游安全须知》。 5、旅游纸质合同除固定条款外,协议条款部分原则上按一式三联印制,公司、门市部和游客各执一联。 6、旅游机打合同是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 版示范文本印制,除固定条款外,协议条款部分原则上按一式二联打印,公司、游客各执一联。 二、旅游合同的发放 1、各公司指定合同发放与核销部门保管并发放旅游纸质合同。门市部必须签订《旅游百事通门市部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保证帐户足够余额,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申请领取旅游合同。 2、门市部每次领取国内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原则上不得超过 80 份,出境旅游空白纸质合同不得超 过50份,其他旅游空白纸质合同每种每次不得超过30份;以后必须将已经使用的旅游纸质合同送回全部核销后才能领取新的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领取的必须填写书面申请,并由总经理亲自审核通过后报集团质规总部调整份额才能领取。 3、门市部领取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后应妥善保管,门市部负责人对合同的领取、使用、核销等负全权责任。领出到期未用的旅游纸质合同应立即归还。 4、门市部领取旅游纸质合同后不得向非本门市部的人员发放,各门市部之间不得相互借(调)用旅游纸质合同。 5、对有停业整顿或将关闭等情况的门市部自相关决定做出之日起不得再向其发放旅游纸质合同, 同时应收回已经发放的旅游纸质合同,在《门市部办事情况记录表》(附件三)上登记注明。 6、旅游纸质合同的发放情况应从分销系统中得到体现,同时实际领取时也要登记造册,由发放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 旅游合同是旅游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的目的,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旅游合同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正常运行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旅游企业规范自身的业务行为, 也有利于国家对旅游企业进行宏观调控。本章主要学习和掌握: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旅游合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考核要求】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1?识记:(1)旅游合同的概念;(2)旅游合同的种类。 2?领会:旅游合同的特征。 (二)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识记:(1)旅游合同的订立程序;(2)旅游合同的订立原则; (3)旅游合同履行的原则;(4)旅游合同的担保。 2?领会:(1)旅游合同的内容;(2)旅游合同的生效要件; (3)旅游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 3?应用:旅游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三)旅游合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 1?识记:(1)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 (2)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责任。 2?领会:(1)旅游合同转让和终止的概念; (2)旅游合同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四)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1?识记:(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严格责任原则。 2?领会:(1)违约责任的免除;(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教学内容】 第一节旅游合同概述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旅游合同是指旅游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的目的,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法律特征: 1?旅游合同关系的主体是具有平等资格的当事人。 2.旅游合同的内容是在旅行游览业务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 3?旅游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主体为实现一定旅游活动而约定的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旅游消费构成的食、住、行游、购、娱所指向的事物。 (二)旅游合同的作用 1.旅游合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2.旅游合同是维护社会旅游秩序的行为规范 3.旅游合同是保障提高旅游经济效益的法律措施 4.旅游合同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手段 二、旅游合同的种类 (一)提供劳务的旅游合同 (二)财产转移的旅游合同 (三)完成工作的旅游合同 第二节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旅游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旅游合同的原则 (二)订立旅游合同的程序 (三)旅游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和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 .违约责任 7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1?格式条款的利弊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word版本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模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经营理念 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第三章:公司决策制度 (一)董事会议事制度 1、公司决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采取会议审议方式进行。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董事,可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 2、董事会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例会。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以及监事会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召开董事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非经理班子成员和所议议题相关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列席会议。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通过。当董事对基本事项表决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董事长拥有多一票的表决权。 6、董事会审议或决策的重大事项,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责所界定的内容。 7、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形成决定,由经理班子组织实施。 8、在公司人事任免方面,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作出决议。 9、对于公司财务决算工作,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后由经理组织实施。 10、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专业委员会进行审议,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实施科学民主决策。 11、董事会会议应对所作的决议作详细记录并形成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名,可安排专人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二)监事会议事制度 1、监事会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不予纠正的,有权向出资者报告。 2、监事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注册文件,并有权请求董事会或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对董事会每个年度所出具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审核,

第六章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讲课讲稿

第六章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 一、判断题()正确的选A,错误的选B) 1.所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订立的过程表现为一种无须通过要约和承诺即可使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4.只要有要约和承诺,即使没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也能使合同得以成立。() 5.合同的成立仅仅是说明双方当事人有发生、变更和消灭各种民事权利义务的目的,并不定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6.即使合同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 7.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意识能力。() 8.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与当事人参与合同法律关系无关。() 9.要约人向其发出要约的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非特定的人。() 10.要约的内容中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11.商业广告是要约。() 12.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中,即使仅仅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了一些变更该承诺亦应被视为是对要约的拒绝。() 13.沉默或不作为同样能构成承诺的要约。() 14.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15.拍卖公告在法律性质上看其实就是要约。() 16.我国《合同法》在第12条明文规定的那些条款即合同的必要条款,缺少其中任何一拍卖公告在法律性质上看其实就是要约。() 17.价款或酬金被称为“价金”,是所有合同的必备条款。() 18.受欺诈、受胁迫的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19.合同的订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合同未必归于无效。() 20.无效合同的效力为自始无效。() 21.当事人事先约定免责条款的,当出现免责事由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2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23.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24.合同变更后,原合同自始不生效力,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亦要失去法律效力。 25.合同变更以后,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即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6.如果债务转移是债务人通过与债务承担人签订合同的办法来进行的话,就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27.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就不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8.企业合并以后,原企业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必须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即使履行了通知或者公告的义务,对债权人也都发生了法律上的效力。() 29.合同解除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约定解除。() 30.抵消的债,其标的物种类、品质必须相同。() 31.合同终止后,关于合同结算和清理的条款即行失效。() 32.继续履行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然后继续履行

2017年政策与导游法律法规题库-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一、判断题 1.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约定无效, 对方既不可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也不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错误 2.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上这些都属于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正确 3.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以及行政处罚,都属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错误 4. 根据《合同法》规定,所有的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即生效,而合同效力制度更多地体现出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行为的干预。错误 5. 当事人对合同价款或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然,也可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错误 6. 委托代订合同的代理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应向对方出具其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正确 7.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正确 8. 委托代订合同的代理人通常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指定而代订的合同。错误 9. 要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有效的要约,其内容需具体明确,此外其要约人需具备相关资格。错误 10. 旅游服务合同通常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以及实践合同。错误 11. 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两个,而合同的内容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错误 12. 合同可以是以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 13.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拒不履行合同、经旅游者要求仍

然拒绝履行合同、旅行社存在欺诈旅游者情形以及旅游者发生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以上这些均属于旅行社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错误 14.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正确 15.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代表确定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错误 16. 《合同法》对旅游代订合同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包括:旅游代订合同是旅行社和旅游者订立的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的一种、旅游者的义务是支付代办费用、旅行社代订行为的后果由旅行社自己承担。错误 17.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经济与政治权利的资格。错误 18.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转让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的,应当向旅行社提 后提出,此外,该转让权并非绝对的不 出转让的请求,同时务必在旅游行程开始' 受任何限制。错误 19.旅游行程单不属于合同的内容。错误 20.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地接 社履行的,该地接社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应当 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应当向地接社支付不高于接 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错误 21.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 单。正确 22. 寄送的价目表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错误 23.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行社的采购成本等,以上这些都是旅行社应当提前告知旅游者的注意事项。错误 24. 包价旅游合同、旅游代订合同以及旅游住宿服务合同是《旅游法》规定的旅 游服务合同。错误

旅游合同案例分析

旅游合同案例分析 第一节旅游合同的订立 案例一、 基本案情: 家住哈尔滨的杨某一家三口准备在“五一”期间去新马泰旅游,经过与数家旅行社的交谈,最后和宏达海外旅行社初步确定了行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参加由宏达海外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十五日游,发团时间定在4月30日,杨某一家总共需交团费一万元。4月10日旅行社先让杨某交了500元的定金,并给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的公章是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财务章,杨某以为这件事就算定下来了,就没有想到和对方签旅游合同,在4月15日杨某全额缴清了剩余的9500元团费,后来旅行社给杨某全家办理了出国旅行的相关手续,但在旅游期间负责地陪服务的马来西亚旅行社擅自降低了服务水准,而且导游服务态度恶劣,所住的酒店也由四星级变成了二星级,导游经常带游客去购物,而且经常游说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的娱乐。在泰国旅游过程中,杨某的小孩在就餐过程中由于吃了不干净的食物而导致上吐下泻,花掉了医疗费1200元。而且耽误了三个景点的观赏,使得全家人的游兴大减,由于服务质量差,全团人

都抱怨满腹,最后返回到哈尔滨后,杨某和其他游客找到宏达海外旅行社讨个说法,却受到接待人员的冷遇,对出现的问题一拖再拖,没办法最后游客们向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提出投诉,质量监督所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具体组团的经办单位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没有任何许可文件,属于非法设立,是哈尔滨宏达海外旅行社和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后,由承包人独立经营,只是到年终给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一定的承包费,而且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没有出国组团资格,属于超范围经营。对游客的投诉中服务质量差的问题,由于游客都没有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所以很多旅游中的细节问题无法一一核实,只能根据反应的情况与旅行社沟通判定旅行社方给与一定的赔偿,返还部分旅游费用。 问题焦点: 1、在本案中旅游者因为旅行社的违约行为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理? 2、由于没有正式签订旅游合同,所以旅行社与游客间的旅游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3、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否正当,他所签订的合同如发生违约,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能否以该营业部是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选择外出旅游方式来缓解工作压力和享受生活,同时,旅游合同纠纷也随之日趋增多,媒体对此也相继作了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向人们提出了旅游合同出现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甚至根本违反了公平正义的目标。笔者认为,对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旅游合同违约依法主体不同可分为旅游者的违约与旅行社的违约,旅游合同违约大多为旅行社的违约,只有少数为旅游者的违约。 第一,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如代办出国手续、预订交通工具、膳宿等手续。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如提交所需之必要证件。当旅客不进行协助,并经旅行社于合理期限催告,旅游者仍不行使这些义务将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如守时、准时义务,从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旅行社的违约。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违反这此义务,旅游者可依《合同法》第150条和第60条要求具承担违约的责任。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如不具备,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如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住宿娱乐企业、旅游资源经营管理企业等,由于这些企业与旅游者之间并不是旅游合的当事人,依合同的权对性原则,也不受旅游合同的约呸,但这些企业与旅游社或有长期合作业务、联营或偶然的合同关系,从而依法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深感棘手,依笔者之见,对此类问题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 另外,当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业务而致使旅游者权益受损的,在合同履行期间,人身、财产损害或由于第三人在旅游服务方面缺陷而使旅客来未能享受旅游合同的旅游服务,甚至第三人提供了质量很差的旅游服务时,旅游者可以要求原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旅行社承担违约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

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餐饮公司运营管理制度汇编

餐饮公司运营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节员工奖金考核管理办法 一、员工奖金提成分配办法 1、超保本营业额奖励 2、超保本营业额奖励的计算方法 3、营业额的计算方法 4、每月报送审批流程 5、附则 二、大堂副理考核标准 1、薪资调整 2、订餐考核标准 3、客情工作考核 4、其它事项 三、厨师考核标准 1、调汤师考核表 2、凉菜师考核表 3、面点师考核表

4、烧烤师考核表 第二节相关管理办法 一、收银员的相关管理办法 1、收银员录用入职管理规定 2、收银员异动管理规定 3、收银员离职管理规定 4、收银员的收银系统授权的管理规定 5、收银员的管理界定 二、夜勤人员的入职、离职管理办法 三、收餐员管理办法 1、收餐员的选择标准 2、收餐员的工作时间 3、收餐员的人员编制 4、收餐员岗位描述 5、收餐员管理及考核 四、宿舍管理办法 五、员工工装管理办法

1、工装及制作费各岗位有不同的规定 2、附《关于胸卡、胸牌的规定》 六、员工奖罚管理办法 1、员工奖励 2、纪律处分 3、员工奖励及过失的办理 4、员工离职 七、员工操管理办法 1、目标 2、晨操内容 3、晨操规定 八、餐具破损报废管理办法 1、餐具破损报废条件 2、破损报废鉴定 3、破损报废餐具的处理 九、安全消防管理办法 1、内务管理

2、消防管理 十、服务流程 1、程序化服务 2、标准化服务 3、服务技能及酒水知识 4、酒水知识 十一、员工更衣管理办法 1、更衣室卫生 2、更衣室照明灯 十二、管理层的管理办法 1、管理办法 2、各岗位员工工作有以下过失的对经理进行如下相应处罚十三、管理层的工作规范和责任权利 1、管理层工作规范 2、管理层的工作流程 3、管理层的审批及权限 十四、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合同案例分析: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工作范文]

合同案例分析: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 【案例】: 洪先生等30名旅游者和某国际旅行社签订了北京五日游的旅游合同。当旅游团上午8时按时到达机场时,由于突遇暴风雪,机场被迫关闭,飞机无法按计划起飞。大部分旅游者愿意等候。洪先生等5名旅游者愿意解除旅游合同,但要求旅行社赔偿全部团费的50%,理由是旅行社违约;旅行社愿意退还全额团费,但拒绝赔偿,洪先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其他旅游者在机场等候了5个小时后前往北京。这些旅游者返程后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提出赔偿500元的要求,理由是旅游行程比原计划匆忙了许多,缩短了在景点逗留的时间,无形中损害了旅游者权益,旅行社仍然存在违约的事实。 【解析】: 该案例较为典型地反映了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所谓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自然现象有地震、泥石流、水灾、大雾等,社会现象有战争、游行、罢工以及国家政令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具体到本案例,暴风雪的突然降临,

导致洪先生等旅游者滞留在机场,并给继续履行旅游合同的旅游者带来游览时间的损失,这是客观事实。由于导致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都没有过错,因而旅行社和旅游者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既然如此,当洪先生等5名旅游者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意向时,旅行社应当无条件地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行社不得以在北京的订房损失为借口,扣除旅游者的团费;同样,即使旅游合同已经明确约定旅行社违约,应支付旅游者违约金的前提下,旅游者也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担全部团费的50%的违约责任。但对于洪先生等5名旅游者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旅行社可以予以拒绝。 至于继续参加旅游的旅游者因为游览时间缩短而提出的赔偿要求,基于不可抗力可以免责的原因而无法得到赔偿。事实上,继续行程的旅游者,在他们同意继续行程时应当意识到,由于在机场已经滞留了5个小时,必定会产生在北京的游览时间比原行程缩短的后果。假如说这些旅游者不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要么就应当像洪先生等人一样,解除旅游合同;要么在行程开始前,和旅行社就赔偿达成一致的协议,否则,事后再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旅游者的愿望无法满足。当然,作为旅行社的导游,在滞留发生后,应当提前向继续行程的旅游者作说明:由于滞留期间浪费了5个多小时,在北京的逗留时间必定会缩短,使旅游者心中有数,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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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目录 管理大纲 (3) 员工守则.............................................4-6考勤管理.............................................6-9卫生管理制度..........................................9-10 安全管理制度..........................................10-13 行政管理制度..........................................13-17

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和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经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

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一、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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