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审讯系统解决方案

数字审讯系统解决方案
数字审讯系统解决方案

1.1

项目背景

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结合视频、音频和通信等领域的多媒体技术得到了蓬勃发展,信息的可视性、直观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特别是新颁刑事诉讼法规定视听资料为七种诉讼证据之一以来,视听资料在证实犯罪、揭露犯罪中发挥着积极至关重要的作用。

检察院审讯系统因其行业应用的特殊性,而与一般的保安监控存在很大不同,审讯系统一般是指通过对计算机技术、图像数字化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建设标准化审讯室,实现审讯和询问过程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从而有效提高侦查办案、协查办案的效率,加强办案、取证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审讯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下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2010年8月10日公安部发布了《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构成、功能要求、使用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参照标准。全国一些城市各个部门逐步建立了部分数字审讯室,远程指挥中心等系统。这些为审讯业务和监控资源的整合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建设基础。

早期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多以模拟监控为主,主要弊端在于设备繁多,图像传输距离近、证据资料保存和检索不方便,指挥和讯问缺乏必要的互动和沟通,不能实现远程指挥、不能实现案卷集中管理、不能实现高清拍摄等问题。

目前检察院普遍使用的办公系统中,审讯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数字化改造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庭审方式作了重大的改革,由过去传统的纠问式改为控辩式,视听资料被列为新的法定证据之一,强化了审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公诉人控诉的举证责任。因此,如何利用先进数字网络技术改造传统的模拟设备,增强法庭举证效率和庭审效果,是当

前检察院、产品供应商、系统集成商急需解决的难题。

1.9行业现状

审讯系统因为其应用的特殊性,与一般的监控有很大的不同。而传统的审讯系统仍使用CCTV闭路监控解决方案,主要采用模拟信号的传输、记录和控制设备,这样就明显存在如下问题:首先数据(音视频、案卷资料)保存不易;其次各种高清审讯资料检索非常不方便;最后审讯过程远程互动控制、指挥功能基本无法实现。

因此,如何实现审讯图像和声音信号的数字化保存和数字化传输,同时如何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强审讯过程的指挥功能,从而达到规范审讯过程,加快取证工作等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对比表: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视频监控督查系统建设,进一步推动执法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公督委字201011号),结合目前检察院在高清审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如:指挥中心应用、三级专线网应用、高清审讯室综合管理、大容量音视频资料存储、浏览管理、权限控制、与办案、视频会议系统的接口等问题,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展开深入调研,凭借不断创新的理念以及丰富的检察院系统业务整合经验,顺利推出了“数字化高清审讯系统”,通过加强计算机技术、图像数字化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检察院系统对高清审讯室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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