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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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污染源调查报告

在城市生活的过程中,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重点污染源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都各自通过《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而有了很好的规范,但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也出现了更多的污染源。

一、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认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主要由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而造成的,它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三大部分。

工业废水为水域的重要污染源,具有量大、面广、成分复杂、毒性大、不易净化、难处理等特点。据1998年中国水资源公报资料显示:这一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共539亿吨(不包括火直电流冷却水),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09亿吨,占69%。实际上,排污水量远远超过这个数,因为许多乡镇企业工业污水排放量难以统计。农业污染源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农药污水中,一是有机质、植物营养物及病原微生物含量高,二是农药、化肥含量高。我国目前没开展农业面上的监测,据有关资料显示,在1亿公顷耕地和220万公顷草原上,每年使用农药110.49万吨。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惩的国家之一,每年表土流失量约50亿吨,致使大量农药、化肥随表土流入江、河、湖、库,随之流失的氮、磷、钾营养元素,使2/3的湖泊受到不同程度富营养化污染的危害,造成藻类以及其他生物异常繁殖,引起水体透明度和溶解氧的变化,从而致使水质恶化。生活污染源主要是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和污水、垃圾、粪便等,多为无毒的无机盐类,生活污水中含氮、磷、硫多,致病细菌多。据调查,1998年我国生活污水排放量184亿吨。我国每年约有1/3的工业废水和90%以上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域,全国有监测的1200多条河流中,目前850多条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水域也遭到污染,致使许多河段鱼虾绝迹,符合国家一级和二级水质标准的河流仅占32.2%。污染正由浅层向深层发展,地下水和近海域每水也正在受到污染,我们能够饮用和使用的水正在不知不觉地减少。

上海市水务部门在2007年历时两年编制完成《上海市水环境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调查报告》。在这份《上海市水环境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调查报告》中,通过分九个部门,主要包括上海全市污染源总体情况、行业类别汇总、地域分布汇总、污水排水系统划分汇总、中心城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水混接、各污染源排水证办证情况、排水专用检测井设置情况、排水量分级以及入河排污口的情况等。通过调查分析,也明确了上海污水纳管和处理率相对较低、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情况严重、排水许可证普及率不高、入河排污口治理情况不容乐观等四个方面的不足,并结合实际,提出积极推进水环境治理规划建设、提高污水纳管率和处理率、加强雨污分流工作、完善机制、提高办证率和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和监管等五方面的建议.

二、大气污染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通常系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造成大气污染的空气污染物的发生源称之为空气污染源。可分为自然源与人为源两大类。前者为大气污染物的天然发生源。如活火山、自然逸出煤气和天然气的煤田和油田等;后者为人类的生活和产活动中形成的污染物发生源。如资源和能源的开燃料的燃烧以及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设备、装置等。由于人为污染源普通和

经常地存在,所以比起自然污染源来更为人们所密切关注。人为源是形成大气污染问题,尤其是局地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大气主要污染源有:⑴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卫生防护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由于工业企业的性质、规模、工艺过程、原料和产品种类等不同,其对大气污染的程度也不同。⑵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在居住区里,随着人口的集中,大量的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也需要耗用大量的煤炭,特别在冬季采暖时间,往往使受污染地区烟雾弥漫,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大气污染源。⑶交通运输近几十年来,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城市行驶的汽车日益增多,火车、轮船、飞机等客货运输频繁,这些又给城市增加了新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对大气产生影响比较显著的有高速公路建设、城市高架快速路的建设和特性。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汽车排出的废气,a.汽车尾气污染的特殊性,决定了交通运输业对大气影响的严重性。

m3,但汽车数量多,尾气成分复杂,至少有1000种,但汽车排气量虽小,一般为100h

汽车内燃机排出的废气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烃类(碳氢化合物)、铅化合物等。

b.汽车污染大气的特点是排出的污染物距人们的呼吸带很近,能直接被人吸入。C.汽车的体积小,流动性大。汽车尾气污染具有流动性、不确定性。有资料显示:交通堵塞地区有害物质高于其他交通地区。

中国已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并制订国家和平共地区的“废气排放标准”,以减轻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对于大气污染源的防治方法很多,根本途径是改革生产工艺,综合利用,将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另外,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减少居民稠密区的污染;在高污染区,限制交通流量;选择合适厂址,设计恰当烟囱高度,减少地面污染;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

三、噪声污染

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也随着产生,噪声污染就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已经成为对人类的一大危害。虽然声音不同与水、气、土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环境要素,但由人类活动长生的环境噪声给人类自己的健康带来了不可低估的影响。环境噪声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噪声按声音的频率可分为:<400Hz的低频噪声、400~1000Hz的中频噪声及>1000Hz的高频噪声。噪声按时间变化的属性可分为: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起伏噪声、间歇噪声以及脉冲噪声等。环境噪声源大体可分为四类:⑴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的噪声。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源。测量结果表明,车速为每小时50~100公里时,在距离交通干线中心15米处,拖拉机噪声为85~95分贝,重型卡车为80~90分贝,中型或轻型卡车为70~85分贝,摩托车为75~85分贝,小客车为65~75分贝。车速加倍,交通噪声平均增加7~9分贝。⑵工业噪声生产环境中产生的生产性噪声又称工业噪声。工业噪声由于产生的动力和方式不同,可分为:a.机械性噪声,是由机械的撞击、磨擦和转动而产生的,如织布机、球磨机、电锯、锻锤等产生的噪声;b.空气动力性噪声,是由气体压力发生突变引起气流的扰动而产生的,如鼓风机、汽笛、喷射器等产生的噪声。C.电磁性噪声由电磁场交替变化而引进某些机械部件或空间容积振动而产生的噪声。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和镇流器等发出的噪声是典型的电磁噪声。我国各省市调查统计的结果表明,三

类噪声中机械性噪声源所占的比例最高,空气动力性噪声源次之,电磁性噪声源较小。

⑶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建筑噪声的特点是强度较大,且多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因此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与生活。⑷社会生活噪声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这些设备的噪声级虽然不高,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使人们在休息时得不到安静,尤为让人烦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而这些噪声是城市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

综合而言,无论是何种污染源都会随着全社会的关注将会拥有更好,更经济,更有力的控制,治愈的方式。也将有更多的条例会使一些不可避免的污染源得到规范化。也将达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美好希望。

06环测马婧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计算 1、城市及农村人口用排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按/人·a,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按/人·d计算,折污系数为0 5。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取值于200/人·d之间。污水中COD浓度按250mg/l计算,总氮浓度按50mg/l计算;总磷浓度按8mg/l计算,NH3-N按30 mg/l计算。 表1 城市人均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 表2 农村人均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 2、灌溉用水量标准 水田按每亩灌溉平均用水量/亩计算,旱地按每亩/亩计算。 3、农业面源污染物计算标准及排放系数确定 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亩·年,氨氮/亩·a。(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 kg /亩·a,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 根据贵阳市情况采用修正系数如下: 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取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1 2。 农作物类型修正:不作修正。 土壤类型修正: 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各类修正系数取值如下:壤土为1.0;砂土为1.0;粘土为0

8。 化肥施用量修正 化肥亩施用量在以下,修正系数取1.0;在其余修正系数取1 2。 降水量修正 本地区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取流失系数为1 2。 4、城市地表径流计算方法 城镇地表径流的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的方法,收集项目包括各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km2)、人口密度(人/km2)、平均降水量(cm/a)等。 城镇地表径流污染负荷计算可采用单位负荷法。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单位面积上的年污染负荷量按下式计算: (4-1) 式中:Li—污染物年流失量(Kg/Km2/a) ai—污染物浓度参数(kg/cm/km2) Fi—人口密度参数选择:人口密度参数Fi 根据各居住地实际人口数及面积计算,得出各居住地的人口密度Fi值,具体取值见表6 3。 表3 人口密度参数Fi ri—扫街频率参数,计算式: (4-2)

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监测情况

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监测情况 2019年第一期 2019年4月 -1-

一、监测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以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环通〔2019〕50号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18年12月至2019年03月全省共389家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监测结果 2018年12月至2019年03月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共监测389家。其中11家超标,达标率为97.13%。超标企业及 超标项目见下表。 -2-

2018年12月至2019年03月监测超标企业情况明细表 序号行政区 名称 企业名称及监测点位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浓度/标准) 监测日期备注 1曲靖市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烟囱 SO 2 /1.46 (123mg/m3/50mg/m3) 2019.03.18 2玉溪市玉溪北控城投水质净化有 限公司 废水排口 粪大肠菌群/0.37 (13733个/L/10000个/L) 2019.01.10 3楚雄州华新水泥(楚雄)有限公司原料烘干废 气排口 SO 2 /1.46 (1478mg/m3/600mg/m3) 氮氧化物/0.59 (635mg/m3/400mg/m3) 2019.03.19 该厂是 粉磨站 4楚雄州云南一鑫玻璃制品有限公 司 废气排口 氮氧化物/0.62 (1134mg/m3/700mg/m3); 颗粒物/1.24 (112mg/m3/50mg/m3) 2019.02.15 已更名为: 南华云玻 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 5红河州河口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 氨氮/0.45 (11.6mg/L/8mg/L) 2019.01.15 6红河州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口 总磷/3.2 (2.11mg/L/0.5mg/L) 2019.01.29 7红河州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 司 废水排口 BOD 5 /0.15 (23mg/L/20mg/L) 2019.01.17 8红河州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 公司 锅炉废气排 口 NOx/1.21 (221mg/m3/100mg/m3) 2019.03.20 9红河州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 限公司 锅炉废气排 口 颗粒物/2.2 (64.0mg/m3/20mg/m3) SO 2 /3.56 (228mg/m3/50mg/m3) NOx/0.11 (222mg/m3/200mg/m3) 2019.03.20 10大理州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 2#窑头排口 颗粒物/2.61 (108.3mg/m3/30mg/m3) 2019.01.22 11临沧市双江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口 总磷/1.12 (1.06mg/L/0.5mg/L) 总氮/0.5 (22.5mg/L/15mg/L) 2019.03.22 -3-

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单位调查表

(一)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单位调查表

0 3 9 6 6 2 3 9 8 1 3 6 2 3 9 8 1 3 4 6 3 9 0

注:标注*的能源,硫份为选填;产品的生产能力保留整数;主要原辅材料实际使用量、以“%”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一位小数;以“mg/m3”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三位小数;其他指标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李天文填表日期:2011 年 10 月 10 日

单位名称(公章): 河南永骏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代码: □□□□□□□□-□(□□) 工业用 水、排水 情况 调查表 2010年 表号:G103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制[2010]113号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

表 号:G104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10]113号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 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废水处理设施 3.总投资额(万元) 4.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5.运行费用(万元) 1.编号 2.名称 SZ —01 终端污水处理 2410 1500 110 SZ — SZ — 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6.运行小时 7.耗电量(万千瓦时) 废水实际处理量 8.处理本单位量 9.处理外单位量 7200 57.6 440460 处理方法及主要污染物 1.废水处理设施编号 处理的废水类型 处理方法 10.名称 11.代码 12.名称 13.代码 SZ —01 氮肥制造废水 2 6 2 1 A/O 工艺 4 3 2 SZ — SZ — 处理的主要污染物 14.名称 15.代码 16.处理效率(%) 17.名称 18.代码 19.处理效率(%) 20.名称 21.代码 22.处理效率(%) 化学需氧量 1 0 1 1 83.33 氨氮 1 0 6 0 92.5 注:①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 ②运行小时和以“吨/日、吨”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一位小数;以“万千瓦时”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李天文 填表日期:2011 年 10月10 日 单位名称: 河南永骏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代码:□□□□□□□□-□(□□) 废水处理设施调查表 2010年

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

编号:C CAEPI-RG-Y-021-2014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 监控仪 2014-3-1发布 2014-3-1实施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认证模式 (1)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1)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1) 4.1认证申请 (1) 4.2产品检验 (1) 4.3工厂质量体系检查/应用现场检查或调查 (2)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2) 4.5认证后监督 (2) 5认证证书 (2) 5.1认证证书的保持 (2) 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3) 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3) 6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3) 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3) 6.2加施方式 (3) 6.3标志的位置 (3) 7收费 (3)

1适用范围 本规则主要适用于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仪等。 工业/民用锅炉、工业窑炉、钢铁厂等污染源治理设施的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仪参照执行。 2认证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认证申请;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应用现场检查或调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申请 4.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来划分申请单元。 4.1.2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随附以下文件: a)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b)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 已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 d)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e) 产品说明书、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等; f)其他需要的文件。 4.2产品检验 4.2.1产品检验的抽样原则 自行送检1台。 4.2.2产品检验的方式 依据产品型式,采取实验室检验与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辅以审查工程验收报告的方式。 4.2.3产品检验依据的标准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477-2009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GB/T17214.1-1998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第1部分气候条件 GB/T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实验 GB/T17626.4 -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 -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6587.4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421.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 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指南

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

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 为规范全国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制订本规定。 一、目的 (一)规范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工作,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二)确定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的具体对象、技术路线、方法、内容和步骤。 (三)指导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式的设计和普查软件的开发应用。 二、普查对象 (一)普查对象 工业源的普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个门类39 个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对象为各类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生产单位;(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或可能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普查对象的确定 1、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一律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普查对象,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分属地的基本区域。

(1)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纳入该二级单位所在地普查。 (2)同一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厂区,纳入各厂区所在区域普查。 (3)大型公共供暖企业按照企业各生产场所或生产设施(锅炉)所在区域,纳入区域普查。 2、至2007年12月31日以前新建已验收的企业纳入本次普查;投入试生产、试运行,已造成事实排污累计30天及以上的新建项目,纳入本次普查;试生产、试运行不足30天的新建项目,不纳入本次普查。 2007年12月31日以前投入运行、试运行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不论是否通过验收,均纳入本次普查。 3、在2007年度停产的产业活动单位,纳入本次普查。 4、2007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不纳入本次普查。 三、普查范围 (一)工业源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业源的规模、排污特点和排污量,本次普查将工业源划分为重点污染源(详见表1)和一般 污染源(除表1外其他工业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表1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重点污染源排污量的调查报告范文

重点污染源排污量的调查报告范文 重点污染源排污量的调查报告范文为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方针,摸清重点污染源实际排污总量,更好地掌握实际情况,为下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的措施奠定基础,我调查小组于10下旬对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现调查活动已结束,形成本报告。本次调查以个人意见为主导,不构成权威数字,只有参考价值. 一、调查基本框架及思路本次调查范围为区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重点企业,调查主要污染指标为,调查时间为10月下旬。调查技术思路为根据局内各企业资料进行估算;现场调查询问取水管、废水回收、正常产量情况;测算企业实际排水量;取各重点企业监测数据;汇总总结。 二、调查结果本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共24家,其中造纸行业16家,漂染行业6家,其它类企业2家,因此调查结果分别进行叙述。 1、造纸行业本次调查的16家造纸厂中,盐鸿镇一家纸厂目前已停产,目前实际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造纸厂有4家。其中莲下镇一纸厂为生产规模较小而排污量较小的造纸企业,其余厂家分别为溪南镇三家纸厂,均是近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的企业。

莲上镇和溪南镇各有一家纸厂为已有节能减排措施而尚不能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造纸厂。其中莲上的一家纸厂经实施循环和回收等节能减排措施后,用水量可节约为未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前的60-70,但由于其处理后废水浓度较高,排污总量仍然超过控制值。经过推算,如果该厂能加大回收力度,用水量控制到比原来节约80以上,并同时保证处理效果,可以达到控制指标的要求。溪南一家纸厂主要问题在于其节能减排措施运行尚未到位,用水量未见明显降低,而且废水处理效果不佳,如能保证循环和回收措施的运行时间并保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达到控制指标的要求应该不成问题。 除上述7家纸厂外,其余9家纸厂的排放总量均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最高为莲上造纸厂,实际排污总量超过控制计划685吨,最低为振业纸品厂,超过3.7吨。以上造纸厂家排污总量超过控制计划的原因除了其排水量大、回收率低而造成排污量大之外,主要在于其污染处理效果差,处理后废水中浓度大多超过相关排放标准。 2、漂染行业本次调查漂染厂共6家,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27.2吨到2.6吨不等,年实际排污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其中信泰毛纺染织有限公司从今年开始,已经尝试应用德国环保型;德斯达;煮炼酶除污渗透剂和改造污水处理循环利用等节能减排计划,节水量可达到36.9,其它漂染厂尚无节能减排计划。

环评分析(第三章第四章计算)

1. 设有某污染源由烟囱排入大气的 SO 2 源强为 80g/s, 有效源高为60m, 烟囱出口处平均风速为 6m/s, 当时气象条件下,正下风方向 500m 处的σz=18.1m,σy=35.3m ;计算x=500m y=50m 处的SO 2地面浓度。 解:根据高斯大气污染物扩散模型可得: 22221(,,0,)exp 2y z y z q y H C x y H u πσσσσ?????? =-+???? ??????? ? 将以上数据带入: ) /10001.11.18603.355021exp 3.351.18614.3803 52 2m g C (-?=?? ??????????????????? ??+??? ??-????= = 0.01 mg/m 3 经计算获得,x=500m y=50m 处的SO 2地面浓度为0.01 mg/m 3。 2. 某工厂烟囱高Hs=45m ,内径D=1.0m ,烟温Ts=100℃,烟速V s =5.0m/s ,耗煤量180kg/h ,硫分1%,水膜除尘脱硫效率取10%,试求气温20℃,风速2.0m/s ,中性大气条件下,距源450m 轴线上SO 2的浓度。(大气压Pa=101KPa ) 小型烟囱Q h <1700KJ/s ,采用霍兰德公式计算其烟气提升高度 1 )01.05.1(2-+=?u Q D V H h s 风速廓线幂指数 p 的取值

在中性大气稳定度下,高斯扩散系数可由下式计算: σy =0.110726x 0.929481 σz =0.104634x 0.826212 解:⑴工厂烟囱的SO 2排放强度为: Q=180kg/hr ×1%×90%×32 64×1000/3600=0.90 (g/s) ⑵根据风廓方程,可计算在评价因子45m 处的风速。从表中可查风速高度指数p=0.25 p z z u u )( 1 212= )/(9.21045225 .0s m u =? ? ? ???= ⑶计算烟囱的提升高度和有效高度 ①烟气排放量 Q v =A.u=3.14×0.52×5=3.9(m 3/s ) ②烟气热释放率 v s a h Q T T P Q ??? =5.3=3.5×101× 10027320100+-×3.9 = 296 (KJ/s ) ③烟气提升高度 Qh<1700KJ/s ,属小型烟囱,可采用霍兰德公式计算其烟气提升高度。 1 )01.05.1(2-+=?u Q D V H h s =2×(1.5×5×1+0.01×296)/3.9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 案 篇一:全国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工作方案 NOx排放源通常可以分为固定源(含生活源)、移动源两部分。其中固定源主要包括各种工业炉窑、民用灶具和某些生产过程等,移动源主要是指城市机动车。 根据XX年全国分行业NOx排放清单,60.8%为固定源排放,故本次监测只限于固定源监测。包括民用灶具在内的生活源和移动源NOx排放监测将另列题研究,其结果将及时提供给各地,以便测算生活和移动源排放量。鼓励有条件和能力的地区,根据自己的特点研究出更加符合实际的NOx排放量监测统计方法和排放参数。 1.监测目的 1)通过本次(为期一年)全国范围内污染源氮氧化物的监测,摸清我国各地区(省、市、县)NOx排放量基数,为制定“十一五”规划目标及总量控制计划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2)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计算出比较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行业NOx排放系数。 2.监测范围 各级监测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制酸、氮肥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玻璃等)、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有色)金属冶炼业等行业的企业进行监测。同时,要求在选择行业企业的过程中应尽可能考虑其代表性,即能够反映该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生产工艺、生产规模、NOx处理措施和燃料类型。 3.监测内容 包括NOx排放浓度、排放量、有关燃料参数以及企业基本情况等,具体指标见附表。 4.监测方法及频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原有污染源监测计划,如月、季度例行监测、“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企业委托监测以及其他对污染源的监测开展本项工作。监测方法见附件2,监测频次不低于2次(按季度监测)。 5.监测报告 1)企业监测数据:按记录表填写并汇总; 2)各地区NOx排放量估算:根据固定源监测数据及其他源测算分析,合理估算出XX年本地区NOx排放量。 6.数据报送方式 各省级监测站于XX年12月10日前将基础数据(以软件形式)和监测报告(含生活和流动源)报送我站。 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记录表

08重点污染源管理办法

重点污染源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控制和减少排污总量,特制定重点污染源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管理。 3职责 3.1各责任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控制。 3.2环保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重点污染源的管理。 4管理要求 4.1铅烟尘、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体污染物排放管理。 4.1.1项目建设时,项目责任单位应按要求选用适于净化产生有害气体浓度的除尘净化设施。多台生产设备使用一台除尘设施的,应在生产设备的抽尘风口上方设置闸板,避免风量损失。 4.1.2上述各种气体污染物的处理通过公司购置的各种除尘净化器进行处置。各车间对除尘净化器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特种设备、环保设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4.1.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除尘净化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应书面通知环保管理部,由环保管理部征得上级环保部门同意,并到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进行。 4.1.4除尘净化设施出现重大隐患而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管理部立即对使用车间下达整改通知书,使用车间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备、消除隐患。 4.1.5对产生各类废气的设备(设施)必须设有集气、除尘或回收装置,集尘或除尘罩应设关闭闸板,减少风量损失,以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4.1.6除尘净化设备的运行、维护与保养按照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执行。 4.1.7环保管理部监测组按规定周期对公司废气排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测。 4.1.8如出现超标排放,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查清原因,进行整改。 4.2含铅酸废水及其它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4.2.1生产工程部及其它有关部门在新、扩、改建项目设计时应搞好管道的清污分流,严防超标废水外排。 4.2.2生产工程部负责排污管网的清淤、疏通及维修,管道清淤及疏通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管网畅通。经监测发现外排污水超标时,立即通知污水处理站将外排废水改进污水站处理,环保管理部会同生产工程部组织人员查明渗漏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生产工程部实施整改,经监测合格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办法 1、相关条款 1.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 本条款所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是指既属于依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当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同时又属于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主要包括排放含有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等的废水、水质污染严重、对环境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均有较大危害的排水户,如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屠宰等行业。 1.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解释) 1.4.1“重点排污单位”是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并于每年3月底前公开发布。 1.4.2“重点排污单位”包括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 1.4.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强制性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做出了规定。 1.4.4具体为: 1.4.4.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属于排污量大;

1.4.4.2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于城镇居民高度关注; 1.4.4.3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 社会影响的,属于社会关注度高; 1.4.4.4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排水户分类 2.1根据上述规定,将排水户分为一般排水户和重点排水户。 2.2一般排水户指写字楼、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水户。 2.3重点排水户共分为8类:化工类、机械类、电子类、制药类、印染类、医院类、光伏类及其它。 3、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水户)的具体界定 设置预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排水户可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4.1日排放污水量500立方米以上; 4.2电镀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 4.3印染行业(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或含有浆染工艺的企业 4.4电子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5机械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6光伏类(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 4.7医院(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8其它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企业。 4、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初稿(详见附件)

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①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②重污染行业中涉及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1个行业138小类) 食品制造业(C14)—全部20个行业小类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C25)—全部4个小类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全部35个小类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全部4个小类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3)—全部18个小类 农副食品加工业(C13)—部分14/17个小类 食用植物油加工(1331)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 制糖(1340)畜禽屠宰(1351)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52)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水产饲料制造(1363)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4)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1)豆制品加工(1392) 蛋品加工(1393)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1399) 纺织业(C17)—部分10个小类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12)毛条加工(1721) 毛纺织(1722)毛染整精加工(1723) 麻纺织(1730)缫丝加工(1741) 丝印染精加工(1743)毛制品制造(1752) 无纺布制造(1757)其他纺织制品制造(175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C19)—部分3个小类 皮革鞣制加工(1910)毛皮鞣制加工(1721) 羽毛(绒)加工(1941) 造纸及纸制品业(C22)—部分5个小类 纸浆造纸(2210)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 手工纸制造(2222)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2231) 其他纸制品制造(223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1)—部分22个小类 水泥制造(3111)石灰和石膏制造(3112)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3123)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13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132)建筑用石加工(313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1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135)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139)平板玻璃制造(3141) 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3145)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314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148)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151)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3152)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153)

关于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黔环通【2009】19号)

关于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 停(启)运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地)环境保护局: 近期,不少企业由于在污染防治设施发生异常时未依法向环保部门履行报告义务,或报告不规范、不及时、不清楚,给环保部门认定其行为的合法性带来了困难。为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水平,现就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启)运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污染源企业因停产减产、技改扩能、定期维护检修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需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提前十五日向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燃煤火电厂需计划性检修或拆除、闲置烟气脱硫设施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由省级环保部门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行批复。城镇污水处理厂需拆除、闲置主要运行设备或相关环保设施的,要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由市级环保部门商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批复。其它重点污染源企业需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要向县级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由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批复。上述报告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企业拆除、闲置的污染防治设施需重新启运的,在启运前同样要向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二、重点污染源企业因出现紧急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需紧急停运(含临时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做好记录(格式见附件一),同时企业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在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后三日内按规定向相关环保部门补交书面 报告,其中,燃煤火电厂脱硫设施及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随主机调度或其他原因需紧急停运或临时停运的,仍按规定表格形式向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进行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二)。紧急情况或事故消除,企业需重新启运污染防治设施的,在启运前要按规定向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启)运书面报告要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格式见附件三),须标明文件编号、文件签发人、主送机关、抄送机关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正文应说明清楚需停(启)运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对应主体设备名称、停(启)运具体时间及原因等。报告送达环保部门要有书面送达签收记录(附件四),若采取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应表明清楚传真时间、传真号码、传真收发人等。 四、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启)运相关报告登记管理台帐(附件五),并加强现场核实、监督检查工作。 五、一般污染源企业,其污染防治设施需拆除、闲置或紧急停运(含临时停运)的遵照此通知执行。

河北省重点污染源

河北省重点污染源 自动监控工作简报 2011年第7期 (总第7期) 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导小组办公2011年10月18日 省环境信息中心召开 联网设备运营和监控平台建设调度会 2011年10月11日,省环境信息中心召开了自动监控现场端联网设备第三方运营和监控平台建设调度会议。运营方“河北云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汇报了9月份运营工作进展情况,河北新禾科技有限公司汇报了监控平台开发和管理情况,信息中心按照《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运行管理考核细则》向运营单位通报了考核情况,对监控软件新增的功能模块进行了检查,肯定了9月份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磋商,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

是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联网设备和省市两级监控平台的运维管理。节假日期间,尤其是十一长假,运维单位和省市两级信息中心(监控中心)要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认真维护好联网设备和监控软件的日常维护,保证在线率节假日期间不下降,部省市三级监控中心数据传输正常稳定。二是进一步明确联网设备运维范围为省厅已发布的1000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1000家重点企业中非省厅组织安装的联网设备由安装单位负责维护,维护标准按照《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运行管理考核细则》执行。三是从2010年11月开始省环境信息中心以周报的形式向有关单位报告联网运维、省市两级监控平台和部省市三级数据传输情况。四是进一步加强监控平台企业基础信息添加的准确性。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信息为依据,加强 监控台 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审核和日常管理。 (省环境信息中心韩纯亮) 2011年第二季度全省30万千瓦以上 火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2011年第二季度,省环保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

最新表2.2-1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表2.2-1 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①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或放射性物质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②以下工业行业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食品制造业(C14)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C25) 化学原料及化及化学制品(26)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3) 农副食品加工业(C13) 食用植物油加工(1331)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 制糖(1340) 畜禽屠宰(1351)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52) 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 水产饲料制造(1363)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4) 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1) 豆制品制造(1392) 蛋品加工(1393) 其他末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1399)纺织业(C17)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12) 毛条加工(1721) 毛纺织(1722) 毛染整精加工(1723) 麻纺织(1730) 缫丝加工(1741) 丝印染精加工(1743) 毛制品制造(1752) 无纺布制造(1757) 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175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C19) 皮革鞣制加工(1910) 毛皮鞣制加工(1931) 羽毛(绒)加工(1941) 造纸及纸制品业(C22) 纸浆制造(2210)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 手工纸制造(2222) 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2231) 其他纸制品制造(223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1) 水泥制造(3111) 石灰和石膏制造(3112)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3123)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131)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132) 建筑用石加工(313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1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135)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139) 平板玻璃制造(3141) 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3147) (314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148)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151)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点污染源为国家、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公示并重点管理的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 第三条省、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职责。 第四条市、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方式;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环境监察机构应安排对重点污染源的暗查工作。 第六条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内容 1、污染物排放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和台帐; 4、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管理情况;

5、自动在线监控数据。 第七条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程序 1、现场监察前,要对监察对象的生产工艺、产污种类、产污环节、产污浓度、产污量及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掌握,并准备现场取证设备和现场检查所需用品等; 2、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需两名以上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3、实施现场监察时,对企业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设施各工段污染物进出浓度记录、水质化验记录、药剂使用记录)、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及校验记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制作《环境保护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见附件一)和《减排监察系数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二)。根据工作需要,可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见附件三),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监察人员注明原因。 4、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视情节需要现场纠正的,环境监察人员应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见附件四),责令立即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执行。 5、对企业落实各级环保部门做出的处罚、处理决定和整改要求情况进行后督察,督促环境违法企业按时落实到位。

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办法

精心整理污染源污染负荷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计算 1、城市及农村人口用排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按90 m3/人·a,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按80 l/人·d计算,折污系数为0.85。 800mm范围内。) 根据贵阳市情况采用修正系数如下: 坡度修正: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取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1.2。 农作物类型修正:不作修正。

土壤类型修正: 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各类修正系数取值如下:壤土为1.0;砂土为1.0;粘土为0.8。 (1) 化肥施用量修正 化肥亩施用量在25kg 以下,修正系数取1.0;在其余修正系数取1.2。 (2 4积(km (4-1) 式中:L a F i 值见表6-3。 r i —扫街频率参数,计算式: )1,20/min(s i N r = (4-2)

式中:N s—扫街的时间间隔(以小时计)。 扫街频率参数r i的选择:由于扫街频率一般均为一天或一天以上,因此取r i=1。 P—年降水量(cm/a) 下标i表示第i种土地类型。 城镇的总污染负荷量为:L=ΣL i A i(4-3) 式中:A i-第i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km2) 5 年污染物排放量(t/a)=个体日产粪量(kg/d·头)×饲养期(d)×饲养数(头、只)×畜禽粪中污染物平均含量(kg/T)×10-6+个体日产尿量(kg/d·头)×饲养期(d)×饲养数(头、只)×畜禽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kg/T)×10-6具体系数见附表1-5,1-6。

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1、计算方法 考虑监测资料数据有限,仅在五月对水源地各支流作一次性监测,数据用于计算K值没有说服力,不能反应水库内污染物降解能力水平,为安全起见,我们认为,水库最枯水位,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时的容量即为水库的容量。最枯径流量下达环境功能水质指标时的排污量为允许排污量。

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实施方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实施方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我县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家)、原国控企业(3家)参照此方案执行。 第二条自行监测活动可以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或者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 (一)采用自动监测的,企业应将自动监测数据从自动监测站房引出至中控平台,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规定审核后发布,自动监测数据仪表须经环保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在自动监测仪器故障期间,须采用手工监测方式进行补充监测,手工监测频次按手工监测相关要求实施。 (二)采用手工监测的,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但须为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 (三)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制定自行监测质量保证制度,并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市、县两级环保局监督与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涉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并对其自测开展情况指导,监督本辖区内企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并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报、备案企业自行监测各项资料。 第四条企业应按时将自行监测方案、数据发布在省环保厅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 (一)各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应于1月10日前经县环保局初审后,报市环保局监测站审核后备案,并与企业基础信息一起向社会公开。 (二)各企业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自测数据100%发布在省环保厅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并将上月企业运行情况和自测数据统计表上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每月5日前将上月企业自测报告汇总转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三)各企业应于每年1月10日前编制完成并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同时报送县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备案。 第五条该方案所涉各企业应当增加资金投入,在场地、仪器设备、人员、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条件。 第六条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内容、频次、报告等严格按照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企业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自行监测信息、自行监测报告和信息公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开展相关工作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环保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规划

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规划 第1款温瑞塘河流域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原则 (1)与温瑞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相配合,统筹兼顾,控制工业企业污染。 (2)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与标准,严格取缔“十五”小企业。 (3)推广实施清洁生产,实行工业污染生产全过程控制。 (4)“集中控制和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建立集中的工业园区,逐步将小型分散的工业企业集中到工业园区。 (5)突出重点控制区域及对象,总量控制污染物,因地制宜选择控制措施 (6)对重点污染企业分别采取关、停、并、转、迁、改造、治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制定确保温瑞塘河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地达到规划目标、不发生反弹的控制方案和产业政策。 第2款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目标 表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 工业企业污染控 制工程污染物削减目标

第3款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对策和规划方案 1.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正确选择和培育主导行业是区域工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从瑞安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温瑞塘河生态保护的角度出发,瑞安的未来主导行业应具有:较强的吸收新技术的能力,竞争能力较强(区位商高),对物资和能源的消耗不高,污染排放强度较低,能提高加工程度,提高附加价值等特点。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生态保护原则,选取①工业生产率(增加值,万元/人?年);②区位商;③产值增长速度(%); ④污水排放强度(吨/万元);⑤能耗强度(吨标准煤/万元);⑥废气排放强度(万m3/万元)等指标,对瑞安市12大行业进行评价,通过与全国对应行业的平均值进行比较排序后评分,从而判断各行业今后的调整方向(见表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2),供决策参考。需要提出的是,由于数据和资料有限,本规划仅提出了工业分类大类的调整方向,未对每一个行业大类之中不同行业的发展方向进一步细化。 表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2 瑞安主导工业的 综合评价结果

(环境管理)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湖北省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发[2007]36号文中《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三个办法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污染监督等环境管理重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本方案根据国家环保部“2008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范围 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排放总量65%的国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见环保部文件(环办函[2007]152号),新名单下发后的下一个季度开始按新名单执行],列入各市、州、直管市重点管理的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 2.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环境管理需求确定的地级重点监管的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 3、对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并正常运行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要开展比对监测。 二、监测内容 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包括手工监测和实验室比对监测,主要是掌握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对已经安装自动监测设

备的企业,监督性监测的目的是与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按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对于没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手工监测数据作为监督性管理的依据。 2、按照国务院36号文要求,监督性监测不仅需要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还必须计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详见(总站源字[2007]181号)。 三、监测项目 1、废水 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规定的项目确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确定。废水监测项目可参照附表1执行。 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对污水处理厂与COD重点减排环保工程,要同时监测COD等的去除效率。 2、废气 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规定的项目确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确定。废气监测项目参照附表2执行。 废气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气流量。对重点SO2总量减排环保工程设施,要同时监测SO2等的去除效率。 四、监测频次 废水和废气均为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 五、监测布点与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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