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终审稿)

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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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

纪处理办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应城一中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

处理办法

一、学生考试规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按有关规定事先到年级处办理有关手续。

2、除教师指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及自用笔墨外,学生不得携带书包、课本、学习资料、笔记、计算器、透明胶带等物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书物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3、学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以舞弊论处。

4、考试入场后,学生应按编定的座次和规定的间隔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或交换座位,不得将桌子调换方向,确有必要变更座位的,须经监考教师批准并按其指定的座位就坐。

5、考试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考场指令,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考试指令的行为。

6、试卷发放完毕后,学生必须先在试卷答题卷密封线写好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审视试卷有无字迹不清之处,待监考教师或考场指令宣布答题开始方可答题。

7、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的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答题不得写在草稿纸上,否则答卷无效。

8、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提前交卷以违纪论处。

9、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抄袭、交换、弄虚作假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确需互借文具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传递。

10、考试结束铃响,考场指令或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11、学生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答题卷。

12、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突发生病或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完成考试者,应向监考老师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13、考试中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上洗手间。

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凡有以上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下列处罚意见执行。

(1)凡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或以旷考论处者,该门课程计零分,并在成绩表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

(3)、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上报学工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年级处函告其家长。

(4)、凡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及所在班级均不得参加评先,纳入班级考核,实行考风一票否决制。

(5)、凡违纪舞弊学生下学期开学延迟报名,由家长先行到校说明情况,经年级允许后方可报名,对于屡次违纪的学生(含期中考试),年级将执行学生处罚条例(劝其退学)。

(6)、使用手机舞弊属严重违纪,年级将从重处理。

应城一中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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