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广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网络推广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甲方: XX(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
乙方:
地址:,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产品提供网络推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服务内容
a.甲方委托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但不包括香
港、澳门和台湾)为甲方的产品提供网络推广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
方的委托,为甲方的产品提供网络推广服务。
b.甲、乙双方应就拟推广的产品名称、推广平台、推广方式、推广时间、
推广要求、服务费用等进行详细协商后,按双方共同协商的内容填写
《服务单》(《服务单》的格式参见附件一),填写完毕后双方应该公
章予以确认。
c.经双方盖章确认的《服务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系本协议的重要组
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应当按照该《服务单》所
列明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满足甲方的推广要求。
d.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服务单》的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双方应
在协商确认后以签订《补充服务单》的形式重新明确。
2.服务时间
a.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
b.乙方具体的服务时间、提交服务成果的时间以及提交整体服务书面报
告等的时间以《服务单》载明的为准。
3.服务费用
a.服务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的《服务单》及与服务单金额相符的由乙方
提供的《报价单》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b.上述费用均为含税价格,以人民币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等额的专
用税务发票。
4.费用支付
a.乙方完成所有的服务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整体服务书面报告且经甲方
对乙方提交的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
b.甲方每次付款7个工作日前,乙方应当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如甲方希望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
方应当出具。
c.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在签署本协议时无法预见的其他费用的,由
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并实施。
d.如在履行本协议下服务过程中发生需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政费用等
的,由乙方在支出之前告知甲方并在实际支出之后以正规发票向甲方
申请报销。
e.乙方的收款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5.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系各自独立的法人,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不得视为甲方和乙方之间构成或推定构成了任何合伙、合资、合营或代理关系。
6.知识产权
a.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所涉及的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仍属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