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表

长沙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表
长沙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表

一、经发局审查项目建议书

(详询旅游区经发局)

二、建设规划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1、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须携带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规划预审意见、用地证明材料(房地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2、办事程序

(1)填写申报表、提交必备材料;

(2)现场勘察;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建设局;

(5)建设局提出审查意见;

(6)建设局局务会审核;

(7)市环保局审批;

(8)向当事人下达审批意见。

三、规划选址意见书

1、申报材料

(1)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拟建设项目位置图;

(3)申请人或委托人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人需重新出具证明)

(4)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5)土地预审意见(市国土局雪野分局详询国土分局)

(6)根据项目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水源等)的意见。

2、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管委会领导会签;

(4)发证。

3、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四、经发局立项

(详询旅游区经发局)

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报材料

(1)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2)申请人或委托人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人需重新出具证明)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4)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5)地形图图纸及电子文件(1:500或1:1000)

(6)土地权属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7)土地界址证明材料(可以在量地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指界并签字盖章确认)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根据项目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水源等)的意见。

2、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管委会领导会签;

4)发证。

3、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国土局用地审批

(详询国土分局)

七、地质勘查

(到市建委办理勘察质量监督手续,市建委质检站:勘察质量监督科8899758)

八、工程设计

(到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抗震审查等,市建委图审中心:8899836)

九、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申请阶段:

1、申报材料

报申《单体工程方案设计条件通知书》

所报送资料:

1)规划平面定位图两份

2)申请单位(或个人)委托单位(或个人)的有关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壹份

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壹份

2、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结论。

3、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二)、报申单体工程方案阶段:

1、所报送资料:

1)工程设计方案效果图和文本

3)日照分析图

以上材料必须严格按单体工程方案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制作设计。

2、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结论。

3、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三)、批前公示和审定阶段:

1、所报送资料:

样板,公示容:工程概况、规划技术指标、规划平面定位图(用不同颜色标明拟建建筑的用途并编号、建筑物限高、层数、长宽尺寸等)、效果图、日照分析图(分析软件名称、分析时间、分析时段、分析结果);举报等。

2、办事程序:

1)报送有关材料;

2)审查,2个工作日给予书面答复;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1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单体方案审定通知书》,有异议的书面答复。

(四)、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1、所报送资料:

1)单体工程方案文本两套

2)单体工程方案文本两套

3)施工图纸一套

4)批前公示照片两(公示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各一)

5)计划委员会批准文件原件壹份

2、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结论。

3、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五)、批后公示阶段:

公示牌必须设置在建设场地的主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牌规格不小于4×6米,公示容:工程概况、规划技术指标、规划平面定位图(用不同颜色标明拟建建筑的用途并编号、建筑物限高、层数、长宽尺寸等)、效果图、日照分析图(分析软件名称、分析时间、分析时段、分析结果)、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公示期限为整个施工过程。

未进行批后公示的建设项目不予开工放线。

十、施工、监理等招投标

市建委招标办:8899810

十一、施工、监理等签订合同

十二、办理《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

1、申报材料

1)工程项目计划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2、办事程序

1)申请;

3)管委会领导会签;

4)发证。

3、承诺时限

即办

十三、办理建筑工程质量报监

1、审批条件

1)已办理工程报建证;

2)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办理工程勘察质量监督手续;

4)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

5)已签订施工合同。

2、申报材料

1)工程报建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勘察质量监督手续;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5)施工合同

3、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

2)填写表格;

3)审查资料;

4)批准。

4、承诺时限

即办

十四、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

1、审批条件

1)已办理工程招标手续;

2)已签订施工合同;

3)已办理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4)已办理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手续;

5)其他应准备好的材料。

2、申报材料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工程施工合同;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拟投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及备查表;

6)拟投入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表;

7)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保险手续;

8)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表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办事程序

1)申请;

2)实地勘察;

3)审核;

4)发报监书。

4、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十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2)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3)用地批文(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6)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7)消防设计审核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8)防雷审核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9)建设项目报建证(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10)中标通知书(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12)外来企业入莱备案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1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

14)基础设施配套费;(雪野旅游区)

15)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合同总造价2%缴纳);

(雪野旅游区)

上海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报建工作指南

前期工作指南(浦东地区) 目录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五、前期工作主要涉及部门 六、办理前期手续所提交资料清单及主管部门审批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1、该作业指导书是以浦东新区现行标准组织编制。 2、本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及流程适用于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 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的建设项目。 3、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但建设 资金是自筹的建设项目,则在初步设计评审中无需进行概算评审,其余内容及流程 相应不变。 4、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但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资 金按市财力和自筹划分)则无需编制详细规划,其余内容及流程相应不变。 5、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 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包 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 6、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且建设资金是 自筹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包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编制详细规划和扩初阶段的概算评审。 7、凡是使用市财力建设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建委进行初步设计技术、概算评审和批 复。 8、凡在市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招标办报建。 9、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 行公开招投标,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办理 直接委托手续,而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3、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4、选址意见书申领 5、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 6、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申领(包括土地定界报告) 7、建设工程报建 8、勘察、设计招标 9、设计方案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水、电、煤市 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 10、初步设计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防雷、抗震政府职能部门征询意 见 11、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评审 12、初步设计批复 13、施工、监理招标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施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中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它有关文件。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

建设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流程

工程前期报建细化说明 一、立项报批 根据管委会年度大建设计划,由鑫城公司负责立项。 二、地形图测绘 具体经办步骤:1、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委托测绘公司进行测绘;2、待该项目测绘蓝图完成后,我局去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取地形图(蓝图)若干份用于办理前期相关报建手续。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具体经办步骤:1、我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提供如下资料①建设单位背景资料,包括: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所有制情况、近三年的主要经营业绩、获得的主要荣誉和证书等;②项目地理位置、地形图;③项目地质勘探资料(若有);④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平面图、初步设计(若有);⑥拆迁安置等初步资料(我局去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获取相关安置人群等相关初步资料);⑧资金筹措方案(我局会同鑫城公司融资部商讨);⑨其他资料,包括有关大配套设施供应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承诺,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政府有关项目的要求文件等(若有)。注:以上资料是根据可研报告的编制时间来确定资料的详尽程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研报告必须在立项报批之前就应完成,但由于建设单位后期规划等内容调整的可能性较大,若按规定提前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有变动时),可研报告需重新报批。2、可研报告初本报我局、鑫城国资公司融资部审核。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具体经办步骤:1、定稿后的可研报告,由我局以鑫城公司的名义拟订可研报告

报批请示,报部门负责人、局领导阅(签字);2、再报鑫城公司,由鑫城公司负责出具报批请示的红头文件;3、相关资料(请示、可研报告等)报区经贸局审批;4、报批资料无问题后,区经贸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我局取回。 五、选址意见书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如下资料:①项目预审表 或立项批复、②地形图、③用地批复(去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取);2、资料完备后,填写办证申请表,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区建设局窗口登记;3、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发证,去区建设局窗口取证。 六、规划设计条件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如下资料:①选址意见书、②用地批复、③项目预审表或立项批复、④地形图;2、资料完备后,填写办证申请表,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区建设局窗口登记;3、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后,去区建设局窗口取证。 七、规划方案审查(消防、规划)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总平面图报政务区消防窗口审查;2、准备如下资料报区建设局窗口:①项目预审表或立项批复、②选址意见书、③规划设计条件、④总平面图(含消防审批);3、资料完备后,填写办证申请表,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区建设局窗口登记;4、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后,去区建设局窗口取方案审查意见书和总平图原件。 八、单体楼消防设计报审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如下资料: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填写并盖公章)、并由设计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②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用地许可证)、④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⑤消防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编写)、⑤总平面图(含消防审

报建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含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 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网上申请 三、窗口受理 1、携带材料: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 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 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 当场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回复文书: 《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 6、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精品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建设单位:沙雅县粮食局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 日期:2013 年月日

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对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是我公司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合法用工行为,完善用工制度,真正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临时工在不经项目经理同意,便中途离开,可拒付一个月的工资。 2、项目经理派专人对民工的劳动进行记录,每月并以报表的形式报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根据报表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1日

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临时工是我公司的主要劳动力,本着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3、对于不给民工进行结算、拖欠及任意克扣民工工资的项目部,由公司处理,并按民工提供的资料从该工程的人工工资里对其发放工资,并对项目经理进行批评和罚款。 4、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公司将出公示,张贴在该工程处及公司门口, 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月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第一步 在完成规划报建和项目招投标后,领取项目工程报建表格: 1、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表(一式5份);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 第二步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收费(并缴费): 1、由行业管理科计算相关费用并开出收费表; 2、由开发区财政局核算、收费和开出缴费发票。 第三步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1、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相关表格; 2、建设单位提供(附表一)中所列资料; 3、送市建工局审定并在市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第四步 办理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需提供(附表2)中所列资料 第五步 办理建筑工程放线联签 施工合同备案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份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两份(2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件中每页均盖合同双方公章); 4、承包人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6、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8、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文件(1份原件); 9、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执业或上岗证件(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0、中标通知(1份原件); 11、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2、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投标报价预算书(1份复印件); 13、其它说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办理报建手续、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国土使用证 2、中标通知书、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招标形式批复 3、审图中心审图资料 4、消防报建资料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五大员证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勘察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8、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9、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911796771.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911796771.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招标人准备工作 >>>>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截止。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6)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7)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总流程表

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总流程表

项目立项 填写《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审查表》,由财政局经建处、国土局及建委审核盖章; 委托设计院做项目建议书; 对发改委行文申请办理立项; 资料:《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审查表》、项目建议书、报告。 进发改委窗口,申请立项,窗口初审后交投资处审核并起草批复文件,经发改委领导批示后返窗。

注:立项只就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凡就是在省里面批复得项目全部采用核准制,省核准项目只有省发改委核准通过才叫立项。 规划要点 需提供得资料:报告、立项批复、规划审批申报表、1:500-- 1:2000地形图(标明项目位置)或带地形得方案图、规划依据图(准备好带管网得地形图与光盘各一份,立项批复文件等资料进规划局信息中心窗口办理) 办理程序:进规划局窗口,转至相关处室交经办人办理,办理后交处长、主管总工、主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后返窗。 规定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 规划方案审查 需提交得资料:方案设计文本 办理程序:将设计文本提交规划局,规划局召开方案设计评审会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设计院根据会议纪要内容进一步优化方案交规划局相关处室经办人起草方案审查通知单,交处长审查后转主管副局长审定签发。 规定时限:视具体情况定 规划选址、定点 (所有资料需纸质、电子文档) 一、市级 需提交得资料:有意向位置得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档、土地

权属证明、立项文件、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审查通知书、规划审批申请报表(XAl-XA3),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B表2),申请报告,授权委托书,规划依据图及所有资料、其她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进规划局窗口,转至相关处室交经办人办理,办理后交处长、主管总工、主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后返窗。 规定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 二、省级(只办理规划选址) 需提交得资料:项目说明与拟建方案;投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得立项文件或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文件;填报并经审查得《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有相应资质得单位编制得建设选址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有相应资质得单位编制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报告(含选址方案比选)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得项目建设定点图纸(一式三份)及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图(1份,详细规划或者总规)。 办理程序:省厅窗口进窗转规划处经办人,由经办人与分管副处长初审,报处长复审,报分管副厅长审定后出窗 规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地籍测量 需提供得资料:市规划局(或先导区国土规划部)得调查蓝线[包括规划依据图(有地形图得电子版)];规划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要点;其它与测给定点相关得文字与图件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11〕1034号)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 564号) (五)《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六)《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七)《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八)《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 (九)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修或修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 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 四、需具备的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 (二)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 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 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 房屋装修或修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完整版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证件办理明细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二份 4、选址规划图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1.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基本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基本程序 基建工程项目,一般要办理五大许可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 暂不讲房产证,自《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前置条件向前推。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前置条件 1.立项文件(发改委批复) 2.工程报建审批表 3.建设用地批准书(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中标通知书 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8.人防手续 9.墙改办手续 10.消防相关手续 11.防雷相关手续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3.地震手续 14.文物手续 二、在以上所列出的十四项中,在进行分解如下: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1.发改委申请立项应提供的材料 1.1申请报告 1.2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办公场所等 1.3项目的基本情况 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5项目规划的总平面、主要建筑的平立剖面、建筑功能、风格等说明 1.6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1.7项目建设的投资概算、资金筹措、建设工期、施工队伍的招标及施工建设的管理等 1.8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保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此项一般为2~3个月) 1.9其他事项 2.工程报建审批表(市建委)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工程名称、规模、资金、政府批文、工程开竣工日期、银行资信证明、工程筹备情况等 3.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局)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5.施工中标通知书(市招标办、代理公司) 5.1市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标手续,需要1~4项文件或批文 5.2招标办手续备案后发公告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

DB31/T 0356-3—2018/01 上海市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办事指南 2017-××-××发布 2017-××-××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备案(进场交易)。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进场交易)。 代码:0356-3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2、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3、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或市住建委派出机构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二)备案内容 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三)备案对象 建设单位(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五、备案条件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依法合规,资料完整,无异议投诉。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资料不完整,有异议投诉处理。 (二)依申请变更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已完成。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未完成。 六、备案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备案。 七、备案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备案材料目录 1.新办 (一)申请期限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受理期限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山东建设项目报建流程.doc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流程表

一、经发局审查项目建议书 (详询旅游区经发局) 二、建设规划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1、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须携带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规划预审意见、用地证明材料(房地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2、办事程序 (1)填写申报表、提交必备材料; (2)现场勘察;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建设局; (5)建设局提出审查意见; (6)建设局局务会审核; (7)市环保局审批; (8)向当事人下达审批意见。 三、规划选址意见书 1、申报材料 (1)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拟建设项目位置图; (3)申请人或委托人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人需重新出具证明) (4)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5)土地预审意见(市国土局雪野分局详询国土分局) (6)根据项目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水源等)的意见。 2、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管委会领导会签; (4)发证。 3、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四、经发局立项 (详询旅游区经发局) 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报材料 (1)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2)申请人或委托人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人需重新出具证明)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4)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5)地形图图纸及电子文件(1:500或1:1000) (6)土地权属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7)土地界址证明材料(可以在量地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指界并签字盖章确认)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根据项目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水源等)的意见。 2、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管委会领导会签; 4)发证。 3、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国土局用地审批 (详询国土分局) 七、地质勘查 (到市建委办理勘察质量监督手续,市建委质检站:勘察质量监督科8899758) 八、工程设计 (到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抗震审查等,市建委图审中心:8899836) 九、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申请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 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 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 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

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说明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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