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推荐】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推荐】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1.商业汇票的种类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1)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②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③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④提供一部分保证金,对不足部分提供符合条件的第三人担保或财产抵押。

(2)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交付款人承兑;或者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存在真实的委托付款关乐,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商业汇票结算程序

(1)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一般包括以下操作流程:

①签发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可由收款人签发,也可由付款人签发。汇票签发后,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留存;第二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商业汇票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商业汇票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商业汇票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商业汇票及其结算特点是什么 商业汇票结算是指利用商业汇票来办理款项结算的一种银行结算方式。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第二,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可以由付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商业汇票到期,因承兑人无款支付或其他合法原因,债务人不能获得付款时,可以按照汇票背

书转让的顺序,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依法追索票面金额;该汇票上的所有关系人都应负连带责任。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属于分期付款的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商业汇票。 第四,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五,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第六,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商业汇票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商业汇票结算的特点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第二,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都不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二: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 第 2 号2009 年10 月16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第十条接入机构应按规定向客户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并保证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存储的相关信息相符。 第十一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

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申请交易,必须强制落地审批。银行客户经理/柜员审批通过后,将数据信息发送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处理。 ?客户可与开户行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发起以下一项或几项业务并代理签章: ①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②背书转让申请的回复; ③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单笔出票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票据出票日期不得超过当前申请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 ?签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0”;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承兑人的账号。 ?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时,开户行行号项输入账户开户行的大额行号。 (2)提示收票申请 Ⅰ.功能简介 出票申请成功,承兑人回复签收后,出票人通过该功能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提示收票申请发出后,出票人等待收款人的提示收票签收回复,将该电子票据交付收款人。只有收款人提示收票回复签收后,出票人才成功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及承兑业务。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出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知识点大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 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 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 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 “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 (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 (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 (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2.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票据信息查询 (77) §2.5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 (79) §2.5.1纸质商业汇票登记 (79) §2.5.2纸质商业汇票查询 (86) §2.6公开报价功能 (87) 第三章系统运行时序及信息核对 (88) §3.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时序 (88) §3.1.1 日间处理阶段 (88) §3.1.2营业截止阶段 (88) §3.1.3日终处理阶段 (89) §3.1.4营业前准备阶段 (89) §3.1.5系统运行时序及控制流程图 (90) §3.2年终的处理 (90) §3.3业务信息核对 (90) §3.3.1每日业务信息核对 (91) §3.3.2每月业务信息核对 (91) 第四章差错处理 (93)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由于接入机构和被代理机构中均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且中国人民银行也参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所以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可以细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 (二)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 (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 (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 (六)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应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接入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应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二、客户可与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以下统称开户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开户金融机构代为发起以下业务并代理签章:(一)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二)转让背书申请的回复; (三)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按规则及时回复提示付款申请时,其开户金融机构应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则代为回复并代理签章。 三、票据当事人(接入财务公司或通过接入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企业除外)收款时,入账应遵循以下规定: 付款方应按票据记载的收款方的开户行行号、账号(贴现入账应使用贴现入账信息)、名称向收款方汇划资金。 四、根据电子商业汇票所处的流转阶段,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电子商业汇票分为如下状态: (一)出票已登记; (二)提示承兑待签收; (三)提示承兑已签收; (四)提示收票待签收; (五)提示收票已签收; (六)票据已作废; (七)背书待签收; (八)背书已签收; (九)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十)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待清算; (十一)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已排队; (十二)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十三)回购式贴现待签收;

各种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 (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电子商业汇票知识点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运行,是我国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基本建成,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对促进电子商务和票据市场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电子票据业务提供安全高效、互联互通、标准统一、方便快捷的多功能、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与现行纸质商业汇票相比,其最大的特性就是签发和流转都采取电子化方式,以数据电文来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将从根本上解决纸质商业汇票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风险较大等问题。 其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对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和票据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对企业来说,电子商业汇票不仅提供了纸质票据的所有功能,更重要的是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资金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资金周转效率明显提高。对商业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不但使电子票据能够实现实时、跨地区流通使用,而且节省了纸基票据业务的人工成本,节约票据印制成本,降低票据保管成本,规避票据遗失风险,增强了业务的安全性,加快了结算速度,从而有效提高银行的金融服务效率。对中央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将使中央银行成为电子商业汇票市场的一个经常性交易主体,未来可能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一个主要手段,增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弹性和力度,提高中央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央银行能够全面监测商业汇票各种票据行为,准确了解资金流量流向,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企业如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答:与纸质商业汇票一样,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必须遵守《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但是,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性,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二是必须是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比如,应当是商业银行的网银企业客户等;三是所选择的开户银行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并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备上述条件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了。 五、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出对企业有何好处? 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为全国性的电子商业汇票推出提供了基础条件。企业在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过程中能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效率大大提高,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畅通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提升了企业的融资效率。电子商业汇票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票据,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确保了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的安全性,大大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欺诈风险。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最长为一年,更是增强了企业的短期融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短期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对商业银行有何影响?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9商业汇票承兑

9.1 概述 9.1.1定义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因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银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我行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并由总行组织定货和管理。 9.1.2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9.1.3 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2.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3.出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4.出票人已往与建设银行的信用业务往来信誉良好; 5.能够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担保: (1)A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1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2)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3)BBB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4)BB级(含)以下客户按出票金额的100%交存保证金; (5)BBB级(含)以上客户也可选择提供全额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AAA级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 9.1.4期限 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9.1.5 金额 建设银行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9.1.6 费用和罚息 1.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每张银行承兑汇票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XXX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XXX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章汇票管理 第一节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第二节汇票挂失止付与解挂 第三节商业汇票质押与解质押 第四节汇票注销 第五节委托收款 第四章贴现 第五章转贴现 第一节买断式转入贴现 第二节买入返售式转入贴现 第三节卖断式转出贴现 第四节卖出回购式转出贴现 第六章票据托管 第七章登记、查询 第八章差错与异常处理 第九章业务监督与核对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规范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根据人民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及行内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根据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条线管理、分级负责、授权应用、控制严密”的原则确定部门职责。 条线管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本条线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分级负责:总行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相关业务的管理,上下衔接、各司其职。 授权应用:各级行机构、用户的业务范围和应用权限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 控制严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应用设臵与调整有据可依,符合业务安全运营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XXX银行应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各级机构及其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按照XXX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等制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相关制度”)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和审批,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第六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坚持汇票专用章与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分管分用。 第七条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记载信息与文档资料记载信息及系统记录信息应一致。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向申请出票人交付票据,不得交由他人转交。 第八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贴现、质押、托管业务的票据,必须经票据真伪审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票据查询,确认票据及记载信息真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的票据注销、质押与解质押、止付与解除止付、抹账、账务冲正及从“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专用账户(尾号000995D)(以下简称“贸易通资金划拨中间户”)汇划资金等业务,必须经运营主管或其部门主管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登记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以下简称“登记业务”)时,系统记录信息与票据记载信息必须一致。登记票据信息有误,应在知悉登记有误的当日予以更正。通过纸质商业汇票系统办理的业务,系统日终时自动将本日发生的业务信息登记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1)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一种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者是双方约定近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第二,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第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一)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分别由双方约定签发。若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承兑;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于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对其所承兑的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到期时,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上不足支付票款,银行将不承担付款责任而只负责将汇票退给收款人,由收付

双方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应付款人按照签发空头支票的相关罚款规定,处以罚金。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购货单位购货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交销货单位,应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2)汇票到期支付票款时,购货企业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 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销货企业收到购货企业交来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作分录 如下: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2)销货企业把将要到期的汇票交存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以后, 接到银行收款通知时应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

建设银行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用户手册簿

电子商业汇票 1.业务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企业信用程度的提高以及直接融资需求的增强催生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商业汇票是企业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具有直接融资功能。为促进我国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发展,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人民银行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2008年1月做出建设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以满足境内商品及劳务服务、金融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对安全高效商业汇票支付结算与融资服务的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票据市场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假票”和“克隆票”难以禁绝等问题,使我国票据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取得突破性发展。 商业汇票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商业汇票系统包括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将以商业汇票系统为核心,以电子化手段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商业汇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专业术语: 1.电子商业汇票 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两个突出特点。 2.出票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背书转让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4.贴现 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融通资金,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向金融机构转让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为贴现行为的贴出人,接受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的金融机构为贴现行为的贴入人。贴现分为买断式贴现和回购式贴现。 5.票据质押 商业汇票质押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务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交由债权人占有的行为。将票据交由他人占有的持票人为质押行为的出质人,占有票据的债权人为质押行为的质权

4种票据结算方式

现金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银行汇票转账银行汇票 票据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现金结算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托收承付——国企用 非现金结算非票据委托收款 (支付结算)信用卡——单位和个人用 汇兑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可更改的是: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是单位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时使用的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的承兑总结:商业汇票(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用,个人之间不能用,相当于一张欠条,银行或购货方承兑,该欠条欠款时间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拿着票去找付款人,问他票据到期后会不会给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兑,那么持票人就等着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绝承诺到期付款,就是拒绝承兑,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开具拒绝证明,然后拿着拒绝证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拿着票据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参见表格来理解一下: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的背书 1.记载事项 在票据法中,票据行为附条件的,因行为不同,其法律后果均不同: (1)出票时付款附条件的,票据无效; (2)背书时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背书是有效的 (3)保证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保证是有效的 (4)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以上背书和保证附条件的,都只是所附条件无票据效力,但该背书和保证都是有效的。 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提前兑现的金融行为。 种类: ●贴现(持票人VS银行) ●转贴现: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行为(兄弟) ●再贴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行为(母子) 注意:承兑人在异地时,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票据贴现“实得额”的计算:见说明⑧ 说明:

电子商业汇票常见问题解答

电子商业汇票知识问答 1.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 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电子商业汇票有哪些特点? 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下特点: (1)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实物票据; (2)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 (3)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 (4)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 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商业汇票的电子化与无纸化,出票、流转、兑付等均以电子化方式进行,没有实物形式的商业汇票。 3.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有哪些便利? (1)电子商业汇票不易丢失、损坏和遭抢劫。 (2)容易辨别真假,不易遭受假票、克隆票诈骗。 (3)交易快速、方便。 (4)提高银行和企业管理自身票据的水平。 (5)有助于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促进金融市场的连通和发展。 4.电子商业汇票如何流转? 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主要的流转节点包括客户、开户行或开户财务公司、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每

一个流转行为一般包括行为申请和行为回复两个动作。行为回复包括签收(同意行为申请)和驳回(拒绝行为申请)两种。系统同时支持申请方发起撤销操作,申请方的撤销操作和接收方的回复操作按照时间优先、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处理。 5.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1)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3)具有数字证书,能够出具电子签名; (4)除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以外的票据当事人应与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是否还会使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会继续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是并存的两种工具,由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和条件选择使用。 7.企业如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与纸质商业汇票一样,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必须遵循《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关系,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但是,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性,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二是必须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比如,应当是商业银行的网银企业客户等;三是所选择的开户银行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并与其开户

4种票据结算方式(优质课资)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①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⑨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付款人银行付款人自己付款人银行收款人、付款人付款人银行④ 使用范围同城、异地 见票即付同城 见票即付 同城 见票即付 使用期限1个月10个工作日2个月3-6个月后 持票人到期后一看款不足怎么办? 银行把票扔出不管了不足部分银行垫付⑤背书转让②可背书可背书可背书 担保情况可担保可担保可担保 种类●现金支票:只提现 ●转账支票:只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角 有平行线的叫“划线 支票”只转账;支票 上什么都没有的即可 提现又可转账。●定额票面:1000;5000;10000;50000 ●不定额票面:直接往银行本票上打数额 使用规范①签发支票必须用碳 素墨水或墨汁 ②不能签发空头支 票,银行发现空头支 票按票面5%但不低 于1000元罚款;持票 人有权求偿2% ③不得签发与预留印 鉴不附的发票 ④不得签发与预留密 码不附的发票 核算账户③银行存款银行存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付款方)⑥应收票据(收款方)⑦ 其他支票必须在交换区域 内(同城)背书转让银行不为单 位办理现金 本票,现金本 票只对个人 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提前兑现的金 融行为。 种类:●贴现(持票人VS银行) ●转贴现: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 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行为(兄弟) ●再贴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 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转 让的行为(母子) 注意:承兑人在异地时,贴现、转贴现、再贴 现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

天的划款日期 票据贴现“实得额”的计算:见说明⑧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 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 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 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 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 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到期通知银行付款的票据面值企业签发商业汇票的面值 余额:尚未到期的票据面值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 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⑦“应收票据”(收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变化及结存情况 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面值到期付款方存入银行兑现的票据面值 余额:尚未到期的票据面值 练习题:企业出售产品,价值5600元,发出产品收到商业汇票一份,期限四个月 借:应收票据5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5600 贷:库存商品** 汇票到期付款人将钱存入银行,本企业收到款项

财务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攀财会计字(2011)19号

攀财会计字〔2011〕19号 财务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健康发展,规范电子商业汇票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依据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承兑

该项业务操作由信贷营销部负责。 第二条承兑受理 1、承兑审批:客户申请承兑时,信贷部按照《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受理。 2、系统操作:对公司审批通过办理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客户,信贷部通知客户发出出票登记申请信息(信息应包括的内容:电子票据种类、票据金额、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不得转让标志、出票人类别、出票人名称、出票人组织机构代码、出票人电子签名、出票人账号、出票人开户行行号、承兑人名称、承兑人开户行行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帐号、收款行行号)。经人民银行电票系统确认后,出票人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时,向我公司发起提示承兑申请信息。信贷部收到出票人提示承兑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对承兑的各项要素进行核查,并对该笔承兑进行真实贸易背景进行审查,然后提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通过后提交部门主管人员(经理或副经理),由部门主管人员向分管领导提交后再经过风控部门提交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由复核员回复该笔申请并由系统生成报文向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送。 复核员负责监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反馈报文检查结果(通过或未通过),根据反馈的不同报文作相应处理,并将

提示承兑结果通知出票人。 会计部根据信贷部提供的承兑明细清单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借:商业承兑汇票(表外科目核算) 第三章提示付款 该项业务操作由营业部负责。 第三条提示付款申请 1、提示付款申请(财务公司为票据权利人) 日常处理:票据在到期日前或提示付款期内,录入员负责在“提示付款申请”中进行选票录入(收款人的备注信息通过收款行选择后自动产生);复核员负责在“交易复核”中进行“提示付款业务”复核,复核员负责监控向人行系统提交的信息,如提交成功,表示提示付款申请成功,如提交不成功,表示提示付款申请失败,需重新复核; 拒付处理:录入员负责查询付款人的签收回复,对拒绝付款的电子票据查明原因,汇报部门经理,部门及时查明拒付原因,并及时报风控部,由风控部根据拒付原因出具书面意见:再次提示付款或进行追索,营业部根据风控部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收款处理:收到到期票据的款项后,录入员负责对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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