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三不一没有原则补充说明精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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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具体实施流程及点评:

一、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在报保险的同时,告知对方准备派人到医院垫付事故赔偿金。点评:重点是不要慌,态度要好,要积极。

二、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点评:重点是及时一没有钱,二要及时拿回驾照、车辆。记住两点,一是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就必须归还你驾照和车辆,如果没有死人,没有重伤,那么15内必须出责任认定书(重特大事故20日),不出责任认定书可以直接去法制科行政复议,此外,和对方交流也以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没有谈的基础为由拒绝深谈,但态度一定要好。二是拿到提车证之后去提车,切记别给钱,如果对方停车场不放车你就打电话给110,报警有人扣押私人财物,要求警察出警,记住一定要派出所出警,这样有记录,赖不掉,而且警察到场之后只同意现场提车或是都去派出所做笔录,其他一概不接受,此外,你还可以威胁停车场老板,如果他收钱就必须给发票,到时候你拿发票去投诉他,让他彻底失去事故车停车场的资格,一般对方最终会服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

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备注:这里有一些冲突,就是责任认定最长期限比事故车辆检测认定时限短,但一般来说我们发生事故不会大到需要进行车辆检测的,除非交警怀疑你刹车不灵,但对于全责来说,正常情况可以不需要检测车辆,尤其是中小事故。所以这里正常来说就是15天可以提车、拿驾照行驶证,最长最长不会超过25天,如果你事故是重特大了,那时限就未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三、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点评:这里的关键点是“没有钱”和“我不懂”,装傻充愣最重要,态度很好,但是因为你不懂什么是“合理用药”、“合理费用”、“合理赔偿”,所以一切推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认定的都是合理的,保险公司认定不了的都是不合理的,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鼓励对方起诉。其实道理很简单,法院调查认可是合理费用,判赔的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但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而你被对方忽悠成认可了,那就是你赔,不是保险公司赔。举个例子,一个车祸,总共产生10万的各项赔偿,但1万一个进口钢钉保险公司不认可,认为是过度医疗,不予赔偿,此时如果你私下答应就变成保险公司赔9万,你自己赔偿1万,对方得到10万,但如果对方起诉,对方会举证这个钢钉的合理性,法院认可,那就是保险公司必须赔10万(因为你的三者险里可没有规定说进口钢钉不给赔偿,只是说赔偿合理医药费用),如果法院不认可,那就是另一个说法,但自始至终你不需要出一分钱,而且你也不用应诉,不需要上庭,只要起诉方把保险公司列入被告即可。这从根本上来说是当事双方双赢的事情,唯一倒霉的是保险公司而已,所以不要有心理负担。

四、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点评:关键点是找你熟悉的修车公司修车,千万不要去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维修,虽然省事,但是他们因为不做你长期生意,根本不对你负责。

五、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点评:这部分和上面第三点一致,不赘述了。

总之,坚持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以上根据个人情

况变通实施)

备注:这些内容是我copy过来的,其中有些部分不同意的我就去掉了,没有copy 过来,而且我对三不一没有原则中的不探望部分也持保留意见,当然了,主要是怕当事人去探望的时候坚持不住原则,各位自己变通实施。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的事故车95'

驾考宝典2013科目一 总分100分(90分过关) 好消息:驾校一点通已全部更新为2013年最新题库,若觉得好用,请多帮忙宣传或转发! 1、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的事故车,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扣留。 ? ? 您的答案:对本题解释 2、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身份证的,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 ? ? 您的答案:错本题解释 3、驾驶机动车在路口遇到这种信号灯亮时,要在停止线前停车瞭望。 ? ? 您的答案:错本题解释 4、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 ? ? 您的答案:对本题解释 5、在这种环境里行车使用近光灯。 ? ? 您的答案:对本题解释 6、灯光开关旋转到这个位置时,全车灯光点亮。

? ? 您的答案:对正确答案:错本题解释此表示不是全车灯亮,而是示廓灯点亮。 LOCK、切断电源,锁定方向盘;ACC、接通附件电源(比如收音机等附件)ON、接通除起动机外的全车全部电源;START、接通起动机电源,起动发动机。(起动后松手钥匙,会自动弹回ON档位) 7、这个标志的含义是指示此处设有室内停车场。 ? ? 您的答案:对本题解释 8、机动车仪表板上(如图所示)亮时提醒发动机需要加注机油。 ? ? 您的答案:错本题解释 9、驾驶车辆汇入车流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保持直线行驶,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情况,确认安全后汇入合流。 ? ? 您的答案:对本题解释 10、打开右转向灯开关,(如图所示)亮起。

? ? 您的答案:错本题解释 11、路中心黄色虚线的含义是分隔对向交通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越线超车或转弯。 ? ? 您的答案:对本题解释 12、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应当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 ? ? 您的答案:对本题解释 13、这个标志的含义是提醒车辆驾驶人前方是非机动车道。 ? ? 您的答案:错本题解释 14、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右侧公交车道超车。

出了交通事故如何走保险理赔流程

开车出门,难免遇到小的剐蹭事故,这很正常。但是很多新手遇见这种情况就慌了。有的担心害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的又搞不清状况,担心自己吃亏,和对方大吵一架。这个时候,车险就派上用场了。只要你按照正常的车险理赔流程一步步走,其实发生事故也没那么可怕。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正常的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 1、报警定责 报警之前,为了不影响交通,一定要用手机拍照或者录个视频留作证据,然后将车挪走,接着马上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并判定责任。 警察定责时,会要求事故双方出示驾照和行驶证,检查双方是否有酒驾等行为,如果有,那么事故就不用判定了,酒驾方全责,并且要接受处理。如果没有,就会继续走流程!这时候,双方车主就可以将自己录制的视频或者照片提供给警察,当然,警察也要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和以及车辆的划痕来判定责任,然后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情况特别复杂的话,有可能会推迟!如果双方对事故认定结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在认定书上签字了。接下来就是正式进入保险理赔流程。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好之后,还要记得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请注意: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 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保险公司接到理赔报案之后会安排相关 人员联系车辆定损。定损的方式有现场定损和非现场定损。 一般轻微剐蹭事故未造成无人员伤亡的,为了方便,可选择非现场处理,如开车到“道路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定损。事故双方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并且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 如果选择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一般都是修理厂跟保险公司直接结算了。非责任方只需等待爱车修理完毕直接提车即可。责任方则需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然后提车。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赔偿流程

车辆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往往也会造成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故。每当遇到交通事故时,肇事者和被害方往往会因为损害赔偿的费用闹的不可开交,最后对薄公堂,请求法院作出公证裁决。 一、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额怎么算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 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 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 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 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 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 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3、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

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以案说法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以案说法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法客帝国所有文章版权清洁,欢迎↑订↑阅↑在后台回复数字'9'可合作、交流、咨询,投稿:27588775@https://www.360docs.net/doc/b912234236.html, 发生在小区内交通事故,到底归谁管? 版权声明&法客帝国按作者| 谢德明[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来源|作者赐稿并授权法客帝国刊发转载须在文首醒目注明作者和来源 延伸阅读: 点击→ 谢德明:资深警察告诉你:如何用身份证号判断身份证初发地(2015)点击→ 交通事故后变更户口性质,赔偿金如何计算点击→ 法官说法: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非常详细2016)点击→ 最高院法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10个最新难题、典型判例及裁判观点汇总(赠书)点击→ 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的86个重要司法观点汇总(2016)点击→ 典型判例: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和风险如何分担?(法官分析2016)点击→ 网约车新规草案户籍限制的违法性分析阅读提示:实践中,广场和公共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些市县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在指令派警处置上往往存在困惑。 [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警情简介9月8日,某

居民小区内发生汽车倒车时不慎将一老人撞倒,腿部受伤。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交警大队前去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认为小区道路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列举的公共道路,要求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实践中,广场和公共停车场发 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些市县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在指令派警处置上往往存在困惑。观点分歧第一种意见:小区道路属于公共道路,车辆在小区内通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处理。第二种意见:由于《道路交通 安全法》未将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道路明确列举,故此类警情可由派出所先期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不构成犯罪的,按侵权纠纷调解处理。法理分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居民居住区内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范的道路范畴,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交警部门处置处理。具体理由如下:小区道路是公众 通行的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的专有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该解释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逐条解读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逐条解读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阳交通事故法律网首席律师梁新春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梁新春律师解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法院如何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过错,如何确定其应承担赔偿责任,解释予以明确。即具有本条规定的4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第2种情形在实践中比较容易断定,而第1、3种情形则相对不太容易判断,受害人如何举证说明是个问题,而第4种情形则属于典型的兜底条款。 附: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梁新春律师解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毫无疑问的,但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则需区别对待,主要依据还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否有过错。 附:侵权责任法

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及索赔所需要的证明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912234236.html, 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及索赔所需要的证明 每天全国各地都在发生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几乎每分钟都有交通事故正在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索赔成了一项很重要的问题。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证明?掌握这些内容,您可以为自己也为身边的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下面由赢了网小编来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

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各部门的要求,为在事故发生后争取时间,迅速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人员不受损失,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稳定有序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事故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事故报告可先以口头报告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及时进行书面方式补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二、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向当地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本单位报警,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 三、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7、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协助交警、保险部门,给予施救。 五、配合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六、重大事故报告后的反应。 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以下反应: (1)相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2)根据事故状况,确定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尽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其它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组织指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临时确定。 (4)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主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四、要求

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二、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三、对于是否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

1、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2、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

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 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 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 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转发:一位资深警察的微信,有车的朋友一定要存!(从此理直气壮)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DOC)

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09年03月07日21时50分 地点:成南高速公路43km+300m(成都至南充方向) 天气:阴天 路面性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良好) 一、简要案情摘要 2009年03月**日**时许,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南充方向43km+300m 处,一辆牌号为川A87***的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牌号为豫M*****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致使一辆小轿车牌号为川A00***撞上了防护栏,索性小轿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造成了货车前部完全变形,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通过对人的询问调查 (1)驾驶员有无酒后驾车现象; (2)因为所处事故时间为晚上22点左右,所以驾驶员应存在疲劳驾驶的特征,但是由于晚上的光线和天气恶劣情况,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3)驾驶员情绪和心里状态是否良好。 2、通过对道路行车环境的调查 (1)天气状况为阴天; (2)路面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3)路灯、指示警告标志均符合规定;

(4)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3、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过程应进行拍照和数据记录) 根据当时行车的具体状况: 当时,丙车准备超过甲车,由于甲车超载行驶速度较慢,丙车行驶速度较快。在准备超车的时候丙车没有看清甲车的尾灯表示再加上当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速度较快没能及时刹车,造成了甲车与丙车追尾,从而甲车发生了跑偏致使乙车撞上了防护栏。导致丙车前部车头完全毁坏,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索性乙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3.1首先检查对各车的总体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判断是否经过改装) a、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后悬 b、货箱结构尺寸 3.2转向系统检测 汽车转向系常见的故障有: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过大、转向沉重、自动跑偏、前轮摆振等,这些故障现象通常为综合性故障。除与转向系统有关外,还可能与轮胎、悬架、车身等有关。 对于此事故车辆,应当对转向系统进行检测。包括转向操作机构、转向传动机构、转向助力装置、转向器。从转向盘到转向横拉杆,以及转向助力系统均应进行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球头,万向节等是否松旷,转向助力系统也需要进行检测。 对于转向系不同的检验项目,有不同的判别标准,如转向操纵机构中的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根据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以受害方角度) (2008-07-11 01:35:37) 标签: 分类:汽车 交通事故处理 打官司 杂谈 下面是07年在一个讨论汽车的论坛上的发言,是讨论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应该怎么办。原帖是一位受害方的求救帖。事故原委:一位女司机开车出小区的时候碰到一位横穿马路的70岁老人,女司机送老人去医院治疗,但后不治。老人家属开出调解的条件,女司机不接受。受害方准备诉诸法庭,但首先,打算刑诉(按照《交法》,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将负刑责。但“重大”标准因人理解不同而异,一般是一死一重伤以上。该事故,致一人死)。 ************************** ===眼下对楼主来说,有几件比较关键的事情: 1、交警开具的责任认定书。这将是将来在法庭上最重要的证据。由于肇事证据已经消失(某路人私下照的不清晰的照片,不具法律效力),估计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作出。一旦作出,不符合楼主的设想,可以立即提出行政复议(只有15天期限)。如果过了期限或未提出复议,则警方的责任认定书在法庭上肯定是有效证据(迄今全国交通事故官司里还没有警方认定书被当庭推翻的例子)。 2、在交通队的调解。非常重要!这种调解只有一次(老的“交规”可以三次),应当珍惜这次机会。你们一定设法与肇事方直接联系,如果无法直接联系,也可由警方转达(与确定调解日期一起送达)。联系的主要内容,是赔偿数额。我觉得,你们可以在自己的内定赔偿数额上,略微增加一点(切勿过头),比方,你们内定是20万,可以考虑22-25万之间。这对以后的讨价还价比较有利,但由于不过分,对方会认真考虑你们的要价。如果你们双方能

出车祸事故后如何取车

出车祸事故后如何取车 1、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双方后,交警就应当放车,否则,继续扣车就属于违法,但是对方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扣押车辆的除外。 2、你可以向交警的上级部门投诉,这交警违法扣你车了。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警扣你车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检车,并在检验结论出来后二个工作日内向你送达,并在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后,如对方不申请保全。就应该放车,如你不去要车,交警应在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你取车,显然这交警违法了。你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交警立即归还你的车辆。 3、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只是为了调查取证的需要,如果在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就应当依法放车,就没有理由继续扣车了,交警在房车是无权收取押金,否则,交警的行为违法。 4、公了比较好,避免以后麻烦;对方该出院而不出院在有证据的条件下,可以不用承担后续费用;对方无照驾驶、无证车辆上路属严重违法行为;具体扣车时间,一般随交警认定清楚责任后,可以申请返还。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用问答(完整版 · 附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用问答(完整版· 附司法解释)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 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四)判决

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该司法解释是出台,会让各地法院有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该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承担责任,是驾校还是学员?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第七的规定,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警情简介 9月8日,某居民小区内发生汽车倒车时不慎将一老人撞倒,腿部受伤。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交警大队前去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认为小区道路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列举的公共道路,要求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实践中,广场和公共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些市县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在指令派警处置上往往存在困惑。 观点分歧 第一种意见:小区道路属于公共道路,车辆在小区内通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处理。 第二种意见: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将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道路明确列举,故此类警情可由派出所先期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不构成犯罪的,按侵权纠纷调解处理。 法理分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居民居住区内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范的道路范畴,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交警部门处置处理。具体理由如下: 小区道路是公众通行的场所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有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该解释明确了道路的本质属性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道路是与铁路、水路和空中航线相比较而言。从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本质属性来看,道路的特征是允许车辆和公众通行,这种允许是指法律上的允许,譬如军事禁区等,单位内部的禁止不在此列。道路与公路的概念属性不同,道路是社会机动车和公众通行的场所,其最本质的不同就是通行使用的公共性和安全性,即安全的公共性;公路作为交通运输部门路政管理的对象,是基于所有权的公共性,即路权的公共性。居民居住区即小区在内部就是一个小社会,路权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公共性,使用权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其安全的公共性更是不容置疑。小区道路车辆和事故不断增加也是不争的事实,同样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危害的同样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的安全,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应有之义,此类警情理应由交警部门处理。 车辆在居民居住区内通行已明确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部分的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该条例将单位院内以及居民小区内道路放在道路通行规定章节部分对机动车通行规定进行规范,实际上已将单位院内道路和小区道路解释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管理。 部分地方性法规已明确将居住区内道路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之中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部分第三十一条规定“乡村、集镇、居住区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自建的道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漫水桥或者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应当按照限速标志、标线规定的速度行驶;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第八十九条规定“擅自将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的停车场,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挪用停车位数,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100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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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后怎么办如何处理

出车祸后怎么办如何处理? 出车祸后怎么办 ◇出车祸后保护现场最关键 没有一个驾驶者希望发生车祸,但是车祸一旦发生,最重要的当然是救治伤者,其次才是责任归属的认定。正确的责任归属认定,除了给受害者一个公道,也可以提醒、教育车辆驾驶者树立正确的驾车观念。 肇事责任鉴定者只能从肇事双方各自的陈述中作出判断,这个时候,现场迹证就成为最可靠的线索。因此,在车祸发生时最好的自保策略,就是尽量地保留现场完整。分两个方面说明:第一是不移动、破坏现场,其次则是万不得已、必须移动现场时,记得要先用照相器材及油漆(喷漆),记录被移动的物品原先的位置。 注意事项: 1.车祸发生后,应立即将伤者位置以油漆(或喷漆、粉笔之类的可做记号物品)标示后将其送医,车辆如阻碍交通,标示其位置后再予排除。 2.制作现场图及照片:除了警方例行的绘图外,建议读者自行制作现场图,将现场车辆相对位置、碎片位置、人员倒地位置、零件散落位置、刹车痕迹及车道标线等一一标示清楚、并拍摄照片。 3.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并留下证人资料、以供日后联络之用。 4.将自己制作的现场图复制后交给警方供参考。 5.联络保险公司人员,伤者或死者只要备齐肇事证明文件(请警方开具)及医疗费用单,不需通过肇事者即可直接请求保险公司理赔。【查看全文】 ◇怎样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一是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即:用白灰、粉笔、砂石、木杆、树枝或草绳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二是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等遮盖起来。即若抢救伤者,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时,也必须做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查看全文】 ◇出车祸后的诉讼时效 石某于2009年1月29日出车祸,为大腿粉碎性骨折,现已做完第一次手术,在医院康复治疗,一年后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交警已作出责任认定,为肇事方全责,期间的治疗费全部由他方支付。请问该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在二次手术完后做了伤残鉴定后开始算起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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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09年03月07日21时50分 地点:成南高速公路43km+300m(成都至南充方向) 天气:阴天 路面性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良好) 一、简要案情摘要 2009年03月**日**时许,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南充方向43km+300m处,一辆牌号为川A87***的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牌号为豫M*****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致使一辆小轿车牌号为川A00***撞上了防护栏,索性小轿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造成了货车前部完全变形,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通过对人的询问调查 (1)驾驶员有无酒后驾车现象; (2)因为所处事故时间为晚上22点左右,所以驾驶员应存在疲劳驾驶的特征,但是由于晚上的光线和天气恶劣情况,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3)驾驶员情绪和心里状态是否良好。 2、通过对道路行车环境的调查 (1)天气状况为阴天; (2)路面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3)路灯、指示警告标志均符合规定;

(4)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3、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过程应进行拍照和数据记录) 根据当时行车的具体状况: 当时,丙车准备超过甲车,由于甲车超载行驶速度较慢,丙车行驶速度较快。在准备超车的时候丙车没有看清甲车的尾灯表示再加上当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速度较快没能及时刹车,造成了甲车与丙车追尾,从而甲车发生了跑偏致使乙车撞上了防护栏。导致丙车前部车头完全毁坏,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索性乙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首先检查对各车的总体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判断是否经过改装) a、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后悬 b、货箱结构尺寸 转向系统检测 汽车转向系常见的故障有: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过大、转向沉重、自动跑偏、前轮摆振等,这些故障现象通常为综合性故障。除与转向系统有关外,还可能与轮胎、悬架、车身等有关。 对于此事故车辆,应当对转向系统进行检测。包括转向操作机构、转向传动机构、转向助力装置、转向器。从转向盘到转向横拉杆,以及转向助力系统均应进行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球头,万向节等是否松旷,转向助力系统也需要进行检测。 对于转向系不同的检验项目,有不同的判别标准,如转向操纵机构中的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根据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

常见的交通事故原因及如何处理

常见的交通事故原因及如何处理 1、翻车及坠车事故 此类事故的恶性程度较大,事故致死率提高。从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主要是超速行驶(包括在正常道路超过限速、雨雪及其他气象条件较差时未注意减速慢行以及在弯道、坡道等环境较差的道路未注意减速等)等违章行为和措施不当(误将油门作刹车)所致。特别是雨雪天气,驾驶员要注意减速慢行,遇急弯、陡坡、依山傍水的道路时,要加倍谨慎。低驾龄的驾驶员要注意采取预见性减速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及,还要防止因猛踩刹车引起车辆侧滑。 事故案例:某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共交通公司客车翻车,31人死亡,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20000元。攀枝花市公共汽车公司64路公共汽车驾驶员晏某驾驶四川号黄河牌大客车,在金江火车站接运乘客返回攀枝花市,擅自将载有97名乘客的大客车让给他的朋友、非驾驶员吴某驾驶。2月13日15时02分,当吴驾车行至渡金线17公里+400米处进入弯道 时,由于车速过快客车偏离正常行驶路面,吴没有及时校正方向和采取制动措施,致使客车冲出右侧路面,翻于坡长为39米的金沙江边,造成特大翻车事故。 2、追尾事故 追尾事故,即在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跟在后面的车辆与前方车辆之间的距离过近,与前方车辆的尾部发生接触或碰撞的事故。简单点说,就是后车与前车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追尾事故通常发生在两车之间,但在高速路上由于行车速度比较快,一旦发生追尾事故,通常是恶性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都极为惨重。 造成追尾交通事故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形成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主管方面的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带情绪驾车、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第二,客观方面的原因:车辆灯光安全设施不全、车辆超载、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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