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管理办法

火灾事故管理办法
火灾事故管理办法

火灾事故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提高预防火灾能力,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部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科室、车间。

3 术语和定义

火灾事故是指凡失去控制并对公司财产和员工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4 职责分工

4.1 办公室保卫人员负责部火灾事故的日常管理,负责协助公司内部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2 办公室安全员负责或配合有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调查。

4.3 商务督察科负责对督察对象火灾事故的行政处分、处理

作出决定并督促落实。

4.4办公室人事员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火灾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处理作出决定并督促落实。

4.5公司各相关科室、车间协助办公室处理火灾事故。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火灾事故的等级划分:为便于管理,公司火灾事故分以下四个等级:5.1.1 重大火灾事故,指造成2人以上(含2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100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5.1.2 较大火灾事故,指造成1人死亡,或2人(含2人)以下重伤,或3人以下(含3人)轻伤,或造成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5.1.3 一般火灾事故,指造成1人重伤或2人以下(含2人)轻伤,或造成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5.1.4 初起火灾事故,指造成1人轻伤,或造成5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5.1.5 措施要求“四定”即:指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

5.2 火灾事故报告与时效

5.2.1 科室、车间发生火灾时,起火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人,补救初起火灾,同时向6290119报火警。报火警后,立即向综合办公室报告。

5.2.2 科室、车间报火警应详细、准确报出起火地点、燃烧物质,周边明显建筑物,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以最快、最近路线赶赴现场。

5.2.3 办公室接到报告时,要问清燃烧物、火灾现场地点和报警人的单位、姓名;同时,向部领导报告。

5.2.4 起火科室、车间在当天将火灾事故书面报办公室,办公室在第二天将火灾事故书面报武装保卫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应当报

告的其他情况等。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应按《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安全环保处。

5.3 火灾事故的应急与控制

5.3.1 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必须迅速赶赴火场,问清情况,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协助消防队扑灭火灾。

5.3.2 协助消防执勤队长直接负责火场侦察和对消防员灭火作战指挥,办公室协助消防督查科负责火场指挥及与有关科室、车间的协调。

5.3.3 办公室协助消防部门在组织和指挥扑救火灾时,火灾现场的有关人员必须服从和执行火场总指挥的指挥和依法决定的事项,不得影响、妨碍灭火救火。

5.3.4 起火事故部门必须明确一个或几个熟知火场相关设备、电器、燃烧介质等方面的负责人到场协助指挥。

5.3.5 火灾扑救过程中如遇人员伤亡,火场指挥要立即与医院120急救中心联系。

5.3.6 火灾扑灭后,起火部门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5.4 火灾事故调查与分析

5.4.1 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办公室协助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5.4.2 火灾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般以下的火灾事故由部办公室协助公司武装保卫处进行调查、处理;重、较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5.4.3 火灾扑灭后,办公室协助由武装保卫处牵头,立即成立

火灾事故调查组,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起火原因,并听取消防队的灭火全部过程;要及时召集报警人、最先发现着火人及有关责任人,询问情况,获得火灾事故原因的第一手资料。

5.4.4 火灾扑灭后,起火部门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保护好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没有勘探完现场或火灾原因不明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伪造火灾现场。

5.4.5 起火部门或消防部门要做好火灾现场、火灾调查方面的现场证据收集工作;火灾现场物证由消防部门统一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管。

5.4.6 办公室协助消防部门应查明火灾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5.4.7 火灾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包括“六查”:一是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看落实情况;二是查火源电源管理,看存在火灾隐患情况;三是查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看是否畅通,有无锁闭现象;四是查灭火预案制定,看有关人员熟悉演练情况;五是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看引导、组织疏散人员逃生自救、处置火灾能力情况;六是查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看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和要求,能否正常运行等内容。

5.5 事故的处理与结案

5.5.1对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5.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起扣责任单位10万元,但单位人均不超过5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除按公司干部管理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外,各扣年薪10%;责任科室、责任车间负责人扣3000 元,责任车间主管负责人扣4000,主要责任人扣6000元。

5.5.3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起扣责任单位6万元,但单位人均不得超过3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扣年薪5%;责任科室、责任车间负责人扣2000元,责任车间主管负责人扣3000,主要责任人扣4000元。

5.5.4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责任单位3万元,但单位人均不得超过200元,主管领导扣年薪的2%;责任科室、责任车间负责人扣1000元,责任车间主管负责人扣2000,主要责任人扣3000元。

5.5.5 单位发生初起火灾事故,扣责任单位5000元。

5.5.6 自行组织补救的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初起火灾事故,由各单位组织处理。

5.5.7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5.8 有下列情况者,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a.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或严重拖延火灾事故的报告时间并造成等级以上火灾事故的,每起扣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5000元。

b.火灾事故调查组、整改措施验证人员在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调查、资料索取和证据求证过程中,责任单位或个人拒绝调查、隐瞒伪造证据、掩盖事实真相的,每次扣责任人2000元。

c.火灾事故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要求调查分析,或未按规定时间上交事故调查报告等每次扣责任单位1000元。

d.火灾事故责任单位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或未进行措

施验证,或整改措施无效,每次扣责任单位2000元。

5.6 事故整改措施制定与落实

5.6.1 火灾事故报告中要针对事故原因形成整改和预防措施,火灾事故责任单位要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并加以跟踪、验证。

5.6.2 火灾事故整改措施的验证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所确定的整改措施由事故单位在规定期限进行落实、验证的基础上,武装保卫处组织对上述措施逐条进行现场再验证,并形成两份《事故整改确认表》,一份由武装保卫处保存,一份交公司事故管理小组办公室。

5.6.3 初起火灾事故的整改措施由事故责任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验证,并留下记录。

5.7 其他管理要求

5.7.1 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调查资料要做到及时性、保密性,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并存入档案。

5.7.2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记录:

a. 询问记录(第一发现人、报警人等)。

b. 火灾扑救过程记录。

c.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发现火情及扑救情况、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损失、整改意见、处理意见)。

5.7.3 火灾事故档案由武装保卫处消防督查科建立、保持。

6 相关文件

6.1《消防管理程序》(XG/CX-27B)

6.2《事故管理程序》(XG/CX-47B)

7 相关记录

7·1《出车证》(JL/GG215-014-01)

7·2《火灾扑救情况登记表》(JL/GG215-014-02)

记录表格式见附表

出车证

JL/GG 215-014-01

火灾扑救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JL/ 15-014-02

填表人:年月日填

六查内容:1是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看落实情况。2是查火源电源管理,看存在火灾隐患情况。3是查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看是否畅通,有无锁闭现象。4是查灭火预案制定,看有关人员熟悉演练情况。5是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看引导、组织疏散人员逃生自救、处置火灾能力情况。6是查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看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和要求,能否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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