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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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控制公司的人员编制,有效的管理和规范人员的进出。 第二条通过人员编制控制,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 第三条原则:合理配备、精简高效。 第四条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人员编制的确定 第五条每年年初,由用人单位配合总经理工作部对公司所有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拿出合理的定岗定编方案。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需配合总经理工作部依据各单位历史人员编制变动情况、业务变动情况、人均生产/销售值变动情况、工资成本情况及岗位工作饱和度等要素,配合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定岗定编。 第七条人事拟定的单位编制(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经总经理、董事长确认后,若非符合人员编制异动标准,不得随意变动,单位所有的人员进出必须在编制范围内进行。 第八条单位编制一经确认,凡编制以外的人员,必须予以调整,若无合适岗位可调,原则上一律做辞退处理。否则,公司人事将停发工资,所产生的相关人工费用及后果由各部门自行承担并按一定比例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定岗定编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安排在年初进行。 第三章人员编制的异动 第十条人员编制设定以总经理工作部年初制定的人员编制情况为基础。 第十一条各单位需根据总经理工作部制定的人员编制总量控制人员增长。 第十二条在人员超标的情况下首先考虑通过优化各岗位人员结构来减少人员需求,以确保总量不超标。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末位淘汰制,以保证在人员编制不超标的情况下实现优胜劣汰和人员的合理流动。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或增加人员配置,经批准后由总经理工作部执行: 1、为扩大部门发展、部门调整、业务变更或增加业务量而提出的配置不足; 2、部门业绩表现突出,销售量增加导致的配置不足;(具体销售量和生产情况由总经理工作部通过财务数据调查后,切实需要增加配置的,上报领导批示后执行) 3、总经理工作部有权对人员结构失调进行调整,调整前需与用人部门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找出失调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用人计划的提出

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公司的人员编制管理贴近生产经营实际,管理规范有序,发挥人员编制的人力成本控制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兆泉汽车所有部门。 三、术语 (一)人员编制: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市场环境对所配备人员的数量、结构所作的计划。人员编制通常每年制订,包含岗位、人员数量、薪酬模式等内容,是进行人力成本预算和控制的重要管理工具。 (二)薪酬模式:公司现行的薪酬模式包括计时、计件、销售提成三类。 (三)直接人员: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直接创造产品价值的人员。 (四)间接人员:非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包括管理、营销、物流、品质、技术、后勤、生产辅助等岗位类别。 四、正文 (一)编制管理模式 以审批确定的年度编制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编制进行增减、调整等滚动控制。 (二)年度编制 1.年度编制根据年度经营规模制订。 2.年度编制制订规则 (1)直接人员:根据年度产量目标、生产组织方式制定人员编制。

同时根据可能的产量波动,制定与其相匹配的浮动编制预案。 (2)工作量与产量密切相关的间接人员:根据与直接人员的比例关系制订人员编制及浮动编制预案。 (3)其余间接人员: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岗位设置等制定编制,应结合与直接人员的比例关系、历史状况等从紧控制。 (三)年度编制制订流程 1.每年第四季度,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次年度人员编制工作通知,提供范本,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及其它相关要求。 2.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年度编制,并说明编制制订所依据的产量或销量规模,明确岗位、数量、薪酬模式、间接人数控制目标。 3.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沟通编制,并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4.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编制执行状况进行适时监控与管理。 (四)编制滚动控制 1.编制滚动控制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人员编制实行适时控制和跟 进的动态管理。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在年度编制基础上的编制新增、编制减少、编制转移及浮动编制预案控制。 2.编制新增 (1)主要包括所有因人员异动、业务与职能新增等带来的岗位和人数增加。 a.审批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工艺部——分管人力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3.编制减少

物业公司人员配置标准与人员编制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定额(建议) 物业管理——刘大山一.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 .目的规范公司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一般原则及调整方法。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 .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审批。 2)人事部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制定和管理。 4 .程序要点 1 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 a 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的一般模式: 一般情况下,公司管理单一物业时,公司设置为:办公室(含行政、人事部)、经营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保安部、保洁部(含绿化); 一般情况下,公司员工人数在 800 人以上或管理处数量在 2 个以上时,公司机关设置为: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品质部、经营部;

各管理处设置为: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园林绿化部、保安部、保洁部。 未导入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的公司可不设品质部。 b 组织架构的设置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c 一般情况下,组织架构每年末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有调整必要时)由人事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写出组织架构的运作情况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议定,需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是时,报董事局审批后执行。 d 各部门职责 品质部职责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编制、培训、实施监控与维持和改进; 负责具体组织 ISO9000 质量体系内审和质量运行状态的检查与考核;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负责处理其他与运作质量有关的事务;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 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 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 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11号),设立教育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交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将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权交给部分学位授予单位。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高等教育质量评新评估方式,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

与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基础上,加大地方统筹力度。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实施(四)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费投入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科 二、责任人行政机构编制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事项核准责任人科长、副科长,承办人具体办理。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三)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四)《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 (五)《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 (六)《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 四、核准范围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 属事 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及编制的调整与分配必须依法依规按管理程序进

行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 五、办理条件 (一)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含审批)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十四、十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第一、第三、第五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具体包括:(1)履行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界定不同单位类别的编制使用范围,清理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事项;(2)在 编制限额内,审核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在同一层级、同一编制性质、同一经费渠道的人员异动、聘用;(3)负责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各种编制的下达分配。 (二)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一、二、三,具体包括:(1)凡涉及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人员编制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2)在中央批准 的行政编制总额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一层级内调整行政编制;(3)审核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合理的年龄比例,以保证医院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知识结构。医院人员群体应由不同专业的人才构成,同时使各专业人才在医院人员编制中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近年来,医学科学发展迅速,单一的医学专业人才已不能适应医院和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相关学科向医学的渗透,医院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正在增加;不远的将来,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也将成为医院工作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由于现代化的高级精密仪器设备和电子计算机在医院的广泛应用,对医院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在医院人员的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人才的组合,以使医院人员群体的知识结构适应医院及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4、精简高效原则医院人员编制也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即坚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精简冗员,使岗位与人员编制在配备上达到优化,在保证医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用较少的人员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医院工作效率,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 5、动态管理原则任何一种人员编制标准,都只能满足一定时空的客观需要。医院人员编制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和医院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因时因地制宜,实施动态管理,以满足医院发展的客观要求。 6、适度流动原则合理的人员编配,必须在人员的合理流动中才能实现。在人员编制管理过程中,要赋予医院在人事上的自主权,在医院内部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以保证医院人员队伍的活力。

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的请示

重庆和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 及人员编制 组织架构: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图 总经理 副总经理 人力资源 部 行政 部 营销策划部 企业发展 部 工程部 财务部 监察审计部 采购部

重庆和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岗位工资情况表 副总经理:一档:5000元/月 二档:5500元/月 三档:6000元/月 财务总监:一档:4000元/月 二档:4500元/月 三档:5000元/月 部门经理:一档:3500元/月 二档:4000元/月 三档:4500元/月 项目经理:一档:6000元/月 二档:7000元/月 三档:8000元/月 部门副经理:一档:2500元/月 二档:3000元/月 三档:3500元/月 预算员:一档:5000元/月 二档:6000元/月 三档:7000元/月 四档:8000元/月 主办科员:一档:2500元/月 二档:2800元/月 三档:3000元/月 驾驶员:一档:2500元/月 二档:2200元/月 三档:2000元/月 科员:一档:2500元/月 二档:2200元/月 三档:2000元/月 四档:1800元/月 五档:1500元/月 试用期按工资的80%计发,特殊情况另计。

公司/部门岗位在职 编制计划 编制 现有 工资 预计 工资 公司 (1人) 总经理 1 1 公司 (1人) 副总 1 6000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3人)经理(兼职) 1 1 2000 2000 文员 1 1200 1500 董事长秘书(公司/ 部门文员) 1 1 1800 1800 财务部(3人)财务副总监 1 5000 会计 1 3000 出纳 1 2000 营销策划部 (1人) 经理(兼) 1 4000 企业发展部(1人)经理 1 4000 采购部(1人)专员(兼) 1 2500 监察审计部(1人)经理(兼) 1 4000 工程部(4人) 经理 1 8000 预算员 1 7000 工程经营中心 1 4500 工程管理中心 1 4500 总计 3 16 总额1800 58300

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尉犁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县市政府、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11?2号)精神,这次尉犁县政府机构改革,制定“三定”规定的部门范围是尉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委信访局、编办。为切实做好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以下简称三定)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现对部门“三定”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职责 定职责是“三定”工作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关键环节。 (一)按照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参照自治区、自治州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能配置,对部门现有职能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调整、转变和界定职能的意见。 (二)在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三)在确定职权的同时,明确承担的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和强化责任。 二、定内设机构

本着精干高效、综合设置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不设内设机构。 1、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设置,注重内设机构职能的整合、调整和优化,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归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的科室。 2、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名称规范为股、室。 三、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人员编制要按照中共尉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编制数进行核定。 2、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原则按3名配备。 四、部门“三定”规定内容、时间和审批程序 各部门上报“三定”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调整,包括取消、划出、划入和增加、加强的职责具体内容;部门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部门领导职数;其他有关事项;附则。 各部门在上报“三定”规定的同时,还要上报“三定”规定有关情况的说明,即:对职能转变的情况,特别是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特别是理顺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 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三定”规定(草案)一式两份上报县委编办进行初审。 “三定”规定的审批程序: 1、各部门依据?尉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本通知,提出“三定”规定的初步意见,与县委编办进行沟通协商。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管理关系 (3) 4 职责 (3) 5 内容与要求 (3)

1 目的 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同时严控人力资源成本,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管理关系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组织结构的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定岗、定编、定员的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 人员编制的拟定 5.1.1 公司人力资源编制分为年度编制、半年修订,以确保编制的适应性。 5.1.2 人力资源编制计划在每年的12月份,以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公司年度经营目 标为依据,由公司管理层研究后,人力资源部拟定编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1.3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中旬组织各部门填写下年度骨干和主管的人员编制。 5.1.4 各部门在提出编制建议时,进行岗位分析,以部门年度经营目标和现有人员情 况为依据。 5.1.5 各部门提交编制建议时,需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岗位说明书,在岗位调查和岗 位设计的基础上,提出该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绩效指标和入职条件,经中心/ 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依据。 5.1.6 人力资源部在汇总编制时,应进行编制核定、调查拟增岗位、相邻岗位工作饱 和度、协调整合,并向部门经理提出人员优化建议,确因工作需要且业务扩大 方能提出增编报告。 5.1.7 在核定过程中,新增人力资源编制要确认入职时间,避免人员提前到岗而导致 人力资源成本虚高。

5.1.8 编制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应汇总编制,报总经理核准。 5.2 人员编制的执行与调整 5.2.1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部按编制要求执行。 5.2.2 编制一经确定,如有需要半年调整一次,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报总经理 审批后方能调整。 5.3 增加编制的原因 5.3.1 出现新的业务形态及布局。 5.3.2 因工作需要增设新部门或岗位。 5.3.3 市场环境出现新的业务变化或机会,现有编制不能满足需要。 5.3.4 其他需要增加编制的情况。 5.4 减少编制的原因 5.4.1 原有业务出现萎缩。 5.4.2 因工作需要精简部门或岗位。 5.4.3 因工作效率提升或工作流程优化,可精简现有编制。 5.4.4 其他需要精简编制的情况。 5.5当各部门提出调整编制的建议后,人力资源部首先进行核实,在与各部门进行沟通 的基础上,提出是否调整的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5.6受理后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部将按《招聘管理规定》进行岗位定员配置。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B——核定床位数; 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Y——编制常数平均值; 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 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二)制定编制方案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四)进行人员配备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

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35%,护理人员占40-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1)科主任。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M=(Tw×B×R)/Ta×15/P+A 式中:M——某职级医师数;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 B——核定编制床位数;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 P——住院医师比例数; A——机动数。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

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岗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所属各级单位、部门机构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二级子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可对其行使实际人事管理决策权的参股公司、XX公司董事会明确的其他公司(以 下简称各公司)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XX公司董事会下成立编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裁担任。成员为行 政人事部、财务部、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及法审人员。具体 工作由行政人事部承担。各公司负责人参与研究与本公司 有关的机构编制问题。编委会年终召开编制审定会议,审 定下一年度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根据实际情况,编委 会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审定编制调整事宜,编制调整需备 案。 第四条行政人事部负责XX公司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机构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申报的原则及条件 第五条XX公司各类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人员编制应当遵循控制总量、压缩编制的原则;相 应控制人力投资总额,节约人力成本、费用。做到“定岗、

定编、定员、定费用”。符合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的 原则。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原则。 第六条XX公司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涉及下列机构编制问题须报编委会: (一)增设、撤销或调整公司内职能管理中心或部门。 (二)成立、撤销子公司; (三)子公司增加编制; (四)子公司更名; (五)成立公司内或各公司间编制外议事协调机构、项目统筹机构; (六)调整人员编制总额。 第七条申请第六条所列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完成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或战略任务所必须成立的相应机构或机构名称。 (二)属于公司工作职能范围,为保证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确需成立的机构或增加岗位、人员编制。 (三)其他因业务发展而又不宜或不便由XX公司有关部门、已设立的各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必须成立相应机构或机构 名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八条申请第六条所列事项的申报程序如下: (一)各有关公司或部门应向编委会提交下列材料(交行政人

物价局人员编制管理规定..doc

LOGO 物价局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1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陇发〔〕7号)精神,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重点项目建设 办公室职责。 2、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市物价局的物价政策制定和价格政策监督实施,制定、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等职责。 2、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执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将库区移民工作职责划给市水务局。 3、将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职责划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的职责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宏观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产业政策在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强化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全市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加强能源宏观管理,推动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全市开发区建设发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规 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中共白水县委办公室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水县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白水县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已经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16次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中共白水县委办公室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白水县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及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和政事、政社、政企分开的原则,兼顾人财物力的可能和工作实际需要。 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县编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领导工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编办)为其办事机构,既是

县委工作机构,又是政府工作机构,列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负责县编委的日常工作,具体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第四条机构编制管理实行“三个一”(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办文)的工作制度,遵循“统一领导,省市两级审批”的原则。 第五条除省市条管单位外的党政群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设置管理 第六条县委、县政府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直接管理机构、部门归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名称一般称部、委、办、局。县人大、政协机关设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审判、检察机关称院。群众团体称会。上述机构一般为科级。内设机构称为室、股,一般为股级。乡(镇)党委、政府设立综合办公机构,内设若干股级和办事员岗位。 第七条党政群机构设置应以职能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合理、精简高效。 第八条在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设置行政单位,其设立、撤销、合并或调整,由编办提出方案,按有关程序报批。 第九条严格控制非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的,一般不设非常设机构或临时机构;确需设立的,一般不设实体办事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日常工作由挂靠部门的有关股室承担。其设立、撤销、合并,由承担主要职能的部门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后,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X集团企业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X集团企业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XX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及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设置应按照以下原则: 一、干部编制与其所属职能科室人员编制 干部编制原则: (一)每公司原则上仅设总经理级管理人员3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2人)。 (二)建筑公司所属科室设置原则上不超过6个,园林公司、装饰公司所属科室设置原则上不超过5个,物业公司、项目部所属科室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科室原则上仅设科级管理人员2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或科长助理1人)。 (三)以公司为单位,各公司科级以上(含科级)管理干部所占总人数比率限定在其员工总数的5%以内。 (四)干部设置原则上仅设助理。没有正职的情况下可设副职。 (五)对后备人才库中后备管理干部,不能先任命后培养,不能作为相应级别的管理干部。如正科级现职干部为总经理级后备干部的,只能算科级干部而不能算总经理级,同样,普通员工为科级后备人才的,不能算科级干部。 二、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现行人员编制 总裁办公室5 财务部21 人力资源中心14 采购管理中心26 合同预算一部14 合同预算二部11 审计一部30 审计二部15 总经办22 行政部33 规划设计部14 投资发展部14 技术品管部7 营销企划部25 园林公司49 装饰公司21 雨建公司48 安徽XX公司56 黄山XX公司39 黄山XX公司388 黄山推广25 XX物业公司100 总计977 三、其他要求 (一)各分(子)公司必须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本公司的组织结构调整、职务设置和岗位设置调整,并同步完成本公司人事系统软件中相应设置调整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8]69号2008-07-10颁布、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三)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并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四)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严把出入境检验检疫关,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拟订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负责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国家免检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全国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五)组织制订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综合协调、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依法负责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六)承担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责任,收集分析境外疫情,负责口岸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事件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及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出口商品验证工作,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管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工作。 (八)承担国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进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出口企业对外推荐工作。 (九)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科 二、责任人 行政机构编制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全面工作,并对科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事项核准责任人科长、副科长,承办人具体办理。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三)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四)《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 (五)《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 (六)《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 四、核准围

市直党政群(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及编制的调整与分配必须依法依规按管理程序进行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 五、办理条件 (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含审批)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十四、十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第一、第三、第五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具体包括:(1)履行市直党政群(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界定不同单位类别的编制使用围,清理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事项;(2)在编制限额,审核市直党政群(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在同一层级、同一编制性质、同一经费渠道的人员异动、聘用;(3)负责市直党政群(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各种编制的下达分配。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一、二、三,具体包括:(1)凡涉及市直党政群(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人员编制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

2020年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

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 各单位因人手不足或其他原因要增加人员编制都需请示,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供大家阅读参考。 市编办: 根据市编委《关于明确xx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嘉编〔xxx〕11号),xx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不再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交由具有规定资质的相关培训机构承担”。根据这一要求,原xx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原中心”)将按照政企分开、教考分离的原则与安监局及其工会整体脱钩。由于我局机关人员编制较少,“原中心”现有8名人员在局机关顶岗工作,其中办公室5名、危化处2名、综合处1名,整体划转后局机关将有8个岗位出现人员空缺,严重影响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同时,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xxx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实施后,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市级安监部门的工作量:一是《条例》新增了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制度,由市级安监部门对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的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进行审查和许可;二是原由省级安监部门受理审查的“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企业”,转交市级安监部门受理和审查;三是原由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都归口到市级安监

部门受理和审查。目前我市危化企业数量据全省前列,而且新《条例》实施后监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急需补充专业人员。 综上所述,为了市安监局机关工作的顺利运行及安全监管任务的完成,特申请3名事业(参公)编制人员,5名机关工勤人员弥补空缺。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xx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2 市编委: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成立领导工作机构,下发实施办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确保新农保工作落实到位。 我市总农业人口16.1万人,符合参加新型农保条件的13.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2.3万人。全市新农保参保人群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6倍。目前,我市作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经办机构的市农保中心人员编制仅3人,实有人员4人,经办力量与新农保业务量悬殊巨大。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急需增加农保中心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闽政[xx]14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通知》(南政综[xx]39号)文件精神,参照其省内其他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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