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立案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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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仲裁申请表

注:1.“申请人”,为该案件责任部门责任人员;2.“案由”,指案件发生的缘由,如拖欠货款、劳动纠纷、质量纠纷等;3.“案件承办人”,法务部负责人,但若该案委外聘请律师的,则填承办律师;4.“诉讼费用”,此栏由法务部填写;4.此表原件交由由法务存档,复印件由申请人留存。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 (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对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的, 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并 留存一份备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回执中 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 案人等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不必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对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移送案件通知书》等文书或者其他 送达回执上签收。 (5)现场处置。对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的,或者110报警服务 台指令赶赴现场处置的,应当尽快到达现场,依法、稳妥、果断处置。处警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案件处理情况。 公安派出所民警、巡逻民警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处置时,应当做到: ①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②抓捕、看管和监视犯罪嫌疑人; ③救助伤员; ④进行初步现场调查; ⑤核实情况,保全证据,并迅速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⑥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对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应当立即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①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②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③迅速通知公安检查站点进行堵截。 其他刑事侦查部门赶赴现场处置的,依照本细则第六章规定执行。 现场处置完毕,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有关人员、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对不能带回的物品, 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或者妥善看管。 3-02.立案审查 1.审查内容。接受案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应当立即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有犯罪事实; (2)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3)是否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即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除审查以上内容外,还应当审查是否随案移送了以下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 (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2.初查。对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应当进行初查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或者其他文书上批示同意,可 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 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3.审查期限。

检察监督申请书(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检察监督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联系电话:.被申请人:xxxxxxxxxxxx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涉嫌xxxxxxxxx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申请人就xxxxxxx本人一事,向xxxxxx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xxxx派出所制作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

立案侦查申请书

请求立案侦查申请书 报案人:性别:男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文化程度:电话: 工作单位: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汉28街小区E3-18 被申请人:性别:男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文化程度:电话: 工作单位: 申请事项: 1、请求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等人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2、请求以涉嫌抢夺罪对人进行立案侦查。 3、请求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人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4、请求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人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事实与理由: 我单位于2017年1月21日与美团外卖合作签订了代理武汉市整个黄陂区的美团外卖经营权。(附页1我司代理合同书复印件)

我方取得城市代理权之前,是由公司已经代理黄陂区的美团外卖,该公司代理黄陂区期间因2016年12月份的时候跟美团外卖的负责人起了争执并且打伤了此负责人,因此美团总部根据相关的合同及规范进行了强制清退;(附页2美团公司强制清退书公函) 我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左右向美团总部提交的代理黄陂区的申请,2017年1月21日正式接手,接手之前美团总部与代理商已经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于年月日结束了合作关系。 2017年3月4日填上具体时间 xxx人(如果法人没来就写)或xx 公司人员,人数大约26人来到我公司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汉28街小区E3-18办公地点,以围堵,叫骂、打砸破坏办公设备、锁门、等方式对我司运营中心进行冲击。 致使我司不能正常运营,造成我司及旗下合作商户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近元,要挟我司与美团总部联系,要求总部还返老代理商的20万保证金,不然就让我司经营不下去,当时我方迅速与总部取得联系协调此事,总部的回复是此事是总部与商之间的纠纷,问题跟我司无关,不需要我方过问。我司当场将情况及利害关系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转达告知,公司人员如有异议可以直接与美团公司协商,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刑事立案监督权是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公安机关对案件是否立案,侦查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这是受害人的一种权利,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那么,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一份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樊甲,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区某镇某村3组。电话:138xxxx2595。 申请人:骆某,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樊甲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 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

樊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13年3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乙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东津公 (东)不立字[2013]第XX号】,申请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某市公安局于2013年10月10日作出《襄公(法)刑复核字 [2013]XXX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了原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随意到申请人自己家里,无缘无故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樊甲耳膜穿孔、被害人骆某头部、面部多出软组织损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实,且有现场目击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证实,公安机关对于樊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侦查,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对当地十余位居民进行过肆意殴打。为了破坏村民选举,在

立案监督申请书

立案监督申请书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樊甲,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区某镇某村3组。电话:138xxxx2595。 申请人:骆某,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樊甲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 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樊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XX年3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乙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东津公(东)不立字[XX]第3号】,申请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某市公安局于XX年10月10日作出《襄公(法)刑复核字[XX]003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了原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随意到申请人自己家里,无缘无故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樊甲耳膜穿孔、被害人骆某头部、

面部多出软组织损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实,且有现场目击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证实,公安机关对于樊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侦查,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对当地十余位居民进行过肆意殴打。为了破坏村民选举,在XX年对当地支部书记进行殴打,已被公安机关处罚。所以,樊乙恶贯满盈,称霸一方,居民对其和之入骨。这种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的社会渣滓,不依法严惩,难消公愤。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

检察监督申请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检察监督申请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察院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女,汉 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 住,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涉嫌*********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19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 *******本人一事,向******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派出所制作 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 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 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 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 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 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_______________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 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 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 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认 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 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 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 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关于申请立案侦查的报告书的写法是什么

关于申请立案侦查的报告书的写法 是什么 立案侦查申请书的写法是标题为立案侦查申请书,接下来应该在申请书中介绍一下申请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详细信息,申请的事项,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事实和理由,结尾的部分应该有公安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的名字和制作申请书的时间。 一、关于申请立案侦查的报告书的写法是什么? 立案侦查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受害人): 电话: 被举报人(本案犯罪嫌疑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二、立案的程序 1、接受 2、审查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一)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 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3、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 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

立案侦查申请书3篇

立案侦查申请书3篇 立案侦查申请书一:关于要求对梁某珍涉嫌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受害人):曹某某,女,汉族,20xx年11月出生,住bl市bl镇城南一路三里62号 身份证号:xxxxxx0044, 电话:xxx。 被举报人(本案犯罪嫌疑人):梁某珍,女,汉族,20xx 年3月出生,原住bl市bl镇城南一路三里63号,身份证号: xxxxxx6024 ,现住精通四区二栋二单元 304号,电话: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梁某珍涉嫌诈骗受害人50万元财产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返还其侵占的受害人财产。

事实与理由 一、梁某珍非法收取曹某某5万元拒不退还的事实 受害人曹某某与犯罪嫌疑人梁某珍为邻居关系, 20xx年前曹某某为bl市工商局市场服务部临时工,梁某珍以自己与bl 第一把手关系好、只要曹某某愿交5万元,就可帮助曹某某转为正式公务员为名,在骗取曹信任后,于20xx年底和20xx年初,让受害人先后两次交给其人民币XX0元,后又以请客吃饭为由收取10000余元(梁某珍几次交涉录音中均承认收到了45000元,但在民事法庭上拒不承认,法院认定了梁某珍收取45000元的事实),后来转公问题没有办成,虽经受害人和其儿子徐某多次追讨,但这50000元钱,犯罪嫌疑人梁某珍至今拒不愿退还。 二、梁某珍为曹某某保管 10万元现金拒不退还的事实 20xx年5月1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玉中民终字第161号判决,为此曹某某的前夫徐某某于20xx 年

6月11日交给受害人87913元现金,犯罪嫌疑人梁某珍欺骗受害人:虚构此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将要被没收的事实,要受害人交出让其代为保管,受害人害怕被没收,便把所有钱款交给犯罪嫌疑人梁某珍保管,并一起到建设银行把80300元存入犯罪嫌疑人梁某珍的帐户,后受害人又于20xx年10月20日把徐某某交来的3000元交给了犯罪嫌疑人梁某珍保管,梁承诺等事件平息后,才给回受害人,但后经曹某某多次追讨,犯罪嫌疑人梁某珍却以此款已经在打官司时用完了,在民事审判时,更是矢口否认,说根本就没有收到过受害人的一分钱,这80300多元钱(梁某珍几次交涉录音中均承认收到了 8万几文纸,但在民事法庭上也拒不承认,法院认定了梁某珍收取这80300元的事实)梁某珍除了全部占有判决徐某某交给曹的财产外,还另外曹交给其 代管一次2500、两次3000的现金,合计元。梁某珍也至今拒不退还。 三、梁某珍非法侵占曹某某的房屋(35万左右)拒不退还的事实

工程变更申请使用表.doc

****工程变更审批表 工程名称************编号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变更估价: 工期影响说明: 附件:□附图□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金额估价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现场监理意见:监理单位意见: 现场监理签名:总监签名(盖章): □ 一类变更□ 二类变更□ 三类变更 项目负责人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技术服务组审批意见:

技术服务组签名: 年月日中心领导审批意见: 中心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 1.注:本表一式捌份,发包人贰份,监理壹份,承包人伍份。 2.工程签证不需设计单位审批。 3.变更分类详见代建中心《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1

****工程变更令 工程名称变更审批表编号**********(承包商) 现决定依据变更审批表号对本项目作变更,请予实施。对本次变更涉及的费用及工期改变,按如下第条执行: □ 1.本次变更,业主不对承包商作任何费用及工期补偿。 □ 2.本次变更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变化,将依据《工程变更、签证审批表》进行补偿。 附件: □ 工程变更审批表□ 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 □ 设计变更文件 其他相关文件及编号: 备注:

说明: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变更令》后,应立即遵照变更令进行施工,并在 15 天内提出变更预算报送监理单位;工程变更预(结)算原则上不得超过经审批的变更费用估算。 注:本表一式捌份,发包人贰份,监理壹份,承包人伍份。 2

设计变更单 工程名称设计单位 变更部位施工单位 变更原因和内容: 变更前后工程量增减情况: 由甲方与监理共同认定、据实调整。 设计单位意见: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1 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2010—EPSG —01 致: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机构) 由于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等原因,我方今提出工程变更。变更内 容详见附件,请贵方审批。 附件:1. 工程变更建议书。 承包人:周口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2010年12月3日 监理机构 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单位: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发包人 意见发包人:沈丘县水利局(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批复意见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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