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编制方伟民校对张黎丽审核吴倍雯批准凌军生效日期2003年6月1日

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编号:VW/ZY/ZN/WZ3/02(E)

一、释义

1- 1.本规定所称公司指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2. 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二千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部分设备虽然其单价不足人民币二千元,但出丁实物管理的需要,亦将之列入固定资产(如照相机)。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

2- 1.各部门应充分挖掘现有财产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合理、高效地使用固定资产。

2- 2. 由丁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较多,增添固定资产必须本着技术先进、保证使用、满

足需要、节约开支的原则慎重把握。

2- 3.审批权限

a. 每年一季度,各物业管理部经理上报《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由人事行政管理部经理统一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预算》,并上报地产公司审批同意。

b. 届丁公司内部资产调配的,由人事行政管理部协调后统一调配。

c. 购置任何车辆、房屋;10万元以上的办公室及宿舍装修、年租金10万元以上的租

赁;任何单位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严格按集团下达的《关丁固定资产购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固定资产流程执行,逐级上报集团审批。

f. 购置服务器、购置及开发应用软件系统需报集团信息中心作技术论证和价格审

核;

2- 4. 经审核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统一由人事行政管理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登记表》并负责购置,或经人事行政部同意由各部门自行购置,购置后交人事行政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2-5. 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申报部门负责验收(或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并确认使用部门、

使用人、保管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2-6. 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申报部门或人事行政管理部持有总经理签字的“文电阅处单

“、

“有效发票”和人事行政管理部行政主管确认后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财务部门须查验

上述手续齐备后,方可给予报帐。

2-7. 购置的固定资产采用分期付款的,其报帐手续同上。

2-8. 购置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在入帐前应先核实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

格等应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帐。

编制方伟民校对张黎丽审核吴倍雯批准凌军生效日期2003年6月1日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盘点

3- 1.公司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由人事行政管理部负责。

3- 2. 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按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的原则实行分口管

理。

a. 汽车、摩托车及其它运输设备由人事行政管理部和车队负责日常管理。

b. 电脑、打字机由电脑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

3- 3. 届各部门使用的或划拔各部门掌握使用的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的设备由各部门负

责管理。

3- 4.各项动产的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应落实到人,使用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平时的保养工作。

3- 5.人事行政管理部每半年盘点一次公司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的调拔、转让、赠送、报废

4- 1.公司固定资产在公司部门间的内部转移,由人事行政管理部统一调配,不得私自转移使用。人事行政管理部及调出、调入部门应分别对固定资产的变动作好记录。

4- 2. 对使用率不高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要设法处理,防止资金呆滞,应转让的要会同财务及有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提出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具体转让处理由人事行政管理部负责操作,直至款项的回收到位。

4- 3. 赠送的固定资产根据资产市场价格登记在固定资产帐外活单上进行管理。

4- 4. 固定资产的报废

a. 满折旧年限而不能使用届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经理向人事行政

管理部经理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列出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原值、报废原因等,经财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b. 未到折旧年限,但不能使用须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人事行政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经理组织专业人员分析报废原因,如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和损毁,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报总经理批准。

c. 单件损失当转让价值低丁帐面净值1万元以上的严格按集团下达的《关丁固定资产购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固定资产流程执行,逐级上报集团审批。

d. 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做好残值的回收工作,回收款项上交财务部,并做好销帐工作。

五、固定资产的保险、赔偿

5- 1.公司固定资产由人事行政管理部根据需要,统一办理保险。

5- 2.公司固定资产的索赔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编制方伟民校对张黎丽审核吴倍雯批准凌军生效日期2003年6月1日

5- 3.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和损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

a. 责任人丢失、损毁固定资产的赔偿按丢失、毁损之日止,该资产除去已提折旧后的净

值进行赔偿。

b. 已投保险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按丢失损毁之日该资产的净值扣除保险金赔偿额后

的余额赔偿。

c. 已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按该资产评估后的残值赔偿。

d. 已提完折旧乂投保险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按该资产评估后的残值扣除保

险金赔偿额后的余额赔偿。

e. 固定资产残值的评估由人事行政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组织公司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

此项工作。

六、其它

6- 1.以上规定适用丁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

6- 2.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同时以往规定中有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人事行政管理部。

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

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应由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明确管理责任。

第二条. 各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登记簿,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具体内容包括:名称、购置日期、型号规格、

数量、金额、存放地点、使用状态、增减变动情况。

第三条.各项固定资产应随时保持外观整洁,摆放规范并贴有标签,以反映资产的名称和编码。

第四条.固定资产内部调拔,以及管理责任人变动,都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入处置报废应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并待批复后方能办理。

第六条. 固定资产应进行定期盘点,记录盘盈、盘亏、报损情况等,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七条. 固定资产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需要维修、保养时,应报维修部门处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第八条. 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也应登记造册,对应物上也应有标签注明。

第九条.因固定资产保管不善,或人为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

的关系。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权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业主应当通过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 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 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 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 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 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 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 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

万科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MHKG-CW-ZD-001)

1 目的: 为了增强集团资金管理的规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万科控股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3 定义: 3.1资金收支计划管理:是指集团对现有资金及未来一年(年度计划)或未来一 个月(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资金流入、流出等资金全过程的计划管理。 3.2资金收支计划:是集团以计划表格形式下发的执行文件,是各子公司年度承 包经营责任制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也是集团考核各级领导的一项指标。 4 职责: 4.1集团财经部: 4.1.1 作为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资金收支计划对子公司 进行资金管理。 4.1.2培训和指导各下属子公司正确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督促、检查各下属子公 司资金收支计划编制的进度。 4.1.3 负责审批后资金收支计划的下发及经审批资金的调度。 4.1.4分析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的差异情况,督导子公司切实执行资金收支 计划。 4.1.5 根据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报告,编报集团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并提交集团高层领导。 4.2 子公司财经部: 4.2.1负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资金支付各项工作。 4.2.2 组织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编报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资金收支计划编制 进度。 4.2.3 汇总编制子公司总资金收支计划并提交集团财经部。 4.2.4 监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集团财经部提交财务资 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差异分析报告。 5 程序及容 5.1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原则: 5.1.1量入为出,整体平衡原则;需要兼顾集团整体及子公司的现金流,保证集 团整体现金流入、流出的合理统一。 5.1.2精益求精:以项目目标成本为基础,以实际收支、相关合同为依据,编制 年度及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收支计划的准确、严谨。 5.1.3实事:不得虚报、瞒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容及需求,不得拆分单笔资金支 出,不得将当月超出收支挪到下个月资金收支计划,当月发票必须当月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doc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全市物 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 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 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 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权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业主应当通过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 址、通讯方式。 第七条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 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所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 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 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 县) 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 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 域内书面公告。

万科地产前期后期配套工作管理制度

万科地产前期后期配套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前期及后期配套工作行为及事务处理标准,使工作得以圆满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各阶段所有前期及后期配套工作的进行。 三、前期、后期配套工作要求 1、工程部前、后期配套工作人员应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配套、工程管理体系的办事程序。 2、了解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容积率和绿化率等规划指标,项目红线内外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情况及收费,是否九通一平,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以及规划状况,项目周边地块供求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周边经济发展状况、有无政策限制等及将采取哪些节能、环保和智能化设施、物业管理方式等。 3、以项目为基础了解施工进度,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实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协调、同步。 4、所有有关工程项目的政府批件、权证资料,一经获得将原件并复印件转交资料员保管,做好交接记录工作。 5、配套工作进行中,涉及费用支出的,填写《签呈》及《付款申请单》,由总裁、副总经理、财务部、预算部签字同意后领取,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 6、工程结束后,对工程期间工作做总结报告,交主管经理审阅。 7、搜集政府有关建筑、能源等相关政策,提前完成项目前期配套的计划工作,上报主管经理进行相关决策。 8、应定期上报工作进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报告。 四、工程部前期、后期配套工作职责 1、办理从项目立项开始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2、办理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3、办理能源、占路、::掘路、绿化、环保等相关手续。 4、协助组织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办理《房屋产权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作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1)搜集市场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可靠数据,办理土地准备工作,制定严密工作计划,计划包括征地(买地)、拆迁、补偿等方案。 责任部门:集团公司决策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方案、项目论证资料等) (2)测量队测绘获得现状地形图,填报《建设用地申请书》。 (3)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4)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局出具《环评证明书》。 2、项目前期阶段: (1)缴纳土地转让金、土地契税,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证明》。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得到经规划部门盖章的《现状地形图》及核发通知。 (3)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配合测量队、地籍管理部门做指界工作,获得土地地籍图。 (4)办理《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证明》。 (5)联系各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配合设计单位找到能

万科物业员工手册

万科公司职员手册 职员管理条例 前言 1.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 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2.本条例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3.本条例所称“公司”(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 业。 4.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包括: ?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无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不实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由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为负责人; ?参股企业中,我方派驻参股企业、参与经营管理,职位最高的职员。 ?本条例所称“职务行为”,指以公司职员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超过50%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参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少于50%的企业。 第一章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加入万科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万科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P10) 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P22) 1. 高层管理类 (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 (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 (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2.项目前期部 (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 (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3.设计管理部 (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 4. 商务部 (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 5. 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6. 销售部 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7. 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

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P60) 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4.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P90) 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2. 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定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提高市民居住质量,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及监督管理。 容积率高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容积率等于或低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或纯别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原则协商确定。 二、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制定 分等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制定和

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分等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市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区(县)的最高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的划分 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详见附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各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拟定收费标准,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协议价格15个工作日前将拟定的收费标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作者:佚名 时间:2008-7-24 浏览量: 前期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释义】本条规定了前期物业管理问题。 所谓的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所实施的物业管理。按照条例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权利。但是业主大会的召开,特别是首次业主大会需要一定的条件。在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是分期分批售出的,已经入住的业主人数相对于将来物业全部或者大部分售出时的业主人数来说只是少数,同时入住的业主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很难联合起来与物

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条件没有具备之前,往往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与此同时,物业的管理是出于物业本身维护与保养的迫切需要,不可能等到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管理企业之后才开始实施。否则会严重影响物业的使用与管理,也大大降低了业主的居住与生活的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填补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物业管理的空缺,就需要由相关当事人出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委托其做好前期的物业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则是较为适当的人选,同时建设单位出于维持物业状况的考虑。也会积极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此前的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前期管理,但是其第5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很多的地方物业管理规定对此也有所涉及。《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即是专门的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规定。《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4l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该条例的第42条还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还有像《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

万科物业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车辆调度、行车、维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车辆保养、维修工作的评审。 2、行政部经理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监督及处理重大紧急事件。 3、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车辆安排 (1)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2)部门负责人同意用车的,签名确认后由用车人报行政部审批;不同意用车的不予批准。 (3)行政部经理依据以下情况给予审批意见,同意用车的按正常手续办理;不同意用车的须向用车人说明: a、出车的时机是否恰当; b、有无更经济、快捷的交通方法; c、有无可供使用的车辆 (4)行政部文员依据审批意见通知司机及用车人。 (5)司机到行政部领取《车辆出入证》并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6)用车人按约定的时间乘车,司机将《车辆出入证》交当值保安处。 (7)司机每次于出车前及出车后将有关出车情况登记在《出车记录》内,内容包括:日期、车牌号码、出车时间、出车前里程表数、车况、收车时间、收车后里程表数、目的地、途径地点、车辆使用后情况、签名、备注等。 (8)车辆的正常加油、保养、维修等需出车的,由司机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9)司机每周一将《出车记录》报行政部经理审核以下内容,发现问题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a、依据《用车申请单》车辆里程表审核及“值班保安记录”检查司机记录是否属实; b、司机有关私用车现象。 2、行车中特殊情况处理 (1)行车中发现车辆出现问题,应将车停于安全地点进行检修,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与行政部经理联系,请示处理办法并将情况与用车人沟通: a、一般情况下,司机应联系就近维修(按车辆维修程序办理),用车人根据维修时间的长短选择等车修好、搭公共汽车或申请公司派车接应; b、行政部依据情况决定是否派车接应并通知用车人。 (2)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交警部门予以处理,并救护伤员然后向行政部经理报告: a、一般交通事故,由行政部经理协调处理后,将结果报总经理;重大交通事故由行政部经理报总经理请示后跟进处理。 b、司机应主动配合行政部经理了解事故经过,并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协调处理结果; c、司机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事故处理通知;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xx版住宅物业)实用版

YF-ED-J683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20xx版住宅物业)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xx 版住宅物业)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doc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万科物业员工内部管理规定

万科物业员工内部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1.目的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人才需求,进一步拓宽招聘渠道,整合集团资源,鼓励内部员工人才推荐,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万科物业公司全体员工(不含外包方)。 3.职责 物业事业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及修订,负责“有瓣儿”员工内部推荐功能的管理。 各一线物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内部员工推荐办法的宣贯及推动实施,定期开展内部员工推荐成果通报;并建立内部推荐存档记录,依据推荐的质量和工作表现给予推荐者奖励。 4.方法与过程控制 推荐原则 4.1.1奖励激励原则;公司允许、鼓励和激励内部职员推荐外部人才参加公司各层次岗位的应聘,并按公司制度标准给予推荐者一定奖励。 4.1.2举贤避亲原则:被推荐人员与本人无直系和旁系三代内亲属关系,符合公司亲属回避制度。 4.1.3公平公正原则:被推荐人在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前提下择优录用。 4.1.4关系申明原则:被推荐人与本人须向公司申明二者关系,推荐人不得参与和干扰公司招聘工作。

4.1.5关系回避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扰公司面试和录用制度,管理人员【含主办级及以上】推荐的员工原则上不分配至本部门工作,特殊情况,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经理审批同意。 被推荐人的基本要求 4.2.1应聘安全系列岗位人员(包括形象岗、巡逻岗、电瓶车司机岗及安全管理等岗位人员):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18-35岁之间,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件(身份证+学历或退伍证)齐全,五观端正,两眼裸视在以上,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沟通能力;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具体岗位标准,以发布的具体招聘信息为准】 4.2.2应聘保洁系列岗位人员(包括保洁员、样板房服务员、会所服务员、救生员及环境管理岗位人员):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样板房接待身高162CM以上);年龄18-38岁之间,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件(身份证+学历)齐全,性格开朗,样板房及接待岗形象靓丽,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沟通能力;有服务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具体岗位标准,以发布的具体招聘信息为准】 4.2.3其它岗位人员(包括技术、客服、财会、人力、文职及综合管理岗位等)【具体岗位标准,以发布的具体招聘信息为准】 内部推荐流程 公司内推荐流程: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最新空缺职位招聘信息——内部职员获取招聘信息并填写《内部推荐信息表》推荐人员——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考评并登记《内部推荐信息表》——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录取人员信息录入《内部推荐员工汇总表》——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公布录用及奖励信息——奖励金随工资发放。

万科全套成本制度-成本核算指引(吐血推荐)

万科全套成本制度-成本核算指引 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 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 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 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 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 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4.3 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4.3.1 成本费用项目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

(完整版)万科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管理细则 二、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三、集团房地产开发用地投标、竞拍管理办法 四、施工总包单位竞标考察管理制度 五、施工总包单位招投标管理制度 六、监理单位考察、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管理细则 1、目的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 单项造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单项造价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以及单项造价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3、程序及职责 按照每单项的类型及需招标的范围,任何工程、服务、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及招标项目规模及情况上报给部门领导,经部门领导批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

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部门领导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2)招投标过程: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

2019万科物业管理公司全套管理制度

2019万科物业管理公司全套管理制度 目录 前言 (4) 第一章管理架构 (6) 第一节组织架构 (6) 第二节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 (6) 总经理 (6) 副总经理 (7) 行政人事部 (7) 客户服务部 (10) 财务部 (12) 招商部 (15) 工程部 (17) 安管部 (20) 餐厅 (23)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24) 第一节公文流转制度 (24)

第三节印鉴管理制度 (25) 第四节档案管理制度 (26) 第五节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28) 第六节业务宴请制度 (29) 第七节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30) 第八节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0)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31) 第一节员工聘用、调转、晋升及离职管理制度 (31) 第二节劳动人事关系 (37) 第三节考勤与假期管理 (42) 第四节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45) 第五节培训管理 (48) 第六节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48) 第七节员工奖惩制度 (57)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59) 第一节资金管理制度 (59) 第二节资产管理制度 (64) 第三节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67) 第五章综合业务管理制度 (69) 第一节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69) 第二节招商部管理制度 (74) 第三节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75) 第四节安管部管理制度 (81) 第五节保洁管理制度 (89) 第六节绿化管理制度 (93) 第七节餐厅管理制度 (93) 第八节应急预案 (96) 第六章工作流程 (108) 第一节综合管理 (108) 1、招聘申请工作流程 (108) 2、招聘工作流程 (110) 3、新员工入职管理流程 (113)

2020年上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20年上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20年上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二)建立完善本市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 (三)指导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五)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 (六)实施对物业服务行业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 (二)实施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四)实施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日常使用管理; (五)实施物业管理区域核定、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确认等事项; (六)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培训; (八)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336页)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 1. 高层管理类 (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 (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 (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2.项目前期部 (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 (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3.设计管理部

(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 (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 (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 4. 商务部 (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 5. 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6. 销售部 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7. 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 (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 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

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4.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 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2. 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2)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完整版)《万科物业员工行为规范(试行)》实施办法

1.目的 确保万科物业优良传统和企业价值观得到继承和发扬,规定和落实万科物业员工行为规范执行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范围 集团物业管理全体职员工,外包单位员工参照此标准要求。 3.职责 3.1 集团物业管理部负责万科物业员工行为规范的制定、修改,以及对万科物业员工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3.2各地物业公司负责本公司员工万科物业员工行为规范标准的培训和实施,并制定相关的检查制度。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万科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万科人一切行为的标准源,“持续超越我们的顾客不断增长 的期望”和“全心全意全为您”是指导万科物业员工行为标准的基本理念。万科物业员工应在思想意识和行为表现上都符合企业价值观的要求。 4.2 万科物业员工必须以《职员职务行为准则》为首要遵守的行为规范。 4.3 《万科物业员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BI手册)按照不同性质分为禁止行为和基准行为,其中禁止行为按照处罚的不同程度分为红线标准、黄线标准;基准行为即绿线标准。 4.4禁止行为处罚标准 4.4.1若违反红线标准项内容中任何一条,即撤职或除名处理。 4.4.2若违反黄线标准,每次按对应分值扣分。扣1分者,下发警告通知书;年累计扣3分者,降薪至少一级以上;年累计扣5分者,除名处理。 4.4.3对违反红、黄线标准的行为需要事实清楚,在扣分时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对界定模糊的行为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部门判定。 4.5 基准行为的执行 4.5.1各公司须按照绿线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标准的落实。最终责任人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担当。

4.5.2绿线标准是一种基本的行为标准,每一个万科物业员工都应表现出更高标准的职业素养。 4.6 BI手册落实原则和基本要求: 4.6.1 全体职员工须在BI手册生效后接受普及培训,之后新入职的职员工必须参加BI手册的培训,每年各公司全体职员工须接受至少一次BI手册强化培训。 4.6.2 对外包单位员工的行为规范各公司应积极引导和培训,确保满足服务品质要求。 4.6.3 各公司必须配备合格讲师,且确保满足公司内部培训需要,讲师资格须经集团物业管理部培训并确认。 4.6.4各公司至少每季度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检查,并评估检查状况。 4.6.5各公司在对员工进行评优和业绩考核时,须与每位职员工行为表现情况相结合;各公司在对部门进行评优和业绩考核时,需要将涉及此方面的投诉和整体BI执行状况相结合。 4.6.6集团物业管理部每年通过VPS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评估各公司BI执行状况。4.7万科物业员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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