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条款及承保流程

车险条款及承保流程
车险条款及承保流程

一、交强险

(二)定义

所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责任限额:

有责任:死亡伤残RMB110,000元,

医疗费用RMB10,000元,

财产损失RMB2,000元。

无责任:死亡伤残RMB11,000元,

医疗费用RMB1,000元,

财产损失RMB100元。

(四)交强险注意事项

1、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

2、投保交强险后,应积极引导客户投保商业车险。

3、商业三者险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

分负责赔偿。

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不得予以登记、年检。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交强险保险标志。

6、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

7、武警、部队车辆、收割机可不投保交强险。

解除合同

1、交强险在下列情况下,才可解除合同:

?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2、商业车险遵循自愿原则。

?(二)核实为非营运性质车辆的,行驶证车主为个人时,适用家庭自用车辆费率;

行驶证车主为企业时,适用企业自用车辆费率;行驶证车主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时,适用机关自用车辆费率;拖拉机适用兼用型费率;

?(三)对于行驶证上车主为个人、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 2 吨以上货车及20 座以上客车,必须进一步核实是否有运管局或相关管理机关核发的营运证。

二、交强险费率浮动要求交强险费率浮动需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要求确定。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

交强险费率浮动要求交强险费率浮动需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要求确定

备注:交通事故信息以交通信息平台为准 交强险不浮动费率的情况

? 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

? (一)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 (二)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 (四)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脱保超过3个月,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 (五)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

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二、商业车险 (二)险种简介

1、主险

(1)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主险可以独立承保。

二、商业车险 (二)险种简介

2、附加险:指附加于主险、不能单独承保的险别。

第三者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盗抢险

针对交强险的补充,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条款列明的原因而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 而导致的全车损失及其他保险合同载明的费用

二、商业车险

2、附加险条款:指附加于主险、不能单独承保的险别。

? 承保范围: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

业务判定其亏损与否要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出险次数、投保年度、驾驶人、车型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估,避免片面地考虑单一的条件和标准。

所有转保业务可以准确获取其上年度理赔数据的业务,应根据其上年度的承保理赔数据确定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

行业协会规定,个人自有车辆新车费率调整系数为0.855;出险3次以下(不含)调整系数0.769,出险3次调整系数为0.855;出险3次调整系数为0.855以上,每出险次数增加1次,系数上浮10%。

? 禁止承保本地稀有车型、宝马车系所有车型,保时捷、东风小王子、甲壳虫、帕萨

特B4、凯迪拉克、欧宝等特殊车型、各类跑车、高档越野车 ? 谨慎承保100万元以上的车辆保险业务。

? 限制承保车价小于5万元以下车辆。 ? 5万元以下车辆不予承保划痕险

? 各类微型面包车禁止承保盗抢险。限制承保桑塔纳车系(含桑塔纳普通型、桑塔纳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身划痕 可选免赔额 不计免赔 火灾爆炸自燃

自燃

新增设备 发动机损失 停驶损失 附加换件 随车行李物品 新车特约A

新车特约B 车上货物 精神损害赔偿 教练车特约 油污污染责任 法律费用 多次事故免赔 节假日行驶区域

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

异地出险住宿 出境保险

固定设备仪器损坏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身划痕 可选免赔额 不计免赔 自燃

车损险基础上附加,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单独破碎 车损险基础上附加,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车损险附加,计算赔款后,扣减本条款约定的免赔额 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

家用车车损险基础上附加,因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

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本车损失

2000、桑塔纳3000、时代超人等车辆)、08款之前雅阁车系、金杯系列的盗抢险。

盗抢概率高。

?军、警用车限制承保盗抢险。

?鼓励承保以往年度无赔付业务

?车身划痕损失保险

?3年之内、9座及以下客车可投保,限额5000元;

?2年之内(不含2年)可承保划痕不计免赔险。

?全车盗抢险

?10年及以上车辆禁止承保盗抢险。且8年以上车辆不得承保不计免赔率险。

?新车购置价,以系统车型车价为基础,在行业自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最多浮动10% ?特别约定:若被保险车辆为银行按揭购置且仍在贷款期内,则需告知按揭银行名称(精确至分行),在特别约定中注明第一受益人为该按揭银行

?车险承保时应该认真审核车辆材料,据实确定车辆使用性质,严禁套用费率较低的车辆使用性质进行承保。

?投保人、被保险人原则上按《机动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确定。对于《机动车辆行驶证》中载明的行驶证车主与实际投保人、被保险人不相符的,必须在投保单特别约定栏内注明行驶证所载明的车主名称。

第二章车险投保所需资料

一、交强险

1.首次投保交强险的

投保人为个人,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投保人为单位,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2.新车投保交强险的

投保人为个人,应提供新车购置发票、身份证/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投保人为单位,应提供新车购置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商业车险

1.新保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投保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投保人的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

②投保人为“自然人”的新保业务需要提供投保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或

身份证复印件,并验明原件

③对于新车,投保人应在获得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后向保险人提供复印件

④约定驾驶人员时,需要提供约定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

⑤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时,应提供由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机

动车关系的证明或契约

三、新车未挂牌投保指引

?对于新车未挂牌车辆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

?投保人为个人: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车购置发票即可投保,但车主需在挂牌后且获得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后第一时间内向保险人提供复印件进行批

改。

?投保人为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新车购置发票即可投保,但需在挂牌后且获得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后第一时间内向保险人提供复印件进行批改

第三章验车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应验车承保:

?1、第一次投保车辆损失险及其附加险的车辆;

?2、未按期续保,脱保超过1天(含1天)的车辆;

?3、单保第三者责任险,中途申请加保车辆损失险或与车辆损失险相关的附加险的车辆;

?4、仅承保车辆损失险,中途申请加保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或玻璃破碎险的车辆;

?5、保险期限内中途申请扩大行驶区域的车辆;

?6、保险期限内中途申请增加保险金额的车辆;

?7、营运车辆使用年限超过6年、非营运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0年投保车辆损失险且非我公司续保业务的车辆;

?8、首次在我公司承保且车身保额超过50万的车辆(不包含新购车辆);

?9、本地区稀有车型;

?10、挂军牌、武警牌、外地号牌的车辆。

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可以免验:

?1、仅承保第三者责任险及其附加险的车辆;

?2、上年度已承保车辆损失险及其附加险现按期续保的车辆,但必须提供上期保险单;

?3、党政机关、企业单位同一投保人自用车一次投保10辆以上,营运车一次投保20辆以上。

?验车照片应不少于6张,验车照片的侧重点及具体要求:1张为VIN码/车架号照片,需附当日报纸,其余5张为车身照片要提供前后左右各45度角和车辆正面照片各一张。拍摄车辆照片时,照片应反映出拍照日期或用当日报纸刊头附在车身醒目位置

上一起拍摄。

?验车资料必须在核心系统跟单影像上传,交由相关审核人审核。

非车险工作思想

(一)工作目标 根据当前非车险市场面临的形势与机遇,XXXX年非车险经营目标是:以“保效益、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为目标,把谋求有效益的增长作为非车险发展的根本,以充分参与社会管理和继续保持市场主导地位为目标,以营造环境和基层推动为着力点,集中性与分散性业务两手抓,努力推进专业化建设,提升产品营销能力,全力拓展新领域,加强创新,抢抓机遇,完善内控,实现非车险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业务发展重点 XXXX年本着以巩固XXXX年业务为基础,纵向挖潜、横向拓展,在业务结构调整的基础上,以增量调存量,重点发展以下业务: 1、结合政府态度和市场机遇,重点突破大项目(险种):病员意外险借助政策性医疗责任险平台,推动全市病员安心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补充意外险产品省公司已经完成了对该产品的初步开发,该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条款简单,死亡、伤残、意外医疗共用一个条款一个保额,责任范围较小,只承担旅行社责任险不承担的意外责任,费率偏低,分境内和境外,境内1元每人每天,境外2元每人每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我司今年重点关注和推进的项目,并为此要组建专业团队。要从做好政策调研铺垫工作的情况下,进一步继续密切与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协会联系协调,完成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四个行业的宣传推广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船舶修造、重大在建项目等行业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面。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今年我司进一步提升合作关系和沟通渠道,引进兄弟公司的先进经验,积极与市质监局开展业务合作,争取在XX范围内实现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的先行试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据了解,XX省正在制定地方性的《消防条例》,计划把火灾公众责任险作为消防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写入新的消防条例。该条例预计今年年能够出台。我司将密切关注这一条例的修订进程,并与市消防部门积极联系,争取在新条例推出的同时,同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维护和改善原有领域的项目(险种): 企财险坚持业务结构调整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业务承保管理规定、现场验险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新保业务准入制度,大力发展银保合作优势贷款企财险业务,以增量调存量。确保企财险稳健经营。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我司去年全面推广政策性医疗责任险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我司将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并借机扩大开展“以险养险”的范围。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积极“利用联合经纪平台、鼓励直接展业渠道、做好以险养险文章”三条途径,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承保面和提高市场份额,激励业务竞回,并在有条件地区推广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承运人旅客责任险。合规经营前提下,做好承保、理赔风险管控制,做好承责险续保工作。货运险做好风险评估,控制承保风险,抓住物流市场货运险的巨大潜力,抓住公路物流的源头,开展物流货物运输保险业务,选择当地1-2家主要物流市场达成合作意向,探索经验,逐步做大。船舶险做好船舶险市场调研,做到每船风险评估,加强与经贸局、市政府船舶办公室、船舶协会联系,突破攻关相关部门,做好协会会长的船舶承保服务,加强理赔服务,以承保、理赔服务相结合,做好业务拓展。意外险在坚决实行意外险经营标准、解决好费用倾斜、及承保出单的前提下,大力做好学幼险、借意险、建意险三大险种的业务拓展,但必须实时监控好学幼险的赔付率情况。农险出台相关承保、理赔实务,重点抓好风险管控。 (三)非车险管理重点举措 1、加强专业团队建设,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

关于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关于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买保险就是保平安,你对保险的知识了解多少呢?知道保 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吗?下面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 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一)核保 保险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在对投保标的的信息全面掌握、核实的基础上,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进而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的过程。核保的主要目标在于辨别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并据此对保险标的进行分类,按不同标准进行承保、制定费率,从而保证承保业务的质量。核保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承保盈亏和财务稳定。因此,严格规范的核保工作是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保险核保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即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销售人员和投保人提供的情况、通过实际查勘获取的信息。首先,投保单是核保的第一手资料,也是最原始的保险记录。保险人可以从投保单的填写事项中获得信息,以对风险进行选择。其次,销售人员实际上是一线核保人员,其在销售过程中获取了大量有关保险标的情况,其寻找准客户和进行销售活动的同时实际上就开始了核保过程,可以视为外勤核保。所以必要时核保人员会向销售人员直接了解情况。另外,对于投保单上未能反映的保险标的物和被保险人的情况,也可以进一步向投保人了解。第三,除了审核投保单以及向销售人员和投保人直接了解情况外,保险人还要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面

临的风险情况进行查勘,称之为核保查勘。核保查勘可由保险人自己进行,有时也会委托专门机构和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 (二)做出承保决策 保险承保人员对通过一定途径收集的核保信息资料加以整理,并对这些信息经过承保选择和承保控制之后,可做出以下承保决策: 1.正常承保。对于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 2.优惠承保。对于属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予以承保。 3.有条件地承保。对于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附加保费的方式予以承保。例如,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要求投保人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才予以承保;如果保险标的 低于承保标准,保险人采用减少保险金额,或者使用较高的免赔额或较高的保险费率的方式承保。 4.拒保。如果投保人投保条件明显低于保险人的承保标准,保险人就会拒绝承保。对于拒绝承保的保险标的,要及时向投保人发出拒保通知。 (三)缮制单证 对于同意承保的投保申请,要求签单人员缮制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并及时送达投保人手中。缮制单证是保险承保工作的重要环节,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实现和义务能否顺利履行。单证采用计算机统一打印,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不错、不漏、无涂改。保单上注明缮制日期、保单号码,并在保单的正副本上加盖公、私章。如有附加条款,将其粘贴在保单的正本背面,加盖骑缝章。同

车险承保实务(讨论稿)

阳光财险大连市分公司车辆险承保实务 2009年1月 2009年,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恶劣的外部环境给车险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09年总公司“发展与价值”的主题,为实现我公司09年车险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分公司在总公司核保指引的基础上,细分了不同类别业务的风险,制定了以下核保指引和承保实务。 一、险种风险指引 (一).交强险 1、交强险09年形势 2008年以来我司承保的交强险业务质量明显出现下滑,08单交强险赔付率已经达到67.19%,比总公司高出19个百分点,交强险经营压力很大。2009年7月1日后连续三年未发生交强险赔付可享受30%的费率下浮优惠,将进一步导致2009年交强险车均保费下降与保费增速的放缓。因此在2009年的车险经营中必须加强交强险的目标市场选择和管理。 2、车辆种类风险指引 (1)客车 非营业党政机关、非营业企业客车整体业务质量良好,属于蓝色业务。 家庭自用客车整体赔付率较高。尤其是6座以下,满期赔付率72.1%,09年由蓝V列为黄线业务;6-10座赔付率较低,提高业务分类.10座以上的家用车赔付率较高,承保时要严格核实使用性质,限制该类业务的承保。

城市公交、营业客运、营业旅游业务品质较好,列为蓝线业务。 对于08年申请放开的市区外机构(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金州)的营业出租车业务,赔付率很高,达到90%以上,整体已经属于红色业务范围,对单保交强险业务应严格限制承保。 (2)货车 非营业货车应严格核实使用性质承保,5吨以下业务品质较好,可列入蓝区;营业货车从分吨位来看,总体上低吨位的营业货车赔付率要好于大吨位的营业货车。5吨以下营业货车可列为蓝区。 (3)半挂牵引车、挂车 半挂牵引车、挂车业务的风险情况应结合考虑,但目前来看两者的赔付率都很高,尤其是挂车08单的赔付率达到了79%。所以对于单保挂车的业务一律列为红区。 (4)摩托车 摩托车整体业务质量较好,08年的满期赔付率不到40%,列为蓝线业务。但市区内机构赔付率偏高。营业性质的摩托车,城乡结合部的摩托车一律列为红区业务。 (6)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交强险调整后按照拖拉机费率承保,保费充足性大大降低,赔付率极高,达到100%多,09年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一律列为红区。 (6)特种车 特种车的业务质量较好;除特四车一律列为蓝线业务,但特二中搅拌车、水泥泵车、清障车赔付率很差,原则上列为红区。 (二)主要损失类险别 1、车损险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复习过程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 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一、车损险承保规定 (一)保险金额的确定: 车损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确定新车购置价时,应严格遵循核心业务系统内的车价,合理确定新车购置价及保险金额,对于非新车承保业务允许在不超过10%的范围内向下进行调整。对于新车以及投保车型在“整车库”中无相关信息的业务,应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购车发票(含车辆购置税)确定投保车辆新车购置价金额 投保车辆保险价值原则上不能低于系统新车购置价公布的同等型号的车辆价格,若与系统有出入,需上传购车发票。 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1.6排量及以下车型:应纳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1+0.17)*7.5% 1.6以上排量车型:应纳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1+0.17)*10% 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如按照实际价值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按比例赔付约定,以免索赔时产生纠纷。 3、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投保时按照新车购置价内协商价格确定保险金额的,属于不足额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加以说明,并约定赔付比例。 (二)险别组合 车损险是所有险别中出险频度、赔付率最高的险别,所有车辆一概不得单独承保车损险。 二、商业险承保费率规定 1、商业险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客户,按照条款规定的短期费率(按天)计算保费,不得使用任何费率优惠因子。 2、对投保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视同为新车承保。 3、脱保超过三个月的,视同为新车承保。 4、所有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个人货车及营业车辆的新车业务不能低于0.95折承保,非新车业务严格按照“河南省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结果进行费率浮动,具体浮动系数使用如下: 三、鼓励承保业务 (一)、党政机关、事业团体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类业务车辆管理严格,道德风险较小。从全省数据看,风险较低,属于应大力拓展的优质业务。对业务承保要求如下: 1、鼓励大力发展,并作为拓展其员工自有车辆的有效渠道; 2、加强与客户联谊以提高续保率;

保险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实务车险.doc

车险业务操作流程 一、展业 (1) 二、录入投保单 (2) 三、批改 (2) 四、核保 (4) 五、签发保险单、批单 (5) 六、业务补录 (8) 七、手续费处理 (9) 八、承保业务档案管理 (10) 九、接报案 (13) 十、事故调查 (14) 十一、定损、核价 (16) 十二、缮制赔案 (17) 十三、核赔 (18) 十四、结案处理 (20) 十五、理赔案件管理 (21) 十六、代理业务管理 (21) 十七、单证保管 (22) 十八、业务检查 (23) 十九、业务统计 (23)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从承保到理赔过程中,可划分为若干工作环节。加强对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将有利于对业务管理过程进行控制。 一、展业 展业是业务外勤(含代理人员,下同)动员客户投保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业务外勤进行展业宣传(即为客户策划投保的动员过程),或在保险单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续保; 2、业务外勤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参见投保单填写规范); 3、业务外勤审核投保单,并核对行驶证等重要客户资料; 4、业务外勤将投保单及有关材料转交初级核保人; 5、初级核保人审核投保单及有关材料; 6、初级核保人安排验车事宜(参见验车规定); 7、初级核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后交出单人员。 业务外勤初级核保人

二、录入投保单 录入投保单是指出单人员将经初级核保人审核合格的投保单录入计算机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出单人员检查投保单上初级核保人意见及签名; 2、出单人员录入计算机; 3、出单人员将投保单内容录入后,申请核保,生成投保单号码; 4、出单人员及时修改有文字或数字错误的业务; 5、出单人员将拒保的投保单退回初级核保人; 6、初级核保人将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 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需修改业务退回出单人员。 出单人员 三、批改 批改是对已生效保险单的内容进行变更的过程。批改分为:一般批改(批改Ⅰ)、特殊批改(批改Ⅱ)。工作流程如下:

论如何做好车险业务承保管理工作

论如何做好车险业务承保管理工作 一、统一经营理念 1、确立品质优先、效益导向的工作理念;,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和服务为手段,全面提升安邦价值; 2、以效益为中心,保持高品质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优化险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将安邦打造成精致型企业; 3、建立完整的承保组织架构,确立以两核为中心的营销体系,确立分层级的运营管理; 4、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考核机制 二、明确组织架构体系,明确岗位职责 1、垂直管理,由总公司车险核保部对全国各事业部、各级机构车险核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实行分级授权,明确各级别岗位职责。前端无风控人员,总部与机构信息十分不对称,对于前端市场风险的掌握不足,市场变化情况也不能及时应对。根据机构规模配备核保人员,受总公司直接管理,核保负责人必须具备从业经验。 3、保费规模较大的三级机构配备风控人员,受总公司直接管理; 4、明确二、三级机构车险风控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总公司要求,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所辖机构车险业务的初核、复核工作,对特殊风险、大风险业务要做到现场查勘,并提出承保意见。确保承保单证的质量,确保承保要素的齐全,资料的真实可靠; (3)、负责所辖机构的业务经营分析,经营数据分析,负责所辖机构车险经营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考核; (4)、负责所辖机构的市场调研,为总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机构车险业务签报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6)、负责全辖车险业务检查,包括对机构实地检查以及协会互查等; (7)、负责全辖车险业务培训,包括对核保系列、管理人员、出单系列、销售人

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 实务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讨论稿) 保险理赔,就是审核处理赔案。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审核、查勘、赔付和追偿四个基本环节。 一、理赔指导思想 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顺利完成后,树立了全新的经营目标,确定了 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经营宗旨,因而理赔管理工作也凸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理念,确立我省系统理赔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公司经营利润最大化和客户满意最大化为目标,科学管理,提高理赔质量,提升理赔技能,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二、理赔原则 保险理赔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保险的经营 方针,提高理赔质量,杜绝错赔、乱赔、滥赔的现象,保险理赔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保险人在处 理各种赔案时,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受理赔案,确定损失。理算赔偿金额时,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拒赔时更应如此。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宗旨在于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争取更多客户。保险人 应当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主动、迅速是指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应积极主动,不拖延并及时深入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及时理算损失,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迅速赔付;准确、合理,是要求保险人在审理赔案时,分清责任,合理定损,准确履行赔偿义务。拒赔案件应及时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不予赔付的理由。 3、授权经营的原则 理赔业务实行授权经营,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予的权限内开展 理赔业务,超出权限范围的理赔业务按规定上报、审批,不得越权。 4、严肃纪律原则 理赔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做到公正廉洁,不

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正式版)

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加强对公司车辆保险的管理, 规范车辆险种, 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有效化解经营风险, 要求各公司对车辆统一入保。 一、投保范围:公务车、试乘试驾车、服务替换车、业务车、拖车、班车等。二、投保险种 1、交强险(含车船税); 2、车辆损失险; 3、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 万元); 4、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行车证标注座位投保, 每座不低于2 万元); 5、不计免赔特约险; 6、指定专修;其它险种如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由投保单位根据自身实际, 本着化解风 险、节约资金的原则自愿选择。三、流程: 1、由各片区保险公司选择合作保险公司, 实行统一入保。 2、各公司上报办公OA 请示批准后, 将需投保车辆信息上报区域保险公司,

统一办理车辆入保事宜;原已投保的车辆, 在车辆保险到期前十五日内将保险信息上报至区域保险公司, 由区域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手续。 四、其他 1、各公司必须依照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认真执行, 凡擅自到非定点保险公司投保的机动车辆, 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保费。 2、各公司所有车辆一律按照以上险种和保额要求进行投保, 不投保的车辆不得使用。 3、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管理, 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检修工作, 保持车况良好, 搞好安全行驶, 将车辆的事故率降到最低线。 4、本办法出台前, 车辆已办理投保手续的, 可维持现状, 待投保期满后, 再纳入统一保险体系。 本办法自20__ 年1 月17 日起执行, 由区域XX部负责解释。

xxx年非车险工作思路

XXXX年非车险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根据当前非车险市场面临的形势与机遇,XXXX年非车险经营 目标是:以“保效益、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为目标,把谋求有效益 的增长作为非车险发展的根本,以充分参与社会管理和继续保持市场 主导地位为目标,以营造环境和基层推动为着力点,集中性与分散性 业务两手抓,努力推进专业化建设,提升产品营销能力,全力拓展新 领域,加强创新,抢抓机遇,完善内控,实现非车险业务持续快速、健 康发展。 (二)业务发展重点 XXXX年本着以巩固XXXX年业务为基础,纵向挖潜、横向拓展,在业务结构调整的基础上,以增量调存量,重点发展以下业务: 1、结合政府态度和市场机遇,重点突破大项目(险种): 病员意外险借助政策性医疗责任险平台,推动全市病员安心意 外伤害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补充意外险产品省公司已经 完成了对该产品的初步开发,该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条款简单,死亡、伤残、意外医疗共用一个条款一个保额,责任范围较小,只承担旅行 社责任险不承担的意外责任,费率偏低,分境内和境外,境内1元每 人每天,境外2元每人每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 险是我司今年重点关注和推进的项目,并为此要组建专业团队。要从 做好政策调研铺垫工作的情况下,进一步继续密切与市安监局、市安 全生产协会联系协调,完成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四个行业的宣传推广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

船舶修造、重大在建项目等行业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面。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今年我司进一步提升合作关系和沟通渠道,引进兄弟公司的先进经验,积极与市质监局开展业务合作,争取 在XX范围内实现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的先行试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据了解,XX省正在制定地方性的《消防条例》,计划把火灾公众责任险作为消防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写入新的消防条例。该条例预计今年年能够出台。我司将密切关注这一条例的修订进程,并与市消防部门积极联系,争取在新条例推出的同时,同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维护和改善原有领域的项目(险种): 企财险坚持业务结构调整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业务承保管理规定、现场验险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新保业务准入制度,大力发展银保合作优势贷款企财险业务,以增量调存量。确保企财险稳健经营。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我司去年全面推广政策性医疗责任险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我司将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并借机扩大开展“以险养险”的范围。 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积极“利用联合经纪平台、鼓励直接展业渠道、做好以险养险文章”三条途径,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承保面和提高市场份额,激励业务竞回, 并在有条件地区推广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承运人旅客责任险。合规经营前提下,做好承保、理赔风险管控制,做好承责险续保工作。货运险做好风险评估,控制承保风险,抓住物流市场货运险的巨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编号:SM-ZD-50986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2、车辆保险档案、台帐,要专人保管,及时办理保险登记、投保、定损、理赔工作。 3、按照保险分类情况,严格保险档案管理,做到准确无误、理赔及时。 二、保险分类: 1、消费贷款车辆保险。消费贷款车辆由汽车经销商与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规定的投保项目和数额办理投保。 2、正常车辆保险。除消费贷款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包括贷款期限已到或提前还清的车辆)由安全科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各种投保手续(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投保和参加内部互助)。 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规定,所有投保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险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2、车辆损失险。按照车辆重值价格办理。 3、车上人员责任险。 ①驾驶员、乘务员保额不低于50万元/每人; ②按照公司规定,乘客意外伤害险由车站安全科统一办理。 4、按照规定办理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四、投保程序 1、安全科将保险到期的车辆和测算保险数额提前三个月报表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自保险到期前三个月开始,在兑现中分月扣除,无兑现车辆,分月单独收取。 2、每月二十五日前由安全科将次月保险到期车辆及投保具体项目填写《车辆保险报表》上报公司,同时核对本月实际入保车辆和应交保费、保费返还等问题。投保车辆情况、收交保费、保费返还等应与公司进行书面交接。 3、安全科、财务科,要对车辆的投保、理赔、保费返还、事故借款及公司内部互助、乘客互助等事项的交费、结算问

车险业务承保操作指南

车险承保管理 目录 前言 (3)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4) 第二条总体原则 (4) 第二部分车险业务省集中核保模式 第三条省集中核保指导思想 (5) 第四条省集中核保模式 (5) 第五条省集中核保工作流程……………………………………………………..5. 第六条省集中核保内容 (6) 第七条省集中核保业务分类 (6) 第八条核保权限分级管理 (7) 第三部分车险承保管控政策 一)交强险 第九条交强险承保基本原则 (8) 第十条交强险退保 (8) 二)商业车险 第十一条业务风险分类管理 (9)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性质的确定原则 (10) 第十三条分客户群承保管控要求 1、家用车承保管控 (11) 2、营业车承保管控 (12) 3、特种车承保管控 (14) 4、农用车、低速货车承保 (16) 5、高价车承保规定 (16) 6、挂车承保规定 (18) 7、黑灰名单业务承保规定 (18)

8、异地车辆承保规定 (19) 9、E类业务承保管控 (20) 10、多次出险客户承保条件 (20) 第十四条分险种承保管控要求 1、车损险(A) (21) 2、第三者责任险(B) (22) 3、车上人员责任险(D1) (22) 4、全车盗抢险(G) (23) 5、玻璃单独破碎险(F) (23) 6、车身划痕损失险(L) (24) 7、租车人人车失踪(Z) (25) 8、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M) (25) 9、火灾自燃爆炸损失险(E) (25) 第十五条商业车险费率使用规范 (25) 第十六条新车购置价确定要求 (26) 第十七条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26) 第十八条专管专营与项目代码 (28) 第十九条批单业务管理规定 (30) 第二十条手续费管理 (31)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32) 第四部分差异化授权 第二十二条分支机构的分级管理——公司分类 (34) 第二十三条分支机构差异化的承保授权 (35) 第五部分车险业务承保质量监控检查 第二十四条车险业务质量检查方式 (36) 第二十五条车险业务规范经营保证金制度 (36) 第六部分附件 附表1、车险核保业务分类表 (37) 附表2、分支机构车险业务分级授权表 (39) 附表3、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尺度 (41)

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

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 (2020试行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录 第二节投保单填写与录入 第三节示范条款保险费计算 第四节缴费承保及单证 第五节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第六节核保及内控管理 第七节增值服务规则 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 为了促进落实银保监会对于商业车险新产品承保相关工作的要求,方便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更加直观、明确地了解及掌握新产品承保流程各项相关规定,理顺流程,提高出单准确性及效率,现将商业车险新产品上线后对于车险承保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要求进

行梳理、汇总,形成一套综合性指引材料《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以下简称《实务要点》)供参考。本《实务要点》共包括说明和告知,投保单填写与录入,示范条款保险费计算,缴费承保及单证,合同的解除与变更,核保及内控管理,增值服务规则七个部分。 本《实务要点》仅基于目前现有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适用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发布后,若相关的规定及要求有更新,则以新发布的各项规定为准。 第一节说明和告知 一、保险人须履行的说明义务 (一)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2020版)》等产品条款,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 特别是对于投保了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险、附加发动机损坏除外特约险的客户,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重点解释和说明保险责任范围的变化。 (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按照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相关方案实行商业险的费率浮动。 (三)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商业车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以下简称《免责事项说明书》)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

非车险承保手续大全

(财险及大项目部) 中华财险鲁(财险) 字〔2012〕60号关于下发山东分公司《非车财险承保资料 提供要求的规定》的通知 各中心支公司: 在保证核保信息准确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简化非车财险业务资料、提高业务核保效率,分公司财险及大项目部结合承保中心意见,制定了山东分公司《非车财险承保资料提供要求的规定》并报经总公司批准,现下发给你们,请各中心支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该规定要求执行。 附件:《非车财险承保资料提供要求的规定》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非车财险承保资料提供要求的规定 一、企业财产保险类(险种大类01) (一)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

注:1、半导体厂、采矿业属需要逐单上报的业务。 2、消防证明需提供消防单位出具的证明,如无法提供,也可提供 投保单位相关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情况说明。 3、续保业务均指续保未出险业务。 (二)机损险

注:半导体厂、采矿业属需要逐单上报的业务,按第一部分第二条执行。 续保业务均指续保未出险业务。 (三)利损险: 投保单、利润表、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电梯安全综合保险 投保单、年审证书、电梯清单(包括地址、使用年限、生产厂商)、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工程机械设备保险 投保单、出厂合格证、价值评估报告(如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锅炉压力容器保险 投保单、合格证或年审证、锅炉压力容器清单(包括地址、使用年限、生产厂商、保险金额)、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雇员清单 (七)计算机综合保险 投保单、计算机清单(包括地址、使用年限、生产厂商、保险金额)、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车险公司规章制度

车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一:保险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总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总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本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和发展规划,同时对计划实施督导、检查与促进,确保本公司高效 有序的经营。 2.依据本公司年度工作规划,指导和批准并监督实施各个职能部门 制定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政策、财务预算,使 其科学、合理并具备可操作性,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3.依据总公司各业务部门战略对本公司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的 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及监督,贯彻执行总公司对分管部门所做出的 决定,确保总公司的发展思路在职能部门中得以实现。 4.在本公司所辖业务范围内,就重大问题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税 务部门、中介机构进行联络与交涉,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为本公 司的业务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5.负责对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管理者进行业绩考评,保证对职能 部门领导者有效的管理与合理地激励,并对总公司管理的本公司人 员提出任免建议。 6.合理配置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确保具有恰当技能的人员开展工作。 7.指导培养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确保其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 综合部岗位职责 1.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程序,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各 岗位职责和任务的执行情况; 2.协调与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事务, 提高整体办公效率; 3.编制并实施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 责公司所辖范围内营销服务部高级管理人员及本部员工的日常管理 和绩效考核,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4.协调安排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及综合性会议,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 文件材料,负责公司文档管理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保公文 信息流转顺畅,有序高效;

车险理赔流程和流程图

车险理赔流程和流程图 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壮大,车险市场也在持续升温中。越来越多的人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车险理赔。那么,车子出了险应该如何理赔呢?准备好材料,账务一定的理赔流程是很有必要的。 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工作过程是从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开始,通过现场查勘,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直至给付赔款的整个过程,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工作。汽车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包括受理案件、现场查勘与定损、赔付结案等三个主要过程。具体的车辆保险理赔查询建议电话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 大致的索赔流程如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险验车承保管理规定

车险验车承保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强化车险业务管理,落实验车承保制度,把好承保质量关,促进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验车责任管理 1、各机构应设立验车管理岗,负责协助核保人处理日常验车的相关工作。验车管理岗也可由核保人、出单人员兼任。 2、核保人为本机构验车承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本机构验车承保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执行本机构车险验车制度,并监督下级机构的执行情况; (2)核实免验车辆的免验条件是否属实; (3)核实验车管理岗的验车资格,保证验车行为的有效性; (4)核实已验车辆的验车内容及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保证验车行为的规范、完整。 3、验车管理岗为验车承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验车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直接责任。 4、验车管理岗岗位职责 (1)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 (2)落实验车内容,严格执行验车操作规程; (3)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4)提高警惕,预防保险诈骗; (5)如实填写验车单; (6)对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应拒绝承保。 第三章验车承保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应验车承保: (1)第一次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或者其附加险的车辆; (2)未按期续保,脱保的车辆; (3)中途申请加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或者其附加险的车辆;

(4)车龄超过10年的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 (5)行驶证车主为个人的1.5吨以下非营业货车,承保车辆损失险或者其附加险; (6)保险期限内中途申请扩大行驶区域的车辆; (7)保险期限内中途申请增加保险金额的车辆; (8)核保人认为需要验车的其他情况。 2、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可以免验: (1)仅承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其附加险的车辆; (2)上年度已承保车辆损失险或者其附加险,且按期续保(保额未增加)的车辆,但必须提供上年度保险单; (3)一次投保30辆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或者招标业务。 3、符合免验条件的车辆,如根据实际情况,核保人认为有必要验车,应按核保人的要求验车。 第四章验车规定 1、需验车承保的车辆应检验以下内容: (1)核实车辆的号牌号码、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与行驶证相符; (2)核实投保车辆是否合法,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是否一致,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等情况; (3)查验行驶证,核实车辆是否年检合格,有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检验合格标志; (4)检验行驶证新车登记日期是否与车辆新旧程度相符合,预防道德风险; (5)投保车辆如果有碰撞、碰擦、划痕、玻璃损坏等情况,则要告知被保险人,并在投保单上载明,预防出险后投保; (6)投保盗抢险的应检验是否加装防盗设备。 2、验车操作 (1)验车管理岗应按照要求检验的内容,现场进行操作,亲自拍摄(或者拓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 (2)拍摄(或者拓印)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及照片应附贴(打印)在验车单上并归档(或建立电子档案)。 (3)验车照片要求: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修订)资料

附件1: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非车险业务理赔工作高效、规范地进行,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公司非车险业务的理赔工作要求,结合最新监管要求,特修订《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 第二章受理案件 第二条报案电话 公司非车险业务全国统一报案电话为“95552”。承保时约定其他报案联系方式的,应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待机。 第三条接受报案 “95552”接报案坐席接到报案,将报案信息记录于接报案平台内。对于因报案信息不完全无法正常报案的,由“95552”坐席将已获知报案信息录入“无资料报案”模块,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在接到无资料报案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查明保单号等必要的补充信息,完成无资料报案补充报案操作。 各分公司财产险部接到“95552”报案通知后,应于当

日按《非车险未决赔案管理规定(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要求,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核流程管理中登录报案信息。 各级机构非车险接报案联络人员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接收“95552”接报案通知,立即开展后续理赔工作。 第四条承保查询 财产险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同时了解是否有临分、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如核定该案存在系统查无有效被保险人或承保险种保单、出险日期不在保单有效保险期限内、保单已做注销处理等异常情况,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不予受理该案。 第六条赔案通告 如经初步估计,符合《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中赔案上报情形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于不晚于首次现场查勘的次日、最晚不晚于接到客户报案之日起算第三个工作日,将赔案情况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其中我司承保份额内估损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非车险常规业务赔案,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非车险赔案,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报告》,上报总公司风险控制部或业务管理部。 第七条共保通知

机动车辆保险批改操作指引2013修订版MicrosoftWord文档。

机动车辆保险批改操作指引 (2013修订版) 一、总则 1、为规范车险承保流程,降低车险经营风险,加强对车险退保及批改的管控力度,完善车险承保管理体系,根据《保险法》、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交强险、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规章及车险承保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2、各分公司可依据本指引制定更详细、更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车险退保、批改工作的规范实施。 二、保险合同解除 (一)交强险 1.交强险可解除保险合同情形 根据中保协《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2009版)规定,投保人可提出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的,有以下六种情形: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

6(. 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2.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所需的资料及手续: (1)核对被保险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客户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核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2)填写完整、内容正确、被保险人亲自签章的批改申请书;(3)收回的交强险保单(有批单的须提供批单)、发票(如客户财务已入帐的须提供证明)及保险标志; (4)被保险人为个人的,提供被保险人名字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被保险人为非个人的,提供开户银行、户名及银行帐号; (5)对符合交强险退保的六种情形,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①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提供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一般是省商务厅或省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出具)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或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 ②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只适用于营业性机动车,须提供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停驶证明》。 ③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提供车辆被盗抢发生地派出所出具的立案证明(或报案回执)、县级以上(含)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被盗抢车辆侦查未果证明复印件以及

交强险承保实务2009(含日费率、投保提示)_(定稿)资料

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 (2009版) 第一节说明和告知 一、保险人须履行的告知义务 (一)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向投保人介绍交强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提示书》等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交强险的费率浮动。 (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人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审核医疗费用。 (四)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多份投保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 (五)告知有挡风玻璃的车辆投保人应将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告知无挡风玻璃的车辆驾驶人应将保险标志随车携带。 (六)有条件地区,可告知投保人如何查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 (七)告知投保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投保交强险同时缴纳车船税,法定免税或有完税、免税证明的除外。 二、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 (一)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提供以下告知资料 1、已经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 提示投保人按当地保监局以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单证简化方法提交相关单证。 2、对于尚未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 ①提示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手续时,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②在原承保公司续保交强险的业务,投保人不需再提供资料。 ③对于从其他保险公司转保的业务,提示投保人应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 (二)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对以下重要事项如实告知 1、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牌照号码(临时移动证编码或临时号牌)、使用性质; 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仅无车险信息平台地区的转保业务须提供);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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