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习题 简答题

经济法习题 简答题
经济法习题 简答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法律关系,并不是所有的经济法律关系。纵观经济法范畴的各种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2)市场协调管理关系

(3)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能够全面反映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客观要求,体现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对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1)提高经济效益原则

(2)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3)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

3.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哪几类?

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它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先决条件,是客体的占有者、使用者和行为的实践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

(2)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

4.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答:(1)申请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2)登记和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3)成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有什么的规定?

答: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外商投资企业有哪几种类型?它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外资企业;

(4)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享有的权利主要表现在:

(1)生产经营计划权;

(2)资金筹措使用权;

(3)物资采购权;

(4)产品销售权;

(5)外汇收入使用权;

(6)劳动用工管理权;

(7)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权。

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2)必须履行依法签定的协议、合同、章程。

(3)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

(4)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和经营情况,接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

和监督;

(5)应承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依照我国有半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应当有什么样的比例关系?

答: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是: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到1 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到3 000万(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 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各方同意。

(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1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答:合营企业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终止原因已经出现。

(7)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企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要求宣告该企业破产,企业也可以自行申请破产。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企业应予终止。

12.破产的法律特征。

答:(1)破产宣告的适用对象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

(2)破产宣告的权力机关是人民法院

(3)破产宣告是破产清算开始的标志

13.破产案件的管辖。

答:(1)一般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①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

②注册资本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破产财产在一亿元以上的案件;

③全国性公司、大型集团公司总公司及集团公司整体破产的案件及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注册登记的其它大型企业的破产案件;

④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破产案件;

⑤金融机构破产的案件;

⑥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其它重大、疑难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破产案件。

1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答:破产费用主要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1)破产申请费用;(2)破产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破产管理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应诉而发生的诉讼费用等;(3)破产案件在诉讼过

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证据保全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送达费、勘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支付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破产人)财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保养与修缮费用、拍卖或变价变卖费用、变更权属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评估费用、公告及通知债权人受领财产的送达邮寄费用、提存预分配财产费用等。

3.破产管理人报酬、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和执行职务的费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支付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查批准程序,以防出现自己给自己支付报酬的局面。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15.试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答:(1)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2)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

(3)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4)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5)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6)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6.简述人民币制度。

答:人民币是我国于1948年12月在合并与收兑当时各个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货币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是我国现行的唯一合法货币,属于纸币本位制。

17.试述商业银行接管法律制度。

答:(1)银行承担有限责任;(2)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3)银行独立承担有限责任,国家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8.辨析汇票、本票、支票三者的异同点。

答:(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

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亏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19.公开发行新股票的条件有哪些?

答: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都要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0.证券交易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答:我国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有:(1)内幕交易;(2)操作市场;(3)虚假陈述;(4)欺诈客户;(5)信用交易;(6)在交易过程中被禁止的其他行为。

21.会计法对会计核算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二是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三是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22.简述我国的审计构成。

答:(1)国家审计;(2)内部审计;(3)社会审计。

23.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答:(1)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2)不正当竞争行为由经营者所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4)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24. 简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有奖销售的形式。

答:(1)欺骗性有奖销售,即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向质次价高的商品;(3)最高奖金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

25.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消费者的权利有: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26.经营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经营者的义务有: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作虚假宣传;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27.试述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答: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法定质量标准;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法定要求;(3)禁止性、限制性规定。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保证销售产品质量的义务;(3)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4)销售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的各项规定;(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6)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完整版)经济法试题库及答案

经济法试题库(一)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是世界上唯一的颁布了经济法典的国家。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期。 A、蒲鲁东 B、德萨米 C、摩莱里 D、鲁姆夫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是() A、股东大会 B、总经理 C、监事会 D、董事会

3、下列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表述是() A、依法成立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B、企业债券由合作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是合伙型企业 C、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D、依法成立即取得外国法人资格 7、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A、芝麻油 B、大坝 C、冰毒 D、电力 8、某热水器厂将一批“阳光”牌热水器交给某商场销售,孙某从商场购得一台热水器,安装使用不到两天,由于热水器内部线路问题引起短路,发生

火灾,致孙某财产损失8万元。孙某遂向该生产厂家要求赔偿,但热水器厂能够证明引起短路的缺陷于投入流通时尚不存在。此时()。 A、热水器厂无权拒绝赔偿 B、热水器厂有权拒绝赔偿 C、孙某只能要求该商店赔偿 D、孙某只能要求热水器厂赔偿 9、()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 B 侵权 C 当竞争 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11、我国明确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的法律是()。 A、产品质量法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广告法 12、某商场的店堂告示声明“商品离柜,概不负责”,该行为违反了经营者的什么义?() A、接受监督义务 B、提供信息义务 C、承担责任义务 D、实现公平、合理交易义务 A B C D A、《产品质量法》 B、《农业法》 C、《标准化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汇总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 (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经济法学简答题及答案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答: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是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一些特点,如: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的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5、简述企业合并与兼并的区别 合并是两个或两以上企业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个企业法,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它实际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的统一过程,无变更。实行合并,应由企业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并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兼并可称归并,是指一个或几个企业法人归并到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去。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的统一过程,属变更。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接,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减免;政府有关部门可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缴利润指标;银行驿被兼并企业原欠债务,可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现行有关立法将合并和兼并分别称为亲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6、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 7、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8、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答: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9、简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0、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受收益、承担风险、

经济法作业-答案

《经济法》作业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和地过程中依法( C )的当事人。 A.享有经济权利B.承担经济义务C.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D.享有经济权利或承担经济义务 2、公民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行为使公民成为( C )主体。 A.民法B。民法和经济法C.经济法D。民法或经济法 3、经济管理主体主要为( B )。 A.国家权力机关B。政府C.特殊企业D。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4、下列事项中,一般不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是( D )。 A.企业内部组织B。私营企业C.个体工商户D。党团组织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ABCD )。 A.企业B。供销合作社C.国家机关D。个体工商户 2、以下属于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内容的是(ABCD )。 A.经济性行业组织法B。中央银行法C.特殊经济组织法D。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是指反映国家协调、干预市场经济的各方面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其划分往往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相呼应。由于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决定了经济法的体系应该采取如下结构:市场主体管理法、市场运行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体系不同于经济法学体系。 2、经济法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形式。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由不同层次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构成了不同的渊源,组成了经济法的形式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命令、指令、办法、规定、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和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参加签订的或者承认的有关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等。 四、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第二,调整手段不同。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经济法基本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经济总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其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管理对经济法最根本要求的反映;其三,经济法基本原则表现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一原则应当作为经济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既是经济法的源头,又是经济法的终点。(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它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

经济法概论简答题

四、简答题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三)社会本位原则;(四)经济民主原则;(五)经济公平原则;(六)经济效益原则;(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就其狭义而言,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它主要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在经济管理过程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亦即主要调整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由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结合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这些关系主要有:第一,经济管理关系。第二,经营协作关系。第三,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第四,涉外经济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经济法律关系广泛多样,性质有别,特征为:(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以组织体为主的,公民个人只有在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而成的法律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4.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题。权利主体又称财产有权人,是特定的。是指依法能对一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国家、国有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公民以及社会团体等;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可以是财产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 内容: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四项权能构成了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10.简述第一审判程序。 答:第一审判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通常适用的程序,主要额以下内容:第一,起诉和受理。第二,审理前的准备。第三,开庭审理。 11.仲裁程序。 答:仲裁申请与受理.仲裁申请是仲裁机构主案受理的前提.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是具体负责审理和裁决提交仲裁争议案件的组织. 开庭和裁决。 5.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 答: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因上述企业责任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应当承担行政或民事或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应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一、隐匿、处分、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出售产品;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人民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发现企业有巨额财产下落不明的,应当将有关涉嫌犯罪的情况和材料移送相关国家机关处理。破产企业的主要责任人没有上述的情形,不受行政、刑事处罚,但人民法院仍可建议限制其下列行为: 一、限期其再次开办企业; 二、限制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承担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6.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条件。 答: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条件是: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益的;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违反中国国家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7.证券上市的程序。 答: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上市应经过以下程序:(1)上市申请(2)保荐(3)审核(4)公告(5)挂牌交易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9.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1)纳税主体(2)纳税对象(3)税目(4)税率(5)纳税环节(6)纳税期限(7)减免税及地方附加和加成(8)违法处理 1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答: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特征:(1)幕股集资的公开性。(2)股东数额的广泛性。(3)股份的等额性(4)股份可自由转让性(5)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13.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区别。 (1)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 (2)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3)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1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①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②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③客体是指民字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15.证券交易的一般原则 (1)证券交易必须遵循三个原则: ①公开原则。其含义是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因为只有这样,投资者对于其购买的证券才有可能具有充分、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因此,这一原则要求证券交易参与各方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发布自己的有关信息。②公平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参与证券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它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对于各交易主体不能因为其不同条件而给予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受到某些方面的歧视。 ③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的事务。 (2)持续信息公开原则。是指在证券交易的过程中一切与证券交易价格有关的信息都要公开,信息公开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 16.保险投保人的义务 ①如实告知的义务,投保时就保险人提出的保险标的等问题应如实告知; ②交纳保险费义务,保险合同鉴定后,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金; ③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④应提供其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 17.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答:(1)募股集资的封闭型;(2)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3)股东数额的限制性;(4)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但转让限制比股份公司多。(5)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经济法作业答案简答题

经济法作业答案简答题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经济法》作业参考答案 四、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二,主体不同。三,调整方法不同。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第二,调整手段不同。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经济法基本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经济总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其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管理对经济法最根本要求的反映;其三,经济法基本原则表现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一原则应当作为经济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既是经济法的源头,又是经济法的终点。(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它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其核心是主体的责权利相一致,同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点,因此,效既是责权利的起点,又是责权利的终点,也是检验责权利的设置和制衡是否正确得当的实践标准。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3 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 0 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C ?财政税收法D ?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B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D ?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B ?董事会C ?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B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C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D ?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B ?董事会C.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B ?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 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 B 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 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 由审批机关认定 8 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 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 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 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 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 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 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A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 破产债权 D 破产费用? 10 . A企业在市场上推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按达”,产品设计成适应操作者手型的曲线外观;并配以反传统的香槟色。—该多功能遥控器销售地区甚广,辅之大量的较长时间的广告宣传,使其在相关市场广为消贸者欢迎。B企业仿冒A企业产品,也在市场推出“易安达”多功能摇控器,其外观、色彩与A企业的“一按达”相仿,引起混淆。该侵权行为属于() A 假冒、仿冒他人注册商标 B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C.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D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

2017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是( B ) A.投资人决定解散 B.达到了破产界限 C.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 2.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的表述,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 ) A.可以用劳务出资 B.可以执行合伙事务 C.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调整的是( D ) A.初级农产品 B.建设工程 C.天然矿产品 D.农药 4.张某购买一条电热毯赠送给王某,王某使用电热毯时引发火灾。经查,电热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温控元件质量低劣。王某请求火灾损失赔偿的理由应是( A ) A.电热毯存在缺陷 B.电热毯存在瑕疵 C.电热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 D.电热毯是张某购买的 5.依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对垄断协议予以豁免时,不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是( D ) A.经营者为改进技术的 B.经营者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C.经营者为降低成本的 D.经营者为保障对外贸易中的正当利益的 6.下列关于商业秘密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某数学原理只有李某一人知晓,该原理是商业秘密 B.某老字号的店训“童叟无欺”是商业秘密 C.甲公司将其保密的药品配方许可乙公司独家使用,该配方不再是商业秘密 D.某公司将原属于商业秘密的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公开供他人参观,则该产品制作工艺不再是商业秘密

7.下列不属于消费者协会职能的是( B ) A.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B.主管商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C.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 D.通过大众传媒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8.下列关于损害消费者权益赔偿责任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展销会举办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B.在租赁柜台接受服务,柜台出租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D.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9.甲公司在食品类商品上注册了“农山”商标,并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也使用了“农山,,非注册商标。“农山”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甲公司也不拥有其他在先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 A.甲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B.乙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C.乙公司可以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D.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10.下列关于注册商标终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C ) A.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的,注册商标终止 B.商标注册人未申请续展的,注册商标终止 C.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由商标局主动撤销注册商标 D.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未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限期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1.下列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是( B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房地产抵押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 12.下列关于林木采伐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严禁采伐环境保护林 B.严禁采伐自然保护区的林木 C.采伐成熟的用材林后,应该在三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经济法作业与答案

经济法作业与答案

《经济法》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不 定项每题1分,共15题) 1.经济法的权利是指( A ) A、经济主体权利 B、经济权利 C、财产权利 D、经济管理权力 2.“经济法”这一概念被首次使用是出现以下哪一本书中?( A )A、《自然法典》B、《公有法典》C、《经济学字典》D、《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 3.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名优标志标签。该标签上印有“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节金奖”。经查该名优标志纯属子虚乌有,该厂亦成

立于1993年。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 )A、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使用质量虚假标志 B、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C、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宣传 D、属于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但不违反法律规定 4.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不包括( B ) A、电子产品 B、建筑工程 C、纺织产品 D、陶瓷制品 5.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 ( D ) A、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B、各种经济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 D、国家干预社会经济关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6.以下哪一类人员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 )A、正读大学的学生B、个体从业人员

C、无业游民 D、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公务员 7.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当依法承担( B )A、有限连带责任B、无限连带责任C、有限责任D、无限责任 8.某商场面对因雨伞质量而要求的顾客以“我们没说过你卖的雨伞可以够遮风挡雨”为由拒绝退货,其行为违反了 ( B ) A、明示担保原则 B、默示担保原则 C、国家标准 D、行业标准 9.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能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B )。 A、25% B、35% C、45% D、50% 10.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C )元。 A、500万 B、800万 C、1000万 D、1500万 1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济法课后练习题及答案

绪论 一、判断题 经济法学的发祥地是美 国。B A. 正确 B. 错误 2. 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普 遍存在于市场经济国家。 A A. 正确 B. 错误 3.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 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A A. 正确 B. 错误 4. 博弈论的方法属于哲学 方法。B A. 正确 B. 错误 5. 经济分析方法是研究经 济法的重要方法。 A A. 正确 B. 错误 6. 经济法是有关经济的法 规的总称。B A. 正确 B. 错误 二、单选题 1. 美国早期经济法立法的 重要代表是(C)。 A. 自然法典? B. 公有法典 C.谢尔曼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2. 一般科学方法不包括(C)。 A. 比较方法 B. 系统方法 C.哲学方法 D.统计方法 三、多选题9. 经济法总论的内容包括 (ABCD)。 A. 价值论 B. 运行论 C. 本体论? D. 规范论 10. 经济法的具体制度包 括(ABCD)。 A. 财政调控制度? B. 金融调控制度 C. 反垄断制度? D. 反不正当竞争制度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 历史 一、判断题 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 定的法律关系。 B A. 正确 B. 错误 2. 经济法是解决现代经济 问题的现代法。 A A. 正确 B. 错误 3. 经济法是调整调制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A. 正确 B. 错误 4. 经济法具有经济性、规 制性和现代性。 A A. 正确 B. 错误 5. 经济法的产生是经济因 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 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A A. 正确 B. 错误 6. 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干 预。A A. 正确 B. 错误 7. 自古就存在严格意义上 的经济法。B A. 正确 B. 错误 二、单选题 1. 经济法区别于传统法的 重要特征是(C)。 A. 经济性 B. 规制性 C. 现代性 D.强制性 2. 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 法”命名的法规产生于 (B))。 A. 美国 B. 德国? C. 法国 D. 英国 3. 美国颁布的第一部经济 法是(A)。 A. 《谢尔曼法》? B. 《煤炭经济法》? C. 《国家工业复兴 法》? D. 《联邦贸易委员会 法》 4. 经济法发展特点之一是 (C))。 A. 从常态法到病态 法? B. 从平时法到战时 法? C. 从边缘法到基础 法? D. 从趋同走向差异 三、多选题 1.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通 常包括(ABCD)。 A. 垄断 B. 信息偏在 C. 公共物品 D. 外部 效应 第二章经济法的体系和 地位 一、判断题

自考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总结[1]范文

4.要约失效的原因。 (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5.简述合同生效的要件。 (1)订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具有履行实现的可能性。 6.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 (1)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7.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8.简述效力未定合同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4)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合同。 9.简述合同的履行的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0.简述不安抗辩权及其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订约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 适用条件为:(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 (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11.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及行使条件。 代位权是指在合同履行中,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1)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 (2)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3)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12.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违反保密义务;(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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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简答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横向范围中的经营协调关系。具体包括: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即经济法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包括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经济竞争 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即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的地位 中国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在宪法之下,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并列的一个基本法。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时期的法,是市场经济向其高级阶段发展时期的法;是在人们对市场经济规律有了比较充分认识条件下,人们力求掌握市场运行规则的需要中产生的法。经济法的本质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社会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 3.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的本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阶级性。中国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总体上体现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二是指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属性,即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和功能。中国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对经济关系就其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中国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平衡协调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整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组织所代表的社会个体意志、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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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作业参考答案 四、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二,主体不同。三,调整方法不同。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第二,调整手段不同。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经济法基本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经济总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其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管理对经济法最根本要求的反映;其三,经济法基本原则表现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一原则应当作为经济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既是经济法的源头,又是经济法的终点。(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它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其核心是主体的责权利相一致,同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点,因此,效既是责权利的起点,又是责权利的终点,也是检验责权利的设置和制衡是否正确得当的实践标准。 四、简答题 1、企业按组织形式分,可分为哪几类各有什么特点 答:一、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一)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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