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1、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并

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

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将记录表存档备查。

3、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并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

用或者开业的场所。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

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

一致时,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

理。

4、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

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通知书》;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

(8)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

(9)违反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0)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5、新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应当通知建筑物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限期改正。

6、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本程序第三条所列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开业的;

(2)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4)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故障的;

(5)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6)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7)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材不足或者损坏的;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防烟排烟设施等自动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

(9)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10)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11)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2)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13)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1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15)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7、对于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应当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检查后4日内发出;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填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检查后3日内送达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整改时间届满时,应当在5日内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

8、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者依法实施处罚时,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不接受传唤者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9、违反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且当场不能改正,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填发《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于2日内送达举办活动的单位,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送达。

10、对于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当确认单位已经改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

11、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规定制发的各类法律文书,其内容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填写,并按照规定程序签发,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12、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时,发出的各类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消防验收流程图 附图

消防验收流程图(附图)总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申请消防验收—→建筑工程的图纸审核——流程完 1. 2. 3.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

消防报审流程

一、消防报审验收程序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3-15天)——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把施工图原件及审校意见复印件报物管公司存档——施工——调试——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2-7天)——报原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二、消防报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装修平面图及施工图;照明、用电平面图及施工图;装修材料清单,防火材料合格证;装修单位资质证明书。 二、办事程序 1、受理; 2、验收; 3、复合; 4、签发。 二、申报材料 1、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份; 3、总平面图、总给水图(竣工图); 4、全套水、电、建筑、暖通、结构(竣工图); 5、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6、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各类检验、检测报告、证书: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2)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3)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PVC电线套管检测报告(地址:杭州市复兴南街278号,电话:85378661、85216835-801) (5)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提供防静电、防雷电检测报告 (6)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管网供水能力检测报告; 9、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箱、水带、水枪、接口、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灯、自动设施产品等) 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10、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11、消防培训上岗证(消控、高层5本、综合楼、厂房2本、个别1本); 12、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CMA印章) 三、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北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三、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07 号 修订后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09 年 4 月 30 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 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 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 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 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 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 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

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

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探器人工巡检每天检查一次; 2、探测器灵敏度检测每月抽检10%,一年全检一次; 3、探测器模拟火灾优先报警每月检查一次; 4、手动报警按纽模拟报警每月抽检10%,一年全检检查; 5、感烟探测器每三年清洗一次。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检验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管理阀门人、喷淋泵动作情况; 2、喷淋泵每月启动一次,稳压泵每月检查启动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外观每半年检查保养一次; 4、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三)室内消防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栓泵和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压检测一次; 3、室内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完好率每两小时检查一次; 4、每月对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一次; 5、喷淋泵结合器与消火栓结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 (四)防烟、排烟系统 1、每月对防烟排烟风机和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2、每半年对防烟排烟风压、风量检测一次; 3、每月对防烟排烟机房与事故照明检查一次。 (五)消防电梯

1、每月对消防电梯的电话、上人孔、排水装置检查一次; 2、每月对电梯机房事故照明、消防电源、电梯迫降检查一次。 (六)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每两小时全检一次; 2、每两小时对防火门及闭门器、顺位器、密封情况检查一次; 3、每两小时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4、广播切换至事故状态每月联动一次。 (七)消防联动系统 1、喷淋泵、消火栓泵每月联动一次; 2、防烟排烟风机、切断楼层电源、消防电梯、普通电梯迫切断空调、新风电源每月联动一次。 (八)消防救生设备 1、对配置到屋顶的逃生救援器每周检查一次,每半年运行一次; 2、每两小时对配置的防烟面具检查一次。 (九)其他消防设施 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要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两小时清洁、检查一次。 (十)每次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单位工程部是消防设施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十二)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应在当天内及时修复。对一时难以修复的重大故障,工程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消防验收流程、重点

消防施工验收要点 2016年5月10日 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消防重视程度的提高,建筑工程消防分项的工作量在我们建筑施工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消防验收也越来越严格。但因对验收程序了解不够,或者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近几年很多公司所施工的很多项目都因消防问题而延误交工,甚至因此而影响了公司的效益和信誉。为了尽量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我们对近期施工的项目的消防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消防方面的工作程序进行总结,希望能够对下一步工程施工有所帮助。 消防报验正常程序包括消防产品复试、电检、消防检测、消防验收,期间涉及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方面,所以需要提前着手进行。一般施工的较为顺利的工程消防检测验收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所以消防检测应至少要在正式报监督站前一个月开始进行,否则将影响到工程的竣工时间。 1、索要并执行建审意见 建筑工程开工后,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建审意见(建审意见包括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审意见进行施工,建审意见要留好,以备消防工程检测验收时使用。建审意见要开工进场后马上索要,如甲方未办理,要有书面联系,以免在施工后出现结构或建筑(如消防疏散楼梯宽度、墙体材料等)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而形成死症。如果施工中有大型的变更,要重新报消防局进行建审。 2、消防产品检测或复试 在消防产品订货之前,要首先确定产品是否经过消防局备案,未备案产品请勿使用,以免在验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更快的交工,消防产品报检可以与电气检测同时进行。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要进行产品检测(按要求,消防产品检测应当在产品安装完毕现场取样送检,但如果能够协调好消防局有关部门关系,也可以在产品进场后直接抽检)。需进行检测的产品种类见后附表。 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后,出具《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 3、电气检测 检测前需做好资料和实体两方面准备: (1)资料方面:应提前准备好消防建审意见,各种电气方面的隐蔽验收,电气绝缘测试记录,运行记录,各种资料签字盖章必须齐全。电气系统图一套,有变更的要出具。 (2)工程实体方面: a工程电源必须为正式电源,临时电不得作为电检电源。 b双电源的备用电源或发电机设备须正常启动运行. c箱柜内各电气回路数、各回路型号、接线规格等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特别是与设计相符,因为电检人员现场比照系统图一一对照,特别仔细,有变更的一定要手续齐全,大型变更重新建审再出具变更后建审意见。 d各插座相序要准确无误,漏保动作时间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箱内压线要牢固、绝缘测试要符合要求,布线及电气排版要美观,电检人员将拍照留存。 f检测前,应将不少于30%的电气设备开启预热,时间不少于1小时。 检验合格后出具《XX省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留好报告以备消防验收时使用。 4、消防检测 消防检测前资料和实体方面准备工作包括: (1)资料方面 a须提交表格申请消防材料检验,由消防局技术科现场抽检消防材料。

消防器材完整检查内容

消防器材检查内容 一、消防栓: 1、消防栓周围是否有被堵塞; 2、水枪、水带、密封圈、水阀是否齐全连接顺畅; 3、水枪、水带、密封圈、水阀的规格是否一致; 4、水阀开关是否顺畅; 5、水带盘绕是否正确; 6、水压是否足够; 7、水管是否裂逢、接口有无滑丝; 8、箱框、玻璃、标识、封条是否完好; 9、消防栓的使用说明是否完整、清晰; 10、检查记录表是否完整,是否按时检查并记录。 二、灭火器: 1、检查灭火器托架或外箱是否损坏; 2、检查机筒有无损伤或腐蚀; 3、检查提手把有无断裂; 4、检查气管、喷嘴是否变形、老化或者损伤; 5、检查压力是否合适,当压力表指针指到红色部分时,说明瓶内压力不够,灭火 器不能正常使用;指到黄色部分时说明压力过大,容易发生危险,指到绿色部分时说明灭火器正常; 6、检查内安全插销是否被拔掉; 7、检查周围是否被物品堵塞; 8、检查记录表是否完整,是否按时检查并记录。 9、安装高度:最高处不得超过1.5米,灭火器离地面最低15cm(有灭火器箱装置 除外)。 三、应急灯: 1、检查外观标识、试验开关、主电源指示灯、充电指示灯、故障指示灯是否完整; 2、照明灯开关是否在打开状态; 3、安装固定是否牢靠; 4、按下试验按钮,灯是否亮,断电,灯是否亮。 5、电源供应是否正常,电线接头不好?是否有裸线? 6、检查记录表是否完整,是否按时检查并记录。 四、安全出口灯/疏散标识: 1、外观是否损坏? 2、亮度是否足够? 3、电线接头不好? 4、是否有裸线? 5、充电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6、检查记录表是否完整,是否按时检查并记录。 五、消防警铃: 1、外观是否损坏; 2、是否在复位状态; 3、电源是否正常; 4、供电是否正常; 5、安装位是否松动; 6、功能测试 (2秒钟内)是否正常。 7、检查记录表是否完整,是否按时检查并记录。

消防改造验收程序

北京写字楼消防改造验收是怎么个程序?手续太复杂了: 第一个手续,先说建审。按照公安部106号令规定: 第13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14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按照这个规定,自己检查是否需要到区消防支队防火处的窗口进行建筑工程的图纸审核,如果不需要,你可在北京市消防局网站上(https://www.360docs.net/doc/b98852824.html,)进行网络备案,并有可能被抽中进行抽审或抽验。如果被抽中,则,你需要准备的材料与公安部106号令规定的必审必验工程所准备的材料是一样的。如需准备材料,请按照下面的要求准备: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标准

消防设施检查方法/标准 一、水泵房 1、检查频率:每天9次,白天3次晚上6次; 2、检查内容:水泵及组件外观、水泵电源、水池水位、管道阀门、压力、点动; 3、检查方法/标准: a、水泵房保持干燥、整洁,水泵、控制柜和管道外观无损坏; b、控制箱电源指示灯和停止指示灯亮,转换开关指向自动位置; c、水池水位在水位器正常位置,老水池溢水口不冒水,新水池水位监视模块不报警, 高水位和低水位指示灯无闪烁; d、水泵主管蝶阀和泄水阀应该在“开”的位置,回水阀应该在“关”的位置; e、老喷淋泵和消防泵压力保持在0.5-0.7mpa之间,仓库喷淋泵压力保持在0.6-1mpa 之间; f、每周至少点动一次,如压力低于上述值,查明原因后补压。 二、稳压泵 1、检查频率:每天9次,白天3次晚上6次; 2、检查内容:水泵及组件外观、气压罐、水泵电源、水箱水位、管道阀门、压力; 3、检查方法/标准: a、稳压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和管道外观无损坏; b、控制箱电源指示灯亮,控制开关指向自动位置,选择开关指向1#泵或2#泵; c、水箱保持满水,溢水口不冒水; d、稳压泵水管蝶阀全部在“开”的位置; e、稳压泵压力指针应该在压力表的起泵指针和停泵指针之间,即不低于0.1mpa,不 高于0.25mpa,气压罐压力应与水泵压力表压力相当,如压力低于起泵下限不起泵或 停泵上限不起泵,应上报维修。 三、消防栓 1、检查频率:每月1次,间隔时间要均衡,要求在上半月内完成; 2、检查内容:外观、消防栓阀门、水枪、水带、起泵按钮、灭火器; 3、检查方法/标准: a、消防栓外观和内部卫生整洁、无锈蚀,配件齐全,消防栓前无堵塞物; b、消防栓接头牢固,阀门无渗漏,水枪、水带和接头完好无破损; c、起泵按钮外观完好,安装牢固,指示灯无异常亮灯;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新版)

Carry out the relevant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of production safety, and do a good job i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新版)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新版)导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单选题 1、对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尤其要注意检查员工(D)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易) A、督促 B、号召 C、跟随 D、组织引导 2、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中) A、车间和仓库不得设置在同一个建筑物内 B、员工集体宿舍必须独立设置 C、对暂时确有困难、必须将员工集体宿舍和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将员工集体宿舍设在底层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用防火墙将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完全分隔并不得共用楼梯,同时应责令限期将员工集体宿舍搬出。 D、仓库和车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坚持车间布置在下面楼层的原则

3、建筑内部因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家具,将(B)。(易) A、延长轰燃出现的时间 B、增加火灾荷载 C、降低耐火等级 D、影响防火间距 4、对按相关规定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机构除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外,必须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C)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消防监督检查。(易) A、重大隐患 B、重大情况 C、重大活动 D、重大影响 5、除规范有特殊规定外,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B)个。(易) A、1 B、2 C、3 D、4 6、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应设(C)楼梯间。(中) A、开敞楼梯间 B、敞开楼梯间 C、封闭楼梯间 D、防烟楼梯间 7、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应设(C)楼梯间。(中)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及程序.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1、变压器室;2、高(低)压配电装置;3、低压配电箱(盘);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5、电气照明装置;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

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最新消防验收程序

『消防知识之消防验收程序』一消防手续(四证齐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书 含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含装修工程 开业同意证明酒店、步行街、各主力店开业同意证明 装修主材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出 厂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装修主材资料全部取得,装修主材现场复核与资料是否对应 检测报告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安全检测报告 二消防重点安全部位安全检查 控制室标识明显清晰 火灾报警系统处于正常状态,故障率不大于5% 机柜内线路绑扎、标记清晰,静电地板下电线电缆等线路沿线槽内整齐敷设,有保护接地 主机电源单独回路供电,主备电自动切换,无漏电保护装置,设直流备用电源 消防中控员持证上岗,24 小时轮流值班,每班不少于2 人 存放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建筑物消防设备设施档案、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疏散预案等) 主机运行记录、故障登记表、报警汇总记录及时完整 设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 存放足够数量的消防作战服、消防斧、防毒面具等消防装备 泵房标识明显清晰 水泵、管道水流方向指示、控制柜、阀门标识明显清晰 管道压力正常,不大于,检修阀门处于演武状态 手动及远程启、停水泵功能正常,信号反馈中控室 消防泵房 主备泵自动互投正常 报警阀间报警阀及管道阀门标识明显清晰 报警阀处信号阀处于常开状态,关闭后消防控制室接收报警信号 测试阀开启后及时报警,本地警铃鸣响正常,压力开关报警信号正常(湿式系统压力开关应具 备联动启泵功能) 报警阀间设置合理排水设施 标识明显清晰 水箱水位正常,浮球阀功能正常,无溢水现象 电接点压力表可联动启停稳压泵 稳压泵房、消防水池、高水位箱

北京市消防验收流程

一、北京市消防验收具体的流程 1.土建工程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内部装修请有 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消防部门审批(8-16个工作日),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备注:这个属于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或有设计资格的建设方填写申报,叫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 消防部门审批(当场审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意见书》(1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自查自验,专业单位技术检测(消电检),出检测报告(1天)。 备注:这个是在施工前有建设方完成。此时已经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消防部门 验收(10个工作日),现场验收。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7个工作日)。 备注:此阶段属于竣工消防验收。 4.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备齐相关材料报消防部门开业前 消防检查(7个工作日),现场验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7个工作日)。 备注:此阶段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

二. 消防报设计审核及应提供的资料:(办理人委托书,建设单位盖章、回执单) 全部包括:《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委托书、所在层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复印件、建筑主体的建筑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北京公安局 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加盖物业单位或产权单位的公章。表格所需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联系人应填写甲方(租户)的姓名和联系电话;(2)申报表中的装修面积应填写装修部位的建筑面积,与组织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中的面积相一致;(3)装修层数一栏标注“第几层”装修,建筑高度、建筑面积为大厦总体的地上和地上高度和面积;(4)各装修材料应符合相关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规定要求。2.如该工程增加消防设施,需要填写《消防设施设计防或审核申报 表》一式两份,加盖物业单位或产权单位的公章。 3.物业提出申报申请并加盖公章,非物业单位人员申报须提供委托 书。 4.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复印件(注:必须原图大图 复印,要求有竣工章),并标出装修位置。 5.提供建筑主体的建筑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或规划意见书、房产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等证明该建筑合法

消防设施检测法规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 1、变压器室; 2、高(低)压配电装置; 3、低压配电箱(盘);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5、电气照明装置; 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消防验收流程和注意事项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讨论稿)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录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1)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8) 三、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9) 四、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10) 五、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下列材料: (1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 (12) 六、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13) (一)、报审、报验资料问题 (13) (二)、现场验收常见问题 (13)

消防行政许可分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建审)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建审就是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程序。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是资料受理、图纸审核、意见公告。一般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审批资料(含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审核结束后由当地消防部门发放审核意见书。审核结束后按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在投入使用之前申报消防验收(对整个建筑工程土建、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办理消防手续第一步是消防建审,而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对建设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建审时,一般是本着由总体到局部、由外到内、由建筑到设备的顺序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认真阅读资料,掌握建筑基本情况 首先要认真阅读《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建筑设计总说明》、《建设防火设计专篇》等有关资料,通过阅读资料,了解建筑物四周的建筑情况;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掌握建设工程的高度、层数、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明确所适用的消防规范,并结合初步阅读建施图中的平、立、剖面图,建立起建筑的立体印象。 2.审核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决定了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的防 火间距和建筑物自身所允许的层数、长度和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建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3.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 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主要是审核建筑物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消防车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中对各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做出了十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防火间

消防验收方案及标准

消防系统验收方案 验收流程 消防中控室设备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交接→消防报警系统验收 消防中控室设备交接: 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广东阳江、甲方及消防部门 提交资料:设备清单、设备点位图、设备点位表、气体灭火主机、消防主机及广播主机设备接线图等。 交接流程:1、施工单位准备整个系统设备清单、前端设备点位图,机房端消防主机设备接线图。 2、施工单位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自检,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系统前端设备、传输设备、机房端设备外观完好无损,并已擦拭干净;消防主机无故障、无火警、设备正常运行; 3、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及设备交接资料准备完毕的情况下,通知监理项目。由监理项目协调组织甲方和消防部门及施工单位对消防主机设备进行交接。 4、设备数量清点完毕后,参加交接工作的各单位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签字清单各方各留一份。 5、设备交接完毕之后,设备管理权交由后勤管理中心,系统开始进入试运行期,设备故障的维修在试运行期间暂由施工单位进行负责实施;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交接 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各设备供货厂家、消防部门、甲方、系统使用部门 提交资料:消防各系统图、卷帘门、挡烟垂壁、切电、广播系统图纸等、简易

培训教材、培训记录 交接流程:1、由消防施工单位对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进行模拟火灾试验,进行消防联动测试,按防火分区抽测率20%,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电梯迫降、消防广播、消防卷帘门及挡烟垂壁全部动作。 2、测试完毕,消防主机厂家负责对系统使用部门进行培训,培训应有书面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人,受培训部门,培训内容,培训考核方式,培训结论。 3、培训工作原则上由系统厂家进行,快达进行相关配合。 消防系统验收 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各设备供货厂家、消防部门、甲方、系统使用部门。 提交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工程资料等(详见附录)。 验收流程: 系统试运行7天后,各项运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所有工程资料准备齐全,符合规范要求,并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现场所有问题自检完毕,并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向工程管理中心提交验收申请单。(见附表) 工程管理中心收到验收申请单后组织后勤管理中心、各系统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的问题、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后,各参加验收单位在验收单上进行会签,全面验收工作结束。 附录:工程资料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资料、材料构配件验收记录。 预检、隐检记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

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

消防报审、验收程序及表格

消防报审、验收程序及表格 上述工程设计图纸及文件、资料齐全后,到行政服务窗口办理消防报审手续,并领取文卡。消防部门

对外一切业务文函往来,由行政服务窗口办理,报审的图纸凭卡查询领文。对报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工程在十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二十日之内,需要组织专家谁消防设计的 工程在三十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旦样表画下载 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霍I样表画下载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O (1)工程竣工,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和安装,监理、使用和管理单位进行消防自验,合格后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在行政服务窗口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有关栏目上分别签字认可,才能向消防部门申请验收。 (2)消防部门收到验收申请表并经检验,内容齐全后在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 (3)建筑实地消防验收。程序如下: [1] 由建设单位就近提供布置验收程序的会议场处,备齐各类资料: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竣工图;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产品相关证书、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资料;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2] 由建设或施工和监理单位简要介绍工程的情况; [3] 消防监督机关主持并分组验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和使用等单位配合参加各组验收。 [4] 展开现场测试验收。 ⑸验收情况小结及验收结论。 ⑹ 在消防验收后七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 4、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验收程序 报验材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及相关批复文件;防火材料、消防产品相关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材料。(实地验收程序同“建筑工程实地消防验收程序”)

2消防监督检查概论

2消防监督检查概论

消防监督检查概论 一、单选题 1、《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是依据(C)制定的。(易) A、安全生产法 B、国家安全法 C、消防法 D、劳动法 2、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安消防机构对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A)的限制。(易) A、不受时间和场所 B、受时间限制但不受场所 C、不受时间但受场所 D、受时间和场所 3、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是(D)。(易) A、公安机关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C、综合执法机构 D、公安消防机构 4、消防监督检查是法律、法规赋予(B)的一项重要职责。(易) A、公安机关 B、公安消防机构 C、各级人民政府 D、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5、下列不具备消防监督检查资格的有(B )。(易) A、城市公安消防机构 B、城市治安联防队 C、县公安消防机构 D、直辖市公安消防机构 6、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检查时发现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且情况严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确定为(D)。(易) A、火灾隐患 B、一般火灾隐患 C、较大火灾隐患 D、重大火灾隐患 7、确定重大火灾隐患之前,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D)。(易) A、报请上级决定 B、自行决定 C、委托律师决定 D、组织集体讨论 8、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向(A)。(易) A、社会公布 B、隐患单位通报 C、隐患单位的上级通报 D、公安消防机构内部通报 9、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B)。(易)

A、报法制部门备案 B、组织专家论证 C、报上级批准 D、报政府批准 10、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C),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易) A、产权证 B、灭火器 C、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 D、义务消防队 11、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消防车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A)统一管理。(易) A、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 B、政府 C、物业管理 D、公安消防机构 12、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C),可以委托统一管理。(中) A、产权 B、使用权 C、管理责任 D、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详解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 一、探测器 1、测试频率:烟感、温感探头每年1次,手报按钮每季度1次; 2、测试内容:探测器报警能力,探测器地址,探测器物理位置; 3、测试方法/标准: a、烟感探头采用加烟测试,温感探头采用加温测试,手报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 行测试; b、各种探头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探测器的 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火警信息应和现场探测器的信息一致,包括地址码和物理 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进行修改。 二、消防栓按钮 1、测试频率: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2、测试内容:消防栓按钮报警能力,消防栓按钮地址码和物理位置以及起泵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消防栓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行测试; b、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起泵后绿色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 收来自该探测器的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消防栓报警信息应和现场消防栓按钮的信息一致,包括地 址码和物理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属性进行 修改。 三、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 1、测试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2、测试内容:各种风阀地址码和物理位置,远程启动,反馈信息,复位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排烟、送风阀采用消控主机远程启动进行测试; b、测试时控制模块应该有红色启动指示灯亮,风阀打开后有红色反馈指示灯亮, 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风阀的反馈信息,停止后能正常复位; c、消控主机远程启动的风阀和现场动作的风阀地址信息应该一致;

d、如不能正常启动风阀(控制模块有或无启动信号)应进行维修,如反馈信息 和现场不一致应对主机或风阀属性进行修改; e、防火阀采用现场关闭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防火阀监视模块应该有红色报警 指示灯亮,消防报警主机能接收到该防火阀的火警信息,且地址码和物理地 址应和现场一致,如不能接收报警信息或反馈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进 行维修。 四、电源强切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非消防用电,门禁控制用电,地址信息,远程断电,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启动断电; b、启动强切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断电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受 来自该强切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如不能正常断电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 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五、防火卷帘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迫降,卷帘迫降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迫降; b、启动卷帘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迫降到底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 能接受来自该卷帘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卷帘能迫降到底部正常位置,无卡槽现象; d、如不能正常迫降、迫降停止位置异常或卡槽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 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六、常开式防火门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关门,闭门器或脱扣器关门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关门; b、启动防火门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电动闭门器或脱扣器动作后反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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