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冀食药监发[2004]1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08.02

【实施日期】2004.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冀食药监发[2004]12号2004年8月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河北省境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

理。

第三条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遵循合理布局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质量管理机构;

(五)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六)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七)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和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带隔断的独立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细则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本实施细则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

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类或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条例细则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条例 细则 第六条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三)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 热门城市:赤峰律师宝鸡律师韶关律师珠海律师鄂州律师保山律师梧州律师舟山律师资阳律师河源律师建筑工程的造价问题不仅关乎着工程能否按质按量完成,也同样关乎着国家利益,建筑公司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问题。因此国家建筑法规定不同省份均要制定各自统一管理办法,来约束以及监督工程的造价问题。下面就简要介绍下《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

制造业公司采购比选流程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 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特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部门与请购部门职责的划分 1、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生产原材料采购由生产技术部提供采购计划后库房查库提供差缺,采购部门负责办理询价、议价,待批准后采购。 2、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采购计划办理批准后转交采购部询价采购。 3、对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 二、采购比选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薛发正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易永刚常务副总经理 侯兵生产副总经理 杨敏财务经理 三、采购部职责 1、根据申购单采购原、辅料及办公用品; 2、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3、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4、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5、原材料采购项目应了解市场行情后向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直接询价。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6、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价格; 7、遇到重要的物资、项目或预估单次采购金额大于40万的采购情况,询价前应先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拟邀请报价或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提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询价或发放标书; 8、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9、除固定资产外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项目可以自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应要求至少三家上的供应商参与比价或招标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4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由采购部组织招标,公司相关领导及比选领导小组参与监督;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招标; 10、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11、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采购。 12、采购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参考目标或理想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13、采购部应就公司内所需要的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14、现款采购:采购员凭有总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物品采购回厂后,采购员持货品、购货发票或收据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质检部验收库房入库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库房、财务签字,随同购货发票、比选单经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DOC 86页)

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工地建设篇) 高速公路筹建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

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工地建设篇)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主要内容 (1) 2 项目部 (1) 2.1 组织机构 (1) 2.2 项目部建设 (2) 2.3 人员配备 (4) 2.4 项目分部建设 (4) 3 监理驻地 (7) 3.1 组织机构 (7) 3.2 人员配备 (8) 3.3 监理驻地建设 (8) 4 工地试验室 (11) 4.1 组织机构 (11) 4.2 人员配备 (11) 4.3 工地实验室建设 (12) 5 场站建设 (15) 5.1 拌和站 (15) 5.2 机械站 (18) 5.3 料场及库房 (18) 5.4 钢筋加工场 (20) 5.5 预制场 (23) 6 施工现场 (26) 6.1 路基工程 (26) 6.2 路面工程 (31)

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工地建设篇) 6.3 桥涵工程 (33) 6.4 39 7 施工便道、便桥42 7.1 一般规定 (42) 7.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43) 7.3 安全生产 (44) 8 “十公开” (45) 8.1 实施“十公开”目的 (45) 8.2 实施“十公开”主体、内容、方式、范围和时间 (46) 9 标识标牌 (46) 9.1一般要求 (46) 9.2具体要求 (47) 10 劳务队 (47) 10.1 一般要求 (47) 10.2 劳务队驻地建设 (48) 11环境保护 (48) 11.1 临时设施的环保要求 (48) 11.2路基路面施工的环保要求 (49) 11.3桥梁工程施工的环保要求 (50) 11.4 隧道工程施工的环保要求 (50) 12验收标准 (51) 附表一驻地标志牌 (67) 附表二场站标志牌 (68) 附表三施工现场标志牌 (69) 附录标志标牌设置范围和要求 (70)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规定 a)工程建设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为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控制和管理,总承包商将制订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作为参加工程建设施工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b)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总包商制定的 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施工现场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环境。 c)以总包商确立的总体目标为导向,立足本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为业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筑产品而勤奋工作。 d)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珍惜员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不遭受损失。 e)自觉爱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材料设备,积极参与施工全过程的建筑产品保护,自觉抵制一切损坏建筑产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f)发扬大工程大协作精神,增进员工之间团结协助的亲密关系,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确保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齐心协办携手共进。 g)积极参与创建苏州文明卫生工地的活动,创导良好的文明作业风范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一流员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为了有效地协调进场分包商及其所属员工的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的贯彻落实,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总包商采用以下具体措施: 1、身份识别 为便于总包对进入现场的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管理,正确 第 2 页共 4 页

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采取以下措施: 2、安全帽识别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员与工人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公司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门进场后向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内容包括安全帽颜色的规定、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工号,便于总包的管理。 3、工作牌识别 凡是在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只要未离开现场,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总包统一制作。工作牌上注明公司名称、姓名、工号并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 第 3 页共 4 页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实施对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建筑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建筑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建筑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等与建筑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设区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的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编制并发布建筑工程定额。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建筑工程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建筑市场参考价、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等造价信息。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六条施工企业可以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制定本企业定额,作为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包括: (一)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指标; (二)全省统一的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办法;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五)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六)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等市场价格信息; (七)其他有关建筑工程的计价依据。 第三章工程造价的确定 第八条 建筑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最高限价、竣工结算、决算应当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发包人或承包人编制,或者由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第九条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和工程最高限价由成本、利润、规费和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用下列计价方法。

比选管理规章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 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 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

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 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 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 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

制造业公司采购比选流程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部门与请购部门职责的划分 1、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生产原材料采购由生产技术部提供采购计划后库房查库提供差缺,采购部门负责办理询价、议价,待批准后采购。 2、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采购计划办理批准后转交采购部询价采购。 3、对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 二、采购比选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薛发正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易永刚常务副总经理 侯兵生产副总经理 杨敏财务经理 三、采购部职责 1、根据申购单采购原、辅料及办公用品; 2、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3、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4、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5、原材料采购项目应了解市场行情后向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直接询价。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6、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价格; 7、遇到重要的物资、项目或预估单次采购金额大于40万的采购情况,询价前应先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拟邀请报价或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提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询价或发放标书; 8、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9、除固定资产外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项目可以自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应要求至少三家上的供应商参与比价或招标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4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由采购部组织招标,公司相关领导及比选领导小组参与监督;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招标; 10、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11、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采购。 12、采购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参考目标或理想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13、采购部应就公司内所需要的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总结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京石改扩建工程JS10项目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总结根据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要求,本工地试验室严格按照《河北省涿州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要求,试验室从选址到试验仪器设备的安装、定位,都经过了详细的布局和设计,现将本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心得予以分享。 JS10项目部工地试验室按照业主及项目本身条件的要求,本着便于管理、便于检测、便于施工过程控制的方针,选址在砼拌和站及钢筋加工场驻地、离项目部3公里的施工现场,采用独门独院的规划设计,占地970平米,下设试验主任室、技术负责人室、综合办公室共3间办公室和1间40平米小型会议室以及1间档案资料室。功能室下设存储料棚、外检室、标准养护室、力学室、土工室、留样室、化学分析室、沥青原材料室、沥青混合料室、集料室、砼配合比室、高性能砼室、水泥室计13间,共410平米。 本工地试验室的功能室在布局上考虑到精密仪器的防震要求,各功能室独立分布、动静分离。将化学分析室设在了留样室和沥青原材料室之间;考虑操作方便,力学室设在了标准养护室隔壁;为了保证标准养护室的保温效果,标准养护室采用了双层门设计(河北省要求双层门),并且在整个标准养护室内铺设一层塑料布。 由于京石改扩建工程本身的高标准要求,本工地试验室在建设前也采取了建前图纸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图施工,比以往的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要求有所提高: 1、标准养护室的建设:标准养护室按照标准化要求,占地40平

米,在建设过程中考虑到为了保护仪器、延长其使用寿命,空调外机设立在标养室内单独的隔离空间,保证雨天不被雨淋,减少了零部件生锈的机会。室内采用了一次性排水水沟(业主要求禁用循环水),改变了以前使用循环水的方式,下设8cm*10cm排水沟,在地面硬化前将排水沟规划好,将排水沟位置提起用砖块填充好,等混凝土凝固后将砖块移除自然形成水沟。各排水沟前后左右贯通,最后集中排到室外。根据房间的实际尺寸,焊制的养护架尺寸长、宽、高为160cm*50cm*150cm 5层设计,靠墙单排摆放,中间双排摆放,中间过道预留80cm过道,便于放、取试块。养护架边缘5cm处设排水沟,保证不会再过道上形成积水。 30cm 80cm 10 cm 标养室排水沟

关于驻现场运维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驻现场运维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驻现场运维人员工作顺利开展,构建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运维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提升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积极开展工作,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管理的目的 1.确保运维工作目标的实现,提升运维人员工作能力,实现运维人员和公司共同提升和发展。 2.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依托考核管理手段,提高运维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水平。 3.提高运维人员的规范化和计划性,引导运维人员按照正确的思路做事。 第三条考核管理的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沟通改善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3.均衡发展与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信通公司签订运维服务合同,并在信通公司进行现场运维服务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考核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考核管理小组 成立考核管理小组,组长由部门经理担任,成员由运维经理、运维组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运维人员考核管理指标和实施

细则,健全考核管理制度,实施考核评价,与运维人员进行辅导与沟通,兑现考核结果等。 第六条考核管理负责人 考核管理负责人由运维经理担任,主要负责与运维人员确定考核管理目标,全程跟踪考核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帮助运维人员研究制定业绩改进和能力提升措施。 第三章考核指标体系 第七条考核指标制定 1. 对于运维组成员,根据信通公司反馈的月度考核结果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奖惩; 2. 对于运维经理,部门经理在信通公司打分基础上,根据如下加减分规则评定最终考核结果: 序号考核指标评价方法 1 团队总体 表现 根据整个团队对客户现场及公司内部各项制度遵守情况进行评价: 未发生违反客户现场及公司各项规定的情况,加5分; 每发生一次违反客户现场及公司规定的情况,视严重程度扣1-5分。 2 团队建设根据能否带动团队成员积极、主动工 作,提升团队的整体效率,提高团队形象 方面进行评价: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颁发机关/发布人:河北省建设厅 文号:冀建法[2004]455号颁布时间:2004-10-14 适用地区:河北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且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50万元以上或者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工程的施工招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经审查合格。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等)。

(二)招标人办理招标登记备案手续; (三)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 (五)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六)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资格预审情况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七)招标人组织投标答疑、工程量澄清、现场踏勘;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一)开标、评标、定标; (十二)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三)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四)合同签订(十五)合同备案。 第七条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数量有要求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载明,且不得少于七家,并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排名先后和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未明确载明预审后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数量范围的,招标人对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再设定数量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或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根据工程性质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能准确反映出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程范围、项目特征,满足投标报价编制计算要求。

比选办法

永宁县“十二五”移民建设项目(闽宁镇劳务和生态移民安置、幼儿园、活动中心及商业网点)比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比选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永宁县“十二五”移民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比选的评标。 第三条评标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使用单位的代表和受聘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总计7人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按得分从高至低排列出各投标人的名次,并由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第五条参加本次评标的所有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比选人的评标过程或定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有关结果和排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的形式报告比选人。 二、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 评标程序:评标准备→初审→综合评标→评标报告。 1)评标准备 1.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 推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比 选文件和评标办法,了解本次比选的范围和性质; 3. 熟悉评标时使用的表格。 2)初审 1. 初审系指对投标文件符合性的审查,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文件和内容有:“投 标书”的内容和签章的合格性;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合法性;投标 报价的完整性。 2. 若上述内容有一项规定的内容没有得到响应,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 标委员会将根据初审的结果进入综合评标。 3)综合评标 1. 评审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各部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投标人对比选文件的 响应情况,然后采用百分制打分的办法,按分值的高低顺序,评定出中标 候选人。 2. 计分方式 所有评委都将对每一位投标人进行打分,然后再综合汇总。评标时,各评 委根据自己的打分分别填写“评委个人打分表”,然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统计 得出“评分汇总表”,并依据投标人的得分高低确定其排名顺序。“评分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分公司

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 招标(比选)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设备、物资采购等的招标(比选)活动,维护公司利益和投标(报价)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的以下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务协作; 二、大宗材料的采购(钢材、水泥、砂石等); 三、按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比选)或公司决定必须进行招标(比选)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招标(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比选)。 第四条招标(比选)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招标(比选)条件的法人单位都可以参加公司招标(比选)项目的投标报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比选)活动。 第五条由公司组织实施的招标(比选)项目,应提前一周将拟招标(比选)文件,按程序由计划合同科完善报批手续,并填报《招标(比选)文件备案表》(见附件)。

公司可根据规模、性质、合同总额大小,确定是否派相关部门参与监管。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六条公司招标(比选)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拟定公司有关招标(比选)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公司招标(比选)工作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二)审查各归口管理部门的招标(比选)项目、招标(比选)办法、招标(比选)文件; (三)负责各类信息库的建立、管理; (四) 负责招标(比选)信息的发布,接受投标报名;与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共同审查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发售招标(比选)文件; (五) 负责组织招标(比选)小组成员参加评标; (六)参与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发布中标通知、审查合同等; (七)协助编写资格评审报告、评标报告; (八)负责将资格审查和招标(比选)结果提请公司招标(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监督询标过程,监督、指导、检查、规范标后合同签订和管理行为; (十)根据市场信息及标后合同管理情况,会同归口部门开展公司范围内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建立信用评价档案;

二〇一三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二〇一三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冀高宣阳原养护[xx]10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工区各股室为强化安全管理,维护工区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我工区除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外,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相关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认真执行。 附件1.阳原养护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阳原养护工区安全生 产工作计划3.安全生产重点防范点防护措施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印发安全生产通知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阳原养护工 区xx年1月26日印发(共印1份)附件1阳原养护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维护工区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进行明确分工组长李占东副组长张凤岐重点负责桥梁安全工作何义平重点负责日常养护安全工作成员冀星 飞负责办公室安全工作雷延婷负责财务安全工作刘文成负责设备安 全工作陈鹏程负责养护安全工作石志军负责维修安全工作。 安全员杜宪负责工区安全工作的检查、总汇 二、安全工作目标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培训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体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各部门进行专项培训。

开展安全演练,使各部门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人人做到“遇险不惊慌、抢险有措施”在每次职工大会上都要强调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教育。 重大节日及暑期前均要对全体职工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时时敲响安全警钟。 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四、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布置工区安全工作。 工区安全小组每月都要对工区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对财务室、库房、机电等要害部位重点检查,办公区及库房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补充,不留死角确保万无一失,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一”“国庆”、“元旦”、“春节”进行节前重点检查,为节日安全提供保证。 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处理有结果、资料齐全。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审查责任制。 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管事人人有责任。 六、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定在节日期间留有专人值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不得玩忽职守,厌恶事件的处理及上报,并填写值班记录。

员工管理办法

员工管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管理办法 目录 1.员工守则·················································································2 2.员工职责·················································································3 3.工资与奖励··············································································11 4.处罚制度·················································································12 5.员工考核办法···········································································14 6.员工培训 (21) 员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倡导树立“团队”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员工守则 1.按时上下班,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期间不得有吃零食、打扑克、干私活、扎堆聊天,长时间接打电话,玩 手机游戏等脱岗、漏岗、窜岗及离开工作区域或擅自换班行为. 3.工作期间不准擅自拿代币打游戏,不准送人情币,不准给客人指台及克扣客 人钱、分、币,不准赊分、私自赠分、补分,不准向顾客索取财物和接受客

预算员管理办法

河北港口集团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预算定额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预算员队伍建设,提高对外结算和对内成本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管理单位。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项目部预算定额员人员配置及选择第三条:各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所辖项目数量、规模、类型、复杂程度及管理模式配备预算员数量。每单位原则应配备至少1名业务过硬的预算员,首选公司正式员工。 第四条: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员管理,预算定额部负责对其进行对外结算和对内成本管理业务指导和技能考核。 第五条:预算员从事工作主要分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土建工程、水电暖等安装工程、疏浚工程、测量工程等五个专业方向,预算员应至少熟练掌握1个专业方向,并熟悉其他专业。各项目管理单位间可以通过预算定额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互相借用或调配预算员。 第六条:从事预算定额员岗位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预算员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岗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

并书面确认交接资料清单。交接内容应经过所在单位领导审核。 第三章:对外结算、决算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第八条:算量套项应遵循相关定额规定,算量分为计算清单量和定额量,计算清单量应遵循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定额量应遵循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九条:预算员算量套项应优先采用公司电子版算量文件格式。算量套项过程应清晰、明了,必要时可附简图或简要说明。算量过程数据、文字和图表应完成保留,便于与业主、咨询公司进行核量。 第十条:预算员应充分掌握合同相应条款要求,对外结算、决算文件应充分响应合同条款,合同内部分量价应与投标工程清单量价相吻合,签证部分应与实际增项工程量价相吻合,报送业主前应严格履行公司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情况及工程所在地,按照定额规定确定该项目的取费标准。 第十二条:预结算中材料价格确定应有依据,原则依据当地造价信息,如当地造价信息没有相应材料价格,可采用网络及经销商询价等多种方式获得价格信息。 第十三条:预算员应及时掌握国家、行业或项目所在地造价政策、法规或相关要求的变化,并及时更新造价软件。 以下网站可供参考: 1、奔腾软件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99552042.html,

比选办法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 来源:主站发布时间:2006-07-05 14:40 阅读次数: (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2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公布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比选,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比选的具体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比选的范围。 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

精细化管理手册

精细化管理实施手册 为贯彻落实“安全、环保、和谐、耐久、节约”公路建设新理念,围绕项目管理的质量、费用、工期和安全等目标,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活动,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抓住关键环节,优化施工工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克服质量缺陷,实现高速公路建设优良率100%的目标。 根据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以及邢汾高速公路筹建处、总监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合同段实际情况,针对高填方路堤不均匀沉降、路基纵向开裂错台、压实度、混凝土外观缺陷、钢筋保护层不足、桥头跳车、二衬漏水、拱顶不密实、混凝土路面断板等质量通病特制定邢汾高速L11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手册》,便于有效正确指导施工,最大程度的减少或消除公路病害。 第一章管理目标 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更新项目管理理念,项目建设全过程始终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文明化的施工,确保各项施工规范得到严格执行,实现各项指标验收均达到优良。 1、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零缺陷。交验项目主要指标合格率100%;分项工程质量评分95以上;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小戈寥大桥、赵家沟大桥争创优质样板工程,吕家沟隧道争创精品工程。 2、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零事故。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创建安全文明达标工地。 3、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零排放。机械控制无噪音,粉尘控制无扬弃,污水控制无污染。 4、文明施工目标 文明施工零投诉。现场道路畅通无拥堵,环境清洁无垃圾,周边农田无损毁,文物保护无破坏,社会治安无案件。 5、工期目标 统筹兼顾,均衡生产,工期履约率100%,达到顾客和相关方满意。2010年

机关管理人员下现场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人员下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机关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行为,及时了解、掌握现场运行情况,帮助和督导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确保公司管理系统健康有序运转,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关管理人员是指机关各部室在XXXX 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现场是指XXXX、XXXX、XXXX、XXXX。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各部部长、副部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一次,运营部管理人员每月下现场不少于两次,其他部室管理人员每月下现场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机关管理人员下现场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深入实际,了解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第五条机关管理人员下现场严禁违章指挥,避免越位指挥,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错位。 第六条机关管理人员下现场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积极参与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七条党群工作部管理人员下现场重点关注内容: 1、了解职工就餐、住宿、洗浴及冬季供暖、夏季防暑等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

2、了解在考勤休假、绩效考核、人员配置和管理人员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查看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宣传教育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情况; 4、核对仓储量、运输量等各类统计上报数据的实际情况,规范各种报表。 第八条运营部管理人员下现场重点关注内容: 1、了解装卸、库存、料堆打水、取制样及机车、车辆运行等作业环节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同相关单位协调解决; 2、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对现场设备进行点检,查看各类设备管理记录台账,对设备缺陷、隐患及时处理; 3、检查现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及“6S”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是“三违”、隐患排查情况,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九条市场部管理人员下现场重点关注内容: 1、采购合同、运输合同兑现情况,采购物料化检验指标是否达到合同标准; 2、主动关注、及时掌握策克口岸煤炭进口量、价格、销路等市场动态。 第十条财务部管理人员下现场重点关注内容: 1、了解合同兑现情况,提前筹划资金; 2、开展核对结算数据、报税等财务工作。

河北省预结算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 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冀建法规[2000]4 号 各市建委、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 2000 年 5 月 19 日第四次厅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建设厅 2000 年5月30 日 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价格,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本办法所称结算,是指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调整条件、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所办理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含有国有和集体投资,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或总造价 5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的预结算编制以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其它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及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统一监督管理,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划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并接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省直有关厅、局造价(定额)管理机构按工程造价管理分工,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专业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五条编制和审查建设工程预结算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少算、漏算和高估冒算。 第六条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发布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及造价调整办法,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性依据。 第二章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依据 第七条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的政策依据: (一)国家和本省的建设法规、政策,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抗震加固和修缮等工程定额以及有关的调整文件等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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