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激励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落实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部经理、项目主管及工程设计人员的指导下,按照管理体系的要求,负责实施工地现场的施工管理;

2、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计划,保证工期计划按时完成;

3、负责提出工地现场材料使用的采购计划,并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把关;

4、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指导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负责协调工地现场各方面的关系,把握好工程进度;

7、负责工地现场材料使用的管理及设备设施的管理,合理使用

工程材料,控制好工程成本;

8、负责施工过程的文档资料管理,认真做好施工日志、施工周报和月报,及时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报验、隐蔽工程报验、工程变更签证、中间环节的工程验收等有关签证验收工作;

9、负责做好竣工文档、竣工图纸,协助做好工程验收和工程决算工作,

10、其它相关职责。

第三章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遵循“科学公正、突出重点、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实行每季度的绩效考核和项目竣工后的工程考核,绩效考核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考核是考核工程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中的管理水平、管理业绩,根据工作态度、施工质量、成本控制、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资料管理、用户评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量化记分,总分为100分(见附件1:工程项目综合评价考核表)。

第五条考核方式:采取每月定期到工地现场检查、不定期随机抽查及工程结束后的初验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考核小组人员由工程部经理、工程项目业务主管、工程质检员、设计人员及用户代表组成。

第四章工程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的奖励:工程管理人员如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促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和工程决算工作后,则根据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表现,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工程项目管理奖励额=工程项目结算金额x0.7%x综合调节系数x 工程项目综合考核分%

综合调节系数根据项目规模、难易程度、时间长短、施工环境等因数考虑确定,综合调节系数为0.6—1.2。

第七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工程考核为零分。工程管理人员将不享受工程奖励。

1、工程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由于工程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不到位,致使施工工期延期过长,施工成本增加15%以上;

3、工程最终材料决算的数量少于公司实际发出的材料数量,其偏差超出合理的范围;

4、对甲方或公司质检员等有关方面人员反映的质量问题不积极处理解决,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验收;

第八条出现以下情况,可酌情给工程管理人员额外增加分值(每项最高不超过50分)。

1、工作敬业、工程质量优,并通过控制施工成本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效益。

2、处处为公司着想,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公司增加了新的工作

量。

第九条连续有2个项目评分不足60分的将予以降职或辞退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与之相关的规定及办法自本考核办法(试行)实施之日起即行废止。

工程项目综合评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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