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重点排污企业氨氮、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指标
第一批重点排污企业氨氮、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指标
核定结果公示
各重点排污企业: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按照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对各重点排污企业氨氮及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指标进行了核定,现将第一批重点排污企业的氨氮、氧化化物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结果在《义乌商报》和义乌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各重点排污企业对我局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结果有疑义的,请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技术复核,并在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10日内将复核报告送我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欢迎社会各届监督。
联系人:何园园联系电话:85388873
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一、氨氮及氮氧化物指标企业:
二、氨氮指标企业:
三、氮氧化物指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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