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各位监考教师:

欢迎大家参与今年的职称水平考试监考工作。在这里首先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职称考试的阅卷评分工作顺利,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以免造成错误。

1、考试开始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入场前要先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宣读考场纪律和考试时间。考生只允许带2B铅笔、橡皮、尺子、钢笔或圆珠笔、准考证和身份证。其它词典、书本、资料和电子词典、BP机、手机、掌上电脑等工具一律不准带入场内。

2、考试开始前,必须有两位考生当场检查试卷袋是否密封完好,并在试卷袋上签字以后方可开封。试卷袋为双舌头袋子,在拆试题袋时,注意不要割掉内舌(考试结束后需要翻出内舌密封试卷袋)。开封后首先检查试卷袋中物品,试卷袋中应装有试卷册、答题卡、考场记录、试卷密封包头纸(政治理论考试试卷袋中没有密封包头纸)、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密封条等。没有特殊情况,各单位不得开封备用试卷。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过考试中心允许,方可开启备用试卷袋。

3、要求考生依次将自己的考号、身份证号、姓名填在考生签字表上。

4、发答题卡和答题纸。要求考生在二卷答题纸密封线以外用钢笔或圆珠笔正确填写单位、考点、考场、姓名、考号,并在一卷答题卡上填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在黑板上演示填写填涂答题卡的方法及要求。如:[A] [B] [C] [D]。并指导考生正确填涂准考证号。俄语、日语、政治理论考生还需填涂申报职称级别(高级或中级)、试卷类型(甲卷或乙卷)、考试科目等。填涂准考证号的注意事项请参看以下第6条。考生填涂完毕后,监考教师逐一检查考生在答题纸和答题卡上填写的考号、姓名是否与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一致。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记录在案由人事部门严肃处理。每个考生都有权利和义务检举揭发所发现的替考、作弊现象。如果考场内发生替考作弊的现象但是监考教师当时未做记录,事后被检举查实,监考教师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9点整发试卷册。英语考试试卷类型共有24种,对于英语语种考生,分发试卷时一定要注意考生准考证号末两位要和发给他的试卷类型相一致。例如:考生考号末两位为01的应该发给试卷类型为01的试卷,考号末两位为02的考生应该发给试卷类型为02的试卷,以此类推,考号末两位为24的考生应该发给试卷类型为24的试卷。不能发错,否则影响考生成绩。俄语、日

语应按照分发示意图根据考生座位发给相应的甲、乙卷。英语、日语和俄语、政治考试的答题卡均不同。英语答题卡为粉红色,共有70道题;俄语和日语答题卡为砖红色,共有45道题;政治答题卡为紫红色,共有100道题(试卷上为80题,考生只需填涂答题卡上的前80道题即可)。

6、外语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政治考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英语考试一卷标准化试题占80分,翻译占20分。高级中级翻译均为1段文章。俄语、日语考试一卷标准化试题占40分,翻译占60分。高级翻译4段文章、中级翻译3段文章。外语考试在11:00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回试卷、一卷答题卡和二卷答题纸。政治理论考试在10:30统一收回试卷和答题卡。

7、以往每年都有一些考生漏涂或者错涂了答题卡上的内容而影响了一卷成绩。尤其要注意准考证号的填涂,有些考生因为不认真把准考证号涂错了一两个数字,结果准考证号涂成了别人的或者是一个不存在的考号,导致一卷零分。所以,考生填涂答题卡过程中,请监考教师仔细检查每位考生是否仔细正确填涂了答题卡横线以上的内容,是否有遗漏,准考证号有没有涂错。如有错误请立即向考生指出并指导其改正。请监考人员务必将缺考人员答题卡横线以上的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项代为填涂,不得遗漏,并在答题卡姓名后面加括号,在括号内注明“缺考”两字,考试结束后将缺考人员的答题卡一并装入答题卡袋中返回。

下面是准考证号的正确填涂示范和以往考生常犯的答题卡填涂错误:

8、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在考场内巡视,如有考生作弊,当场取消作弊人考试资格,清除出场,答卷作废,并将作弊情况、作弊人考号及姓名记录在考场记录上。在考试中,发现有以下行为者,均属作弊。

(1)、翻看书本、笔记本及有关资料者。使用词典、电子词典者。

(2)、将试卷给别人看或偷看、抄袭别人试卷者。

(3)、交头接耳者、传递纸条者。

(4)、用各种暗示行为作弊者。

(5)、夹带试卷、答题纸出考场者。

(6)、主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不立即停笔者。

(7)、交卷后,再返回涂改者。

(8)、代笔考试者。

(9)、以其它形式作弊者。

9、考试结束前30分钟和15分钟时分别向考生通报时间。

10、考试结束前5分钟再次向考生通报时间,提醒考生检查姓名是否填好,是否按要求涂黑。

11、宣布考试时间到,全体考生停笔,将试题册、答题卡、二卷答题纸放在桌子上。为了防止个别考生将试卷及答题卡带出考场,此时考生不准离开座位。

12、收卷后立即清点试卷册、答题卡和答题纸,必须清点两次。确认份数无误后,宣布考试结束,考生才可以离开。

13、请各位监考教师再次逐一检查每位考生的答题卡是否填涂正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

14、在考场内当场将答题卡(包括缺考人员的答题卡)按考生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即1号在上)清点排好,装回原袋中,答题卡袋不可用胶水订书钉等装订密封。往年有些监考教师用胶水密封了答题卡袋,造成答题卡粘在一起,阅卷机难以通过,无法阅卷。

15、装订二卷(翻译题)答题纸时,缺考人员的答题纸请监考人员务必代为将考号、姓名写在密封线左边的相应位置,并在答题纸密封线右边显著位置标明“缺考”字样,然后将所有二卷答题纸(包括缺考人员的答题纸)按考号次序从1-24(1号在上,24号在下)排好装订,往年有些教师不把缺考人员的试卷装订在内;或者先把参加考试人员的试卷按照考号次序放在上面,再把缺考人员的几份空白试卷放在下面,然后装订,这样容易造成录入错误。

16、请认真按照下面方法装订试卷二答题纸:将“试卷二密封包头纸”(一张牛皮纸,在试卷袋内)对折,包住答题纸的密封线,然后按照“包头纸”上的示意用线绳走线装订。

17、包头纸已经起到了密封作用。“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密封条”每个试卷袋中只有一张,千万不要把密封条粘在试卷二答题纸册的包头纸上。这张密封条是用来密封试卷袋的,

18、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共4份,考场记录纸2份、答题卡袋上1份、试卷袋上1份),将考点、考场以及缺考、替考、作弊人员的姓名、单位、准考证号等情况在“考场记录”上注明,并在考场记录上签名。

19、翻出试卷袋内舌,将答题卡袋、装订好的二卷答题纸册、考生签字表放回试卷袋中。两份考场记录纸一份放在试卷袋中,一份交各单位考试领导小组(局职改办),在试卷袋正面用“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密封条”密封。

集团公司考试中心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一、敬岗爱业 1、严格遵守到、离岗时间。班子成员、宿舍管理员做到每周日下午5时前到岗,教师做到每周日下午6时前到岗,周五下午4时20分以后离岗,到、离岗时要签名。 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起床,准时跟班,上课不迟到或无故不上课;严禁上课期间出出进进,抽烟或接打手机;空课或办公期间要认真办公,严禁随便出入校园、串房子、说闲话或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3、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顾全大局,做到尽量少请假或无特殊事情不请假。若确需请假,要严格按请假程序履行好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4、对承担的工作不敷衍、不拖拉,以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谨治学 5、积极开展学习。通过向书本、向名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 6、积极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做到对早读认真指导,对课堂精心设计,对作业认真批阅。严禁不备课进入课堂上课。 7、积极开展教研工作。做到参加教研活动准备充分、交流积极,善于总结教学的得失,积极撰写教研成果。 三、热爱学生 8、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9、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关爱后进学生。要善于发现后进学生的闪光点,对后进学生的教导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禁辱骂、体罚后进生。 四、团结协作 11、同志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积极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家长中的威信。 12、关心集体,树立“校兴我荣”的思想,积极维护学校荣誉。 13、严禁同志间搞团团伙伙、说长道短、议论是非。 五、尊重家长 14、对来访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倾心交谈,认真听取意见或建议,严禁训斥、指责家长。 六、为人师表 15、严禁在师生声中造谣、传播或散发不健康言论,进行非法言论,污染校园。 16、严禁在学生上课或集会时三五人成群高谈阔论,影响学生学习和行动。 17、严禁彻夜不眠,通宵达旦下棋、打扑克、说闲话等。 18、严禁衣衫不整出入校园、走进课堂;严禁被褥不整,宿舍脏乱。 19、严禁须发、须胡、染发,奇装异服进校园。 20、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影响教师形象。

教师监考制度

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要求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 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

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 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学校各部门: 我校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进行,根据学校要求,要求全校各部门在考前组织部门考前动员、考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注重监考操作和违规违纪处理方面,请各部门根据所发材料认真组织好本次培训工作。 一、期末考试日期: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 二、考试地点:学院东区、西区、北区 三、监考教师注意事项(请监考老师认真阅读): 1.请严格按照监考员守则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监考。 2.监考员考前请提前30分钟到达本次监考所指定的领卷地点领取试卷。 3.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坐着监考、聊天、禁止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做与监考不相关的事情。 4.考试结束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清点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无误后,两名监考老师一同前往领卷地点装订并上交试卷。(监考记录要如实填写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应考人数以考场信息表人数为准) 5.按照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具体模板如下: 考试时间:2015年1月4日 9:00--11:00 考试科目:******** 试卷页数:共页 , 答题卡页数:共页 举报电话:62605680

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要求监考教师考前领读) 6.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切无法判定处理时,请联系试卷袋上的巡考老师共同处理。 7.装订试卷和上交试卷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本次期末考试统一采取试卷与答题卡分开装订的形式进行上交。(如有其它要求,领卷地点会单独通知) (2) 装订试卷时须严格按照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的顺序排列答题卡和试卷册。 (3) 交卷时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按顺序排列,使用所提供的试卷包头纸将“全部答题卡”、“单独一份空白试卷”、“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考场记录”一同装订(如下图)。(4) 上交试卷时和考务人员做好试卷交接手续。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黎明乡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短裤、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

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宿舍、值班室、门卫室及走道里吸烟,并将烟头处理好。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需留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或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长期住院的要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无故缺课,上课补迟到、不早退、不私自离岗脱岗和随意调课、不准私自找人顶课;不准推诿教务处安排的顶课和教学安排。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把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手机带入教室只能用于教学活动,绝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教学、办公设备。要善于应用现代教学设备,利用计算机电子备课、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每位教师要爱护公共财物,共同维护好、管理好。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

监考教师职责

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因故不能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部)请假,由院(部)另作安排。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纪律》,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3、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应根据选课名单仔细核对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考试人数,证件不全者或不在选课名单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5、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为防止学生事先在座位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可临时调整学生座位。对拒绝指定就座的学生,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6、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时间正常发卷。考试开始10分钟后,拒绝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退出考场。 7、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9、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对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其考试,将违纪或作弊的主要情节记录在《监考记录》上,经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报校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试卷收完后应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 11、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谈话、看手机、看书、看报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擅离考场,每个考场中应自始至终要保持二人监考。 12、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职责者,或对考场上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者,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者,或被巡视员发现因监考教师失职而导致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按《中原工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一、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 2、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 3、考前10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放至座位右上角备查。凡座位桌面及抽屉内留有物品的,考生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 4、考试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如发现试卷分发有误、印刷不清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对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监考人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在考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按规定填写,责任自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5、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学生提前交卷后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返回。 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依次理好,正面朝下放置于本人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7、在考试过程中及考试后,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测评笔试考场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做相应处理。

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高荣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

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进教室;严禁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单独接触异性学生;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严禁旷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半个小时到明德楼430签到并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试卷到其它地点。 2、考前要清理黑板,务必写明考试时间和重要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清场。 3、监考教师检查证件,清点人数,宣读考场纪律。 4、发放试题及答题纸。 5、学生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6、教师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 二、重点注意事项 1、清场:一是要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二是考生按要求就座后,提醒考生须检查桌椅、座位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机考时检查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未报告者,不论是否为本人所写,该座位考生均按作弊论处。 2、试卷发放:证件检查后方可发放试卷及答题纸,要直接发到学生手里,不要传。发试卷后不允许学生再出去开证明,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辅导员当场确认。 3、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适当位置监考或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看书,不坐着监考;不聊天。 4、试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答题纸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将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英语班按各班名单顺序排列。答题纸或试卷数量一定要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在试卷袋上注明所收试卷份数。凡提供名单的考试,将缺考学生姓名填写在考场情况表内。 5、凡违纪作弊学生,需当场在考场情况表签字,如学生拒绝签字,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同样有效。 6、考试结束后,如违纪学生找教师出具任何证明,请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不要随意出具无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作弊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 2、对于考场上发现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要当场收缴并保留证据,并立即中止考试、收回试卷,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四、经常出现的问题 1、学生证件——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者,中止考试,通知教务处,由所在系将学生领回。 2、每场考试黑板上务必写明重点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关闭后上交;检查桌椅或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有关资料。 3、考前务必提醒要到位——说明利害关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想法。 4、清点试卷——要排序。试卷或答题纸一定要与参考人数相一致。 5、老师与学生的冲突——要灵活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同教务处联系。

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桃川小学科任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

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

考场纪律及监考人员职责

考场纪律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除必要的文具、草稿纸之外,不得将书籍、工具书及其它物品(如手机等)携入考场。特殊原因需携入考场,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集中存放,违者一律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备监考人员核实检查。对不服从监考人员调度的,取消考试资格。若身份证或准考证遗失,必须提前开具证明。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参加考试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弃考或提前交卷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由监考人员陪同。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者,作旷考处理。 四、开考后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随意走动。除因印刷质量问题外,其他关于试题的问题一律不得提问。闭卷考试的答卷必须独立完成,旁窥、抄袭、交换纸条、使用暗号或使用计算器存贮数据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作弊处理。 五、提前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按时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当主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已到时,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将考卷收完后,才能离开座位。故意拖延交卷时间者,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六、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该场考试作零分计。 七、监考人员有权根据考场情况提出组织好考试的其它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服从。

监考/考评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应提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清理布置考场,重点要做好清场工作,做到课桌面、桌内、座椅均不得有杂物,安排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考号秩序就坐,座位排列要求:纵列对齐,列间隔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场后清点人数,核对证件(身份证),检查参加考试的人员是否按指定要求就座。 二、在考试之前,要向参加考试的人员宣布考试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按时发放试卷。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处。 三、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在监考时不得与参加考试的人员交谈或作任何暗示,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监考时不准吸烟、谈笑,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参加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对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对参加考试的人员作弊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监考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试结束时,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并如实填写好考场记录表,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及主要情节做明确的记录和认定。六、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巡考工作,对各个考场的考风考纪进行流动检查,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违纪及监考人员失职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的管理,提高考试管理质量,维护考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第三条国家教育考试是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而进行的重要工作,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作为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都有应聘为考试工作人员的义务,在职教师都有作为监考员的义务。 第四条国家教育考试一般以省辖市或县(区、市)为考区,各考区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师德良好、业务合格、相对稳定的监考员队伍。第五条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员按考区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要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依法保护监考员的正当权益。对于刁难、滋扰监考员正常履行职责以及打击报复监考员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及时严肃处理。

第二章监考员基本条件 第七条监考员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 3.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4.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5.身体健康。 第八条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成人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 第三章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和聘用 第九条监考员的选拔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学校按监考员的基本条件推荐。 第十条监考员必须经过培训。监考员培训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教师工作纪律相关规定

教师工作纪律相关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XXX乡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成立教师工作纪律领导小组。由XXX老师任组长,XXX老师为副组长,中心学校其他成员为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组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是指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学校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内容: 一、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不带子女执教。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二、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并安排好代岗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缺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教学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三、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或不带手机进教室,严禁在课堂上聊微信、刷抖音、聊QQ等与教学无关活动;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四、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活动,严禁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会仪纪律。学校召开各类会议一律不迟到不早退,参会时自行带上会议记录本。不得讲小话,不得玩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随意走动,不带小孩进入会场。 六、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控烟限酒制度。禁止在教师内吸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监考须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 考 试 监 考 须 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考试监考须知 为了更好更完整地完成2012年秋季学期青中的监考,服务好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青中实际,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提示: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垚 副组长: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成员:王光贵杜能邓波肖松松熊波黄合格唐寒刘飞陈燕胡冬孙荣矫王琴刘中武张红陆永明敖归 组长负责整个监考工作的安排和调度,副组长曾勇负责1月7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李雪萍负责1月8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吴有华负责1月9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1月9日考完试后统一收集、整理上交。各成员负责好当场监考,有效地收好试卷,交到该日负责工作的副组长处。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彭垚(兼) 成员: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办公室负责收好试卷,查阅好试卷,装订无误后保管好试卷。 二、报到安排 由于我校到青中路程较远,加上气候恶劣,根据上级安排所有监考教师1月6日下午3:30到5:30准时到青中签到,1月6日到9日上班制度沿用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交通食宿等工作安排

1、本次监考学校不统一包车,自行联系车辆,报出差费40元每人,去来安全自己负责。 2、食宿工作由青中统一安排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后果自己全权负责。 四、其他工作 1、在这个考试期间严禁老师打麻将、喝酒,如有违反者后果自负。 2、注意好一切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自己负责。 4、如英语有听力,需要用人读的话,张红负责读七年级听力题,刘中武责读八年级听力题,邓波负责读九年级听力题,邓波监考的1月9日第三考场第一场由彭垚代其监考。 五、监考须知 1.每科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员。 2.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带领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事项。 3.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答题纸,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报告考点主任,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和答题纸,然后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空白草稿纸。考生可以读题但不答题。4.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

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二、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三、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四、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六、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监护责任。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都有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七、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八、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原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实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均以工作事故论处。 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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