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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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大全高新技术企业八大领域主要分为:一、电子信息、二、生物与新医药、三、航空航天、四、新材料、五、高技术服务、六、新能源与节能、七、资源与环境、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以下为八大领域的二级分类。

一、电子信息

(一)软件

1. 基础软件

2. 嵌入式软件

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辅助工程管理软件

4. 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5. 图形和图像处理软件

6. 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

7. 电子商务软件

8. 电子政务软件

9. 企业管理软件

10. 物联网应用软件

11. 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

12. Web服务与集成软件

(二)微电子技术

1. 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2.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

3. 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4. 集成电路测试技术

5. 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工艺技术

6. 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

(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

1. 计算机及终端设计与制造技术

2. 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3. 网络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4. 网络应用技术

(四)通信技术

1. 通信网络技术

2. 光传输系统技术

3. 有线宽带接入系统技术

4. 移动通信系统技术

5. 宽带无线通信系统技术

6. 卫星通信系统技术

7. 微波通信系统技术

8. 物联网设备、部件及组网技术

9. 电信网络运营支撑管理技术

10. 电信网与互联网增值业务应用技术

(五)广播影视技术

1. 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系统技术

2. 广播电视业务集成与支撑系统技术

3. 有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

4. 无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

5. 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安全运行与维护系统技术

6. 数字电影系统技术

7. 数字电视终端技术

8. 专业视频应用服务平台技术

9. 音响、光盘技术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1. 半导体发光技术

2. 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

3. 大功率半导体器件

4. 专用特种器件

5. 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

6. 中高档机电组件

7. 平板显示器件

(七)信息安全技术

1. 密码技术

2. 认证授权技术

3. 系统与软件安全技术

4. 网络与通信安全技术

5. 安全保密技术

6. 安全测评技术

7. 安全管理技术

8. 应用安全技术

* 低水平、应用前景不明的技术除外。

(八)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

1. 交通控制与管理技术

2. 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技术

3. 交通运输运营管理技术

4. 车、船载电子设备技术

5. 轨道交通车辆及运行保障技术

6.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与服务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一)医药生物技术

1. 新型疫苗

2. 生物治疗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

3. 快速生物检测技术

4. 生物大分子类药物研发技术

5. 天然药物生物合成制备技术

6. 生物分离介质、试剂、装置及相关检测技术

(二)中药、天然药物

1. 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保护技术

2. 创新药物研发技术

3. 中成药二次开发技术

4. 中药质控及有害物质检测技术

(三)化学药研发技术

1. 创新药物技术

2. 手性药物创制技术

3. 晶型药物创制技术

4.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技术

5. 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和重要中间体的技术

(四)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

1. 创新制剂技术

2. 新型给药制剂技术

3. 制剂新辅料开发及生产技术

4. 制药装备技术

(五)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1. 医学影像诊断技术

2. 新型治疗、急救与康复技术

3. 新型电生理检测和监护技术

4. 医学检验技术及新设备

5. 医学专用网络新型软件

6. 医用探测及射线计量检测技术

(六)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1. 高效工业酶制备与生物催化技术

2. 微生物发酵技术

3. 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

4. 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技术

5. 食品安全生产与评价技术

6.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 单纯检测技术应用除外。

(七)农业生物技术

1. 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

2. 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技术

3. 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4. 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

5.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

三、航空航天

(一)航空技术

1. 飞行器

2. 飞行器动力技术

3. 飞行器系统技术

4. 飞行器制造与材料技术

5. 空中管制技术

6. 民航及通用航空运行保障技术

(二)航天技术

1. 卫星总体技术

2. 运载火箭技术

3. 卫星平台技术

4. 卫星有效载荷技术

5. 航天测控技术

6. 航天电子与航天材料制造技术

7. 先进航天动力设计技术

8. 卫星应用技术

四、新材料

(一)金属材料

1. 精品钢材制备技术

2. 铝、铜、镁、钛合金清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

3. 稀有、稀土金属精深产品制备技术

4. 纳米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5. 金属及金属基复合新材料制备技术

6. 半导体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 高污染、高能耗、低光电转换效率的太阳能电池用单晶、多晶硅制备加工技术除外。

7. 电工、微电子和光电子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 常规铁氧体、FeSiAl材料及制品、贵金属浆料制备技术除外。

8. 超导、高效能电池等其它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 常规钴/镍/锰酸锂和磷酸铁锂材料制备技术除外。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1. 结构陶瓷及陶瓷基复合材料强化增韧技术

* 常规工艺成型的传统结构陶瓷制备技术;挤出成型的蜂窝陶瓷蓄热体制备技术;高耗能电熔及熔铸材料制备技术;粘土砖、高铝砖等传统氧化物耐火材料制备技术;炉窑用常规浇注料制备技术除外。

2. 功能陶瓷制备技术

* 氧化铝、氧化锆、氧化铍陶瓷基板制备技术除外。

3. 功能玻璃制备技术

* 用于功能玻璃生产的常规玻璃原材料制备技术除外。

4. 节能与新能源用材料制备技术

5. 环保及环境友好型材料技术

* 强度低于15MPa的碳化硅陶瓷膜支撑体制备技术;挤出成型水处理用氧化铝陶瓷支撑体制备技术除外。

(三)高分子材料

1. 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

2. 工程和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

3. 新型橡胶的合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制备技术

* 普通橡胶和仅以制品结构为特色的橡胶制备技术除外。

4. 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常规或性能仅略有改善的纤维制备技术;常规的非织造布、涂层布或压层纺织品、一般功能性纤维产品生产技术等除外。

5. 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循环再利用技术

* 50%以下填充聚烯烃普通改性材料(含崩解型材料)制备技术;淀粉填充聚烯烃的不完全降解塑料制备技术除外。

6. 高分子材料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

* 普通塑料和一般改性专用料加工技术;直接流延、吹塑、拉伸法塑料制品生产技术除外。

(四)生物医用材料

1. 介入治疗器具材料制备技术

2. 心脑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技术

3. 骨科内置物制备技术

4. 口腔材料制备技术

5. 组织工程用材料制备技术

6. 新型敷料和止血材料制备技术

7. 专用手术器械和材料制备技术

8. 其他新型医用材料及制备技术

(五)精细和专用化学品

1. 新型催化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2. 电子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3. 超细功能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

* 常规的粉体材料制备技术除外。

4. 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生物降解功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制备技术;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化学品制备技术除外。

(六)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

1. 文化载体和介质新材料制备技术

2. 艺术专用新材料制备技术

3. 影视场景和舞台专用新材料的加工生产技术

4. 文化产品印刷新材料制备技术

5. 文物保护新材料制备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

(一)研发与设计服务

1. 研发服务

2. 设计服务

(二)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

1. 检验检测认证技术

2. 标准化服务技术

(三)信息技术服务

1. 云计算服务技术

2. 数据服务技术

3. 其他信息服务技术

(四)高技术专业化服务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

(六)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

1. 电子商务技术

2.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技术

* 只具有企业内部物流管理系统、简单研发设计与低水平的重复性服务技术除外。

(七)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

1. 智慧城市服务支撑技术

2. 互联网教育

3. 健康管理

4. 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

* 一般体育产品生产开发和服务技术除外。

(八)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1. 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

2. 传播与展示技术

* 院线利用相关技术进行服务除外。

3. 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

4. 运营与管理技术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一)可再生清洁能源

1. 太阳能

* 简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和低水平的重复性生产除外。

2. 风能

* 不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的风电技术除外。

3. 生物质能

* 不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的生物质燃烧技术除外。

4. 地热能、海洋能及运动能

(二)核能及氢能

1. 核能

2. 氢能

(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

1. 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

2. 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

3. 燃料电池技术

4. 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

(四)高效节能技术

1. 工业节能技术

2. 能量回收利用技术

* 正常生产环节已回收利用技术和一般性高热值燃气发电技术除外。

3. 蓄热式燃烧技术

4. 输配电系统优化技术

5. 高温热泵技术

6. 建筑节能技术

7. 能源系统管理、优化与控制技术

8. 节能监测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

(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

1. 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2. 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3. 农业水污染控制技术

4. 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

5. 节水与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6. 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1. 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

2. 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

3. 工业炉窑污染防治技术

4.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

5. 有限空间空气污染防治技术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

1.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

2.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3. 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4. 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5. 有机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6. 社会源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四)物理性污染防治技术

1. 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技术

2. 核与辐射安全防治技术

(五)环境监测及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

1. 环境监测预警技术

2. 应急环境监测技术

3.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4. 非常规污染物监测技术

(六)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

(七)清洁生产技术

1. 重污染行业生产过程中节水、减排及资源化关键技术

2. 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3. 环保制造关键技术

(八)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

1. 资源勘查开采技术

2. 提高矿产资源回收利用率的采矿、选矿技术

3. 伴生有价元素的分选提取技术

4. 低品位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三废”处理技术;简单复配的水处理药剂与絮凝剂生产技术;未通过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物种等技术;存在二次污染又缺乏解决途径的技术除外。

5. 放射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

6. 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7. 绿色矿山建设技术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1. 现场总线与工业以太网技术

2. 嵌入式系统技术

3. 新一代工业控制计算机技术

4. 制造执行系统(MES)技术

* 不具有通用性的应用软件除外。

5. 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

(二)安全生产技术

1. 矿山安全生产技术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3. 其它事故防治及处置技术

(三)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1. 新型传感器

* 采用传统工艺且性能没有提高的传感器除外。

2. 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

* 技术含量低和精度低的传统流量、温度、物位、压力计或变送器除外。

3. 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 传统的气相色谱仪除外。

4. 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仪表

5. 微机电系统技术

(四)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

1. 高档数控装备与数控加工技术

* 低端数控及应用系统除外。

2. 机器人

* 四自由度以下的低端机器人系统除外。

3. 智能装备驱动控制技术

* 采用通用电机的普通调速系统除外。

4. 特种加工技术

5. 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技术

6. 增材制造技术

7. 高端装备再制造技术

(五)新型机械

1. 机械基础件及制造技术

* 常规通用工艺技术,结构、性能、精度、寿命一般的普通机械基础件、普通塑料模具和冷冲压模具除外。

2. 通用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 技术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机械装备制造技术除外。

3. 极端制造与专用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 工作环境和技术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机械产品或装备除外。

4. 纺织及其他行业专用设备制造技术

* 普通纺织机械及检测系统除外。

(六)电力系统与设备

1. 发电与储能技术

* 小型火力发电厂和小型水电站应用系统除外。

2. 输电技术

* 传统的输电技术、常规的输电设备除外。

3. 配电与用电技术

* 不具有通用性的技术与产品除外。

4. 变电技术

* 传统的高、低压开关设备,常规的发、供、配电设备除外。

5. 系统仿真与自动化技术

* 不具有通用性的技术与产品除外。

(七)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

1. 车用发动机及其相关技术

* 技术性能一般的车用发动机技术除外。

2. 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

* 技术性能一般的汽车零部件技术除外。

3.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4. 机动车及发动机先进设计、制造和测试平台技术

5. 轨道车辆及关键零部件技术

(八)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

1. 高技术船舶设计制造技术

2. 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

(九)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

1. 乐器制造技术

2. 印刷技术

国家消防设施标准

GA 7-2004 消防手套541KB DBJ 01-611-200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pdf 55KB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识687KB CBT 4034-2005 J类外卡式消防接头.pdf 4332KB CBT 4032-2005 J类法兰青铜消防栓.pdf 2697KB GB50440-200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oc 576KB DB36/ 433-2004 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177KB GA 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421KB GB/T 21208-200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固定式消防泵驱动器的控制器(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1996KB GAT 579-2005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687KB GAT 114-2003 消防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111KB GA 6-2004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334KB GA 577-2005 专职消防人员执勤服装分类、样式、颜色与号型757KB GA 545.2-2005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347KB GA 545.1-2005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434KB GA 494-2004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599KB GA 442-2003 照明消防车317KB GA 137-2007 消防梯(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611KB SY/T 6670-2006 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 235KB GA/T 66-94 内扣式消防接口产品质量分等文本版111KB GA/T 62-1993 消火栓、消火栓连接器、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接口生产企业计量检测器具配备规范319KB GA 89-94消防安全带178KB GA 79-1994消防球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98KB 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84KB GA 588-2005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582KB GA 587-2005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408KB GA 54-9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74KB 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773KB GA 502-2004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343KB GA 480.6-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文本版143KB GA 480.5-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文本版157KB GA 480.4-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文本版146KB GA 480.3-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文本版239KB GA 480.2-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文本版107KB GA 480.1-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5168KB GA 44-2004 消防头盔文本版264KB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详细)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医用缝合针:医用缝合针 基础外科用刀:手术刀柄皮片刀疣体剥离刀柳叶刀铲刀剃毛刀皮屑刮刀挑刀锋刀修脚刀修甲刀解剖刀手术刀片 基础外科用剪:手术剪组织剪综合组织剪拆线剪石膏剪解剖剪纱布绷带剪教育用手术剪 止血钳小血管止血钳蚊式止血钳组织钳硬质合金镶片持针钳持针钳创夹缝拆钳皮肤轧钳子弹钳纱布剥离钳海绵钳帕巾钳皮管钳基础外科用钳: 器械钳 基础外科用镊夹:小血管镊无损伤镊组织镊整形镊持针镊保健镊拔毛镊帕巾镊敷料镊解剖镊止血夹病历夹 基础外科用针、钩:动脉瘤针探针推毛针植毛针挑针直尖针静脉拉钩创口钩扁平拉钩双头拉钩皮肤拉钩解剖钩 刀片夹持器麻醉口罩麻醉开口器照明吸引器头粉刺取出器黑头粉刺压出器皮肤刮匙皮肤套刮器皮肤刮划测检器皮肤检查尺皮肤组基础外科其它器械: 织钻孔器开口器卷棉子毁形机洗瓶机 显微外科手术器械 显微外科用刀、凿:显微喉刀 显微外科用剪:显微剪显微枪形手术剪显微组织剪

显微外科用钳:显微枪形麦粒钳显微喉钳显微持针钳 显微外科用镊、夹:显微镊显微持针镊显微止血夹 显微外科用针、钩:显微耳针显微喉针显微耳钩显微喉钩 显微外科用其他器械:显微合拢器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神经外科脑内用刀:脑神经刀可拆卸式脑膜刀脑神经刀脑膜刀 神经外科脑内用钳:肿瘤摘除钳脑组织咬除钳银夹钳U型夹钳动脉瘤夹钳 神经外科脑内用镊:脑膜镊垂体瘤镊肿瘤夹持镊 神经外科脑内用钩、刮:脑膜钩脑膜拉钩神经钩神经根拉钩交感神经钩脑刮匙脑垂体刮匙神经外科脑内用其他器械:脑活检抽吸器脑膜剥离器脑吸引器后颅凹牵开器手摇颅骨钻脑打针锤脑压板 眼科手术器械 眼科手术用剪:角膜剪眼用手术剪眼用组织剪 眼科手术用钳:晶体植入钳环状组织钳

国家标准图集及地方图集目录大全

第一部分:结构、建筑、市政、路桥GJBT图集系列 1 00(03)J202-1(GJBT-529-2002) 坡屋面建筑构造(一) 2 00G101(GJBT-518-2000)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3 00G514(六)(GJBT-531-2001) 吊车轨道联结及车挡 4 00J008-2(GJBT-368-2002) 抗震重力式挡土墙 5 00J008-3(GJBT-368-2002) 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6 00J202-1(GJBT-529-2002) 坡屋面建筑构造 7 00J618(一) 中悬钢天窗 8 00J904-1(GJBT-528-2002) 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 9 00SJ008(二)(GJBT-368-2002) 抗震重力式挡土墙 10 00SJ202(GJBT-529-2000) 建筑坡屋面构造 11 00SJ904(一)(GJBT-528-2000) 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 12 01(03)J304(GJBT-552(03)-2003) 楼地面建筑构造 13 01J202-2(GJBT-551-2001) 坡屋面建筑构造(有檩) 14 01J304(GJBT-552-2001) 楼地面建筑构造 15 01J618(二)(GJBT-536-2001) 轻质新型钢天窗 16 01J925-1(GJBT-553-2001) 压型钢板、夹芯板屋面及墙体建筑构造 17 01S519(GJBT-548-2001) 小型排水构筑物(替代93S217 88S238(一)~(四))图集 18 01SG515(GJBT-537-2001) 轻型屋面梯形钢屋架 19 01SG516(GJBT-538-2001) 轻型屋面钢天窗架(pdf4) 20 01SG519(GJBT-543-2001)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21 01SG519(GJBT-543-2001) 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含04年修改】 22 01SJ606(GJBT-535-2001) 住宅门 23 01SJ913(GJBT-533-2001) 住宅厨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题注】(1987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3月16日公安部发布)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实施消防监督。除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和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外,其余所 有单位的消防工作都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 【章名】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四条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的时候,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会同消防监督机构制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将其纳入城市 建设总体规划。市级人民政府审查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吸收消防监督机构参加。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审定批准后,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分别负责建设和维护,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第六条市区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成城建、公用、邮电等有关部门作出技术改造或者改建、增建规划,加以解决。 第七条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设计,不予批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核。 第九条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独立经营的企业或从国外引进项目的工程设计,其防火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依据国外或者港澳地区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必须将防火设计图纸并附上 消防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送当地设计部门审核。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 第十二条在城区不准搭建易燃简易建筑。如果临时需要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经当地城市建设部门审批,并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拆除。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乡镇建设时,应当同时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乡、村的生产、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有关农村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建筑构件、配件或新型建筑材料、防火涂料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对产品进行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等数据的测定,并将各种测定的性能、数据写在产品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十五条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测定,并将其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等注意事项写在产品说明书 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十六条研制易燃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的具体办法,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十七条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九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本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 (五)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七)领导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

二类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大全

二类医疗器械分类 目录大全 6801 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序 名称品名举例类别号 1医用缝合针 医用缝合针 ( 不带线 )Ⅱ(不带线) 6803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序 名称品名举例类别号 1神经外科脑 脑神经刀、可拆卸式脑膜刀、脑神经刀、脑膜刀Ⅱ内用刀 2神经外科脑 肿瘤摘除钳、脑组织咬除钳Ⅱ内用钳 3神经外科脑 脑膜镊、垂体瘤镊、肿瘤夹持镊Ⅱ内用镊 4神经外科脑脑膜钩、脑膜拉钩、神经钩、神经根拉钩、交感神 Ⅱ内用钩、刮经钩、脑刮匙、脑垂体刮匙 神经外科脑 5内用其他器脑活检抽吸器、脑膜剥离器Ⅱ械 6804 眼科手术器械 序 名称品名举例类别号 1眼科手术用二氧化碳眼科冷冻治疗仪、白内障超声乳化系统用 Ⅱ其他器械负压导管 口腔用其它 2一次性牙科冲洗针Ⅱ器械

6807 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 序 名称 号 胸腔心血管1 外科用钳品名举例类别 心内膜心肌活组织钳、心房侧壁钳、主动脉侧壁钳、 主动脉阻断钳、主动脉止血钳、主动脉游离钳、无 损伤肺动脉止血钳、无损伤动脉止血钳、无损伤动Ⅱ 脉导管钳、动脉侧壁钳、动脉阻断钳、静脉阻断钳、 腔静脉钳、腔静脉游离钳、主肺动脉钳 2胸腔心血管大隐静脉镊、心房止血器、心耳止血器、凹凸齿止 Ⅱ外科用镊、夹血夹 胸腔心血管 3外科用其他血管打洞钳(器)、心房打洞器、二尖瓣扩张器Ⅱ器械 胸腔心血管心内吸引器(头)、左房引流管、冠状动脉吸引器、 4外科用吸引冠状动脉灌注器、大隐静脉冲洗管、静脉撑开器、Ⅱ器短柄吸引器(头) 6808 腹部外科手术器械 序 名称品名举例类别号 1腹部外科用 食道吻合器、肠道吻合夹、肠道吻合器Ⅱ其他器械 6809 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 序 名称品名举例类别号 1泌尿肛肠科 血管阻断钳、骼血管阻断钳、骼静脉侧壁钳Ⅱ用钳 2J 型导尿管、肛肠手术用多功能小针刀、弯头负压 Ⅱ吸力式套扎枪 6810 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序 名称品名举例类别号 1矫形(骨科) 椎管铲刀、椎管锉刀、手锥Ⅱ外科用刀、锥 2矫形(骨科)颈椎咬骨钳、颈椎双关节咬骨钳、脊柱侧弯矫正钳、Ⅱ

防火门国家标准

防火门国家标准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MFM 执行国家标准:GB14101---93 木质代号说明: 一、1021表示门洞尺寸,10表示门洞的宽度。21表示门洞的高度。 二、木质防火门b、L、5、6、甲、乙、丙耐火级限。 1、b表示木质防火门。门扇带。 2、L表示木质防火门带有亮窗。 3、5表示木质防火门右开。 4、6表示木质防火门左开。 5、K表示木质防火门有下门框。 6、甲、乙、丙表示耐火等级。甲(72分钟)、乙(54分钟)、丙(36分钟)。 ? GFM执行国家标准:GB12955—91 钢质防火门代号说明: 一、钢质防火门b、k、L、5、6、1、2。 1、钢质防火门b表示钢质防火门门扇带防火玻璃。 2、K表示钢质防火门有下门框。 3、L表示钢质防火门带亮窗。 4、1表示钢质防火门单扇门。 5、2表示钢质防火门双扇门。 6、5表示钢质防火门门扇右开。 7、6表示钢质防火门门扇左开。

8、甲、乙、丙表示耐火等级。甲(72分钟)、乙(54分钟)、丙(36分钟)。 举例:GFM—0921—bk5乙-1。钢质防火门,洞口宽度900mm。高度2100mm。门扇带有防火玻璃,有门下框。门扇开启方向右开,耐火等级:乙级。单扇。 钢质防火卷帘GFJ。无机纤维防火卷帘WFJ。 特级防火卷帘TFJ。钢质防火、防烟卷帘GFYJ。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防烟卷帘WFYJ。 执行国家标准:GB14102—2005。 一、防火卷帘分三种耐风压强度。 1、50表示耐风压强度490Pa. 2、80表示耐风压强度784Pa. 3、120表示耐风压强度1177Pa. 以上耐风压强度,针对室外安装。室内无耐风压强度。 二、帘面数量分类: 1、D表示帘面1个。 2、S表示帘面2个。 三、起闭方式分类: 1、C2表示垂直卷。 2、Cx表示侧向卷。 3、Sp表示水平卷。 四、钢质、无机卷帘耐火极限分类、符号。防烟型符号。

如何确定医疗器械分类类目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医疗器械分类从来都不是那么简单,根据我从业的网来天下医疗器械商城网站的分析,结合行业内专业的目录参考,我总结出自己的目录模板,放在这里供行业内的朋友参考,互相学习借鉴,希望能帮助解决有关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问题。 以下是分类图,一级类目为: 全部商品分类 配件大全 医用耗材 医疗器械 一级类目配件大全分类如下: 全部商品分类 配件大全 医用灯泡电(源)线 超声探头穿刺架 球管导联线 医用耗材 胶片灯泡口罩手套鞋罩急救包胃管 吸氧管B超打印纸 医疗器械 胎儿/母婴监护仪 麻醉监护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动态血压仪常用配件 医用灯泡电(源头)线电池开关插头转换头连接器 超声配件 超声探头穿刺架球管 电子配件 稳压器涡轮机显像 自动排水系统 手术配件 双极镊双极电缆电极 止血带专业连接管 诊察配件 血氧探头心电胸吸球肢体夹 血压袖套导联线\延长线血压连接管血压充气装置体温探头 检验配件 橡胶实验用品塑料实验用品 移液器支架血压连接器 牙科配件 牙科手机配件牙科大型配件 牙科其他配件

一级类目医用耗材分类如下: 常用耗材 口罩 手套 鞋罩 医用服装 纤维毛巾PE 制品 利器盒 病历夹 硅胶垫 医用标记材料 碘伏棉棒 检验耗材 移液器吸头(盒) 胶塞 洗耳球 乳胶帽\管 乳胶球 其他 一次性管包/护理 胃管 护理管 吸氧管 导尿管 换药包 产包 手术包 急救包 导尿包 橡胶布 护理袋 造口袋 肛门袋 引流袋 肛门圈 备皮刀 大便球妇科冲洗器 胶片/试剂(纸) 医用胶片 血糖试纸 尿液试纸 生化试剂 B 超打印纸 采血/消毒 微量血气采血器 采血管 手消毒液 吸氧/雾化 吸氧面罩 一次性吸氧管 一次性雾化器 冰敷/降温 医用冰毯 医用冰帽 医用冰带 医用冰枕 退热凝胶 一次性冰袋 全部商品分类 配件大全 医用灯泡 电(源)线 超声探头 穿刺架 球管 导联线 医用耗材 胶片 口罩 手套 鞋罩 急救包 胃管 吸氧管 B 超打印纸 医疗器械 胎儿/母婴监护仪 心电监护仪 麻醉监护仪 心电图机 动态血压仪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定稿版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1.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消防安全要求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2.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3.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4.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建国、廖平、刘卫华、景绒、李岩、周明、赵力增、杨占洲、王海港、岳洪、计荣才、盛培明;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郑玉海、苏向明、尹铁林、于少鹏、陈蕾、刘激扬、张学魁、高晓斌。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5.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8年1月2日起施行。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建(构)筑物消防员

国家标准图集及地方图集目录大全

国家标准图集及地方图集目录大全

第一部分:结构、建筑、市政、路桥GJBT图集系列 1 00(03)J202-1(GJBT-529-2002) 坡屋面建筑构造(一) 2 00G101(GJBT-518-2000)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3 00G514(六)(GJBT-531-2001) 吊车轨道联结及车挡 4 00J008-2(GJBT-368-2002) 抗震重力式挡土墙 5 00J008-3(GJBT-368-2002) 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6 00J202-1(GJBT-529-2002) 坡屋面建筑构造 7 00J618(一) 中悬钢天窗 8 00J904-1(GJBT-528-2002) 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 9 00SJ008(二)(GJBT-368-2002) 抗震重力式挡土墙 10 00SJ202(GJBT-529-2000) 建筑坡屋面构造 11 00SJ904(一)(GJBT-528-2000) 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 12 01(03)J304(GJBT-552(03)-2003) 楼地面建筑构造 13 01J202-2(GJBT-551-2001) 坡屋面建筑构造(有檩) 14 01J304(GJBT-552-2001) 楼地面建筑构造 15 01J618(二)(GJBT-536-2001) 轻质新型钢天窗 16 01J925-1(GJBT-553-2001) 压型钢板、夹芯板屋面及墙体建筑构造 17 01S519(GJBT-548-2001) 小型排水构筑物(替代93S217 88S238(一)~(四))图集 18 01SG515(GJBT-537-2001) 轻型屋面梯形钢屋架 19 01SG516(GJBT-538-2001) 轻型屋面钢天窗架(pdf4) 20 01SG519(GJBT-543-2001)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21 01SG519(GJBT-543-2001) 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含04年修改】 22 01SJ606(GJBT-535-2001) 住宅门 23 01SJ913(GJBT-533-2001) 住宅厨房 24 01ZJ110-1(GJBT-550-2001) 瓷面纤维增强水泥墙板建筑构造 25 02(03)J401(GJBT-578-2002) 钢梯图集 26 02(04)SG518-1(GJBT-590(04)-2004)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2004年修改版) 27 02J003(GJBT-572-2002) 室外工程 28 02J003(GJBT-572-2002) 室外工程 29 02J102-1(GJBT-431-200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 30 02J102-2(GJBT-585-2002) 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砖墙体建筑构造 31 02J121-1(GJBT-574-2002)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 32 02J301(GJBT-586-2002) 地下建筑防水构造 33 02J331(GJBT-584-2002) 地沟及盖板 34 02J401(GJBT-573(03)-2002) 钢梯【含03年修改】 35 02J401(GJBT-573-2002) 钢梯图集 36 02J404-1(GJBT-578-2002)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37 02J503-1(GJBT-588-2002) 常用建筑色 38 02J603-1(JSJT-247-2002) 70系列平开铝合金窗 39 02J603-1(JSJT-248-2002) 60系列推拉铝合金窗 40 02J611-1(GJBT-466-2002) 钢、钢木大门 41 02J611-2(GJBT-575-2002) 轻质推拉钢大门 42 02J611-3(GJBT-274、459、460、385、489-2002) 压型钢板及夹心板大门 43 02J915(GJBT-589-2002) 公共建筑卫生间

国家标准规范目录2016版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目录2016版,太全了! 2016-06-20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编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GB/T50001-20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GB/T50002-2013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3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GB50005-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2005年版)GBJ5-88 5GB50006-2010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6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0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11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J14-87 12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J15-88 13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GB500 45-95 14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15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16GB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016-06-01实施) GB50019-2003 17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94 18GB50023-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9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90 20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1GB50027-2001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J27-88 22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23GB50029-201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24GB50032-200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 规范 TJ32-78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一览表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一览表

已经批准发布现行有效、正在制订修订送审报批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一览表 唐祝华1998-10初步整理,1999-08、2000-06、2001-08、2002-08、2003-10、2004-11、2005-10、2006-08、2007-12、2008-08修改、补充。根据2007-12《工程建设标准化》及2008-08规范制修订计划,按照国家标准代码顺序制表, 可供有关部门和专家参考,并请予补充、订正。 综合类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 国标代码 规范名称 施行日期 制修订 主编单位 主编部门 在编(2008-06)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首次制订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在编(2008-06)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在编(2008-06) 飞机喷漆机库设计规范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在编(2008-06) 森林火情了望监测系统设计规范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在编(2008-06)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 规范 中国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在编(2008-06) 城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 在编(2008-06) 地铁设计防火规范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 究院 在编(2007-05) 建设工程防火规范 首次制订 公 安 部 天 津 所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12-1 2006修订 公 安 部 天 津 所 公 安 部 GBJ 39-1990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991-3-1 正在修订 山 西 省 消 防 局 公 安 部 GB 50045-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 2005-10-1 2005修订 公 安 部 四 川所 公 安 部 GB 50067-19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 1998-5-1 1998修订 上 海 市 消 防 局 公 安 部 GB 50098-19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 1999-5-1 2001修订 总 参 四 院 国家人防 办 公 安 部 GB 50160-199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范 1999-6-1 1999 洛阳石油化工 中国石油化工 局部修订 工程公司 总公司 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 规范 2005-3-1 修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总 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 并改名 集团公司 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 范 1995-10-1 制 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公 安 部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 防火规范 2007-4-1 修 订 东 北 电 力 设 计 院 国 家 电 力 规 划 院 2004-10审 查

消防应急灯新国标gb

消防应急灯新国标GB17945-2010 新国标消防应急灯执行标准GB17945-2010 一、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增加了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1.消防应急灯具连续主电工作30天+/-2天(即30天左右)后,灯具会自动应急35秒左右,之后恢复到主电功能; 2.当消防应急灯具连续工作一年之后,灯具会自动应急照明,将电池里面的电量放完,然后自动恢复到充电状态(即灯具会自行对电池进行维护保养); 3.月自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30秒时,或年自检应急照明时间达不到30分钟时,灯具会报警;只有将故障排除或拔除插头的情况下,才能够阻断报警的干扰; 4.当应急灯具在每次接通市电之时,会出现自动提示声音; 5.消防应急灯具在电池坏了的情况下,会自动报警; 6.当消防应急灯具的光源损坏之时,灯具面板上的黄色指示灯会点亮并报警; 7.报警频率:每分钟至少响一次,每次持续时间为1-3秒,报警声音在65分贝-85分贝之间; 二、新标准规定:消防应急灯具必须满足最低亮度 GB17945-2010新的国家标准,对消防应急灯具表面亮度和光通量(光照亮度)进行明确要求,标志灯表面亮度不应小于50cd/㎡,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亮度不应小于50流明以下;

以前市场上使用的老国标消防应急灯具由于缺乏对亮度要求,导致大部分应急照明灯具无法满足消防要求,消防隐患时时存在;而新国标的消防应急灯具亮度比以前灯具的亮度提高了10-50倍,有效地保障消防安全的要求; 三、新国标消防应急灯不能采用阻容降压方式 1.老国标形式的消防应急灯,采用阻容降压方式,但是阻容降压功率因素过低,浪费电量太多,一台应急灯使用阻容降压一天多浪费近一度电; 2.阻容降压会改变正常线路的相位,使三相四线的中线产生大电流并发烫,大批量使用会破坏电网; 3.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具全部采用变压器,耗电小、效率高、性能稳定; 四、新标准增加了对防护等级的要求: 防护等级:目的是防止人或畜接触到灯具带电的部位;在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具中使用防护等级IP30,能有效防止人或畜伤亡;同时规定消防应急地埋灯的使用防护等级为IP65,由原来老国标的AC220V市电供电形式,调整成现在的以安全电压供电的形式,对应急灯具的安全性能进一步进行了提升; 五、新国标应急灯增加了对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 在新国标中规定:已接地的消防应急灯具的爬电距离大于,电气间隙大于,空气及物体本身都存在导电性,爬电距离及电气间隙的要求,将减少由此因素导致的电气短路,降低安全隐患,并保护电网的安全;

防火门国家标准

防火门国家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第7.2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12955-1991《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19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12955-1991、GB?1410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防火门按材质分类的内容(见4.1); 对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分类进行了修改,由原来按甲、乙和丙分类,改为本版按"A?类(隔热)防火门"、"B类(部分隔热)防火 门"和"C类(非隔热)防火门"分类?(GB?12955-1991的4.3、 GB?14101-1993的4.1;本版的4.4); 对防火门用材料的要求更加全面而具体,除金属材料以外的材料,增加了有关材料燃烧性能和材料燃烧烟气毒性的要求 (GB?12955-1991和GB?14101-1993的5.1;本版的5.2); 删去对用作建筑物外门的木质防火门的耐风压变形性能,抗空气渗透性能和抗雨水渗透性能的要求; 对防火锁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的5.1.3、GB?14101-1993的5.1.4;本版的5.3.1); 对防火合页(铰链)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的 5.1.3和5.1.4、GB?14101-1993的5.1.4、本版的5.3.2);

对闭门装置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的5.1.3、GB?14101-1993的5.1.4、本版的5.3.3); 对防火玻璃的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的5.1.3、GB?14101-1993的5.1.3、本版的5.3.7); 增加了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7.2.6、 6.8.3); 增加了防火门灵活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8、6.9); 增加了防火门可靠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9、6.10); 增加了防火门的门扇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0、6.11) 对防火门的门扇扭曲度试验方法有所改进(GB?14101-1993的 6.2;本版的6. 7.2); 增加对门扇宽度方向弯曲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6、 6.7.3); 增加了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测量方法(见5.7.1、6.8.1); 增加了判定准则(见7.2.4);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见附录A);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见附录B);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C(见附录C);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D(见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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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相关标准目录 序号类别原标准号 1 GB/T176 — 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代替GB176 — 1996) 2 GB/T208 — 1994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代替GB208 — 1963) 3 GB/T750 — 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代替GB750 — 1965) 4 GB/T134 5 — 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 μ m 筛筛析法)( 代替GB1345 — 1991) 5 GB/T134 6 — 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代替GB1346 —1989) 6 GB/T1596 — 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代替GB/T1596 — 1991) 7 GB/T2419 — 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代替GB2419 — 1994) 8 GB/T3183 — 2003 砌筑水泥( 代替GB3183 — 1997) 9 GB/T4131 — 1997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 代替GB4131 — 1984) 10 GB/T8074 — 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代替GB/T8074 — 1987) 11 GB/T8075 — 2005 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分类、命名与术语 12 GB/T8077 — 2000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代替GB/T8077 — 1987) 13 GB/T10171-2005 混凝土搅拌站(楼)分类( 代替GB/T10171 — 1988) 14 GB/T12959-2008 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 15 GB/T12960-2007 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 16 GB/T14684 — 2001 建筑用砂( 代替GB/T14684 — 1993) 17 GB/T14685 — 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 代替GB/T14685 — 1993) 18 GB/T14902 — 2003 预拌混凝土( 代替GB14902 — 1994) 19 GB/T17671 — 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20 GB/T18046 — 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21 GB/T18736 — 2002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22 GB/T20967-2007 无损检测目视检测验总则 23 GB/T50080 — 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代替GBJ80 — 1985) 24 GB/T50081 — 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代替GBJ81 — 1985) 25 GB175 — 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代替GB175 — 1999) 26 GB6566 —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代替GB6566 —2000/GB6763 —2000/JC518 — 1993 (1996 )) 28 GB8076 — 2008 混凝土外加剂( 代替GB8076 — 1997) 29 GB12573 — 2008 水泥取样方法( 代替12573 -1990 ) 30 GB18588 — 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31 GB50108-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32 GB50119 — 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代替GBJ119 — 1988) 33 GB50164 — 19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34 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35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6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7 JGJ/T10 — 199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38 JGJ/T14 — 200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39 JGJ/T23 — 200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40 JGJ/T112-97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41 JGJ/T136 — 2001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42 JGJ15 — 2008 早期推定混

国家机房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摘录) 第四章建筑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4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第4.1.6条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第4.1.7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第三节防火和疏散 第4.3.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4.3.2条当电子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 第4.3.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第4.3.4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第五章空气调节 第四节系统设计 第5.4.4条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阀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5.4.5条空调系统应设消声装置。 第七章给水排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7.1.4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第八章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1.1条电子计算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8.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8.1.3条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 第8.1.4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8.1.5条电子计算机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二节消防设施 第8.2.1条凡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 第8.2.2条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 第8.2.3条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人口。 第三节安全措施 第8.3.1条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第8.3.2条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总则 1.1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厂房; 仓库; 民用建筑;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可燃材料堆场; 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3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1.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1.5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6建筑高度大于250m 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7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高层建筑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1.2裙房 podium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 2.1.3 重要公共建筑 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facilities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1.5高架仓库 high rack storage 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2.1.6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2.1.7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2.1.8明火地点 open flame location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2.1.9散发火花地点 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2.1.10 耐火极限 fire resistance rating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2.1.11防火隔墙 fire partition wall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2.1.12防火墙 fire wall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不燃性墙体。 2.1.13 避难层(间) refuge floor(room)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2.1.14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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