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提现成功后到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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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提现成功后到账吗

1、普通提现支持的银行:普通提现资金1-3天内到账。

2、快速提现:快速提现资金在支持时间段里2-4小时内到账。

3、实时提现:实时提现资金是立即到账。

★支付宝客服400-6393-839查询办理支付宝充值、密码解锁、支付宝转账、换绑银行卡、基金收益、账号解冻、处置投诉退款,店铺管理,商品发布,信用评价等问题。

2小时到账提现的操作流程

1、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提现】;

温馨提示:操作提现成功后,无法失败,请慎重操作

2、选择提现方式【电脑提现】和【手机提现】;

3、选择【电脑提现——2小时到账】;

1)勾选是否到账后短信通知(接收短信免费),点击【下一步】;(支持2小时到账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杭州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

温馨提示:如您未设置2小时到账银行账户,信息会先提示您设置银行账户,或可以点击【添加银行卡】。

2)确认信息无误后,输入支付密码,点击【确认提现】;

3)提示快速提现申请提交成功,2个小时之后款项即可到您的银行账户。

4、选择【手机提现】,点击【下一步】;

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

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 最近修订日期2012年6月26日 本协议由您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中亦称为“淘宝”。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淘宝已经 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与“消费者保障服务” 相关的规则。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您应当在实际向其他淘宝网会员(以下简称“买家”)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对于协议中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淘宝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向买家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您在线点击签署了本协议,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淘宝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3、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结束开店流程或停止店铺经营活动。 4、淘宝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 议及/或与“消费者保障服务”相关的规则, 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 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淘宝网站公布 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 当立即停止店铺经营活动。您继续进行任何店 铺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所发布的商品 信息,或继续发布商品信息,使用消费者保障 服务标识,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二、定义 1、消费者保障服务:指您根据本协议约定的 条款和条件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通 过淘宝网发布全新、二手商品信息并利用支付

支付宝模式分析

一、支付宝购物流程 选择商品:登录淘宝,选择您要购买的商品,选中后点击“立即购买”买下您选中的商品 填写信息:正确填写买家的收货信息,所需的购买数量,点“确认无误,购买”确认付款: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点“确认无误,付款” 收货确认:卖家发货后买家注意查收货物,收到货物并确认无损伤后,点“确认收货” 支付宝付款: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点“同意付款”付款给卖家 给卖家评价:给对方评价,评价成功 二、支付宝模式分析 (一)商业模式 1.所提供的产品服务: 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支付宝属于信用担保型平台,所谓信用担保就是在网上支付过程中起到信用担保和代收代付的作用,其运作的实质是以支付宝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合格货物前,由支付宝替买卖双方保存支付款的一种增值服务。 首先买家在网上选中自己所需商品后与卖家取得联系并打成协议,这时买方需把货款汇到支付宝这个第三方账户上,支付宝作为中介方立即通知卖方钱已经收到,可以发货,待买方收到商品并确认无误后,支付宝才会把货款回到卖方的账户以完成整个交易。支付宝在这个流程中充当第三方的角色,同时为买卖双方提供信誉,确保交易安全进行。 这种支付模式是针对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它有效地解决了现在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瓶颈和信用瓶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2.盈利模式: 简单的说,盈利模式就是企业赚钱的渠道,企业通过怎样的渠道和模式去赚钱。

支付宝盈利简单探究 1.消费者使用支付宝实现网上购物是实时付款,而支付宝支付给网店的货款则是按照周甚至月度在结算。假如平均结算周期为半个月计算,沉淀自建将高达60亿以上,支付宝的账户上随时都会有超过60亿的资金供支付宝使用,每年的利息收入也将超过2亿元人民币。 2.服务佣金 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首先和银行签协议,确定给银行缴纳的手续费率;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这个费率,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即服务佣金,向客户收取费用。 3.广告收入 支付宝主页上发布的广告针对性强,包括横幅广告、按钮广告、插页广告等。总体上看,广告布局所占空间较少,布局设计较为合理,体现出了内容简捷、可视性强的特点。而且主页上也还有若干公益广告,可以让用户了解更多的技术行业信息。 4.其他金融增值性服务,如代买飞机票,代送礼品等生活服务。 (二)经营模式: 支付宝商业运营模式: 1.运营模式性质——第三方支付中介 作为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代表的支付宝,其功能简单地说就是为网上交易的双方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和“第三方担保”,实质是以支付宝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货物前,有支付宝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的一种增值服务。 2.具体使用流程 买方选中所需商品后与卖方达成协议并确认购买信息;确认无误后付款到支付宝;支付宝作为中介立刻通知卖方发货;卖方发货后把支付宝上的状态改为“等待买家收货”;买方确认收货后将支付宝的状态改为“付款”,支付宝把货款汇到卖方的账户 经营服务业务范围: 目前支付宝提供的服务分为个人服务和商家服务以及与银行合作三种 (1)个人服务: (2)商家服务:

支付宝代扣协议

支付宝代扣服务协议 第一条总则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代扣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用户与支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尤其是加粗的文字部分)。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支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支付宝代扣服务:是指用户授权特定第三方向支付宝发送扣款指令,并授权支付宝根据该特定第三方的指令从用户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指定款项至该特定第三方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以下简称“本服务”)。本协议中的特定第三方是指用户通过书面形式、或在本签约页面以网站确认等方式授权的可以向支付宝发送扣款指令的主体。 第二条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承诺,支付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 (二)您同意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支付宝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您的行为给支付宝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您授权支付宝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或支付宝终止提供本服务后,有权保留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同时该授权不可撤销。 (四)您授权特定第三方向支付宝发送扣款指令,并授权支付宝根据该特定第三方的指令从您支付宝账户或其他支付宝实际提供的扣款渠道中扣取指定款项,至该特定第三方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五)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可以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扣款渠道,包括支付宝账户余额、开通快捷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其他支付宝实际支持的扣款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红包、集分宝、信任宝、您通过余额宝所持有的理财产品等)。 (六)您理解并同意,当您发送代扣指令,且该代扣指令对应的扣款渠道为您通过余额宝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时,即会触发余额宝所对应的理财产品份额支付的申请。您理解并同意,自触发余额宝所对应的理财产品份额支付申请之日起,您将不再承担\享有余额宝所对应的理财产品份额的损益。 (七)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扣款渠道的顺序,具体以页面提示或支付宝网站的相关规则、解释为准。 (八)您授权支付宝根据特定第三方的指令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指定款项至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只是被授权指令的执行方,除非支付宝没有依照该特定第三方的指令进行操作,或操作指令错误,否则支付宝不对本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与责任应由您与该特定第三方协商解决。 (九)您理解并同意,基于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支付宝会对您选择的不同扣款渠道的代扣额度作出不同的控制,日代扣额度及日代扣次数均以支付宝与您所在的网站向您具体公告的为准。若超过该限额的话,将会扣款失败,无法完成支付。 (十)您在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本项服务时,必须同时遵守支付宝网站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否则因此导致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十一)您应遵守本服务的相关使用规则及要求,具体以支付宝不时在页面提示的使用规则及限制为准。(十二)您对支付宝代扣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或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

支付宝手机转账到银行卡服务协议

支付宝手机转账到银行卡服务协议 第一条总则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甲方(或称“付款方”)、乙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丙方(或称“收款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通过手机转账到银行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支付宝手机转账到银行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甲方、丙方理解并确认,在正式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对全文进行阅读并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使用本产品并遵守相关约定,尤其包括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手机转账到银行卡的定义:指由乙方提供的,可供甲方通过手机客户端将其支付宝账户中支持转账到银行卡的余额、相关借记卡及准贷记卡中(信用卡除外)的款项支付到甲方或丙方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账户的服务。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确认在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其真实意愿;同时甲方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不可变更或撤销。甲方承诺,乙方依照甲方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以及因甲方原因导致转账到银行卡失败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与丙方同意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使用本服务中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收款方银行卡或存折账户信息,否则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亦包括因甲方填写的收款方信息错误导致付款对象错误,乙方不介入调账相关事宜,所有因此导致的问题均由您自行解决。 (四)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使用本服务期间或乙方终止提供本服务后,有权保留甲方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同时该授权不可撤销。 丙方授权乙方在丙方使用本服务期间或乙方终止提供本服务后,有权保留丙方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同时该授权不可撤销。 (五)甲方、丙方授权乙方可基于更好为甲方服务目的,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上述保存信息数据,且授权期限无限制,并不因为此协议提前终止或届满而终止授权。 (六)甲方与丙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本项服务时,必须同时遵守乙方网站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以及各家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否则因此导致责任,均由甲方或丙方自行承担。 (七)针对乙方原因导致使用本服务不成功的情形,乙方将退还已经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但针对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转账到银行卡失败的所有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与丙方理解并同意,针对乙方提供的本项服务,因乙方原因导致付款迟延或失败而给甲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其针对该次转账到银行卡服务过程中所收取的服务费为限对甲方或丙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理解并同意,针对乙方提供的手机转账到银行卡服务,乙方仅负责在承诺的时限内向相应银行发送付款指令,由银行按照约定时限进行付款操作;乙方并不保证在规定时限内一定能够付款到账(如乙方在本服务界面提示2小时内到账的,乙方仅负责在2小时内向银行发送付款指令并由银行协作在2小时的时限内完成付款工作)。因银行方面原因致使到账延误的,乙方有义务协助进行处理。收款方如因上述原因未收到上述款项的,可凭

浅谈支付宝的成功

浅谈“支付宝”的成功 摘要:本文开始从电子商务的概念着手,谈及当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形式及发展前景,然后从当前遇到的电子支付遇到的困难,从而引出“支付宝”这个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对其进行详细的介绍,从而体现出“支付宝”在电子支付方面的安全性。最后说到电子商务安全及对未来电子商务前景的憧憬。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安全,支付宝。 电子商务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的规范和完善 ,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必然迅猛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额达到7400亿元,同比增长50%。网上购物用户的数量达到2200万户,同比增长600万户。随之而来的因网络交易产生的网上支付安全问题,以及第三方支付网站成为信用卡套现工具的现实正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担忧。。银行在电子商务中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的支付结算服务是电子商务得以开展的必要条件。在电子商务环境下 ,必须采用全新的电子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活动中 ,商家、消费者及银行等各方面都是通过开放的因特网连接在一起的 ,从而对网络传输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尤其是对电子交付过程中的重要数据 ,更要确保万无一失。电子支付方式及安全性问题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开展。目前,国内网上购物方兴未艾,网上书店、网上商场频频亮相,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光碟、小家电等琳琅满目,然而诸多报道显示,实际采取行动的购买者微乎其微,究其原因,固然有人们对网络交易的疑虑及购买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但付款手续的复杂及其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难以体现网上购物便利优势,致使用户的热情大打折扣。 因此,解决电子支付问题成为国内网上银行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这其中包括网络银行本身业务系统的问题以及如何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完善服务的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虽然网上交易开发商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的努力,也只能保证运行的相对安全性。但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解决不好,将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最严重的瓶颈。由此就得谈到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保证交易数据的安全是电子商务系统的关键。由于Internet本身的开放性,使电子商务系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安全威胁。目前电子商务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法用户的身份冒充。攻击者通过非法手段盗用合法用户的身份信息,仿冒合法用户的身份与他人进行交易,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2)对信息的窃取。攻击者在网络的传输信道上,通过物理或逻辑的手段,对数据进行非法的截获与监听,从而得到通信中敏感的信息。 (3)对信息的篡改。攻击者有可能对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截获后篡改其内容,如修改消息次序、时间,注入伪造消息等,从而使信息失去真实性和完整性。 (4)拒绝服务。攻击者使合法接入的信息、业务或其他资源受阻,例如使一个业务口被滥用而使其他用户不能正常工作。 (5)对发出的信息予以否认。某些用户可能对自己发出的信息进行恶意的否认,以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6)非法入侵和病毒攻击。计算机网络会经常遭受非法的入侵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的破坏。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技术特征是利用计算机技术来传输和处理商业信息。因此,电子商务安全从整体上可分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和商务交易安全两大部分。 支付宝的出现,为我们解决了许多在电子商务中遇到的难题。那么支付宝到底是什么呢?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办。支付宝(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

淘宝商家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由您(以下简称甲方)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使用支付宝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甲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且认可乙方通过向甲方在填写签约信息时预留的联系邮箱发送的对甲方所属行业及经营内容的判定,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若您对上述所属行业及经营内容的判定或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点击确认。 1.1 1.2 1.3 1.4 费。 1.5甲方用户:在甲方网站完成会员注册或者与甲方直接进行交易的用户。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1.1安全加密

为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128位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并为甲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服务。 2.1.2“支付宝服务” 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甲方与甲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收付服务。 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账户,用于甲方即时在线查询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甲方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2.1.3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甲方设立网上交易信息查询功能及支付宝账户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可用于甲方每天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该查询系统列明相关交易的时间、金额等。 2.2 3.1 3.1.1 误寄、 令)。 3.1.2 3.1.3 不3.1.4 照该指示进行支付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1.5甲方同意乙方在必要时有权将其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合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核查,但乙方应告知甲方获得该等信息的银行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名称及披露的交易信息内容。 3.1.6甲方需根据乙方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制定出可与“支付宝”软件系统有效对接,识别来自“支付宝”软件系统各种交易付款状态信息的软件程序,以确保完成整个交易流程,该等软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处理、确认收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1.7甲方承诺,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接受并遵守乙方网站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交易规则》、《支付宝认证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规则和运行中的技术和非技术规定。甲方承诺,其使用“支付宝服务”时与甲方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不会违反乙方网站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展现的限制或使用提示、说明。

支付宝商业案例分析

支付宝商业案例分析 一、支付宝简介 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由前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先生在2004年12月创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关联公司。支付宝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目前,支付宝实名用户超过3亿,在电商支付、移动支付、航空支付等多个领域占有优势。 马云,1964年10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中国著名企业家,阿里巴巴集团、淘宝网、支付宝创始人。2013年5月10日,马云卸任阿里巴巴集团CEO,但兼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中国雅虎董事局主席、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院长、华谊兄弟传媒集团董事、菜鸟网络董事长等职务,是中国IT 企业的代表性人物。 二、发展历程 (一)植根淘宝(2003-2004) 在网络购物初兴阶段,支付的瓶颈是阻碍网上购物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无论是线下的银行汇款还是货到付款的方式,都很难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信问题,非现实接触型的交易增大了卖家款不到账及买家货不到手的忧虑。当时处于网购市场劣势地位的淘宝希望通过解决信用问题获得竞争优势,因此在2003年,在淘宝平台上正式推出支付宝,其仅作为一款支持淘宝网发展的支付工具存在,主要针对淘宝购物信用问题构建“担保交易”模式,让买家在确认满意所购的产品后才将款项发放给卖家,充当淘宝网资金流工具角色,降低网上购物的交易风险,支付宝对建立淘宝网买卖双方信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淘宝网的发展为支付宝带来源源不断的用户,2004年,阿里巴巴管理层认识到支付宝在初步解决淘宝信用瓶颈后,不应该只是淘宝网的一个应用工具,他们认为“支付宝或许可以是个独立的产品,成为所有电子商务网站一个非常基础的服务”。 同年12月支付宝从淘宝网分拆,支付宝网站上线,并通过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运营,宣告支付宝从淘宝网的第三方担保平台向独立支付平台发展。 (二)独立支付平台(2005—2011) 2005年1月,马云在达沃斯经济论坛上表示2005年将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安全支付年,2月支付宝推出全额赔付制度,3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方电子商务领域支付领域合作的范围和深度,随后又与农行、VISA等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当时网络消费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支付宝外部拓展空间有限,淘宝依就是其单一客户,这也与支付特性有关,即支付需要在某个应用场景下发生,人们不会无缘无故使用支付宝的服务,也就意味着支付宝的独立发展需要借助整个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 支付宝首先切入的是网游、航空机票、B2C等网络化较高的外部市场,在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的驱动下,截至2006年底,使用支付宝作为支付工具的非淘宝网商家,如数码通讯、游戏点卡等企业已经达到30万家以上,支付宝独立支

支付宝服务合同.doc

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编: 指定网站: 乙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杭州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22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服务与费用(请在需要的服务类型前的方框中打勾)

注:此收款账户只用于收取基本软件服务费或超量软件服务费,不用于其他业务收款服务。 针对批量付款用途的充值渠道另行协商。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 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支付宝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收 付服务。 1.2 支付宝账户:指甲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宝服务”时,乙方向其提供的唯 一识别编号。甲方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数字证书,并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 开展交易,查询交易产生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1.3 支付宝商家工具接口:指乙方开发的“支付宝”软件系统的软件接口,与甲方网 站的软件系统对接后,即可通过甲方网站使用“支付宝服务”。乙方将依据甲方在 确定本协议时所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与支付宝接口绑定;若甲方需在支付宝接口下 添加其他新增支付宝账户,则需通过书面形式或其接口下正在使用的支付宝账户 邮箱向乙方指定系统后台发送申请,由乙方完成相应接口绑定工作,以保证甲方 收款账户的安全性。 1.4 交易流量:指由“支付宝”软件系统所统计的甲方通过其选定服务类型使用“支 付宝服务”所完成交易的单笔金额,是乙方据以收费的依据。在本合同生效前或 有效期内建立,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完成的交易,相应的交易金额不计入交易流 量,该交易金额计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流量内,双方没有重新签订

淘宝商家服务协议

淘宝商家服务协议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本协议是由您(以下简称甲方)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使用支付宝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甲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且认可乙方通过向甲方在填写签约信息时预留的联系邮箱发送的对甲方所属行业及经营内容的判定,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若您对上述所属行业及经营内容的判定或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点击确认。 框架协议部分 第一条相关定义 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支付宝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收付服务。 1.2 支付宝账户:指甲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宝服务”时,乙方向其提供的唯一识别编号。甲方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数字证书,并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开展交易,查询交易产生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1.3 支付宝商家工具接口:指乙方开发的“支付宝”软件系统的软件接口,与甲方网站的软件系统对接后,即可通过甲方网站使用“支付宝服务”。乙方将依据甲方在确定本协议时所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与支付宝接口绑定;若甲方需在支付宝接口下添加其他新增支付宝账户,则需通过书面形式或其接口下正在使用的支付宝账户邮箱向乙方指定系统后台发送申请,由乙方完成相应接口绑定工作,以保证甲方收款账户的安全性。 1.4 交易流量:指由“支付宝”软件系统所统计的甲方通过其选定服务类型使用“支付宝服务”所完成交易的单笔金额,是乙方据以收费的依据。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有效期内建立,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完成的交易,相应的交易金额不计入交易流量,该交易金额计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流量内,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的,应按照该交易金额单笔的3%向乙方支付软件服务费。 1.5 甲方用户:在甲方网站完成会员注册或者与甲方直接进行交易的用户。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1.1安全加密 为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128位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并为甲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服务。 2.1.2“支付宝服务”

支付宝相关协议详情及规则

1.支付宝服务协议 支付宝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您签订。 一、声明与承诺 (一)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请您注意。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以接受本服务,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时,您已经年满16周岁,或者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四)您同意,您在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

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以下合称“淘宝”)上发生的所有交易,您不可撤销的授权由淘宝按照其制定的《淘宝网服务协议》、《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及《淘宝规则》、《淘宝争议处理规范》、交易超时规则等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按照淘宝的指令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同时本公司有权从淘宝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商品描述、物流信息、行为信息、账户相关信息等)。本公司按照淘宝的指令进行资金的止付、扣划完全来自于您的授权,本公司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责任。但您确认,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您仍应完全遵守本《支付宝服务协议》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及页面提示等。 (五)您同意,您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域名为1688、com,alibaba、com、cn,alibaba、cn(以下合称“阿里巴巴中国站”)上发生的所有交易,您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中国站按照其与您之间的协议及其发布的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按照阿里巴巴中国站的指令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同时本公司有权从阿里巴巴中国站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商品描述、物流信息、行为信息、账户相关信息等)。本公司按照阿里巴巴中国站的指令进行资金的止付、扣划完全来自于您的授权,本公司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责任。但您确认,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您仍应完全遵守本《支付宝服务协议》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及页面提示等。 二、定义及解释 (一)支付宝账户(或“该账户”):是本公司向您提供的唯一编号。您可自行为该支付宝账户设置密码,并用以查询或计量您的预付、应收或应付款。您需使用本人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或者本公司允许的其它方式,例如通过扫描二维码、

余额宝服务协议

余额宝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以下简称“您”或“投资者”)就余额宝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投资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及本公司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余额宝服务:指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可以通过本公司系统与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下同)系统相连,通过合作金融机构系统在本公司的网上直销自助前台系统进行相关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下同)交易资金的划转及在线进行理财产品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 2、身份认证要素:指在交易中本公司用于识别投资者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支付宝账户、密码、数字证书、动态口令、支付盾、签约时设置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要素。 二、特别提示 1、本公司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对投资者进行身份验证,并据此决定提供服务的范围及为投资者开放服务种类、范围及进行业务操作的权限。为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本公司有权根据投资者类别、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风险度等因素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 2、身份认证要素是本公司识别投资者的依据,投资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要素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投资者本人所为,投资者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对非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您知晓并同意,为向您提供余额宝服务,本公司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支付宝账号等)提供给相应的金融机构。您同意相关金融机构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交易信息、资产状况等)提供给本公司。 4、您知晓并同意,您开通余额宝服务的同时即开通支付宝理财专户。 5、您知晓并同意,您网上提交的资金划转委托,以银行系统与本公司系统记录为准;您提交的理财产品交易委托以相应的金融机构的系统记录为准。您在支付宝可以查询到您持有理

支付宝服务协议

支付宝服务协议 一、支付宝服务协议的确认 二、支付宝服务相关定义 三、支付宝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 四、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的注册、使用和注销 五、使用支付宝服务的注意事项 六、用户合法使用支付宝服务的承诺 七、权益保障及隐私保护 八、不可抗力、免责及责任限制 九、完整协议 十、知识产权的保护 十一、法律适用与管辖 感谢您选择支付宝服务。支付宝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和您签订。 一、支付宝服务协议的确认 1 、本协议有助于您了解支付宝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您使用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请您仔细阅读(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您可通过本网站(下文定义)的在线客服或客服电话95188进行咨询。 2 、如本协议发生变更,支付宝将通过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网站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变更后的协议在公告期届满起生效。若您在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支付宝服务的,表示您接受变更后的协议,也将遵循变更后的协议使用支付宝服务。 3、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支付宝服务。若您是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您还需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且您确认,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限制。 二、支付宝服务相关定义

1、支付宝会员号(或称“会员号”):指您按照支付宝提供的方式取得的,供您使用部分支付宝服务的编号。会员号登录名可以是您的电子邮箱,也可以是您的手机号码。如您只持有会员号,则不能使用余额服务(下文定义)。 2、支付宝账户(或称“账户”):指您获得支付宝会员号且通过支付宝身份验证后取得的供您使用支付宝服务的支付账户。您取得支付宝账户后,会员号登录名即成为您支付宝账户登录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支付宝账户持有人可以使用余额服务。 3、支付宝登录名:指您注册支付宝会员号或支付宝账户时提供的用于登录的手机号或电子邮箱,分为会员号登录名和账户登录名两种。 4、身份要素:指支付宝用于识别您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会员号、支付宝账户、密码、数字证书、短信校验码、支付盾、电话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及指纹信息、人脸信息、眼纹信息。 5、本网站: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指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及/或支付宝客户端。 6、阿里网站:指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支持支付宝登录名登录的任何网站(包括但不限于淘宝、阿里巴巴中国站、阿里云网站、蚂蚁金融云网站及手机淘宝、点点虫、钉钉等各种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与本网站,以及后续可能开通的其他网站及其他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前述网站及客户端可单称或并称阿里网站。 7、淘宝:指淘宝网(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天猫网(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一淘网(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聚划算(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及阿里旅行网(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等网站及客户端。 8、阿里巴巴中国站:指阿里巴巴中国站(域名包括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ba17027729.html,)。 9、有权机关: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权要求查询、冻结或扣划资金等措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海关、税务机关。 10、冻结:指有权机关要求的冻结。被冻结余额不能用于支付、提现或转账等,被冻结账户不可登录、使用。 11、限制:指除冻结情况之外,支付宝会员号或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不能使用,以及会员号或账户相关资产、账户余额、第三方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能使用。 12、止付:限制措施的一种,指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能使用,例如不能用于支付、提现或转账等服务。 13、余额服务:指基于支付宝账户余额可以使用的充值、消费、收款、转账等服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余额服务的功能及收付款额度将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三、支付宝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 支付宝服务是支付宝向您提供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受您委托代您收款或付款的资金转移服务。

由支付宝的成功想到的

由支付宝的成功想到的 淘宝的成功,勿宁说是支付宝的成功,没有支付宝,恐怕淘宝网难得在电商崛起的年代迅速占领广阔的市场。支付宝为什么成功?关键点是因为切合了人性。看看支付宝的设计思路: 1.当买家把货款付出去的时候,卖家把东西寄过来。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如果把货款直接给了卖家,我们要假设,卖家不寄来怎么办? 2.如果让卖家把东西寄过来,买家再付款。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我们要假设,如果买家不付款怎么办? 所以,支付宝的成功在于他考虑到了最坏的情况:人性的弱点。假设买家、卖家都是为了自己利益贪婪到把道德诚信什么的都扔一边的人,要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交易还能进行下去。但支付宝反对道德了吗?那些即使不靠支付宝也有诚信的人,他们的利益也没有被侵害丝毫。为什么淘宝的地位别的电商无法撼动?就因为有支付宝给出了一种保障,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在最坏的情况下也不受损害,在同样商品交易流程的情况下,有保障的交易自然占有绝对的优势。等别的电商也开发出类似的保障措施时,支付宝已经横扫了大部分市场,相同品质的产品再想挤入客户使用习惯已经是件很困难的事。 1

支付宝的设计最有价值之处就是正视了人性的缺陷并且提出了弥补漏洞的完美方法。考虑到人性的弱点,正视他,不回避,以此来制定制度,靠制度管理人,而不是靠人管理人,这才是永远的的成功之道。 中国人普遍存在一种对圣人的盲目崇拜思维。“圣人”是完美无缺的,因此人民对圣人总是顶礼膜拜。几千年来推行孔子的仁政,说白了也就是圣人之治,这前提是假设管理者是圣人,而圣人是没有缺点的,不会犯错的,所以圣人的治理方式永远是正确的,事实是这样的么?几千年来的历史所写的只不过是炎黄子孙经历了人类史上最多的战乱流离痛苦。把希望都寄托在圣人身上,如果圣人真是圣人,没有任何弱点,那么国家治理的效率肯定比靠制度要高,但是如果圣人一旦握有权力,却又有弱点,那么带来的危害就是让国人认清了皇帝制度是多么不靠谱。 孔子致力宣扬“仁”,他相信人性本善,相信人人都有成为君子的潜力。而庄子持觉得人性本“恶”,他对群众的看法相对来说比较负面。选择“圣人”、有贤能的人来治理国家是很对的,但是如果仅仅依靠圣人,而没有相应的制度,那么就是一种灾难。正是在这意义上,庄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翻译为如今 2

支付宝服务三方合作协议

支付宝服务三方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金源全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少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邮电新闻大厦110室 邮政编码:100029 乙方: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丙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云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22层 邮编:310099 (甲方、乙方、丙方每一方称“一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协议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支付宝服务:丙方向甲方、乙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服务。 1.2支付宝账户:指甲方、乙方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支付宝服务”时,丙方向其提供的唯一编号。甲方、乙方可自行设置密码,查询或计量其基于“支付宝服务”的预付、应收或应付款。 第二条合作内容

2.1甲方为乙方提供机票交易系统及相关技术支持,并制定机票交易平台的运营规则。甲方承担向乙方提供服务及向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并享有乙方使用甲方机票交易平台而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 2.2乙方在甲方机票交易平台使用“支付宝服务”从事机票交易,遵守甲方制订的甲方机票交易平台运营规则,诚信经营,并就其使用甲方机票交易平台和丙方的“支付宝服务”分别向甲方和丙方支付服务费。 2.3丙方向甲方机票交易平台提供“支付宝服务”,为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资金的划拨及资金风险管理,并对使用“支付宝服务”的各方收取技术服务费。 第三条三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充分保证乙方的利益。 3.1.2 甲方确保机票交易平台和系统的稳定运行,并负责处理对因机票交易平台和系统原因产生的投诉、纠纷并承担相应责任。 3.1.3 甲方负责制定机票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以及服务条款,并在乙方认可的前提下履行对乙方的承诺和管理。 3.1.4 甲方应如实向丙方提供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企 业邮箱(非个人Email信箱)等,并在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 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甲方应承担因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 切责任。 3.1.6 甲方承诺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接受并遵守支付宝网站所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交易规

支付宝快捷支付协议书范本

快捷支付服务协议 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你”)就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用户与支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容。 1.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你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容(特别是以粗体 下划线标注的容)。如果你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 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2. 你应确保你是使用本服务的银行卡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银行卡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支付宝、持卡人损失的,你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冻结你全部或部分支付宝账户(含该账户之关联账户)及资金、从你的前述支付宝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等。 3. 你同意支付宝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或被他人控制并用于欺 诈目的的支付宝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及资金、处置涉嫌欺诈的资金等。 4. 你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发卡行预留的手机以及支付宝账号、密码、数字证书、支付盾、宝令、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来自于发卡行和/或支付宝向你发送的校验码等与银行卡或与支付宝账户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设备。如你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和/或设备的,你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及/或支付宝,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你的原因所致损失需由你自行承担。

5.你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认真确认交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并按支付宝业务流程发出符合《支付宝服务协议》约定的指令。你认可和同意:你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支付宝有权根据你的指令委托银行或第三方从银行卡中划扣资金给收款人。届时你不应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支付宝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6.你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你承诺,支付宝依照你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你承担。 7. 你认可支付宝账户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支付宝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8. 你授权支付宝有权留存你在支付宝填写的相应信息,并授权支付宝查询该银行卡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借记卡余额、信用卡账单等容,以供后续向你持续性地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本信息用于向你推广、提供其他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9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支付宝有权立即终止你使用支付宝相关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将本服务用于非法目的;(2)违反本协议的约定;(3)违反支付宝和/或支付宝关联公司和/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其他公司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及你与前述主体签署的任一协议,而被上述任一主体终止提供服务的;(4)支付宝认为向你提供本服务存在风险的;(5)你的银行卡有效期届满(如有)。 10支付宝已就本服务向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投保了“众安保险安全支付保证保险”。你使用本服务将获得保险保障,

支付宝的身份尴尬

支付宝的身份尴尬 套现应该是商业银行在信用卡风险管理的范畴内讨论的问题,而支付宝的最大问题,仍然是“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尴尬。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篇题为《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的帖子,称只要两人以买家、卖家的身份默契配合,将支付宝作为中介,买家利用卖家的信用卡付款,卖家再利用和支付宝绑定的另外一家银行的借记卡,即能提现,并能进行多次雷同操作。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进行信用卡套现,在电子支付行业内已是公开秘密,但这一次通过媒体报道之后却引发了前所未有的争议和关注,焦点在于“支付宝是否已经成为违规套现工具”,并将这一质疑扩大到整个电子支付行业带来的金融风险问题上面。 事实上,套现的风险问题从信用卡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存在,但首先需要认识清楚的一点是,这好像更应该是商业银行在信用卡风险管理机制范畴内讨论的问题,而不能把首要责任推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和其他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大的问题,在于它以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做了经营钱的生意。身份屏障一直以来牵制着互联网、电信等“非金融机构”布局电子支付的脚步。 早在两年前,当中国移动野心勃勃地成立金融业务部门,希望藉由现有的预付卡(相当于银行的借记卡)和全球通(相当于银行的贷记卡)业务,借助移动POS概念,进入支付清算市场时,曾在银行业内部引起巨大震动,这一事件最后成为电信和金融两大阵营的口水官司,闹到了国务院,直到现在仍不知结果。这一案例背后引发的争议在于非金融机构是否有资格进行相关银行业务的运营。在央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出台之前,这也是整个电子支付行业内部人士在面对外界质疑时尽量回避的问题。 在过去爆出客户沉淀资金和信用卡套现等问题时,支付宝和其母公司阿里巴巴都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做银行业务,但2006年10月,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透露,现在拥有100多人的支付宝团队已经不需要任何资金投入就能独立运营。现在的问题是,在支付宝一直免费的情况下,即使不盈利,支付宝的运营成本如何抵冲?如果不在沉淀资金上下功夫,马云该怎样解释支付宝的收入来源? 但如果就此指责支付宝和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似乎有点过了。在全球尤其是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物流和资金流一直是两大瓶颈,没有人能够否认,电子支付手段是目前电子商务解决资金流问题的最佳方式,也不能抹杀电子支付推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巨大作用。 即便是最有可能受到冲击的商业银行,也认为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在更大程度上推动了银行在业务层面的良性改革。而央行某位权威人士也认为,国家正在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增值业务转型,包括电子支付在内的第三方金融公司和机构将在这一场巨大变革中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包括酝酿中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在内的央行各种政策法规,基调都定位在支持电子支付这样的金融创新上,而来自互联网的创新精神也正是金融行业所缺乏的。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技术产业的创造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有目共睹。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全球都普遍存在,我们不能由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做了所谓“灰色地带”的事情就去否定它们,更何况简单地将“能够帮助完成信用卡套现”这种指责扣在电子支付公司头上,本身就存在错位。 但与此同时,更不能由于创新就放松行业规范。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主体的虚拟性,直接导致了大部分交易是非实名的,由此引发的洗钱、信用卡套现等问题,以及支付结算和虚拟帐户资金沉淀风险尤为突出。能否做好风险管理控制,这对于所有从互联网起家的支付公司都是一大考验,也是能否通过政策监管的关键。 据悉2006年底,央行多次延迟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经临近出台底线。《办法》将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营业资质及业务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符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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