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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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1 .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 )

A .买卖合同

B .委托合同

C .保管合同

D ?借贷合同

2.卜列台问中,属于要物合问的是:(D )。

A .租赁合同

B .买卖合同

C .加工合同

D ?借用合同

3、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

A. 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4.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D )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C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5.下列合问中,属于单务合问的是:(A ).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B )。

A .司法秩序

B .公共秩序

C .通行秩序

D .重要秩序

7.下列合问中,属于诺成合问的是:(ACD ).多选

A,买卖合同 B ?借用合同C承揽合同

D租赁合同E . 一般赠与合同

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ABE )。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9.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解释:合同法基本原则

论述题: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1.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

A .格式条款

B .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D, 法律规定

2. 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C )。

A .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签订地

3.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

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C )。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4. 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B)。

A .到达主义

B .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D .双方约定

5.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B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6.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

同(A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撤销

C.无效

D.可撤销

7. 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AB )。

A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 B.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C. 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

D.承诺已发出时

E.承诺尚未发出时

8. 招投标的程序有(ABCDE).

A.招标

B.投标

C.开标和验标

D.评标和定标

E.签订合同

名词解释:缔约过失责任附合缔约拍卖拍定要约的撤回

简答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论述题: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1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 .以上都不是

2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 )。

A .为自始无效合同

B .为效力未定合同

C .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3.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B)。

A.随合同无效而无效 B .继续有效

C. 依当事人的约定 D .视具体情况而定

4.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

B)。

A .发生合同履行的后果

B .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装、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C .任何后果都不发生

D .只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5. 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 )。.

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 .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C. 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D .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E.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6. 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CDE )。

A.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B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名词解释:可撤销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表见代理

(整理)合同法重点归纳.

合同法重点归纳 考点一、 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须是由特定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有明确的缔约意图、内容具体、确定意思的表示。?例外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注意 :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第 ?条) 目的:阻止要约发生效力撤回和撤销 ??撤回 条件: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目的: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撤销 条件: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 ? 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 不得撤销 ??受要约人 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 ?条) 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 ?条)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否则构成逾期承诺 .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否则构成承诺变更 注意 :承诺变更(合同法第 ?、 ?条)

.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 .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注意 :逾期承诺(合同法第 ?、 ?条) .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无效 .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不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未迟发而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 .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考点二、 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生效 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不生效力: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 合同成立,效力有瑕疵: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 合同的效力 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状态: 合同主体不合格:效力未定的合同(先无效后有效) (是否符合生效条件) 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的合同(先有效后无效) 合同内容违法:无效的合同 一)效力未定的合同

合同法试题一(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部门:姓名:日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 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 .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 .协商确定 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C开标 D.决标 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 的标示视为()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

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 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 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 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A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D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3、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4.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D )。 A.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B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 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 7.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ACD ).多选 A,买卖合同 B.借用合同 C承揽合同 D租赁合同 E.一般赠与合同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技术引进合同 E.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解释:合同法基本原则 论述题: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1.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3.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4.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 B )。 A.到达主义 B.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 D.双方约定 5.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B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6.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A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撤销 C.无效 D.可撤销 7.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AB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B.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C.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D.承诺已发出时E.承诺尚未发出时 8.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 A.招标B.投标C.开标和验标D.评标和定标E.签订合同 名词解释:缔约过失责任附合缔约拍卖拍定要约的撤回 简答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论述题: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20200603170610)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

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整理)合同法重点归纳.

合同法重点归纳 考点一、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须是由特定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有明确的缔约意图、内容具体、确定意思的表示。(例外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区别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注意2: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第19条) 目的:阻止要约发生效力 撤回和撤销 1.撤回条件: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目的: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2.撤销条件: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18) 1.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 不得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 (19条)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21条)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否则构成逾期承诺 3.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否则构成承诺变更 注意1:承诺变更(合同法第30、31条) 1.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 2.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注意2:逾期承诺(合同法第28、29条) 1.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无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2.不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未迟发而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考点二、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生效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不生效力: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 合同成立,效力有瑕疵: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 合同的效力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状态:合同主体不合格:效力未定的合同(先无效后有效)(是否符合生效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的合同(先有效后无效) 合同内容违法:无效的合同 一)效力未定的合同

合同法考点

合同法考点 (1)欺诈: 定义:指一方当事人有意实施某种欺诈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种类: (无效合同) 条件 (2)抗辩权 定义: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要求权,临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益,是合同效力的表现。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辨权 名词说明: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一种意识表示。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伪造产品或质量证明 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 毫无履行能力而对签订合同以骗取定金或贷款

要约邀请:又称为旨诱要约,是指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爱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非格式合同:是指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定金: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 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化代替物。 违约金:是预先交付的一笔金钱,设立定金的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其成 立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要紧具有惩处性。 (1 构成要件 适用范畴: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托付、保险、雇佣、 劳动等合同。 当事人一方违约 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构成要件 1、拖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2、受领拖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3、部分拖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4、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适用范畴: 名词说明: 定金法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假如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无 权代理人具有代理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成效直 截了当由被代理人承担。 况严峻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在同意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了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复原履行能力同时的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能够解除合同 先履行的未要求后履行的履行的。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不需要明示 先履行的要求后履行的履行的。 后履行的拒绝履行需要请示

2020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2020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进的口号。 回顾本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现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加强学习认识到位 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适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性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公司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全面、系统地学习强化了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工作人员行为,明确合同审查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合同审查工作职责,提升了合同管理战线的整体素质,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1、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

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了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协助合同签订单位依法签订合同,严格审查合同,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由本部门管理,程序合法,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依法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建立合同档案,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依法监督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依法执行合同审查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XXXX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XX月XX日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 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 2.(00.卷三。单。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 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 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 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 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 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参考答案」ABC 「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 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 4.(98.卷三。多。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 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合同法与招投标法知识点总结

工程建设中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章节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概述 1、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方式:招标投标方式、直接发包方式 2、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主体:参见建设活动或者建设管理活动,享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建设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4、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纸箱的对象。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5、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6、工程项目的审查权限:工程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查;大中型的工程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审查;小型项目的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计划管理机构或省、市、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 7、勘察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大中型项目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重大项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8、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是安排组织施工的依据9、工程开工准备—甲方(发包单位)根据计划要求的建设进度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精干班子,负责建设准备工作:a、收集相关资料(勘察、设计)b、报审工程所需相关的材料物质计划申请c、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外部条件和施工力量10、组织施工、安装工程准备工作就绪,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开工报告11、组织施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12、建设项目验

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13、不经验收就进行生产使用的,施工单位不再承担提前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14、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6、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17、代理特征:a、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b、代理人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8、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19、无权代理的情况:a、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b、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c、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20、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安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1、债就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2、债产生的依据:a 合同b、侵权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23、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等法定活动24、城乡规划的实施:a、选址意见书制度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c、建设工程规划许 1

合同法归纳总结

合同法归纳总结 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1.本质:民事法律行为,要素:意思表示 2.一种民法上效果的合意——意思表示一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各方平等,自由的基础上。 二、合同法的作用 1.与市场运行:交易主体,对象与合意。 2.与自主自愿:意思自治,合同自由 3.公平正义:主体平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格式条款、诚实信用(缔约过失、附随义务) 4.经济效益:情势变更原则,效率违约理论。 5.道德伦理:诚实信用原则 6.与社会发展:以个体的自由来推动社会的发展 三、合同法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合同立法的依据 2.解释、补充合同法的准则 3.解释、评价和补充合同的依据 4指导当事人行为 (二)合同自由原则 1.缔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订立合同 2.自由选择相对人 3.自由决定合同内容 4.有权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有权选择合同的形式 (三)鼓励交易原则 1.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 A.绝对无效: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

B.相对无效:效力待定 C:下列情形合同无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合同订立制度:承诺效力——非实质性修改且要约人未及时反对。 3.可撤销合同制度中倡导变更而非撤销。 4.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 (四)合同正义原则 1.给付与对待给付的等值性:双方得失应该相等,自愿真实,除非自由意志受到他人侵害; 2.风险的合理分配:交付主义 3.合同分配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附随义务、债务履行费用的分担。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如买卖,赠与,租赁合同。 2.无名合同:非典型性合同,法律并未赋予这类合同一个名称,如演出合同,信用卡合同,瘦身美容合同。 A:纯粹无名合同:不包含任何有名合同的事项 B:混合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增加其他有名合同内容,例如承租人将卖给出租人的财产来冲抵租金; C:准混合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增加无名合同的内容,如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定期给出租人家做清洁来冲抵租金; 3.无名合同更多的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和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同时参照类似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 6 年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本试卷共 5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 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 分,共2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 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 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合同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 8、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存放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 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正确的是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甲厂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9、釆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格式条款有异议,应当依 A、提供方的解释 B、相对方的解释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 一、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狭义的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的专门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通则》、《海商法》、《著作权法》以及涉及合同的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 合同法是通过规范民事主体的合同行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以商品交换为核心的民事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广义的合同法:调整合同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狭义的合同法:合同法典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法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分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合同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调整范围:主体: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种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其他各类有关债权债务的民事合同。 三、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调整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的地位是民法体系中重要的民事单行法 四、《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二)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缔结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 1.包含等价有偿的意思,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2.公平原则的体现: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20200604034058)

、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狭义的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的专门法典,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通则》、《海商 法》、《著作权法》以及涉及合同的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 合同法是通过规范民事主体的合同行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以商品交换为核心的民事财产 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广义的合同法:调整合同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狭义的合同法:合同法典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法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分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合同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调整范围:主体: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种类:经济 合同、技术合同、其他各类有关债权债务的民事合同。 三、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调整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的地位是民法体系中重要的民事单行法 四、《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 终的根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二)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法律关系。 1?缔结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 1?包含等价有偿的意思,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当事人取 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 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 合理分配。 2?公平原则的体现: (1)情事变更制度:是指作为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的情形,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

合同法期末考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试题(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 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B )。 C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 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 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 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B ) C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B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B )。A

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发展。(2)重点及难点问题包括:合同与经济合同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合同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 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合同法的根本性准则,其内容不仅适用于总则部分,对于分则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如果合同法的分则没有规定时,可以按照合同法总则中所确定的原则精神去处理。因此,合同法的原则在合同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下述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合同自愿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以及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迫、阻止或干预当事人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这一原则在我国合同法第4条作了明确规定,且在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均具体现出了这一原则精神。 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它同自愿原则一样,不仅是合同法的原则,同时也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对于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及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4.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D ) 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D 租赁合同 E ?一般赠与合同 有( ABE )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解释:合同法基本原则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o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 .买卖合同 B .委托合同 保管合同 .借贷合同 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3、 A .租赁合同 B .买卖合同 加工合同 .借用合同 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 技术转让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保管合同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A .司法秩序 B .公共秩序 C .通行秩序 D .重要秩序 7.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CD ) .多选 A,买卖合同 B ?借用合同 C 承揽合同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 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BCDE )。

论述题: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1.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 A .格式条款 B .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 A .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签订地 3.按照我国《合同法》第 33 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 C ) 。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4.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 B ) 。 A .到达主义 B .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 D .双方约定 5.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B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6.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 A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撤销 C.无效 D.可撤销 7.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 )。 A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 B ?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C.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 D.承诺已发出时 E.承诺尚未发出时 &招投标的程序有(ABCDE). A .招标 B.投标 C .开标和验标 D .评标和定标 E.签订合同 名词解释:缔约过失责任附合缔约拍卖拍定要约的撤回简答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论述题: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10月全国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合同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从合同的是() A.借款合同 B.承揽合同 C.融资租赁合同 D.抵押合同 2.合同关系的客体主要是债务人的() A.物 B.土地使用权 C.行为 D.智力成果 3.以下关于合同性质的说法中不正确 ...的是() A.合同是一种合意关系 B.合同是一种事实行为 C.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D.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4.以下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A.某公司向客户寄送价目表 B.某拍卖公司在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 C.某公司向另一公司发去订单 D.某股份公司在报纸上登载招股说明书 5.要约人发出要约后,要使要约不发生效力,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 A.随后发出 B.在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前发出 C.在受要约人承诺前到达 D.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处 6.甲公司于9月1日通过邮局向乙公司发去一要约,并请对方在9月28日前作出答复。该要约于9月7日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邮局于9月8日送至乙公司收发室,乙公司业务人员于9月10日看到该要约。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A.9月1日 B.9月7日 C.9月8日 D.9月10日 7.2018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订立期限为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2018年5月交付房屋。合同订立后,遇房价连续上涨,A公司为追求利润,欲改出租为出售,但始终向B公司保密,当B公司于2018年获得确切的A公司无意履行合同的证据时,B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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