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一、房地产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

土地取得阶段涉及税种:契税、印花税;

开发阶段会涉及税种:印花税、增值税-进项税、土地使用税;

销售阶段会涉及税种:印花税(销售方面、广告合同等)、增值税-销项税(含礼品发放的视同销售)(进项税)、土地增值

税(预缴)、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预缴、年度汇算)、个

人所得税(工薪、礼品代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费附加、房产税。

尾盘:土增税清算工作、项目毛利清算工作(又叫实际利润与毛利间清算(主要执行2009年31号文))、企业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的思路

1、平时应加强单位的税收管理,规范财务上的税务核算工作:

⑴应尽可能取得合法合规且最大税率的票据:如拿地阶段支付

的土地款应取得省级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单据;施工费、材料

费、水电费、油料款、办公用品等应取得(按相关行业的一

般纳税的税率取得=拿到行业最大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取得专用发票不能用普通发票报销。零散的不方便开取专

用发票,应集中或定向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⑴利用增值税的“低纳高抵”空间:建筑材料的增值税税率

为16%,而房地产销售的税率为10%,达到“低纳高抵”

的效果;收购苗木等免税农产品进行园林景观建设时,可以根据收购价格的10%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达到“低纳高抵”的效果。(这个思路是没错,案例不够具体详细且有误,苗木不是这样的,请找下度娘)

⑵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筹划,在不可能得到进

项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拆分企业业务(成立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也可以外包等其他形式来完成),通过业务来操控财务税收政策,合理的规避部分不利的政策。

增值率判别法:

当增值率小于18.75%时(18.75%从哪里来?),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小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当增值率大于18.75%时,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大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购货额占销售额比重判别法A*16%-AX*16%=A*3%

当企业购货额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81.25%时,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小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当企业购货额占销售额的比重小于81.25%时,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大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以上情况有个人认为不是很对,如果是小规模的报价能够低于一般纳税人的13%以上呢?还有很多企业的实际税负可能还要高或低?你怎么去定这个比例?

3、土地增值税

(1)利用临界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般也是达不到,因为市场向

上的行情,你不可能控制在20%以下的售价,成本一开始

就定了,不好变。最好是动态管理,一旦过了20%,在市

场可行允许的情况下马上启动向50%靠拢。)

(2)分解销售收入:可以将房屋的出售分为两个合同,第一个合同为房屋出售合同,第二个为装修合同;另外将代收

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各种基金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

作为房屋出售收入。(这条也是要看情况。万一是合二为

一的房屋呢?你能拆得了吗?)

(3)建立独立的销售子公司,利用转移定价法,降低增值额。

且能提高宣传费,招待费等基数。(增值额差不了多少,

主要是转移利润,把利润化了。)

(4)增加扣除成本:①建立自己的装修公司,通过装修费用增加成本的扣除额;因为装修费能计入“开发成本”。(瞎想

的一条,除非你一开始报批就是精装房)

(5)利用利息支出进行筹划:如果企业预计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项目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则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

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利资本筹资,则不计算应分摊利

息。(土增方面没什么可以筹的,利润方面现在也卡的

严,不好筹。一般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为准线(金融机构

的除外,当然了必需是写进合同的才能除外))(6)地下车库的税收筹划:利用车库收入会低于成本的现实情况大幅降低非普通标准住宅的土地增值税。如果单独销售,

清算对象中“其他类房产”——地下车库无须缴纳土地增

值税,但是,非普通标准住宅要缴纳大量的土地增值税,

企业整体负担加重。(这个可能是地方政策不同,哪有无

须缴纳土增税的说法?地下车库销售时要把握好时间点,

用来平抑土增税是用作用的,但不是无须缴纳土增税。)

如果企业对业务模式变通、改变销售模式,变单独销售车

库含税价10万元/个,变为“原来的住宅价格+10万元”

可购买住宅一套含地下车库一个。在销售收入没有减少的

前提下,企业既实现了住宅和地下车库的销售,在未来土

地增值税清算时,地下车库归集时还可以随房确定,利用

车库收入和成本倒挂的现实情况大幅降低非普通标准住

宅的土地增值税。

4、房产税

1、转换房产税计税方式:依照房产余值计税,按税率的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税是12%,将租赁合同改为仓储合同。

2、减少出租房屋的附属设施降低租金:很多出租房屋都会带

很多家俱和家电,而缴纳房产时都是按照收取的租金的全

额来征收的。签订二份协议,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一份是

家电的租赁协议。

上述这个税种在目前的房企当中影响不大,除非你的房企

是做租赁行业的。有待于研究,我没时间写。

5、个人所得税

⑴针对公司高管薪资节税: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是解决个税的优选

办法。怎么做?把员工的收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每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5000元支付,剩下的部分,与员工设

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以服务费的形式支付,员工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再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以上都涉及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合理节税,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们举例来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有多优惠!

上述建议不成熟,如果是这么简单,所有人都搞个个体就好了,想法过于简单,你的的这核定要在新疆霍尔果斯帮能用。重新考虑

企业所得税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聘用残疾人员,可以加计扣除。

2、充分利用宣传费的15%的扣除限额

3、适当增加成本、费用,尽可能象京东一个高管只拿1元工

资,但实际他们的日常生活包括家人等费用全部都是公司

化!(百度有案例)

6、印花税

1、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

率,如未分别记载金额,会从高税率计税,如分别记载金额,会分别按不同税率计税。(这条直接就是要按税率或税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就可以了)。

企业投资经营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经营决策与税收规划 序言 一、企业生命周期与税收规划 1、生命周期规划 2、税种规划 3、特定事项规划 二、税收筹划不是技术而是决策的艺术 三、健康才能长寿 刑法第201条偷税罪的修改,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 其一:《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偷税”的表述。“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是属于纳税人的私有财产,纳税人让渡给国家的仅是税款使用权,并没有放弃其税款所有权。在中国,之所以发生过去所说的“偷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从另一角度来说,是没有让渡这部分税款的使用权,因此有必要将这种行为与刑法的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加以区别。《刑法》不再使用“偷税”的表述,反映出立法者在对公民私有财产概念理解上的变化,并进一步地体现在刑法有关条款中,可谓是中国法律的一大进步,也是建国以来公共财政研究与实践的具体体现。 其二:《刑法》不再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作具体数额规定。《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消了修改前

《刑法》分别规定的“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和“十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标准。 其三:《刑法》增加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点主要基于打击不履行纳税义务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处理可以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 第一部分招商引资 一、不得与政府签署涉及到税收优惠的条款 1、凡税法颁布的税收优惠,无须通过协议加以约定;凡与税法相抵触的税收优惠,即使签署也无法履行 案例1:山东东岳集团(H股上市公司)在内蒙赤峰投资,与当地政府协议约定2免3减半的优惠。企业完成建设开始经营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申报当年所得税。 案例2:山东莱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误解。 2、签署“按缴纳税款中地方政府应享有的部分”返还条款 多边性、模糊性、争议较大【利益多方: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区县级人民政府】3、可签署“财政扶持”“财政奖励”等条款 应在月(季)度后工作日,凭纳税凭证到当地财政局按照公式计算,由财政拨付财政奖励资金。 财税【2009】87号规定的条件: (1)政府明确拨款用途

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和方法

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和方法 中扶集团王盛豪 一、什么是企业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税务筹划包括: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前涉税筹划;纳税方案设计,规范纳税行为;降低涉税风险,节约税收成本;特别纳税事项调整筹划等。 税收筹划及其后果与税法的内在要求一致,它既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各种职能和功能,它的原则是在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优化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 二、税务筹划的意义 1、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纳

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 三、税务筹划的方法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2、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3、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充分的发挥。如,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节税案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经营环境复杂,税制改革初期还面临诸多问题,甚至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环境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进行研讨,有效减少企业税务负担,促进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环境下税务管理的现状 1.公司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陈旧 首先,建筑业经营环境复杂,大型建筑集团一般拥很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导致集团内部存在层层分包的情况。增值税具有链条抵整扣的特点,对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管理链条不能连续,税务风险就越大,甚至造成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从而多交增值税。其次,建筑业普遍存在挂靠、分包、转包、借用他人资质等经营导致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 2.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粗放经营,财务管理薄弱,税收核算能力不高,如何正确选择纳税模式成为项目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另外,成本费用无法取得进项专票。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占总成本30%左右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证经营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混、砂石料等地材可按简易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进销税率相差达8%;企业税改前采购设备已无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3.合同管理不完善,资金流趋于紧张化 建筑施工项目周期长、资金量大,工程款拖欠问题严重,导致企业应收应付之间矛盾加剧。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有效提升,仍沿袭改制前的老办法,没有对上游单位工程款支付条款加以约束,由于增值税下纳税时间的差异,一旦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施工方就要垫付税金。对下游单位签订的合同缺乏合理资金支付筹划,必然加剧建筑企业的资金负担,引发资金链条断裂的危机。 4.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人员缺少对增值税管理的认知。有些管理人员还没有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在发票的取得、开具、传递、保管等环节容易出错,从而产生涉税风险。其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核算体系不健全。与营业税,增值税的核算科目发生改变,原有核算体系已经过时,会计核算难度增加,对财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二、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分析 1.调整优化现有组织架构 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改变企业内部多级法人、层层分包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使企业组织结构由高长型向扁平型转变。通过合并规模较小或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单位、撤销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级、合并管理职能相关或者相同的单位、资质较低的或者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等手段压缩管理层级,缩短增值税链条,降低税务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

试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问题 一:前言 二十世纪后期,伴随着一系列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人类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大量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成果。随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实施,高新技术迅速成长,现己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一国综合国力的象征,各国都在相继推出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经济发展战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细胞,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党中央和国务院特别重视这一问题,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纲要》明确指出:未来五年需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在重要领域抢占竞争至高点。 高新技术企业领域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最为集中的地方,其发展已经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领导力量。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高低,而且还反映出一个国家、地区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低。研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水平是国家公共政策部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激励政策,引导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已经日益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水平及变化趋势如何,直接关系着能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关系着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关系着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 企业税收筹划是利用现有税收政策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对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都有积极作用。为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高新技术企业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对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乃至促进我国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高新技术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高新技术,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是对产品和产业中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状态经过评价后得到的描述性结论,1983年,美国《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增补词》中,首次把“高新技术”定义为使用或包含尖端方法或仪器用途的技术。狭义的高新技术是具有国际可比性的高技术的概念,广义的高新技术则包括“高技术”和“新技术”。高新技术本身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目前国内外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日本将高新技术定义为R&O强度大,应用系统开发的技术。美国将高新技术定义为发展工业应用以满足市场特殊需要的科学领域。我国国家科技成果办公室在综合国内外的研究的基础上将高新技术定义为建立在综合科学研究基础之上的,处于当代科技前沿的,对于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文明和增强国家实力起先导作用的新技术。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00年确定了高新技术的九个行业,分别是航空航天、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电子通信、医药、科学仪器、电气机械、化学、非电气机械以及军事装备。目前,我国把高新技术的范围划定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般标准是: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

贸易公司税务筹划方案

贸易公司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背景: 企业A,从事精密仪器的销售,一年销售额在数千万元上下,实际利润在一千万左右。在日常操作中,企业A的财务团队,碰到了很多财税难题,主要的难题有: 1、由于产品的特殊性,毛利较高,这样增值税税负与企业所得税税负一直高居不下; 2、还有一部分费用需要用于市场公关与关系维护上面,对方多就是个人,且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有些费用只能找发票来冲,但就是依然无法完全满足。 在金税三期等税务趋严的大背景下,企业A的财务团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故希望在寻求到一个合理解决方案的同时,能实现合法合规。

风险与责任 1、企业A,存在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相关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 2、企业A的财务与管理人员,存在财税管理不善的相关连带责任; 解决方案 企业A选择“安节税”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产品,来解决税负高问题。具体的操作模式如下: 1、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采购平台)+核定征收: 企业A,安排人在崇明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A的采购平台。以往,企业A 直接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现在由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即采购平台)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再提价卖给企业A,如此可实现将利润截留在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内,由个人独资来纳税,以实现整体的税负的降低。 2、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销售平台)+核定征收: 企业A,安排人在崇明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A的销售平台。以往,企业A 直接跟经销商发生业务往来,现在由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即销售平台)跟经销商发

生业务往来,企业A以接近成本价卖给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即销售平台),销售平台将价格提高到市场价后卖给经销商,如此,同样可实现将利润留存到销售平台内,由销售平台来纳税,以达到整体最低税负。 3、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独立核算)+核定征收: 将企业A的业务全部转移到在崇明新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名下。以为企业A直接跟采购,再销售;现在改为由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直接采购再销售,等于就是直接跳过企业A,另起炉灶。这样完全由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直接纳税,并享受核定征收与税收返还政策。 4、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企业A,安排人在崇明设立一个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A的配套,比如企业A需要的设计、市场拓展、市场调研、系统开发等专业服务。这里,可以理解为,企业A将这部分配套服务外包给了这些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与企业A签订外包服务并开票给企业A,这样企业A收到正规发票,可以用于抵消企业所得税,而企业A将资金转移打了个人独资企业,最终个人独资企业纳税后,资金最终到个人手里。 对于企业A而言,其实只就是做了重新架构,将采购或者销售、配套服务等重新拆分,就能以极低的成本,解决大量的企业税务问题。 风控重点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思路及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思路及方法 一、纳税实务筹划的四项原则 纳税实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下,采用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1、合法性原则。尽量少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都有的想法,但是一定要保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种种方式,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才能充分地享有各种权利。 2、稳健性原则。任何纳税人要想在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都必须权衡节税利益和节税风险之间的关系,节税的利益越大风险就越大,各种节税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所以权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企业的创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要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可支配财务利润最大化,企业应该认真做好预期的节税方案,同时还要考虑纳税人综合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4、节约性原则。税务筹划可以节约税务支出,如可以选择低税负,可以延迟纳税时间等方法,方法越简单越好,越容易操作越好。 二、施工企业纳税实务管理的思路

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房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就其拥有的财产缴纳房产税等财产税,就其实现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对施工企业来说,其税负主要是营业税与所得税。 (一)营业税 1、合理利用对不同税目的选择。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可将营业税划归为两个不同的税目,即建筑业和服务业。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为3%,而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5%,税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摘要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纳税于纳税人从战略管理到日常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它要求筹划人能够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涉税经济行为,从而对筹划方案应用以后产生的涉税收益可以作出正确的评估,以及对筹划中提供的纳税模式的运行效率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这要求筹划人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节税原理、市场供求平衡原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文通过重点、详细论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为纳税人进行具体的税收筹划操作提供了指南,加深对税收筹划理论的认识,并对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合理避税

目录 摘要 (1) 1 税收筹划概述 (3) 1.1 税收筹划的定义 (3) 1.2 税收筹划的特征 (3) 1.2.1 行为的合法性 (3) 1.2.2 时间的事前性 (4) 1.2.3 现实的目的性 (4) 1.2.4 行为主体为纳税人 (4) 1.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4) 2、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5) 2.1企业自身筹划目的不明确 (5) 2.2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 (6) 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合法对策原则 (6) 3.1合法性原则 (6) 3.2整体性原则 (6) 3.3风险性原则 (7) 3.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 (7) 3.5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8) 3.6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8) 3.7延缓纳税期限 (8) 3.8顺应税务管理的要求 (8) 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概述 (9) 4.1税率式税收筹划 (9) 4.1.1转让定价筹划策略 (9) 4.1.2低税率筹划策略 (9) 4.2税额式税收筹划 (9) 4.2.1设立新企业的税额筹划策略 (10) 4.2.2企业分立降低税额的筹划策略 (10) 4.3税基式税收筹划 (10) 5、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1)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方案,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LT集团为一间香港上市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国内设立全资附属投资子公司,专门从事燃气业务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的专业化燃气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城市管道燃气建设经营。通过与目标市场内最具实力和市场规模优势的国有燃气生产、销售和储运企业的合资合作,在近10年时间内先后在10个省49个市投资成立了四十九间控股或联营企业,年销售各类燃气亿立方米。 迄今为止,集团公司旗下的营运项目覆盖了中国内地之华东、华南、华中、西南及东北等地区,员工总数已达14200人。LT集团因而快速成长为目前国内业务覆盖区域最广,终端用户最多,规模最大的跨区域燃气供应和服务商之一。 集团总部(即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本运作、企业文 化与品牌建设推广、控股公司的管理与控制等,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集团总部下设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策略规划部、工程部、投资评审部、公共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工商市务部、法律事务部、安全及风险管理部、采购部、市务及客户部、人力资源部、综合行政部、编辑部、资讯科技

部等16个职能部门,并在成都市、沈阳市设立了分公司。LT集团对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管理采取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委派制,并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述职。LT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各控股/联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系统并负责推广,负责收集、处理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资料信息,同时负责收集各公司税务筹划信息,协助各公司进行税务筹划;LT 集团内部审计部受各控股/联营公司董事会委托每年对各公司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进行内控评价。 缺乏集团整体筹划系统 集团对税务筹划未进行系统安排,无论在人手上,还是职能上,都未能充分体现,也未针对集团自身以及各控股/联营公司情况制定具体税务筹划方案,造成项目财务人员以及各公司财务经理凭自己的税务筹划知识与经验各显神通,未能做到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共享。 投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在组建部分合资公司时没有对注册地点选择进行统一要求,导致部分公司因未设在当地经济开发区或承诺享受与当地经济开发区同等优惠政策的地点注册,而未能享受更大的优惠。对个别符合条件的控股/联营公司未能灵活运用注册资本税务筹划。在运用再投资退税政策上略显不足。 筹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未设立集团财务中心,部分控股/联营公司资金富

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方法

企业设立税收筹划方法 来源:作者: 营过程中能否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与设立过程中的各种筹划分不开,而纳税筹划是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企业设立过程中纳税筹划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今后经营的整体税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正常发展。一般而言,在企业的设立过程中,纳税人可以从企业的性质、从属机构、优惠年度的选择、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等方法进行筹划。 一、企业性质的筹划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企业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可以把企业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三类性质。从法律角度来讲,公司企业属于独立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独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2)根据有限公司是否能够发行股票,可以把有限公司划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3)根据出资人的不同,企业可以划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还可以再细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三类。国家从政治或经济方面的考虑,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正是这些税收政策规定的不同,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 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中外合资企业类型的选择 中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三类外资企业,其适用税种、税率基本一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可以分为紧密合作型和松散合作型两种形式。紧密合作型组成了新的法人企业,在税收上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松散合作型企业,没有成立独立的法人,不能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

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一、对增值税的筹划 (一)对甲供材料的筹划 甲供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直接购买材料、动力等,并将相应的购买价款抵扣建筑工程款。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如果由建设单位甲供材料,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价格较高,而且在付施工企业工程款时是全额抵扣。但施工企业购买材料时一定会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预算开支。再者,施工企业一般与材料供货商有长期合作的关系,价格上既可以得到优惠,又可以按比例支付,不仅扩大利润空间,还降低了资金成本。所以,实际工作中尽量与建设单位不签甲方供料合同。 (二)对分包工程的筹划 施工企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工程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故此,施工企业在作为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时,尽量用双包合同,也就是包工包料,这样,总承包人承担的增值税就减少。现举个例说明:a公司承接到一公路工程5000万,现分包一部分工程,由b公司中标,a公司与b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包工包料),合同价是1000万,a公司缴的增值税是(6000-1000)×3%=150万,b公司缴的增值税是1000×3%=30万。但如果a公司与b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金额500万,另500万材料由a公司甲供,这时a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就是(6000-500)×3%=165万,b公司缴的增值税是500×3%=15万。由此可见,若施工企业为总承包人,分包合同尽量使用包工包料合同,材料由分包人自行购买;若施工企业为分包人,分包合同尽量使用包工不包料合同,材料由总承包人甲供。 施工企业作为分包人,如果将分包来的工程一部分再分包给他人时,该如何筹划呢?下面来分析一个案例:a公司与b公司签定了1000万的工程承包合同,b公司将此项工程一部分分包给c公司,与c公司签定了500万工程承包合同,现实中b公司应缴增值税1000万×3%=30万,c公司应缴增值税500万×3%=15万,c公司缴的增值税15万b公司无法抵扣。如果b公司通过筹划,与a公司协商,将分包给c公司的500万工程直接由a公司与c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b公司与a公司只签定500万工程承包合同,那么b公司只交500万×3%=15万增值税,至少可以节税15万。 二、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一)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一般需要大型设备,因此,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通常较大,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抵扣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有明确的规定。施工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这样,企业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仅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又延缓所得税的纳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

[论文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财务管理 [论文摘要]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纳税于纳税人从战略管理到日常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它要求筹划人能够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涉税经济行为,从而对筹划方案应用以后产生的涉税收益可以作出正确的评估,以及对筹划中提供的纳税模式的运行效率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这要求筹划人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节税原理、市场供求平衡原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文通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实际案例进行了剖析,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理论、法律依据及运用一定的筹划方法,通过筹划前后的对比,阐述了筹划在企业理财中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的优惠方式单一,基本上局限于税额的定期减免和优惠税率,要真正享受这些优惠,其前提是企业必须有利润,利润越多,优惠越多,这就体现在对有利润企业的事后扶持,对亏损和微利企业则起不到任何鼓励作用。例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指出“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条优惠政策所起的实际效果是由高新技术企业前几年的盈利情况所决定的。而通过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特点可以知道,其投入产出在时间上具有不一致性,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投入是及时发生的,而成果转化的产出却是滞后的,即使转化成功,其收益也是随着生产经营逐渐在将来释放,与前期的高额投人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在成立至营业的两年内没有所得直至亏损,不能享受这条优惠政策,而高新技术产品一但商品化后,由于其高额利润,企业的税负水平较高,可见,如何在现行税制下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经营策略,是高新技术企业思考的问题。其次,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科技产品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所占比例不断下降,间接费用的比例不断增加,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的支出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此外购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等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也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影响,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注意到这个问题。 1企业自身筹划目的不明确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所创造的经营成果的部分无偿占有,它的征收客观上减少了企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富。由于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具有不易转嫁的特点,所以企业认为只要有利润就要缴纳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后,很少有企业进行其他的所得税筹划,来合法避免企业现金流出。合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不是偷税、逃税,而是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为国家形成长期税源。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普遍面临的瓶颈,企业刚刚起步,信誉商誉尚未建立,同时高新技术产品一般具有高风险、高投资、高回报的特性,而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投资方往往更注重高风险性。由此可见,若企业自身进行所得税筹划目的明确,在企业内部建立专业所得税筹划队伍,将为企业避免资金外流,更有利于企业快速、长远发展。 2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 税收法规的复杂性,国家税收政策的动态性,要求企业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高新技术企业以其特殊性更注重研发机构以及新产品的销售,产品的高回报、高附加值和其固定资产在其资产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常常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内部条件建设是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税收筹划思路

企业税务筹划的五种思路方法 税务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经济行为。企业税务筹划作为一项“双向选择”,不仅要求企业依法缴纳税款以及履行税收义务,而且要求税务机关严格“依法治税”。企业税收筹划在减轻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可采用以下方法开展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 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

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施工企业税务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一般特点 税收筹划,就其目的和结果而言,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延缓税负或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它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积极性、选择性、和收益性等特点。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 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房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就其拥有的财产缴纳房产税等财产税,就其实现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对施工企业来说,其税负主要是营业税与所得税。 (一)施工企业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1、合理利用对不同税目的选择。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可将营业税划归为两个不同的税目,即建筑业和服务业。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为3%,而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5%,税率的差异带来税负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工程承包公司可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 2、纳税时间的合理选择。同一笔税款,尽量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些资金暂时留在企业里,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或者可以减少企业在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所以,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另外,

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一、绪论 1.研究背景。在我国,筹划还是一门刚刚起步的,但的活动日益增多。目前,决策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是:(1)对外投资的盈利与增值水平;(2)对外投资风险;(3)对外投资成本;(4)投资和经营控制能力等。可见,在我国企业的投资决策中,我国企业很少考虑的影响,把纳税看作是独立于投资决策之外的事项。因此,本文主要对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2.研究意义。⑴有助于减少企业的税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对企业来说,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都是纳税人利益的一种丧失。企业在仔细研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税收筹划,无疑可以是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⑵有助于补充投资税收筹划理论,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有关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也有某些缺陷、不足和漏洞。因而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及时了解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的不尽合理和不完善之处。 二、税收筹划的理论概述 1.税收筹划的内涵。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税务筹划,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市场日趋完善从国外税收理论体系中引 入的一个新概念。其中国外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如下: 荷兰国际文献局(IBFD)在《国际税收词汇》中的解释是:“通过纳税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以达到缴纳最低的税收。”(IBFD,1992)

美国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学》中作了如下阐述:“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以缴纳可能的最低的税收。” 国内学者对税收筹划一词的见解如下:唐腾翔、唐向在其《税收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唐腾翔、唐向,1994)。于中一在其主编的《企业避税与政府对策》解释“税收筹划即应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地位的低位选择。(于中一,1995)。 综合上述观点,虽然各者的表述不一,在本质上却有着共同的认识,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纳税人依据税法的要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为实现最小的合理纳税而进行的设计和运筹。 2.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2)有效性原则。有效原则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标作为首要选择,这样既有利于被企业主管部门认可,也利于被税务部门认可。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文华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 学生姓名:熊亚梅学号:8 学部(系):经管学部 专业班级:财务管理2班 指导教师:符超老师职称或学位:讲师 2017年5月7日

摘要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规划和运筹,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战略框架下实现企业税收负担的最优化处理。随着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所得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将逐渐提高,使得纳税筹划变得日益重要。通过纳税筹划,减轻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筹资成本,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本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其主要成果为: (1)对纳税筹划的涵义、特点、意义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总结,这是分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2)对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条件、风险及其控制的方法作系统的探讨。(3)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实际需要出发,对企业各阶段的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环节和方法作了较为深入的案例分析(4)指出企业在具体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操作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目录 摘要I 关键词I 一、绪论1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1 (二)文献综述2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3 1.文献检索法3 2.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3 3.比较分析和绝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3 4.系统研究方法3 (四)纳税筹划研究的目的3 二、概述5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5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5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7 (一)投资产业的纳税筹划7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7 (三)存货计价方法9 (四)业务招待费纳税筹划11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摘要: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也迎来了自身的重要发展机会,不断及有效地推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同时提高了人们生活的质量。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鼓励和支持政策来推动企业发展,但是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管理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企业的经营动力不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作为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点,不足以应对经营业务及相关涉税风险,企业在后续的发展中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分析;对策 一、研究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的企业,不仅在运营过程中会为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还能够通过高新技术的应用来造福于人民大众。国家为了保证高新技术企业能够顺利发展为提供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高新技术企业还要面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等具体问题,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较一般企业来说还存在不够完善的短板还需要高新技术企业对新时期税收筹划更深入地研究并进行更完善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问题分析

对企业所处的环境考虑不周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现阶段国家极扶持的一类企业,能够得到较多的税收政策支持,在很多方面都可以享受减征或者免征相关税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这些都对企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高新技术企业对于自身的运营工作和相关利润较为重视,所以税收工作只是简单地开展而没有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同时高新技术企业经历了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制改革的变化会对企业各个方面的运营活动都造成较大的影响,而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中没有对税改的具体的变化作出及时应对。整体来说高新技术企业对自身所处的税收环境了解不足,税收筹划对税收制度的变化应对能力较弱。 税收筹划专业人才不足 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需要配备拥有涉税专业知识的财经人士才能完成,而高新技术企业的普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较多,而专门从事税收筹划工作的人员不仅数量不足,同时自身专业知识及职业素养也相对较弱。现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对各类税法的了解程度不全面、不完整,对于企业工作涉及税收政策以及具体纳税工作不能够合理把握。税收筹划人员整体存在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存在具体从事相关工作后才真正接触税务工作的情况,缺乏针对税收筹划的学习能力和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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