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反思与规制: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规范化研究

内容摘要:在死刑裁量过程中,对犯罪人选择何种死刑适用方式,〔1 〕是由犯罪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及相应证据决定的。根据对死刑判决书的解读,可以直观地绘制出基本的案件事实,而且这些案件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是可以认知的。死刑裁判书是整个司法活动的“精华”,详细、准确地记录了被告人实施犯罪、被害人被害的全过程,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予依法、恰当的惩罚,对被害人的被害给予最大限度的“抚慰”,是判断司法公正与否的主要依据。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的显性因素〔2 〕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犯罪构成要件的显性因素,犯罪原因、犯罪手段、犯罪结果;其二是犯罪情节。根据对样本分析,在审判实践中,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犯罪原因的区分功能失效、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失范、、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失衡,量刑情节调节功能发挥失常,情节的边界模糊、功能混乱、裁量随意。

本团队长期从事论文写作与发表服务,详情伍老师扣扣:三零零四零九八三

关键词:死刑适用方式显性因素规范化实证研究

引言

众所周知,我国的死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死刑”,而是包括“死

(死刑立即执行)”、“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即死缓)”两个方面。从逻辑结构看,死缓限制减刑应是死缓的子概念,死缓包括限制减刑与未限制减刑两种具体执行方式。虽然在概念体系、逻辑、层级上,死缓的两种具体执行制度不能与死刑立即执行处于同一位阶,但在适用条件、适用效果上,死缓未限制减刑、死缓限制减刑与死刑立即执行同属死刑体系,也是整个刑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是三种具体的死刑适用方式。基于此,笔者以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故意杀人罪为样本,对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进行规范化研究,通过对126件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法律文书的实证分析,归纳梳理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上的显性因素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实现死刑适用方式选择规范化的路径。规范化是相对而非绝对的,遵循逻辑且不排斥经验,精细但绝非机械的数字化。既然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对15种常见犯罪实施规范化量刑,那么,对承受生死之重的死刑而言,有足够的理由实现选择死刑适用方式的规范化。

一、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特征

根据对126件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法律文书的分析,归纳梳理出判决文书所显示的死刑裁判依据。总体而言,法官选择死刑适用方式主要基于三种情形:一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前的人格状况,行为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前科,是否是累犯;二是犯罪人实施犯罪的目的动机、主观心态、行为手段、危害结果以及被害人状况等;三是实施犯罪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自首、立功、赔偿谅解等。这三种情形决定对被告人是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还是适用死缓未限制减刑。换言之,每个案件所体现出的不同犯罪原因、犯罪手段、犯罪结果及罪前罪后所表现出的人身危险性等显性因素决定了法官对死刑适用方式的选择。事实上,死刑裁量是否公正,正是由这些显性因素进行评判的。

(一)犯罪原因与死刑适用方式选择的关系

故意杀人罪是死刑适用率较高的暴力犯罪,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纪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等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特定性和局限性,一般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事实上,通过犯罪原因因素,可厘清犯罪事实,合理界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恰当选定死刑适用方式。根据对样本分析,如表一,在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的126人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占46%,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占25.4%,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占28.6%。根据对样本分析,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原因概括起来共有婚姻家庭纠纷(包括核心家庭和堂兄弟以及祖父母旁系血亲)、恋爱纠纷(包括婚外情)、邻里琐事纠纷(邻居和责任田纠纷)、民间琐事纠纷(饮酒、赌博)、民间经济纠纷(生意交往、借贷及合伙间经济纠纷)、谋财害命(抢劫后杀人灭口或数罪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强奸杀人(强奸后杀人灭口或数罪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及寻衅滋事杀人、报复杀人等9种情况,其中因婚姻家庭纠纷和恋爱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频率较高,分别占23%和20.6%,两者占样本总数的43.6%。

横向分析,具体犯罪原因自变量与死刑适用因变量的关联度存在较大差异。在犯罪原因自变量中,因强奸杀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度是66.7%,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相关度是20%,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相关度是13.3%;因琐事纠纷杀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度是55.6%,判处死缓限制减刑和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相关度均为22.2%;因婚姻家庭纠纷、恋爱纠纷、和邻里纠纷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度分别是41.4%、42.4%和47.1%;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相关度分别是24.1%、26.9%和29.4%;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相关度分别是30.8%、34.5%和23.5%;因谋财害命、经济纠纷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度分别是40%和28.6%;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相关度分别是20%和42.9%;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相关度分别是40%和28.6%。纵向分析,在犯罪原因自变量中,因婚姻家庭纠纷、恋爱纠纷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的比例均最高,因经济纠纷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比例最低,占样本数的3.4%;因报复杀人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比例最低,占样本数的3.1%;因强奸杀人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比例罪,占5.6%。

(二)犯罪行为手段与死刑适用方式选择的关系

何谓犯罪手段?其与犯罪行为有何种关系?有学者认为,犯罪手段就是指犯罪人为达到犯罪目的而采用的具体方法。〔3 〕有学者认为,犯罪手段就是指犯罪人实施危害行为所采取的具体方式。〔4 〕尽管不同学者对犯罪手段的理解不一,但大家都认可犯罪手段是犯罪行为的外化,是犯罪行为的具体体现方式、方法。犯罪行为的认定要借助犯罪手段才能全面准确把握。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犯罪手段是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的重要依据。同时,犯罪手段如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体现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也是准确量刑的依据。特别是在故意杀人罪中,犯罪手段是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外化,是犯罪构成的核心评判要素,因此,犯罪手段与死刑适用方式的选择密切相关。 根据对样本分析,在死刑判决书的主文部分,法院对被告人犯罪手段的评价有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两种,但哪种情形是犯罪手段残忍、哪种情形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判决书主文部分未进一步表述并进行区分。根据判决书中认定的犯罪事实与证据,通过对犯罪手段残忍的类型化,主要有机械性窒息死亡(主要是掐死、扼死、捂死)、数次打击休克性死亡、单次打击休克性死亡及肢解尸体、毁尸灭尸四种自变量。根据人伦及常识,犯罪手段的残忍性界定四个层级,处于第一层级的犯罪手段是杀人后又“肢解尸体”,处于第二层级的犯罪手段是杀人后“毁尸灭尸掩埋尸体”,第三层级的是实施犯罪行为是借助刀、枪等工具数次打击致使休克性死亡(或脑损伤死亡)或实施单次打击休克性死亡(脑损伤死亡),第四

层级的是实施犯罪行为并非借助工具打击致使机械性窒息死亡。如表二。横向分析,在犯罪手段中,肢解尸体、毁尸灭尸、掩埋尸体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关联度最高,分别是100%和87.5%;数次打击休克性死亡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关联度是57.9%。也就是说,这三种行为方式应当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极高。机械性窒息死亡与死缓限制减刑的关联度是31.7%;单次打击休克性死亡与死缓未限制减刑的关联度是是54.2%,单次打击休克性死亡与机械性窒息死亡应当是犯罪手段残忍,对此类被告人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概率较高。纵向分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多的是数次打击休克性死亡,占37.9%;判处死缓限制减刑和死缓未限制减刑最多的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分别占40.6%和47.2%;判处死缓限制减刑和死缓未限制减刑最少的是肢解尸体和毁尸灭尸掩埋尸体。

(三)犯罪结果与死刑适用方式选择的关系

关于犯罪结果的概念、犯罪结果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与作用,犯罪结果的分类,在刑法学界存在较大争议,但不管争论如何激烈,犯罪结果应当是最直接体现了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征表之一,是刑法规范评价的重要依据。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犯罪结果最直接、最现实地反映了行为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当事人、司法人员、普通民众能够实实在在地切身感受到的,也体现了犯罪人的罪行严重性,对死刑适用方式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结果是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的直接后果,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由于传统的“杀人偿命”观念根深蒂固,本质上讲犯罪结果是影响选择死刑适用方式

的极其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在选择死刑适用方式时理所当然地要依据被告人所造成的犯罪结果,是杀害一人还是杀害多人,不同的结果反映了被告人不同的行为危害性、主观恶性及其人身危险性。根据对样本的分析,如表三,在死刑判决主文部分,在因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被告人至少致一人死亡。在样本中,主要存在单纯致一人死、致一人死亡且造成他人(一人或多人)轻伤(含轻微伤)、致一人死亡且造成他人(一人或多人)重伤、单纯致两人及以上死亡、致两人及以上死亡且造成他人(一人或多人)轻伤(含轻微伤)、致两人及以上死亡且造成他人(一人或多人)重伤六种情况。致一人死亡(含附随伤害结果)的116人,占92%;致两人及以上死亡的10人(含附随伤害结果),占8%。事实上,在故意杀人案件中依然体现了一命抵一命的司法惯习。横向分析,致两人及以上死亡的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致一人死亡且附随重伤结果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占92.3%;致一人死亡且附随轻伤结果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占70%;单纯一人死亡的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的比例较高,占42.2%。也就是说,在故意杀人罪中,造成两人及以上死亡的,法官都选择死刑执行作为死刑适用方式。在单纯致一人死亡、致一人死亡且轻伤他人、致一人死亡且重伤他人这三种自变量中,“致一人死亡且重伤他人”与死刑立即执行关联度高;“单纯致一人死亡”与死缓未限制减刑的关联度较高,而且选择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的适应概率呈上升趋势;“致死1人且轻伤他人”与死刑立即执行关联度较高,且与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的关联度呈

递减趋势。

(四)量刑情节与死刑适用方式选择的关系

量刑情节有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前者主要包括自首、立功、累犯,后者主要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目的动机及认罪态度、前科、被害人过错、被告方赔偿被害方谅解等。自首、立功、累犯、被害人过错等量刑情节体现了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被告方赔偿被害方谅解是对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补救和修复,最大限度降低犯罪所造成损失。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情节是如何影响甚至决定死刑适用方式的?根据对样本归纳梳理,判决文书中体现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自变量主要有认罪悔罪、累犯(含法院曾作出有罪判决的被告人)、自首、立功、主犯、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过错、被告方主动赔偿被害方谅解等,其中,累犯、自首、立功及主犯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认罪悔罪、赔偿谅解、被害人过错是酌定量刑情节。另外,根据被告人具有量刑情节的多少,又分为单一量刑情节和复合量刑情节,如表四。在样本中,具有认罪悔罪的被告人占100%。也就是说,法官在选择死刑适用方式时该情节已失去参照意义。对于选择死刑适用方式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自变量主要是累犯、自首、立功、主犯、限制行为能力、被告方主动赔偿及被害方谅解、被害人过错等。根据对样本分析,具有量刑情节的有85人,占67.5%。其中具有单一量刑情节70人,占55.6%;具有复合量刑情节15人,占11.9%。在单一量刑情节中,与选择死刑适用方式关联度最高的是主犯、被告方赔偿被害方谅解和限制行为能力;在复合量刑情节中,包含有被告方赔偿被害方谅解自变量的

量刑情节与选择死刑适用方式的关联度高。具有被告方赔偿被害方谅解、限制行为能力量刑情节的被告人,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没有其他量刑情节的共同犯罪主犯,一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就是说,自首、立功、累犯、被害人过错等量刑情节,对选择死刑适用方式的影响不显著;或者说是否具有这些量刑情节,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死缓限制减刑、还是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没有区分度。

二、死刑适用方式选择的理性反思

(一)构成要件性因素失调

1.是否限制减刑,犯罪原因的区分功能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发布的《会议纪要》明确将犯罪原因作为死刑适用方式的重要依据之一,此处的犯罪原因主要体现在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上。即对于被害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换言之,不宜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原因包括被害方有明显过错和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该《会议纪要》的实施,明确了对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犯罪人原则上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就是说,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犯罪原因要素对是生还是死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随着死缓限制减刑的实施,对于因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限制减刑,犯罪原因因素的决定功能失效。在审判实践中,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原因多是夫妻感情、家庭生活纠纷引起的。也就是说,具有相同的犯罪原因,符合《会议纪要》所规定的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条件。那么,在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是判处死缓限制减刑还是判处死缓未限制减刑,犯罪原因的功能失效。

2.选择生还是死,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失范

从刑事立法规范看,犯罪手段是否特别残忍是决定适用死刑的决定性因素。如《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除外;《刑法》第234条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适用死刑的条件之一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也就是说,犯罪手段残忍的程度是法官判处犯罪人死刑的重要依据之一。从审判实践来看,在判决书主文,犯罪手段的残忍性也是作为适用死刑及死刑方式的重要理由。在诸多死刑判决理由中,“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等是最为常见的判决理由。从法理角度看,犯罪手段残忍是一个以社会一般观念为判断基准的规范性术语,其重点不仅是针对具体的被害人,而且也是对善良风俗的严重违反和对人类恻隐之心的极端挑战。犯罪手段残忍侧重的不是对法益侵害程度和后果的判断,而是着眼于对一种善良风尚和伦理观念的违反。犯罪手段残忍并不必然造成更大的危害结果,但是却足以反映出与一般犯罪手段相比,该手段本身的反伦理、反道德严重性。〔5 〕事实上,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决定着法官选择何种死刑适用方式。那么,什么情况下是犯罪手段残忍、什么情况下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什么情况下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它们与死刑适用方式之间的关联性如何?也就是说,犯罪手段的残忍达到何种程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样的残忍程度能够使罪犯保住生命,在犯罪手段残忍程度的认知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从应然角度来看,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是犯罪手段外在形态的客观综合性评价,作为手段残忍、手段特别残忍、手段极其残忍三个不同程度的表述,不应当是法官随意语言性修饰,而应当与犯罪手段的具体表现形态密切相关。另外,作为手段残忍、手段特别残忍、手段极其残忍三个不同程度的表述应当与死刑适用方式之间呈正相关。换言之,三种死刑适用方式应当与三种犯罪手段残忍呈正相关形态。从实然角度来看,法院对犯罪手段的评价是“手段特别残忍”、“手段残忍”、“手段极其残忍”、这种混乱评判认定,反映出法官对“手段残忍”背后所隐含的犯罪人实施犯罪手段表现形态未准确表述,或者是词不达意。

3.习惯以命抵命,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失衡

毫无疑问,犯罪结果是准确评价犯罪社会危害性的重要基石,是犯罪人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但是,唯犯罪结果责任论的刑罚观念,没有考虑犯罪人的主观心态等附随犯罪产生的要素。尤其是在死刑案件中,“以命抵命、杀人偿命”是典型的结果归责,是犯罪结果责任论最具典型性的代表,这种结果责任论的缺陷众所周知。从应然角度讲,犯罪结果的性质及其程度的不同,决定了是否适用死刑以及适用何种死刑适用方式,作为“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后果极其严重”三个不同程度的表述,更不是法官随意语言性修饰,而是与犯罪结果的具体表现形态密切相关。另外,作为“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后果极其严重”三个不同程度的表述应当与死刑适用方式之间呈正相关。换言之,三种死刑适用方式应当与三种犯罪结果严重程度呈正相

关形态。根据对样本分析,在死刑判决书中,对犯罪结果的表述存在四种形态,分别是以“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后果极其严重”、“未对犯罪结果进行评述”,反映出不同法官对犯罪结果背后所隐含的犯罪事实未能准确表述。

(二)量刑情节功能紊乱

1.泛化抑或限缩:情节边界之模糊

事实上,从整体上说,犯罪事件发生后,围绕犯罪人之“犯罪事实”所衍生出的一切因素,主要对量刑产生影响,都可称之为“量刑情节”,只不过该种“量刑情节”中一些因素并未为法律规范所认可,甚至为法律规范所排除或禁止。因此,全部量刑情节应该包括两种:一是显性的量刑情节,即为法律明确规定影响量刑的法定和酌定情节,该类情节为刑法规范及其相应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批复、领导讲话所确定;二是隐性的量刑情节,指还没有为法律所明文规定的量刑情节。隐性的量刑该种情节又分两类,一类是法律规范虽未规定,但也未排斥或禁止,是一种用与不用皆可的“放任或漠视”,如信访、民意、媒体炒作;另一类则是法律规范明确禁止的,如领导干预、人情关系等。因此,在死刑适用方式选择过程中,不同区域、不同时期、不同法官、甚至同一法官对不同的案件,量刑情节内容的确定存在较大差异。如有的法院、法官将“信访、民意、媒体炒作”作为量刑情节,泛化了量刑情节;有的法院、法官严格恪守显性量刑情节甚至仅依据法定情节,严重限缩量刑情节。泛化也好限缩也罢,从判决文书上看都是“合法”的,但是这种模糊不清的量刑情节的边界使死刑适用方式的选择远离了公正。 2.责任抑或预防:情节功能之混乱

所谓责任型情节,主要是犯罪行为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危害结果、社会危险程度、犯罪动机、目的、原因、犯罪时间、地点等,诸如此类在犯罪过程中体现的犯罪情节。所谓预防型情节,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前、犯罪后的表现形式作为影响量刑的情节,犯罪人罪前品行良好还是素有劣迹、是否累犯、有无前科;犯罪后自首还是畏罪潜逃、是主动坦白还是嫁祸于人、是积极退赃还是隐匿赃物、是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还是不思悔改扬言报复,诸如此类体现犯罪人主体危险程度的罪前或罪后情节因素。〔6 〕众所周知,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的分类是以《刑法》有无明文规定为标准,法定情节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情节和分则规定的情节,如常见的法定情节有累犯、自首、立功、坦白、预备、未遂、主犯从犯等;酌定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常见的酌定情节有犯罪手段、对象、时空环境、结果、目的动机及罪后态度、一贯表现、前科、经济赔偿、被害方谅解等。由此可以看出,责任型情节多属于酌定情节,预防型情节多属于法定情节。法定情节中有责任型情节也有预防型情节,酌定情节中也有责任型情节也有预防型情节;换言之,责任型情节中有法定情节也有酌定情节,预防型情节中有法定情节也有酌定情节。

责任型情节是量刑的基石,预防型情节是对“基石”的“修正与打磨”。因此,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的区分名不符实,而且在审判实践中,法定情节累犯、自首、立功等,对死刑方式的选择没有影响。也就是说,不因被告人是累犯就由死缓改为死刑立即执行,也不因被告人是自首、立功就由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缓。法定情节的“法定”地位在死刑案件中岌岌可危,酌定情节特别是被告人赔偿、被害方谅解之“酌定”亦非酌情适用,而是必须在量刑上适用。根据对样本分析,具有从轻情节(自首、立功、被害人过错)的被告人,在选择死刑适用方式方面未能够起到限制死刑适用的作用,从重情节(累犯)也未能很好地发挥从重的作用。自首、立功、累犯等法定量刑情节在死刑案件中被虚置化,被告方赔偿被害方谅解酌定量刑情节在死刑适用中法定化,正如前文所述被告方赔偿与被害方谅解一定程度上决定死刑适用方式。

3.可以抑或应当:情节裁量之随意

刑法中“可以”的内容决定了法官的裁量余地,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表明法官能够在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之间进行选择性裁量。因此,对于“可以”的准确理解分两个方面:其一,“可以”表明既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但倾向于可以“这样做”;其二,“可以”与“也”搭配,则表明倾向于“不这样做”,如“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这表明,附加刑就其性质而言,属于附属于主刑而获得适用,原则上不单独适用,此为“附加刑”的本意;但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既表明立法者倾向于不单独适

用,又表明能够单独适用,至于是否实现单独适用则由法官裁量。〔7 〕但是,死刑适用方式中的“可以”应当理解为“应当”。如《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里的“可以”,结合刑法典的上下文及我国的刑事政策,只能理解为“应当”。因为既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再根据“可杀可不杀,不杀”及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就不应当杀掉,应当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法官以自由裁量为名,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人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则是不应当的。应当型情节和可以型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分类,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对应当型情节的理解执行不存在争议,但对可以型情节的理解适用存在极大的偏差。如在死刑适用方式选择过程中,对酌定情节有犯罪手段、对象、时空环境、结果、目的动机及罪后态度、一贯表现、前科、经济赔偿、被害方谅解等,是作为应当型情节还是可以型情节,不仅影响刑期长短,而且还影响犯罪人之生死。法定应当型情节、法定可以型情节,酌定应当型情节、酌定可以型情节〔8 〕适用的随意已经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规制(一)责任:死刑适用方式选择的边界

毕业论文任务书范文参考

毕业论文任务书范文参考 论文(设计)题目浅谈藏文编码国际标准的产生对西藏文化发展的影响 学生姓名xxx院系、专业xxxx院 xxxx专业指导教师xxx 选题目的和意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其所承载的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与世界民族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面对各民族间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日趋密切的社会发展现实,面对开放的世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特别是跨境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对提高我国国际地位,扩大国际影响力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少数民族语言信息化理论的研究、少数民族语言的资源与信息处理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等工作,关系到少数民族语言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关系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关系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的科学化,关系到民族文化兴衰,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发展,并涉及国家稳定与安全以及国际影响的重要社会问题。因此,加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科学意义。 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及发展趋势: 从网络检索的资料看,藏文编码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正式启动实施。通过西藏自治区和国内相关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专家们精诚合作和艰辛努力,

最终使藏文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的第一个国际标准。藏文编码方案在传统藏文字素的认知和计算机字符代码处理上做到了合理的继承和创新,体现了藏文应用开发的本土化和国际化的有机结合。藏文编码标准在各种藏文信息处理领域的正式启用,将带动藏语文在信息技术发展和国际化交流方面发挥更加广泛和积极的社会作用,推动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主要研究内容: 藏文编码国际标准研制提案的研究制定工作主要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即字汇、字序、字符名称及相关规则的制定。字汇就是要确定收字的范围,字序就是要确定字符的编码及其位置,字符名称就是要给出每个字符标准的、明确的名称,相关规则就是要给出一系列用于技术实现的规则。 进度安排 xx-11-19--xx-11-22 确定论文题目、填写任务书 xx-11-23--xx-11-30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进度表 xx-12-01--xx-12-20 查找资料、写出论文大纲 xx-12-21--xx-03-31 完成系统总体设计 xx-04-01--xx-04-15 完善系统,并完成初稿 xx-04-16--xx-04-25 第二次稿交给老师批阅. xx-04-26--xx-05-03 完成论文终稿交老师批阅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 论信用卡诈骗罪 2. 集资诈骗罪研究 3. 论保险诈骗罪 4. 论合同诈骗罪 5. 骗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6. 论偷税罪 7. 走私罪研究 8. 论虚假广告罪 9. 缓刑适用实证研究 10.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11. 监督过失责任论 12. 刑法学视域下的克隆人及其立法 13. 应设立“性贿赂罪” 14. 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15. 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16. 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17. 网络流行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思考 18. 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成因与防治 19.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救助 20. 社会化与社会控制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 21.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探析 22. 虚假诉讼罪:概念界定与学理分析 23. 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 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论医疗事故罪 3. 论抢劫罪 4. 贷款诈骗罪研究 5. 《刑法修正案九》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 6.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 7. 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治转型之提倡 8. 从《刑法修正案九》看我国死刑制度的进步 9. 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解释 10. 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11. 《刑九》有哪些变化 12. 大数据技术在预防官员贪腐犯罪中的应用 13.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法律风险探析--以“刑民界分”为切入点 14. 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以美国法为范例的借鉴 1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16. 网络金融犯罪及有效的防控策略研究 1. 缓刑制度研究 2. 论假释制度 3. 论数罪并罚制度 4. 论罚金刑 5. 死刑问题研究 6. 持有型犯罪研究 7.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8. 论洗钱罪 9. 论非法经营罪

管理类毕业论文范文2篇

管理类毕业论文范文2篇 管理类毕业论文范文一:计算机在现代管理会计中的应用 社会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会计行业开始走入计算机信息时代,会计的工作流程、结果输出都要依赖于计算机设备。虽然计算机为会计工作带来了质的飞跃,提高了其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并且减少了人力资源以及物力资源的投入。但是在根本上会计电算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极易被篡改等,这些都将导致会计工作的准确性降低。现代管理工作将会计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在这个特殊并且十分重要的分支上,计算机的应用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1管理会计概述 1)概念所谓的管理会计是会计与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是会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管理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部门呈交的会计数据和信息,将它们进行处理和整理,并且出具报告,然后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就能够根据报告的内容判断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从而做出决策的一项工作。在这个工作在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生产,还有会计工作中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其核心也是创造和维护价值。 2)工作流程管理会计与普通会计的工作流程不同,因为管理会计工作主要是为了高层人员作为决策依据的,因此注重于资料的整理以及传递,所以管理会计的工作流程有六步,分别是确认、

计量、归集、分析、编报与解释、传递。详细来讲就是首先确认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是管理会计工作的范畴,然后将资料和数据进行计量和整理,根据整理的结果进行分析并进行解释,最后将结果制作成相关的报告呈递于高层,作为决策依据。 2计算机在管理会计中应用的原因 虽然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作应用计算机技术都会存在优势,因此接下来将简要分析管理会计工作的电算化是否具有必要性。 1)社会发展的趋势计算机的发展使我国各行各业都开始走入信息技术时代,不可否认计算机的使用增加了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并且降低了投入成本,所以直接提高了单位的经济效益。有不少发达国家的经济活动已经走入了计算机时代,虽然管理会计的工作并不一定非要进行电算化的改革,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管理会计工作需要更为严谨的计算方法和结果,才能使企业高层的决策具有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了提高管理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应付工作中遇到的许多复杂算法,就需要计算机来实现。计算机具有高速计算的功能,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利用复杂算法处理大量的数据,并且能够保证准确率,虽然我国计算机方面的发展起步比较晚,并且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但是管理会计电算化的改革已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2)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从管理会计的概念可以看出,它是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分支,而我国的会计工作已经逐渐走入了电算化时代,并且具有完整的计算机体系,但是普通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只具备对经济活动的记录功能,因此从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如

最新法学专业刑法学系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

最新法学专业刑法学系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 毕业论文网为各位同学整理了最新法学专业刑法学系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这些法学论文题目都是容易写作、容易通过答辩的,希望对同学们写作有帮助。 刑法学系 1、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代含义或实现方式等) 2、犯罪定义比较研究 3、论犯罪的基本特征 4、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或罪刑相适应原则或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5、论刑法的解释(扩大解释或缩小解释或当然解释等) 6、论刑法的解释立场 7、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8、行为后法律变更的法律适用问题 9、论我国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 10、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若干问题研究 11、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概念或地位) 12、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13、论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14、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15、论犯罪结果(或危害结果)/犯罪(或行为)对象 16、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17、论刑事责任年龄中的几个问题 18、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 19、论单位犯罪(概念及基本特征或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或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20、论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 21、论违法性认识 22、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 23、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 24、论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25、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26、论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前提条件或主观条件或限度条件或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或特殊防卫权等) 27、论紧急避险 28、论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 29、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中止/既遂 30、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31、论主犯/从犯/胁从犯 32、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33、共犯与身份问题研究 34、共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研究 35、论片面共犯 36、论共同过失犯罪

计算机网络大专毕业论文范文

计算机网络大专毕业论文范文 计算机网络毕业论文范文一:电子商务中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网络也在逐渐向着各个领域渗透和发展,尤其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电子商务产业来说,时刻与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紧密相连,然而随着网络 环境变得愈加复杂,网络安全技术则成为了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只有将网络安全技术合 理的在电子商务中进行利用,才能促使整个网络环境不受破坏,由此电子商务产业也会得 到更加平稳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前言 在电子商务产业不断开拓与探索的进程中,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在其中起着至 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对网络环境进行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科学的管理,才能构建一个可 靠的网络防护屏障,进而使得电子商务产业的网络系统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发展。 1电子商务中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自然少不了计算机网络的支持与运用,与此同时,在极为复杂的 网络环境下,电子商务的网络运行系统在交易中就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威胁,只有对电子商 务中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才能更加有助于网络安全技术在电子商 务中的应用。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计算机网络安全和商务交易安全。 计算机网络安全指的是计算机系统内部网络环境的安全性能,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等几个重要组织的安全性,其主要是以计算机网络自身的安全性 为目标;商务安全则是以传统商务网络为中心,从Internet在电子商务中应用中的安全问 题展开研究,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基础上,进而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又实 现了电子商务的保密性、完整性等特征。 2电子商务网络存在的安全问题 根据对电子商务的了解,其发展以及交易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的,那么这其中 就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在电子商务这个极其多元化的网络环境下,必定会在网 络系统中埋下诸多安全隐患。 1病毒入侵 对于整个电子商务网络系统而言,最具有威胁性的就是病毒。由于其工作性质的限制,所以与外环境的接触机率较大,在信息资源处于半封闭半公开的状态下,很容易给病毒带 来可乘之机,一旦病毒侵入整个网络系统,计算机中的所有功能以及大量数据将会遭受巨 大破坏,病毒的繁殖和复制能力非常迅速,在短时间内,就可以造成整个网络系统瘫痪, 互联网资源自动被侵蚀,最终导致电子商务网络环境崩溃的重大后果。

刑法案例分析方法——柏浪涛

刑法案例分析方法 ——柏浪涛 第一部分方法论 一、考查目标 刑法案例分析题旨在考查三项内容: 1.重点知识板块的掌握程度。 案例分析题首先是一种知识考查,但不是对所有考点的考查,而是对重点知识板块的考查。常考的知识板块有: (1)总则:①犯罪未完成形态;②共同犯罪;③自首和立功。 (2)分则:①财产犯罪;②人身犯罪;③贪污贿赂犯罪;④金融犯罪。 对上述知识板块应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这是解答案例分析题必要的知识储备。 2.萃取关键事实,找出对应法条的能力。 近几年的案情都比较长,而且复杂。这就要求考生同时具备快速阅读的能力,快速萃取关键事实的能力,以及快速找出所考法条的能力。有些考生在这个环节失误的教训是深刻的。例如,2008年有考生在阅读刑法案例分析题时,开始以为是公司法的试题,读到最后方知是刑法试题,义需重读一遍。这无疑会浪费时间,并造成心慌。 3.事实与规范的连接能力。 案情是事实,法条是规范。案例分析本质上就是运用法条来分析案情。 从逻辑上看,这是一个三段论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条,小前提是案情,最后得出结论。 博主补充: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11年卷二12题)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考察知识点:罪刑法定原则、洗钱罪的认定 第一部分:通用解题思路 解题思路:如何避免罪刑法定原则成为口号,就要求定罪时遵循规范的判断方法。定罪活动基本上是个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律规定(构成要件),小前提是案件事实,结论是有罪无罪。但是,实务中经常出现的错误是,颠倒大前提与小前提,将案件事实作为大前提,将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作为小前提。例如,某个单位组织盗窃电力。实务中有人如此推理:这是单位盗窃(大前提),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盗窃罪主体(小前提),所以该案件应做无罪处理。 第二部分:本题解题思路 本题正确的推理应是: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自然人带着为自己或第三人(包括单位)非法占有目的的实施贷款诈骗,在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过程中,必然存在有关自然人自己实施贷款诈骗的行为,那么该自然人完全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贷款诈骗罪。该自自然人实施贷款诈骗罪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其犯罪所得收益及其收益属于洗钱罪的对象。因此,为单位贷款诈骗罪所得实施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因此,D选项错误。 从操作上看,这是一个互动往返的过程,需要考生不断往返于案情与法条之间,努力将二者的距离拉近,最后得出结论。 这项能力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能力,因此是考试的考查重点。 4.综合联系能力。

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格式(最新篇)

本科毕业论文文格式参考 本科毕业论文文格式参考 、注释、参考文献、附录、致等。本科毕业论文字数文科类不少于8000字,理科类不少于6000字,外语、艺术类不少于5000字。 一、毕业论文撰写的容要求 标题 毕业论文的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使读者大致了解论文的容、专业特点和学科畴。标题字数要适当,不宜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摘要与关键词 1.摘要 中文摘要标题为摘要,英文摘要标题为 Abstrat 。中文摘要执行GB 6447标准,字数在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在250个实词左右,撰写具体要求为: ①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正文,就能从摘要中获得必要的信息; ②摘要应用第三人称的方法记述论文的性质和主题,不使用、作者等作为主语,应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表达方式; ③摘要应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不要表述本学科领域常识性的容;

④摘要书写要合乎逻辑关系,同正文的文体保持一致; ⑤结构要严谨,表达要简明,语义要确切,一般不分段; ⑥对某些缩略语、简称、代号等,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⑦摘要常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以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关键词 关键词的选取执行GBT3860标准,以3 5个为宜,必须反映出论文所属学科和论文的基本信息。中文关键词前加关键词三字、英文关键词前加 Ke ords 作为标识。 正文 一般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1.前言部分: 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简明扼要,概括性、准确性强。 本论部分: 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论述的容、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等,要反映出作者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3.结论部分: 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旨在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注释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反思与规制: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规范化研究 内容摘要:在死刑裁量过程中,对犯罪人选择何种死刑适用方式,〔1 〕是由犯罪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及相应证据决定的。根据对死刑判决书的解读,可以直观地绘制出基本的案件事实,而且这些案件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是可以认知的。死刑裁判书是整个司法活动的“精华”,详细、准确地记录了被告人实施犯罪、被害人被害的全过程,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予依法、恰当的惩罚,对被害人的被害给予最大限度的“抚慰”,是判断司法公正与否的主要依据。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的显性因素〔2 〕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犯罪构成要件的显性因素,犯罪原因、犯罪手段、犯罪结果;其二是犯罪情节。根据对样本分析,在审判实践中,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犯罪原因的区分功能失效、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失范、、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失衡,量刑情节调节功能发挥失常,情节的边界模糊、功能混乱、裁量随意。 本团队长期从事论文写作与发表服务,详情伍老师扣扣:三零零四零九八三 关键词:死刑适用方式显性因素规范化实证研究 引言 众所周知,我国的死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死刑”,而是包括“死

(死刑立即执行)”、“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即死缓)”两个方面。从逻辑结构看,死缓限制减刑应是死缓的子概念,死缓包括限制减刑与未限制减刑两种具体执行方式。虽然在概念体系、逻辑、层级上,死缓的两种具体执行制度不能与死刑立即执行处于同一位阶,但在适用条件、适用效果上,死缓未限制减刑、死缓限制减刑与死刑立即执行同属死刑体系,也是整个刑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是三种具体的死刑适用方式。基于此,笔者以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故意杀人罪为样本,对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进行规范化研究,通过对126件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法律文书的实证分析,归纳梳理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上的显性因素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实现死刑适用方式选择规范化的路径。规范化是相对而非绝对的,遵循逻辑且不排斥经验,精细但绝非机械的数字化。既然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对15种常见犯罪实施规范化量刑,那么,对承受生死之重的死刑而言,有足够的理由实现选择死刑适用方式的规范化。 一、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特征 根据对126件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法律文书的分析,归纳梳理出判决文书所显示的死刑裁判依据。总体而言,法官选择死刑适用方式主要基于三种情形:一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前的人格状况,行为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前科,是否是累犯;二是犯罪人实施犯罪的目的动机、主观心态、行为手段、危害结果以及被害人状况等;三是实施犯罪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自首、立功、赔偿谅解等。

文学类毕业论文范文精选范文2篇

文学类毕业论文范文精选范文2篇 文学类毕业论文范文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学的关联性 [摘要]传统文化是指民族在历史发展中沉淀下来的文化精华,是民族文化中哲学、美学和艺术的结晶。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的文化发展历史,也形成了独特的哲学、美学体系。这些传统文化以诗歌、戏剧、小说和散文等文学形式传承下来。在上世纪五四运动之后,一些传统文化被当做阻碍历史发展的精神枷锁抛弃,因此,我国的传统文化一度出现与现代文学隔离的现状。在21世纪的今天,发扬传统文化是国力的体现,在现代文学中体现传统文化是现代文学发展的新目标。 [关键词]传统文化;现代文学;批判;继承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 传统文化是民族特色和民族风貌的集中体现。目前,尽管世界的发展正朝着全球化迈进,但东方人和西方人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东方人的内敛含蓄和西方人的外向粗犷并没有随着全球化发展而改变。尽管同为东方人的民族特征,但表现在不同的民族和国家也明显不同,像中华民族和邻近的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民族相比,虽然都具有内敛含蓄的相同点,但民族区别还是存在的,这就是不同的传统文化在不同民族体现出来的不同印记。提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但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全

部,中国传统文化除了儒家思想,还包括佛教、道教思想,这我还是广义的传统文化,如果细分起来,传统文化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古诗、古文、诗词、国画、医学、戏剧、民族音乐。在时间上可以分为原始文化、古代文化、近代文化和现代文化;从社会层面上可分为宫廷文化、官方文化、文人文化和民间文化;从社会功用来分,还可以分为名号文化、服饰文化和礼仪文化等。中国的传统文化不仅仅是限于汉民族文化,由于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也吸收了其他少数民族文化。就是在当前,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还有自己的特色,这些文化特色和不同民族的信仰有关。从信仰来看,我国汉族人民和大多数民族信仰佛教和道教,这样就形成了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但我国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像西藏地区藏族人民信仰的喇嘛教、回族人民信仰的伊斯兰教以及部分民族信仰的萨满教、基督教,这些不同的宗教信仰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它们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传统文化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被人们一代一代继承下来,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些传统文化正在经受着外来文化的冲击,有的正逐步退出人们的生活。像我国传统礼仪文化中的关于婚姻方面的“问名、纳彩”等文化形式,以及结婚典礼中的拜天地仪式,在当前的社会中逐步被西方神父证婚仪式所代替。而一些传统的文化游戏,像充满文化气息的对对联、猜灯谜等高雅活动也成为一去不复返的历史。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要发扬我国的传统文化,除了在生活中体现,最主要的还是通过文学艺术形式加以传承。 二、传统文化在传统文学中的体现

计算机网络技术毕业论文范文

计算机网络技术毕业论文范文 《计算机网络技术磁介质载体安全问题分析》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网络通信在给我们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N-~-安全问题。磁介质载体的应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网络漏洞所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本文就磁介质载体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如何更好的提供信息安全保障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关键字:计算机;网络;磁介质载体;信息安全 进入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我们逐渐的进入了一个以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时代。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被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网络通信在传递信息时,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为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提供的便利和帮助。然而,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网络病毒和网络黑客也很容易攻击和窃取我们的各种信息。随着计算机网络通信的不断延伸,磁介质载体的广泛使用,计算机网络和磁介质载体的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 1计算机网络条件下的信息泄密隐患 1.1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涉密网与非密网不分 1.2计算机剩磁效应泄密 1.3计算机联网泄密 机房管理不严格,无关人员可以随意进出机房。当机器发生故障时,随意叫自己的朋友或者外面的人进行维修,不安排专人监修,造成秘密数据被窃。操作人员对涉密信息与非涉密信息没有分开存储,甚至将所有的文件都放在一个公共目录里,也没有进行加密处理,使涉密信息处于无密可保的状态。 1.5故意泄密

1.6淘汰涉密计算机硬盘、磁介质(光盘、软盘等)随意的处理 2强化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安全水平 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互联网中存在着海量的信息,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当我们获得 方便的同时也面临着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威胁。但我们也绝对不能 因噎废食,因为怕泄密就不上网,怕泄密就不用计算机、移动硬盘、光盘等。只要我们加强保密意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网络、计算机、磁介质存储数据信息的安全也是完全可能的。 2.1增强涉密人员保密意识,防范意识 2.2要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规定 2.3强调涉密网与互联网、办公网与互联网、涉密机与互联网严 格实行物理隔离 2.4对涉密机转为非涉密机使用时,需对硬盘进行低级格式 《多媒体网络技术在教学中运用》 【摘要】教师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网络技术时,要正确处理多媒体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手段的关系、要合理取舍网络上的教学信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优化网络教学环境、要遵循四个原则。 【关键词】多媒体;网络技术;理性思考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随着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的日臻成熟,教学的网络化、多媒体化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一大特征,多 媒体与网络教学代表了现代教育的一个发展方向。多媒体网络教学 以其资源共享、交互性强、丰富生动的教学资源、友好的人机界面 等特点和优势,正逐步赢得教师的青睐,网络技术支撑下的教学也 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教师的视野中。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滥用多媒体 技术于课堂教学中的倾向,为此,笔者从自己的实践出发,对在教 学中运用多媒体网络技术进行一些理性的思考。 1.要正确处理多媒体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手段的关系

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第一部分刑法总则 一、犯罪构成得主体 案例1.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瞧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得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得3人挂倒,二死一伤。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得价格卖出。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后被抓获。经查,李某在逃亡得第五天还曾教唆一个15岁得男少年抢劫她人财产1200元;帮助她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请对李某得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得主观方面 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得乙男勾搭成奸.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得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她不会喝酒。"乙即说:“别说喝酒,就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您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得面将农药倒入乙得碗里,然后对乙说:“您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您喝吧!"于就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得酒碗,用手抠乙得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得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得行为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三、犯罪构成得客观方面 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就是同一家电脑公司得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得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得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得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就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得郑某信用卡上得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就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得郑某信用卡上得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就是拾得郑某得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就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得钱款。 问:(1)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江某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就是,构成何罪? (2)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得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 (3)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就是,构成何罪? (4)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 四、故意犯罪得未完成形态 案例4.宋某系某私营建筑公司得总经理、法人代表。2002年,为达到出国观光目得,宋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国外,宋某在赌场赌博,赢3万元。归国后,2003年4月,宋某指使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该公司承建得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时任公司经理得同乡金某商议对策.金某恰因走私被追查,金某提出请宋到自己在云南得亲戚家暂避,并请宋将自己走私得证据带走,隐藏好或干脆悄悄毁掉。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

毕业论文参考范文讲解

莆田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学院: 专业年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

目录 摘要 (1) 1引言 (1) 2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现状 (2) 2.1高速公路建设的现状 (2) 2.2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趋势 (3) 3福建省几种主要运输方式的现状与特点分析 (3) 3.1公路运输 (4) 3.1.1公路运输的优点 (4) 3.1.2公路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 (4) 3.2铁路运输 (5) 3.2.1铁路运输的优点 (5) 3.2.2铁路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 (5) 3.3水路运输 (6) 3.4航空运输 (6) 4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我省物流业的影响 (7) 4.1对物流业运输成本的影响 (8) 4.2对公路物流业运输量和运输结构比例的影响 (9) 4.3 对公路物流业运输速度的影响 (10) 4.4 对公路物流业运输效率的影响 (10) 5结束语 (11) 参考文献 (11)

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对我省物流业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发展很快,里程数已突破千里,而且建成“四小时交 通经济圈”,大大加强了全省各地市各项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往来,对各地的经济发 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其中物流业是一个新兴产业,高速公路的发展势必对物流 业产生影响,基于对我省几种主要运输方式的调查结果,进而研究高速公路对物 流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报告了我省物流业的发展现状,探讨了在高速公路快速 发展的趋势下,物流运输的发展状况,肯定了高速公路对物流运输的推动作用, 为明确我省物流业的发展方向提供有利的依据。 关键词:高速公路物流运输成本运输量运输效率运输速度 1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加入WTO的实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的发展已与世界经济的兴衰不可分割。在世界与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交通运输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如果离开了交通运输,经济如何发展不可想象。我省属沿海省份,在五种主要的运输方式中,对我省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当属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投资的加大,以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延长,道路运输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愈显重要。 2 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现状 2.1 高速公路建设的现状 1997年12月15日,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我省高速公路零的突破,该线路是全国“五纵七横”公路主骨架中沿海大通道同江至三亚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八五”跨“九五”期间的重点工程项目,也是福建省第一条高速公路。泉厦高速公路起于泉州市的西福,经沉洲、牛山、朴里、仑头、后安、田厝,止于厦门市的官林头。它北与即将通车的福泉高速公路相连,南与已建成通车的厦漳高速公路相接,主线全长81.9km,路基宽度26m,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km/h。泉厦高速公路也是我省第一条利用世界银

毕业论文选题2020年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样本_0815文档

2020 毕业论文选题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样本_0815文档 EDUCATION WORD

毕业论文选题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样本_0815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1.客观归责原则研讨 2.自我答责初探 3.违法一元性理论的现实关照 4.刑法谦抑原则研究 5.刑法修改中的人文精神 6.刑法的人权保障与我国刑法的完善 7.刑法的社会秩序维护机能 8.道德原则对刑事立法的制约 9.道德原则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的作用 10.论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1.论共犯与身份 12.片面共犯研究

13.单位犯罪研究 14.累犯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5.如何完善我国的立功(自首)制度 16.减刑制度研究 17.缓刑适用问题研究 18.刑罚本质研究 19.刑罚目的研究 20.论刑罚权的根据 21.量刑原则研究 22.死刑的司法适用标准及控制研究 23.自由刑刑期比较研究 24.短期自由刑研究 25.罚金刑适用问题研究 26.资格刑研究 27.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法规制 28.渎职犯罪适用法律问题研究 29.我国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立法及其完善研究 30.惩治与防范权钱交易犯罪法律制度研究 31.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32.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33.论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限制 34.论暴力犯罪的死刑限制 35.危险驾驶罪研究

汉语言文学优秀毕业论文范文2篇_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范文

汉语言文学优秀毕业论文范文2篇_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范 文 伴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当下对教育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汉语言文学教育作为教育行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样也面临着许多未知的机遇与挑战。汉语言文学应用性教学活动需要教师投入较多的精力与时间,构建和谐的汉语言文学应用性教学体系,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汉语言文学优秀毕业论文范文一:应用性教学模式汉语言文学论文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应用性教学的必要性 增强汉语言文学专业应用性教学是提高学生汉语言文学应用能力的基础。 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社会体制改革活动的进行,用人单位更加注重人才的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 传统汉语言文学教学模式是先文化课再专业课,最后才是实习课程。 学习过程的阶段性十分明显,三段课程的时间与空间跨度较大,不利于增强汉语言文化的应用性。 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汉语言文学的应用性教学模式 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成为重要的教学活动口号。 但是多数学校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依然停留在表层,没有实施更加适宜的教学模式,

将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与社会需求相连接,推动汉语言文化应用性教学模式的发展。 1.优化创新汉语言文学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教学活动的基础,是教学目标的重要载体。 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特殊性,那就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涉及的范围较广。 涉及到十余门课程,其中不乏有不同学科之间的知识存在交叉或者重叠的现象。 这种现象不利于学生构建系统的专业知识框架。 在教学活动中,如何正确将多种文学知识串联到一起,成为教师提高汉语言文学应用性教学水平,需首要考虑的问题。 通过优化创新汉语言文学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职业技能,充分发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优势,培养学生的从业技能。 以学生就业为指导,认真分析设计每一门课程内容,根据学生专业技能需要而精简或者侧重教学内容,设计出符合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课程内容体系。 2.将实践活动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 实践经验在学生求职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 实践经验体现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上文提及,传统教学模式中,实践活动被置于教学活动的末尾,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 将实践活动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为学生提高一个广阔的实践平台,多组织学生开展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认知,构建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知识结构,实现汉语言文学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相互转化,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 教师可以在实践过程中,了解学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与知识应用的灵活能力,及时与

计算机网络安全毕业论文范文

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现状与防护策略 提要互联网技术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正受到日益严重的来自网络的安全威胁。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一些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方法和策略。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网络入侵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迅猛发展,信息化技术在给人们带来种种物质和文化生活享受的同时,我们也正受到日益严重的来自网络的安全威胁,诸如网络的数据窃贼、黑客的侵袭、病毒发布者,甚至系统内部的泄密者。尽管我们正在广泛地使用各种复杂的软件技术,如防火墙、代理服务器、侵袭探测器、通道控制机制等,但是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网络安全都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如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已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一、网络存在的安全威胁分析 1、计算机病毒。有些计算机网络病毒破坏性很大,如“CIHH病毒”、“熊猫烧香病毒”,可谓是人人谈之而色变,它给网络带来了很严重的损失。 2、内部、外部泄密。内网中根据IP地址很容易找到服务器网段,这样就很容易运用ARP欺骗等手段攻击。 3、逻辑炸弹。逻辑炸弹是在满足特定的逻辑条件时按某种不同的方式运行,对目标系统实施破坏的计算机程序。 4、黑客攻击。这类攻击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网络攻击。即以各种方式有选择地破坏对方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另一种是网络侦察,它是在不影响网络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截取、窃取、破译以获得对方重要的机密信息。 5、系统漏洞的威胁。网络软件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无缺陷和无漏洞的,这些漏洞和缺陷恰恰是黑客进行攻击的首选目标。 二、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策略 1、网络物理安全策略。计算机网络系统物理安全策略的目的是保护计算机系统、网络服务器、网络用户终端机、打印机等硬件实体和通信链路免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攻击;验证用户的身份和

民法刑法典型案例分析

刑法案例 案例一、被告人邹某,女,31岁,某县幼儿教师。 1995年5月25日上午10时,被告人邹某带领4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幼儿李某(男,5岁半)失足掉入路旁粪池。邹见状惊惶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中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粪池边观看,并同邹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约75公分(半人深),但邹、田二人均不肯跳入粪池内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呼求救。最后,农民范某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问题: 1.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2.怎样认识中学生田某和农民范某的行为? 案例一分析: 1.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邹某带孩子出去游玩,属于先行行为,由先行行为导致的危险行为,邹某有义务对孩子进行施救,由于其不及时施救而导致孩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邹某构成犯罪。 2。大学生的行为只属于见危不救,农民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法律不强人所难。两人对孩子没有必须施救的义务,大学生的不施救行为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并不构成犯罪。农民的行为值得褒奖。 案例二、汽车司机阮某要夏某给他搞汽车轮胎,按400元一只付费.夏即多次窥视本厂库房,伺机行窃。夏某又问同厂青工李某(被告人)愿不愿意一起干,李某当即表示同意。两人合谋,由李某去找熟人配一把万能钥匙,李把万能钥匙配好交给夏某,两人又合谋当晚作案,约定深夜12点在库房门口见面,由夏某负责找三轮车,并且还作了分工:李某在外望风,夏某进库房搬轮胎。李某下班回家后,感到此事不能干,万一让人发现,就要进监狱,毁了一辈子。因此,打消了犯罪念头,未按约定时间前去行窃。夏某则按时赶到,见李迟迟不来,便一人用李某配的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的门,盗出四只轮胎,共获赃款1600元,拿出200元要给李某,李分文未收. 此案中夏某的行为构成盗窃既遂及夏某、李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并无疑义,但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却有两种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是盗窃中止。理由是:(1)李某慑于法律的制裁,形成中止犯罪的意图;(2)李某没有按约定去作案,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3)李某对夏某获得的赃款分文未收。 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和夏某一样都是盗窃既遂。理由是,李与夏是合谋盗窃,属共同犯罪,夏某盗窃既遂就表明共同犯罪既遂,因而各个共同犯罪人也都是既遂.因为在一个共同犯罪中,不能既有中止,又有既遂。 问题: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二分析: 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__最佳范文!(免费)

CWL/JL/JWC/ZY012-02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题目:论三网融合对我国电视产业发展的影响 学院:学院 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 年级(班):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2011年5月 19 日 从大学生的毕业论文看快速阅读的重要性 海滨 我国的高考制度对大学生而言一般是“严进宽出”,无论是大专生还是本科生,学生在经过三到五年的学习后最重要的就是临近毕业的毕业论文。大学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最后一门实践课,每名学生本应认真对待,因为它是检验你在这几年中所学知识的总结,是精华,是验证。一篇好的毕业论文往往就是自己在大学生涯结束时画上的最完美的句号。但从实际大学生们完成毕业论文的情况、效果、过程和质量上看都并非如此。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会已经进入到一个快餐文化时代,而我们大学毕业论文也难逃此厄运,经过抄袭、拼接、粗制滥造而成的毕业论文成了大学教育的一块心病。 在长期应试教育积弊的影响下,我们从小就没有接受过养成严谨学术作风的教育,单是这一点上来说,我们与发达国家的教育相比就落后一大截。像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从小学义务教育开始就培养学生严谨的作文(论文)写作作风,绝大部分学生的每篇文章或是论文都必须在广泛的查阅相关资料后,再经过自己的锤炼加工,发表自己独特的观点来完成。(当然也不排除少数学生仍然存在作弊写文章和论文的事例)但从我国当今高等教育的状况来说,除了那十来所全

国重点大学重视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水平和完成情况相对好一些外,相当多的高校出于市场经济压力和本校学生毕业率考虑,对学生毕业论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毕业论文仅仅只参考了三五本书,但只要观点没什么大的问题或错误,教师和校方大都会让其通过。 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有多种原因。从我们对大学生的访谈中可以看出: 一方面与当今高校对毕业生毕业论文重视不够、导师对毕业生论文指导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大多数学生因为高校扩招,每年就业压力很大,临毕业前一年大多数学生都在外寻找工作或是在企业、公司实习,根本没时间去从事毕业论文写作,因为一篇毕业论文无论从理论或是实践方面来说,至少需要三个月,而这三个月的时间对于即将毕业,面临就业压力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实在是太宝贵了,三个月时间他们可以跑十场以上的招聘会,可以在公司、企业得到三个月的实践锻炼,为就业打下经验基础,而很少会有毕业生花三个月时间埋在学校图书馆查阅资料写论文。 但是,我认为大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质量不高,很大程度上突显了我国大学生阅读能力比较薄弱的问题,相当多的大学生由于自身低效的阅读能力,他们往往只能在学校借阅五到十本相关书籍就开始毕业论文写作,并且由于不能有效提取参考书籍的信息,往往采用直接引用原版书籍的文字、观点,或者直接从互联网上搜寻相关资料,通过复制、粘贴的简单粗糙的方式完成论文写作。 从国外高等教育强化快速阅读技能培训的实践看,如果我国大部分大学生都接受过快速阅读训练或教育的话,就能在参考书籍中迅速准确捕捉信息,并将其纳入自己的思考体系作为参考,就能够避免毕业论文抄袭、雷同等问题。因而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学生毕业论文阅读广度和深度的问题。在这方面这些发达国家做的显然要比我们好的多,由于他们很早就普及快速阅读教育,从小学生到中学生都具有极强的快速阅读能力,因为他们的论文写作必须参考大量的书籍,一般至少会参考三十到五十本,如果不能快速阅读并准确获得所需知识,那面对这些书籍和写作任务,根本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作业。这也是造成国外图书馆里查阅资料的人比国内相对来说显得凋零的图书馆人多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快速阅读能力的普及已经是大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教育部已经将培养学生快速阅读能力纳入教学要求中,教育部新大纲规定了中小学生阅读一般现代文的速度:小学生高年级学生300字/分,初中生500字/分,高中生600字/分。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这种快速阅读的普及,学生快速阅读能力一定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并逐步缩小同发达国家如水平如美国快速阅读训练的差距,而我国大学生也将受到这种技能教育的影响和培训,从快速阅读开始,逐步重视学习技能的提高,掌握快速阅读记忆技能,出现更多的学习能力强学风严谨的新世纪精英再造之才。 【免费快速阅读记忆训练软件体验:(按住键盘左下角Ctrl键,然后点击鼠标进入精英特快速阅读训练软 件官方下载)】 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