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公司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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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公司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作者:日期:07-03-21

案情:

被告人金玉德,原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人金玉女,原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会计。

被告人杨燕兴,通州区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室干部

被告人金玉德任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法人代表、经理,被告人金玉女任该公司会计。2000年11月至12月间,二被告人在公司由集体所有制转为股份合作制过程中,在其均差注册股金的情况下,开出日期为2000年11月27日,金玉德出资75万元,金玉女出资42万元的资金往来发票,并送工商局注册,后被告人金玉德、金玉女为弥补在潞联出租汽车公司所差的股金,于2000年12月底与被告人杨燕兴(该公司原上级主管单位经济科长)商量,由杨燕兴书写奖励说明,金玉德批准,金玉女加盖公司公章,杨燕兴、金玉女制作账目,将该公司的37万元予以私分。其中16万元转为被告人金玉德股金,13万元转为被告人金玉女股金,8万元挂在公司应付被告人杨燕兴款项上, 2001年3月杨燕兴以其弟杨金兴的名义,参股潞联出租汽车公司,将该款转为股金,形成股东会决议后在工商部门备案。

另查,金玉德等三人私分款项时,公司共有11名股东,其他股东并不知情,事后,金玉德告知了其中的两个股东王树新、汤向东,二人未持异议。二人各持股10万元,公司

总注册资本150万元。

审理结果:

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系由金玉德、金玉女、杨燕兴等11名股东组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被告人金玉德、金玉女利用其管理、经手股份公司财物的职务之便,与被告人杨燕兴合谋,私分企业利润,且被告人金玉德、金玉女所得数额巨大,被告人杨燕兴所得数额较大,三被告人行为均侵犯了股份制公司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金玉德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金玉女有期徒刑五年,判

处被告人杨燕兴有期徒刑三年。

意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就三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否给予处罚,存在三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三被告人是公司的大股东,分配公司财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三被告人分37万元是在企业改制完成,营业执照下发后,原集体企业的债权债务均因

改制而由股份制企业承担,所以三人所分37万元属于改制后股份制企业的财产;况且三人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6%以上,他们所作的决议就是公司的决议,且事后通知了其他股东并得到了允许,实际上是股东分配自己的财产,不会侵害到其他股东的权

益,因没有受害人,故三人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免于刑事处罚。理由是,三人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公司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根据三被告人持有公司的绝大部分股份,其行为侵犯其他股东财产权益的程度较小,且两位股东王树新、汤向东对三被告人分钱一事无异议,依法应认定三被告人的侵占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金玉德、金玉女利用其管理、经手股份公司财物的职务之便,并与被告人杨燕兴合谋,私分企业利润,且被告人金玉德、金玉女所得数额巨大,被告人杨燕兴所得数额较大,三被告人行为均侵犯了股份制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均已构成职务侵

占罪,应依法定罪处罚。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1、多数股东同意并不等同于股东会决议,金玉德三人的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而分钱决议是无效的。金玉德三人所分的37万元属改制后的股份制企

业所有。

本案中改制后的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性质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的职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股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得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利。公司法38条明确列举了股东会的十二项职权,其中包括(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但这并不意味着本案中三个股东同意分钱就是合法的,理由是:第一,金玉德三人决定分钱的行为不符合股东会议的程序要件。股东会决议必须以开会的方式作出。根据公司法43、44条的规定,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本案中,金玉德三人只是私下决定分钱,既无人提议召开股东会,也无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更无会议记录,严重不符合股东会召开的程序,这样即使三人是持股占总股本的绝对优势,

所作出的决议也是无效的。

第二,金玉德等人进行利润分配,超出股东会的职权。根据37条第7项的规定,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该条有对股东会利润分配的权力有两

个限制:首先,股东会只有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力,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力。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利润分配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没有董事会提出的方案,股东会不可以自己制定方案;其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是年度方案,而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随便制定一个方案就可以进行审议并批准。本案中金玉德三人分钱的行为与此规定均不相符。

第三,金玉德等人在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就私自分配公司财产,也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177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根据转制之前的审计,公司的净资产为负数,亏损严重,毫无盈利,在这种情况下,将公司的巨额资金分配给部分股东,显然是不合法的。因而,以金玉德三人是公司大股东,主张其有权任意

分配公司财产的观点明显不妥的。

2、金玉德三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而且危及了债权人利益及交易安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股东一旦出资,就获得了公司的股权,股东的一切权利都体现于股权之中,股东无权再支配公司财产。股东的出资所形成的财产为公司财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也是公司用以清偿经营中负债的来源,这就是所谓的责任财产。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公司主张债权,而不能追及股东。权利于义务相对应,既然股东享受了有限责任的权利,必定要付出不得再抽回或直接支配公司财产的代价。

金玉德三人作为大股东非法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必然减少公司财产,危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公司财产的减少最终结果是,当公司财产不能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被宣告破产,债权人受偿比例就会降低,甚至得不到任何清偿。此外,大股东利用自己控制公司的优势,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实际上是变相得超出持股比例分配,有违同股同权的

原则,必然会危害小股东的利益。

3、金玉德三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定罪判刑。主体上,金玉德、金玉女分别为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经理和会计,杨燕兴虽然不是该公司工作人员,但是他积极为金玉德、金玉女职务侵占行为出谋划策,并帮助二人起草文件,根据我国刑法的传统理论,杨燕兴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从犯;主观方面,三人均具有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的故意,从三人以侵占款项用于弥补欠交的出资来看,三人对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互独立是明知的,在明知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情况下,仍然将公司财产以奖金的形式私分,具备了占有公司财产的故意;客观方面,金玉德、金玉女私分公司37万元,是利用了职务便利。金玉德作为经理,有权力支配公司财产,而金玉女作为会计,是公司财产的经手人,正是这样的便利条件,使三人顺利的将公司财产转变成了自己的出资。杨燕兴虽然不是公司职员,但是他在私分过程中起了帮助作用,可以作为从犯。

客体方面,如前所述,他们不仅侵犯了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侵犯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管理秩序,极大危害了交易安全和社会信用体系。

综上所述,金玉德、金玉女、杨燕兴三人私分公司财产的行为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要件,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应予定罪处罚。

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激励分配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一定数额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公司资产。 2.股权分配: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股权划分,股权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数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三、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45%。 王晓东: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完整)多人股权分配协议书

创始股东协议书 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 股东二: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三: 身份证号码: 股东四: 身份证号码: 股东五: 身份证号码: 股东六: 身份证号码: 股东七: 身份证号码: 股东八: 身份证号码: 股东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十: 身份证号码: 经以上十个股东共同设立,就(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金额、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 各方确认公司股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公司经营利润由全部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享,上述比例会在其他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3.2 对实际出资的股东实行保本措施,如年底公司产生盈利,以利润部分的60%分配给实际出资股东,剩余40%利润按约定股权进行分配;待已分配费实际出资股东金额等于实际出资后,则按约定股权统一分配。 3.3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2)分红的数额为各方持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

再提取。 (4)如公司发展需要,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第四条表决 4.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除董事长外由其余股东进行投票,按股权比例进行统计,如支持票多于反对票,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 4.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公司董事长有一票决定权,需由董事长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五条股权处分 5.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5.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

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 曾风光无限的“千夜”旅游曾于获得中关村兴业的1000万投资,市场估值达到5000万。创始人冯钰反思千夜倒闭的原因时认为,“其实问题核心还是股份结构不合理”。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最后分享三家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 1.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

成立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成立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一、公司类型的选择 设立新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与: 1.两种公司的成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募集资金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3.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6.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有: 优点: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优点: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缺点: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3、随着投资人的不断进入,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存在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最新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 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合伙协议股权划分标准

本合伙协议适用范围: 本合伙协议适用于创业前各股东之间基于未来项目的投入安排、分工、股权权益限制、收益分配及后续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存续发展的例外情况安排的整体约定。在公司成立前或公司已经成立,均可使用本协议。 一般情况下,股东之间在创业初期基于一个共同的目标有着美好的憧憬,考虑到创业初期各股东之间利益纠葛较少,所以在创业初期大家共同的利益点就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将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前期的合伙协议也基本很简单,涉及内容较少。但是,后期随着企业慢慢做大,各方之间对于利益分配越来越在意,如果等到企业做大的时候再去制定各项制度去规范权益限制、收益分配以及出现例外情况再去解决,基本上已经很难或者无法解决,留给各位合伙人的将是合伙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占着股权不干活或者在私下做着和企业有同业竞争的业务,损害企业整体利益。 本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企业合伙法》以及实践中的各种案例,我们对该初创企业在创立初期及后期发展过程中的可能遇到的各种影响企业发展发展壮大的事项进行约束,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入的安排(包括股权结构的安排)、各股东的分工、引入新投资的股权稀释(包括非投资人股东)、表决权的安排、项目后期收益(亏损)安排、股权权能限制、例外情况约束等等。使用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协议进行增减。 本协议由律师进行备注,以规范用户使用,用户完成修改后,将红色字体部分删除即可。

合伙协议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手机号码:XXX,电邮: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手机号码:XXX,电邮:XXX 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手机号码:XXX,电邮:XXX 在实际操作中,以上各方需要是公司所有股东,代表公司100%的股权,小股东亦不能缺少。当然,以上各方中,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填写完整法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注册地址即可。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本处的简称,在后面的相关条款中均有应用,如无特殊指定,不更改即可。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在法律效力上,《合伙协议》首先要符合《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其次,如果已经成立公司,《合伙协议》还不能与公司章程相违背。在此前提下,只要是各方一致的意思表示,自愿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X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XXX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针对已经成立公司的情况,公司名称应为工商登记的公司全称,注册资本为公司注册时认缴的注册资本(不是实缴)。若签订协议时公司尚未成立,则“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信息可写为“拟定为”。同时,若本协议为公司成立前签订,也可在公司全部注册完成后,修改信息为工商注册信息,并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以进一步降低法律风险。 1.2项目概况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12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 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

股权分配协议(官方)

XXX股权分配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地址:*** 市**区*** ****号。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法人**个,事业法人**个。分别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住所在****。 第一章公司投资资本 一、公司投资资本:“火锅”投资资本0万人民币 二、公司增加或减少投资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二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一、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额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总额000万,占注册资本的000%其中:实物出资000 万元,货币出资000万元、 ××出资额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出资方式货币 二、公司成立后,股东资金到达指定账户,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 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和项目投资;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二、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章股东因故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只有这篇文章让我搞懂了创业公司股权分配讲课教案

【导读】: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甜。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四是分享三家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 1. 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 1. 2.5 CEO,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CEO作为对公司贡献最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 1. 2.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1.2.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这些超级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最好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最多的股权。 1. 2.8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 1. 2.9最后进行计算。现在,如果最后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 33%/25%/42%。 1.3创始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公司股权分配.doc

最新版律师修订版协议合同 1

【精品文档】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为习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在 2015 年 6 月 1 日由喻锦城、王玲出 资建立??公司,并于 2015 年月日制定并签署本股权分配协议。本协议如与国家法令、 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法令、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称号 第一条公司称号 : ----- 公司 第二章公司运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运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触及专项批阅的运营期限以专项批阅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添加或削减注册资本,有必要举行股东会并由整体股东经过并作出抉择。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挂号机关处理改变挂号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称号、出资方法、占公司股份份额 第四条股东的称号、出资方法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称号:出运营与资金,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称号:出运营与资金,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称号:出技能,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称号:出技能,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称号:出技能,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称号:出运营,占公司股份的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第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 1)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 2)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3)推举和被推举为董事或监事; ( 4)依照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则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 7)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下产业; (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陈述; 第六条股东承当以下责任: ( 1)恪守公司章程; ( 2)按其所认缴的股权,从事对应的作业;(补白:股东如不能实行其从事的相应作业,

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分配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一定数额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公司资产。 2.股权分配: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股权划分,股权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数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三、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45%。 王东: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祝行银: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张欢: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 刘瀚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 四、股权的计算 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可得分红为:股权比例×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五、兑现时间 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公司各股东,股东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公司财务部应在确定各股东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公司股东。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股东本人书面同意,公司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股东的权利义务

设立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必读

设立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必读 一、公司类型的选择 设立新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与: 1.两种公司的成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募集资金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3.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

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6.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最新精选】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最新精选】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激励分配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一定数额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公司资产。 2(股权分配: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股权划分,股权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数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三、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45%。 王晓东: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祝行银: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张欢: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 刘瀚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 四、股权的计算 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可得分红为:股权比例×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五、兑现时间 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公司各股东,股东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公司财务部应在确定各股东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公司股东。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股东本人书面同意,公司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股东的权利义务 1、公司财务部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各股东对此享有知情权。 2、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各股东可得分红。 3、各股东对公司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各股东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所得股与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附加总结类文档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范文篇一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

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公司股东股权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双方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知识】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股东有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应适当减少股份分配; 2、出资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术的话也可以适当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 3、如果存在其他影响股份分配的因素的,需要股东自行通过协议确定。 合伙开公司往往都会涉及到股权分配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股份应该如何分配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般来说,股份包含了一下三种含义: 1、股份是指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分; 2、股份代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的价格表现价值。 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股权分配是合伙开公司最为主要的股份分配方式,另外还应该要考虑某一方投资人有无参与经营管理、或者有无投入技术等: 1、股东有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应适当减少股份分配; 2、出资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术的话也可以适当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 3、如果存在其他影响股份分配的因素的,需要股东自行通过协

议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股份分配确定了之后,都是需要定理合同的。签订合同后,按照规章进行可以有效地减少后续的股份分配纠纷。确定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后自行协商确定投入比例,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红。 在一家公司当中,创始人掌控了整家公司的发展方向,股权的分配应该要保障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合伙人凝聚了合伙人的整个团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伙人的话语权和经营权;投资者可以促进投资者的增加,保障了投资人的优先权;公司中的核心员工可以激发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核心员工的利益。科学的股权架构应该是由公司创始人、公司合伙人、公司投资人以及公司核心员工四类人掌握,这四类人掌握了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资金,在公司的管理和执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分配股权时必须照顾这四类人的利益。 摘要:1、股东有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应适当减少股份分配;2、出资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术的话也可以适当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3、如果存在其他…

股权分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大风车儿童欢乐谷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_____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合伙人一: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二: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三: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四: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五: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六: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七: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八: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九: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十: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大风车儿童欢乐谷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_____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 万元整(大写:_____整 )。_____ 第二条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如下: 1、合伙人一: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二: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三: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四: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五: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六: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七: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八: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九: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合伙人十:现金出资_______ :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创业初期公司股权结构方案.doc

创业初期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 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 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投资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同时,实际中,存在许多隐名股东干股等特殊股权 , 这些不确定因素更加剧了公司运作的风险。当公司运作后 , 各种内部矛盾凸现 , 在矛盾中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就是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所以 , 实践中许多中小投资者忽视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的调整, 最后在公司内部矛盾中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而这种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风险损失的边缘。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一、股权结构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许多投资者都知道 , 股权比例是取得 公司管理权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权结构设计理解为简单的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 下面的探讨就没有实际意义了。股权结构设计是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 通过对股东权利 , 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 体系。 二、股权比例与公司管理公司决策股权是一种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所有权。公司管理权来源于股权或基于股权的授权。公司决策来源于股权同时又影响公司管理的方向与规模。有些投资者仅仅是投资而不参与公司管理,有些投资者同时参与公司管理。而股东只要有投资 , 就会产生一定的决策权利, 差别在于决策参与的程度和影响力. 。所以 , 股东的意见能否形成影响公司管理运作的决策

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 而取得决策权的首要基础是股权比例。取得决策权的股东就 是法律上的控股股东。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含义,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 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 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 大影响的股东。 三、取得控股股东的简单方式 1、直接实际出资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是最有效的方式。 2、直接实际出资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 但股权比例最大 , 再通过吸收关联公司股东、密切朋友股东、近亲属股东等形式, 以联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势. 。 以上两种方式 , 均是在同股同表决权基础上进行的简单设计。 四、表决权设计变更的控股股东股东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 实际出资也未 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能形成股东之间的联盟, 这种情况下 , 如何对公司进行控 股呢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 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 夫。通过公司章程 , 来扩大己方的表决权数 , 这样的设计就突破了同股同表决权的 常例。要实现这个股权设计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或 技术优势或管理优势 , 通过这些优势弥补投资资金上的不足。通过这些优势换取 表决权。现实操作中 , 很多技术型、市场型、管理型投资者忽略这点, 而使 自己在公司的后续运作中难以施展手脚, 从而使应有的技术、市场和管理优势未 在公司运作中实现利益最大化。这种股权结构设计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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