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模板-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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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根据系统合同编号规则}

最高额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适用于融资担保业务)

{放款机构}

出质人(甲方):{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职务:{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职务}

号:{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好} 手机:{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手机号}

通讯地址:{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地址}

邮政编码:{关联决议中的邮政编码} 电话:{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座机}

质权人(乙方):{放款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放款机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 传真:

基于{关联决议中的委托人信息}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关联《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的编号} ]的《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委托合同》”),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在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确定的担保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项下:

1、乙方与委托人签订一个或多个单笔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单笔委托合同”),约定单笔融资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费、保后管理费等。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为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及其项下的全部单笔委托合同(以下统一简称“主合同”)。

2、委托人与一家或多家银行、信用社或其他合法借款主体(以下简称“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含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协议/授信协议等,下同),向融资机构申请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关联决议中的授信金额大写} 的融资(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授信等,下同)。

3、乙方将与融资机构签订(或者向融资机构出具)一个或多个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为委托人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及相应的保证金合同/协议等。担保文件的具体名称与前述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以下将前述“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统一简称“担保合同”)

本合同旨在担保乙方因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后能够顺利实现追偿权,并担保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能够实现。

第一条主债权

1.1 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均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

1.2 主合同双方协商变更主合同的,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对委托人在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但因此加重甲方责任却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委托人在融资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到期后不能偿还而展期的,均不属于加重甲方的责任)。

第二条出质权利

2.1 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为: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所享有的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权利凭证为合法有效的对账单、挂账单及甲方与其债务人确认应收账款的其他凭证。甲乙双方也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出质权利确认书、质押通知书等明确出质权利的具体容。

2.2 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利的从权利、附属权利、法定及自然孳息等。

第三条担保的围

3.1 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的代偿款(乙方向融资机构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所支付的全部款项)、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即出现危及乙方将来追偿权利实现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损害赔偿金、授信管理费、担保费、保后管理费,以及因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服务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及保险费等)。

第四条甲方的确认和承诺

4.1 甲方确认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甲方还确认其行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部授权、完成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4.2 甲方确认其知晓乙方为委托人融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并完全清楚已经签订和将要签订的主合同、担保合同的容;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完全出于自愿。

4.3 甲方将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财产、资信、财务和经营的资料,以及签订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并确保前述资料和文件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4.4 甲方授权乙方在担保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及项下业务终止或结清后30日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批准建立的征信机构或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获取并使用甲方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以及向征信机构或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甲方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

不良信息,是指对甲方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甲方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甲方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甲方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

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4.5 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之完全、合法、有效的所有者,出质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且未设定抵押、质押、赠与或转让等负担。

4.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应收账款债权存在的相关证据、资料。甲方有义务与乙方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并由乙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进行质押登记。质押期间,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对账资料,乙方有权随时抽查。

4.7 甲方确认:只要乙方在同一时点上为委托人担保的融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最高额委托合同》约定的担保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起始时间(以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为准)不超出担保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乙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要求甲方对委托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承诺及申明

5.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及时通知、协助甲方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项。

5.2 乙方向融资机构承担担保或赔偿等责任后,有权将其在主合同项下对委托人享有的债权及对应全部担保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无需甲方同意,甲方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对此予以确认,并承诺:①不以此为由向乙方及受让债权的第三人提出任何抗辩;②即使存在此等抗辩权利,甲方也明确、无条件地予以放弃;③甲方将无条件按本合同及单笔委托合同的约定向受让债权的第三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5.3 即使乙方放弃或者不主对委托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担保物权或其他担保权利,甲方仍应当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先就担保物权或其他担保权利受偿之后再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5.4 乙方未行使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乙方对权利的放弃。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6.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实现质权:

6.1.1 乙方为委托人提供担保的融资债务到期(含部分到期、提前到期),委托人未向融资机构归还融资本息,导致乙方承担了担保、赔偿等责任;

6.1.2 委托人未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责任)。

6.2 甲方、委托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丧失人身自由、被宣告破产、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及其他可能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实现质权,最终根据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情况进行清理结算。

6.3乙方实现质权(含提前实现质权)时,有权就出质权利及其法定及自然孳息(含应收账款产生的利息等)优先受偿,乙方有权通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直接向乙方支付。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有义务协助完成上述事项。

6.4 乙方实现质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否则,甲方应按照担保合

同约定的担保主债务本金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独立性

7.1 本合同是独立的,即使主合同或担保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终止的,甲方仍应对主合同项下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责任)等承担担保责任。

7.2 如本合同被确认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被解除、被终止的,则甲方应赔偿因委托人未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出质权利的价值为限)。

7.3 本合同与质押登记部门要求甲乙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登记申请材料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贿赂乙方员工,不仅应承担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还应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贿赂,指为谋取正当或不正当利益,由甲方及甲方有关人员给予乙方员工任何名义的回扣、费用、金钱或其他好处(累计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行为,包括:①向乙方员工支付金钱;②挪用资金给乙方员工使用;③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收买。

8.2 除第6.3、8.1款外,如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按照《最高额委托合同》约定的担保授信额度的2%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3 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在公开媒体上对甲方的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等进行公告与披露,且公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

9.2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然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如主合同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等对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或仲裁)及管辖法院(仲裁机构)等进行变更,本合同双方亦同意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或仲裁)及管辖法院(仲裁机构)等随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

第十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10.1 双方同意本合同向公证机关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双方已经对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0.2委托人未按约定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的,乙方有权申请公证机关出具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附则

11.1 如甲方为自然人,则本合同中以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进行的有关约定不适用;如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本合同中以甲方为自然人而进行的有关约定不适用。除因甲方

主体性质而不适用的部分约定之外,其他约定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1.2本合同项下通知,一方按本合同载明的对方通讯地址进行邮寄后满5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有证据证明收件方已提前收到的除外。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

双方同意本合同载明的对方通讯地址作为各方在诉讼或仲裁及执行中人民法院/仲裁机构送达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的地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照通讯地址送达的,视为受送达方已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一方如需变更前述约定送达地址,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11.3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均已经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了全部合同条款。甲乙双方是在已经明确了所有合同条款及相关专业术语的含义,对本合同之约定已无任何异议、疑义后才签署的本合同。

11.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式{合同份数}份,甲方执份,乙方执{我司合同份数}份,执{登记机关合同份数} 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附加条款}

甲方:乙方:

有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出质人(甲方):{关联决议中的出质人信息}

质权人(乙方):XXX担保股份

甲乙双方已就应收账款质押事宜签订了编号为{关联《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的编号} 、担保主债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关联决议中的授信金额大写} 的《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国物权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规定,应收账款质押需登记于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方可取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效力。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根据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约定的容办理质押登记。

第二条甲方确保已告知乙方其在质押登记之日前四个月的所有有效的出质事项。质押登记期间,甲方的注册名称等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质押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第四条登记完成后,甲方要求提供质押登记容的相关证明的,乙方应当提供。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提供给乙方的登记资料真实、有效。

第六条登记容有遗漏、错误或登记容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应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担保主债务金额10%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提前行使《质押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商请乙方在1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2)质权全面实现;(3)乙方放弃已登记的应收账款质权;(4)其他导致所登记质权消灭的情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

出质人(甲方):质权人(乙方):

有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担保公司用)-2019年最新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反担保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为了确保甲方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甲方履行主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除非本合同文义另作解释,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含义为: (一)借款合同:债权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1 -

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连续办理的授信业务,将要在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间签订的一个或多个《借款合同》。 (二)主债权:根据债务人与债权人借款合同约定,在 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间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发放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贷款累计本息余额。 (三)主合同: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保证担保,甲方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将要签订的多个《保证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二章抵押担保范围 第二条乙方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利息及由此产生的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一切支出、债务人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为追偿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查询费、登记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 第三条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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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文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 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 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 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 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 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 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 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 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 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 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 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 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 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 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编号:字()第号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为公司(以下称债务人)向(以下称主债权人)借款人民币万元提供担保,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以下应收账款的债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担保法》及相关金融法规,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对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质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如下: 1、甲方此前此后担保的上述债务人与主债权人、债务人与甲方、债务人与债权人及甲方所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也包括债务人单方所作出的承诺。 2、质押反担保金额及甲方担保的主债权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费用、质押保管费用、实现质押权的费用、甲方履行代偿责任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失等。 3、根据相关合同及文书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和责任。 二、质押标的物范围:从年月日开始截止至年月日,在本条下述合同项下,销 售给产生的所有应收销售货款(不低于万)。 三、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将质押的应收账款成立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货运单据、发票、仓单、应收账款质押通知函、回函)及时提交甲方,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向其提交任何涉及质押债权应收账款的单据和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清单及上述证明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对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质押反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甲方履行代偿责任、实际支付代偿费用之日起算(如连续多笔支付代偿费用为最后一笔支付费用之日起算)两年。 五、乙方开立甲方指定的质押账户,账号为,并实行甲乙双方共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银行提请变更印鉴申请。 六、质押合同的质押物自书面出质通知书送达或以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送达该质押权人时视为移交。双方应向乙方的债务人发出书面质押通知书及账款务必付至质押账户的函,并将收函照办的回执交到甲方。 七、乙方提供质押的债券余额应满足下列公式:质押的债券余额* %+质押账户的回款资金≧甲方担保的未解除责任余额,乙方动用质押账户中的回款资金,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补足经甲方认可的新的应收账款质押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质押债权的债务人如果支付现金或支票、汇票、本票等支付工具或代偿物,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将款项或支付工具或代偿物转交给甲方处理。由甲方负责领取和保管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可陪同甲方前往付款企业处领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收妥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支付工具后,出具保管签收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对保管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甲方有权将乙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再质押和贴现。前述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八、乙方每月末给甲方提供一份其加盖公章的已收账款明细表和证明资料(如发票、发货单的复印件等),甲方据此调整授保金额。 九、乙方保证: 1、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 2、本合同所质押的应收账款为乙方真实、合法拥有且无任何争议或瑕疵,无民事、行政、司法负担,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与争议,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本合同签订后的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亦不得赠与、前一、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债权; 3、主合同与本合同的签署不违背乙方的章程和其他上级有关规定。 十、质押反担保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质押的债权所得的资金应存入保证金账户,用于清偿甲方所担保的上述债权。 十一、本合同为无条件、独立的、不可撤销合同。本合同不因所担保的主合同无效、解除、变更而受到任何效力或内容的影响;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不因债务人转移贷款用途宣告破产、无力清偿贷款、丧失法人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包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也不受乙方机构的变更、撤消或财力变化的影响。

最高额存单质押合同(反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存单质押)合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与抵押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因约定由质权人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因受益人向被保证人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0保证反担保合同样本(示范合同)

2020 保证反担保合同样本(示范Sample of guarantee and counter guarantee contract in 2020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31617

2020 保证反担保合同样本(示范合同)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 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 适合您使用)。 【篇一】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 3 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 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 7 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 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的 4 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精)个人担保合同范本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0-04-15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 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 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编号:JY-HT-09316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及登记 1.1出质标的为(以下称“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若适用) 1.4质权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予以协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其他具体内容按主合同约定。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额质押合同(可参考)

最高额质押合同 随着经济的发展,最高额质押已大量出现,那么最高额质押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一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为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乙方所拥有的全部电费收费权。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为甲方与乙方自20xx年6月日至20xx年6月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不超过人民币(下同)500,000,000.00元的租赁本金计及相应的租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处分质押权利所产生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2、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可对主合同的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作出变更,乙方作为出质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继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3、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不因甲方拥有乙方或其它任何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其它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任何影响。 第三条质权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孽息。 第四条权利质押的办理和凭证的保管 1、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它法定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甲方保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与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方同意,乙方所获的转让费、许可费、使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对质押权利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作出变更。 第五条费用的承担 办理质押所需的登记、评估、公证费等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或出现可能影响收费权正常回款的情形的处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要求且出质人有义务就质押权利价值减少部分或根据质权人要求提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质押权利行使质权: 1、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可能使质押的收费权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 2、出质人与收费权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产生纠纷,导致收费权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付; 3、由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政许可等变化,造成收费权限、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发生变化,导致收费权价值减少或影响正常收费权收入; 4、出质人、收费权债务人出现其他可能导致收费权无法按时获得支付的情形。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或解除前: (1)出质人具有合法的承担担保责任的主体资格; (2)出质人有充分的权利签署本合同。 (3)出质人自愿为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完全了解《融资租赁合同》以及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4)出质人保证对质押权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保证质押权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他项权利、托管或共有等情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20285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 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

个人担保通用版协议书模板

编号:DB-2021128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担保通用版协议书模板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 titlecontent]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向XXX (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及支付甲方担保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 1。1 条、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

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元整(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担保方式 第 2。1条、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第 3。1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第 4。1条、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限至乙方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银行借款借据为准) 第五条担保费用 第 5。1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的担保费用(包括项目受理费、项目评审费和担保费,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担保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若担保期限超出叁个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时间按每月1%计收担保费用,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并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担保额度起用通知书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合同

篇一: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质权人(乙方):济南市历城区鲁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传真:电话: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质押应收账款 一、甲方以第项约定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 (一)甲方的下列应收账款,具体信息如下; (二)。 二、本合同所称基础交易合同是指作为应收账款发生依据的合同。 三、上述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时,甲方对应收账款付款人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其他权利和利益一并质押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第二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甲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并享有处分权,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甲方从未向,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赠与该项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等;甲方在该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设定信托等)。 甲方应保证应收账款不超过诉讼时效。 应收账款项下若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应确保并维持该担保的价值及持续有效性。二、甲方保证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商业活动在甲方正常的经营范围内,基础交易合同合法有效。甲方保证质押应收账款均代表真实、合法、善意的货物(或服务)销售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均处于正常、未逾期状态。甲方保证其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甲方将严格按照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交货等全部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同意对基础交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方式与结算金额)进行任何可能对乙方质权造成不利影响的变更。 甲方保证,应收账款付款人不会主张抵销或任何其他抗辩,且该应收账款付款人与甲方之间的任何约定不会限制乙方质权的实现。 三、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且将不会被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项下的财产;未被且将不会被任何当事人予以留置、扣押、查封;未被其他任何当事人在与甲方的任何合同约定对该货物的所有权保留。 四、甲方将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质押应收账款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合同、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货单以及记载或证明质押应收账款的账目、电脑数据记录和其他文件、凭证。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合法和

合同模板-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根据系统合同编号规则} 最高额 保证反担保合同 (适用于融资担保业务) {放款机构}

保证人(甲方):{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姓名}职务:{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职务} 身份证号:{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手机号} 通讯地址:{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地址} 邮政编码:{关联决议中的邮政编码} 电话:{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座机} 受托人(乙方):{放款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通讯地址:{放款机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基于{关联决议中的委托人信息}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关联《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的编号} ]的《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委托合同》”),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在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确定的担保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项下: 1、乙方与委托人签订一个或多个单笔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单笔委托合同”),约定单笔融资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费、保后管理费等。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为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及其项下的全部单笔委托合同(以下统一简称“主合同”)。 2、委托人与一家或多家银行、信用社或其他合法借款主体(以下简称“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含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协议/授信协议等,下同),向融资机构申请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关联决议中的授信金额大写} 的融资(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授信等,下同)。 3、乙方将与融资机构签订(或者向融资机构出具)一个或多个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为委托人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及相应的保证金合同/协议等。担保文件的具体名称与前述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以下将前述“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统一简称“担保合同”) 本合同旨在担保乙方因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后能够顺利实现追偿权,并担保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能够实现。 第一条主债权 1.1 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均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

反担保合同模板六篇

编号:JD-202119607 反担保合同模板六篇 Any party has no right to terminate this contract without another party's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反担保合同六篇 反担保合同篇1 合同编号:[]反保字第号 担保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合同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时间年。

三、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 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

个人担保合同样本(官方版)

编号:QJ-HT-0650个人担保合同样本(官方版)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ign contracts to ensure tha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个人担保合同样本(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一)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人: 地址: 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 人: 地址: 甲方为 公司(以下称债务人) 向 (以下称主债权人)借款人民币 万元提供担保, 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 以下应收账款的债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甲、 乙双方根据《担保法》及相关金融法规,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 对 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 质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如下: 1、 甲方此前此后担保的上述债务人与主债权人、债务人与甲方、债务人与债权人及甲方所签订相 关合同及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也包括债务人单方 所作岀的承诺。 2、 质押反担保金额及甲方担保的主债权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 费等费用、质押保管费用、实现质押权的费用、甲方履行代偿责任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债务人应向 甲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失等。 3、 根据相关合同及文书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和责任。 二、 质押标的物范围:从 年 月 日开始截止至 年 月 日, 在本条下述合同项下,销售 给 产生的 所有应收销售货款(不低于 万)。 三、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将质押的应收账款成立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货运单据、 发票、仓单、应收账款质押通知函、回函)及时提交甲方,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向其提交任何涉及质押 债权应收账款的单据和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清单及上述证明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对 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 质押反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甲方履行代偿责任、实际支付代偿费用之日起算(如 连续多笔支付代偿费用为最后一笔支付费用之日起算)两年。 五、 乙方开立甲方指定的质押账户,账号为 并实行甲乙双方共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银行提请变更印鉴申请。 六、 质押合同的质押物自书面出质通知书送达或以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送达该质押权人时视为移 交。双方应向乙方的债务人发岀书面质押通知书及账款务必付至质押账户的函,并将收函照办的回执交到 甲方。 七、 乙方提供质押的债券余额应满足下列公式:质押的债券余额 * %质押账户的回款资金 仝甲方担保的未解除责任余额,乙方动用质押账户中的回款资金,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补足经甲方认 可的新的应收账款质押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质押债权的债务人如果支付现金或支票、汇票、本票等支付工具或代偿物,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 将款项或支付工具或代偿物转交给甲方处理。由甲方负责领取和保管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可陪同甲方前往 付款企业处领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收妥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支付工具后,岀具保管签收单(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对保管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甲方有权将乙方收取的银行 承兑汇票再质押和贴现。前述产生的费用乙编号: 字(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 )第

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

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与抵押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质权人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因受益人向被保证人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同意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受益人对被保证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抵押人在该最高额内对质权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均提供抵押反担保,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被保证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人陈述与保证 1.1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出质专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本合同项下专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出质存单 2.1出质专利详见《专利权质押清单》(附件)。 2.2《专利权质押清单》对质押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质权人依本合同对出质专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质权人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2.3出质专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与质权人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1出质人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个人反担保合同模板

反担保合同(无物的个人反担保) 编号:(20 )一号 担保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善包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反担保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电话: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电话: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①丙方未活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②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③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丁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反担保合同(通用版)

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反担保人: 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反担保人: 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注:如反担保人为多人,则反担保人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鉴于(以下简称“融资人”)和担保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为,融资人与或将与(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以下简称“融资合同”)和担保人与或将与贷款银行签订《》(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约定,担保人作为保证人为融资人向贷款银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融资期限不超过个月,具体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以融资人和贷款银行实际签订融资合同后贷款银行发放融资款时融资凭证载明为准)提供保证担保。为保障担保人权益,反担保人与担保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反担保人为前述融资性担保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被反担保的主债权:被反担保的主债权为担保人担保的融资合同项下的融资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融资期限不超过个月,具体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以融资人和贷款银行实际签订融资合同后贷款银行发放融资款时融资凭证载明为准)。 二、反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后,可向反担保人主张反担保担保权;担保人虽未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可预先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向反担保人主张反担保担保权。 反担保人在收到担保人主张实现反担保债权书面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向担保人清偿担保人代偿或可能代偿的全部款项。 三、担保人虽未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预先向反担保人行使反担保担保权: 3.1担保人依委托担保合同约定预先向融资人行使追偿权; 3.2反担保人在融资人归还融资本息前出现停产、歇业、申请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被申请解散、变更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况之一的,或者融资人及其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故,而直接或间接影响融资人偿债能力的; 3.3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书面许可擅自处置反担保物的; 3.4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或依据约定应当办理反担保登记手续,但反担保人拒不办理的。 四、反担保人在此陈述与保证: 4.1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业已取得其权力机构或权力机构授权的其他机构的书面可;或者业已征得其配偶同意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反担保人拥有的全部个人资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其发生离婚,夫妻双方仍在原共有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2反担保人对于反担保物(抵押物或质物)享有完全处分权,并保证在反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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