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运输管理办法

XX公司运输管理办法
XX公司运输管理办法

XX公司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输管理工作,提高运输服务保障水平,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各项生产任务,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输管理遵循及时、准确、经济、安全的基本原则,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统筹管理运输市场,合理利用国内外运输资源,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公司境内外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公司机关,是指公司总部机关和分部机关;国内单位是指公司所属国内生产、科研及其他二级单位,境外单位是指公司所属境外综合项目部、项目部和测井作业区等单位(国内单位和境外单位统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运输服务商,是指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公司外部单位;外雇车辆是指为公司实施运输任务的运输服务商的车辆;内雇车辆是指实施运输任务的公司内其他单位的车辆;内雇车辆和本单位车辆统称公司内部车辆;提供运输服务的内雇车辆所属单位或运输服务商统称承运人;运输需求单位指提出运输需求计划或运输立项申请的国内单位或境外单位;运输组织单位指组织和协调承运人执行运输任务的物资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国内单位和境外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生产协调处是公司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公司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运行管理,保障生产正常有序运行。

(三)负责公司运输市场管理。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运输服务商准入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权限内运输采购立项审核审批。

(五)负责管理权限内运输服务采购方案、采购结果(拟授标建议)的审核审批。

(六)负责公司生产运力的综合平衡,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运输工作。

(七)协同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生产定额、经营考核及生产运输交通安全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区域生产管理部门在生产协调处领导下,负责所属区域的运输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运输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区域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负责区域生产运力的平衡,督促、检查和指导区域内各单位的运输工作。负责区域内的内雇车辆调配和外雇车辆使用审核。

(四)负责与区域路政、运政、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的协调

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域运输服务商考核、统计等管理工作;

(六)协调解决区域运输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业务范围内的运输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公司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订本单位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运输服务商准入管理工作。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运输服务采购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运输服务商的HSE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制车队依据运输市场运营区域和服务范围设置生产调度机构,配备专人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所管车辆的生产组织与调配,下达生产调度命令。

(二)负责检查落实车辆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执行车辆出车巡检制度。

(三)负责车辆行驶途中的受控管理,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规定的时间、规定停车地点和分段限速的要求行车。

(四)负责监督督促落实车辆归队实施检查的各项工作。

(五)及时协调解决处理生产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参与生产运行应急事件的处理。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刻赶往事发现场,视事件性质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三章车辆运行管理

第九条各种运行车辆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

第十条各种运输车辆均应加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和超速报警二合一终端设备。以上设备均应保持完好有效,并与系统平台匹配。

第十一条国内运输车辆调派管理

(一)公司车辆调派实行分级管理。基层运输车队以及区域现场调度室、各单位调度室、公司区域调度室、公司总调度室分别在不同层级对国内运输车辆实施调派管理。

(二)基层运输车队以及区域现场调度室是公司运输车辆运行的基本管理控制单元。各生产现场调度根据车辆需求情况,自行合理调派车辆。

(三)各单位调度室,按照各自单位的业务需求,可以统一调派车辆。可以根据其它二级单位业务需要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的调度命令,对所管辖的车辆行使统一调派。

(四)公司区域生产管理调度室根据公司区域车辆需求,向所属单位下达调度命令,统一调派所管辖单位运输车辆。

(五)公司总调度室依据公司整体生产任务需求和集团公司调度指令,在特殊时期、特殊条件下执行应急任务时,对公司所有车辆行使统一调派,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十二条各单位自有运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应优先使用内雇车辆。当公司内部车辆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可使用外雇车辆

作为补充。

第十三条国内运输内雇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区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所辖区域内雇车辆的使用。

(一)各单位自有运力不足需要使用内雇车辆时,通过公司办公平台国内运输板块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申请单;各建制车队所属单位每天要通过平台按时查看各单位运输需求申请,并及时在内部车辆使用申请单中确认是否可以派车,以便用车单位做好生产运输安排。

(二)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车辆考核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计划,按行车路单派遣车辆并结算。

(三)钻机搬迁、生产辅助用车完成运输任务后,用车单位在行车路单上签字,要注明车辆类型、时间、距离,做到字迹清楚,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内部结算依据。

(四)实施运输任务的车辆要服从现场人员调配,按用车单位要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五)对内雇车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域生产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国内运输外雇车辆使用管理

(一)在公司内部车辆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通过公司办公平台国内运输板块填写外雇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区域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剩余工作量方可由外雇车辆来完成。

(二)提供外雇车辆的运输服务商在取得公司运输市场准入资

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外雇车辆进行运输服务应符合公司运输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各单位应按照生产需求在每年度的第三季度末制订下一年度的国内运输车辆需求计划,作为生产协调处以及区域生产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公司内部车辆调配和外雇车辆运输服务采购计划的依据。

(四)因生产急需临时发生的外雇用车,应由所在生产区域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后,再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五)各单位要做好外雇运输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各区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外雇车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外雇车辆的使用满足公司的相关要求。

(六)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变通方式变相结算外雇运费,一经发现,按照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井队搬迁运输管理

(一)接到井队搬迁任务后,运输单位应组织管理人员对搬迁路线进行踏探,做好搬迁路段的安全风险识别工作。

(二)承运人应及时组织召开搬迁会议,对搬迁任务及搬迁路线进行通报,同时确定所需车辆类别、台数,现场各环节负责人以及具体要求。

(三)各车队接到调度室下达搬迁任务后,对车辆设备及人员进行组织落实。

(四)对搬迁距离在300公里以内的且同一作业地同时搬迁少

于三个井队的,由搬迁车队负责组织人员,分别在新老井场、路途中执行现场指挥、调度及跟车上路工作。

(五)对搬迁距离超过300公里或者在同一作业地同时搬迁达到三个井队的,由所属单位调度室负责组织人员,分别在新老井场、路途中执行现场指挥、调度及跟车上路工作。

(六)驾驶员出车前要对专用捆绑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齐全无误后,由管理人员带队统一编队出发。

(七)起重指挥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吊装及指挥作业。

(八)搬迁车辆驾驶员在装、卸货物期间,要按照井队对货物装卸顺序的要求进行,在作业期间要严格遵守井队要求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装卸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在装卸货物时不得远离车辆;车辆装运货物后,必须使用专用捆绑器具将货物捆绑牢固,并安排专人对捆绑情况进行检查。

(九)搬迁车辆行车中要做到“三停四查”,上、下坡、弯道处减速慢行,防止货物掉落;对承运“三超”货物的车辆,要安排专人押运并负责处理途中车辆通行遇到的问题。

(十)搬迁工作结束后,车辆返回车队调度室报到,吊车安装完毕后,现场调度做搬迁记录,同时与井队办理工作量和搬迁验收合格等各项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油水罐车管理

(一)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油田安全管理规定,车辆装卸时按照业主的要求执行。

(二)所有待派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驾驶员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从调度统一调派,不得互相推诿和擅自拖延。

(三)罐车驾驶员接受任务后,持油(水)拉运单据到指定地点进行装、卸油(水)作业,车辆驾驶员作业时要确保车辆铅封的完好,装、卸油(水)时要注意观察油(水)平面的高度是否达到标准高度、计量是否有误差等,如出现不符合标准的现象,驾驶员可暂时拒绝行车及卸油(水),同时要及时将出现问题向车队调度室反应,待收到调度人员答复后,再继续执行作业。

(四)罐车离开装卸油(水)台前,驾驶员必须经装卸油(水)台工作人员检查确认罐车装满(卸空)并在原油(水)拉运单上注明罐车到达时间、装卸油(水)结束时间、装卸液数量及装卸油(水)人姓名及自检车辆罐体是否滴漏、罐盖是否盖严和开关是否密闭有效后方能驾车离开。

第十七条物资拉运车辆管理

(一)车辆到达装货点时,驾驶员应持路单到生产调度部门报到,服从调度人员的调派。并要按照装货点的要求,停放车辆,打好掩木。

(二)装载货物时要提前验货,了解所载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然后协助清点货

物,捆绑好货物。

(三)车辆到达卸货后,驾驶员应协助收货方进行货物验收和卸车,并按规定要收货方在运单上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特种车辆管理

(一)油田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油田、井场及其它特种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二)驾驶员执行作业时必须按照调度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令,严格按照特种车辆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设备超载超限运行。

(三)吊车驾驶员严格遵守吊车“十不吊”(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吊装作业。

第十九条成品油配送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库装油必须按照油品销售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和油库操作规程装油。必须核对油库付油数与运单装油数,确保损耗在合理范围内。

(二)车辆出库必须对油品数质量均无异议后施封记录铅封号,办理出库手续后安全出库。

(三)运行过程中,按照执行任务落实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规定停车地点和分段限速规定安全环保行车。

(四)进行车辆例行检查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静电拖地带符合导静电要求。

(五)油品接卸按钻修井队现场的卸油操作规范完成罐车稳油、静电释放、铅封检查、卸前油品计量、单据核对、管线连接等

操作。

(六)油品计量必须进行数量确认,计量正常,双方签字确认;如计量超耗现场确定为不正常损耗,由承运车辆驾驶人员负责承担损失。

(七)车辆卸油完成后,必须完成管线拆卸、罐车检查、施封记录铅封号、卸后整理等工作后车辆才能离开。

第二十条属于省道以上级别的国内正规道路,运输里程根据国家正式发布资料进行确认。其它因生产需要临时通过道路,运输里程由运输需求单位协调和配合承运人共同进行道路踏勘确定,出现争议时双方可重新进行道路踏勘。

第四章物资进出口运输管理

第二十一条进出口物资的运输应提报立项申请,并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立项申请通过公司相应的网络平台提报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成套设备及相关物资的出口运输,由运输需求单位按要求填报《国际运输立项申请及审批表》,报送生产协调处进行审批,由物资公司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物资公司负责采购的物资由物资公司组织实施进出口运输。

第二十四条非物资公司采购物资的出口运输,在经公司相应采购分管业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由相关单位填报《国际运输立项申请及审批表》,报送生产协调处进行审批,审批后由物资公司组

织运输。

第二十五条物资公司负责对物资进出口运输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向相关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通报运输动态。物资公司负责进出口运输文件的审核、指导和准备。

第二十六条成套设备或大批量物资出口时,物资公司应及时通知物资运输需求单位安排人员在港口监督货物打尺,并书面确认打尺结果。

第二十七条境外物资回运由物资公司或境外单位实施。

第二十八条境外项目物资回运由出口物资的境外单位或委托物资所属的国内单位通过公司网络平台填报《国际物资回运立项申请及审批表》,并负责制作物资出境所需文件,组织物资包装和发运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物资公司负责制订回运物资入关方案,测算清关所需相关费用,提前做好进口环节免税或补税工作,指导境外单位装运和制单,并将清关费用提前通知到物资接收单位。

第三十条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做好进出口文件和单据的存档。

第五章境外运输管理

第三十一条对于采用非“门到门”方式的境外物资运输,物资到达境外单位所在国的清关和内陆运输一般由相应的境外单位负责组织。

第三十二条境外单位应结合当地特点,按照公司运输服务采购管理的规定选择运输服务商提供出入境物资在境外单位所在国的内陆运输,以及生产用油、生产用水运输、井间搬迁、人员倒班等当地运输服务。

第三十三条境外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培养所需类型的运输服务商,以利于形成运输服务的竞争机制。

第三十四条境外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签认制度,按照现场作业需要,向运输服务商及时准确传达运输需求信息,确保合理有效使用运输服务资源。

第三十五条境外单位之间的物资转运由物资公司或相关的境外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由出口物资的境外单位或物资所属的国内单位通过公司网络平台填报《国际运输立项申请及审批表》,并负责制作物资出境所需文件,组织物资包装和发运等相关工作。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物资接收单位提报立项申请。

第三十六条境外物资转运的组织单位、接收单位均应做好进出口文件的存档。

第三十七条境外单位应加强对自有车辆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参照国内运输车辆调度方式对自有车辆实施分级调度和管理。

第六章危险物资运输管理

第三十八条危险物资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

射性等特性,因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资,物资运输前由物资所属单位或发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包装。

第三十九条危险品的仓储、运输应按照国家(或境外所在国及当地政府)、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放射源、火工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危险物资运输服务商必须具备相关危品运输资质。危险物资运输工具必须办理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危险物资运输许可证件,同时必须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措施。运输工具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从业资格许可证件方可上岗。危险物资运输的押运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四十一条危险物资运输车辆必须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进入人口稠密区和在公共场所停放,途中临时停车时押运人应留守看管。

第四十二条危险品装卸作业必须划定作业隔离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区,危险品应轻装轻卸,防止翻滚、震动,作业人员应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运输危险物资的运输工具,除专业人员,严禁搭乘其他人员,严禁人员与危险物资处于同一封闭空间。押运人员在危险物品运输的起运地和接收地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章运输市场和运输合同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运输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按照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公司运输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公司将对运输服务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运输服务商,公司将根据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四十六条境外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当地生产需要的准入制度和服务商网络,并定期对服务商进行考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其改进。

第四十七条运输服务商的选择和使用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以及运输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公司运输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运输合同的签约主体是公司和经授权的所属单位。运输合同的履约主体是运输组织单位。

第五十条运输合同应使用集团公司、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第五十一条对于运输合同中涉及单价、里程、运输物资总量等合同关键标的确定,合同起草人要根据招标结果、签认路单、物资单位人员确认的打尺报告等原始依据确定,出现差错需承担责任。

第八章运输安全与质量控制

第五十二条在运输合同订立时,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和公司

HSE管理的规定,在主合同项下同时签订HSE合同或者在主合同中包含HSE条款,明确双方在HSE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十三条承运人应提前制订运输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运输方案组织运输工作。

第五十四条运输组织单位应在运输开始前按照公司要求负责完成运输保险手续。

第五十五条负责包装的承运人或运输需求单位应根据运输方式、清关转关、港口存放、目的地存放等各项要求进行包装。包装质量达不到相关运输要求的应及时整改,运输组织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运输。托运方对提交运输的货物质量、数量及相关初始文件负责。

第五十六条物资所属单位或境外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技术证书、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以及箱单、发票等相关文件应齐全、准确,发运前应得到使用单位的确认。

第五十七条在特大超限物资运输、钻机搬安和大型吊装作业前,由运输组织单位与承运人召集相关方召开协调会,制订作业计划,组织道路和现场踏勘。对于运距超过600公里的5千米以上的大型钻机搬迁和3台以上(含3台)吊车联合起重作业,国内单位需将作业计划书按区域上报区域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境外各单位需将作业书上报境外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十八条成套设备出口运输前,由公司装备部组织相关单位与部门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大宗物资出口前,境外单位应委派

人员参与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组织出口运输。

第五十九条运输组织单位应全程跟踪运输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货损时要及时报险和办理理赔手续。

第六十条物资到达目的地后,由接收物资的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将验收报告发回物资运输组织单位。对于出现物资数量或质量问题的,应将验收报告同时发送到公司运输、物资或装备的主管部门。

第九章监督与处罚

第六十一条生产协调处负责对生产运输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二条各单位要做好对外雇运输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对于不能按照公司要求正常履行合同或服务质量差的运输服务商,公司可视情况调整其工作量。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六十三条对于物资的质量、数量、包装或单据文件出现问题而延误生产或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由物资交运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十四条对于出现任何形式的挂靠行为,或者虚报运输工作量和合同标的金额,变通挪用运费等各种形式弄虚作假行为

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或相关制度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运输服务商进行惩处。

第六十五条公司审计和监察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规定,对运输工作进行审计、监察,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生产协调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公司生产运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渣土运输公司管理办法

无为县渣土运输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县渣土运输管理,整顿和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招标入库专业的渣土运输公司,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本县建设工程渣土实行准运制度,具有渣土运输资质并经招标入库的公司才能运输渣土。 二、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渣土运输公司进行审核和监管,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凡申请从事渣土运输的公司,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机构代码。 2、所有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原件、复印件),驾驶员近2年内无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记录。 4、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具有封闭符合渣土运输的专用车10辆以上。 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 四、县渣土管理办公室对渣土运输公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经批准成立的渣土专业运输公司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城

管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城管大队渣土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五、渣土运输公司在处置建筑渣土时,必须要查看建筑单位有无渣土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筑垃圾处置证》,并随车携带。 六、经招标入库专业渣土公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1、公司专业运输车辆必须统一颜色、统一编号、统一喷上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每缺一项记2分。 2、车辆未冲洗干净,或者轮胎夹泥上路、车身带泥,车箱未采取全密闭防撒漏措施的,每次记2分。 3、未按指定的处置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每次记5分; 4、未按指定的路线行驶的,每次记2分; 5、未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城区运输建筑垃圾的,每次记2分; 6、未按规定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每台次记2分; 7、未按规定安排保洁人员进行保洁的,每次记2分; 8、雇请无牌无证照车、套牌车、报废车、敞篷车等参与渣土运输的,每发现一台次记5分。 9、渣土运输途中大面积撒漏,造成严重污染的,每次记10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XX运输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课件

XX运输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一、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1、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2、职责 组长:负责提供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所需的资源;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计划,指挥救援工作,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副组长:协助组长安排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实施应急计划的培训与演练。 成员:负责实施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事故现场的保护、无关人员的疏散、医疗机构的联系、伤员的运送,事故善后。工作。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使公司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为了安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劳动保护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本公司的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 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日常检查”,有关部门检验内容见车辆操作手册; 2. 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始取下钥匙,起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椅与安全气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一;

3.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保持足够的距离,车辆行驶时,必须接通的抱死制动系统,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 不得在车辆一定过程中锁死方向盘,倾翻驾驶室前应首先关闭冷空气和附加冷气;只能在行车时使用睡铺,行车前必须将睡铺掀起,并且固定好;只能在停车时才能使用驾驶员工作站; 5. 牵引车倒车前与挂车接时,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严禁站人,挂车时不允许使挂车向牵引车移动; 6.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违章作业; 7. 货物的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倒置,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不能在储物箱内放置货物;只允许在车辆停止载有货物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停车”开关,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操作此开关; 8.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当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货物,危及安全时应立即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及运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物流运输管理办法

*******公司物流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能使运输车辆得到合理有效的管控,降低运输风险,达到物量承运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销售物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承运公司管理规定 一、承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承运,并具备相关资质。 二、承运方车辆必须自备符合要求的三层防雨篷布、干粉灭火器、铁锹等基本安全设施。承运车辆必须苫盖三层防雨篷布才能出厂,且必须保证防雨布防渗、防漏,所装货物不得曝露在外(苫盖的防雨篷布必须完全覆盖所运输货物)。 三、根据合同约定物流公司所派承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四、承运单位车辆装车时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车主及驾驶员身份证、危险运输品上岗证、押运员资格证等车辆信息复印件,在商务部建立《电石车辆档案》,方可拉运。 五、物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如有:丢失、短缺、肇事、掺杂等现象要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并按照合同规定由承运单位承担与赔偿。 六、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500元/

车次的违约金。 七、不准拉运车辆带故障进入厂区运行,若因故障停车,影响交通或其他车辆装货,处100元/次的罚款。 八、车辆进入厂区后应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禁止鸣笛和使用调频对讲机;装好车后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如违反以上规定考核承运单位50-200元/次。 九、装货车若对装车区域内设施造成损坏,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管好相关票据(结算联、客户联等)。 第二条物流运行管理规定 一、承运车辆到达库区后,停放到指定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排队等候装车。 二、承运车辆必须持有承运单位盖章签字的《物流派车单》或商务部收到物流公司以传真形式过来《物流派车单》的传真件后可安排装车。 三、物流发运员对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资格证、押运员等危运手续逐一检查是否真实,特别是对各证件的年检手续、危运等级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物流派车单》及相关资质审核无误后由物流发运员开具《提货通知单》,成品库保管接到《提货通知单》后统一安排装车。承运车辆必须按成品库保管指定地点装车。 五、车辆到达装货点后,成品库管审核《提货通知单》,并全面检查装货车辆底板是否杂物和掺假现象,以及有无配防雨苫布及灭火设备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不予装车。 六、为了保障电石成品库的安全运行, 现场装货司机要听从成品库管指挥,

渣土公司管理办法 (共3篇)

渣土公司管理办法 (共3篇) 渣土公司管理制度(共3篇) 渣土公司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为了充分合理配置公司运输资源,发挥整体运输效能,降低运输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一、运输车辆管理:(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以达到资源共享,减少费用,提高整体运能;(二)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车队长负责统一预算审核上报;(三)车辆实施定车定人管理,利于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掌控,保证行车安全;(四)车 辆必须按规定的统一地点停放,排列整齐有序,车内外保持整洁干净,随车工具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五)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六)车辆行驶必须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七)车辆统一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二、车辆使用:深圳市宝恒通城市渣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楼回目录渣土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渣土公司管理制度| 2016-06-26 18:29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日常维护: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并拆检轮胎, 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 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圳市宝恒通城市渣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楼回目录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渣土公司管理制度| 2016-06-26 17:45一、驾驶员岗位责任:1. 驾驶员必须遵守《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2. 驾驶员必须认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3.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4.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内外的卫生整洁,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5. 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

公司用车管理细则

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指定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指定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一年以上驾龄。 第三条车辆管理办法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指定人员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部门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司机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车辆闲置时需将公司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场。司机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和私用,如出现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100%责任。 8、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9、车辆钥匙、行驶证、油卡由部门领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如需用车在办理用车申请批准后交与驾驶员,用车完毕后将车辆钥匙交还部门领导。驾驶员使用过程中不得将以上物品转交他人。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用车申请条件 1.1、领导用车:因总经理等公司领导需要,接送客户或外出(优先安排)。 1.2、业务用车:因业务人员出差业务地或接送客户。 1.3、实施、维护用车:因项目实施、维护所需。 1.4、市内外运送货物。 1.5、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先报先派和特急、特重要先派)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公司高层出车,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派出。 3.2部门日常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需副总经理批准)等由部门主管直接领导派车。 第五条用车管理程序

汽车运输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汽车运输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一、管理宗旨及服务理念 二、汽车队管理规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热情接待用户,热情周到的为用户服务,不能推迟或提前出车时间,按要求准时、准点出车,不得在为用户服务时谋取个人私利; 3、车队以队委会为中心,努力抓好车队管理,抓好安全运输,努力抓好增产节约,努力增创经济效益,要重点抓好全体员工的服务态度,对违章违纪,违反各项规定的问题决不迂就姑息,领导和队委应严于律己,模范遵纪; 5、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如没有任务,上班时应到车队报到或清洗所驾车辆,扫库房,在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时间,并能做到有任务时及时上岗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不得以手机信号不好为由而影响正常工作。 (二)、车辆管理 1、逐车建立健全的车辆技术档案,经常保持车辆装备齐全,性能良好,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3、认真执行保修制度,制定维修计划,车辆的维修原则上只在定点维修厂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厂家维修车辆必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修理,并实行换新配件交旧件的维修制度; 4、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按各车分别统计各种油耗、过路过桥、停车、维修、出车补助等费用; 5、制定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在车辆出厂时的标准油耗的基础上按各车使用的年限计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

的系数,凡经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年终视情况增加奖金系数,反之则 扣减奖金系数,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车辆的维修标准,即按公里计算车辆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 加0。004元的系数。凡年终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并有节余者视情况增 加年终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年终奖金系数。大修费用由接待运输 公司另行统一安排,一切维修发票需经接待运输公司经理签字后方 准报销,维修标准表格附后; 7、驾驶员的出车因考虑到我院南北两院的具体问题,而车辆又 分别存放于两院暂不执行统一调度,但出车必须由驾驶员及时填写 出车日志,以便接待运输公司及时撑握车辆动态和统计各种数据申 报加班补贴; 8、凡驾驶员私人用车或其他部门私人用车(即无偿使用),必须 先向接待运输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其全部费 用由出车人自己负担,事故后果自负。 (三)、业务费的提取和出车补贴、加班费的标准 1、为更好地发挥客车及货车空闲时间的经济效益,拓宽运输创 收途径,凡为车队提供客、货运信息(院外为主)承揽客货运业务的 人员(含本公司职工),按所提供业务量金额的5%提取业务费, 2、车队驾驶员每月补贴按小车、大货、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计算,加班费每天10元,由车队统一造表,报后勤服 务总公司审批核发, (四)、奖罚制度 1、凡每月行驶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驶公里每公里发 放0。01元的安全奖,每月在公里补贴中一同发放,反之则扣发当 月安全奖。 2、驾驶员在行车和工作后得到用户或单位反馈到车队或总公司 极力表扬一次的,车队当月给予20元奖金,反之则当月扣发20元,年终累计受总公司反馈表扬三次以上者,年终给予优秀驾驶员奖, 另行发放奖金。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运输公司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在运输管理技术方面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开展安全行驶经验的推广工作,积极采用合理化建议、先进技术与现代化的安全监测仪器。 三、审定技术文件与技术方案时,必须遵守与执行安全运输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好车辆档案,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建档立卡。 四、审批本公司安全技术规程,以身作则,领导所属部门搞好安全工作。 五、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组织开展安全运输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 七、组织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思想与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八、组织对车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报告。 郯城县安达运输有限公司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擅自离岗,坚守工作岗位。 二、协助运输部门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熟悉运输业务的流程,追踪了解与掌握所发出车辆的动态,保证运输的供给不间断。 三、接客户通知时,要问清并索取对放单位名称,送货地点,数量, 货主要求,以及对方对货物的要求等技术指标,做好详细记录,并以书面计划的形式通知当班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 四、接到任务前,安排合适的车辆并通知车队做好发车准备。 五、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负责进行处理。 六、运输人员要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权限,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处理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严禁或制止在道路运输中的“懒”“吃”“拿”“假”等现象。 七、坐班调度要根据情况做好运输日志的记录工作,做到认真、详细。在运输期间,要经常与运输负责人联系,随时掌握运输的进展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根据运输的实际情况通知货主、押运员,讲明送货地点,数量,与货主的要求,力求准确无误,安全快速的送达目的地。 八、做好每天的交接班工作。 郯城县安达运输有限公司 经理职责

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0XX年X年X月X日

目录 1、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置 (2)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2) 5、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4) 6、安全会议制度 (15) 7、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7) 8、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9) 9、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0) 10、安全奖惩责任制度 (25) 11、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使用和管理制度 (28) 12、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9) 1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3) 1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6) 15、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7) 16、安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39) 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42) 18、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44) 19、企业员工及车辆保险制度 (50)

第一章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及 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1. 基本原则 1.1 为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保证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努力避免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3 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负责人也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上级负责。 1.4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向各自的负责人负责。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办公室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办公室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办公室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

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办公室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管理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抓好管理工作。不定时上路对公司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资格检查。 三、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把安全生产牢记在心,凡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四、安全抢险小组,安全保卫组、流动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各小组建立好台帐,每月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月安全隐患报表。 五、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教养工作。

公司“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公司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性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主要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既然是公司的管理者,又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直接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负责组织指挥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分管车辆、技术、财务、运销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为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工作、安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和驾驶人员每年不低于一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培训要有计划、安排、签到考勤,汇总造册归档。 二、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组织重大案件剖析和个案分析。 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体会,掌握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每月15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车主、业主、驾驶员参见,车辆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前向技安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五、凡无故不参加的车主、业主和驾驶员,每人每次扣50元,此款在其安全保证金内扣除,在年审时兑现,否则不予办理签章手续。 六、凡未参加例会的车主、业主、驾驶员由车队长会同技安员负责组织补课或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渣土公司管理制度 (共3篇)

渣土公司管理制度(共3篇) 渣土公司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为了充分合理配置公司运输资源,发挥整体运输效能,降低运输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一、运输车辆管理:(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以达到资源共享,减少费用,提高整体运能;(二)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车队长负责统一预算审核上报;(三)车辆实施定车定人管理,利于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掌控,保证行车安全;(四)车

辆必须按规定的统一地点停放,排列整齐有序,车内外保持整洁干净,随车工具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五)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六)车辆行驶必须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七)车辆统一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二、车辆使用:深圳市宝恒通城市渣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楼回目录渣土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渣土公司管理制度| 2016-06-26 18:29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日常维护: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并拆检轮胎, 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目前车辆包括:福田双排、长安面包、奇瑞轿车、帝豪轿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物流、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生产物流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财务需要或客户工地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任何人需要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双排、面包车由生产部使用,由生产部下属物料部负责车辆加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告知生产部方可使用。奇瑞轿车归营销中心使用,并享受燃油补贴,具体见《车辆使用协议》。帝豪汽车归总经理使用,由总经理自行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向总经理申请。为保证生产及物流工作顺利进行,所有非物流部部门如需借用司机及车辆的,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在未得到生产部同意的情况下的司机擅自安排按离岗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物流部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气)由公司统一购买,油(气)票(卡)由财务部发放登记,双排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气)。 八、财务部建立车辆的用油(气)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物流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物料部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的除外);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完整

目录 1 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 (3) 2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4) 3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5) 4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7) 5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 (8) 6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9) 7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10) 8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11) 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2) 10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3) 1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16) 12应急救援制度 (18) 13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22) 14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23) 15生产年度考核与奖罚制度 (25) 16车辆维护制度 (27) 17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28) 18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29) 19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30) 20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 21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 (32)

22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34) 23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36) 24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 (38) 25GPS车载终端应用管理制度 (40) 26车辆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42) 27安全学习管理制度 (43) 2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4) 29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5) 30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47) 31办公室工作职责 (49) 32财务室岗位职责 (50) 33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51) 34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52) 35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 (53) 36春运安全应急预案 (54) 37应对雨雪灾害应急预案 (57) 38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60) 39管理人员服务承诺 (62) 40驾驶员内部上岗证管理规定 (64) 41客运班线服务承诺 (67) 42稽查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69) 43客运线路租赁合同 (70) 44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74)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根据国家《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天津市公路运输行业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技术部是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安全技术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四条配备专职安全员,主持单位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指定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企业有关部门和领导; 3、处理单位交通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单位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入城证、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协助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第五条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六条运输单位配备专职车管员,主持日常车辆机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政府办法及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车辆、机械(含电传机)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包修、肇事等有关资料;

土方渣土运输管理的规定(1)

土方渣土运输管理方案 为促进土方土渣运输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根据《深圳土方土渣外运弃放运输管理规定》、《深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土方施工队选用运输公司的相关规定 1、土方队所选运输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规定。 (2)具有健全的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选用进入本工地进行运输作业。 2、所选运输公司应当遵守土方渣土运输的相关要求,服从统一管理。 3、所选运输公司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无牌、无证照车、套牌车等车辆参与运输。 4、土方队必须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经常检查车辆密闭情况,每次均要对车辆车身出大门进行清洗和检查,确保车辆密闭完好。 (二)对运输车辆及运输的相关规定 1、要求土方队对运输车辆实行专段牌照管理。 2、土方土渣运输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车辆、号牌等手续齐全。 3、由土方队统一并将该证件放置在公司所属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备查。 三、对建设、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定 (一)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公司依法签订渣土运输承运合同(渣土承运合同样本必须规定倾倒地点)。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将渣土运输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公司运输;建设、施工单

位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不得雇请无牌无证照车、套牌车、敞篷车等车辆参与建筑垃圾运输。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该工程规划用地红线图、工程设计图(复印件)、防污设施验收单、承运合同等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申办建 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与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签订承运合同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三)所有建设工程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好建筑垃圾防污准备工作,根据工程场地 实际,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洗车设施,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净车出场。 四、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监督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分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一)建设单位未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超出核准范围、未办理延期变更手 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无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件擅自参与建筑垃圾运输或没有按指定场地消纳, 乱倒建筑垃圾的; (三)施工作业场地没有按要求建设洗车平台、配置洗车设施、安排洗车人员的; (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车辆车轮带泥或车辆超载运输、车箱密 闭不严等原因撒漏致使建筑垃圾污染道路的; (五)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或在建筑垃圾禁运期间,违反禁运规定擅自运输的; (六)建设、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使用无牌无照车、套牌车、敞篷车等 参与运输建筑垃圾的;

企业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汇总

企业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汇总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 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 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 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 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 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 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

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 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 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 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 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 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 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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