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时期日本对国际法的运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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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时期,全盘接受西方国际法的日本就已深谙国际法运用之道,操弄国际法,将对华侵略包装成“合法”与“文明”的战争。

一、与清签订《天津条约》,制造侵朝侵华战机

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军国主义对外扩张道路,其首先的战略意图就是以朝鲜为跳板,侵略中国。为割断中朝的藩属关系,推进征服朝鲜计划,胁迫朝鲜政府与其签订《朝日修好条约》(《江华条约》)、《利物浦条约》、《汉城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但这些只是日朝之间的条约,对中国并无约束力,也不能改变中国对朝鲜拥有宗主权的现实,为了突破对大陆侵略扩张的限制,制造发动战争的“正当性”和时机,与中国谈判签订了《天津条约》。1884 年,袁世凯率驻朝清军镇压了朝鲜“甲申政变”,日本借口日本公使受到攻击,使馆被焚烧,而与朝、中展开交涉。最后,伊藤博文来华谈判,签订《天津条约》,条约共3 款,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第 3 款:“将来朝鲜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中日两国或一国要兵,应先互行文知照,及其

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通过这一条约,日本不但改变了中国对朝鲜拥有宗主权的现实,进一步获得与中国同等出兵朝鲜的权力,而且成为九年后日本挑起甲午战争的借口。因为这一条协议看上去是平等的,其实只对中国有约束力。因为,在1882 年《利物浦条约》中,日朝约定日本保留如有必要不论何时出兵的特权,所以在执行中,日本可以或依据《利物浦条约》或依据《天津条约》出兵朝鲜。1894 年,清政府应朝鲜政府之请镇压东学党起义,日本立即以该条约为借口出兵朝鲜,粗暴干涉朝鲜内政,“擒王劫政”,点燃了甲午战争的导火索。所以戚其章先生在其论著中称《天津条约》为甲午战争的“预先约定”。

二、宣扬“遵纪守法”,证明其侵略的“文明”与“合法”

牛津大学的霍兰德教授在战争结束后不久,就发表了一篇演讲以专门阐述本次战争中的国际法问题。霍兰德的结论是:“日本,除了在亚瑟港的那次令人惋惜的野性爆发(注:旅顺大屠杀),已经符合战争法的要求,不论是在对待敌人方面还是在与中立国关系方面,其表现都可与西欧最文明国家的习惯相媲美。与此相反,中国则没有显示出试图接受文明战争惯例的迹象。” 侵略者晋级“文明”社会,受害者备受指责,

这种怪相的形成除了西方社会所谓的“文明”标准的问题,更离不开日本对战争中的“遵纪守法”的宣扬。

一是鼓吹自卫,证明其用兵的“合法”。1894 年7 月25 日,日本突袭“济远”号发动丰岛海战,不宣而战违反了当时国际法关于宣战的规定。但是,之后日本政府经过反复修改炮制出一份致各国外交部的声明倒打一耙称:“中国军舰未向日舰致意,反做交战准备,态度极不友好……济远舰接近了浪速舰尾部,在距离约300 米处向浪速号发射了鱼雷,但未命中。浪速号遂向济远号开火,吉野号也一起开火。”日本把挑战者说成是正当防卫者,骗取了国内外舆论的支持。

二是用国际法包装侵略,标榜自己为“文明之师”。开战之时,明治天皇在开战诏书中明确提及日本将遵守国际法。战争中,日本刊行了陆军第二军法律顾问有贺长雄《万国战时公法》、原敬《陆战公法》、藤田隆三郎《海上万国公法》等手册指导日军作战,并随军配备法律顾问。有贺长雄就是当时陆军第二军随军法律顾问。如此用国际法进行包装的日军宣扬:滞留在日本的清国臣民及财产受到日本政府的保护;日本军队对战争中误伤的中国居民都予以救护,并提供饮食照料;日本军队对中国居民财产秋毫无犯;日本军队以合乎人道的方式处理了中国军人的尸体(先埋葬后

又挖出火葬)……事实证明,这些“文明举动”也只是新闻策划,而这些新闻策划则通过随军的日本国内及欧美记者传播到全世界,以给西方国家造成日本军队完全遵守国际法的印象。但惨无人道的旅顺大屠杀、射杀落水人员、虐待战俘等违反战争法规的罪行就是日本“文明守法”的重大反证。

三、进行国际法狡辩,成功危机公关

对战争中粗暴违背国际法的行为,日本往往一面进行掩饰歪曲,一面进行法律上的狡辩。下面就以“高升号事件”为例,看日本如何进行违法问题的公关。“高升”号是甲午战争前被清政府租作运兵之用的英国商船。蓄意已久的日本在丰岛海面不宣而战后,其“浪速”号拦下了误入战场的“高升”号,在随其航行的命令遭拒后,悍然开炮击沉了这艘无武装的商船,近900 名中国官兵遇难。日本击沉误入战场的“高升”号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万国公法》关于战时中立的规定。随后,清政府总理衙门照会各国,揭露日本破坏国际公法的行径,英国舆论也一致谴责日本的行为粗暴践踏国际公法。然而在国际观瞻上似乎处于下风的日本,很快扭转了被动局势,这要得益于日本成功的危机公关。

一是日本通过收买英国媒体和国际法权威制造有利于己的舆论。当时日本驻英公使青木周藏曾向外务

大臣陆奥宗光报告贿赂成绩:“《每日电讯报》、友好的《泰晤士报》和其他主要报纸,由于审慎地雇佣,均就上述消息改变了腔调。除路透社外,几家主要报纸和电讯报社都保证了合作,英国权威人士韦斯特莱克公开表示:根据国际法,‘浪速’是对的。在德国,《科隆报》的政治通讯员、友好的《大陆报》也因此而受到影响。你要提供我约1000 英镑做特工经费。”偏袒日本的剑桥大学教授韦斯特莱克与牛津大学教授霍兰德都是当时英国的著名国际法权威,他们公开站出来表态起到了舆论引导的作用。

二是日本人之所以扭转被动局面,除英国政府“揣着明白装糊涂”外,日方对国际法作了深入的研究。“高升号”事件发生后,日方就在无中方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完成”了证据准备工作,并单方面出炉了《关于“高升”号事件之报告书》。该报告完全遵照“国际惯例”制作而成,在随后英国政府召开的两次听证会上派上了大用场。该报告抓住“高升”号被击沉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细节大做文章,即利用“高升”号被袭击之前,日本军舰曾派出军官登上“高升”号,要求跟随日本军舰航行,而船上的中国陆军官兵拒绝投降,诡辩称“高升”号的英籍船长因此已经失去了对船只的控制,所以是中国军队控制“高升”号在前,日本袭击在后,事件的

性质就变成了日本击沉一艘被中国军队武装控制的英国船。结果,英方几乎全盘接受了日本“无错”的观点,并裁定:“高升”号为交战国执行任务,日军有权扣留或击沉它,赔偿改由清政府承担。

四、签订《马关条约》,巩固扩大侵略成果

甲午战争爆发第二年,清军节节溃退,败局已定,李鸿章赴马关议和,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通过条约把对中国的侵略、掠夺和殖民统治合法化。根据条约,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中国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 亿两白银,允许外国人在华投资开矿办厂。根据国际法,条约必须遵守,中国因履行《马关条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此外,日本在《马关条约》中含糊表态,窃取了钓鱼岛。日本在外交中惯用模糊词语,以此赢得回旋余地,其就是采用此手法,利用《马关条约》暗窃了中国钓鱼岛。《马关条约》中日本割取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但在该条约及相关附件中,并未明确台湾附属各岛究竟包括那些岛屿,而在一般的领土问题的谈判中,对割让领土的明确列举及地图标识是不可或缺的文件。但《马关条约》只是一句笼统的割

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采用如此笼统而含糊的表述,可以说是日本政府一手造成的。清政府代表李经方在交接谈判中,曾经提请日方注意:“所谓台湾附属岛屿,其岛屿之名称,有无列举于目录中之必要?”此时,李经方尚未预想到其他问题,主要是担心含糊的表述会使日后中日有在福建沿海岛屿的归属问题上有发生纠纷的可能。但日方不赞成采取列举法,其代表水野遵则保证,以后日本政府绝不会将福建省附近的岛屿主张为台湾所属岛屿,并称李经方的担心“自属杞忧”。事实是日本利用清军战败之际,在马关条约订立之前悄悄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在公开的条约中,又采用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的模糊表述,使清政府官员产生台湾所有附属岛屿已尽数割让的理解,使钓鱼岛的主权转移不引起任何人的关注。

甲午战争前,李鸿章认为:两国交涉全论理之曲直,非恃强所能了事。日虽竭力预备战守,我不先与开仗,彼谅不动手。谁先开仗谁先理诎,此万国公例。清政府不明白国际关系中“实力外交”的真谛而迷信国际法导致日本不宣而战后的处处被动。清政府也曾试图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但终因有“理”但无“力”,而使舆论战与武力战一样呈现向日本“一边倒”的态势。反观日本,则清醒意识到“强权即公理”,在甲午

战争中表现出粗暴践踏国际法和“工具性”利用国际法的两面性。当然,今天的国际社会已不是120 年前为少数国家把持的国际社会,国际法在国际事务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但其“弱法”性质不能使其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中解决所有问题。因而,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国际法心态,过分迷信国际法和国际法无用论都是不可取的,而是要在强化中国国际法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增加自身的法律参与和应用能力。当前安倍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继续强硬立场,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和冒险性。为此,我们一方面增强海上执法力量,用与现代国际法一致的方式强化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另一方面还要认清钓鱼岛和东海复杂的斗争形势,警惕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复辟,在大力增强自身综合实力的基础上做好充分的军事斗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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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际法练习题精选30题(有详解答案)

国际法精选30题(有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乙两国以黑河为界,根据国际法的一般规则,下列选项中不符合一般国际法的是() A. 黑河沿岸及水域分属甲乙两国,且两国对分属本国部分享有领土主权 B. 甲乙两国对黑河有共同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对方国家的利益 C. 两国渔民可以在黑河上自由捕鱼,任何一国不得限制对方渔民到本国一侧捕鱼 D ?两国船舶只要有明显的国籍标志,即可在黑河上平等自由地航行,但一般不能到对岸港口停靠 ★★2 ?甲国货轮东风”号为驶往目的港途径中国领海,途中因对附近一艘遇难船舶实施救助而停船五小时,之后东风”号继续在我国领海内行驶,其间未征得中国同意该船船长协同船上两名科学家进行了两项科学实验活动,并将实验产生的有毒废物直接排放到我国领海,在该船即将驶离我国领海时由于船长操船过失与一艘正在水下潜行的乙国民用潜水艇发生碰撞,双方将该碰撞纠纷诉至我国某法院。已知甲乙两国与我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则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A. 东风”轮在仅为驶往他国港口而穿越我国领海,不需要事先征得我国政府批准 B. 东风”轮为实施救助在领海内停止行驶违反了无害通过应迅速通过不得停止的要求 C. 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东风”轮实施的科学实验活动是合法的,但其将有毒废物排入我国领海的 行为则是违法的 D. 东风”轮与潜水艇发生碰撞完全是由于该轮船长的过失,潜水艇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 3 ?甲乙两国均为1982年《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甲国与乙国就某岛屿的归属长期争执不下, 甲国渔民在该岛屿附近捕鱼时,经常遭到乙国军舰的驱逐。在最近一次类似事件中,乙国军舰使用高压水枪将两名甲国渔民冲至海中身亡。为彻底解决该岛屿归属,甲国与乙国拟将该争端通过国际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双方可以选择将该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法庭 B. 如国际法院的法官中有一人为甲国人,则为确保公平审理,该法官必须回避 C. 由于海洋法庭可以受理自然人或法人为当事方的案件,因此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向海洋法法庭起诉乙国要求赔偿 D ?甲国在国际法院起诉乙国解决岛屿归属问题时,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与案件的 审理 ★★ 4 ?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制定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也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现乙 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国的大陆架上进行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对此,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 乙国的行动非法,应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B. 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乙国的科研钻探行为合法,但是修建人工岛屿非法 C. 乙国建造人工岛屿行为合法,科研钻探非法,因为甲国从来没有提岀大陆架的主张 D ?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或有效占领 ★★★5 ?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 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 床和底土 B. 国家对其大陆架的资源具有主权权利及相应的管辖权,但它又不属于国家的领土,国家对其大陆架不 具有领土的完整主权,大陆架上仍允许他国保持某些权利,且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 C. 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专属的 D. 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 答案:

国际法四大案例分析

光华寮案 此案主要案情: 光华寮是坐落在日本京都市左京区北白川西町的一座5层楼房,占地面积992.58平方米,建于1931年,原属日本洛东公寓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托于日本政府“大东亚省”将该寮租用,作为当时中国留学生宿舍。日本投降后,大东亚省被撤销,此寮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故中国留学生组织了自治委员会自行管理并取名“光华寮”。1950年中国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中国大陆掠夺的财产的公款买下了该寮的产权,用作中国留日学生宿舍。1961年,台湾当局驻日本使馆(当时日本政府仍与台湾当局保持外交关系)以“中华民国”名义在日本进行了产权登记。 法院判决: 1967年,台湾当局驻日本大使陈之迈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向京都地方法院对居住在光华察的中国留学生于炳寰等8人提起诉讼,要求他们迁出该寮。该案诉讼期间,中、日两国政府于1972年9月1日发表了联合声明,实现了邦交正常化,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代表,并同时撤销了它对“中华民国”的承认。 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对光华寮案作出了判决,确认光华寮是中国国家财产,因为日本已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故前中国政府对中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就已转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对上述判决不服,于1977年10月又以“中华民国”名义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受理了上诉且于1982年4月14日撤销了原判,将本案发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审。1986年2月4日,该法院又重新作出判决,将光华寮判归了台湾当局。其主要理由是“中华民国政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事实上排他地持续地支配和统治台湾及其周围诸岛和该地区的人,在旧政府没有完全消灭,仍有效地统治着该领土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旧政府拥有的财产中,若位于新政府统治的地区由新政府继承。旧政府在外国的财产不为新政府所继承。被告对此判决不服随即向大阪高等法院提起上诉。1987年2月26日,大阪高等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之后,上诉人于1987年5月30日又向日本最高法院上诉,要求撤销大阪高等法院的判决,重新作出公正裁判。但日本最高法院至今尚未作出裁决。 注:本案涉及国际法上政府的承认和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1949年10月1日起成为中国惟一合法政府,它有权继承“中华民国政府”的于中国境内外一切财产。日本政府于1972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它有义务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旧政府在日本的一切财产。 北海大陆架案 此案的主要案情: 1966年,德国与荷兰和德国与丹麦在如何划定北海大陆架界线上发生争议:荷、丹主张依等距离规则划定全部界线;德国认为这种划法不公平,因为德国的海岸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形成交叉,使德国得到的大陆架只是一个与其海岸长度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 1967年2月,德国与丹麦和德国与荷兰分别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该三国的北海大陆架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 诉讼双方的理由: 丹麦和荷兰认为:应该以等距离(中间线)规则划分三国北海大陆架,这是因为该规则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它们向法院陈述的主要论点是:这样的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8篇优秀版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一): 甲午战争观后感 这天,我看了一部名叫《甲午战争》的片子,这是一部关于我们和日本的海战片。看完后,它时时震撼着我的心灵。 这外片子讲的是我们和日本鬼子在海上折斗争,当时我们中国人里有很多贪生怕死的小人,一开始就有一个官,一看到日本军舰就抱头鼠窜,独自一人跑到后舱躲起来中。幸亏一个炮手很勇敢,他虽然明白私自放炮会砍头,但是为了同伴,他还是毅然的开炮打跑了小日本,而且还扯下了贪生怕死之人升起的白旗。我真为那些做官的感到耻辱,看到这,我心中充满了愤怒。 邓世昌(邓小平)当时率领的济远号和广乙号一塌回到中国时,在途中遇到了日本鬼子,只因当时慈禧太后贪图享乐荣华富贵,用掉了上千两银子,让我们都没有足够的钱去造军舰上的炮弹,但是我们是不屈的中国人,没有了炮弹,我们还有枪但是,日本人的两个鱼雷,船就被炸沉了 这就是电影的结尾,虽然很杯具,但是它展现了我们中国人的顽强、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为我是中国人而自豪! 今日的中国已经变强大,但是我们的钓鱼岛却离开了我们。我们不能让小日本这样继续下去,加油,中国人!!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二): 甲午战争观后感 随着镜头带着我们到一处一处充满历史记忆的地方,看着一座座腐锈的炮台、古老的遗迹,屏幕前的我们体会了属于民族的耻辱,属于两岸的哀伤。 电视机里一个一个学者教授都在述说那段用士兵、人民血肉堆起的往事,我们难过、愤恨,但是我们手中却拿着印有MADEINJAPEN字样的038记下我们的感想。经过了一世纪这么漫 长的岁月,此刻的我们能说伤痛吗或许在那40分钟,我们是吧。 军国主义像是一头疯狂的野兽咬噬着中国的人民,但是我们祖先流的泪流的血,终将被时间冲淡。我们能够伤痛,但那不是重点。「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侵略者固然可恶,但在动-乱的时代理,落后者若不能记取教训、迎头追赶而只是裹足不前,总免不了背侵略瓜分的 结局。看完这卷影片,我认为历史教训提醒我们的不是短暂的惊心动魄,自立自强才是真正避免侵略和残害的方法。 看了《甲午战争》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甲午战争》讲述了日本攻打北洋水师的基地山东刘公岛军港。丢了魂似的李鸿章命令:海军舰队不要远出,靠山巡走,略张声势 清晨,日本吉野号军舰要攻占小岛,北洋水师前去迎战,但是邓世昌他们船好、装备差、弹药少,抵但是日本的军舰。他们不放下,炸船的要害,炮弹百炸不穿有的船还升起了白旗,

国际法上的专用词汇

国际法上的专用词汇 protectorate (被)保护国 asylum 庇护;避难 forntier region, border region 边界地区 boundary negotiation 边界谈判 status quo of the boundary 边界现状 never to attach any conditions 不附带任何条件 non-aligned countries 不结盟国家 patrimonial sea 承袭海 consultations 磋商 the third world 第三世界 imperialism 帝国主义 200-nauticalmile maritime rights 二百海里海洋权developing countries 发展中国家 dependency 附庸国 plebiscite 公民投票 generally-accepted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公认的国际关系原则 joint action 共同行动

normalization of relations 关系正常化 an established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准则 rudimentary cod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国际关系中最起码的准则 international waters 国际水域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国际形势 merger of states 国家合并 national boundary 国界 maritime resources 海洋资源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mutual accommodation 互谅互让 exchange of needed goods 互通有无 détente,缓和 fundamental rights 基本权利 reduction or cancellation of debts 减轻债务负担 Near East 近东 right of residence 居留权 arms dealer, merchant of death 军火商 territorial sea 领海 limits of territorial sea 领海范围

国际公法(正常答案)

2019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题库及答案 1、一国国际不当(不法)行为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答:主观要件,是指根据国际法判断一国的的某一行为客归因于国家而构成的国家行为。有属于一国的行为,也有属于一国参与或介入的他国所从事的行为。 客观要件,是指该项行为违背国际义务。所谓违背国际义务,是指其行为不符合国际义务对他的要求。 2、《海牙公约》对于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及其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答:(1)规定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当属非法行为)。这种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种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同行为均属犯罪行为 (2)《海牙公约》规定,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以下几类国家有管辖权:(1)航空器的登记国;(2)航空器的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 3、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有哪些? 答: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作为一项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在序言中明确指出:“鉴于各国人民自古即已确认外交代表之地位,从各国主权平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促进国际间友好关系的宗旨出发,外交往来、特权及豁免之国际公约当能有助于各国间友好关系之发展,确认此等特权和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给予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能有效执行职务。 4、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答: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对和平的威胁,和平的破坏和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可以促请当事国遵行安理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临时措施。 5、什么是紧追权?其主要规则有哪些? 答:(1)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本国法律规定,因而对其进行追赶直到公海并加以拿捕,带回本国港口审讯的权利。 (2)追逐必须在外国船舶系在追逐国的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或毗连区内时才可开始;追逐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不得中断;只有在外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驶信号后,才得开始紧追;紧追权只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经正式授权的为政府服务的船舶或飞机行使;被追逐的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或第三国领海时,追逐即告终止。紧追权又可比照上述规定,对违反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行使。行使紧追权不当而造成被追逐船舶损害时,应予以赔偿。 6、什么是国际习惯,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答:一、国际习惯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学者们一般将该项规定的国际习惯论释为被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或通例。 二、国际习惯形成须具备两个因素:(1)有一般的实践或通例存在;(2)一般的实践或通例被各国所接受为法律,即不被各国接受为法律的实践或通例不是国际习惯。 7、如何理解国际法的法律性质? 答: 一、国际法普遍存在于国际社会,并以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作为表现形式。 二、国际法是由众多国家依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虽然不是由一国立法机关或一个超国家的国际立法机关制定,但今天的国际公约都是众多国家通过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的形式,依一定的程序制定的(缔约程序)。 三、国际法的法律效力为国际社会所承认。 四、国际法具有强制性。 8、简述国际条约在中国的效力和适用。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二、(1)直接适用方式。 (2)间接适用或转化适用的方式。 (3)混合制,即兼采直接和间接适用两种方式。 9、简述国家承认的条件、方式及其法律效果。 答:一、(1)新产生的政治实体具备国家的要素;

从国际法看民间对日索赔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b18114897.html, 从国际法看民间对日索赔 作者:谢志民 来源:《人民论坛》2012年第05期 【摘要】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民间对日索赔,遭到日本法院和日本政府的不断拒绝。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日本法院和日本政府拒绝赔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一再败诉,原因不在于所谓的法理障碍,其实质是日本政府对侵略战争的认识态度问题。 【关键词】国际法国家赔偿民间赔偿对日索赔 民间对日索赔,是指“二战”中遭受日本侵略战争的各国受害者及其遗属,起诉日本政府和有关企业,要求受害赔偿。据日本律师联合会统计,至21世纪初,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案约80件,其中以中国大陆的战争受害人为原告的诉讼有25件。①国际法意义上的战争赔偿概念始见于19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将“国家赔偿”与“受害赔偿(民间赔偿)”区分开来,战败国除了对战胜国作出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外,还须对因战争导致参战国平民及其财产遭受的损失作出受害赔偿。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日本法院和日本政府拒绝赔偿是与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相悖的。 国际法对战争的限制及日本侵略战争的犯罪性 传统国际法认为“诉诸战争”是主权国家的合法权利,但随着国际法的发展,国家的战争权逐渐受到了限制。1899年和1907年两个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订立的《国际联盟盟约》,逐渐限制了国家的战争权。1928年签订的《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 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更宣布侵略战争是非法的、犯罪的,“二战”后签订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也确认了这一原则。 “二战”后以《联合国宪章》为首的一些重要国际文件不仅明确禁止战争,同时宣布禁止一切非法使用武力。 日本在“二战”中的战争犯罪行为,已为历史和人类所公认。既然是犯罪行为,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国际不法行为的主要法律后果仍然是对所造成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损害给予赔偿。”②

甲午中日战争观后感

甲午中日战争观后感1 《甲午中日战争》十分确切地反映了那个时代中国和日本当时的社会形态和国家实力,异常是对日本人和中国人的性格和思想诠释得相当深刻和到位。当时慈禧太后一心忙着万寿庆典,清政府腐败无能,整个政府和皇族穷奢极欲,国内民不聊生,军队同政府一样腐败,国防军事外强中干、纪律松弛,军队毫无战斗力。而此时,日本明治天皇却励精图治、卧薪尝胆,苦心经营联合舰队,日本国民不分男女老幼,无不忠勇奋发,以战胜清国为己任,军国主义的理念深入日本社会的骨髓,在生活中完全正常的一个日本人,在应对中国时都变成了残忍狠毒的凶手。 中日甲午战争的胜负,虽有偶然,却又是必然的,落后的军备加上部队纪律的松散,清兵根本不是训练有素、设备精良的日兵的对手。马关条约,丧权辱国,中日两国最终走向了反面,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反复深思。无可否认,战争中清兵中那些士卒们是勇敢的、爱国的,这是战争中最温馨动人的爱国心,也是最残酷的现实,以自我的身躯扑向日本人杀人不眨眼的洋枪火炮,不惜牺牲生命,这种爱国精神也值得后人学习。 以铜为镜,能够正衣冠;以史为镜,能够知兴衰;以人为镜,能够明得失;愿历史不再重演,愿国家繁荣富强。 甲午中日战争观后感2 随着镜头带着我们到一处一处充满历史记忆的地方,看着一座座腐锈的炮台、古老的遗迹,屏幕前的我们体会了属于民族的耻辱,属于两岸的哀伤。

电视机里一个一个学者教授都在述说那段用士兵、人民血肉堆起的往事,我们难过、愤恨,可是我们手中却拿着印有”MADEINJAPEN”字样的038记下我们的感想。经过了一世纪这么漫长的岁月,此刻的我们能说伤痛吗或许在那40分钟,我们是吧。 军国主义像是一头疯狂的野兽咬噬着中国的人民,可是我们祖先流的泪流的血,终将被时间冲淡。我们能够伤痛,但那不是重点。「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侵略者固然可恶,但在动-乱的时代理,落后者若不能记取教训、迎头追赶而只是裹足不前,总免不了背侵略瓜分的结局。看完这卷影片,我认为历史教训提醒我们的不是短暂的惊心动魄,自立自强才是真正避免侵略和残害的方法。 看了《甲午战争》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甲午战争》讲述了日本攻打北洋水师的基地——山东刘公岛军港。丢了魂似的李鸿章命令:“海军舰队不要远出,靠山巡走,略张声势……” 清晨,日本“吉野”号军舰要攻占小岛,北洋水师前去迎战,可是邓世昌他们船好、装备差、弹药少,抵可是日本的军舰。他们不放下,炸船的要害,炮弹百炸不穿……有的船还升起了白旗,双手抱头,还有的跳水逃跑。看到那里,我十分生气,中华名族几千年来的历史,全部都给侮辱了。邓世昌没有退缩,对水手们说:“我们必须要打掉倭寇。”这时船开的越来越快赶上“吉野”,突然一声巨响,两艘军舰撞在一齐,邓世昌和水手们都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软弱,不要落后,落后必将挨打,要让国家强大起来,不受欺凌……

国际法上的国家

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 ?国家的要素和类型 ?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和政府的承认 ?国家和政府的继承 ?国家责任 第一节:国家的要素和类型 State in International Law ?一、国际法上国家的概念 ?国际法上的国家是指具有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一定的政权组织和拥有主权的政治法律实体。 ?“国家是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邵津主编《国际法》第35页 ?“当人民在他们自己的主权政府下定居在一块土地之上时,一个正当意义的国家就存在了。”——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九版)第1卷第1分册92页。 ?“蛮夷流徙无定所,往来无定规,亦不为国。盖为国之正义,无他,庶人行事,常服君上,居住必有定所,且有地土、疆界,归其自主。此三者缺一,即不为国矣。”——丁韪良译《万国公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近代法学译丛》。 ?国家作为一个国际人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固定的居民;(2)确定的领土;(3)政府;(4)与他国交往的能力。——1933年《美洲国家间关于国家权利和义务的公约》第1条。二、国家的类型 ?(一)单一国和复合国(国家结构形式) ?1.单一国(unitary state)是指对内对外权力高度统一的国家。表现在对内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有统一的国籍、统一的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等;对外是统一的主权国家,其属下的地方政府未经中央权力授权,不能进行国际交往活动。 ?2.复合国(composite states)是指两个以上的邦和国家依协议组成的国家联合体,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1)联邦(federation)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永久联合体,对内在统一的前提下依宪法适当分立,对外高度统一。 ?(2)邦联(confederation)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而建立的国家联合体,其特征是对内对外高度分立,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的主体,而其成员邦是国际法主体。历史上的邦联有:1778—1787的美利坚合众国、1815—1848的瑞士、1815—1866的德国。现今有1982年成立的塞内冈比亚邦联。 (二)独立国与附属国(享有主权程度) ?1.独立国是指享有完全主权的国家。 ?2.附属国是指在历史上国家对外交往权受到一定限制的国家,包括附庸国和被保护国。 ?(1)附庸国是指对内拥有自主权,但对外关系则绝对或者大部分受“宗主国”控制的国家。?(2)被保护国是指依据条约将本国外交权和防务权交由保护国,并与保护国形成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的国家。 ?被保护国不属于保护国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国际法律人格。 (三)永久中立国 permanent neutralized state ?永久中立国是指通过条约承担永久中立义务,除其本身自卫外,不参与任何对外战争或武装冲突,也不参与任何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或武装冲突的条约或行动,同时其他国家承认并保障其中立地位的国家。

国际法练习题1-3章(修正版).doc

国际法练习题(1-3)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 %1.Indicate the nationality and one of his major works of the following scholars. (华东政法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15 points) 1. Grotius 荷兰《战争与和平法》 2. Lauterpacht 英国《国际法与人权》 3. Vattel 瑞士《万国法》 4. Kelson 美籍奥地利人《国际法原理》 5. Verdross 奥地利《国际法》 二、名词解释 1 Jus inter gentes(华东政法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Translate into Chinese and briefly explain the following terms. 3 points each)答案:国际法旧称之一。1650年,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海事法官邹奇(Zouche)在其《万国法的解释和一些有关的问题》一书中,开始使用Jus inter gentes (万国法,英语为I aw of nations )0之后,Law of nations 一词在西欧曾流行过一阵子。 2. particular international law (武大200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根据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可将国际法分为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特殊国际法是指只能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某些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适用的那一部分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3. jus gentium(武大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万民法,与市民法同为早期罗马法的组成部分。市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以《十二铜表法》为基础;万民法适用于外国人之间,外国人与罗马人之间,由罗马外事裁判官的司法实践逐渐发展起来,本质上仍属罗马国内法。格老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用其指称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 4. retortion (武大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反报,又称还报,是指受害国采取同样或类似性质的措施来回敬另一国的不礼貌、不公平或不友好的行为,使加害国停止其加害行为或迫使其接受和解,以此求得争端解决。 5. 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 (武大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根据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可将国际法分为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一般国际法是指对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适用的那一部分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6.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武大200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答案: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3条逐渐发展与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关。1947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 导读: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一) 我怀着激愤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中日甲午战争》这本书,令我久久不能平静。 日本对我国壮丽山河,金银珠宝及丰富的物产垂涎已久。日本明治十四年,日本天皇经过精心谋划,于公元1894年7月15日发动战争。他们投入了四万五千余人,以及松野、吉野等军舰,从朝鲜发动进攻。当时昏庸的清政府还摸不着头脑,以李鸿章为代表的保守派还高枕无忧呢。他们花费大量金银为慈禧太后请六十大寿,修建颐和园。以光绪帝为代表的抗战派忍无可忍,下令对日宣战。平壤战役、黄海海战因全部失利而签订了《马关条约》。宣告了清政府经历十年的洋务运动失败,丁汝昌、邓世昌等爱国将士壮烈牺牲。 在黄海海战中,邓世昌军队的致远号瞄准了敌舰吉野号发出一枚炮弹,许久无动静,原来为修颐和园,军费用完了,而火炮里不是火药是沙子!日本的速射炮一分钟五发,清政府呢五分钟一炮,好不容易发一炮,还是哑的。有此感慨当时的泱泱大国,军事是多么的落后。中国最早发明火药,用来放鞭炮,外国人却制成枪炮,用来掠夺财富,令人可悲啊! 可恶的侵略者不择手段,惨无人道的杀害人民。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不顾世界的谴责,参拜靖国神社,伤害国际感情。破坏国际秩序。

不要再掠夺了,帝国主义们。希望你们遵守国际秩序啊! 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二) “每一次大的海战都将决定着两个国家的命运。”致远舰管带邓世昌的座右铭,他从始至终将自己的志向定在为祖国的崛起而奋斗。 从1840年,中国步入了近代社会,从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战败,导致了西方列强的不断侵入。割地、赔款等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都深深的打击着中国的心脏。战败后的清政府,开始总结经验,是什么原因使清镇府导致失败。李鸿章等人提出了向西方学习的洋务运动,去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和器物技术,来挽救清镇府的危机。 1894年9月,在黄海上爆发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蒸汽机械大战——中日甲午战争。就是这场战争,使得多少爱国志士以身殉国。这一仗打的壮烈,这一仗打出了中国人的威严和不容外人屈辱的气概。北洋舰队的“致远舰”管带邓世昌,一身正气,与舰同亡。在“致远舰”中炮倾斜后,弹药用尽。邓世昌下令开足马力向日舰“吉野”撞去,不幸被鱼雷击中沉没,全舰官兵壮烈殉国。 多少次的炮弹轰击,多少次的忍痛坚持却还是失败了。眼看着那枚炮弹穿击铁甲打在了敌人的“心脏”里,如果那枚炮弹一爆炸是否胜败会再议论一番。但那颗炮弹却是一颗臭弹,甚至还有些炮弹因做工不细而不能上膛,这些本不应该出现的情况却出现了。有些人说如果当时清政府出银子买下那艘新式的英国军舰,也许胜败就会另堪别论了。但事实会如此吗?有些人会拍着胸脯说“会的”。但那中说

近代史课程学习感想

无畏探索,在挫折中成长 记得有句话这样说:“当你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学习才真正开始。”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学习中,我发现:“当你痛苦的时候,面临巨变的时候,成长才真正开始。” 的确,我们有上下五千年的灿烂文化,一直是傲立在东方的文明古国,但中国真正的探索与成长应该是从近现代开始的。宛若一个茁壮的孩子,有丰富的底蕴,有安详幸福的童年,有无忧无虑的少年,还一度自我满足而不思进取的闭关自首,想要与世隔绝。鸦片战争的炮声无情的将他推向了他所抗拒着,却必然要经历的蜕变时期。从那以后,中国大地不再安宁,一批又一批中华儿女不断探索,一次又一次遭受重创与挫折,然后跌跌撞撞的成长起来,以新的姿势站在历史的舞台。 1840年以前的中国,在高度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以自然经济为主,自己自足,生活节奏缓慢滞后,朝代的变迁一直在写着“打倒皇帝做皇帝”的故事。曾今一度繁荣富强的国家在历代封建帝王的统治下,越走路越窄,到清代,发展到闭关锁国,固步自封。然而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封闭多年的大门,翻开了中国历史上最为悲壮的一页。 一个人封闭久了,会看不清自己。一个国家封闭久了,是很可怕的事,鸦片战争中列强已经吹响了号角,可是,盲目自大的统治者们,和被麻木的中国人民还没有反应过来。甲午战争中的惨败,让所有中华儿女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做梦的年代结束了,开始了真正的探索。 封建落后,顽固守旧的统治者们只认识到自己的武器装备和军事力量的薄弱,而没有意识到,最关键的其实是统治阶级的问题,固然找不到有效的途径来解救站在风口浪尖的中国。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洋务运动”中提到的“师夷长技以制夷”,“中体西用”等思想,都因其不彻底性和局限性而无法带来切实可行的改变。它的失败也充分说明了地主阶级担当不了中国近代化的重任。不过却给中国带来了新的知识,开阔了人们的眼界,同时也促进了早期工业和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也为后来的第一次资产阶级与封建主义思想的第一次正面交锋,即维新变法运动,提供了讨论的素材。有尝试,才能有探讨的资料,有探讨才能有思维的碰撞,才能有思考。初步的尝试为后来的更多尝试提供了可能。 在这之前,中华民族大胆探索的例子还有义和团运动,和太平天国运动。二者都因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以及迷信而显得单薄无力,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联合打压下迅速失败。维新变法运动也依赖靠不住的君主,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同时又惧怕人民群众的力量而在历史上昙花一现,变法失败无力回天。每一次失败都作为一个典型,说明了单一阶级的,不依靠群众的,不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运动总是无法带来巨大变革的。然而,这些运动中却一次接一次的反映出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以及对探索新道路的渴望。如同平静湖面上撒下的一颗颗小石子,力量不太,却激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澜,把保卫中华的信息传开去。停滞多年的大湖,终于有了动静。 越来越多的同胞觉醒,越来越大的浪潮来临。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掀起了辛亥革命的高潮,打开了清王朝统治的缺口。同年2月12日,清帝被迫退位。辛亥革命成功结束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中国人民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革命史上第一块里程碑落成。辛亥革命给人们带来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思想解放,促使社会经济,思想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方面都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中华这头沉睡的雄狮终于突破了自己的牢笼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挣扎,这无疑是探索中的一大步。 历史课本上总结得很好,由于革命的不彻底性,不依赖群众,以及没能建立坚强的革命政党,辛亥革命最终流产,革命果实被袁世凯窃取。他再次建立了封建军阀的专制统治,企图通过复辟和尊孔复古再次回到封建王朝。然而,一次又一次思潮的激荡使中华儿女不在甘心诚服与另一位帝王的脚下。无数的仁人志士依旧在探索着革命失败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满怀着救国于危难之中的赤子之心在黑暗里苦苦寻找。

观看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范文600字五篇

观看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范文600字五篇 观看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600字<一> 随着镜头带着我们到一处一处充满历史记忆的地方,看着一座座腐锈的炮台、古老的遗迹,屏幕前的我们体会了属于民族的耻辱, 属于两岸的哀伤。 电视机里一个一个学者教授都在述说那段用士兵、人民血肉堆起的往事,我们难过、愤恨,可是我们手中却拿着印有”MADEINJAPEN”字样的038记下我们的感想。经过了一世纪这么漫长的岁月,此刻 的我们能说伤痛吗或许在那40分钟,我们是吧。 军国主义像是一头疯狂的野兽咬噬着中国的人民,可是我们祖先流的泪流的血,终将被时间冲淡。我们能够伤痛,但那不是重点。「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侵略者固然可恶,但在动-乱的时代理,落后者若不能记取教训、迎头追赶而只是裹足不前,总免不了背侵 略瓜分的结局。看完这卷影片,我认为历史教训提醒我们的不是短 暂的惊心动魄,自立自强才是真正避免侵略和残害的方法。 看了《甲午战争》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甲午战争》讲述了日本攻打北洋水师的基地——山东刘公岛军港。丢了魂似的李鸿章命令:“海军舰队不要远出,靠山巡走,略 张声势……” 清晨,日本“吉野”号军舰要攻占小岛,北洋水师前去迎战,可是邓世昌他们船好、装备差、弹药少,抵可是日本的军舰。他们不 放下,炸船的要害,炮弹百炸不穿……有的船还升起了白旗,双手 抱头,还有的跳水逃跑。看到那里,我十分生气,中华名族几千年 来的历史,全部都给侮辱了。邓世昌没有退缩,对水手们说:“我 们必须要打掉倭寇。”这时船开的越来越快赶上“吉野”,突然一 声巨响,两艘军舰撞在一齐,邓世昌和水手们都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软弱,不要落后,落后必将挨打,要让国家强大起来,不受欺凌…… 观看中日甲午战争观后感600字<二> 刚刚看完甲午大海战,每次看这种题材的片子,心都被狠狠的一次次戳痛,当时世界排行第六亚洲第一的北洋舰队竟如此轻易地就被我们不屑的弹丸小国日本摧毁,这个结果我们不想理解可是就是事实,也早已注定。 日本的掌权者为了自强为了建立强大的海上力量,由天皇带头一次又一次的捐款,而中国的掌权者们又在做着什么呢 当我们从德国买回的两艘当时最大的军舰回国时,所有人以为中国这个巨人要醒了,可是结果依旧是沉默,也许此时的“沉默”就在预告着未来的“沉没”了吧。 军舰回国时,曾去日本访问,当时我们有机会将日本的海军扼杀在萌芽之中,可是我们没有去做,那个洋人指挥官说的对,我们总是固执己见,所以失去了一次最好的震慑日本震慑列强的机会,也失去了成功的先机。 七年间,我们的军舰的最大用途竟是为了帮慈禧运输新鲜瓜果这是怎样可笑的一个事实啊! 中国的统治者慈禧为了自我的寿诞挪用北洋军舰的军费修建颐和园,原本即将到手的新型快速铁甲军舰与我们擦肩而过,被日本购去。而那些贪官们则为了私欲,将购置炮弹的经费聚敛于自我的腰包,有这样的当权者,即使有像邓世昌这样有本事的爱国将领又如何有这样的当权者,我们又怎会不败不明白今日的国人在看到颐和园庄严秀丽的美景时,会否想到那里曾是用我们的军费建造的呢会否想到它背后的代价是整个北洋舰队呢 我们一向认为国贼的李鸿章,的确他是做过很多错事,可是至少他曾为我们国家的富强努力过,为了军费像慈禧争取过,为了最终在马关条约上不割让领土而流下真诚的泪水,不管这泪水是为了自我从此留下卖国的恶名还是什么,他已尽了自我最终的努力。

国际法

1.简述国家承认的性质: (一)国家承认的概念: 国家的承认是指既存国家对新产生的国家给予的认可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新国家建立关系的行为。 (二)国家承认的性质: 关于国家承认的性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和理解,就既存国家是否承认新国家来讲,承认是国家单方面的政治行为。既存国家一旦表示承认新国家,它的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就会产生法律后果。 从承认对新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影响来认识国家承认的性质,西方国家学者提出了两种学说: (1)构成说 一些学者认为,新国家作为国家的存在不需要承认,别国不承认并不影响它的存在,承认的必要在于使国家成为一个国际人格者,成为国际社会的成员。 另一些学者认为,国家作为一个法律事实的存在必须经过既存国家的确定,经过承认,被承认国与承认国之间就发生了依附于国家资格的国家权利和义务,因此承认是具有构成性的。承认具有创造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性质。 (2)宣告说 承认只是既存国家对新国家存在的事实给予确认或宣告而已,并不具有创造国际人格的作用。新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取决于其成为国家的事实。 2.简述沿海国的领海主权 领海是指沿海国陆地领土和内水以外邻接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对于群岛国而言,是指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处于群岛国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领海属于国家领土。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这一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水域及海床和底土。外国船舶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 基于领海主权,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一切人和事享有管辖权。沿海国可在领海内行使的权利主要有: (1)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专属管辖权 (2)海上航行和空中飞行管辖权 (3)海洋科学研究的专属权 (4)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管辖权 (5)国防保卫权 3.简述外交保护的条件 (一)保护国的国民或受该国保护的其他人(无国籍人和难民)的权利遭到所在国的非法侵害 (二)受害人持续具有保护国的实际国籍或经常居住在该国 1.受害人持续具有保护国的实际国籍 2.一个以上国籍人的外交保护涉及其国籍国之间可否进行外交保护和第三国如何接受其国籍国的求偿问题,也应遵循受害人持续持续具有保护国实际国籍的条件。 3.无国籍人和难民外交保护的非国籍条件,对无国籍人和难民的外交保护不要求国籍条件,只要求这类受害人长期居住在保护国,证明其在受损害之日和正式提出求偿之日都在该国经常居住或有惯常居所。 (三)用尽当地救济 用尽当地救济的含义: 用尽当地救济是指国家在进行外交保护前,要求受害人寻求并用完加害国提供的救济办法及

学习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收获和感想

学习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收获和感想 学习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收获和感想 篇一: 《中国近代史纲要》学习心得体会学《中国近代史纲要》心得中国近代史是一部惨痛、耻辱的历史,是一部悲壮的历史,更是一部彻底改变了中国几千年来封建社会的历史。学习中国近代史,作为中华民族的任何子孙都是义不容辞的,特别是当代大学生,越是生活在和平稳定、物资充足、无忧无虑的环境下越要了解一百多年前那改变我中国的历史。唐太宗说过: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毛泽东也讲过: 历史是值得注意的。只有认真学习近代史、了解中国的荣辱史,我们才能做到以古为镜、知古监今,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色会。而作为理工科我,本身人文知识比较薄弱,于此我有什么理由不去认真学习《中国近代史纲要》这门课程呢?中国近代史从鸦片战争开始。1840年,英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使得中国由独立逐渐变成半殖民地、有封建逐步成为半封建的国家。清朝以前,中国地大物博、人杰地灵,处于封建社会的中国在小农经济、男耕女织、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状态下,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处于世界的巅峰。因此,到了清朝,当朝统治者以此为傲,自恃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可以自给自足,无需与外国进行经济贸易、藐视世界抵制,抵制西方工业和科学,并将中国对外贸易的大门紧紧关闭。到了嘉庆、道光年间清王朝尽显衰相,闭关自守、固步自封带来的危机逐一爆发。毛泽东曾说过,落后就要挨打!由于中国的糜烂、腐败,西方资本主义的殖

民狂潮席卷中国,使得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格局。当时中国在外国人看来是一个富饶的古老神国,遍地是宝却不能收藏、没能力保护的国家,西方力强对中国虎视眈眈,为打开中国对海外市场,1840年鸦片战争终于爆发。鸦片战争爆发后,西方列强犹如才狼虎豹一般入侵我中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为首的资本主义强国——英国强迫清朝政府签下了中国近代史的首项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在中国近代史上,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一味赔款求和,西方大大小小的国家争先入侵中国,由此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清政府被迫签下了大批的不平等条约。其中,1894年到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签订了《马关条约》,标志着中国正式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国家。反外侵斗争的几十年里,中国政权和经济都遭到严重冲击,中国人民在深受封建统治者的压迫同时,经济负担更加重、政治压迫更加深。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鸦片战争和西方列强侵略,其也有相当的积极影响。从政治上看,中国的社会矛盾由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之间的矛盾转向封建社会跟中国人民间的矛盾。由此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受到严重的冲击,鸦片战争让国人看出时势格局,激发了中国人民的反封建斗争。从经济上看,中国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开始瓦解,为中国资本主义的残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尽管中国资本主义在萌芽中凋零。从外交上看,自战争以后,中国人民认识了科学知识强大、西方工业发达带来的好处,统治者不再固步自封,开始学习西方知识,“师夷长技以制夷”。中国近代历史是一部耻辱的历史、也是悲壮的抗争史。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必须客观面对历史,不忘国耻、奋发图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科学是发达的、社会是进步的、人是

历史影片《甲午中日战争》观后感范文

历史影片《甲午中日战争》观后感范文 《甲午中日战争》观后感范文一 看到这电影虽然是在讲述一百年前的事情,可是感觉对我们此刻的教育意义更深,更像是一面镜子在照耀着我们此刻人。我就想了我们当时所购买的舰船不比日本的差,我们当时的人员素质也不比日本的差,可是我们败了。败在自我人手中,中日甲午战争与其说是中国人和日本人打仗,还不如说是中国人和中国人打仗,隐藏的战争,购买军火这种事情都能够吃回扣,做交易,那我们什么不能?中日未开战胜负已经分出来了,我们不是败在坚船利炮上我们是败在自我的体制上,败在自我人挖好的陷阱之中。电影中说每次海战都能决定两个国家的命运,这句话振聋发聩。不只是在电影中,在现实中也是一样的。想想历史吧,英国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称霸全球,一战中英德海上大战决定了德国的命运,二战中日本美国太平洋战争决定了日本命运,而1894-1895年的中日战争决定了中国命运,谁失败谁的命运就悲惨,所以海战真的败不起。一个民族要想赢得世界的尊重,要想真正的扬眉吐气,成为大国,海洋便是他们广阔的

空间,谁在海洋上说话算数谁就能真正的站起来。 每当谈论起中国近代史人们总是唉声叹气,觉得整个近代史是耻辱史。不错确实是耻辱史,鸦片战争让西方列强轰开了中国的大门,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洗劫了圆明园,俄国趁机蚕食了北方领土,甲午战争让日本人割去了台湾澎湖。这一切的一切不能不让人感到气愤和窝囊,国家贫弱百姓遭殃,谁看这段历史时候都会捶胸顿足。近期看到了1894甲午中日战争的电影画面,感觉有些事情真的再现了当时之情景。把这电影给同事传过去的时候,同事来了句谈到近代真不想看这段历史,看了就生气。我告诉他虽然这样却是最有教育意义的电影,让一个民族别忘了以往的耻辱,让一个民族别忘记了自我耻辱的时候有自我的民族英雄,别忘记了民族的灾难。 我们这个民族是个复合民族,是个融合民族,但我们民族从来都不缺少有骨气者,可是也不缺少没骨气着。看到清末洋务运动所购买的铁甲舰想到我们此刻自我造的铁甲舰船。不胜的感叹,一方面想我们此刻是不是部队上的那帮将领们是不是也有像电影里那样的,克扣军饷,中饱私囊者。是不是有置民族大义于不顾的腐败军官,是不是所购买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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