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单梁吊)年检表

行车(单梁吊)年检表

__#行车(单梁吊)年检表

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标准与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大车小车

车轮1、有无异常声音滚动轴承没有产生杂音,轴承润滑良好无发热

2、螺钉有无松动弹簧垫应压紧

减速器1、有无异常声音用旋具检查声响的来源(齿轮、轴承)

2、润滑是否良好润滑良好,无嘶哑声音、减速器没有发热

3、螺钉有无松动螺钉无松动

联轴器1、有无异常声音齿轮无磨损,传动轴无窜动,无异常声音

2、螺钉有无松动螺钉无松动

制动器1、液压推动器有无漏洞,推

升动作是否顺畅

上升到位,上升顺畅

2、螺钉有无松动螺钉禁固良好,制动轮无跳动或松动

3、制动轮有无跳动刹车架无摆,刹车轮无轴向窜动

4、调整是否适宜开闭灵活、制动平稳可靠、不溜勾

吊钩1、吊钩螺钉有无裂纹外观仔细观察

2、吊钩固定是否牢固轴端挡板无松动,螺母紧固销无断裂

缓冲器1、支座有无裂纹外观检查

2、缓冲性能是否良好弹簧弹性良好,无断裂

吊梁1、横梁有无裂焊及弯扭横梁无裂焊变形(仔细检查)

2、吊环有无裂纹定期更换(仔细检查)

3、卡板是否松脱螺钉无松动,卡板无脱落

滑轮1、轮缘有无缺损无崩裂

2、外罩有无损坏无变形、无裂焊

3、滑轮轴固定是否牢靠锁紧圆螺母,紧固情况良好

钢丝绳1、有无断丝断股和打结现象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不能达钢丝绳总丝10%

2、钢丝绳压板是否松动压紧螺钉,无松动

3、润滑是否良好仔细检查

卷筒1、连接螺钉有无松动仔细检查

2、轴承座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声响、不发热、无振动

遥控器1、按钮是否完整、灵敏仔细检查

2、急停按钮是否完整、灵敏仔细检查

限位器1、起升限位限位动作

2、超载限位限位动作

3、行程限位限位动作

仓门打开后,是否全车断电门打开,全车断电

配电柜卫生是否清洁线路接头是否松动、裸露仔细检查

轨道1、螺钉有无松动弹簧垫应压紧

检查人:日期: 年月日

驾驶证体检表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 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报;“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办的 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 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申请机 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 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 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 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 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 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 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左下肢 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驾驶证体检表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 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报;“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办的医生填 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申请机 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 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 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 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 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 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 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左下肢 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院驾驶证体检表

附件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016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备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体检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8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二、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三、行车日志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四、行车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填写时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字体端正清楚。如果记错应当将错字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然后在括号后面或上方重写,并签字。

五、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六、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七、行车日志记载事项应包去向每日行驶起讫点、行驶起讫时间、经济车速、气象情况和路面情况、燃料消耗以及车辆在行驶和靠停时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八、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应及时记载。

驾照体检报告表格

驾照体检报告表格 篇一: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表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 字: 代理人签字: 篇二:驾照体检表通用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 医生签字: 代理人签字: 篇三: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院驾驶证体检表附件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

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9最新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院驾驶证体检表

附件2 ;.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 “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 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 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 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 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 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 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 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 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 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 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 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 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 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院驾驶证体检表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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