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寄宿生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严防学生住校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为家长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寄宿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老师的管理。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加强教育,及时向老师反映学生在家的表现,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按时起床、就寝,严禁夜不归宿;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喧哗,不得玩危险游戏。

3、未经寄宿生管理员老师允许,严禁私自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内外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4、严禁挟带火柴、打火机、刀具、鞭炮等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除电灯以外,禁止使用任何电器,更不得私接电路。

5、未经允许,除管理教师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不得在上课、晚自习期间探望学生;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宿舍内严禁留宿、串宿,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校外住宿,不得私自回家。

6、寄宿生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钱物可在宿舍管理教师处存放。

7、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定期更换被褥,勤洗澡,勤洗手脸,勤换衣服;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得在校外饮食没有卫生保障的食物。

8、有病要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并及时医治;有特殊病史(如先天性心脏病等),家长必须向班主任和宿舍管理教师说明。

9、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保持冷静,及时向宿舍管理教师报告。

10、严禁参与赌博、吸烟、饮酒、偷盗等违法违纪活动。

11、家长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携带手机 (若经发现直接劝退),如需打电话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教师联系。

12、学生若需请假,应征得老师、家长同意,销假时家长须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学生面见班主任,确保学生到校,若无面见老师,发生意外,学校概不负责。

13、返家途中,不得骑自行车上公路,更不得带人、超车;不得乘坐“病车”、农用车、超员超载车。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因寄宿生违反以上学校安全规定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学生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本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小学阶段住校时间内有效。未尽内容,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内容为准。

班主任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寄宿生签字:

学校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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